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布DIN4102-1燃烧性能等级测试

网格布DIN4102-1燃烧性能等级测试
网格布DIN4102-1燃烧性能等级测试

网格布DIN4102-1防火测试

标准名称

DIN4102:建材分类等级测试

DIN 4102:Classification of building materials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部分级别概述:

B1级:

仍采用Brandschacht方法,测试方法与A2一样,评判要求包括:平均剩余长度不小于150MM,任何一个样品的剩余长度不能为0;平均烟气温度不超过220℃;不存在其他意外情况。

B2级:

系采用小喷灯试验法。对于均质材料则可采用边缘点火或表面点火,火焰焰高20MM,45度角点燃,施火时间为15S,试验20S。在20S内,如果火焰顶部没有达到,则通过试验,如果边缘有保护的要加做表面点燃测试,另外如果熔滴点燃下端滤纸则不通过。非均质材料则要提供纵横向样品分别测试。

DIN4102德标建材等级测试的相关标准:

EN13501对火反应分级试验:

GB8624: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ASTM E 119 建筑材料耐火测试

ISO 1182: 产品的阻燃防火测试-不燃测试

EN13823 建筑制品对火反应试验-不含铺地材料的建筑制品单体燃烧试验

NF P 92-505: 防火安全- 建筑物- 建筑对火反应特性试验—对热融材料进行的试验:熔滴试验。

ISO1716:2002建筑制品对火反应试验-燃烧热值的测定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第一章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法》(GB 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现行版本《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本节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相关容进行介绍。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了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和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法》(GB 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 (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 (1)材料。材料是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 (2)燃烧滴落物/微粒。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物质或微粒。 (3)临界热辐射通量。火焰熄灭处的热辐射通量或试验30min时火焰传播到的最远处的热辐射通量。 (4)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试样燃烧的热释放速率值与其对应时间比值的最大值,用于燃烧性能分级。FIGRA0.2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2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0.4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4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5)THR600s。试验开始后600s试样的热释放总量(MJ)。 (三)平板状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 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见表2-3-3。表中满足A1、A2级即为A级,满足B级、C级即为B1级,满足D级、E级即为B2级别。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法和垂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水平法和垂直法 Plastics-Deterination of the burning behaviour Of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specimens in Contact with a small-flame ignition source

1996-06-14发布1997-04-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水平法和垂直法GB/T2408-1996 Plastics-Deterination of the burning behaviour Of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specimens in代替GB2408-80

Contact with a small-flame ignition source GB4609-84 本标准等效采用ISO 1210、1992《塑料—水平和垂直试样与小火焰点火源接触时燃烧性能的测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验室内,对水平和垂直方向放置的试样用小火焰点火源点燃后的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材料和按照GB6343测定的表现密度不低于250kg/m3的泡沫材料,而不适用于接触火焰后没有点燃就强烈收缩材料的测定。 本方法给出的试验结果可用于产品质量控制及材料预选,但不能用来评价实际使用条件下的着火危险性。 2引用标准 GB 2547 塑料树脂取样方法 GB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 5471 热固性塑料压塑试样制备方法 GB 6343 泡沫塑料和橡胶表现密度的测定 GB 9352 热塑性塑料压塑试样的制备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有焰燃烧afterflame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移开点火源后,材料火焰持续的燃烧。 3.2 有焰燃烧时间afterflame time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移开点火源后,材料持续有焰燃烧的时间。 3.3 无焰燃烧afterglow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移开点火源后,当有焰燃烧终止或无火焰产生时,材料保持辉光的燃烧。 3.4 无焰燃烧时间afterglow time

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特点与等级划分

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特点 ①一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为不燃烧性 ②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其它为不燃烧性。 ③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屋顶承重构件为可燃性。 ④四级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墙为不燃烧性,其余为难燃性和可燃性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1]? 的 3.2.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极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 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3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4 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2.5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2.6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等标准的规范。 3.2.7 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3.2.8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3.2.9 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耐火极限应为 4.0h。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h和2.00h。 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4层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建筑材料防火等级分类

