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课程简介填写表(农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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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课程简介填写表

科组和系研究讨论,最后经学院讨论审定。3、采用word格式录入,各系汇总后交学院教学科研科。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课程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法学概论是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段的选修课程之一。 法学概论是一门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概括性高的法律学科。它集宪法、法理、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跨国法律等于一身,其内容注意结合市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通俗易懂,其目的是为了增强非法学专业人士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在现代法治社会,也有利于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学习法学概论,要在掌握各有关法律规则的制度理性(即有关“为什么”的问题)和操作技术(即有关“如何做”的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有关规则的涵义和它们的相互联系,以便融会贯通,付诸应用。 三、教学方法 1.掌握各主要部门法律制度的内在体系和基本概念,从整体上了解各部门法的特点及其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以规则为中心,准确地把握原理,研究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在理解和运用上多下功夫。 3.紧密联系实际,通过调查研究、阅读资料和实习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多地接触相关的实例,增加实感。 4.开展案例教学,结合我国审判中的实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以提高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部分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的建议 一、学时 本课程5学分,学时90,一学期开设。 二、多媒体的教材 1. 文字教材

本课程文字教材即主教材,这是教学的基本依据,其内容是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基本内容。本课程主教材为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由吴祖谋、李双元主编的《法学概论》(第十一版)。本教材体系完整,内容充实,概念准确,文字简炼,举例和引证适当,适合行政管理专业的成人在职学习的需求。 2.视频资源 本课程为学员提供了双向视频资源,共20讲,但由于教材采购原因,本学期新换教材,因此学员在看视频资源时可以有选择性地参考学习,切不可盲目地吸收。 三、教学环节 1. 自学 自学是远程教育课程的主要学习手段。学生应高国度重视自学环节,增强自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要不断总结和交流经验,努力提高自学的能力。现代教育是终生教育。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是现代学历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自学以读书为主。所读之书,除了文字教材外,还可以包括一些课外参考资料。 2. 讨论课 讨论课是学生消化书本知识和授课内容,训练法学思维和实务技能的重要环节,讨论课由辅导教师组织实施。各地辅导教师应当熟悉教学大纲和文字教材,深入钻研和掌握教学内容,认真准备。讨论课应围绕教学重点,选择重要的专题或案例,组织学生集体讨论。在讨论中,辅导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发现和培养学生中的学习骨干,发挥他们在讨论中的带头作用;②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随时提出问题,进行启发引导,并避免学生脱离教学目的的要求而在一些枝节问题上陷入无休止的争论;③教师要平等地与学生讨论,尊重并鼓励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教师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以进行总结,但不要把自己的见解当作唯一正确的结论强加给学生;④讨论之后,可以给学生推荐一些有关的参考资料。 3. 作业 作业是学生巩固和检验所学知识和能力的有效手段。在文字教材和其他辅导材料中将提供必要的论述题和案例。在论述体作业中,学生应学会围绕题目建立论点,组织论据,展开论证,做到论点正确,论证清晰,论据充分,并力求观点

语言学概论课本目录及部分课程课本

《语言学概论》 课程目录 第一章语言和语言研究 第一节语言和语言学 一、语言的内涵与外延 二、语言的若干属性 三、语言学 第二节 语言功能 一、社会文化方面的功能 二、心理方面功能 第三节语言历史 一、语言起源 二、语言分化 三、语言的接触和融合 四、语言发展的原因和特点 第四节西方语言学简史 一、传统语言学 二、历史比较语言学 三、现代语言学 四、当代语言学 第二章语言结构

第一节语言的结构系统 一、语言的层级与层面 二、语言结构的共性和个性 三、语言结构类型 第二节语音 一、语音和语音学 二、音素和音位 三、语音特征 四、语音组合 第三节语义 一、语义和语义学 二、语义单位 三、义素分析 四、语义场 五、语义的组合 第四节语汇 一、语汇和语汇学 二、语汇层级 三、语汇聚类 四、语汇构成 第五节语法 一、语法和语法学 二、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三、词类

四、短语 五、句子 六、语段 第三章 语言运用 第一节 言语交际 一、语言运用与语用学 二、言语交际的过程 三、言语交际的原则 四、言语交际的制约因素 第二节 言语行为 一、言语行为的概念 二、言语行为的类型 三、间接言语行为 第三节话语表达和话语理解 一、话语表达 二、话语理解 第四节交际变体和语用对策 一、交际变体 二、语言交际障碍 三、社会语用对策 第四章 语言学习 第一节 第一语言获得 一、第一语言获得理论 二、儿童语言的发展

