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规划(2006-2020)

吕梁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吕梁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进行深度剖析,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绿地总面积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专题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现状 (1) 第二节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吕梁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吕梁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吕梁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吕梁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吕梁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吕梁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规划完整版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新区 规划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式征求张店区政府意见。 (四)2015年10月14日,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五)2015年11月12日,通过了市规委会第5次项目审议会。 二、《淄博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规划情况 (一)规划范围:东起世纪路,西至滨博高速,南起昌国路,北至济青高速,总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本项目规划范围分两个层次,即片区层次及街坊层次。(二)规划设计内容: 1、片区层面:梳理各片区人口容量、建筑容量,在此基础上,对新城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根据新标准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根据设施不同,提出相应的落实方式。 2、街坊层面:踏勘现状、根据新标准更改用地性质、对未建设地块和更新改造地块重新分析确定控制指标、落实专项规划内容、更新竖向管线等内容。 3、主要指标: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面积(hm2) 百分比(%)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R22 服务设施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 行政办公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A3 教育科研用地A4 体育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A6 社会福利用地A9 宗教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 商业用地 B2 商务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1 城市道路用地 S2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S3 交通枢纽用地 S4 交通场站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U1 供应设施用地U2 环境设施用地U3 安全设施用地 G 绿地与广场用地G1 公园绿地 G2 防护绿地 G3 广场用地 H11 城市建设用地H H2 H21 铁路用地 E E1 水域

榆林红石峡景区发展规划

榆林红石峡景区发展规划 作为支撑地方第三产业的旅游业目前在榆林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进入起步阶段,旅游业作为一个城市的城市名片对第三产业的拉动是被经济界公认的发展模式。我市的南、西、东周边省市旅游业以呈产业化发展,旅游市场热火朝天。山西省已由能源重化工为主导产业转化为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经济发展模式。而我市则形成了“中心城市”旅游产业滞后的尴尬局面。我们极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厚重的民俗文化以及建设文化大市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等于是“待嫁”。 红石峡景区的现状及发展规划 优势: 一是旅游资源组合良好。自然资源方面:“碧水+金沙”,壮美的大漠风光和广阔的水体(红石峡水库)的结合形成了无以伦比的魅力。人文资源方面,“历史文化+农耕文化”,过渡性的文化形成独具特色的民俗民风。 二是旅游资源特色鲜明。红石峡水库蓄水后形成的水体面积,使红石峡景区不仅面积广阔,而且植被覆盖较好。 三是开发前景广阔。沙漠旅游对潜在旅游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而目前榆林市乃至陕西沙漠生态旅游类产品空白。 摩崖石刻规模较大/较集中,具有明显的特色。文化底蕴丰厚;文化元素多元(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交融/书法红色宗教);自然环境较之榆林周边优美;纳凉烧烤游泳休闲;潜在的客源市场;周边的沙地

/沙地植物;边塞文化;安全设施尚好;石窟文化。而且政府较为重视;对周边游客存在潜在的吸引力;客源比较广泛;周边地区经济状况较好;居民有强烈的出游意愿; 存在的问题:相关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旅游标识较少;保护措施不够;景区规模较小/旅游容量小;内部的可进入性较差;旅游不够完善;林向;宣传力度不足所以知名度小。威胁:政府的执行力远远不够;宗教文化与周边景区存在着竞争;外部交通不好。 红石峡景区的规划:下面重点从几个侧面分析红石峡和生态公园的旅游资源整合,目的是通过整合将红石峡和生态公园创建成为国家“aaaa”级旅游区,树立一个榆林新的旅游品牌,为我市的旅游资源整合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一两处景点整合的目的从旅游上讲可以形成我市较为完善的国家“aaaa”级风景旅游度假区,提升我市的旅游档次。从文化建设上讲结合生态公园内新摩崖石刻的建设必将全面提升红石峡在西部书法文化和石刻文化的地位。从可持续发展讲我们不仅是文化遗产的享用者同时也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从而为子孙后代留下极其丰厚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从生态建设上讲通过整合结合三条水坝的建设,全面改善红石峡和生态公园的景观质量,彻底克服夏季旅游旺季红石峡和生态公园无水景的现象。同时也解决旅游区水土流失问题。从景区建设上讲可以克服双方建设上的重复投资和功能区的重复设置。同时也可以弥补红石峡功能的单一性和生态公园缺乏历史性。充分体现旅游区的基本特性即“吃、住、行、游、购、娱”。

