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看】2010年宪法记住这些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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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法条串讲

(法条总结暨简明背诵版)

主讲人:杜洪波

专题一 人大及常委会

【概述】分值在6分左右

一、各级人大

度 质询案: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一府

两院的质询案 10代表以上提出对一府两院的

质询案

10个代表以上提出对一府的质

询案

三、人大委员会

全国人大 地方各级人大

专门委员会 调查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地级以上

才设立)

调查委员会

组成 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1)主席团、3地级以上人(1)主席团、1/10以上的人大

教科文卫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农村与农业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 个以上代表团、

1/10以上的人大

代表可以向全国

人大提议组织调

查委员会。

(2)委员长会

议、1/5以上的

常委会委员可以

向全国人大常委

会提议组织调查

委员会。

大设法制(政

法)委员会、

财经委员会、

教科文卫委

员会等。

代表可以向本级人大提议组织

调查委员会。

(2)主任会议、1/5以上的常

委会委员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

会提议组织调查委员会。

任免 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

主任委员、委员由主席团提

名,人大通过。在全国人大

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会常委

会可以补充任命个别的副主

任委员、委员。

(1)全国人大的

调查委员会成员

由主席团提名,

人大通过。

(1)全国人大常

委会的调查委员

会成员由委员长

会议提名,常委

会通过。

同全国人大 同全国人大

职能 (1)审议议案;(2)提出

议案;(3)审议全国人大常

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

法律相抵触的法规、规章;

(4)审议质询案。

民族委员会审议经全国人大

常委会批准的自治区的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法律委员

会统一审议法律草案。

调查特定问题 (1)审议议

案;(2)提

出议案。

同全国人大

四、各级人大代表

言论免责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人身特别保

护权 (1)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2)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直选 (1)提出条件:对县级代表选民50人以上,对乡级代表选民30以上,可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罢免

(2)罢免条件:须经原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通过

表 间选 (1)提出条件:县级以上人大主席团或1/10以上代表,常委会主任会议或1/5以上常委会委员可提出对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2)罢免条件:原选举单位过半数代表或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罢免决议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代表辞职 (1)直接选举的:县级代表可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辞职;乡镇代表可向本级人大辞职 (2)间接选举的:其代表可向选举人大的常委会辞职

出缺补选 (1)任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

(2)间接选举的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补选个别上一级人大代表 (3)补选可以差额选举,也可以等额选举

暂停职务 (1)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

(2)被依法判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

代表资格终止 (1)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域(2)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大会议(3)被罢免(4)辞职被接受(5)丧失选举权利:丧失中国国籍,或者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

专题二 国家元首、行政司法机关及基层自治组织

【概述】分值在3分左右

一、国家元首

组成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被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

2.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3.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大补选。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大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职权 1.公布权。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宣布任免权。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对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任免;

3.荣典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4.外交权。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

国务院 地方各级政府

组成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各

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行长

正副职首长、秘书长(县级、乡级没有)、政府工作部门

的正职首长(乡级没有)

任期 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

不得超过2届

5年

三、国务院的结构

结构 部门 设、并、撤 内设机构 办公

机构

办公厅

组成部门 (部委行署)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

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

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

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

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

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提出方案,经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

论通过后,由国务院

总理提请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决定;在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闭

会期间 ,提请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决定。

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国家预防腐败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参事室、国管局。

直属

特设

机构

国资委

办事机构 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国研室

1.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

构。

2.司级机构的设并撤,经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

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

准。

3.处级内设机构的设并

撤,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

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

管理机关备案

组成

部门管理的行政机构 信访局、能源局、粮食局、烟草局、外专局、

海洋局、测绘局、邮政局、文物局、中医药

局、外汇局、科技局、航空局、药监局、保

密局、煤矿安监局。

1.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

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

级内设机构。

2.司、处级的设、并、撤,

同上。

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 国防动员委、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边防

委、空中交通管制委、爱国卫生运动委、绿

化委、学位委员会、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妇

女儿童工作委、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

小组、三峡工法律教育 网原创程建设委、南

水北调工程建设委、残疾人工作协调委、扶

贫开发领导小组、关税税则委、国际减灾委、

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

约》工作领导小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小组、禁毒委、老龄委、西部地区开发领导

小组、抗震救灾指挥部、处置劫机事件领导

小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

信息化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

导小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提出方案,报

国务院决定。

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社、中科院、社科院、工程院、发展研究中心、行政学院、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社保基金会、自然科学基金会