第二节 第二语言获得 一、第二语言获得理论 二、中介语 三、对比分析和偏误分析 四、第二语言教学法 附录世界语言谱系分类表 参考文献 语言学概论 课程名称:语言和语言研究(一) 教学目标:掌握语言的内涵和外延; 知识点:语言与言语、口语与书面语、共同语与方言、自然语言与其他符号系统 重难点:语言与言语、自然语言与其他符号系统 课程内容:   第一章语言和语言研究 第一节语言和语言学   一、语言的内涵与外延   (一)语言是什么

法学概论 课程 标准

《法学概论》课程标准 课程编号: 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学分数: 3 执笔者:查志刚 一、课程性质 法学概论开设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属于专业基础课程之一。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一些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学知识,从法学素养方面为学好各类非法学专业课程打下基础。法学概论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是对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概要论述,其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以宪法为核心的我国各个主要部门法律和国际法的基础知识。由于本门课程所具有的基础性和综合性,它的知识内容在广度上和深度上都同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所开设的各门法学专业课程存在明显的不同,呈现出覆盖面广、基础性强的特点。本课程的学习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充分体现本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与法学专业所开设的各门法学专业课程相区别。 二、课程理念 1、创新课堂教学平台,夯实专业基础,丰富理论功底 首先,互动性教学是指改变传统的“填鸭式”知识传授课堂,形成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理论性教学、技能性教学、应用性教学相结合,在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教师与文本、学生与文本之间的对话中实现枯燥理论知识的自主探究、自我获取学习。 其次,在教学内容上,追求的目标是“理论求精,技能过硬”。对学生传授的知识要根据其原有的基础进行全方位设计,决不能机械复制一般专科专业的教学内容体系,追求教学内容的体系创新、条块精炼、重点突出,进而在这一部分达到“以精炼求精深”的目的。同时课堂教学更注意专业技能、个性特长及综合素质的过硬,学生不必样样通,但有一样精。 再次,在教学方式上提倡“鼓励参与、追求创新”。“鼓励参与”指更新教学观念,突出学生作为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在政策导向、教学效果评价上侧重学生参与课堂、主动获取、快乐学习的效果。“追求创新”意在突出培养目标的要求,从教学方式上予以保障。主要指教师的教学组织方式创新、知识传授方式创新、师生关系方式创新、教学评价标准创新等。 2、强化专业技能性训练,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形成技能优势 专业技能性训练是指利用课上教学实践环节和课下专业技能强化两个平台,

清华大学的建筑学课程表

清华大学 一年级 秋季学期 性质名称学分周学时考试/考查说明 必修集中军训 2 3 考查排在上课前3周 必修体育(1) 1 1+1* 考查*为课外环节 必修思想道德修养 2 2 考查 必修英语(1) 4 4 考试参加学校分级考试 必修高等数学(1) 5 5 考试建筑学院开课 必修素描(1) 4 4 考查 必修计算机文化基础 2 2 考查 必修建筑设计(1.1) 6 6+2* 考查必修其一*为课外环节必修建筑设计(1.2) 6 6+2* 考查 必修建筑设计(1.3) 6 6+2* 考查 必修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 2 2 考试 必修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概论 1 1 考查 29 26 未含集中军训学时 春季学期 性质名称学分周学时考试/考查说明及主要先修课 必修毛泽东思想概论 3 2+1* 考试*为课外环节 必修体育(2) 1 1+1* 考查*为课外环节 必修英语(2) 4 4 考试参加学校水平考试 必修高等数学(2) 5 5 考试建筑学院开课 必修素描(2) 4 4 考查 必修建筑技术概论 1 1 考试 必修建筑设计(2.1) 6 6+2* 考查必修其一*为课外环节必修建筑设计(2.2) 6 6+2* 考查 必修建筑设计(2.3) 6 6+2* 考查 选修 2 2 选修课 26 25 夏季学期 性质名称学分周学时考试/考查说明及主要先修课 必修渲染实习1+1* 2周*为课外环节 必修素描实习 1 1 2 3 第一学年学分总计:29+26+2=57 二年级 秋季学期

