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宪政_公共政策与法学研究新范式_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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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 P ek i ng U n i versity L aw Journa l

V o.l23,N o.2(2011)pp.429-439

宪政、公共政策与法学研究新范式研讨会综述

2010年10月16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大学法治研究中心承办的 宪政、公共政策与法学研究新范式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分 中国宪政的历史-思想资源、 新中国的政制变迁、 当代中国的政治过程、 公共政策与司法改革四个主题,选取15篇论文进行讨论。这四个主题分别由凌斌副教授、沈岿副教授、刘星教授和桑本谦教授主持。本文拟刊出与会学者的主题发言和精彩点评,以飨读者。

一、中国宪政的历史-思想渊源

柯小刚副教授(同济大学哲学系)首先宣读了 王道与人民共和:中国宪政的传统资源一文。柯副教授认为人民共和的最根本问题是如何理解党和国的关系,革命和宪法的关系。对二者的关系古代礼法提供了重要的启发,它们不是抽象的、形式对立的,而是有着内在的统一性。作者认为中国古代的礼法传统是一种 经学式的宪法或 革命宪法,是一种更高级的宪法。孔子删定六经既有革命意义又有立法意义,革命和立法是结合在一起的。革命和礼法不是对立的,而是在礼法范畴之内的,可以说礼法是包含革命的宪法。文章提出中国古代的时间观是与西方的线性时间观和循环时间观都不一样的往复时间观,正是在这种时间观念下礼法与革命是统一的,都是为了 道、 命的通达顺畅。

紧接着,柯副教授运用这个原理具体分析了王道和人民共和的关系。首先辨析了 王和 霸两个概念,认为王是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是 王者,往也,天下所往,是 通天、地、人三才之道。而 霸(或者说伯)原本是王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王道的制度性保障。 霸本身是无可无不可的,核心在于行王道。在人民共和的条件下,人民成了王制中的 王,但即使是人民做了王也要实行王道,人民王道即宪政民主、依法治国,不能凡事付诸人民偶然的意志。人民王与一人做君主的王相比,其私人性、非公义性或者说违背王道的东西更不直观,人民这个多头的王可能比一人的君主更暴戾、更贪婪、也更不能实行王道。为了保证人民王施行王道,必须实行宪政民主。

支振锋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评议认为经典的礼法传统要成为今天宪政建设的资源,需要严谨的论证。先王经典作为宪政资源,如果仅仅诉诸个人体验、个人思索,在俗世的、科学主义盛行的时代中是值得商榷的。具体到我们人民共和国的建设,人民共和国是共产党革命的结果。从小的方面来看,是如何真正从学术上理解共产党的革命和近代100年的中国革命。从大的方面来看,是如何把共产党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纳入到中国的礼法传统中去,这需要有一个整全性的框架。

高全喜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认为王道作为一种宪政资源在转向共和国家的时候,有古今之变的制度转型。在革命问题上,传统意义的革命与人民专政的党的革命是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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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本质不同的。王道与共和国在革命的问题上是有如何承继的问题要认真考虑的。

郭绍敏博士(河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的 世界体系!民族国家!政制设计???杨度的思想遗产一文首先介绍了杨度所生活的时代背景,即1900年前后的中国。以中国为主导的东亚朝贡体系崩溃,而西方的民族国家建成,以强大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瓜分中国。在这样的情况下,杨度认为弱国没有国际法,规则是强者制定的,欧美列强对内文明,对外野蛮。杨度清醒地认识到中国要自立于弱肉强食的世界之林必须得工商立国、军事立国,建立强大的经济战争国。为了建立强大的经济战争国,必须增强中国国民的统一观念,五族合一,各自发挥各自的能力建设国家。

在这样的一个国家里,杨度主张实行君主制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因素。君主是中国国家统一和政治整合的内在要求。清帝国有多元的复杂的政治安排,各少数民族对君主的认同不会自动转为对国家的认同。因此,中国完全可以在保全君主的条件下进行改革。其目的不在于保全君主,而在于建设强大的国家。而增强国民的国家认同感可以采取去除 家族观念,建立 国民观念的手段。代议制作为联系国家和民众的政治机制,是建立强大国家的必要前提。但是清政府软弱,无法进行资源的整合。也许正是对政局的失望,使晚年的杨度选择了共产党,也许从绝对的君主转向绝对的政党,是中国的必由之路。

最后,郭绍敏博士认为杨度的思想多变,但多变中有专一,其核心关怀是如何将中国建成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对杨度思想的研究必须结合晚清的政治发展,才能理解。郭绍敏博士认为法理、宪政学者应开阔理论视野,熟读中国史料和中国历史,关注中国当代实践,有政治意识和社会意识。法学唯有上升为史学、承载民族精神,才有可能建立一个学术传统。

常安老师(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在评议时谈了三点看法:#在宪政研究中应该找回国家。宪法研究和国家密切相关,就宪政史而言,宪政已经不仅仅是对文本的解释和奉行,而是国家框架的一种整体性重塑。?要置于世界大变局之中来考察杨度的思想脉络、自身政治遭际和中国政治的变迁。杨度是政治史上有争议的人物,无论是观点和思想都很复杂。他既接受了西方的政治学说,又有传统的知识分子的影子。郭绍敏博士对杨度的评价,指出了其观点的片面,同时又肯定了其合理的一面。杨度、严复被扣上宪政工具主义的大帽子,但寻求富强、建立现代国家这一目标在当时是没有错的;然而宪政工具主义的说法固然有合理性,但简单化了,将今人在制度建设上的无能归结于老祖宗的文化影响,这是不负责任的。%对宪政史的研究,对宪法性文件的梳理很难涵盖当时剧烈的宪政变迁,必须将其放在当时的历史、政治大变革背景之下,实际上我们的宪法序言就是从鸦片战争开始讲的。

褚宸舸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的 人民民主专政视阈下的民主???以毛泽东时代民主概念内涵变迁为中心一文首先梳理了宪法文本中关于民主的表述,指出民主概念弥散化的现象。民主概念弥散化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我国独创的国体概念???人民民主专政,这种表述是如何产生发展,不断地被解释的。民主专政是上个世纪20年代政法界主导的学说。近代中国有两个脉络,即自由民主和民主专政的脉络。我国的人民民主不是个人主义的,而是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上,主张以社会为本位,国家富强为核心,实际与民主专政有暗合之处。民主专政是我国民主发展的核心脉络。新中国民主概念的嬗变,经历了一个强调、消失、再强调、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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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甚至虚化,以致人民民主变成了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消失不见的过程。

褚宸舸在第二部分对人民民主学说进行了梳理,认为人民民主学说等于专政学说。专政独裁学说,西方很早就有了。而人民民主专政,则是二战以后的一种联合政府的制度框架。文章第三部分梳理了从人民民主专政到无产阶级专政的话语流变。建国初期,就将人民民主专政理解为无产阶级专政。56年之后开始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提出了大小民主之分,文革中则直接用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最后,作者对毛泽东时代的民主进行了反思,归纳出民主动态性和工具性的两个特点。动态性即民主主体和对象随历史的发展和社会情形的变化而变化。工具性是指民主是斗争原则和策略,提供的是斗争正当性,民主的兴起和统治有着内在的制度和框架。

王旭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在评议中认为,褚宸舸的文章是宪法学界主要研究方法的运用,是一种观念式的研究,围绕一个关键词的剖析。其问题意识是对话语弥散的关注,民主被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立场进行了不同的言说。作者希望通过自己的研究,对这种弥散化进行弥补和链接,从而探索民主的本质,使破碎化的状态找到一个坚固的基础。王旭老师认为民主概念的弥散化应该区分两个层次的论争:知识分子的和政治家的,即话语与实践的区分,话语和实践有一个不太暗合的地方。知识界的弥散是否能直接过渡到实践,这是需要探讨的。王旭老师指出作者在考察人民民主专政的流变时,其方法论是文本主义的。但文本主义并不仅仅是描述文本的含义,也不仅仅是统计民主的表达方式,还应该延伸到文本的背景。更多地要涉及环境和行动对民主的影响。对于民主的变动性和工具性,这不仅仅是政治家具有的特点,中国的知识分子也是这样的。将民主视为一种外在的工具去实现我们的价值追求,实用理性不仅仅支配了我们的政治家,也支配了知识分子。民主在话语上言说了这么久,但没有建立起民主的实践,是因为我们的文化结构中并没有地方安置这个概念。

苏力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认为三篇文章都试图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中国的思想资源,但是都把书面的东西太当真。这些主张都针对的是问题,无论表述差别多大,其实质是没有多大的差别的。中国的问题是一系列历史因素造成的,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需要有统一的民族,关键是怎么统一,光看到上层是不行的。毛泽东看到的是解决农民的问题。在研究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过于关注思想史,过于关注概念,这无助于中国的实践。

