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家庭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中国电信智慧家庭统一管理平台

建设方案

目录

1概述 (1)

1.1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1)

1.2分工界面 (1)

1.3总体建设规模 (3)

1.4建设满足期 (3)

1.5项目进度计划 (3)

2现状分析 (3)

2.1业务发展现状 (3)

2.1.1IPTV业务发展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

2.1.2OTT业务发展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3IPTV增值业务发展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IPTV/OTT平台网络部署现状(南方21省) (4)

3业务需求分析 (5)

3.1业务类型 (5)

3.1.1IPTV增值业务 (5)

3.1.2OTT业务 (6)

3.2业务需求 (6)

4建设方案 (7)

4.1平台架构及功能 (7)

4.1.1平台总体架构 (7)

4.1.2全国中心平台功能模块 (8)

4.1.3省级平台功能模块 (16)

4.2典型业务流程 (19)

4.2.1IPTV增值业务 (19)

4.2.2OTT业务 (23)

4.3平台主机/存储建设方案 (28)

4.3.1全国中心平台 (28)

4.3.2省级平台(北方10省) (29)

4.3.3省级平台(南方20省) (29)

4.4网络方案 (32)

4.4.1流量分析测算 (32)

4.4.2整体网络方案 (35)

4.4.3全国中心网络方案 (37)

4.4.4省级平台网络方案 (38)

4.5安全方案 (40)

4.5.1源地址合法性检查 (40)

4.5.2病毒端口过滤 (40)

4.5.3设备安全加固策略 (40)

4.5.4远程访问控制 (41)

4.5.5对外访问控制 (41)

4.6设备配置汇总 (41)

4.6.1全国中心平台 (41)

4.6.2省级平台(南方20省) (42)

4.6.3省级平台(北方10省) (42)

5配套需求 (42)

5.1机架及电源需求 (42)

5.1.1全国中心平台 (42)

5.1.2省级平台(南方20省) (43)

5.1.3省级平台(北方10省) (43)

5.2网络配套需求 (43)

5.3对省内IPTV平台存储的需求 (43)

6投资估算 (44)

6.1主设备投资 (44)

6.2省内配套投资 (45)

6.3投资估算汇总 (46)

6.3.1江苏公司/iTV增值业务运营中心 (46)

6.3.2其他省份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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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本文件为:中国电信智慧家庭统一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1.1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伴随宽带提速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智能终端及家电的普及催生了诸多新型的家庭应用。家庭市场的巨大潜力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而围绕家庭应用入口的争夺也越演越烈。身处其中,电信面临的竞争不仅来自于其他运营商,还有众多互联网厂家;另外一方面,随着各种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的发展和普及,电信也面临着被管道化的巨大压力和风险。

运营商竞争:移动、联通、长城陆续推出各自的光宽带产品,家庭宽带市场的竞争日趋白热化。

互联网冲击:小米盒子、天猫盒子、小度路由、360路由,互联网厂商以“智能终端+应用”的模式布局家庭市场,对电信ITV、智能网关等传统运营商业务形成了巨大冲击。

面对同质化竞争和互联网模式的侵蚀,电信需要整合已有家庭业务、填充新产品,充分利用自身平台和网络优势,提升价值、形成差异化优势。智慧家庭,以“智能终端+智能应用”为核心,构建了以手机、Pad、机顶盒、电视、家庭网关等多终端紧密关联的融合产品,为家庭信息化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1.2分工界面

1.2.1投资界面

江苏公司/iTV增值业务运营中心::

?主设备投资

?全国中心平台配套设备、材料及其安装费用的投资

?系统集成费和设计费

其他省份公司

?配套设备、材料及其安装费用的投资

1.2.2其他界面

集团公司:

负责项目总体组织协调,制定项目总体方案,组织各省方案审查,组织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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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方案评审,负责骨干网设备端口资源、IP地址、AS号、VPN等资源的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江苏公司/iTV增值业务运营中心:

?主设备投资和采购;

?主设备、配套设备/材料的设计单位委托;

?系统的远程维护

?业务的集约运营。

其他省分公司:

?提供机房环境(电源、空调、空间等)、系统开通所需中间链路(数据、传输

等);

?主设备的到货验货、硬件安装、加电配合;

?根据设计进行配套设备、材料的投资及采购;

?委托施工单位安装配套设备和材料(含配套机架、电源线、系统内外部信号

线缆等)