性质名称学分周学时考试/考查说明及主要先修课 必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2+1* 考试*为课外环节 必修体育(3) 1 1+1* 考查*为课外环节 必修英语(3) 4 4 考试参加学校水平考试 必修水彩(1) 4 4 考查 必修建筑构造(1) 2 2 考试 必修中国古代建筑史 3 3 考试 必修建筑设计基本原理(1) 1 1 考查 必修建筑设计(3.1) 6 6+2* 考查必修其一*为课外环节 必修建筑设计(3.2) 6 6+2* 考查 必修建筑设计(3.3) 6 6+2* 考查 选修 3 3 选修课 27 26 春季学期 性质名称学分周学时考试/考查说明及主要先修课 必修邓小平理论概论 3 2+1* 考试*为课外环节 必修体育(4) 1 1+1* 考查*为课外环节 必修水彩(2) 4 4 考查 必修建筑力学 4 4 考试 必修外国建筑史 3 3 考试 必修建筑设计基本原理(2) 1 1 考查 必修建筑设计(4.1) 6 6+2* 考查必修其一*属课外环节 必修建筑设计(4.2) 6 6+2* 考查 必修建筑设计(4.3) 6 6+2* 考查 选修 3 3 选修课 25 24 夏季学期 性质名称学分周学时考试/考查说明及主要先修课 必修水彩实习 2 2周教师辅导2周,自己画1周,交暑假作业必修测量实习 1 1周新开课 3 3 第二学年学分总计:27+23+5=55 三年级 秋季学期 性质名称学分周学时考试/考查说明及主要先修课 限选体育专项(1) 1 必修CAAD方法 2 2+1* 考试*属课外环节

法学概论课程标准

陇东学院法学专业课程标准 法学概论 说明: 1.课程性质 《法学概论》课是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所开设的专业基础必修课。这是一门带有普法性质的社会主义法律教育课。其任务是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大学生进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内容的教育。 2.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教学,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培养依法办事、依法做人、依法治国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培养有一定法律修养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 3.教学内容 讲授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法的概念、法的结构、法的运行、法的作用与价值、法治、法与社会。教授部门法基本知识,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环境法、诉讼法和国际法。 4.总学时 共54学时。 5.教学方法 主要采取课堂教学、课堂讨论、习题训练、论文指导和学生自学等方法。 内容: 第一章法的概念(4学时) 要求和说明: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法的定义、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分类、法的形式和法的效力。 第一节法的用词 一、中国古代对法的解释 二、现代汉语中对法的解释 第二节法的定义 一、历史上法的定义 (一)从立法者角度给法下定义 (二)从司法者角度给法下定义 (三)从守法者角度给法下定义 (二)从法的作用的角度给法下定义 二、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

第三节法的本质 一、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二、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四节法的特征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一)法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 (二)人的行为是法的调整对象 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第五节法的分类 一、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二、国内法与国际法 三、实体法与程序法 四、一般法与特别法 五、中央法(联邦法)与地方法(联邦成员法) 第六节法的形式一、法的三种形式 (一)制定法 (二)判例法 (三)习惯法 二、当代中国法的形式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 (五)地方性法规 (六)自治法规 (七)行政规章 (八)特别行政区法 (九)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第七节法的效力 一、法的空间效力 二、法的时间效力

语言学概论教学大纲

《语言学概论》教学大纲 一、课程说明 1.课程代码:101012191。 2.课程中文名称:语言学概论。 3.课程英文名称: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 4.课程总学时数: 36 ,其中理论环节学时数: 28 ,实验实践环节学时数: 8 。 5.课程学分数: 2 。 6.授课对象: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7.本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语言学概论》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四年制本科的一门专业基础课。讲授关于人类语言的本质、结构、发展、分类以及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文字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以提高学生的语言理论水平和语言分析能力,为今后从事语言教学和语言研究工作奠定必要的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学习本课程应达到的目标:通过学习,初步树立科学的语言观,掌握普通语言学的基本理论,提高分析语言现象的能力。为此,在教学中有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1.在介绍语言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基础上,着重拓宽知识面,同时进一步论证、阐述基础理论,并加以延伸、扩展。 2.要多用实例传授现代语言的分析方法,切实提高学生解决实际语言问题的能力。阐述概念和理论时要避免抽象的演绎。 3.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学习中要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密结合语言实际,多分析,多做思考练习题,以求透彻理解,掌握有关知识。 三、学时分配

四、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章语言与语言学 【本章教学目的、要求】: 一、了解动物的“语言”与人类的语言的区别; 二、正确认识语言的性质; 三、了解语言的社会功能和思维功能; 【本章教学重点、难点】: 一、语言和言语的区别及联系 二、语言的性质(符号性、系统性) 三、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 【本章节主要教学要点】: 第一节语言是人类特有的 一、人类的语言和动物的“语言”的区别 1.功能开放 2.构造灵巧 3.习得 二、关于语言产生的假说