章永乐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回应认为,从当代问题关怀出发去重构历史,乃至 发明传统,这是历史研究的常态,也正体现了尼采所说的历史的用处。以上三篇文章的进路,是可以理解的。另外,柯小刚教授将王道和共和关联起来,也并非无先例可循,如孙中山认为王道和共和就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人民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主权者,而且受到王道的约束。这一论述正是儒家传统与近代共和主义的融合。

二、新中国的政制变迁

牛悦博士(香港大学法学院)提交的论文 一种家长式自由主义的政治代表观???重读香港基本法的立法会普选条款是分析香港基本法 立法会普选条款的。特区成立以来 政制发展问题一直是香港特区政治议题的中心和焦点,引起了很多争论。特区基本法1990年通过,执行了中央对特区50年不变的承诺。但是,在50年不变中其实有两个变化,即特首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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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法和立法会的选举办法是要改变的。文章首先对条文进行了结构分析,指出基本法最终采纳的是自由主义的代表观。表现为明确普选是最终目标,以及立法会组成办法的修改采取了自下而上的修改机制。中央也试图将保守主义和政治自由主义结合起来,但这种良好意图掩盖了政治体制的不足,也隐藏了管治危机。对立法会的普选条款的分析显示,在香港社会包括特区与中央,隐隐地浮现对普选有个定义之争。中央人士认为立法会普选功能界别的安排和普选并不矛盾,这一观点在学界和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牛悦博士分析认为普选基本上是不太可能和功能界别的安排相契合,基本法明确了立法会的普选承诺,并确定了自下而上的实现机制。从基本法起草到回归前,香港整体政治经济形态仍然是偏向保守主义的,而不是一开始就极力要求向民主转变和过渡,从整体上来讲当时基本法的规定是走在香港社会政治现实的前面。关于香港民主化和普选问题上,传统的研究认为中央只是消极地对政治安排作规定,只是对社会要求的回应,牛悦博士的研究认为要以积极的态度看待这种政治安排,即中央通过制定基本法,为香港的政治体制安排了行政主导体制以及对爱国者进行定义,意图设立一种家长主义和自由主义相结合的政治安排。

欧树军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讲师)评议认为牛悦的文章清晰展现了基本法起草过程中,中英双方围绕立法会的组成所展开的政治攻防。但这种政制安排是家长式的保守主义的,还是自由主义,值得讨论。对于中国而言,无论是自由主义、保守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都是舶来品,如果承认这一点,必须回到西方政治意识形态谱系中考察普选、代表及其相互关系。西方的保守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都不绝对排斥普选。西方学者认为,普选并不能保证议员代表选民的利益。在代议制原则下,精英凭借知识和判断力上的优势,成为这种代表的不二人选。普选、代表及其关系在理念上非常复杂,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背离现象,选举代表行使人民主权成为现代代议制民主的一种退而求其次的不得已的选择。所以用家长式的保守主义来概括本文主题,更加恰当,也更容易理解香港基本法的修改机制、行政主导制、以及香港回归前殖民政制框架下功能界别选举与地区直选并举的混合体制。

程雪阳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的 弱司法审查的兴起及其对中国可能的意义一文分析了从2000年到2010年这十年中对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影响较大的几个案件,比如,齐玉玲案、孙志刚案和唐福珍案等。齐玉玲案司法批复的废除,意味着美国式的司法审查模式已被否决,学术界屡次提出建立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的建议也没有被采纳。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者将目光投向了与中国传统较为相近的英联邦国家,介绍了这些国家如何在威斯敏斯特模式的基础之上建立有限的司法审查制度,即弱司法审查制度的,并试图通过这种经验的介绍为中国人大与法院关系的处理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弱司法审查模式发端于加拿大,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规定,法院有权审查议会所通过的法案,并可以宣布其无效,但国会和省议会却可以主张该法案确实违反了宪法,然而5年内有效。在这种模式下,法院可以保护公民的权利,但议会可以通过日常立法否认法院对于人权的解释和宪法的认定。1990年代以后,新西兰和英国学习了这种模式。特别是1998年的英国&人权法案?发展出了一种新模式,在英国模式下,如果法院发现了某一法律与&权利法案?不一致,便可以公开做出一个 不一致的声明,而如果这个声明被上诉法院再次确认的话,内阁就应当反思这个法案是否应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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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认为,中国香港特区也有这种实践,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终审法院对基本法有一定的解释权,但全国人大常委如果不同意香港法院解释的话,香港法院就必须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程博士认为,弱司法审查模式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应当引起中国内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

赵晓力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在评议中质疑程博士所讲的加拿大 弱司法审查模式的存在,认为加拿大的司法审查模式更像美国的模式。加拿大在言论和宗教问题上,比较节制,但在同性恋和堕胎问题上司法审查的力度比美国还激进。加拿大并不是弱司法审查的典型。赵晓力还指出作者在文中提到的英国的消极否定模式其实中国早就有了。在司法传统中,中国法院都有建议权,如河南省种子法案,河南省的 人大将自己的种子法案撤销了。最后赵晓力回到中国自身的问题,在中国, 人大不是立法机关,是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是它的职能。在李鹏 人大期间, 人大发展出一种很重要的监督职能。现在思考 人大和司法机关的关系,要注意到吴邦国 人大的监督职能大大弱化。实际上我们面临的是30年来最弱的一个 人大,在弱 人大的背景下,是否要司法审查限制 人大的权力,这需要进一步商榷。实际上 人大面临的问题是被其他部门尤其是行政吸收的问题,即 行政吸收人大。 人大2/3的代表是官员或者有行政职务,在开会时各省各代表团分别开,发言严格按照行政官僚的顺序。只有认识到中国的现状才能更准确地定位中国的问题。

汪庆华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认为程雪阳博士的观点,在中国特别有意义,可能引发机构的竞争。齐玉玲案的司法批复被废除了,但在实际上引发了法院和 人大的机构竞争。凌斌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认为我们讨论的司法审查,必定是根据中国既有的逻辑和法律来审查,不能用美国宪法来做中国的违宪审查,为什么有些宪政理论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即使符合世界其他先进国家的逻辑,也不符合中国的既有逻辑。

孟庆涛博士(西南政法大学讲师)的 革命与历史言说一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出发,从宪法序言的叙事中探索历史和革命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至今颁布了四部宪法。四部宪法都有序言,并且内容不断增多,不断强调历史叙述。四部宪法中,前二部序言内容很多实际上是毛主席语录。 七五宪法中有革命话语,还增加历史叙述,核心问题是革命与历史的关系,革命与现代性的关系。七五年宪法与1970年的宪法草案,整体看来差不多。宪法序言中通过革命的叙事,将中国的近代史表达成了一个革命史,革命的主体是人民, 创造历史动力的是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我国各族人民。人民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人民革命史是进步的历史。在空间上,通过 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的言说,中国的革命史又成了普遍史。这种普遍的历史同时也是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进步史。作者最后总结道:革命是谋划和开创历史的方式与手段,历史则为革命提供行动的舞台并最终提供价值意义指向和正当性证成功能。作者提出,宪法序言正当化革命,绝不是正当化暴力,而是革命的 积极进取、审慎行事的精神。

陈端洪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评议认为, 七五宪法在宪法学研究上具有重要意义,很难找到一部宪法比 七五宪法更能激发人的理论想象。我国几部宪法都有序言,这种序言基本一致,都是正当性的陈说。从1949年&共同纲领?开始,到 七五宪法达到顶峰, 八二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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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继续。近代以来的政治史都被写成了革命史,革命史又成了一个曲折拐弯的进步史,将革命和进步天然地连接起来。宪法是进步的产物,但在建立国家时,必须将暴力既要留住又要挡在国家之外。如果暴力进入到国家中,革命逻辑继续的话,将没有宪法、没有国家,只有暴力。同时陈教授指出, 七五宪法的逻辑是非常悖论的,通过主权者自身革命,来强化、巩固主权者政权的合法性,这是自相矛盾的,一个政权怎么能通过革命来正当化?刘晗博士(耶鲁大学法学院)承认现代的宪法和宪政并没有消除暴力,只是消除了暴力的表象。

三、当代中国的政治过程

汪庆华副教授 通过司法的社会控制:涉法信访与行政诉讼一文讨论了与行政诉讼交叉的涉法信访,即对判决结果不服的信访和对司法部门的信访。文章关注了以前讨论较少的信访收容问题,认为这种从 信访到收容再到诉讼最后到再次诉讼的循环是一种社会冤屈的再生产机制。而如果得到信访处理,虽然法院多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但至少没有变成冤屈再生产机制的牺牲品。中国目前的行政纠纷解决呈现出司法的信访化和信访的反司法化趋向,这不仅体现为二者的合谋,更体现在二者政策目标的汇合、机构重叠和功能的模糊上。反思这一现象,政府维稳和百姓维权之间存在张力,导致伸冤型正义向自杀型正义的转变。作者指出,当信访的特洛伊被嵌入司法机制中,司法的中立、消极、自治就成为泡影。当信访机制和行政诉讼日益融合时,对作为基础的法治的侵蚀会是深远而长久的。