?配合运营中心进行系统联调

?负责省级平台与省内IT系统的对接

?提供EPG首页入口、EPG模板代码对接

?负责本地平台硬件设备的日常维护

?配合iTV增值业务运营中心进行业务推广

设计单位:

?项目设计方案,包括系统组织、平面布局、配套设备和材料需求;

?设备的安装设计,与原有系统设备的连接设计;

?工程相关配套设备/材料的安装设计;

?配合建设单位和集成单位完成实施方案。

集成单位:

?负责项目的总体集成,完成集成方案

?负责本项目工程的实施和协调

?主设备的加电、调测

?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安装

?系统联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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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负责设计要求内的相关配套设备/材料的安装和设备配合调测。

1.3总体建设规模

本期智慧家庭统一管理平台采用全国中心平台、省级平台二级架构。其中,建设1套全国中心平台,部署在江苏;建设30套省级平台,分别部署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目前全国IPTV和OTT业务开展情况,本期在南方20省部署IPTV增值业务子系统,在北方10省部署OTT业务子系统。在南方省份平台的硬件配置上预留部分资源,后续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以及省份具体要求,可在南方省份迅速部署OTT 业务子系统。

项目建成后,可满足中国电信iTV增值业务、OTT业务及OTT增值业务集约运营的需要。

1.4建设满足期

预计到2014年年底,集团IPTV用户规模达3000万,智慧家庭(含OTT)用户规模达150万。

1.5项目进度计划

时间点里程碑

2014.02 项目正式启动

2014.03 设备软硬件采购

2014.04 一阶段设计、会审

2014.05 机房安装条件准备

2014.06 设备到货、软硬件安装

2014.07~09 业务调测上线

2现状分析

2.1业务发展现状

ITV业务整体发展现状:初具规模,政策向好,良性发展。

南方20省都已建设IPTV平台。截至13年7月,iTV全国共发展用户数2487.4万,上半年净增390.6万。12年收入为29.2亿元,13年上半年收入18.9亿元,预计年底将达到约40亿元。其中增值业务在12年的收入为3.94亿元,占收入比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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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3年6月增值收入达到3.05亿元,同比增长130.8%,占收入比达16%;增值业务月订购用户总数达到374万,渗透率17.6%;在南方宽带渗透率达25.6%,加装iTV的宽带离网率比单宽带离网率低50%。

OTT业务发展现状:业务处于导入期,用户对产品的接受度还需要培养。

截止13年上半年各试点省发展用户数:辽宁7006、山东1698、贵州2000、山西80。通过试点,明确了牌照方的意愿,形成相对固定的合作模式,为后续合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暴露北方公司视频业务运营能力不足,体验式营销工作不够细致,业务发展缓慢,装维和客户服务流程不健全,激活率低、拆机率高等问题。

与此类似,增值业务也面临各省发展不均的问题。江苏、广东、上海增值业务收入占全国增值业务总收入的51.7%;海南、云南等省占比仅为3%左右。通过智慧家庭统一平台的建立,集约运营OTT和ITV增值业务可以解决各省运营能力参差不齐和重复投资等问题,并发挥规模优势,对业务进行统筹规划、提升质态、增加收益。

2.2IPTV/OTT平台网络部署现状

在南方21个省份当中,仅贵州建设了OTT平台,其余20个省份建设IPTV平台。针对IPTV点播业务,各省份IPTV/OTT平台省中心网络部署情况大致分为5种类型。具体情况如下:

部署类型典型省份

直连163 江苏、福建IPTV3.0、湖北、广东、广西、甘肃、宁夏、新疆直连城域网CR 上海、福建IPTV2.0、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青海

直连业务路由器安徽、江西、湖南

只连CN2 云南

专网承载浙江、四川、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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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63

163

城域网

地市区域中心/边缘节点

省会城域网

IPTV 省中心平台IPTV 省中心平台

其他地市城域网

地市区域中心/边缘节点

163

业务路由器

IPTV 省中心平台

其他地市城域网

地市区域中心/边缘节点

CN2

城域网

地市区域中心/边缘节点

IPTV 省中心平台专网

城域网

地市区域中心/边缘节点

IPTV 省中心平台

直连163

直连省会城市CR

直连业务路由器

只连CN2

采用专网承载

3 业务需求分析

3.1 业务类型 3.1.1 IPTV 增值业务

● 教育

包括早教、幼教、中小学同步课程、专业培训等14000余集、7000余小时,涵盖了各年龄层的学习需求。

● 游戏

传统类包括休闲、竞技、棋牌、角色扮演等10余类型、200余款游戏。 ● 音乐

曲库1.76万部,原版歌曲、音乐节目、演唱会、定制的专业教学节目已超过总曲库的50%。

● 阅读

涵盖杂志、小说、图书、期刊、报纸、童书、漫画等多类型产品,总计3000余本.刊。

● 电视商务

涵盖购物、优惠券、电视银行等产品,总计提供600余件商品和1500余张各类优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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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OTT业务