三、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民族自治机关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政府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民族自治权 (1)变通权。对于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2)治安权。自治机关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

性质 乡、民族乡、镇与村委会之间是指导关系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街道办与居委会之间是指导

关系

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级政

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政府批

准。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

市、市辖区的政府决定。

组成 (1)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

人组成。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2)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罢免村

民委员会委员。

(3)村民会议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报乡级政府备案。

(1)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人

组成。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2)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3)居民会议制定居民公约,报不设区的市政府、

市辖区政府或者街道办备案。

五、司法机关

法院 检察院

组成 最高法院、地方各级法院(基层法

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专门法

院。

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

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

最高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省级检察院、省级检察院分院、

地级检察院、县级检察院)、专门检察院。

专门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

省级检察院和县级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大常委

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检察院,作

为派出机构。

任期 各级法院院长任期5年。最高法院

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任期5年。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

超过2届。

任免制度 法院院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

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

大常委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

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法院院长,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

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

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

长和审判员根据高级法院院长的提

请任免

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由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

报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

员由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检察院分院

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级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

专题三 国家的其他基本制度

【概述】分值在2分左右 一、行政区划

二、建置、界限划分和变更

建置 区域划分 界线变更 省级 全国人大 国务院 国务院

地级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县级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授权省级政府审批省、市、市辖区 乡级 省级政府 省级政府 省级政府

三、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性质 全民所有制经济 集体所有制经济 其他所有制经济 地位 基础,主导力量 基础 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 政策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

的巩固和发展

国家保护集体经济

组织的合法权益,

鼓励、指导、帮助

集体经济的发展

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国家鼓励、支

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

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国家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

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绝对全民所有 既可全民所有,又可集体所有 绝对集体所有

矿藏、水流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

涂(根据法律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

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

用(但仍归国家所有)

城市的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依照法律规定)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专题四 特别行政区制度

【概述】分值在3分左右

一、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权力划分)

特别行政区 中 央

(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发回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同基本法冲突,可以发回,不能修改或撤销,然而一旦发回该法律就立即失效,但对以前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2)全国人大常委会增减《基本法》 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

立法

权 (1)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不影响法律的生效。

(2)特区法律体系:①基本法②予以保留的

原有法律③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④适用于特区的全国性法律。

(3)提出修改基本法的议案: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特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特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特区出席全国人大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提出。

(3)《基本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权属于全国人大。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特区。

司法权和终审 权

(1)审判权和终审权;(2)《基本法》自治条款的解释权;(3)特区法院需对有关中央管理事务或中央和特区关系条款进行解释,且解释影响到案件判决,在终局判决前应由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

(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

防务;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行政管理权

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处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

(2)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和决定进入紧急状态。

对外事务处理权

中央授权特别行政区 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如:签发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实行出入境管制;国际协议是否适用特别行政区发表意见;参与和香港有关的外交谈判。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二、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香 港

澳 门

(1)性质和地位:行政长官是特区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政府和本特别行政区负责。 (2)产生:行政长官由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3)任期: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4)任职资格:年满40周岁+连续满20年+永久性居民+中国公民+()

行政

长官 在外国无居留权

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

(1)性质和地位:特别行政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对立法会负责。 (2)组成:其首长是行政长官。下设政务司、财务司、律政司和各局、厅、处、署等。 行政机关(特区政府) 行政官员必须是在当地连续居住15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没有“无外国居留权”的限制

议员一般是由永久性的居民担任

立法机关(立

(1)非中国籍的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在立法会的比例不得超过20%。

(1)议员组成没有比例限制。

(2)立法会主席任职条件同行政长官。 (2)立法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条件同主要行政官员(没有“无外国居留权”的限制)。

会)

(3)立法会议员由选举产生。 (3)立法会议员由选举和委任方式产生。

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的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 终审法院、中级法院、初级法院和行政法院

司法

机关

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 设有检察院。检察官经检察长提名,由行政长官任命,检察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三、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

基本法的解释 基本法的修改 权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行政区法

全国人大

程序 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

要对《基本法》关于中央政府管

理的事务或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

系的条款进行解释,而该条款的

解释又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

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

前,应由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请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条款作出

解释。 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2/3多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提出。