陈柏峰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完全同意汪教授所介绍的现实,但与其持相反立场,认为应该以更加整体主义的眼光,考虑到没有参与信访的人群。首先,必须考虑少数人主张的权利和多数人没有出来的问题之间的关系。其次,汪教授的立场前提是认为司法能够解决问题本身。但事实上,信访和法治其实是两个不同的系统,有互补性,但不是体现在纠纷解决上面,而在于信访体系对立法的完善。很多信访问题实际是权利配置还未完成,而最终的问题是一个政治伦理的问题。要认识到信访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主要是为了反映民情,作为一个民情畅通的渠道存在,这是政治原则和与之相匹配的治理技术问题。

汪庆华副教授认同陈柏峰副教授所谈的问题,现在的困境就在于传统的说服教育已经无所作为了,群众已经接受了维权话语,很多地方的信访进入了困境,这提示我们不能过度依赖信访。

欧树军博士则指出政治伦理其实就存在于汪的论文之中,司法信访化说明通过司法解决信访问题是失败的。要走出法律,用法律的方法推动政府解决纠纷。

黄岳博士(香港大学法学院)的文章对中国学者上书事件作了回应。全文比较了孙志刚案后废止收容遣送条例的学者上书、巩献田教授关于&物权法?的上书和唐福珍案后学者修改拆迁条例的上书三个案例。从提出上书的原因、影响上书的因素来分析怎样的上书意见容易受到政策制定者的关注和采纳,即是否有被邀请参与规则的讨论和是否得到所要的结果。作者通过社会科学的分析方法比较了三个案例,认为出现上书的原因是高度关注事件为学者提供了实现其法学主张的机会,而影响上书效果的因素则包括学者的学术影响力、与政府关系、上书的具体程度以及对媒体关系的公关策略。

胡凌博士(香港大学法学院)针对文章的方法论提出了几个问题。首先,文章忽略了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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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如何扩散到社会各个角落,从社会学和传播学角度还应涉及网络的分析。其次文章题为 政策制定者为什么倾听,实际上文章主要探讨的是 为什么决策者能够听到。第三,关于上书的科学性。由于上书的效果往往还受到网络因素的影响,但不是严格的因果关系。第四,关于运用百度指数评测影响力是否科学还值得商榷。最后就是这种比较要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对决策者还是对上书者的启发在何处?

田雷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的文章探讨了跨省舆论监督这种 跨省耙粪的现象。文章首先用宪法语言建构起模型,将其叙述为地方官员的掩盖、信息越出省界、媒体聚焦及民意的形成、政治议程的启动的过程,认为这其中的关键是网络技术的兴起推平了传统的国家体制和依附于它的媒体的蜂巢式结构。作者对此作出了宪法理论的回应,认为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地方夺占中央的过程,现在的地方政府承担了国内政府的多数事务。而跨省耙粪现象则体现了实现宪法国家化的一种努力。最后作者强调,本文尝试了新的宪法研究方法,即关注当代中国政治研究的成果,用宪法学的理论语言去表达中国现实的政治问题和政治斗争。中国的宪法理论要从中国的政治事件中进行归纳。

刘晗博士(耶鲁大学法学院)在评议中将美国的情况与中国进行了对比。他认为,美国的宪政历程也经历了州权不断缩小,又再度扩张的过程。州权扩张的背景是1980年以来新保守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化,对大规模政治权力的不信任,把地方重新浪漫化为亲密共同体,因此出现了地方权力扩张的趋势。中国现在到底处于哪个阶段还值得商榷。中国似乎正处在通过保护个体公民权利(包括言论自由)来限制地方政府权力、实现省际宪政的阶段。文章将严格的宪法文本解释与中国宪法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论值得赞赏,但似乎忽略了横向层面的分权问题,即真正的省际问题。他认为,跨省耙粪发展到极致会导致有些掌握全国性媒体资源的省份独大的状况。田雷副教授回应认为这种问题不需担心,因为跨省耙粪中最为重要的是网络力量。而高全喜教授则在讨论中指出与美国的对比只是表面上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讨论必须要考虑党的组织系统这种更强有力的机制。

林辉煌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 民主宪政的想象与现实一文探讨了浙东地区富人治村的现象,认为富人治村确实推进了政治民主的发展,但并未有效阻止国家政权在大众中的流失。除了少数经济精英,多数村民都被阻挡在村庄政权之外。这种表面上的选举民主背后实际是一种集权民主,是资本介入政治的运作,体现了经济社会的分化已经逐渐嵌入到村庄政治运作中。此外改革开放以来把经济政策为中心的政策给了富人治村以政治合法性,但社会主义宪政的本质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权的平等参与机会,而不是资本的治理。在社会转型中,不应沉迷于对政治民主的想象,而应该关注如何实现经济民主。

桂华博士(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对此做了补充,称此次调研主要是为了发现富人治村的微观机制,而问题意识则在于关注制度设计上的选举到底碰到经济社会分化会呈现一个什么面貌?而不是试图做出道德评价。如果要对此问题做出道德回应,则认为经过社会主义民主、国家政权建设,熟人社会不可能继续存在,回到封建式的乡绅治理是不可能的。

郑戈副教授(香港大学法学院)的评议认为本文论证目的非常明确,用 社会主义民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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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社会现实,认为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但是经验材料与论证目的无法吻合,经验材料没有指出富人治村存在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即想用一种条条框框批判现实,而不是从经验材料出发来生发出一种理论。另一个假设则是人民群众都想当家作主,但现代人的自由通常是消极自由,这一假设需要经验材料的支撑。林辉煌博士则认为文章根本性的东西是指出村庄治理应该是国家资源,富人治村的道德是靠不住的。而现代人的自由是否是消极自由可以商榷,应当是可以自我保证的自由。

四、公共政策与司法改革

郭小莉博士(北京大学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中心)的 公共征收还是私人征收:效率与分配正义总结了两种征收模式,一种是Abraha m Bell提出的私人征收理论,即认为如果征收中关于 公共利益的规定根本是虚置的,那么由非政府行为人进行征收并提供公平的补偿就是完全可行的。这种私人征收的前提是实现财产的更有效率转移和消除策略性障碍所导致的市场失败。另一种模式,公共征收,存在很多不同的进路。隐含着仁善政府假设的福利主义,在这个问题的现有分析上同样主要是效率导向的,主张通过补偿来内化征收成本以激励被征收人。Epstei n作为自由意志主义者,结合了效率与分配正义的考虑,认为只有征收权的行使能够增加社会整体福利并将之全部按其征收之前公民在社会中所占的财富份额返还给私人,政府才能行使征收权。公共选择的进路更多地考虑到理性政府所面临的合法性、利益集团、民意和具体的政治制度和过程等方面,更贴近现实,而且很容易引入分配正义的考量。而中国的征收模式存在的问题在于根本没有有效的约束政府征收权的方式。在难以激烈变更现存制度的情况下,作者认为可以采取一些稍微温和的改良,让政府有顾全被征收人利益的压力。

何海波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评议指出文章的问题意识不够明确,应该找出中国的真正问题。而法律经济学方法的应用是本文的一个很大亮点。文章介绍了贝尔教授的极端少数派观点,这让我们从最根本的层面反思那些被我们奉为真理的制度。但对两个具体的知识问题,何教授认为文章对奥康纳立场的引述似乎存在理解上的问题,而 不提供补偿可以限制对财产的过度投资的观点是否应该主要指规制性征收。郭小莉回应称奥康纳在前后两个案子中立场不同。而司法实践中,确实规制性的征收未必赔偿,但经济分析上不做严格区分,因为主要是考虑价值的减少,规制性的征收也使价值消失了一部分。

陈若英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称,与中国类似,在美国关于强制征地中的公共利益也无定论。而公平市价的赔偿标准在美国适用较好的原因在于与发生征地的频率和规模相比较,市场非常成熟和深厚。中国的市场相比之下幼小而薄弱,征地的频率和规模随着城市化推进却是前所未有的。此外,中国的特殊困难是公共财政设计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导致了地方政府在增加财政收入上对使用强制征地的依赖。法律上的应对方式应当包括征地政府(包括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关于征地信息的强制公开发布。不仅能增强征地政府和被征地人之间对话和讨价还价的理性基础,还能吸引其他相关实体介入,可能会降低政府执行成本,利益关涉各方也会重新考量效率与公平性,并且能训练参与各方在真实信息的基础上进行更公平的讨论。