本期开展统一桌面、应用商店的运营及管理。

3.2业务需求

补充市场数据支撑后续平台建设方案。

如每省份各ITV各项增值业务的用户数(或者占本省IPTV用户数的渗透率)、业务收入等市场指标。

省份业务进度说明

安徽已上线游戏业务

宁夏已上线资讯、教育业务

广西机房硬件和网络施工

甘肃机房工勘

山东业务洽谈中

ITV增值业务推进建设进度:以试点为基础,积极扩大规模。

从2012年起,根据部分省份的IPTV增值业务发展需求,尝试在部分省份开展进行IPTV增值业务复制推广工作,率先于2012年8月在安徽上线游戏大厅业务,并在2013年4月在宁夏上线资讯类业务。

经过一年多的运营,目前安徽ITV游戏大厅业务运行良好,近期正在沟通其他业务的部署和上线计划;同时宁夏新上线了教育类业务,近期将新上线游戏业务,并启动收费类业务上线运营。其他在施工的省份中,广西增值业务平台硬件和网络已经基本部署完成,后台业务正在积极调试中,同时甘肃也已经启动机房工勘工作。

同时,目前正在和山东,四川和新疆等省份进行积极沟通,推进智慧家庭业务的部署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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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设方案

4.1 平台架构及功能 4.1.1 平台总体架构

省级平台

全国中心平台

iTV 增值业务集约运营子系统

省级优质CP/SP

iTV 增值业务集约运营子系统

OTT 业务集约运营子系统

集团级CP/SP

集团IT 系统OTT 业务集约运营子系统

省IPTV 平台/CDN

电信自建OTT CDN 第三方OTT CDN

省内IT 系统省内AAA 系统省内OTT 牌照方

电信基地业务提供方

集团ISMP 支付系统

中国电信智慧家庭统一管理平台建设方案包括2部分功能系统:iTV 增值业务子系统和OTT 业务子系统。iTV 增值业务子系统侧重为全国现有的近3000万IPTV 用户提供增值业务集约运营服务;OTT 业务子系统侧重为全国的OTT TV 业务合作提供运营支撑,并提供智能终端的桌面和应用商城统一运营等解决方案。中国电信智慧家庭统一管理平台采用全国中心平台和省级平台的二级架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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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全国中心平台功能模块

4.1.2.1 IPTV 增值业务子系统全国中心平台

EPG 模板制作及分发同步

全国中心平台

CP/SP 门户管理员门户

视频内容分

业务运营配置分发

门户管理

运营管理

运营配置运营分析

客服人员门户

内容业务数据分发

内容管理用户管理

产品管理计费/结算

互联网支付

网关独立业务功能系统

多屏融合业务支撑

运营数据采集

计费信息交互

运营数据采集及交互

独立功能系统信息交互

省级平台

省内IPTV 平台

iTV 增值业务子系统

省内IT 系统

集团IT 系统

基地业务

CP/SP 内容应用省级优质内容应用

iTV 增值业务子系统全国中心平台负责全国增值业务的合作引入、基地业务的统一接入以及各省优质的内容应用复制推广,运营人员在中心平台上进行各种内容应用统一的内容运营组织、业务设计开发、产品计费批价等操作,然后通过中心平台与省级平台的业务分发接口下发同步到各省省级平台;增值业务门户系统和各类合作应用产品的EPG 模板在全国中心平台完成制作后发布到各省省级平台;视频内容通过中心平台与省级平台的视频内容分发接口同步到各省省级平台,再由各省省级平台通过IPTV 内容下发C2接口将视频媒体文件注入到省内IPTV 平台CDN 中。各省IPTV Linux 终端用户的增值业务服务由用户所在地的iTV 增值业务子系统省级平台和省内IPTV 平台协同完成。在省级平台iTV 增值业务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用户行为数据、计费信息和独立功能系统交互信息交互通过中心平台与省级平台之间的运营数据采集和交互相关接口同步至中心平台。