GB 8624——1997 本标准是GB 8624—88的修订版。在技术内容上非等效采用德国标准DIN 4102—81第一部分。本修订版与GB 8624—88相比,增设了A级复合(夹芯)材料,并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增加了对特定用途的铺地材料、窗帘幕布类纺织物、电线电缆套管类塑料材料和管道隔热保温用泡沫塑料的具体规定。上述特定用途的材料若作为墙面或吊顶材料使用时,仍必须按本标准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进行检验和分级。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原GB 8624—88即为失效。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建民、马祥林、卢国建。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8年2月。标准全文GB 8624—1997 目录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引用标准……………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级别和名称………………… 不燃类材料(A级)………………… 可燃类材料(B级)……………… 对某些特定用途材料的特别规定……………… 对复合材料、表面涂层材料等的特别规定……………… 燃烧,性能分级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代替GB 8624——88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评定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结构材料和各种装饰装修材料。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2406—93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GB/T 2408—80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GB/T 4609—84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直燃烧法GB/T 5454—85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测定氧指数法GB/T 5455—85 纺织织物阻燃性能测定垂直法GB/T 5464—85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GB/T 8332—87 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GB/T 8333—87 硬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直燃烧法GB/T 8625—88 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GB/T 8626—88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GB/T 8627—88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GB/T 8629—88 纺织品试验时采用的家庭洗涤及干燥程序GB/T 11785—89 铺地材料临界辐射通量的测定辐射热源法GB/T 14402—93 建筑材料燃烧热值试验方法GB/T 14403—93 建筑材料燃烧释放热量试验方法 3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级别和名称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级别和名称见表1。表 1 燃烧性能的级别和名称表 1 燃烧性能的级别和名称┌————┬——————┐ │ 级别│ 名称│├————┼——————┤ │ A │ 不燃材料│ ├————┼——————┤ │ B1 │ 难燃材料│ ├————┼——————┤ │ B2 │ 可燃材料│ ├————┼——————┤ │ B3 │ 易燃材料│ └————┴——————┘ 4 不然类材料(A级)4.1 A级匀质材料按GB/T 5464进行测试,其燃烧性能应达到a)炉内平均温升不超过50℃;b)试样平均持续燃烧时间不超过20s;c)试样平均质量损失率不超过50%。4.2 A级复合(夹芯)材料达到下述各项要求的材料,其燃烧性能定为A缎。a)按GB/T 8625进行测试,每组试件的平均剩余长度≥35 cm(其中任一试件的剩余长度>20cm),且每次测试的平均烟气温度峰值≤125℃,试件背面无任何燃烧现象,b)按GB /T 8627进行测试,其烟密度等级(SDR)≤15,c)按GB/T 14402和GB/T 14403进行测试.其材料热值≤4.2 MJ/kg,且试件单位面积的热释放量≤16.8MJ/m^2; d)材料燃烧烟气毒性的全不致死浓度LCo≥25mg/L.5 可燃类材料(B级) 5.1 Bl级材料达到下述各项要求的材料,其燃烧性能定为B1级.a)按GB/T 8626进行测试,其燃烧性能应达到GB/T 8626所规定的指标且不允许有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的现象;b)按GB/T 8625进行测试,每组试件的平均剩余长度≥15cm(其中任一试件的剩余长度>0cm),且每次测试的平均烟气温度峰值≤200℃。c)按GB/T 8627进行测试,其烟密度等级(SDR)≤75.5.2 B2级材料按GB/T 8626进行测试燃滤纸的现象。其燃烧性能应达到GB/T 8626所规定的指标,且不允许有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的现象。5.3 B3级材料不属于B1和B2级的可燃类建筑材料,