太原关于成立兽药生产加工公司可行性报告

太原关于成立兽药生产加工公司 可行性报告 规划设计/投资分析/产业运营

报告摘要说明 全球兽药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进入了稳步发展时期。兽药行业 分析指出,除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出现负增长以外,全球兽药市场 保持稳定增长,从2010年1945亿元增长到2019年3472亿元的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0.14%。 xxx公司由xxx集团(以下简称“A公司”)与xxx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其中:A公司出资610.0万元,占公司股份78%;B公司出资170.0万元,占公司股份22%。 xxx公司以兽药产业为核心,依托A公司的渠道资源和B公司的行 业经验,xxx公司将快速形成行业竞争力,通过3-5年的发展,成为区域内行业龙头,带动并促进全行业的发展。 xxx公司计划总投资18118.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3202.97万元,占总投资的72.87%;流动资金4915.13万元,占总投 资的27.13%。 根据规划,xxx公司正常经营年份可实现营业收入36210.00万元,总成本费用28272.88万元,税金及附加345.13万元,利润总额 7937.12万元,利税总额9377.03万元,税后净利润5952.84万元,纳税总额3424.19万元,投资利润率43.81%,投资利税率51.76%,投资 回报率32.86%,全部投资回收期4.54年,提供就业职位499个。

我国兽药企业数量众多,但主要以微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为主。兽药行业实行强制GMP认证之前,由于进入门槛较低,行业呈现无序竞争的格局,企业数量众多、生产规模偏小、技术含量较低、产品结构单一,给行业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2004年,我国大约有2,800家兽药生产企业。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周政[2011]84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15 【实施日期】2011.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政[201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周口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设施保护和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功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和《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与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涵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护栏、路肩、广场、临时停车场、代征道路用地、退让道路用地及其附属设施; (二)城市桥涵:桥梁、人行天桥及其附属设施;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明渠、暗渠; (四)城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楼体、河道、街道树、户外广告等处的照明设施。 第三条市政设施必须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适度超前、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并实行有偿服务。 第四条周口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市政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规划、住房与城乡建设、公安、工商、交通、水利、环保、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

淄博市北郊镇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2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城镇规模2 第四章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3 第五章总体布局规划4 第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4 第二节镇域镇村体系规划5 第三节乡村建设规划5 第四节用地布局规划6 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8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9 第八章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11 第九章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2 第十章“五线”控制12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3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规划15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16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1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18 第十六章附则19 附表19 表一居民点规划安置表19 表二远期镇域用地汇总表20 表三远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1 表四城镇建设区主要道路一览表22 表五文物保护单位紫线控制表22 表六近镇域用地汇总表26 表七近期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26 表八近期建设项目表27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有效引导规划期内北郊镇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保证镇内开发建设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文本。 第2条(一)镇域范围为北郊镇的整个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6.23平方公里。 (二)镇区规划范围:北至青银高速公路以南250米,南至老济青路,西至正 阳路,东至西十五路,镇区总面积26.41平方公里。 第3条本文本是北郊镇镇域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镇域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文本的有关规定。规划建设管理中除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的和规划期内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4条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北郊镇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规划建设,属严重影 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5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第146号令发布)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四)《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五)《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六)《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116号令) (七)《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八)《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九)《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十)《北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一)《北郊镇环境规划》 (十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 第6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5-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榆林市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榆林市实施《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促进城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依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及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凡在其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实施建设行为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条建筑基地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建设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建筑基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建设区,规划部门将根据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审批。 第四条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不含200平方米以下的私房建设和改造): (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区为500平方米,旧区为4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区为1000平方米,旧区为800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区为2000平方米,旧区为1500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区为3000平方米,旧区为2000平方米; (五)沿街地块在满足以上最小面积的同时,还要满足沿街最小长度要求:新区为30米,旧区为20米。 第五条建筑基地未达到第四条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规划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规划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能满足日照间距、停车位、绿地率要求的。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可兼容性应符合表一规定。 表一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

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1 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1 第二节建筑间距.................................................2 第三节建筑物退让...............................................5 第四节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7 第五节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8 附录..............................................................10

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郑州市城市规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工程和建设活动,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区域;本规定所称的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工程,以及整治江河湖渠、改变地形地貌等建设活动。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规划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五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 第六条城市重点控制地区或地段、建设用地大于3公顷的成片开发地区、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建筑、中心城区内12层以上高层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等重要公共建筑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一般应委托三个以上设计单位作出不少于三个方案,报市城