省级平台与省IT 系统接口主要是实现用户计费话单数据的同步。iTV 增值业务集约运营平台中心平台与集团IT 系统对接实现对集约业务的集中认证、计费、核账和结算,但在业务集约初期可先由省级平台与省级IT 系统对接满足业务快速复制需求。

下面简要介绍中心平台主要功能模块: 1) 门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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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给业务运营人员、CP/SP等各类合作伙伴、全国性增值客服人员、系统维护管理人员等的统一运营维护支撑门户,系统提供针对各类操作人员的权限分权分域管理。

2)运营管理

提供给业务运营人员、CP/SP等各类合作伙伴、全国性增值客服人员、系统维护管理人员等的统一运营维护支撑门户,系统提供针对各类操作人员的权限分权分域管理。

a)内容管理

对各个渠道汇聚的内容和应用进行统一编码管理维护。

b)产品管理

为CP/SP配置管理各类合作产品信息和计费策略,提供的内容和应用进行的产品关联和批价。

c)运营配置

对内容、应用信息进行栏目化运营组织、营销数据组合和配置等,进行统一化的运营管理维护。

d)用户管理

对全国iTV增值业务使用用户的信息管理和客户运营维系跟踪管理等。

e)计费/结算

对用户消费行为的统一计费信息聚合和对外结算处理。

此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iTV增值业务的计费方案实施分为2个阶段:阶段一,用户在使用省级平台增值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计费信息由省级平台同步给省内IT系统进行账单计费,中心平台的计费模块只负责采集聚合计费信息供运营管理和分析;阶段二,用户在使用省级平台增值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计费信息由省级平台实时同步给中心平台计费功能模块,由其通过智慧家庭统一管理平台的集团IT系统对接接口同步给集团IT系统来进行账单计费,集团IT系统会与省内IT按照集团级业务计费的标准流程来完成后续计费处理流程。

f)运营分析

对全国用户使用行为和消费行为进行运营分析处理。

3)独立业务功能系统

此处为预留功能板块,主要为现网IPTV的Linux终端提供互联网支付的统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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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对接网关、多屏融合类业务的外部业务系统交互等工作,都是些业务功能相对独立的模块系统部署。

4)业务运营配置分发

主要为省级平台的各类EPG模板制作、内容和业务运营数据配置、视频内容等下发同步,这些分发的信息资源都是省级平台对外提供本地增值业务服务的基本组成元素。

a)EPG模板制作及分发同步

进行业务门户系统和增值应用的EPG模板素材的制作,并通过分发接口同步到省级平台各类业务门户和增值应用服务器。

b)视频内容分发

增值业务的视频内容文件分发至省级平台中转片库,由省级平台通过IPTV C2接口将视频内容注入至省内IPTV平台CDN。

C)内容业务数据分发

增值业务的所有内容信息、业务和产品配置数据等,通过该接口同步至省级平台,省级平台将这些内容业务数据信息通过EPG模板展示给用户。

5)业务数据采集及交互

主要为省级平台增值业务的用户使用行为数据、用户订购消费行为数据以及独立业务功能系统的外部系统交互数据汇聚。

4.1.2.2OTT业务子系统

OTT业务中心平台负责全国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牌照方的合作接入、智能终端增值应用的引入、各类业务受理开通场景的渠道支撑、用户/账号体系管理、CP/SP 管理、基础包/增值业务的生成批价、终端激活认证管理、产品计费鉴权管理、统一结算管理、门户发布及运营支撑、数据统计分析、客户服务支撑、系统运维支撑等,支持独立账号计费、宽带账号托收、手机支付、第三方支付等多种收费渠道的灵活配置组合;对省级平台的交互接口包括运营配置数据的分发同步、本省用户开通数据转发、本省终端认证实时交互、本省业务订购实时交互、本省用户行为数据采集、本省终端管理数据采集和远程诊断二级穿越等;对外的接口主要包括CRM开户、CRM反向查询与受理、计费系统数据采集、结算系统数据同步、宽带AAA系统账号反查、DACS系统对接提速等。OTT业务中心平台的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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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门户管理