纺织品燃烧性能测试方法大全

纺织品燃烧性能测试方法大全 关键词:燃烧实验法;限氧指数法;表面燃烧实验法;发烟性试验法;闪点和自燃点测定及点着温度测定;阻燃整理热分析;锥形量热计;锥形量热计 1、燃烧实验法 燃烧实验法,主要用来测定试样的燃烧广度(炭化面积和损毁长度)、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一定尺寸的试样,在规定的燃烧箱里用规定的火源点燃12s,除去火源后测定试样的续燃时间和阴燃时间。阴燃停止后,按规定的方法测出损毁长度。根据试样与火焰的相对位置,可以分为垂直法、倾斜法和水平法。垂直法是目前最为普遍的测定方法。这类实验比45°方向、水平方向燃烧更为剧烈。垂直燃烧实验又分垂直损毁长度法,垂直向火焰蔓延性能测定法、垂直向试样易点燃性测定法和表面燃烧性能测定法。GB/T5456-1997规定了纺织品燃烧性能垂直方向试样火焰蔓延性能的测定,该法用规定的点火器所产生的规定点火火焰,按规定点火时间对垂直向纺织试样点火,测定火焰在试样上蔓延至标记线(规定距离)所用的时间(以秒计)。亦可同时观察、测定和记录试样的其他有关火焰蔓延的性能。GB8746-88规定了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垂直向试样易点燃性的测定,该法用规定点火器产生的规定火焰,对垂直向纺织试样点火,测量织物点燃所需要的时间。GB8745-88规定了纺织织物表面燃烧性能的测定,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在接近项部处点燃支承于垂直板上的干燥试样的起毛表面,测定火焰在织物表面向下蔓延至标记线的时间。垂直法可用于测定服装织物、装饰织物、帐篷织物等的阻燃性能;倾斜法适用于飞机内装饰用布;水平法适用于地毯之类的铺垫织物。 2、限氧指数法 限氧指数法是目前广泛使用的纺织品燃烧性能测试方法,它是指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在氧、氮混合气体中,材料刚好能保持燃烧状态所需最低氧浓度,用LOI表示,LOI为氧所占混合气体的体积百分数。GB/T5454-1997规定了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氧指数法,将试样夹于试样夹上垂直于燃烧筒内,在向上流动的氧氮气流中,点燃试样上端,观察其燃烧特性,并与规定的极限值比较其续燃时间或损毁长度。通过在不同氧浓度中一系列试样的试验,可以测得维持燃烧时氧气百分含量表示的最低氧浓度值,受试试样中要有40%-60%超过规定的续燃和阴燃时间或损毁长度。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73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 级(正式版)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国家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方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多次修订,目前,《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以下简称GB 8624)已发布实施。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以及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GB 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范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 表2-3-2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燃烧性能等级名称 A 不燃材料(制品)

建材制品燃烧性能燃烧热值试验操作规程

建材制品燃烧性能燃烧热值试验操作规程 1、首先压缩已称量质量为0.5g左右的苯甲酸粉末,用制丸装置将其制成小丸片。将坩埚放入分析天平上,并去皮后将小丸片放入坩埚内称量并记录质量,精确到0.1mg。 2、再次去皮后往苯甲酸丸片周围放入0.5g左右样品粉末称量并记录质量,精确到0.1mg,苯甲酸与样品质量合计不应大于1g。 3、将已称量的点火丝连接到两个电极,且制成“V”型并接触到苯甲酸丸片。检查两个电极和点火丝确保其接触良好,在氧弹中倒入10ml的蒸馏水,用来吸收试验过程中产生的酸性气体。 4、拧紧氧弹密封盖,连接氧弹和氧气阀门,小心开启氧气瓶,给氧气充氧至压力达到3.0MPa~3.5MPa,持续15s。将氧弹放入量热仪内桶的三角托架上,盖上盖子并打开设备的“电源”按钮。 5、打开电脑,双击桌面“热值试验程序”,点击“初始化”按钮,指示灯变亮表示仪器与电脑通讯连接正常。点击“搅拌”“注水”“排水”查看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6、点击界面左下角,选择软件“第一次试验”,点击“开始”,自动弹出试验参数输入框。将样品、苯甲酸、点火丝等各项参数输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此后系统为内桶水自动注水并稳定水位1分钟,自动打开搅拌器并保持内桶水温恒定2分钟后开始进入试验环节。