经济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1406)

《经济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 1.“经济法”一词最初出现于法国摩莱里《________》中的表述。 2.现代法意义上的经济法概念应当是德国学者赫德曼在《________》中的概括。 3.经济法的性质有:广泛的社会性、________和表现形式多样性。 4.经济法的性质有:________、内容的变动性和表现形式多样性。 5.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可选择的组织形式有个人独资、________、合伙等。 6.市场主体破产的两个基本条件是:主体是________和其资产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7.市场竞争规制法包括________和《反垄断法》。 8.市场竞争规制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________。 9.在经营活动中通过给予非法的经济利益来换取交易的行为,是________。 10.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大量销售商品,以排挤对手独占市场的行为叫做________。 11.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是美国的________。 12.日本1947年颁布的反垄断法名称是________。 13.只要因缺陷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而不再考虑经营者有无过错,这是________。 14.我国《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情形的,应向消费者支付相当于消费价款数额________ 的赔偿金额。 15.产业政策法属于经济法重要组成部分的________法。 16.WTO的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________》。 17.财政的三大职能是:调节分配收入、配置资源、________。 18.《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制度有调解、________和诉讼三种方式。 19.国家禁止的非法价格行为有:价格垄断行为、价格欺诈行为和________。 20.经营者在合理价格幅度外牟取超额利润的非法行为是________。 21. ________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以社会保障命名的《社会保障法》。 22.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三大法律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和《________》。 23.价格紧急措施主要有两种:冻结价格措施和________。 24.劳动仲裁不同于一般民事仲裁,实行仲裁前置和________原则。 25.我国目前规范涉外技术转让的专门法规《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是________年施行的。 26.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是1844年在________国成立的。 27.纯羊毛标志是常见的国际性________。 28.________是国际标准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的英文简称。 29.中央银行一般充当三个角色: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________。 30.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________项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 1.规定发行国债法律制度的是 [ ] A.《证券法》 B.《银行法》 C.《国库券法》 D.《期货法》 2.按不同标准,经济法主体的分类是 [ ] A.干预主体和被干预主体 B.卖方和买方 C.流通主体和制造主体 D.上家和下家 3.针对取得财产而征收的税种,包括房地产税、契税的税种是 [ ] A.财产税 B.流转税 C.所得税 D.行为税 4.下列政府部门中,属于经济法意义上的宏观调控主体的是 [ ] A.国家工商局 B.铁道部 C.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D.农业部 5.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又属于劳动法律规制对象的是 [ ] A.劳动报酬纠纷 B.商业秘密保护纠纷 C.工伤赔偿纠纷 D.广告合同纠纷 6.反垄断法的归责原则有无过错原则和 [ ] A.社会效益原则 B.实际损害原则 C.本地发生原则 D.行为主义原则 7.不属于社会保险制度范畴的保险是 [ ] A.失业保险 B.养老保险 C.医疗保险 D.财产保险 8.回扣在法律意义上是 [ ] A.商业贿赂 B.合同行为 C.商业欺诈 D.不当得利

同济大学建筑学课程设置

《中外建筑史》 课程大纲 课程名称:中外建筑史(51学时,3学分)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公共基础课。培养专业基本素质,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为其它专业课程的学习打好基础。 通过对中外各个历史时期建筑发展过程及其自然、社会背景的介绍,使学生对建筑发展的历史有一个初步的、总体的认识。 二、课程基本要求: 要求学生具备建筑学基本知识。 三、课程教学基本内容: 简述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活动状况及其社会文化背景,详说有关古代和近代的建筑思想、理论与技术,详析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型制、特征、风格、结构特点简述以西方为主体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建筑状况、演变过程及其相关的历史文化背景,着重分析各个历史时期建筑的类型、形式、技术及艺术特征。 四、实验或课程设计的内容: 以幻灯、投影或计算机多媒体的形式,采用大量图像资料配合讲课。 五、与各课程的关系: 以“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初步”等课程为必要的先修课程。 六、学时分配: 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中国建筑史》(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中国古代建筑史》(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刘敦桢主编