提供互联网电视平台各类用户对平台分权分域管理服务。门户管理针对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接入形式,方便各种人员进行自维护操作,主要包括:管理员门户、CP/SP 门户、客服人员门户。

a) 运营商门户

面向运营商管理员提供人机接口,通过统一的WEB 的管理界面对互联网电视各项业务进行管理。

b) CP/SP 门户

可自查询、修改帐号信息(修改后的帐号信息需通过运营商管理员审核后才可生效);可进行上传、管理内容信息;可对产品、业务、内容信息进行发布和管理(新增的业务、产品、内容需要运营商管理员审核,待运营商管理员审核、配置、测试通过后,才可投入正常的运营);可查询自身产品订购情况、结算分成信息。

c) 客服门户

为客服人员提供平台的业务管理及查询功能:可查询用户基本信息情况、订购关系,已订购业务,取消\退订业务,修改用户信息等。

2) 业务管理

提供互联网电视业务运营时所需的各项功能。 a) 用户管理

提供对本地互联网业务用户基本信息的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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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业务认证

为互联网电视用户使用业务进行身份合法性验证,并保障用户业务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c)业务鉴权

互联网电视用户使用增值应用时为业务提供鉴权服务,用以鉴别该用户是否已订购该增值产品;

d)计费策略

为互联网电视增值业务运营进行支撑。电信管理员可建立计费策略(包括按次计费、按时段计费、包月计费等策略),亦可授权给合作伙伴建立计费策略。通过计费策略可以实现平台增值业务的计费;

e)产品/套餐管理

为互联网电视增值业务运营提供支撑。电信管理员可建立增值产品(例如:最新电影5元订购产品、电视阅读10元包月产品等),建立增值产品并审核通过后,互联网电视用户即可在电视屏幕上通过订购增值产品享受相关服务;

f)账单管理

提供用户使用互联网电视业务清单(包括订购信息)的查询管理服务;

g)订购管理

提供互联网电视业务清单(按产品、终端、SP维度)的查询管理服务;

3)智能终端服务

为互联网电视终端提供接入支撑,以满足在互联网电视终端智能化情景下的运营需求。

a)终端认证服务

为各类智能终端提供接入平台的认证服务,用以鉴别终端是否合法、可否正常使用电信互联网电视业务。

b)统一桌面服务

为本地提供智能终端开机桌面的统一定制,本地可通过开机桌面占据互联网电视业务第一级入口。

(1) 分权分域管理

管理平台应支持创建、删除管理域,每个管理域代表可管理的范围,以地域(全国、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为单位。在现阶段,管理权限被划分为全国管理员、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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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员及地区管理员三级。管理平台应支持为管理域分配不同的角色;每个角色包括对平台需要授权各功能的增删查改等权限;每个角色内的权限避免冲突。管理平台应支持将用户帐号归属到不同的管理域;每个用户于所在的某个管理域内只有一个角色。

(2) 主题及换肤管理

通过平台发布新主题或皮肤,包括主题或皮肤的:名称、说明、上传、缩略图等内容,对所有主题或皮肤进行增删改查操作。

(3) 公告管理

通过平台配置发布智慧家庭的公告信息,包括发布新的应用,程序更新优化等,公告内容包括公告名称、公告内容、公告有效时间、公告图片、公告链接等。

(4) 广告管理

广告管理主要用于向广告主提供在应用中植入图文广告的功能,并可以针对不用的应用使用不同的投放策略。同时,平台支持对于广告播放次数等数据的统计。

(5) 推荐管理

运营人员可登陆平台对于推荐位的图片、文字说明等进行更新,并配置该推荐位所对应的应用、栏目、节目等所需启动的智能机顶盒上的应用包名及详情URL地址。

(6) 视频管理

运营人员可登陆平台对于某个模板中视频播放窗口所需要播放的视频内容播放地址进行配置。

c)应用商城

应用商城的应用管理主要是向应用开发者、AP、SP提供已开发完成的TV应用的上传、管理,以及系统管理员对于应用开发者等已上传的应用进行测试、审核、发布相关功能。

(1) 应用唯一性管理

应用开发者上传一个应用前,需要由应用商城为该应用分配一个AppID,并将此AppID作为该应用的唯一标识。AppID不仅可以作为应用的唯一标识,还可以作为应用下载后的使用、广告投放、付费等SDK调用时的输入参数。

(2) 应用上传

主要用于向应用开发者,如SP、第三方个人开发者等提供应用的上传功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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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应向应用开发者提供登录、应用管理等的Web界面,允许开发者通过该界面实现已开发完成并以APK形式打包的应用向TV应用商城的上传,以及对于上传后应用在平台内部的发布、下线等管理功能。