7、等待10min后自动点火,30min左右试验结束指示灯变亮,此次试验自动结束。如果11分钟软件提示“点火失败”并结束试验,请重新试验。 8、取出氧弹,将气体放出后将坩埚取出,放到电阻炉上加热以去掉上面的附着物。 9、重复以上操作直到三组样品全部测试完毕;进入“试验报告”,点击“生成试验报告”并保存报告。 10、试验全部结束后,关闭电源、气源、计算机,对氧弹及其他使用过的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

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

精品文档,放心下载,放心阅读 1、总则 1.0.1 为保障建筑内部装修的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内部装修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本规范规定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在民用建筑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以及固定家具、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固定饰物等;在工业厂房中包括顶棚、墙面、地面和隔断的装修。注:(1)隔断系指不到顶的隔断。到顶的固定隔断装修应与墙面规定相同。 (2)柱面的装修应与墙面的规定相同。 (3)兼有空间分隔功能的到顶橱柜应认定为固定家具。 1.0.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2.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2.0.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 2.0.2的规定: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 2.0.2 2.0.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 8624—1997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4—04批准 1997—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是GB 8624—88的修订版。在技术内容上非等效采用德国标准DIN 4102—81第一部分。 本修订版与GB 8624—88相比,增设了A级复合(夹芯)材料,并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增加了对特定用途的铺地材料、窗帘幕布类纺织物、电线电缆套管类塑料材料和管道隔热保温用泡沫塑料的具体规定。上述特定用途的材料若作为墙面或吊顶材料使用时,仍必须按本标准第4章和第5章的规定进行检验和分级。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原GB 8624—88即为失效。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建民、马祥林、卢国建。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8年2月。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评定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结构材料和各种装饰装修材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06—93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GB/T 2408—80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 GB/T 4609—84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垂直燃烧法 GB/T 5454—85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测定氧指数法 GB/T 5455—85 纺织织物阻燃性能测定垂直法 GB/T 5464—85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 8332—87 泡沫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燃烧法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国家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方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多次修订,目前,《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以下简称 GB 8624)已发布实施。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以及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 GB 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范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表2-3-2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燃烧性能等级名称A不燃材料(制品)B1难燃材料(制品)B2可燃材料(制品)B3易燃材料(制品)(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1)材料。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石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

(2)燃烧滴落物/微粒。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物质或微粒。 (3)临界热辐射通量。火焰熄灭处的热辐射通量或试验30min时火焰传播到的最远处的热辐射通量。 (4)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试样燃烧的热释放速率值与其对应时间比值的最大值,用于燃烧性能分级。FIGRA0.2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2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0.4MJ是指当试样燃烧释放热量达到0.4MJ时的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5)THR600s。试验开始后600s内试样的热释放总量(MJ)。 (三)平板状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见表2-3-2。表中满足A1、A2级即为A 级,满足B级、C级即为B1级,满足D级、E级即为B2级别。表2-3-2 GB 8624—2012对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燃烧性能等级试验方法分级判据AA1GB/T5464a且炉内温升 ΔT≤30℃;质量损失率Δm≤50%;持续燃烧时间tf=0GB/T14402总热值PCS≤2.0MJ/kga,b,c,e总热值PCS≤1.4MJ/㎡dA2GB/T5464a或且炉内温升ΔT≤50℃;质量损失率Δm≤50%;持续燃烧时间 tf≤20sGB/T14402总热值PCS≤3.0MJ/kga,e;总热值PCS≤4.0MJ/㎡b,dGB/T20284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0.2MJ≤120W/s火焰横向蔓延未到达试样长翼边缘;600s的总放热量 THR600s≤7.5MJB1BGB/T20284且燃烧增长速率指数 FIGRA0.2MJ≤120W/s;火焰横向蔓延未到达试样长翼边缘;600s的总放热量THR600s≤7.5MJGB/T8626点火时间30s60s内焰尖高度 Fs≤150mm;60s内无燃烧滴落物引燃滤纸现象CGB/T20284且燃烧增长