四、特别行政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流程

专题五 选举制度

【概述】分值在3分左右

一、我国选举的基本原则

原则 例外

普遍性原则 剥夺政治权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死刑犯、无期徒刑犯);停止行使选举权:精神病人,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停止行使选举权;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案被羁押正在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

选举权。

平等性原则(一人一票原则) (1)实行4:1:全国、省、自治区、自治州、县、自治县;

(2)实行小于4:1直至1:1:直辖市、市、市辖区或者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或者不属于县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

(3)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30%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间接选举和直接

选举并用原则

县、乡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间接选举

秘密投票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 (1)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2)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书面委托其他选民;

(3)①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②被羁押,检察院或者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③被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④被劳动教养的;⑤受拘留处罚的。以上所列人员参加选举,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可以委托其他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劳动教养、受拘留处罚的还可以在回原选区亲自参加投票。

注: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二、选举程序

选举主持 (1)间接选举(整体上由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主持,具体由下一级人大的主席团主持),直接选举由本级选举委员会主持。

(2)特别行政区成立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会议名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选举由主席团主持。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从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

选区划分 选区按居住状况、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每个选区选1—3名代表。

提出代表候选人 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确定正式代表候选

人 (1)直接选举差额比例:代表候选人比应选代表多1/3—1,代表候选人超出应选代表1倍的,选民酝酿讨论,酝酿讨论不成的,预选正式代表候选人;(2)间接选举差额比例:代表候选人比应选代表多1/5—1/2,代表候选人超出应选代表1/2倍的,预选正式代表候选人

投票 直接选举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特殊情况 (1)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2)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直接选举的另行选举,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间接选举的另行选举,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附一:直接选举流程

附二:间接选举流程

专题六 立法法

【概述】分值在3分左右 一、立法权限、备案及撤销

立法机关 名 称 权 限

立法程序 公

布 备 案 撤 销 全国人大

1、宪法

制定和修改 2/3以上通

主席令公布

经济特

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常委会⑥报授权决定规

定机关(全国

人大)和国务

院备案

全国人大有权 撤销;必

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

自治区报

全国人大

常委会批

准生效;自

治州、自治

县报省、自

治区、直辖

市的人大

常委会批

准后生效

分别由

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

的人大

常委会

发布公

自治州、自治

县制定的由

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人大

常委会报全国

人大常委会和

国务院备案

全国人大撤销自治区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

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

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条

省、自治

区、直辖市、较大市政府 地方性规

《立法法》

第73条

经政府常

务会议或

委员会会

议决定;

由省长

或者自

治区主

席或市

长签署

命令公

报国务院备

案;同时报本

级人大常委会

备案;较大市

还应当向省、

自治区的人大

常委会和人民

政府备案

国务院改变或撤销地方政

府规章;地方人大常委会

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

的规章;省、自治区的人

民政府改变或撤销下一级

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备注:

① 法律案提出的主体:根据立法法12、13、24、25条规定,全国人大立法,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法律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委员会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法律案。

② 立法法第九条、第五十六条二款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等事项除外。

③ 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④ 根据立法法第67条,规定本行政区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⑤ 根据立法法第69条3款: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⑥ 立法法第65条:经济行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二、效力冲突的裁决

冲突情形 裁决机关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 制定机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 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

部门规章之间 国务院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规章 国务院

省级政府规章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

法规

省级人大常委会

授权法规与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三、法律法规的审查

审查对象 提出主体 接受/决定主体 处理程序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大常委会(书面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书

面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查,提出意

见。专委会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

查意见;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

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

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

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规 章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

事业组织、公民(书面建议)

国务院(较大的市

的规章也可以由

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受理)

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省级人民政

府受理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

究处理。

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

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专题七 宪法修正案

【概述】分值在2分左右

1988199319992004

第1—2修正案 第3—11修正案 第12—17修正案 第18—31修正案

1、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2、删去不得出租土地1、明确把“我国正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建设有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

“坚持改革开放”

写进宪法。

2、增加了“中国共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

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将长期存在和发

1、明确把“我国将长期

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沿着建设有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

“邓小平理论指导下”、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写进宪法。

2、明确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在宪法序言中增加“三个代表”

的指导思想。

2、在宪法序言关于爱国统一战线

组成结构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

义事业的建设者”。

3、将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修改

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

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将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