(3) 应用测试

面向应用开发者及系统管理员提供的应用测试功能,由于目前大部分APK的应用是面对手机提供的,但对于TV终端来说从分辨率、操作习惯等各方面均与手机存在差异,因此TV应用平台应提供应用的测试功能,供开发方及系统管理员验证上传的应用是否在TV上可用。TV应用商城应用管理模块应向应用开发者、系统管理员提供应用测试的在线或离线测试环境,以供进行面向TV的应用的可用性测试。

(4) 应用审核

对于应用开发者上传的已通过应用可用性及内容合法性测试的TV应用,具备权限的系统管理员还应该对于应用进行合法性的审核验证,通过TV应用商城提供的在线或离线测试工具验证面向TV屏的应用在内容上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无不良内容及信息。通过系统管理员角色审核过的应用才可以进入待发布状态。

(5) 应用发布

系统管理员可以通过应用管理模块,在线对于TV应用进行管理,包括对于应用的上线、下线、删除等相关发布管理功能,只有通过系统管理员测试的应用才能够通过应用管理功能模块进行发布,并最终在展现门户被用户订购。

d)版本管理服务

为与电信合作的互联网电视智能终端、APK提供统一业务版本管理、在线升级服务。

4)计费管理

为互联网电视业务计费提供支撑服务。

a)BSS计费

通过电信营业厅受理的用户,直接通过BSS开户的帐号落话单计费(需要与本地IT支撑系统对接)。

b)宽带托收

互联网电视开放式平台,可为电信宽带用户提供在线业务开通服务,用户毋须至营业厅也可完成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开户受理。通过此种方式受理的用户,计费通过电信宽带进行托收(需要与本地IT支撑系统、AAA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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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手机托收

对于互联网电视增值应用,可通过电信手机话费托收(平台与集团ISMP对接,提供相关费用收取服务,并统一提供收费话单)。

d)第三方支付

对于互联网电视增值应用,平台可通过银联、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手段进行付费(平台提供第三方支付能力,并统一提供收费清单)。

5)SP管理

为电信提供接入到平台的CP/SP提供统一管理。

a)CP/SP管理

对于互联网电视增值应用,平台提供统一的注册、审核、发布流程,管理CP/SP 基础信息及商务分成数据。

b)结算管理

按周期提供与CP/SP进行结算数据,并出具正式结算清单。

6)运营服务

互联网电视业务日常运营工作提供支撑,包括结算管理、日常数据统计、媒体属性运营服务。

a)统计服务

为本地提供互联网电视用户、业务发展相关数据统计服务,并可提供基于用户数据的业务分析、用户分析报表报告。

b)媒体服务

为本地提供广告运营等相关媒体属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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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省级平台功能模块

4.1.3.1 IPTV 增值业务子系统省级平台

省级平台

省级平台运营支撑

省内IPTV 平台

省内IT 系统全国中心平台

聚精彩门户教育门户游戏门户阅读门户音乐门户

购物门户

聚类业务门户

游戏应用

阅读应用教育应用

阅读应用

音乐应用购物应用

集约业务应用本地服务能力

… …

IPTV EPG 系统

IPTV CDN 系统

iTV 增值业务子系统

… …

iTV 增值业务子系统省级平台定位于省内IPTV 用户的增值业务本地化集约运营,省级平台包含以下三大功能模块: 1) 省级平台运营支撑

省级平台运营支撑功能板块定位于业务本地化服务支撑,主要负责与中心平台的内容和业务数据分发同步、增值业务用户服务的后台系统支撑、视频内容向省内IPTV 平台的分发同步、与省内IT 系统的计费对接、用户使用独立业务功能系统的交互数据与中心平台的代理同步、运营数据的采集上报等。 2) 聚类业务门户

聚类业务门户是给本地用户服务的各种分类业务聚合门户,实现了海量产品应用的整体融合集约化运营,包括的板块有中心门户聚精彩、游戏门户、教育门户、阅读门户、音乐门户、购物门户、用户自助服务门户等。聚类业务门户不仅包含了产品应用的聚合运营管理,还包括了部分通用化产品内容的完整业务逻辑实现和服务。 3) 集约业务应用本地服务能力

该版块为全国整合的各种个性化iTV 增值应用服务,例如某款网络游戏的服务端系统、教育门户的某款幼儿情商测试和培养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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