垂直燃烧性能测试操作规程

1 目的: 本操作规程目的在于对垂直放置具有一定尺寸的试样施加火焰后的燃烧行为进行分类,以指导质量控制试验和选材试验,但不能作为评定实际使用条件下着火危险性的依据。 2 仪器:垂直燃烧仪。 3 步骤: 3·1:状态调节:按SFP/C-ZP-T-F3塑料试样状态调节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方法调节。 3·2 插入电源。 3·3 把仪器橡皮管(或尼龙管)的一端接到可燃气源上。 3·4 关闭灯燃气开关及火焰调节阀(都按顺时针方向),然后缓缓打开可燃气源总开关。 3·5 打开灯燃气开关,调节火焰调节阀(在远离试样约150mm的地方),点着本生灯(按一下电火花按钮),调节燃气流量,使之产生20±2mm高的黄色火焰,然后缓慢打开灯的空气进口,使原黄色火焰变为兰色。这样反复调数次,以确保本生产20±2mm高的兰色火焰。至此灯火焰调整完毕。 3·6 把预先准备好的试样装在燃烧箱内的试样夹上,调好试样与灯口火焰的高度,并打开电源开关。 3·7 按“手动”“10秒”、“快进”按钮,10秒钟后本生灯自动撤回原处,此时立即记录试样离火后的有焰燃烧时间。 注:如点火时间不是10秒钟,可以调节时间微调,直至正确为止。 3·8 试样的火焰灭后,要立即按第6条再施加火焰10秒,并分别记录移开火焰后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有炽亮但没有火焰)时间。

4 结果评价: 4·1 将材料的燃烧性按下表规定分为FV-0;FV-1;FV-2三级(见下表)。 4·2 如果每组5个试样施加10次火焰后,总的有焰燃烧时间不超过50秒或250秒,则允许有一次施加火焰后有焰燃烧时间超地10秒或30秒。 4·3 如果一个组5个试样中有1个不符合表中要求,应再取一组试样进行试验,第二组的5个试样应全部符合要求。 4·4 如果第二组中的仍有一个试样不符合表中相应的要求,则以两组中数字最大的级别作为该材料级别。如果试验结果超出FV—2相应要求,则不能用本方法评定。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介绍(doc 16页)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介绍(doc 1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校准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GB/T 2406-93 氧指数法代替GB 2406-80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4589-1981《塑料—氧指数法测定燃烧性》。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在氧、氮混合气流中,测定刚好维持试样燃烧所需的最低氧浓度(亦称氧指数)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评定均质固体材料,层压材料,泡沫材料,软片和薄膜材料等在规定试验条件下的燃烧性能,其结果不能用于评定受热后呈高收缩率的材料。 2.引用标准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 3863 工业用气态氧。 GB 3864 工业用气态氮。 GB 5471 热固性模塑料压塑试样的制备方法。 GB 6379 测定方法的精密度,通过实验间试验确定标准测试立

4.1.2 试样夹 4.1.2.1 自撑材料的试样夹 能固定在燃烧筒轴心位置上,并能垂直夹住试样的构件. 4.1.2.2 非自撑材料的试样夹 采用图2所示的框架,将试样的两个垂直边同时固定在框架上. 图 图2 支撑非自撑试样的框架结构 4.1.3 流量测量和控制系统 能测量进入燃烧筒的气体流量,控制精度在±5%(V/V)之内的流量测理和控制系统,至少2年准一次. 设备校正,参见附录A. 4.2 气源 用GB 3863中所规定的氧和GB 3864中所规定的氮及所需的氧,氮气钢瓶和调节装置.气体使用的压力不低于1Mpa. 4.3 点火器 由一根金属管制成,尾端有内径为2±1㎜的喷嘴,能插入燃烧筒内点燃试样.通以末混有空气的丙烷,或丁烷,石油液化气,煤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点燃后,当喷嘴垂直向下时,火焰的长度为16±4㎜. 注:仲裁试验时,须以未混有空气的丙烷作为点燃气体. 4.4 排烟系统 能排除燃烧产生的烟尘和灰粒,但不能影响燃烧筒中的温度和气体流速.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标准版)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国家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方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多次修订,目前,《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以下简称GB8624)已发布实施。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以及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