的规定,增加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提示】“补充土地”展”。

3、把家庭联产承包

责任制作为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的基本

形式确定下来。

4、将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确定为国家的

基本经济体制。

5、把县级人民代表

大会的任期由3年

改为5年

【提示】

多党依基本路线,

承包国有体制五年

3、规定“国家在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

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

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

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

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

分配制度。”

4、规定“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

经营体制”。

5、将国家对个体经济和

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合

并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

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

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

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

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

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

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

导、监督和管理。”

6、将镇压“反革命活动”

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

全的犯罪活动”。

【提示】邓公法治,安全

长期两机制

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

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

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

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

理。

5、将国家对公民私人财产的政策

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

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

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

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

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6、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

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

度。

7、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

权。

8、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

生方式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

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

代表。

9、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国务院对戒严的决定权修改

为对紧急状态的决定权,相应地,

国家主席对戒严的宣布权也改为

对紧急状态的宣布权。

10、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由3年改为5年。

11、在宪法中增加关于国歌的规

定。

【提示】国歌响起,征收特别急,

保障鼓励三统一。

专题八 公民基本权利体系

【概述】分值在3分左右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 条件:(1)18周岁以上(2)中国公民(3)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政治 自由 言论

自由

①在政治自由中居于首要地位,延伸出其它的政治自由。

②主体广泛、形式多样。

出版自由 ①言论自由的自然延伸,包括著作自由、出版单位的设立和管理须遵循宪法和法律规定。

②对出版物的管理,我国实行预防制和追偿制相结合的制度。

结社自由 ①言论自由的进一步发展,主要指组织政治性团体的自由。

②我国社会团体的成立实行核准登记制度,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门。

集会游行示威 言论自由的延伸和具体化。由《集会游行示威法》规范:主管机关是公安机关。许可制(5日前申请,2日前决定)、居住地原则、和平进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国宾下榻处、重要军事设施、海陆空交通站点(航空港、火车站、港口)周边不得集会游行示威。

监督权 ①批评建议权:对任何国家机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②申诉权和控告检举权:对任何国家机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监督权和获得

赔偿权 求偿

权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二、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 (狭义) ①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②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人格尊严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安和检察机关搜查住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财产权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劳动权和休息权 劳动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获得物质帮助权 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教育文化权利 受教育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文化权利包括从事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不包括出版自由)。

四、其他权利和公民基本义务

宗教信仰自由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③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④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特定人的权利 ①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②其他主体的权利。

基本义务 依法纳税、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及其他义务。

专题九 各级人大监督法(重点法条)

【概述】分值在1-2分

一、重大问题的确定途径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

(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

(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四)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五)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六)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报告专项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撤销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经审查,认为有下列不适当的情形之一的,有权予以撤销:

(一)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

(二)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

(三)有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应当予以撤销的。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间认为对方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第三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三、质询和撤职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决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可以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本法第四十四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本法第四十四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本法第四十四条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2014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下列表述中与全民守法精神相符的是()。 A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思维 B有一些人利用“特权”违背法律行事 C以侥幸心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种种手段逃避法律制裁 D公民积极主张和捍卫自己拥有的法定权利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关于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B.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地方政府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D.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不包括()。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是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出自()。 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B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C《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D《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A.安全警示标志 B.安全合格标志 C.安全使用标志 D.安全检验检测标志 7、有关公民信用记录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加强阳光记录,全部公开透明 B在惩戒与隐私保护之间保持平衡,避免公民信用记录被违法利用。 C信用记录事项应当不分标准,一视同仁, D任何国家机关都有权采集公民信息。 8、下列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职责履行说法错误的是()。 A.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B.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C.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D.无须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9、募集设立是()。 A.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B.两合公司设立的一项原则 C.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D.以上均不对

2010司考宪法试题

2010年司法考试宪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7.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司法部答案】B 【解析】根据《宪法》第45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可知,并没有规定在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故A选项说法不正确;根据《宪法》第35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再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可知,B说法正确;根据《宪法》第3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可知,宪法没有规定公民有公开传教的自由。C选项错误;根据《宪法》第4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公民中只有劳动者才有休息权,因此D选项错误。综上,B选项为当选项。 18.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考点】宪法修正案 【司法部答案】D 【解析】本题是对宪法修正案的考察,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3条规定,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可知D选项正确,ABC选项不正确。综上,本题正确选项是D选项。 19.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 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考点】宪法的作用 【司法部答案】C 【解析】本题考察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首先,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要求法律体系具有统一性,故A项说法正确。其次,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从合宪性

