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电广传媒: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电广传媒: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HUNAN TV&BROADCAST INTERMEDIARY CO., LTD.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金鹰影视文化城)

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一二年九月

发行人声明

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电广传媒”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或“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要提示

1、电广传媒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除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10月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0.28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4、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1,500万股(含51,5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5、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关于股利分配政策、报告期内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情况和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之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目录

释义 (6)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7)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7)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9)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9)

四、募集资金投向 (1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0)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1)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11)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

序 (11)

第二节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基本情况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12

一、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情况 (12)

二、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15)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7)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17)

二、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 (17)

三、偿还银行贷款 (22)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24)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5)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

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6)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2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7)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27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28)

七、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29)

第五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0)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30)

二、最近3年现金分红情况 (31)

三、最近三年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32)

四、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32)

释义

本发行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涵义:发行人、公司、本

公司、电广传媒

指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指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定向增发)面值为1.00元,不超过51,500万股(含51,500万股)A 股的行为

控股股东、产业中

指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

实际控制人指湖南广播电视台

湖南有线电视网络

升级改造项目、项

指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

湖南有线指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广电总局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股东大会指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指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指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文化产业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2011年3月,国务院发布十二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要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2011年10月,中共第十七届六中全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新形势下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该文件提出文化强国战略,旨在推进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这对下一步广播电视网络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网融合为广播电视网络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从国家层面而言,三网融合属于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在国家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具有重要的战略作用。中国三网融合的总体思路是通过推进广电、电信业务的双向进入,推进新业态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形成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国务院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发布以来,广播电视网络三网融合新业务、新业态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将为三网融合全业务运营奠定基础。2008年12月,科技部与国家广电总局签署的《国家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暨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自主创新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合作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全程全网的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技术体系,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开发成套装备,建设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示范网。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是广电系统企业开展三网融合全业务运营的重要基础。

在三网融合前,广播电视网主要运营的是以电视台为代表的内容节目产品和有线电视运营商的网络传输业务;三网融合后,广播电视网既可以进入电信业务领域,也可以合作产生新的业务,同时还有一些可能现在正处于萌芽状态的未来业务。

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批准长株潭城市群纳入全国首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之一,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公司下属的湖南有线作为三网融合试点企业,近年来相继完成了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加快推进双向网改,推出了高清电视、3D电视、视频点播等多项业务。

2012年,公司抓住三网融合的机遇,借助资本市场,推进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的深度整合,完成湖南省内97家市州县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股权重组,基本形成了湖南省一张网和有线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新格局。

目前,湖南有线双向网络覆盖客户虽然接近300万户,但接入客户规模仅50万户。双向客户规模严重不足,成为影响三网融合全业务运营的重大瓶颈。网络的业务支撑平台系统无法完全满足日益丰富的增值业务、互联网业务和多媒体通信业务的发展需要,必须加强业务支撑平台的建设和扩容升级工作。基础网络建设、双向网络设备、系统支撑平台等软硬件投资巨大,目前湖南有线的资产负债率高,如果通过债权融资的方式将大幅度增加运营成本,凭电广传媒的资金实力也难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必须通过资本市场注入资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同时,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有息负债639,216万元,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6.41%,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3.53%,负债比例比较高,财务费用压力较大,也需要通过资本市场注入资金,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为进一步拓展有线电视网客户规模,提升公司有线电视网络的市场竞争力,有效应对“三网融合”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竞争,打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本公司决定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水平获得提升,客户规模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将得到较大提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股票对象之一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截至2012年9月27日,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持有公司192,482,92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9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除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以外,目前公司尚无其他确定的发行对象,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1,500万股(含51,5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地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其中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以不低于人民币5.3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3、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2年10月8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28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4、限售期

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之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等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利用募集资金量

1 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

级改造项目

372,732.92 372,732.92

2 偿还银行贷款156,986.00 156,986.00

合计529,718.92 529,718.92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产业中心已于2012年9月27日与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以不低于人民币5.3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述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产业中心持有本公司192,482,929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8.9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1,500万股(51,500万股),产业中心以不低于人民币5.3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若按照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和10.28元/股的价格发行,产业中心以5.3亿元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本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015,949,879股增加到1,530,949,879股,产业中心的持有数量将由发行前的192,482,929股增加到244,039,350股,占总股本的15.94%,仍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批准程序。

第二节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基本情况及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合同摘要

一、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情况

(一)产业中心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陈道德

注册资本:1,450,000,000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影视节目制作、发行和销售;影视器材销售。

(二)股权控制关系

产业中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产业中心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南广播电视台,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其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湖南广播电视台┃