陈颀博士(中山大学博雅学院讲师)的文章讨论赔钱减刑的司法意义。刑法学家和刑诉法学家认为赔钱减刑是刑事和解和恢复性司法的中国版本,但作者认为这不能解释其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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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的出现原因和发展路径,是刑事附带民事执行难的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才导致采用赔钱减刑。文章通过社会学和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论证赔钱减刑是实用主义导向的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司法行为模式。其可能的司法意义在于提示我们必须重视对中国司法实践本身的研究,从实践中发现司法行为模式的因素。此外,司法执行的成本问题不应被忽略,更要重视司法调解在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的意义。司法改革的进路往往是自上而下从规范出发,赔钱减刑个案显示了中国司法改革可能要更重视自下而上的地方司法实践创新,以期在重要和地方的司法实践互动中更好地解决矛盾。

侯猛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对文章提出了八个问题:#赔钱减刑设定的原因是因为执行成本大,是否可推出其不太可能适用于熟人社会??既然赔钱减刑是在法官主持下调解,那么有没有可能导致私了?%一旦推行对于没钱赔偿的案件有什么影响?(法官要考虑案件影响,是否案件影响越大,越不适合适用赔钱减刑?)执行以纠纷解决为中心的赔钱减刑到更高层次的法院是否适用?有无普适意义??被害者需求大于加害者需求,法官如何处理?+与诉辩交易的法官激励机制是否有区别?,与检察系统的公诉和解关系?谁是赔钱减刑的主导者?

陈颀回应道,熟人社会因为析产的困难也可能会有赔钱减刑,陌生人社会可能是赔钱减刑的一个背景,如果有较好的信用体制,法院司法能力提高,问题也能迎刃而解。而因为只有法院认可才有法律效力,也不会导致私了的上升。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不适用此制度,也或许说明法官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公共政策的执行者。并不存在绝对没钱,关键在于量刑幅度与赔钱多少并非完全对等。上一级法院也同样可以采取这套机制。市中院更多考虑市的司法状况,省级考虑本省整体司法状况。赔钱减刑与辩诉交易有很大相似之处,区别就在于美国不考虑被害人,中国被害人是否同意是程序能否推动的关键。这与人民司法关注弱势群体的传统有关。检察系统确实也做刑事和解,但对于重罪,检察院只有量刑建议权,而且没有法条约束。法院有更好的现有机制进行约束。

艾佳慧副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则指出一般的刑事和解是出现在轻微犯罪中,但本文所举案例都是故意杀人等重罪,为何还能适用赔钱减刑?赔钱减刑的适用是否需要界定一下边界和范围?如果拓宽适用的边界,应不应该考虑减刑的社会后果问题?虽然赔钱减刑和波斯纳的实用主义进路都是基于对后果的考虑,但是要注意是短期基于个案还是长期基于社会效果的后果。此外,赔钱减刑是否代表了一种中国模式也值得商榷。而艾佳慧认为目前的法院绩效考核制度可能是法官追求赔钱减刑的原因之一。

刘忠博士(同济大学法学院讲师)的文章针对 重庆打黑中的龚钢模案及李庄案,探讨了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认定问题。作者指出现在主流刑事诉讼学者提出的实体性制裁与程序性制裁都忽略了作为构成性前提的识别问题。本文是对非法取证认定和规制方面存在的因果性问题进行描述,并不试图给一个对策。

劳东燕副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认为刘忠的文章触及了刑事司法实践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她提出以下问题。第一,有必要注意公安机关办案的内部考核制度对警察采取刑讯逼供的影响。根据内部考核制度,警察进行刑讯逼供往往是收益极大而几乎没有成本,只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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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学 2011年第2期

致警察以更加隐秘的方式去刑讯逼供。第二,贝卡利亚早已提出威慑效果受到刑罚的严厉性和刑罚的确定性的影响,这一点也为理论界所普遍接受,因而,或许没有必要引用汉德公式。第三,关于制裁量的理解方面,制裁量不应仅理解为刑度的提高,还应当包括制裁面的扩张。也即,制裁面也是影响威慑效果的变量。第四,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案,采用转移说服责任推定的做法是否可能更好些。第五,关于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转化犯的提法,劳东燕老师认为它并非指刑讯逼供后出于杀人的故意,而是指刑讯逼供之后由于过失等原因致人死亡,其实是一种拟制的一罪,不宜称为转化犯。第六,作者在最后提出将罪犯当作 病人的理论,劳东燕老师指出这一观点在20世纪中期前后即已宣告破产。

刘忠认为文章的立场是要发现刑讯逼供,并认为只要达到足够高的发现几率,目前刑法和各种考核制度规定的制裁施加的成本远大于破案率内部考核的激励。关于汉德公式的援引,刘忠指出这是因为汉德公式启发了他的思考,远比古典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理论更加精致。而关于制裁面的扩大, 重者不止,轻者无从止,连各种非法取证中最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都无从确证,制裁面扩大到轻微的行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第四个举证责任的倒置问题,只是在文中描述了主流刑事诉讼法学界的方案,并非自己的主张。而转化犯的问题可能是劳老师的误解,这种情形就是指对犯人殴打等导致死亡之后以故意杀人定罪量刑的情况,97年刑法修改时规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这是实定法的规定。之后的主流教材都认为这是转化犯。而对于最后一点,是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人把犯罪嫌疑人看作 人渣,而非出自于一个理论,是来自于经验而非概念。本文绝不是走对策法学的路径,只是描述问题。

五、会议总结

冯象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做了会议总结。他指出本次会议论文在方法论上非常丰富。

在第一单元的三篇文章中,都提出了时间的观念。尤其是柯小刚老师的文章,抓住的问题有方法论的意义。讲王道与霸道之辩与宪政和现代化、法治联系起来,指出对于王道而言,时间的观念与通常法治意义上的时间不同,王道永远是当下的,没有过去时,是中国的往复观。对于法学研究,这个进路非常有启发意义。当我们说时间可以往复,对于关键观念可以没有过去时,那么 五四宪法、 七五宪法等都没有死掉,都可以以一个观念(如王道)来阐释,那么后面两篇文章的关键词意义就不太一样了。这不是典型的西方法治思想和宪法史意义上的时间意义,与法学界的思维模式非常不一样,一直到最根本问题,贯穿的时间观念非常不一样。

第二单元讲到宪法学的新发展。当我们讨论宪法,讨论30年来新法治的寄生性,要注意到其中的反革命因素,包括主权者对自己的反动,对自己的制约。三篇文章都涉及不发挥太多作用的法治如何充当反革命角色的问题。近30年来,人权等话语成为被教条化的、成为言论的话语,新一代政府官员的立场比学术界坚定得多。一般学术界的知识分子持反对态度。这也说明反革命话题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引领中国的法学研究。中国宪法与美英等国家很不一样,文本本身能够提供的知识和学说有限,也不太吻合。但一个国家不可能没有为宪之道,只不过没有在文本上体现,需要在更宽广的层面探讨这一问题。必须挖掘宪法序言与具体条文、宪法文本与宪法生活的矛盾,以及党在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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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公共政策与法学研究新范式研讨会综述

第三单元的讨论从司法信访化、学者上书、跨省耙粪等问题出发,隐含着的追问是关于 谁的问题。司法信访化一般不是要求宣传法治的人的问题,而是被法治压迫的人的问题。 谁很重要,是法学界的精英还是老一代学者还是银屏上的新星?这背后是法治如何规训自己的意见的问题,搞法治就是要让原有的制度逐渐淡化,让意见者的声音规范化。充当 反革命先锋的经济学家与法学家大部分都是党员,对自己的党提出各种意见时是有各种严格规则的,法治需要提出一套规则话语(比如学者上书的时机)。当我们追问 谁的时候,不仅问谁受到影响和压迫,还要考虑谁在主张一种利益。实际上言论自由也有这个问题:谁的言论越来越自由?谁的言论越来越听不到?谁的言论被置之不理?当然还包括所有被资本笼络、收买、控制之后的媒体,不管表面上是否是官办,实际上服务于所在地的利益。这个时候也要追问谁的问题,这也是方法论的问题。

第四单元是私有制不能成功运作之后、 新法治业已走上绝路的走向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对流行经济学说的批判。这一单元在方法论上的启发也是非常重要的。主要是如何认识一套失败的话语、失败的技术,用什么方法分析?