吕梁市市域城镇化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

吕梁市市域城镇化发展规划和推进措施 一、发展规划 以融入太原都市圈为核心,以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纽带,以市域城镇化为引擎,主动融入太原都市圈,加快建设“两个城镇带”,坚持实施“大县城、大集镇”战略,按照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县城和大集镇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以“三规”为引领、“三区”为支撑、“三改”为抓手,实现城市功能、品位、经济、管理及居民素质等要素与都市圈的深度对接,着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 深入实施“大县城、大集镇”战略,加快吕梁市区建设步伐,发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吕梁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大剧院、少年宫、文化广场、新闻广电大厦等标志性工程。强化基础支撑,加快“一港五网”建设步伐,实现飞机能上天、铁路通各县、高速全覆盖、供水网络化、电力高能化、通讯现代化的目标,城镇化进程全面提速。 到2015年,通过五年的建设与发展,要达到以下目标: 1、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50%左右,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左右。力争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3%左右,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2、全市(含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5平方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集中供热、供气、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75%、80%、9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22%,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达32平方米。吕梁市规划区(包括柳林、中阳、方

山三县)和汾阳、孝义两个次中心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交城县、文水县、岚县、兴县、临县、交口县、石楼县七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城镇市政公用设施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景观风貌得到提升。山西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基本成型,在全省的地位有较大提升。 二、推进措施 (一)启动“一市四区”规划,加快吕梁城镇化速度 “一市四区”:启动包含离石、中阳、柳林和方山四个区在内的吕梁市城市建设规划,突出中心城市的龙头地位,强化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交通、金融、旅游、消费中心的地位和功能,逐步增强集聚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吕梁城镇化速度。 “两个城镇带”:以离(石)柳(林)中(阳)方(山)为城镇组群,形成太原都市圈西部中心和连接西北地区的门户;以交(城)文(水)汾(阳)孝(义)为城镇组群,打造成太原盆地西部城镇密集区和工业城镇带。 以现代化、高端化为目标,全力推进离石区现代化进程,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高中心集镇联动城乡的能力。要以宜居为核心,以文化、生态、大气为要素,把吕梁打造成山西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二)、“大县城、大集镇”支撑,整体推进区域发展 实施“大县城”发展战略,以吕梁市区建设为龙头,加快推进“1273”四级城镇体系,充分发挥县城的集聚功能。交城、文水、交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工程行动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 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周政办[2016]71号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10 【实施日期】2016.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周政办〔2016〕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要求,加大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我市将实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九项工程”行动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及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

神,继续深入实施周口崛起方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完善功能、提升质量”的原则,围绕“一区两极三中心”发展定位,积极融入整合高铁沿线经济发展轴带和中原城市群,着力构建“一中心四组团五支撑”发展格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切实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建设和谐宜居的现代城市。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心城区和项城市城市道路网密度力争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5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燃气普及率达到9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9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 全市县城道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6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8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燃气普及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9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 二、重点工作任务 围绕提升城市服务和承载能力的总体要求,抓住政策机遇,大力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快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着重实施9项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一)实施海绵城市工程。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25%以上、县城10%以上的面

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赤峰市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修编背景 (6) 第一节区域概况 (6)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8)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9)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0) 第二章规划目标 (14) 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 (14)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5)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6)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调整 (1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1) 第四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26) 第一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6) 第二节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27) 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29) 第一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9)

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31) 第三节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32) 第四节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 (34) 第五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与管制措施 (34) 第六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 (36) 第六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37)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 (40) 第八章土地整治 (44) 第一节土地整治的目标 (44) 第二节土地整治具体措施 (47)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9) 第十章规划调整完善实施措施 (51) 第一节法律保障措施 (51) 第二节行政保障措施 (51) 第三节经济保障措施 (52) 第四节社会保障措施 (52) 第五节技术保障措施 (53) 附表 (54)

前言 为保证松山区社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进一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赤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编制《松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松山区规划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制定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进行了主要用地规划和空间管制引导,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以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一、规划的目的和任务 1、规划的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构建和谐社会为理念,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强化土地的宏观调控,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对非农业用地由外延增量为主,转变为内涵挖潜为主,努力实现宏观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力度,有计划的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促使土地资