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GB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范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 表2-3-2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燃烧性能等级名称 A不燃材料(制品) B1难燃材料(制品) B2可燃材料(制品) B3易燃材料(制品) (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 (1)材料。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石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 (2)燃烧滴落物/微粒。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

纺织品燃烧性能测试法规与垂直法燃烧性能测试方法能测试

纺织品燃烧性能测试法规 与垂直法燃烧性能测试方法能测试 一、美国纺织品服装燃烧性能技术法规 美国早在1953年就通过了《易燃织物法案》(FFA),在1954年和1967年又先后对其进行了修订,由美国国会颁布,并由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强制执行,该法案主要包含了服装和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技术规范,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具有高度易燃性的纺织品服装。据此,CPSC还制订了:服用纺织品的可燃性标准(16 CFR 1610);乙烯基塑料膜可然性标准(16 CFR 1611);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0~6X号(16 CFR 1615);儿童睡衣的可燃性标准:7~14号(16 CFR 1616);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 CFR 1630);小地毯类产品表面可燃性能标准(16 CFR 1631);床垫的可燃性能标准(16 CFR 1632)。 以上皆为美国强制性的技术标准,所有进人美国市场销售的相关纺织品服装都必须据此进行检测,并要达到其规定的阻燃性能要求。另外,美国一些州也有针对纺织品阻燃性能的技术法规,如加利福尼亚技术公告117号,主要是针对家庭装饰用纺织品,对多孔弹性材料、非人造纤维填充材料、人造纤维填充材料、蓬松材料等的阻燃性能和测试方法分别作了具体规定。 1.服用纺织品的可燃性标准 1.1适用范围 16 CFR 1610《服用织物易燃性标准》适用于所有天然纤维或合成纤维制成的经过某种整理或未经整理的织物,以及由这些织物制成的服装。不适用于帽子、手套和鞋袜,以及衬里布。 1.2燃烧性能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具体的试验方法和燃烧性能要求。将燃烧性能分成三级,根据产品的类型规定了具体的指标(见表1)。明确指出1 级适用于服装;2 级仅针对绒面纺织品和服装;3 级不可用于制作服装,并且禁止进口到美国。 表1 级数可燃性纺织品类型性能要求 1级常规可燃性无绒毛、簇绒或其他类型表面起绒火焰蔓延时间≥4s 有绒毛、簇绒或其他类型表面起绒火焰蔓延时间>7s;或闪燃 时间在0~7s, 未点燃底布或底布未熔融。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第一章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及分级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国家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1985年起启动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方法的研究,并于1987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87),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现行版本《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本节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

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了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和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A2、B、C、D、E、F七个等级。按照《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 8624—2012),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为A、B1、B2、B3,规范中还明确了该分级与欧盟标准分级的对应关系。 (一)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等级见下表2-3-2。 (二)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判据的主要参数及概念 (1)材料。材料是指单一物质均匀分布的混合物,如金属、石材、木材、混凝土、矿纤、聚合物。 (2)燃烧滴落物/微粒。在燃烧试验过程中,从试样上分离的物质或微粒。 (3)临界热辐射通量。火焰熄灭处的热辐射通量或试验30min时火焰传播到的最远处的热辐射通量。 (4)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试