┕━━━━━┯━━━━━━┛

↓100%

┍━━━━━━━━━━━━┓

│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

┕━━━━━┯━━━━━━┛

↓18.95%

┍━━━━━━━━━━━━┓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三)产业中心主营业务

产业中心除控股本公司外,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无其他经营业务。

(四)产业中心近三年简要会计报表

产业中心近三年经审计的简要会计报表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财务指标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资产536,522.76 612,144.74 508,560.33

非流动资产783,431.62 728,070.26 597,884.28

资产总计1,319,954.38 1,340,215.00 1,106,444.61

负债合计820,047.13 837,690.89 715,329.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7,023.43 174,017.17 150,347.90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322,883.82 328,506.94 240,767.50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财务指标2011年2010年2009年

营业收入296,537.92 627,492.86 426,707.70

利润总额80,345.14 62,101.21 6,167.64

净利润68,153.60 55,152.76 13,341.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5,178.31 11,833.94 1,250.75 的净利润

(五)其他披露事项

1、产业中心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次发行前,产业中心及实际控制人湖南广播电视台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本次发行系控股股东产业中心及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新增股份发行,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发行对象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业务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

2011年12月30日,电广传媒实际控制人湖南广播电视台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电广传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单位将把电广传媒作为有线电视网络业务资产整合的平台,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除电广传媒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企业将来也不会从事直接(或间接)与

电广传媒的有线电视网络业务构成竞争的有线电视网络业务,亦不会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电广传媒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及其他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活动。在电广传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下属企业(不含电广传媒及其子公司)与重组完成后的电广传媒及其所属子公司将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将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平等行使自身所拥有的权利、认真履行自身所应履行的义务,并积极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广播电视台于2012年4月17日出具了《关于电影电视剧制作业务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鉴于我台与电广传媒都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业务,为进一步保护未来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同业竞争,我台特作出如下之承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我台承诺不投资、拍摄与电广传媒投资的作品相同的电影或电视剧。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果涉及电广传媒有关电影或电视剧作品项目的投资决策,我台承诺自觉履行上市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回避规则。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台将对电广传媒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责。”

2012年5月22日,湖南广播电视台出具了《关于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影视剧制作业务决策表决的承诺函》:“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你公司凡涉及影视作品项目的投资决策:(1)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我单位下属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将回避表决;(2)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的,我单位委派你公司的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3、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产业中心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产业中心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交易价格公允。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公司与产业中心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

签订时间:2012年9月27日

(二)股份认购

产业中心以不低于人民币5.3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标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股份认购的数额、价格及支付方式

产业中心以不低于人民币5.3亿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标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28元/股。

产业中心承诺接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承诺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产业中心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约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标的股票,并在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的规定生效后,根据公司的缴款通知,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认购款足额缴付至公司在缴款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锁定期

产业中心认购的标的股票应在本次标的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或上市流通。

(五)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成立,并且在以下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生效:

1、本合同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

双方同意并确认,除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外,双方对本次标的股票认购事宜不再附带任何其他的保留条款和/或前置条件。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

1、双方同意并确认,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均应依照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依本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产业中心应按规定的认购金额、价格及支付方式及公司通知的缴款时间向公司支付标的股票认购价款,如果发生逾期,则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产业中心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或者产业中心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公司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自公司向产业中心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届时,产业中心须向公司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

3、在本合同签署并依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的规定生效后,如果公司拒绝接受产业中心向其支付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致使产业中心未能认购标的股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或者公司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对产业中心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则产业中心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自产业中心向公司送达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届时,公司须向产业中心支付相当于其标的股票认购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等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利用募集资金量

1 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

级改造项目

372,732.92 372,732.92

2 偿还银行贷款156,986.00 156,986.00

合计529,718.92 529,718.92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

(一)湖南有线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83,197,553元

注册地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大道662号软件中心大楼258室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邓秋林

经营范围:国家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的规划、

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有线电视的基本业务:电视节目的收转和传送、模拟电视、数字电视、立体电视、高清晰度电视;有线电视的扩展业务:加密电视、付费电视、图文电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电视会议、数据广播、音频点播、准视频点播、视频点播等服务;有线电视的增值业务:组建集团专网、国际互联网接入、多媒体传输、数据传输、电子商务、网上游戏、高速线路的出租、宽带出租等可在有线电视网络上开展的业务;其他有线电视业务;湖南省无线电视广播电视网络经营、整合、研究、开发和推广全省无线网络新业务;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服务。