章永乐老师在总结中指出,本次会议和去年的 和平崛起与法理学问题会议的缘起,都是在部门法研究门槛日益提高的今天,为理论法学寻找新的知识增长点。在今天,理论法学学者仍然是法治话语的重要生产与营销者,他们的工作会影响到整个社会对于法治的想象。中国当下处于关键的历史上升期,希望与风险并存,对理论法学学者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理论法学学者有必要进入社会非常关心的宪政与公共政策研究,在部门法研究的基础上,发挥出自身的理论优势,冲击一些僵化的部门法研究范式,更重要的是,改变对于法治的教条式理解,丰富法治的内涵。这一工作已经开始,并且有光辉的前景。

本综述由北京大学法学院2009级法理学硕士曹宇

2010级法理学博士梁景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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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思想以现代经济学和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自身的理论基础,包括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治理理论,主要强调的是市场与政府的协调。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理性人”的假设,即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有自身的需求,不可能以为处于政治市场就会变为“大公无私”的人,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只要财政补贴这部分公共资金的支出能够有利于地区社会利益的增进,能够为整个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社会福利,配置财政补贴就认为是有效率的,就是理性的。本文从该假设中能够得到绩效评价的依据;公共选择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认为政府应以市场和居民为导向的,形成一种“企业式的政府”模式,为社会公共的“顾客”提供较高的政府服务,政府的成本不再是依据各项规章制度,而是管理活动的产出以及绩效,从成本-效益分析中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企业管理方法中消化吸收新的内容,引入了市场机制的概念。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企业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具有可行性,政府也可以拿来借用。例如,企业科学的组织管理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企业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要想实现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就必须为企业的顾客和利益相关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成本),而不是只关心企业的投入、不重视企业的产出等等。新的公共管理认为,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负有公共受托责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企业所成功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模式、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发展方法等政府机构也可以进行借鉴,这些并非是企业所独有的,这些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也可以运用到公共管理中,以促进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政府财政补贴的的有效率使用是将其合理用于公共产品,为本地居民增加社会公共福利,例如改善地区生产或生活环境,用于医疗、教育、扶贫、基础设施、改善自然环境等多个方面,使本地的居民能够通过政府财政补贴政策获得实惠以提高地区的福利水平。但是,政府财政补贴资金在一定约束条件下配置给企业,企业对这部分公共资金的使用就应该产生一种公共利益,这种公共利益表现为促进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扩建和促进研发经费的支出、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和长期发展、为本地居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以及提高本地区的形象,并提高长期的财政收

公共管理理论和思想

公共管理理论和思想 文章对西方国家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到后新公共管理的演变理路进行述评,分析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前沿理论的脉络与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阐述其对中国公共管理理论建设的启发。 一、传统的公共行政学 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源于西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之中。在70年代以前,传统的公共行政学一直是政府研究领域中居于支配地位的主导范式。它有自己一整套的理论、原则、假定和方法以及范式特征。按照休斯的说法,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有如下四个永久性的原则:第一,政府组织及其结构应根据官僚体制(科层制)的原则建立,即政府管理体制以韦伯的科层制理论或模式为基础,严格坚持这一原则是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运作的最佳方式。第二,一旦涉及政策领域,那么,它将通过官僚机构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换言之,只能由政府机构来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第三,主张政治事务与行政事务分开。行政是执行命令的工具,而政策和战略的制定则是政治家们的事,据说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可以保证责任制的落实。第四,行政被当做一种特殊的管理形式,因此需要职业化的官僚,他们终身受雇,并可以一视同仁地为不同的政治领导人服务。 二、新公共管理 到了20世纪70年代,情况发生了变化。经济不稳定直接导致政府收入的减少,同时社会保障开支大幅上升,政府陷入财政危机之中。同时,由于政府规模过于庞大导致管理失控、官僚主义和效率低下,伴随着财政危机政府陷入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西方国家的政府开始了改革。 到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西方各国政府改革运动的深入展开,“新公共管理”作为政府管理领域(公共行政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的新范式以及政府管理实践的新模式形成和发展起来了。 新公共管理起源于英国撒切尔夫人的政府改革。这场改革后来也波及英联邦

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其对我国政府改革的借鉴意义

新公共管理理论及对我国政府改革的借鉴意义【1】【摘要】20世纪8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为了摆脱“福利国家”带来的困境,进行了持续的改革,在这过程中形成了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吸收五六十年代兴起的公共选择理论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同时又将私营企业的管理方式、技术和方法应用于政府管理,以解决政府行政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它以经济学为基础,以政府市场的协调为核心。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相比,它在研究范围、方法、理论基础等方面都有很多的创新之处。它的理论及实践对西方国家的行政改革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也在不断改革之中,但是在我国政府改革过程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虽然新公共管理运动是西方国家为了政府改革兴起的,但同样对我国的政府改革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只要我们能够积极的借鉴其适合我国国情的地方,新公共管理理论一定会给我国的政府改革提供许多卓有成效的建议。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理论西方国家政府改革 【Abstract】Nineteen eighties, the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in order to get rid of" welfare state" in trouble, for the reform, in the process of the formation of a new public management theory.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theory to absorb fifty or sixty of public choice theory and new latitudinarian economics theory, at the same time the private enterprise management, technology and method used in government management,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to resolve the various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It is based on the economics, with the government as the core market coordination. New public management and the traditional public administration theory is compared, in its research scope, method, theory basis, there are a lot of innovation. Its theory and practice of western countries' administrative reform plays a great role in promoting. Compared with western countries, China'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government also is in ceaseless reform, but in the government reform in china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Although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movement in western countries is rising to the government reform, but also for China's government reform has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as long as we can adopt the suitable national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 place, 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 theory will give China's government reform provides a number of very fruitful suggestions. 【Key words】New public management; Western countries;Government reform 【1】作者简介:张万里(1989-),男,河北衡水人,燕山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009级本科生。

新公共管理含义

新公共管理含义:新公共管理是80年代以来兴盛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它以现代经济学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主张在政府的等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和竞争机制,重视公共服务的产出,强调文官对社会公众的响应力和政治敏感性,倡导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环节上实行更加灵活、富有成效的管理。 一、弗里德曼和的“小政府理论”。二、和钱皮则发展出“”理论。三霍哲把作为切入点,提出把绩效评估作为改进绩效的一种。四、霍哲还研究了另一个重要的理论——基于回应性的政府。五、和盖布勒的“重塑政府”理论。因此,应用企业家精神去改造政府,并且能够把的一些成功方法移植到政府中来,使政府这类能像私人企业一样,提高效率。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以顾客为中心,即强调服务提供者应对他们的顾客负责,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断进行革新,寻求减少和增进质量的方法,聆听,授权顾客作出选择,把资源放在顾客手里让他们挑选。 基本内容 1、以为导向,奉行顾客至上的全新价值理念。 2、,政府职能由“划桨”转为“掌舵”。 3、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 4、重视效率追求。 5、改造公务员制度。 6、创建有事业心和有预见的政府。 “新公共管理”范式的出现构成了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范式的严峻挑战,它改变了传统行政学的研究范围、主题、方法、学科结构、理论基础和实践模式,日益成为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的主流。“新公共管理”有其新颖、合理之处,它反映了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趋势,体现了管理研究的新成就。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相比,“新公共管理”范式具有一系列创新,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第一,“新公共管理”为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研究奠定了更广泛、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二,“新公共管理”开阔了公共行政学的理论视野,

新公共管理变革

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 NPM) 什么是新公共管理[1] 新公共管理(NPM,New Public Management)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当代国外行政改革的主要理论基础,影响很大。 新公共管理是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一些国家政府管理相继出现严重危机,传统科层体制的公共行政已经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社会的发展,无法解决政府所面临的日益严重的问题的背景下诞生的。它主张在政府公共部门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重视公共服务效率,强调在解决公共问题、满足公民需求方面增强有效性和回应力,强调自上而下的统治性权力与自下而上的自治性权力交互,强调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协商与合作,强调政府低成本运作,强调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最终结果,强调引进企业管理的若干机制和方法来改革政府,强调顾客第一和消费者主权,强调政府职能简化、组织结构“解科层化”、作业流程电子化。 [编辑]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代表人物[2] 新公共管理的发展过程是公共行政学理论界与实践界围绕如何复活旧的官僚体制进行旷日持久争论的过程,许多学者对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尽管新公共管理并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化的理论体系。 一、胡德的生平及其主要学术贡献 克里斯托夫·胡德(Christopher Hood),英国著名的行政学者。1968年,胡德毕业予约克大学(University of York),获得社会科学(政治学)学士学位。1971年,又在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格拉斯克大学政治学系担任讲师。1977一1979年,胡德担任约克大学政府项目的研究员。1984--1985年,他担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的高级特任讲师。1986--1989年,胡德被聘为悉尼大学政府与公共行政系教授。1987年,胡德于约克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 1989--2000年,胡德担任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系教授。自2001年开始,胡德还担任着牛津大学万灵学院(AllSouls College)的教授。从2004年至今,胡德担任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ESRC)“公共服务:质量、绩效与供给”研究项目的主任。 1996年,胡德人选英国国家学术院(The British Academy)院士。1995—2000年,他被授予伯明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名誉教授。2001年,他入选极为尊荣的“英国社会科学研究院”院士。