淄博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八章环境保护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协调城市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时空关系,综合研究和确定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及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为稀薄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总体规划。 第3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五区行政辖区范围。 第4条立足淄博市组群式城市的特点,对市域的中心城区和副中心城区的各项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进行通盘考虑,统一安排。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第12条提高市域城镇体系的中心强度,协调和促进五个城区的共同发展。以一个中心(张店城区)、四个副中心(其它四个城区)共同形成淄博市城镇体系的复合中心。 第13条淄博市域城镇体系发展主轴以市域内主要联系道路为依托呈"十"字型。确立优先发展的重点城镇,适当分担城区部分专业职能,控制城区无限蔓延趋势,并形成小区域范围次级中心,带动区域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第14条增强现有城镇经济实力,小城镇集中发展。规划期末,条件较优的现有乡改为建制镇,辖区过小、镇驻地相距较近的乡镇进行撤并集中发展。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一节城市性质 第34条淄博市城市性质为:国家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中心城市之一,鲁中地区经济、科技、信息中心。 第五章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41条淄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所辖五区范围,即张店区、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周村区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2961平方公里。分为城区、近郊区、沿路控制区、建制镇驻地、风景文物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和远郊区七个层次。 第六章区域交通网络 第一节城市对外交通 一、铁路交通 第49条为加强淄博对外客货运输,规划将博南铁路与辛泰铁路相连接,并利用省规划的德烟铁路与淄东铁路相连接,为本市对外开放"借港出海"提供良好的条件。 第50条新建博山北站、东站和货场,根据客货运量增长和城市发展需要,扩建淄博站、淄川站站场设施,提高周村站等级。 二、公路交通 第51条在新建公路的同时,加快公路的改建,重点提高技术等级,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中枢、一级公路为骨架,二、三级公路为支线的便捷畅通的交通网络。 第52条修建南北向贯穿的滨莱高速公路,在张店、淄川、博山城区西侧通过,该路在张店与济青高速公路、309国道相交处,在淄川与胶王路相交处,在博山与北山路相交处,在桓台与章索路相交处,在高青与广路相交处,各规划建设一个互通式立交桥。 第53条改造市内公路干线,国道205线、309线及省道胶王路、湖南路、庆淄路、张田路、博沂路达到一级公路标准;省道章索路、泉王路、博临路、济青路、仲临路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在东南部山区建设一条北接博临路、南接仲临路的二级公路。 第54条为保障中心城区的交通畅通,规划修建205、309国道的绕城线,红线宽100米。第55条至2010年全市共设长途客运站9个,总用地40公顷左右。其中张店城区3个,博山城区2个,淄川城区2个,临淄城区1个,周村城区1个。 第57条淄博市系内陆城市,为加强对外贸易往来,应积极创造条件借用青岛港、烟台港、石臼港。 第七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一节总体布局原则 第64条城市布局为"组群式"城市结构,加强城区间横向经济联系,促进各城区的合理分工、协作。 第65条强化中心城区张店的中心地位和作用,增强并完善其市级商务、服务职能,提高整个城市的对外辐射力。 第66条经济、合理利用土地,保持城区间田园、绿化空间,控制城区无限制蔓延趋势,既充分保持组群式城市特点,又为未来城市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 第67条完善市域交通网络,强化城区间快速交通系统,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体系及先进的水、电、通信等设施。

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一是科学构建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规划提出,坚持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城市化促进工业化的互动战略,形成由古城区(城市历史文化休闲区)、西沙区(城市商务金融、市级行政教育中心)、铁西区(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区域,是能源化工基地研发区、生活服务区、物流区、产业加工区)为一体的百万人口区域中心大城市,真正把榆林建设成为陕北国家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城市、陕甘宁蒙晋接壤区百万人口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漠宜居城市。 二是以榆林为中心,神木、靖边和绥德为副中心,打造一小时经济圈,打破行政壁垒,延长主导产业链、发展相关产业,共同构建“一主三副”200万人口“大榆林”城镇群。 三是发挥榆林地处陕甘宁蒙晋五省接壤区的地理优势,围绕城市发展、产业布局、人口分布以及对外经济联系对交通运输提出的要求,按照“适度超前、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多元化投资”的原则,建设五省通衢,打造区域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形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体系。 重点打造双“人字形”城镇发展轴和“三沿三型”(沿“人”字型千里工业走廊、沿交通主干线、沿河流川道;“三型”为产业型、服务型、生态型)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构建“13899”(1个中心城市,3个副中心城市,8座县城,99个建制镇)城镇空间体系。 规划蓝图 能源经济 充分发挥煤、气、油、盐等矿产资源优势,以“三个转化”为重点,全力打造煤电材料、煤制油、煤盐化工和油气化工“四大产业链”,同时考虑用市场机制启动风能、太阳能、生物能等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打造新能源产业。当前要重点搞好能源化工基地跨越式发展的规划编制,抓好列入陕西省32个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 城市经济 建设能源化工基地服务中心,打造为能源化工产业配套的装备制造业、精细化工产业、以能源化工产品物流为主的商贸业以及特色旅游、金融、