股权结构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788,245,968 44.20%

2 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994,951,585 55.80%

合计1,783,197,553 100.00% 注: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信息摘要(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项目2012.6.30/2012年1-6月2011.12.31/2011年流动资产205,634.76 173,342.21 非流动资产458,876.52 435,468.17 资产总计664,511.29 608,810.38 负债合计421,316.82 383,605.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2,728.79 224,778.72 少数股东权益465.68 425.77 营业收入82,661.03 142,489.22 利润总额17,534.17 24,973.95 净利润17,534.17 25,067.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466.39 25,026.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539.28 37,440.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223.15 -94,677.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9.17 56,786.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874.70 -451.14 注:2011年的数据已经审计。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实施主体

湖南有线

2、实施方案

由公司单方面按照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对湖南有线进行增资,鉴于湖南有线的另外一个股东华丰达有线网络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湖南有线100%的权益。

3、建设期及计算期

工程建设期3年,计算期10年。

4、项目建设目标

(1)湖南省骨干传输网络总带宽达2,200Gb以上,其中互动电视占230G、宽带数据占1,970G;基础网络由目前平均每光节点覆盖300户左右减少到100户左右;有线网络安全、信息安全、设备安全等符合国家《信息等级安全保护规范》等相关规范,一级信息中心通过国家的安全认证。

(2)新发展100万有线电视客户并配套进行网络扩建和数字电视整体转换,使有线数字电视客户总数达到600万户,占全省居民总户数的30%;在现有条件下,通过改造双向客户总规模达到400万户。

(3)建设MCC媒体处理中心,扩建20万在线视频并发流支撑系统,满足200万订户(包括数字电视双向业务客户和宽带互联网接入客户)的业务要求。

(4)建设多媒体通信平台,实现平台与通信运营商网络的协议互联,达到50万客户在线通信能力;建设物联网监视控制平台,实现物联网与公安、小区物业、移动通信运营商的互联,具备物联网网关接入能力的客户达到50万户。

(5)建设家庭网关客户220万户,占湖南有线客户总数的35%;家庭安控业务客户40万户,占湖南有线客户总数的6%;发展数字教育业务学校客户1,904所,在教育行业客户市场渗透率达到10%;发展数字旅游网站客户2,000家,在旅游行业企业市场渗透率达到50%;集团专网客户700家,在旅游行业(酒店及旅游景点企业)市场渗透率达到60%。

5、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总投资额为372,732.92亿元,主要由基础网络建设和优化、支撑平台扩容升级、专项业务系统建设、其他预备费用四大部分组成。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2013年2014年2015年小计

最新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操作流程指引教程文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指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指引 一、定义: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二、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三、操作程序: 1、停牌申请(选)——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2、(发行对象为下列人员的,在董事会召开前1日或当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细则12条》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3、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决议事项:(一)本次股票发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另见《细则13条》 表决:上市公司董事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通过后,决议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决议同时刊登。表决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证交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同时披露相关信息见《发行管理办法》)。 4、向深交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下列文件并公告: 文件:(一)董事会决议;(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指引》第八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或关联交易公告;(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三)法律意见书;(四)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 5、股东大会

分析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分析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实验室工作环境,防止和处置实验室突发事件,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实验室负责人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三、应急原则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四、应急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拨打有关电话报警和报告公司管理和相关负责人处,简要报告事故地点、类别和状况。 2、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撤离,设置警戒区,对泄漏区域进行隔离。 3、在事故发生区域内严禁火种,严禁开关电闸和使用手机等。 4、如有伤者,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及时送医院救治。(二)剧毒化学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如发生气体中毒: 1、马上打开窗户通风。

2、疏散人员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 3、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如发生入口中毒: 1、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毒物为非腐蚀性,立即用催吐或洗胃以及导泻的办法使毒物尽快排出体外,然后送医院救治。 2、但腐蚀性毒物中毒时,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三)强酸、强碱腐蚀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冲洗后用苏打(针对酸性物质)或硼酸(针对碱性物质)进行中和。 2、在实验室作简单急救处理后,再迅速送医院急诊室作进一步处理。 3、同时报告公司管理和相关负责人处。 (四)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线路。 2、组织在场工作人员进行灭火(如电线起火切忌用水扑救以免触电,必须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3、报告公司管理和相关负责人处。 4、火势较大,预计难以控制,组织人员尽快撤离现场,并立即拨打119报警。 (五)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电源或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没有切断电源前切勿手拉触电者)。 2、有衣着燃烧者,应立即扑灭。 3、心脏呼吸骤停者,应立即进行复苏抢救,迅速将触电者送至医院急诊室抢救处理。 4、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公司相关部门。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草案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草案)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保持学校安全稳定局面和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高校安全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学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因用水、用电、饮食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事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火灾、爆炸和重大交通事故;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和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事故;网络和信息安全类事件;拥挤践踏、建筑物坍塌等事故以及传染病疫情和自然灾害等。 三、工作方针和原则 1.处置突发事件方针:预防为先,沉着应对,区别对待,妥善处置,维护稳定。 2.处置突发事件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求在校党委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教育部、江苏省、南京市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定正确方向,把握工作大局。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各学院领导小组或有关牵头职能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2)预防为先,注重疏导。及时收集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教育引导在先,注重说服、劝阻和疏导,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情绪激化和事态扩大。 (3)因事施策,迅速处置。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置。把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中,解决在校园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要果断,力争在初期解决在基层,把事态控制在校园内。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及职责 1.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第七条修改为:“《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1