学习新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宪法心得体会(1) 按照大队党支部的安排,我们党小组对新宪法进行了学习并还自学了十*大报告、十*大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温家宝同志关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讲话精神、学习右江民族医学院第四次党代会报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学习要求,下面谈谈学习新宪法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二、新宪法把“****”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十*大精神提供了宪法

保障。确立“****”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坚持以“****”重要思想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宪法多选题

二、多选题 1. 为什么说“近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ABC ) A. 从经济上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要求建立自由的市场竞争,商品经济在社会 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平等自由观念也因此而成为普遍的价值追求; B. 从政 治上看,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巩固革命的胜利成果,防止封建势力复辟,促进资 本主义经济发展,希望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 C. 从 思想条件上看,以“天赋人权”、“人民主权”、“三权分立”和“法治”为主 要内容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深入人心,以民主代替专制、以民权代替君权、以人 权代替神权、以自由代替奴役的思想成为宪法产生的重要理论基础; D. 从社 会的普及范围来看,宪法为资本主义国家所独有; 2. 我国公民享有的( BC)等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劳动权; C. 受教育权; D. 监督权; 3.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BC) A.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 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 立法权; C.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D. 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 使民族立法权; 4.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AB ) A. 宪法是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所有法律都要体现宪法的精神和要求; B. 与宪法抵触的法律无效; C. 与宪法抵触的法律有一部分也有效; D. 法律 是宪法制定的依据; 5.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C )。 A. 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的权利; B. 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都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 本义务; C.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D. 民族自 治地方的国家机关即民族自治机关; 6. 如何树立依宪执政意识,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ABC ) A. 尊重宪法,牢固树立依宪执政意识; B. 遵守宪法,做到科学决策、民主 决策; C. 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思维处理现实问题; D. 处理社会现实问题要 善用宪法思维,提高应用宪法的能力; 7.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AC )是可以提出宪法修改有效议 案的主体。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 C.

2018年宪法小卫士试题答案解析

宪法小卫士真题及答案 1.我国宪法规定,()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A、公民 B、人民 C、人民代表大会 D、工农联盟 4.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5.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A、区域自治 B、民族自治 C、基层群众自治 D、特殊的经济制度 6.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 A、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B、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C、坚持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集体和其他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D、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7.宪法以()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序言 B、法律 C、文件 D、决议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 A、镰刀和斧头 B、锤子和斧头 C、镰刀和齿轮 D、谷穗和齿轮 9.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 A、全民所有制 B、国家所有制 C、集体所有制 D、社会主义公有制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 A、1988 B、1993 C、1999 D、2004 11.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是( )。 A、宪法序言 B、宪法第三十一条 C、中英联合声明 D、香港基本法 12.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A、初级义务教育 B、中等义务教育 C、初等义务教育 D、成人教育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C、国家 D、人民政府 1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的社会主义国家。 A、无产阶级专政 B、民主共和

2020年《宪法》知识问答培训试题及答案【多选题】

2020 年《宪法》知识问答培训试题及答案【多选题】 多选题 ?(ABD ) 1.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 A.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B.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C.国家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无偿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是 (BC ) A.国家行政机关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D.审判机关

3.农村中的( ABCD 等) 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A.生产 B.供销 C.信用 D.消费 4.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 ( ABC )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A.爱劳动 B.爱科学 C.爱社会主义

D.爱共产主义 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 (BCD )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A.信息化 B.革命化 C.现代化 D.正规化 6.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全国分为(ABD )。 A.省 B.自治区

C.自治县

D.直辖市 7.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政治自由 ?(ABCD ) A.言论自由 B.出版自由 C.集会、结社自由 D.游行、示威的自由 8.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 ?(AC ) 正确的 A.生命权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B.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休息的权利