《外国建筑史》(19世纪以前)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外国近现代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外国建筑史图说》同济大学出版社 《建筑物理(光)》 课程大纲 课程名称:建筑物理(光)(36学时,2学分) 一、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公共基础课。通过课堂讲授、一到两次课外实验和演示使学生掌握建筑光学的基本知识,为结合专业继续学习奠定基础,并使学生能适应今后工作中对建筑光学知二、课程基本要求: 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了解建筑光学的基本概念,掌握天然采光的基本知识和计算方法、了解建筑照明的基本知识,掌握一般照明计算方法等。 三、课程教学基本内容: 建筑光学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建筑光学基本知识,着重介绍与建筑有关的光学基本概况、单位和计算公式,并对建筑布局的光学特性作基本介绍。第二部分为授我国光气候概论,各种采光窗的特性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采光设计和采光计算。第三步分为建筑照明,介绍灯具合光源的光学特性以及基本的照明设计和计算明和环境照明做初步的分析和介绍,掌握一些主要空间室内照明的设计原则和方法。 四、实验或课程设计的内容: 课程分为实验操作和实验演示两部分:采光系数测定和灯光照明演示,操作实验安排在总学时中,演示试验安排在课余时间。 五、与各课程的关系: 按同济大学建筑学五年制学生的教学计划的安排,建筑光学安排在第三学期。课程以高中数学、物理为基础,并需要初步的建筑学与建筑技术知识。 六、学时分配: 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建筑物理》第一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年7月东南大学柳孝图 《建筑物理》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6月东南大学柳孝图 《建筑物理》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年7月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华南工学院、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清华大学等四校主编 《建筑物理(热)》

最新 语言学概论课程标准

《语言学概论》课程标准教案 一、课程概述 (一)课程性质 语言学概论课是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它解决的是语言的共性问题,所以不同于以具体语言为研究对象的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课。 本课程以现代语言理论为指导,论述人类语言的本质、语言的结构、功能、发展,以及文字等方面的内容。学生在学习了这一门课之后,要初步树立科学的语言观,获得语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并且初步具备运用语言学的科学方法分析语言现象的能力,为将来从事语言文字工作、语文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打好基础。 (二)课程定位

该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起着奠定基础、提供方法的作用,主要对接基础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语言管理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职业岗位,是提高相关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的核心课程。该课程提供进行社会调查需要的某些语言学知识和能力,比如用国际音标的识读、标写能力的培养,为方言调查提供前提条件。与学生未来从事基础教育、对外汉语教育的职业岗位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与语言文字的掌握和运用关系密切,对师范生素质养成与职业能力培养有一定作用,可以跟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相配合,为训诂学、音韵学、文字学/语音教学专题、词汇教学专题、语法教学专题等后续的专业选修课和技能课奠定坚实的基础。 前导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汉语国际教育概论。 后续课程:训诂学、音韵学、文字学/语音教学专题、词汇教学专题、语法教学专题。 (三)课程设计思路 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从创建延续到今天,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规范、行之有效的教学思路和方法,我们既要坚持固有的优良传统,又要根据现在的形势和要求,做出适当的调整和变化。 首先必须承认,语言学概论就是一门基础理论课,它为本专业的学生提供语言学的入门知识,包括一些基础的概念、基本的方法。与此同时,也需要进行语言分析手段和技能的训练,包括观察点的选择、分析手段的把握等。另外,经过训练的学生应该建立起一定的观察语言生活的意识和分析、解释语言现象的素养。 具体课程设计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语言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语言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教学目的和任务 语言学概论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一门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研究语言的性质、结构规律、演变规律以及语言与文字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比较系统地掌握语言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为提高语言理论水平、进一步学习和深入研究其他语言课程奠定必要的语言理论基础。 本课程课内学时为54,共3学分,开设一个学期。 二、教学内容及要求 本课程包括导言、语言的社会功能、语言是符号系统、语音、语法、词义、文字和书面语、语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语言的接触、语言系统的发展十个部分,每个部分根据学习内容要求再分若干章节,循序渐进,便于学生学习掌握。 教学中要讲清楚语言学的基本概念,使学生通过学习能比较系统地掌握语言学的基础知识,了解语言与社会的关系、语言的结构、语言的演变规律、文字的性质以及它与语言的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三、教学媒体的使用 (一)文字教材的使用 本课程以叶蜚声和徐通锵编写的《语言学纲要》为基本教材,另外有《语言学纲要学习指导书》作为配套的辅助教材。《纲要》是编制教学媒体、组织教学和复习考试的主要依据。《学习指导书》对主教材的重点、难点内容再作补充分析和阐释;另外还根据教材和课程教学的要求编拟了一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练习。 (二)音像教材的使用 本课程录像课为重点辅导型,主要讲授学生难以理解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需要通过电视手段直观演示的内容,使学生通过电视课的直观教学加深对语言基础理论的认识。录像课为IP电视,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收看并下载存储。 (三)计算机课件 本课程计算机课件(CAI)为网络版,主要用于网上教学辅导。采用超文本手段,将文字、图形、图像、动画等多种信息组织在一起,并通过其独有的超级链接方式相互指向,构成一个具有立体感的整体教学系统,以方便学生阅读、浏览。本课程的教学是信息的集合,运用这种方式,学生解疑释难非常方便,因此课件网络版将是本课程最重要的辅导方式。学生学习这门课程,可以随时借助计算机网络课件解疑释难,解决自学中碰到的问题。 网络课件的主要内容由三部分构成:一是重点难点问题分析,二是各章综合练习题与自测,三是拓宽学生知识面的内容,介绍语言学流派和语言学名家名著,以使学生开启视野,扩展知识,提高水平。网络版课件内容逐级逐层链接,学生可以根据学习需要自由选择。 此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四、教学建议 (一)主教材《语言学纲要》是以组合关系、聚合关系这两个概念为纲组织相关的内容,尽可能使复杂的语言现象条理化、系统化。因此教学中要紧扣这两个概念,使学生能以此为视角去观察语言的结构,掌握语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 (二)学习普通语言学,需要学生有一定的具体语言学方面的知识为基础,这样才能便于理解有关问题。与本课程相关联的课程有:专科阶段的《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本科阶段的《汉语专题》、《语法研究》、《汉语倏学》、《英语》等。尤其是有关汉语的知识,学生必须具备,如果学生在专科阶段学的是非中文专业,一定要补修有关课程,否则很难学好本课程。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 适用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 总学时:54 理论学时:54 实验学时:0 考试性质:考试课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教学目标 1、课程的性质、地位 《法学概论》是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一门系统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主要部门法律及国际法的基础知识,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力,为学生学习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2、教学目标 《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为学习本专业的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法学的知识的基础。 为此,要求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 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比较注重教学手段的多样化。目前,全体教师都能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能自己动手制作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此外,在教学过程中开展了课堂小组讨论,以法律案例为载体进行启发式教学,通过师生互动和学生之间的讨论和交流,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能力,从法学的基本原理入手,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探讨,进而了解并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加强学生法制观念。丰富的教学手段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提高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办法 本课程为考试课,考核方法为期末考试、平时考核相结合。其中,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占50% 。考试题型主要为名