郑州市总体规划.pdf

《郑州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期限与城市规划区界定 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和《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突出郑州在中部崛起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和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带动作用;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健康、区域统筹、城乡协调、社会和谐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注重以人为本,强化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本次规划划分为两个规划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市域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行政辖区,

包括金水、管城、二七、中原、惠济、上街六区和荥阳、巩义、新郑、新密、登封、中牟五市一县所辖范围,总面积为7446.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的中原、 金水、二七、管城、惠济五区的城区范围。 (二)城市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郑州建成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商贸城市和枢纽城市;建成先进 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成国内外知名的、富有中原城市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有较强经济竞争力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 2、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左右。 3、社会发展目标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人口的适度稳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社会民生。到202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万元;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达到50个;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数量达到1300所;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人;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达到0.8—1平方米/人。 4、环境友好目标 形成以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良好为标准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 式。地区性可利用水资源27.9亿立方米;万元GDP耗水量较2006年减少40%;单位GDP 能耗水平控制为0.84吨标煤/万元GDP;基本农田控制为28.29万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米/人;森林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等于14平方米/人;污水处理率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大气SO2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5%。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城乡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市域城乡现代化建设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引导和促进城市规划区城乡一体化发展。 2、市域人口与城市化水平预测 预测至2010年郑州市域总人口约为80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538万人,城镇化水

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吕政办发(2004)100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吕梁市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西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 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吕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其它县(市)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应参照执 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按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门性用地项目规划应符合已颁布的各类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标准和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和基本原则,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应当按照城市 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本规定表(一)确定的建设用 地适建范围执行。 凡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可以由市建设局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意见,按法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下同)应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筑用地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实施;未编制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周口市区发展规划文件

城市发展规划文件 (2019版) 研究标题:周口市区发展规划承接单位:xxxxxxxxxxxxxxxx 2019年8月

目录 周口市区发展规划 ..................................................................................................................................................................... 总述..................................................................................................................................................................................... 川汇区简述......................................................................................................................................................................... 淮阳区简述......................................................................................................................................................................... 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 参考资料:.................................................................................................................................................................................

淄博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第三条各项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和建设,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第四条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详见附录B附表B1)。 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附录B附表B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附录B附表B2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确定其适建性。 第八条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确定: 1、凡沿城市道路的,皆应规划到道路红线;沿小区及小区以下道路的,应规划到道路中心线;周围已有建成单位的,应与已有单位用地边界相连接。 2、其它情况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以上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第十条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确实无法调整、合并,且不妨碍规划实施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核准建设: 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 2、邻接土地为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 3、受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的情况。 表1 建筑基地面积下限指标

榆林:区域中心城市的动力与前景

榆林: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动力与前景 所谓区域性中心城市是相对于一般城市而言,是指在经济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在政治和文化生活中起着关键作用的城市,它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和辐射能力,同时有着综合的服务能力。 中心城市是区域经济的火车头,而作为西部大开发重点地区的榆林及周边地区,在方圆400多平方公里、覆盖1000多万人口的范围内还没有一个中心城市。近年来,随着神府东胜煤田和定靖油气田的开发,以榆林为中心的秦晋蒙接壤区已成为整个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一个活跃点;经济增长迅猛之势与城市建设相对滞后之态,其矛盾也日益突出。为此,我们认为把榆林市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十分必要、非常紧迫也切实可行。 第一节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的动力在哪里? 区域中心城市能否具有发展动力,直接影响着城市发展的质量和速度,最终决定着城市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那么,榆林城市发展的动力何在? 1、不断培育城市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城市因“市”而“城”,经济是城市存在和发展最重要的支撑。以建设陕甘宁蒙晋区域中心城市为契机,努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及其产业集群,是培育城市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辐射、带动周边县域快速发展的引擎,是榆林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发展动力。 2、不断挖掘文化资源的升值力。 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也是一个地区发展的精神动力。现代城市发展理念告诉我们,文化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产业,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榆林有着厚重的边塞历史文化、优秀的陕北民俗文化、光辉的革命传统文化;打造榆林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可以提高中心城市的吸附能力。 3、不断打造生态环境的持续力。 城市生态环境是城市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决定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前提条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生态城市和重塑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是中心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快速发展中的榆林,生态环境建设具有与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同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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