三、第八条修改为:“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该部分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但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应当明确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及价格确定原则。” 四、第九条修改为:“《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三十五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五、删除第十条。 六、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一日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前款所述认购合同应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合同 2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固镇县梁桥小学 2013年2月

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 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范文最新推荐------------------------------------------------------ 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你们知道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应该怎么落实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文,欢迎阅读! 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1】 1.严格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做到不损毁、不遗失、不泄密。保证档案库房安全,搞好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磁等八防工作。 2.档案库实行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经允许入库者必须由档案人员陪同。下班时要对档案室进行安全检查,关灯、拉闸、关窗、锁门、关闭水源,保管好库房钥匙。 3.要树立保密观念,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和各项保密法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档案内容。携带档案、资料外出工作,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资料内容和保管状况。档案在立卷、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利用等各个环节中都应注意保密。各种文件资料不准当废品卖掉。 4.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凡是查、借阅、利用学校档案者都应按规定填写相应记录。学校档案案卷不得外借,上级主管机关、校内各部门工作需要借出时,一般不超过七天,借出的档案未经档案室同意不准转借其他单位、部门或人员。 1 / 21

5.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实验设备能正常有效使用。 xxx小学:(盖章) 管理员签字: 20XX年2月24日 工作室安全管理责任书【2】 为贯彻落实教育体育局一一二三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工作室的科学管理,促进工作室高效运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工作室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在成员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途径,规定双方职责及评价办法,每年进行工作总结。 (二)工作室立足教育教学一线,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每学期至少确定一个研究项目,并有相关工作过程及成果显现。 (三)工作室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围绕课程改革、高效课堂等方面不断探究总结,形成集体或个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指导读书、观摩考察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每个工作室成员每学年至少发表1篇论文,至少做2次专题讲座,在全校和本学科范围内示范课不少于4节。 (四)主持人须承担新教师培训班的指导讲学工作。每年在本学科范

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预案

永善县黄华中学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我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泉州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师生突发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突发社会性事件,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的。 2.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 3.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的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及造成校内师生伤

亡的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l.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与事发地村委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中心小学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事发地村委会为主,上级校园非正常死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学校“一把手”是维护学校内部稳定“第一责任人”。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相关负责人要立即到现场,掌握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学校要建立健全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4.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要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陶艺工作室安全应急预案

陶艺工作室安全应急预案 凤翔小学张玲玲 为预防火灾及其他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我校“关于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社会的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校的布局和教室的分布状况,陶艺工作室特制定以下防范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稳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应急小组 组长:张玲玲 副组长:郝建梅刘海涛 组员:全体陶艺工作室同学 二、不断加强对学生的陶艺器材使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一)陶艺工作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师生参与陶艺活动地方,抓好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是十分重要的。因此,陶艺老师作为学校最直接的学生管理者,有责任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教会学生自救、自护、防灾、逃生的方法和能力;有责任对少数心理障碍的学生做好引导帮教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出现的过激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做到齐抓共管,警钟长鸣。 (二)一方面要不断对学生加强陶艺工作室使用安全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教师对其周边环境和教学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对陶艺工作室的电源及电教设施坚持定期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维修、更换,决不能

存侥幸心理。 (三)恪尽职责,责任到人 陶艺教师是陶艺工作室的基本管理者和责任人,要关注每一位学生,对每一位学生负责。尤其在冬季,一方面要注意教室内卫生,注意保暖;另一方面要注意通风换气,预防传染性疾病。更要教育学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三、应急预案 (一)设立报警点 正常上班期间报警点设在活动部,非正常上班期间设在门卫室。 (二)实施办法 一旦陶艺教室内发生火灾或其他不安全事件,教师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警,并采取得力措施救护被困学生。消防、保卫人员接警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对出事地点周围实施警戒,对人员进行疏散,对伤员实施抢救、护送。

(完整版)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小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蔡文阁 成员:邱世摺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谢国呈 成员:各班班主老师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邱文岭 成员:各科任老师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的教学楼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