新公共管理对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借鉴意义

新公共管理对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借鉴意义参考 一、新公共管理(公共管理论文)的基本内容 与传统的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和以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基础的官僚制的行政管理理论不同,新公共管理思想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不强调利用集权、监督以及加强责任制的方法来改善行政绩效,而是主张在政府管理中采纳企业化的管理方法来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来改善行政绩效。由于严格说来,新公共管理尚未形成一种单一的理论,而只是一种理论思潮,所以我们在此将其称为一种“思想”而不是一种“理论”。根据西方行政学者P·格里尔、D·奥斯本和T·盖布勒等人的论述,新公共管理主要有如下思想: 1.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与在传统公共行政管理中政府只是收税和提供服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在公共行政管理中应该只是制定政策而不是执行政策,即政府应该把管理和具体操作分开,政府只起掌舵的作用而不是划桨的作用。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缩小政府的规模,减少开支,提高效率。“掌舵的人应该看到一切问题和可能性的全貌,并且能对资源的竞争性需求加以平衡。划桨的人聚精会神于一项使命并且把这件事做好。掌舵型组织机构需要发现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划桨型组织机构倾向于不顾任何代价来保住‘他们的’行事之道。”[1](P12)因此,有效的政府并不是一个“实干”的政府,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而是一个能够“治理”并且善于实行“治理”的政府。 2.政府服务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新公共管理从公共选择理论中获得依据,认为政府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从而改变了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重新进行了定位。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社会职责是根据顾客的需求向顾客提供服务。“市场不仅在私营部门存在,也在公共部门内部存在。当市场在公共部门出现时,我们通常称之为系统,如教育系统、职业训练系统、心理卫生系统。但它们都是市场,就同金融(金融论文)系统、银行和保健系统一样都是市场。如果我们把市场导向的思想应用到我们的公用系统上去,我们就能取得伟大的成就。”[1](P288)于是在新公共管理中,政府不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封闭的官僚机构,而是负有责任的“企业家”,公民则是其“顾客”或“客户”。“企业家”在新公共管理思想中有其特殊的含义:并不是会做生意的人就是企业家。企业家把经济资源从生产率和产出较低的地方转移到较高的地方,企业家运用新的形式创造最大限度的生产率和效率。因此,企业家式的政府应该是能够提供较高服务效率的政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服务应该以顾客需求或市场为导向。只有顾客驱动的政府,才能提供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并促进政府的服务质量的提高。因为这将使竞争进一步发展,不是政府管理人员选择服务提供者,而是政府管理人员让公民选择服务提供者。企业虽

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 百科名片 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NPM)是80年代以来兴盛、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它以现代经济学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主张在政府的等公共部门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重视公共服务的产出,强调文官对社会公众的响应力和政治敏感性,倡导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行政环节上实行更加灵活、富有成效的管理。 新公共管理理论概念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政府改革,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重塑政府运动”、“企业型政府”、“政府新模式”、“市场化政府”、“代理政府”、“国家市场化”、“国家中空化”等,只是对这场改革的不同称谓。人们普遍认为,区别于传统公共行政典范的、新的公共管理模式正在出现。赫克谢尔(C.Heckscher)指出,政府改革打破了单向的等级指挥关系,建立了互动交流和导向管理,并开始向“后官僚组织”变迁[1]。而巴扎雷(Michael Barzelay)说,摒弃官僚制的时代已经到来,公共管理由重视“效率”转而重视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由自上而下的控制转向争取成员的认同和争取对组织使命和工作绩效的认同[2]。“重塑政府”运动的积极倡导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总结美国改革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的经验,宣扬政府管理的新范式[3]。胡德(Christopher Hood)把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所体现出来的政府管理新模式称作新公共管理典范[4]。“新公共管理”实践催生出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理论新范式。这就是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自上世纪中叶开始,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福利国家”制度。它们运用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指导国家的经济活动,试图依靠政府的作用来弥补市场的不足。然而过了多年,“福利国家”制度并未取得如愿的经济增长和社会满意度。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经济滞胀、政府扩大支出产生高税收、政府公共服务无效率,造成社会普遍不满,最终导致意识形态变革。人们开始从政治上批判“福利国家”的政策基础,主张以自由市场、个人责任、个人主义来重塑国家和社会。在意识形态上崛起的“新右派”思想,主要来源于自由经济思想、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经济学。它强调自由市场的价值,批评政府干预的弊端,主张用市场过程取代政治或政府过程来配置社会资源并且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它认为国家和政府作为非市场力量,会扭曲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高税收将资源从“创造财富”的私营部门转移到“消费财富”的公共部门,妨碍经济增长和削减社会福利。只有让市场进行资源的最佳配置,

公共管理的新范式

摘要:强调“以问题解决”作为一切活动的逻辑,使得整体性治理必须充分利用包括政府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的专有资源和比较优势,自发生成多变的网络治理结构。在此网络结构中,协调、整合和信任机制是整体性运作的关键性功能要素。在数字化时代即将来临的21世纪,整体性治理的思想正在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力,公共管理的整体性治理范式日益凸显。 关键词:整体性治理;网络结构;协调;整合 在长达二十年之久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之后,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西方国家开始了一场新的寻找“公共部门协调与整合机制”的改革运动。这一趋势不仅在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被称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先锋的盎格鲁一撒克逊国家非常明显,而且在其它并没有致力于推行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国家也日益显现。 一、整体性治理兴起的背景 从理论渊源来看,整体性治理的出现既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的衰落以及198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改革所造成的碎片化的战略性回应,又是一定意识形态的折射还是合作理论的一种复兴,只不过其内容要更加复杂。 首先,整体性治理作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它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的衰落和新公共管理改革过程中造成的严重“碎片化”的战略性回应。传统公共行政范式适合于大工业社会的生产和管理,也是管理大规模人口所必需的。 其次,整体性治理风行于西方国家还有着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后新公共管理时期,在美国对新公共管理进行批评并对其大有取代之势的是新公共服务理论,代表人物是罗伯特.登哈特。在英国,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发展起来的是整体性治理范式,其代表是佩里.希克斯和帕却克.邓利维。英国新工党政府实行的“协同政府”即是作为一种象征,它与之前连续执政18年之久的保守党政府的碎片化政策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时也回应了对英国中央政府“空心化”导致的责任问题和能力问题的担忧。此外,新工党对“第三条道路”理论情有独钟,整体性治理在某种程度上正是“第三条道路”这一政治思潮在行政改革层面的折射。第三条道路力图超越传统左与右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以适应社会现状和发展的需要。在第三条道路的影响下,工党政府所推行的整体性治理,既主张继续借鉴企业竞争文化与市场机制来实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高效性,也提倡通过协商、协调、整合与合作的方式来实现社会平等、公正等民主价值。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在推行整体性治理时也有同样的政治考虑和意识形态色彩。 最后,整体性治理理论也是传统的合作理论和整体主义思维方式的一种复兴。当前,面对复杂化、动态化、多样性世界的挑战,整体主义思维再度风靡学术界。整体主义思维方式和合作理论是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行之有效并有广泛应用的传统方法和论域。但是,深受经济学帝国主义对公共管理研究的入侵和影响,整体主义思维一度被轻视。以社会资本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组织网络理论等为主要流派的各种协作理论为整体性治理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理论要素,使得整体性治理理论在摒弃新公共管理时期盛行的个体主义思维的同时,复兴了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 二、整体性治理的治理机制 随着公共问题复杂化,跨部门的公共议题不断增多,协调与整合问题再次受到重视,并赋予时代的内涵。因此,与遵循经济学逻辑的新公共管理改革不同,整体性治理追求的是更注重全局、“通盘考虑”的战略,它借鉴的是其他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和文化理论)的理论而不仅仅是经济学的。毕竟,在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只是作为行动者之一,公共管理发生在由不同行动者组成的网路结构当中,没有一个行动者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来支配其他行动者的行动,各组织是站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1.协调机制

治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

治理理论 编辑本段一、治理的定义 随着全球对公共治理的关注变得更为广泛和日益重要,对于这一概念的界定出现了多种说法,直到现在治理仍是一个相对模糊和复杂的概念。“治理”被定义为多种,如“在管理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权力的行使方式”,如“个人和机构,公共或私营,在管理公共事务上多种方式的的总和,如“确定如何行使权力,如何给予公民话语权,以及如何在公共利益上作出决策的惯例、制度和程序,这些定义有助于我们更加明确治理这一概念的内涵。然而,鉴于关系概念的性质,“治理”永远不可能被定义成一个具有普遍有效性的通用方式。 编辑本段二、治理理论的演化及主要特征 对治理的关注,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发展和新公共管理不能有效解释当代公共决策的更加复杂和动态的过程而不断向前的。两个最早的表现是20世纪80年代初的“地方治理”和产生于80年代后期的“公司治理”运动。截至20世纪90年代,这些不同的概念整合成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公共治理”,它把单独的公共机构的公司治理与政策网络联系起来,通常涵括了公共部门的各个层级。 治理的特征大部分学者比较趋同,概括起来如下: 1.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2.主体间责任界限的模糊性。 3.主体间权力的互相依赖性和互动性。 4.自主自治的网络体系的建立。 5.政府作用范围及方式的重新界定。 总之,治理是一个内容丰富、包容性很强的概念。 编辑本段三、治理理论的失效 治理理论可以弥补国家和市场在调控和协调过程中的某些不足,但治理也不是万能的,它也内在地存在着许多局限。