宪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第1题:下列选项中提到“凡权利无保障……的地方,就没有宪法”的文件为 1.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 2.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 3.1689年的英国《权利法案》 4.1791年的法国宪法 第2题:下列选项中哪个表现了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的权力制约原则? 1.监督原则 2.民主原则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分权原则 第3题:作为宪法渊源形式的“宪法解释”指的是 1.立宪解释 2.行宪解释 3.违宪司法审查解释 4.监督解释 第4题:我国现行宪法的效力条款出现在下列哪一选项之中? 1.正文的分则 2.正文的附则 3.序言 4.正文的总纲 第5题:我国1982年宪法的序言属于下列哪种类型? 1.目的性序言 2.原则性序言 3.纲领性序言 4.综合性序言 第6题: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做出的附加条款。下列关于宪法附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1.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 2.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3.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 4.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 第7题:我国现行《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条规范就其性质而言属于 1.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2.程序性规范 3.确认性规范

4.禁止性规范 第8题:关于宪法规范性的说法,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1.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2.具有不完全的规范性 3.不具有规范性 4.其规范性需要部门法规范来体现 第9题:下列选项中有关宪法规范组织性的主要表现为 1.分权性规范 2.责任性规范 3.授权性规范 4.限制性规范 第10题:从一般意义上讲,当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发生冲突时,下列选项中首先应当被采用的是 1.通过宪法修改方法解决冲突与矛盾 2.通过宪法废除方法解决冲突与矛盾 3.通过宪法解释方法解决冲突与矛盾 4.通过宪法停止方法解决冲突与矛盾

2002至2010年司法考试宪法单项选择题真题及答案

2002-2010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17.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17题)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答案」B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解析」 选项A错误。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选项B正确。根据《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选项C错误。宪法没有规定我国公民有公开传教的自由。 选项D错误。劳动者根据国家法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享有休息权。 18.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2010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答案」D 「考点」现行宪法的修改 「解析」本题考核现行宪法的修改。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2003年召开)《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了部署,在宪法中规定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所以,只有选项D符合题意。 19.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19题)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 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答案」C 「考点」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 「解析」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而不是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和具体规划。 2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

2018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单项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2018 年宪法知识竞赛试题(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1. 现行宪法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D)次会议通过的。 A. 一 B. 三 C. 四 D. 五 2. 迄今为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现行宪法共进行了(C)次修改。 A. 三 B. 四 C. 五 D. 六 3. 我国一共设有(C)级人民代表大会。 A. 三 B. 四 C. 五 D. 六 4. 迄今为止,现行宪法计有( D )条修正案条文。 A.21 B.31 C.37 D.52 5.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文件是(A)。 A. 钦定宪法大纲 B.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D.重大信条十九条 6. 将“生态文明”写入我国宪法的是(D)。 A.1993 年宪法修正案 B. 1999 年宪法修正案 C.2004 年宪法修正案 D.2018 年宪法修正案 7.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宪法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规范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相对人主要是公民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8. 关于现行宪法结构的表述正确的是(C)。 A. 序言;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B. 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C.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D.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附录 9.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B)”。 A. 工人阶级 B.人民 C. 全体公民 D.执政党 10.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的时间是(C)。 A.1982 年 B.1993 年 C.2004 年 D.2018 年 11. 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C)所有。 A. 村委会 B. 个人 C. 集体 D. 全民 12. 国家(A)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A. 保障、鼓励和支持 B. 鼓励、支持和引导 C.引导、支持和保障 D. 鼓励、引导和帮助 13.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现行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B)。 A. 宗教信仰自由 B. 罢工权 C.结社自由 D.受教育权

宪法多选题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宪法规范表现形式的有(ABCD )。 A.宪法典 B.宪法性法律 C.宪法惯例 D.宪法判例 2.关于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 ABCD ) A.近代宪法的产生是实行宪政的前提 B.宪法和宪政都以规范并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 C.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D.近代宪法和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现行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ABCD ) A.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 B.增加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规定 C.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D.增加对国歌的规定 4.我国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包括( BCD )。 A.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 B.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 C.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 D.乡、镇的人大代表 5.关于行政区划,下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是(AC )。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变更和撤消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 C.特别行政区的设立 D.县、市行政区域的变更 6.宪法规定,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 BD )。 A.指导 B.监督 C.扶植 D.管理 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提条件是在( ABCD )。 A.自然灾害情况下 B.年老情况下 C.疾病情况下 D.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外国人庇护的条件是(ACD )。 A.由于政治原因遭受迫害 B.因犯罪被外国追诉 C.请求在我国避难 D.经我国政府批准 9.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 BCD ) A.国务委员 B.各部部长 C.各委员会主任 D.审计署署长 10.关于人民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是( ACD )。 A.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 B.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 C.审判制度是四级两审终审制 D.专门人民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11.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包括(ABE ) A.总理、副总理B.国务委员 C.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D.审计长 E.秘书长 12.在资产阶级宪法的分权制衡原则中,其三权指的是(ACE ) A.立法权 B.考察权 C.行政权 D.监督权 E.司法权 13.现代资本主义宪法的发展走向主要是(ABC ) A.向民主势力作出某些让步B.强化国家集权 C.扩大行政权力D.维护和平、尊重国际义务 E.确保民族平等 14.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主要是指(AB ) A.君主立宪制 B.共和制 C.单一制 D.联邦制 E.普选制 15.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地方的(AB ) A.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E.政协委员会 16.有关宪法解释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有以下几种体制( ABC )。 A.立法解释制 B.司法解释制 C.特设机构解释制 D.行政解释制 17.我国宪法的民主原则有( ABC )。 A.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B.民主集中制 C.权利义务一致性 D.民族区域自治