《语言学概论》教学大纲汇总

《语言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一、基本信息 课程编号:10601100540 课程名称:语言学概论 英文名称: Linguistics 课程性质:必修课程 总学时:64 学分:4 理论学时:64 实验学时:0 实践学时:0 指导自学学时:0 适用专业:英语专业(医药贸易方向)适用层次:本科 先修课程:英语语法,精读等 承担院部:人文学院学科组:英语专业学科组 二、课程介绍 (一)课程目标及地位 本课程是高等院校英语专业必修课程之一,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向学生介绍语言学领域的重要研究成果,包括语音学、词汇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的基本理论以及语言与文化、社会、思维等的关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具备语言学的基本知识,并通过所获得的知识加深对英语的理解及增强对英语中一些语言现象的观察和分析的能力。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有两个,即:掌握英语语言学的基础知识、以及应用英语从事语言学方面研究的能力。 1、掌握语言学的基础知识 本课程以英语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介绍英语语言的内部结构、表现形式和意义以及与人的心理、社会、文化艺术、信息科学、教育等的关系,要求学生通过听讲与自学,对英语语言学、语言学分支、流派及其发展等有一个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英语语言学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及其应用等,提高对英语的理性认识,初步具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应用英语从事语言学研究的能力 作为语言学方面的专门课程,本课程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应用英语从事英语语言学或一般语言学研究的能力。因此,本课程要求那些对语言学有兴趣并有意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学生,能够运用英语和所学的语言学知识从事语言学或英语语言学方面的研究,用英语进行表达或撰写论文。 (二)教学基本要求 1.“语言学概论”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是语言理论基础课。它从理论上探讨人类语言的本质、结构和演变的规律。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比较系统地掌握语言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为提高语言理论水平、进一步学习和深入研究其他

语言学概论教案

语言学概论 授课教案 课程编号:01012 总学时:51 周学时:3 适用年级专业(学科类):汉语言文学类2年级 开课时间: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使用教材:《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著,1997年第3版)