Bob Jessop将治理理论的内在困境概括为四种两难选择。一是合作与竞争的矛盾,二是开放与封闭的矛盾,三是治理性与灵活性的矛盾,四是责任与效率的矛盾。 在90年代的发展问题的辩论中,“治理”概念之发挥核心作用最后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属于全球化和跨国组织的领域。这种治理理论或者说是全球治理理论削弱了国家主权和主权政府在国内和国际治理中的重要作 用,客观上有可能为强国和跨国公司干涉别国内政提供理论上的支持。所以,对于这一危险倾向,我们必须给予高度的警惕。 编辑本段四、当前治理理论的应用 针对如何克服治理的失效,不少学者和国际组织提出了“善治”(good governance)概念。“善治”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它的本质特征在于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它强调政府与公民的良好合作以及公民的积极参与,实现管理的民主化。 善政被普遍认为是减缓贫困的一个关键因素(世界银行,2001)。西方学者Grindle认为,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具有改革思想的公民,以及国际发展社会的学者和从业人员来说,善政不仅已经成为减少贫困的当务之急,也已成为发展的当务之急。在他的文章中,向我们展示了详细的善治议程。 从政治倾向上看,治理理论虽然主要是一种公共管理理论,但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倾向,这就决定了我们在借鉴治理理论时,必须有所鉴别。尽管如此,治理理论对我国的政府体制改革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启示意义。 编辑本段五、治理理论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示 治理理论要想在中国实现其善治的目标,除去其本身理论的不足,同时还要受到我国现有国情的影响。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根深蒂固,官本位思想严重,全能政府色彩浓重,较少采取合作、互动的方式。同时,中国民间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较弱。但是治理理论提出的“善治”模式,从某种角度讲可以成为中国政府改革的参照。 1.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有限、责任、法治、服务政府的观念。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但并不否定政府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 2.充分发挥党组织和人大、政协的整合、启蒙作用,增强治理能力。党的组织、人大、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的一大特色。首先是党的角色和职能的转变,从行政主体的二元结构中撤出,专门从事对政府权力的控制、监督和调节。其次,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我国这种议行合一的结构决定了人大是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的一座桥梁,既能整合民意,又能监督政府。再次,政协发挥着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其成员是我

(完整版)新公共管理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当代国外行政改革的主要理论基础,影响很大。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NPM)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新公共管理的发展过程是公共行政学理论界与实践界围绕如何复活旧的官僚体制进行旷日持久争论的过程,许多学者对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尽管新公共管理并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化的理论体系。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发展的过程中遭到了不少的批评,但这并不影响它作为公共行政发展的总趋势。 新公共管理是指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为了应对财政危机和政府的信任赤字、绩效赤字而开始的大规模的政府改革。即政府管理的运作发生了变化,由传统的、官僚的、层级节制的、缺乏弹性的行政,转向市场导向的、因应变化的、深具弹性的公共管理。法汉姆及霍顿提出了新公共管理的特征,具体如下: (1)采取理性途径的方式处理问题。指在设定政策目标及阐明政策议题时特别强调战略管理所扮演的角色及作用。 (2)重新设计组织结构。其目的在于使政策制定与执行相分离,并且必须对服务的传输建立起一个赋予责任的行政单位。 (3)改变组织结构。使官僚体制更为扁平化,授权给管理人员,以利绩效目标的实现。 (4)依据经济、效率、效能等标准来衡量组织成就。发展绩效指标,使组织的成就能够被加以比较和测量,并据此进一步提供信息来作为未来决策的参考。 (5)改变现行的政策。使公共组织能在被传统公共服务价值所支配的文化中,转换成为“新公共服务模式”,强调与市场及企业价值相适合的文化。 (6)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其目的在于淡化集体主义的色彩而采取个人主义的途径,包括寻求动员员工的支持和承诺来持续地进行结构与组织的变革等。 (7)试图建立一种弹性、回应性及学习的公共组织,并发展一种将大众视为顾客、消费者及市民的“公共服务导向”。公共服务不再由专业的供给者来支配,而是以回应人民真正的需求来提供公共服务。 (8)以契约关系来取代传统的信托关系。 奥斯本和盖布勒的“重塑政府”理论,他们在《改革政府》中将“新公共管理”看做单一的模式概念,并指出“新公共管理”模式包含以下十大基本原则或基本内容: 1、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 2、社区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 3、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引入到提供服务中去 4、有使命的政府:改变按章办事的组织 5、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 6、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需要 7、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浪费 8、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 9、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 10、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变革。

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

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 1、以顾客为导向,奉行顾客至上的全新价值理念。新公共管理完全改变了传统模式下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政府不再是发号施令的权威官僚机构,而是以人为本的服务提供者,政府公共行政不再是“管治行政”而是“服务行政”。公民是享受公共服务的“顾客”,政府以顾客需求为导向,尊崇顾客主权,坚持服务取向。新公共管理关注政府项目实施的有效性,表现出一种目标导向的趋势,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从属和服务于“顾客”的满意度这一中心。政府以提供全面优质的公共产品、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为其第一要务。在新公共管理看来,政府是负责任的“企业家”,而公民是其尊贵的“顾客”。这是公共管理理念向市场法则的现实复归。作为“企业家”的政府并非以赢利为目的,而是要把经济资源从生产效率较低的地方转移到效率较高的地方,“由顾客驱动的政府是能够提供多样化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的政府”。对公共服务的评价,应以顾客的参与为主体,注重换位思考,通过顾客介入,保证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符合顾客的偏好,并能产出高效的公共服务。 2、治道变革,政府职能由“划桨”转为“掌舵”。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在公共行政中应该只是制定政策而不是执行政策,政府应该把管理和具体操作分开。用《改革政府》的作者戴维·奥斯本等人的话说,就是政府的角色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他们认为传统政府低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忙于划桨而忘了掌舵,做了许多做不了、做不好、舍本求末的事情。正如彼得·德鲁克在其名著《不连续的时代》中所写道的:“任何想要把治理和实干大规模地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只会严重削弱决策的能力。任何想要决策机构去亲自实干的做法也意味着干蠢事。”至于掌舵的主要途径,新公共管理认为要通过重新塑造市场,不停地向私人部门施加各种可行和有利的影响让其“划桨”的方式来进行。 3、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传统公共行政力图建立等级森严的强势政府,强调扩张政府的行政干预。新公共管理则主张政府管理应广泛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市场测试,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提高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成本的节省。以竞争求生存,以竞争求质量,以竞争求效率。竞争性环境能够迫使垄断部门对顾客的需要变化作出迅速反应。相对于动用政府本身的公务员来说,合同外包是允许政府实验各项政策的全新供给体系,通过市场测验可以判断出新政策的合意性。“风险规避,尤其是政治风险的回避,是公共行政人员推行民营化的主要动机”。 4、重视效率追求。追求效率是公共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公共管理在追求效率方面主要采取三种方法:(1)实施明确的绩效目标控制。与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既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2)重视结果。传统的官僚主义政府注重的是投入,而不是结果。他们往往只会花掉预算分解的每个项目的资金,对结果和收益毫不关心。新公共管理根据交易成本理论,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关注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主张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作出主动、灵活、低成本、富有成效的反应。(3)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如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强调成本——效率分析、全面质量管理、强调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 5、改造公务员制度。新公共管理主张对公务员制度的一些重要原则和核心特征进行瓦解:(1) 通过推行临时雇佣制、合同用人制等新制度,打破传统的文官法“常任文官无大错不得辞退免职”的规定。(2)废弃公务员价值中立原则。新公共管理“主张放弃政府的与逻辑实证论相联系的表面上的…价值中立?(value-neutrality)”,它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认为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强调公务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主张对部分高级公务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新公共管理认为正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政治功能,不仅能使公务员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还能使他们以主动的精神设计公共政策,使政策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其社会功能。

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当前行政改革的指导意义

摘要 我国政府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存在效率低下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造成权力过分集中,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也管不了的事;由于组织机构不合理,机构重叠,从而使得职责不清,互相掣肘、扯皮;由于行政法规不健全,任意增加编制,从而造成机构庞大、臃肿,人浮于事。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公共管理应该像企业管理那样,将效率放在首要地位,这一思想是值得借鉴的。为了提高效率,政府管理人员首先应树立效率意识,增强活力,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更多的公共产品,提供更好的服务。