液体燃料燃烧性能综合实验

《液体燃料燃烧性能综合实验》 实验指导书 航空动力综合实践基地 2006年10月

液体燃料燃烧性能综合实验 1 实验目的 1)熟悉液体燃料综合燃烧性能试验设备的组成及原理; 2)观察双头部燃烧室火焰筒内火焰形状; 3)熟悉双头部燃烧室出口温度场和燃烧效率的测量方法。 2 实验内容及基本原理 实验内容主要分三部分: 1、双头部旋流杯燃烧室点火和熄火试验; 2、双头部旋流杯燃烧室燃烧效率试验; 3、双头部旋流杯燃烧室出口温度场试验。 基本原理如下: 1、点火性能和熄火性能对燃气轮机的可靠起动和稳定工作至关重要。双头部燃烧室试验件的结构、燃油与空气的混合方式与目前实际应用的主流燃气轮机燃烧室结构相同,燃烧室主燃区稳火方式采用双旋流器加主燃孔的方式。点火试验在一定的空气流量下首先对其中之一的燃烧室供油,然后点火,如点火不成功,逐渐加大供油量,直到点燃。燃烧室点燃后,开始向另一个燃烧室供油,点燃该燃烧室,至此,点火试验成功;熄火试验的原理是在燃烧室稳定工作状态下,逐渐减少供油量,当主燃区回流的高温燃气提供的热量小于新鲜混气着火要求的热量时,火焰就会熄灭,此时的油气比就是贫油熄火油气比。 2、燃烧效率试验采用燃气分析法,在燃烧室稳定工作状态下,采用水冷采样感头采集燃烧室出口燃气样气,利用9000B型燃气分析仪测出燃气样气中的CO(一氧化碳)和UHC(未燃碳氢)体积浓度值,通过换算得到燃烧效率。 3、出口温度分布采用电偶耙子固定在一维位移机构上,电偶耙子上分布7根电偶,通过位移机构的一维等间距移动,就可以给出燃烧室出口二维温度分布,采集到的出口温度分布数据通过数据处理软件给出燃烧室出口温度分布云图。 3 实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实验装置 液雾燃烧综合实验台主要由双头部燃烧室、供气装置、供油装置、点火装置、测试装置和总控制台组成。其中,测试装置不仅可以对出口燃气组成进行测试还可以通过更换电偶耙子测试燃烧室出口温度分布。总控制台控制燃油流量、空气流量、点火、以及实验数据的分析处理。双头部燃烧室采用双旋流器加主燃孔稳定火焰,旋流器可以更换,主燃孔、掺混孔大小可调。进入燃烧室的空气由罗兹风机提供,燃油系统采用挤压式供油方式,排气分析仪采用9000B便携式红外线汽车排气分析仪。试验系统的原理简图如下所示: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校准 塑料燃烧性能实验方法GB/T 2406-93 氧指数法代替GB 2406-80 本规范参照采用国际规范ISO 4589-1981《塑料—氧指数法测定燃烧性》。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在氧、氮混合气流中,测定刚好维持试样燃烧所需的最低氧浓度(亦称氧指数)的实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评定均质固体材料,层压材料,泡沫材料,软片和薄膜材料等在规定实验条件下的燃烧性能,其结果不能用于评定受热后呈高收缩率的材料。 2.引用规范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实验的规范环境。 GB 3863 工业用气态氧。 GB 3864 工业用气态氮。 GB 5471 热固性模塑料压塑试样的制备方法。 GB 6379 测定方法的精密度,通过实验间实验确定规范测试立法和重复性和再现性。

GB 9352 热塑性塑料压缩试样的制备。 GB 11997 塑料多用途试样的制备和使用。 3.方法提要 将试样垂直固定在燃烧筒中,使氧,氮混合气流由下向上流过,点燃试样顶端,同时记时和观察试样燃烧长度,与所规定的判据相比较。在不同的氧浓度中实验一组试样,测定塑料刚好维持平稳燃烧时的最低氧浓度,用混合气中氧含量的体积百分数表示。 4.实验设备 4.1 氧指数仪 氧指数仪示意图如图1所示。 图 图1氧指数测定仪示意图 1.点火器。 2.玻璃燃烧筒。 3.燃烧着的试样。 4.试样夹。 5.燃烧筒支架。 6.金属网。 7.测温装置。 8.装有玻璃珠的支座 9.基座架。10.气体预混合结点。11.虐待截止阀。12.接头。 13.压力表。14.精密压力控制器。15.过滤器。16.针阀。 17.气体流量计。18.玻璃燃烧筒。19.限流盖 4.1.1 燃烧筒 最小内径75㎜,高450㎜,顶部出口的内径为40㎜的耐热玻璃管,垂直固定在可通过氧.氮混合气流的基座上.底部用直径为3~5㎜的玻璃珠充填,充填高度为80~100㎜.在玻璃珠的上方装在金属网,以防下落的燃烧碎片阻塞气体入口和配气通路. 4.1.2 试样夹