00导言(1课时) 教学目的 认识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语言学的分类和主要流派,了解语言学在学科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教学重点及突出方法 重点:语言学的对象和任务,语言学在学科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方法:讲授为主,联系社会生活实际说明问题 教学难点及突破方法 难点:语言学的建立过程 主要的语言学门类和派别(代表人物、理论观点、主要贡献) 方法:讲授为主 相关内容素材 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布龙菲尔德.语言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胡壮麟.语言学教程(修订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教学过程教师授课思路、设问及讲解要点 本节主要采取课堂讲授法组织教学。 导言部分对课程的内容作一个总体介绍,让学生了解该课程和已经在一年级学习过的现代汉语课程及正在学习的古代汉语课程之间的关系,说明该课程的性质特点,介绍学习该课程应具备的认识和方法,即以发展的观点看待语言,同时注重历时和共时相结合的方法;以辩证的方法看待语言相关问题,以理论联系实际语言材料分析的方法学习、认识并进一步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理论。 一、语言学的对象和任务 语言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语言的结构 语言的发展 二、语言学在科学体系中的地位

语文学时期 –社会科学:哲学、历史学、考古学、文学…… 语言学时期 –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生理学、物理学、心理学…… 语言交际的信息论解释: –编码-发送-传递-接收-解码 三、语言学的功用 语言教学 推行语文政策 实际应用研究 第一章语言的社会功能(2课时) 教学目的 1.认识语言的社会功能 2.理解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3.了解语言与思维的关系 教学重点及突出方法 重点:语言和言语的辩证关系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思维离不开语言:1.思维要以语言为工具才能进行 2.思维的成果要以语言为工具才能表达与贮存 语言同样也离不开思维 方法:讲授为主,启发学生思考体会 教学难点及突破方法 难点:语言和言语的辩证关系 语言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方法:讲授为主,启发学生思考体会

西安交通大学课程考试《法学概论》作业考核试题

西安交通大学17年9月课程考试《法学概论》作业考核试题 一、多选题(共25 道试题,共50 分。) 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 B. 行政主体不仅是由行政机关还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C. 行政法的主体就是行政主体 D. 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 正确答案:BD 2. 人民法院对上诉和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根据情况可作如下处理()。 A.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B.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C.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D. 认为一审判决轻的可以在二审加重刑罚。 正确答案:ABC 3. 关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说法正确的是()。 A.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B.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C.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D.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无论复议是否加重相对人的责任,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都是为赔偿义务机关。 正确答案:ABC 4. 下列不可以作为公司资本出资的是()。 A. 土地所有权 B. 公共设施 C. 劳务 D. 专利 正确答案:ABC 5. 法律关系三要素是()。 A. 主体 B. 物 C. 客体 D. 内容 正确答案:ACD 6. 下列属于适用缓刑的情形的是() A. 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B. 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原判刑罚的执行,确实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的 C. 刑法执行一段时间后,发现其有悔改,不至于再危害社会的可以缓刑 D. 缓刑可以适用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 正确答案:AB

法律实务专业选修课程简介

课程编码:30103301 课程名称:《法律档案学》 学分:2 学时:32 开课学期:第四学期 选课对象:法律事务专业学生 内容简介: 《法律档案学》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教学中的选修课程。 该课程主要阐述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档案学和档案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和工作原则等内容。通过该课使学生了解在基层法律服务中档案、档案工作、档案事业和档案学的基本概况,掌握法律档案、档案工作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工作原则,档案学的理论体系、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熟悉我国档案法规的体系和内容,初步掌握法律资料查询、收集、整理、分析专业资料的方法,培养学生从事专业学习和研究的能力,为学好其他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课程编码:30103302 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 学分:2 学时:28 开课学期:第五学期 选课对象:法律事务专业学生 本课程依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规定,主要讲授婚姻家庭法概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的成立一结婚、家庭关系、婚姻的中止一离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通过本课程使学生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对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认知和分析运用的实际能力。 课程编码:30103303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原理与实务》 学分:2 开课学期:学时:34第三学期 选课对象:法律事务专业学生 知识产权法是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的总称,它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法律制度,属于民事特别法。本课程主要阐述了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保护对象,并系统阐述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论和各项制度,阐述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的原则和内容;对各知识产权专门法律都涉及的基本范畴,包括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法律救济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解说 课程编码:30103305 课程名称:《仲裁法原理与实务》 学分:2 开课学期:学时:28第五学期 选课对象:法律事务专业学生 本课程主要讲授仲裁的概念、性质和特点,仲裁的基本原则和仲裁范围,仲裁机构、仲裁协会及仲裁员,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时效、仲裁费用,仲裁监督,仲裁裁决的执行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涉外仲裁及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等内容 课程编码:30103401