4月全国宪法学(一)自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宪法学(一)试题 课程代码:0021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 A.美国 B.法国 C.英国 D.俄国 2.最早提出主权观念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是() A.洛克 B.卢梭 C.波丹 D.孟德斯鸠 3.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有权() A.改变 B.撤销 C.改变或撤销 D.发回重议 4.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机关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宪法性文件是()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B.《共同纲领》 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5.自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曾先后通过() A.两次宪法修正案 B.三次宪法修正案 C.四次宪法修正案 D.五次宪法修正案 6.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宪法的决议,决定() A.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 B.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取消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权利”的规定 D.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由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 7.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社会主义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8.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 A.特殊的标志 B.社会地位 C.法律上的身份 D.政治待遇 9.现行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的形式是() A.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 B.厂长负责制和其他形式 C.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 D.股东大会和其他形式 10.现行宪法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 A.转让 B.赠予 C.买卖 D.继承 11.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 A.邦联与联邦 B.单一制与复合制 C.中央集权制与地方分权制 D.单一制与联邦制 12.现行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 1

2010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带答案和解析

1、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2、关于黄某使电气厂获取300万元退税的定性,下列分析错误的是: A.具有逃税性质,触犯逃税罪 B.具有诈骗属性,触犯诈骗罪 C.成立逃税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数罪并罚 D.属单位犯罪,应对电气厂判处罚金,并对黄某判处相应的刑罚 3、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4、2015年《立法法》修正后,关于地方政府规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以外的事项已制定的规章,自动失效 B.应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C.没有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D.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载 5、3万元 6、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

宪法试题及答案

1、(单选题)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代表候选人需要获得()方为当选。 ? A.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 ? B.全体选民的2/3选票 ? C.参加投票的选民的2/3选票 ? D.全体选民过半数的选票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C 2、(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享有解释宪法职权的机关是()。 ? A.国家主席 ? B.全国人大常委会 ?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 D.全国人大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D 3、(单选题)补选人大代表的程序和方式,由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 A.人大 ? B.全体代表 ? C.民政府 ? D.人大常委会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4、(单选题)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之间的关系是()关系。 ? A.协商 ? B.指导 ? C.领导 ? D.监督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D 5、(单选题)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 ? 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 ? B.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 ? C.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 ?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C 6、(单选题)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 ? A.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 ? B.国家的阶级关系 ? C.国家的民族关系 ? D.国家局部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7、(单选题)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 A.少数服从多数 ? B.集体行使职权 ? C.平等原则 ? D.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A 8、(单选题)我国中央军委的领导体制是()。 ? A.合议制 ? B.主席负责制 ? C.集体负责制 ? D.双重从属制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C 9、(单选题)国家制度的核心是()。 ? A.国家结构形式 ? B.政体 ? C.国体 ? D.政党制度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A 10、(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审计机关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2018宪法习题及答案解析

1、(单选题)根据宪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担负着审判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 ? A.党政机关 ? B.权力机关 ? C.司法机关 ? D.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2、(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规定。 ? A.法律 ? B.部门规章 ? C.民政部门 ? D.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C 3、(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举。 ? A.选民直接 ? B.同级上一届人大

? C.下一级人大 ? D.上一级人大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D 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是宪法规定的内容是()。 ? A.国家根本任务 ? B.国家根本制度 ? C.公民具体义务 ? D.公民基本权利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5、(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有权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最低一级是()。 ? A.乡级 ? B.市级 ? C.省级 ? D.县级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6、(单选题)下列关于宪法特征的描述错误的是()。