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当前行政改革的指导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的涵义行政管理理论 在近代经过了传统的威尔逊、古德诺的政台与行政的二分法、以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基础的官僚制,在现代逐渐形成一种新的思潮,即新公共管理思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逐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的改革必然引发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尤其在加入WTO之后,我国已融人了经济全球化之中,西方的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的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新公共管理思想是80年代以来欧美社会特定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发展条件下的产物,体现了西方公共行政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同时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它突破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界限,把当代经济学、政策科学、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公共管理之中;它在保留传统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的某些主题基础上,在研究领域及主题上有重大的突破与创新,涉及诸如公共物品、外部性、公共服务供给、理性人、交换范式、制度选择、公共选择、政府失败、多元组织等大量新主题。新公共管理学更多地从经济学的途径来研究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问题,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新公共管理改革浪潮在西方国家的普遍展开,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其公共管理水平,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满足了更多的公共服务需求,同时也增强了西方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力。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政府行政改革的启示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政府行 政改革的启示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我国政府行政改革的启示 摘要: 从上世纪70年代末,我国就开始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而西方各国相继掀起了政府改革的浪潮。几十年来,我国行政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取得了重大进展,西方的改革则使支配了20世纪大部分时间的以官僚制为基础的传统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以市场为基础的新公共管理模式,并取得了极大的成效。本文重点分析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观点以及西方的成功经验,以期从中寻找适合我国国情并具有借鉴意义的观点,为我国进一步推进公共管理提供理论依据,从而进一步深化我国政府改革。 关键词: 新公共管理理论西方国家行政改革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它的产生是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理论危机以及现实实践过程中的挑战双重合力所导致的结果。他们贯彻“人首先是一个经济人”的经济学理论假设,认为市场可以取代政治或行政成为管治社会的主导机制,只有将“经济效率”奉为最高标准,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应用交易费用分析来节约交易成本,使代理成本最小化,才能使众多自利的个体走到一起,增加社会福祉,强调政府公共管理应当像企业管理那样,将效率放在首要位置。 其主要思想为:(1)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2)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3)政府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4)政府应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5)政府应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6)政府应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7)政府应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则,实施明确的绩效目标控制;(8)公务员不必保持中立。 二、我国政府行政改革存在的部分问题和缺陷 1、行政改革在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和缺陷 我国政府在干预选择失当,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

新公共管理思潮

新公共管理思潮 篇一:与美国终身教职制度 与美国终身教职制度 [摘要]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兴起的所强调的绩效评估对美国高校终身教职制度产生影响。而AAUP在经济主导和新公共管理的社会发展取向占据强势地位的同时,提出“重教师发展而非教师责任”、“教师与学校管理者通力协作”等原则,这些是值得我国制定高校人事制度政策所借鉴的。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终身教职;AAUP 美国大学授予资深教授以终身教职(tenure①)是为保障大学教学科研人员的职业安全以及高等教育发展所必需的学术自由而采用的一种教师聘用制度。该制度给获得终身聘任待遇的教授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教学研究机会、永久的就业保障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对于稳定美国高校教师队伍,吸引高水平人才,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高等教育界却掀起了对终身教职制度的激烈批评,有人甚至主张废除终身教职制度。与此同时,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以新自由主义为基本取向的正在兴起,使得社会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趋势日益凸现。那么这两者之间是否有联系,这种管理思潮是否是终身教职制度受到批评的主要原因,面对这些批评终身教职制度

的创立者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又做出哪些回应,这些就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一、关于终身教职制度的争议 1987年2月发表在《经济学家》杂志上的一篇文章认为终身教职制保障了“教授可以拿着不高的薪水安安稳稳地思考问题或虚度光阴,无须对任何人负责。”公众普遍认为:终身教职制已经成为大学教师保护职业安全而非学术自由的借口,由于违反市场竞争规律而损害了职业的公平性。终身教职制也保护了平庸的教师,弱化了竞争意识,导致教师工作积极性降低,创造力下降,不仅不利于激发终身教职制的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且不利于有学术潜力的年轻教师的成长。[1]此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管理者也对终身聘任制表示不满,认为它加重了学校的经济负担。据估算,哈佛大学每新设一个终身教职需要净增资金约200万美元。因此,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甚至被称作消耗大学资源的“朽木”。大学管理人员认为,终身教职制纵容了一些懒惰和业绩不佳的教师,不利于制度和学科创新,成为制约大学发展和竞争的瓶颈。他们主张应该用学术责任的原则来平衡学术自由原则,对终身教职制度进行改革,最激烈者甚至主张废除终身教职,其代表人物是任全美州立大学和私立学院协会主席的彼德? 篇二:新公共管理一

最新公共管理学案例分析

(一)公共政策的规划是指在原则指导下,对政策方案进行的设计、分析、整理、选择等活动过程。公共政策的原则是指政策规划需要遵循的基本的 原则。主要原则①公正原则:指在政策规划是要兼顾相对主体利益,不能以牺牲一部分人利益地成全另一部分人②受益原则:指政策规划要切合公民实际,有具体的政策目标,使公民能从中得到益处。受益是普遍性的,也有局部性的③系统性原则:指政策规划要从社会不同范围、不同领域、不同社会层次存在着的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出发,综合地、辨证地规划政策④权变原则:指政策规划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认识影响政策规划的环境因素,灵活客观地选择规划方案⑤优化原则:指对同一政策问题要有多个政策规划方案以备选择(二)从以上理论看分为①公正原则。也就是要兼顾政策相对主体的利益,不能以偏私去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成全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只有坚持公正的原则,政策规划才能被普遍认同②系统原则。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政策规划如果采取短期行为,急功近利,则忽视了事物之间的纵向系统性。 (一)该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时面试引入公民旁听制度,取得比较满意的效果,这一改革措施是对传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一次创新,避免在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使得整个过程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也使得此项工作受到全面有效的监督(二)完善公务员制度还需要做到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前 提②解放思想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保证:更新公务员思想观念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③创新制度是 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关键:主要有理论创新和机制创新两方面④队伍建设是完善公务员制度根本。第一,加大培训国度,造就德才兼备的复合型国家公务员,第二,加强管理,造就一支高效廉洁,相对稳定的公务员队伍,第三,加强公务员职能专业化与身份职业化管理。⑤健全法规体系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根本保障。第一,公务员管理必须有法可依;第二,公务员行为必须用法律加以规范(二)建议(1)对公务员的监督要引入长效机制,仅仅是一次面试监督是不够的(2)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提高政府职能,形成良好的社会竞争氛围,加快配套改革的步伐(3)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制度创新,大胆吸收两方先进的成熟的公务员管理制度。(4)健全有关公务员制度的法规体系。 (一)从公共管理责任的角度来看,事故的原因是一些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同时暴露了有些地方政府官员,对民众的要求没有及时了解和反映,工作效率低下,不依法办事,官煤勾结,出现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二)公共管理责任指公共管理主体依据法律、政策、道德等社会规范要求,对公共管理客体所承担的义务。其特征有①对公共管理客体要求的回应:公共管理只有及时回应民众,才能解决民众所需要解决的事情。而该案例中,政府对公众要求没有做出回应,才导致事故发生②对行为结果的负责性③对制定政策的弹性:在制定与实施政策过程中,管理者不可忽视各地区间差异。必要性①是实现发主政治要求②是实现责任政府要求(三)对策:要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其中包括行政控制机制,立法控制机制和立法机制。所有安监总局将支持地方政府加大严惩力度,对违法矿主的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严查公务人员失职渎职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一)个人或团体可以组成私营化工作组,将部分市政服务私营化,替政府完成服务(二)标准: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及基础服务,但这种提供不限于直接提供,可组织私人部门提供。公共部门的特殊性①公共部门的垄断性。主要是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管制等原因造成②公共部门具有目标多元性和目标弹性③公共部门产出特征④公共部门生产过 程特点⑤公共部门内部管理机制的特点⑥群众监 督困难⑦绩效评估标准限制(三)完善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策略:①强化公共部门的绩效意识,并促使组织成员参与绩效改进②转变观念,建立民本主义的绩效观念③绩效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④制定灵活多样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规则⑤建立多重绩效 评估体制⑥建立全新的激励机制⑦重视管理者的 作用(四)有效地将臃肿而又低效的官僚机构高额开支削减下来,同时引进竞争机制,在服务质量提高和服务价格方面展开竞争,有利于政府实现自身职能。 (一)如何使政府机构改革真正取得成效,摆脱“精简——膨胀”的怪圈,关键性的问题还在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主要弊端是①政企不分,政事不分②机构臃肿,效率低下③权力过于集中④政治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薄弱。我国政府职能的转换有以下方面①改变管理理念,为全社会提供服务②改革企业制度,实现政企分开。包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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