《语言学概论》大纲

河北师范大学《语言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0510010390 课程英文名称:A Brief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 学分:3 学时: 54 适用对象/专业:英语专业学生 先修课程:英语语法,英美文化概况 授课语言:英语、汉语 开课单位:外国语学院 课程负责人:张玲玲 一、课程性质及教学目标 1. 课程性质和类别 “语言学概论”课程是英语专业本科高年级阶段的专业必修课程,为报考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必考课程之一。课程通过讲授语言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使学生了解语言学领域中的一些基本概念的内涵;了解语言学传统分支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了解各个语言学流派的观点和主张;旨在运用语言学的知识提高他们的语言修养,言语交际效果和具备初步的科研能力。 2. 教学目标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向学生讲授英语语言的属性、功能、起源和内部层次,掌握

英语语言学基本特征和主要分支的基本概念,了解语言在时空中的变异及其与社会、文化、语境、思维等外部因素的关系,同时了解部分主要语言学流派,使学生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既能借助语言学理论整理和吸收语言知识,又能运用正确的观点评价语言,并为进一步的深造打下基础。 二、理论教学内容及要求 Chapter 1 Invitations to Linguistics 主要内容: 1.1 Why Study Language? 1.2 What Is Language? 1.3 Design Features of Language; 1.4 Origin of Language; 1.5 Functions of Language; 1.6 What Is Linguistics? 1.7 Main Branches of Linguistics; 1.8 Macrolinguistics; 1.9 Important Distinctions in Linguistics 基本要求:掌握语言的区别性特征和语言学里一些重要区别性概念。了解语言学的概念和意义。 重点:语言以及语言学的定义;语言的定义特征;语言的功能;语言能力与语言运用的区别;语言与言语的区别等等。 难点:语言的定义特征,尤其是任意性与移位的定义特征;语言能力与语言运用的区别,语言与言语的区别等等。 Chapter 2 Speech Sounds 主要内容: 2.1 How Speech Sounds Are Made? 2.2 Consonants and Vowels 2.3 From Phonetics to Phonology 2.4 Phonological Processes, Phonological Rules and Distinctive Features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教研室主任:肖芳执笔人:刘煜 一、课程基本信息 开课单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课程名称:法学概论 课程编号:021007 英文名称:Introduction of Legal Science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总学时:72 理论学时:64 实验学时:8 学分:4 开设专业:政治类、行政管理 先修课程: 二、课程任务目标 (一)课程任务 法学概论课是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所有大一学生开设的专业基础课。法学概论课的性质决定了这门课的任务。法学概论课的目的不是要培养法官或法律专门人才,而是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和德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通过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严格履行公民的义务,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成为适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目标 在学完本课程之后,学生能够: 1.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认识、分析相关社会问题 3.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相关问题 4.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养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 (一)理论教学的内容及要求 (本项编写要求:以基本内容为主线,对各知识点分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提

出要求,并说明教学重点及难点) 导言 第一次课就是运用一切方法让学生相信学习法律非常的重要、必要和有趣,引导学生随你一起前进到法律圣殿之门前。然后让学生知道里面的大体结构,以及我们进去之后将要有选择地了解的内容。 教学目的:就是引起学生对本门课程的重视和兴趣,其重点和难点也在于此。同时还要把本门课程的内容大概的介绍给学生。 第一章法理学(12课时) 1. 了解我国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了解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概念及作用,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 3. 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一些基本法律概念 4. 学会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法律现象 重点难点问题:法的本质 第二章宪法 1.了解宪法的基本框架 2. 正确理解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 正确理解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4. 正确理解我国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5.掌握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重点难点问题:国体、政体及介绍宪法与公民自治、宪法与人权。难点问题:中国为什么必须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学习西方的三权分立。怎样用宪法来建设、完善和保护我国的民主政治制度。 第三章行政法 1.了解行政法基本框架 2...掌握行政法基本概念、理论 重点难点问题是: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章民法 1.了解民法的基本框架 2. 正确认识和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及其作用,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有意识地运用法律来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和纠纷,能够正确地认识并行使民事权利,依法自觉地履行民事义务。 重点和难点问题: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及其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债权及合同的概念、特点和订立;继承权;民事责任的概念、特点及承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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