地方治水困局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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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治水困局待破

作者:赵慧

来源:《决策探索》2017年第11期

近日,在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启动前,第二批督察组陆续向北京、上海、广东、陕西、湖北、湖南等省市反馈意见。作为中央为地方环境治理开具的“诊断报告”,多省市反馈意见不约而同采用了一致的说法:“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存在差距。”

而诸项差距中,水环境问题成为多省市暴露出的一大共同难题:水污染形势严峻,某些区域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趋势,不少河流水质甚至差于2013年,同时,水资源过度开发、污水无序排放以及地方水治理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凸显。

在环保部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也曾给出相似表述:“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水环境保护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不少地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仅就水环境治理而言,去年以来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可视作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后对地方治水成效的阶段性检验,按照计划,去年至今年陆续迎来了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考核节点。

但是,既要还清过去多年累积的环境欠账,遏制水污染,系统控制污水排放,又要找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重重难关之下,地方治水亟待突破既有困局。

水污染依旧严重

水十条发布后,水环境治理成效初显。2016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

断面占67.8%(目标为66.5%),劣Ⅴ类水质断面占8.6%(目标为9.2%)。

虽然年度目标总体达成,但区域不均衡现象突出。“有一些地方不仅没有改善,还在恶化,而且是明显反弹。”张波在回应相关问题时表示。由于水环境质量恶化,环保部去年对山西省阳泉等地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016年,25个国控断面未达到年度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并新增22个劣Ⅴ类断面。

环保督察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在广东,2016年全省69条主要河流12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2013年的85.5%下降为77.4%。流溪河89条一级支流中46条水质为劣Ⅴ类,干流断面水质由2013年Ⅳ类下降为2016年劣Ⅴ类,江村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2016年氨氮浓度较2013年上升66%。

千湖之省湖北情况同样严重。全省长江支流总体呈现出“好水变少、差水增多”趋势。东荆河潜江出境断面2015年总磷、氨氮年均浓度分别较2013年上升200%、250%;通顺河流经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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