? A.在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始得启动修宪程序 ? B.宪法是一切组织、机构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 C.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 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C 7、(单选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行使的职权不包括()。 ? A.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 B.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 C.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 D.撤销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8、(单选题)根据《宪法》的规定,()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 A.地方各级党委 ?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D.地方各级人大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宪法(2010年)

https://www.360docs.net/doc/2611426495.html,/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宪法(2010年) 单选题: 17.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 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 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 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民的基本权利。 选项A错误。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选项B正确。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选项C错误。宪法没有规定我国公民有公开传教的自由。 选项D错误。《宪法》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18. 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 A. 1988年宪法修正案 B. 1993年宪法修正案 C. 1999年宪法修正案 D. 2004年宪法修正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现行宪法的修改。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2003年召开)《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了部署,在宪法中规定“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 19. 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B. 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C. 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 D. 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而不是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和具体规划。

教师学习宪法心得体会3篇

教师学习宪法心得体会3篇 教师学习宪法心得体会3篇 201X教师学习宪法心得体会范文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遗憾的是包括我在内许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真正对宪法的了解却知之甚微。你知道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吗?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你会怎么做?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何?贯彻实施宪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何重要意义?宪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以上提问你能回答几道?反正我的感觉是非常惭愧。同时也说明我国公民宪法意识还很淡薄,因此必须我们应好好地学习一下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大家的日常生活都与宪法息息相关。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的运行,须以不超出宪法效力为前提。从这个角度看,宪法关涉百姓的诸多权益,是百姓自我保护、对抗外界不法侵害甚至是与扭曲变异公权力对抗的顶级保护伞,这就容易破除其在百姓心中抽象、高高在上、虚无的旧有印象。 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 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

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今天我们学习宪法,就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须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治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管理,从而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201X教师学习宪法心得体会范文2 《宪法》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从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与时俱进

宪法历年试题与答案解析(不定项)

宪法历年试题与答案解析(不定项) https://www.360docs.net/doc/2611426495.html, 日期:2009-1-17 【字号大中小】 (2002年) 85.下列有关宪法的指引作用的表述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宪法指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构、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B.宪法指引的范围涉及政治、的经济、的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C.宪法指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 D.宪法的指引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 答案及解析:ABCD 指引作用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的导向、引路作用。宪法的地位和内容决定了宪法的指引作用具有自身的特点:第一,指引的主体既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包括公民个人;第二,指引的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第三,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指引的效力具有最高性;第四,宪法是民主的法律化,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其指引贯穿着民主的基本精神。 86.某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高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何种情况下,高先生可以当选?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35人,高获得选票6831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41人,高获得选票3421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43人,高获得选票6749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85人,高获得选票13073张 答案及解析: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0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同一法律第41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本题中该选区共有选民13679人,过半数至少为6840人。根据上述规定,A项中参加投票人数未过半数,选举无效。B项中参加投票人数过半,选举有效,高获得选票最低当选票数为3421票,依法得当选。C项中选举有效,但最低当选票数应为6822票,高未达到此数,依法不得当选。D项中参加投票人数甚至多于选民人数,选举当然无效。

全国2010年7月自考宪法学试题和答案解析

2010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宪法学试题和答案解析 课程代码:0567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的围家是【】 A.法国 B.英国 C.奥地利 D.德国 正确答案:A (解析:在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是法国。)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A.有权改变或撤销 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8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3.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 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 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 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 正确答案:D (解析: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美国;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英国。) 4.我国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的活动始于【】 A.1979年 B.1982年 C.1988年 D.1993年 正确答案:C (解析:1982年现行宪法采用修正案的方式修改始于1988年,然后在1993年、1999年和2004年都用这种方式对此进行了修改。) 5.《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享有修改权的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是其常委会。) 6.在我国,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的派出机关是【】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区公所 D.公安派出所 正确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7.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A.《独立宣言》 B.《人权宣言》 C.《权利法案》 D.《大宪章》 正确答案:A (解析:《独立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宣布“主权在民”的原则,马克思曾称之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8.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带答案和解析

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带答案和解析

1、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3、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照片为书证 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

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4、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经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 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 5、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 A.污染环境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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