定向增发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核查要求

文/中伦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部合伙人熊川目录一、一般性披露要求和审核要点... 2(一)一般性披露要求 (2) (二)证监会审核重点 (3) 二、发行对象为自然人之情形.. 6(一)需提供的材料 (6) (二)需作出的承诺或说明 (7) 三、发行对象为公司法人及合伙企业(以下合称“机构投资者”)之情形 7(一)机构投资者需提供文件... 7(二)机构投资者的股东/合伙人需提供文件... 8(三)机构投资者的非自然人股东/合伙人之股东/合伙人(逐层追溯) (9) (四)需作出的承诺或说明 (10) 四、认购对象为资管计划之情形.. 11(一)一般性披露要求... 11(二)资管计划的特殊要求... 11(三)穿透核查要求 (14) 五、认购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之情形.. 18(一)一般性披露要求... 18(二)私募投资基金的特殊要求 (18) 六、声明.. 20 附件一:相关案例情况简表.. 22▌一、一般性披露要求和审核要点 (一)一般性披露要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以下简称“25号准则”)第五条、第九条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应当包括“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以下简称“方案概要”);方案概要应当说明“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根据以往的案例经验即为核查发行对象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根据该规则第六条规定:“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或者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除应当包括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披露以下内容:(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根据25号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发行对象属于该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情况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说明应当包括: (1)发行对象是法人的,应披露发行对象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主营业务情况,最近三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披露其最近一年简要财务会计报表,注明是否已经审计; (2)发行对象是自然人的,应披露姓名、住所,最近五年内的职业、职务,应注明每份职业的起止日期以及所任职单位、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以及其所控制的核心

社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美术学院团总支 社 团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策 划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学生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我社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社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社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社团各有关同学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相关同学负责的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社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社团个有关同学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突发

事件的责任,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

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预案

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预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永善县黄华中学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我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泉州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师生突发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突发社会性事件,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的。 2.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

3.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的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及造成校内师生伤亡的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l.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与事发地村委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学校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应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师生非正常死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中心小学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事发地村委会为主,上级校园非正常死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学校“一把手”是维护学校内部稳定“第一责任人”。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相关负责人要立即到现场,掌握具体情况,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学校要建立健全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指引

以下内容为王胜男律师整理归纳,供参考。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流程指引 一、定义: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二、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指引》(“《指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三、操作程序: 1、停牌申请(选)——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2、(发行对象为下列人员的,在董事会召开前1日或当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细则12条》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3、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决议事项:(一)本次股票发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另见《细则13条》 表决:上市公司董事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通过后,决议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决议同时刊登。表决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证交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同时披露相关信息见《发行管理办法》)。 4、向深交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下列文件并公告: 文件:(一)董事会决议;(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小学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安宁小学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应 急 预 案

安宁小学学校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校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台风、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 一、组织与指挥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鲁俊波 副组长:王军 组员:李海英银登琼宋鑫金王守雪苗军 现场封锁:魏春来 校园环境卫生:李海英 卫生保健负责人:王守雪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以下工作: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各有关老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

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8、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班级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班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9、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精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 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

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案,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

应急预案系统

应急预案系统 【篇一: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 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应对信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能力,有效预防和最大程度地降低信息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 危害和影响,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信息安全 事件分类分级指南》、《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管理 指南》、《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处理预案。 第二条本处理预案所称的信息系统,由计算机设备、网络设施、计算机软件、社会保险数据等组成。 第三条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分为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网络故障事件、软件系统故障事件、灾难性事情、 其他事件等八类事件。 (一)网络攻击事件: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利用信息系统的 配臵缺陷、协议缺陷、程序缺陷或使用暴力攻击对信息系统实施攻击,并造成信息系统异常或对信息系统当前运行造成潜在危害的事件。 (二)信息破坏事件: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造成信息系统中 的数据被篡改、假冒、泄漏等而导致的事件。 (三)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利用信息网络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不良信息内容的事件。 (四)网络故障事件:因电信、网络设备等原因造成大部分网络线 路中断,用户无法登录信息系统的事件。 (五)服务器故障事件:因系统服务器故障而导致的信息系统无法 运行的事件。 (六)软件故障事件:因系统软件或应用软件故障而导致的信息系 统无法运行的事件。 (七)灾害性事件:因不可抗力对信息系统造成物理破坏而导致的 事件。 (八)其他突发事件:不能归为以上七个基本分类,并可能造成信 息系统异常或对信息系统当前运行造成潜在危害的事件。

明阳智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零二零年七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机制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现行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发行。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13,916,713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