GB 8624-2012中国建筑材料防火等级如何划分测试常见问题

GB 8624-2012中科易朔-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防火测试(中国标准) 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8624-2012: Classification for burning behavior of building materials and products GB 8624-2012中科易朔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防火测试(中国标准) GB8624在实施的十多年中,作为我国建筑材料及建筑物内部使用的部分特定用途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的准则,对进行材料防火性能评价、指导防火安全设计、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执行防火设计规范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GB 8624-201中科易朔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防火测试(中国标准)-适用建筑材料 -非地面材料(塑料,木板,墙体、涂料等) -地面材料(PVC地板,实木地板,地毯等) -窗帘幕布、家具制品装饰织布 -电线电缆、电器设备外壳 -软质家具、硬质家具 GB 8624-2012建筑材料-非地面材料阻燃性能等级如下:

GB 8624-2012建筑材料-地面材料阻燃性能等级如下: GB 8624-2012建筑材料-窗帘幕布、家具制品装饰织布阻燃性能等级如下:

GB 8624-2012建筑材料-软质家具、硬质家具阻燃性能等级如下: GB 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具体材料应用范围 -隔音隔热材料(矿棉板,玻璃棉,塑料件等) -纺织品(窗帘等) -地面铺装材料(竹地板,木地板,塑料地板,地毯,橡胶地板等等) -管件(空调管等) -等等 GB 8624-2012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防火测试(中国标准)–其他相关标准GB/T 5464:建筑制品燃烧性能试验—不燃性试验(idt ISO 1182) GB/T 5907:消防安全词汇第二部分:火灾试验术语(mod ISO 13943) GB/T 8626: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GB/T 11785:铺地材料燃烧性能测定-辐射热源法(idt ISO 9239-1) GB/T 14402:建筑材料燃烧热值试验方法(neq ISO 1716) 中科易朔-LEO-2020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

第一节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 在建筑物中使用的材料统称为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是指其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化学变化,这项性能由材料表面的着火性和火焰传播性、发热、发烟、炭化、失重,以及毒性生成物的产生等特性来衡量。我国国家标准GB8624-97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以下几种等级。 A级:不燃性建筑材料 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 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 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 第二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 一、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建筑物是由建筑构件组成的,诸如基础、墙壁、柱、梁、板、屋顶、楼梯等。建筑构件是由建筑材料构成,其燃烧性能取决于所使用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我国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三类: 1.不燃烧体(非燃烧体) 金属、砖、石、混凝土等不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称为不燃烧体(以前也称非燃烧体)。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如砖墙、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梁等构件都属于非燃烧体,常被用作承重构件。 2.难燃烧体 用难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制成而用不燃性材料作保护层制成的构件。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和微燃立即停止。3.燃烧体 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或发生微燃,而且当火源移开后,仍继续保持燃烧或微燃。如木柱、木屋架、木梁、木楼梯、木搁栅、纤维板吊顶等构件都属燃烧体构件。 二、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1.时间--温度标准曲线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其内的温度是随着时间变化的,分别取时间和温度作为横、纵坐标,即可绘制出火灾过程中的时间--温度曲线。在实际的火灾中,每一起火灾的时间--温度曲线是各不相同的,但为了对建筑构件进行耐火实验,进而对其耐火极限进行度量,必须人为规定一种能反映、模拟一般火灾规律的标准温升条件,把它绘制成曲线就称为时间--温度标准曲线。2.耐火极限的概念 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实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热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以小时表示。 3.影响耐火极限的因素 (1)材料的燃烧性能。材料的燃烧性能好,构件耐火极限就低。 (2)构件的截面尺寸。构件的截面尺寸大,构件的耐火极限就高。 (3)保护层的厚度。构件的保护层厚度大,构件的耐火极限就高。 4.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1)失去完整性。 (2)失去绝热性。 (3)失去承载能力和抗变形能力。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见表。高层民用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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