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伦理学的基本理论

第一篇  伦理学的基本理论
第一篇  伦理学的基本理论

第一篇伦理学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伦理学概论

第一节研究的对象——道德

一、道德的概念

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识形态,指以善恶评价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的信念所维持的,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二、具体内容。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

(一)决定性力量

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识形态。这句话怎么理解:在阶级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有许多分类标准,可分为:基本标准(人类共有的,基本上没有阶级性,而且从人类生产就基本一样),特别是人与自然之间;阶级标准。另外,就理科和文科而言,后者涉及更多。

(二)内容

以善恶评价为标准。是否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是否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形式或方法

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的信念所维持的。是软的方法。

(四)目的

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达成和谐发展的目的。

三、道德的本质

(一)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

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

1.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直接决定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公有制和私有制。

2.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直接决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利己主义等。

3.道德的许多原则和规范不仅具有阶级性,而且又具有人类的共同性。

4.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二)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调节规范体系

1.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

2.非强制性手段。

3.是一种内化的规范。

(三)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

四、道德的功能

(一)认识功能

(二)教育功能

(三)辩护功能

(四)调节功能

五、正确评价道德的作用

“忠诚协议”难为爱情上保险

晨报网(2005-09-19)武汉晨报

时下,一纸所谓的“忠诚协议”,在恋人和夫妻间悄然盛行。不少恋人签订此类协议,约定双方对爱情、婚姻忠诚不二,一方如有异心,即按约定金额进行赔偿。

典型案例

恋人变心,女友持“忠诚协议”索赔

今年22岁的程莹刚大学毕业。近日,她持一张“忠诚协议”向记者咨询,“我能依照协议上的约定,向变心男友索赔吗?”

据介绍,程莹大二时与高自己一级的“师兄”钱刚相恋。恋爱时,程莹深恐两人的爱情像不少同学那样,毕业后就劳燕分飞。

大三时,程莹在网上看到,有不少情侣私拟“忠诚协议”,用来约束爱情。程莹学着草拟了一份,协议约定:程莹毕业后,钱刚就娶她为妻。如一方变心,要赔偿对方8万元。钱刚当时笑程莹瞎操心,但还是在协议上签了字。

去年,钱刚毕业后应聘到深圳发展。

刚分开时,钱刚还经常打电话回来,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电话越来越少。终于,钱刚提出分手。

程莹非常痛苦,拿出以前的“忠诚协议”,要求钱刚履约赔偿8万元。

但钱刚认为,签协议时自己年少无知,他不会履行协议。所谓协议只是两人间的游戏,根本不具备约束力。

市民观点

钱刚该不该按协议赔钱?恋人间的这种婚前“忠诚协议”是否有效?人们如何看待这类协议?记者近日随机采访了几位刚领结婚证的夫妻和一些高校应届毕业生。

●正方:婚前协议有助维护婚姻稳定

持此观点的大部分为女性。她们表示,当今社会充满诱惑,谁都不敢保证婚姻日后会遇到什么波折。因此,签订婚前协议可以约束双方的行为,维护婚姻的稳定。尤其在离婚时,女方常常处于被动地位,这类“忠诚协议”有助于保障女方的权益。

●反方:婚姻不是一纸合同就能维护

而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则认为,婚姻和爱情是建立在人的情感上的,岂能用冷冰冰的合同文书来约束,婚前“忠诚协议”不但无助于维持婚姻的稳定,反倒恰恰折射出婚后夫妻之间相互信任的缺失。有人担心,日益流行的“忠诚协议”,有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

律师观点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刘松律师称,钱刚和程莹只是恋人关系,企图用协议方式控制情感走向,这与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精神相违背,所以不受法律保护。钱刚变心,顶多受到道德谴责,不能用法律来处罚。

而如果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调整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婚姻的忠实,这与法律是不违背的,只要约定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

专家看法

武汉大学社会学家周运清教授表示,夫妻感情的忠诚属于道德范畴,法律很难做到限制。夫妻双方并非签订了“忠诚协议”,就能确保婚姻白头到老。一些人潜意识里渴望建立一个家,又害怕在婚姻中受伤害,因此提出“忠诚协议”来约束双方。但实际上这种协议并不能完全确保婚姻家庭的稳定,相反潜藏着不信任的隐患。周教授认为,无论是恋人还是夫妻,双方都应该站在相互理解的立场上经营爱情和婚姻,“忠诚协议”还是慎签为好。(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一)“道德决定论”与“道德无用论”

(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1.区别:

(1)生产和发展来看。

(2)依靠力量来看。

(3)作用的范围来看,更广。

2.联系:

(1)内容上,互相渗透。

(2)功能上,相辅相成。

(3)实施中相互支持。

第二节研究的类型和方法

一、描述伦理学

对道德行为、道德信仰和人的本性进行描述和再现,然后得出某种结论。方法:调查;观察;分析。现在也普遍使用。

二、元伦理学

也称“分析伦理学”。它以逻辑、语言学的方法,解释道德术语的意义,分析道德语言的逻辑,寻找道德判断的理由和根据。现在用得比较少。

三、规范伦理学

研究对象主要是现实生活,强调通过探讨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应该与不应该之间的界限与标准,论证道德的价值,制定道德的规范,以指导和约束人们的生活实践。

其有3大理论:功利论(他律);道义论(自律);美德论(德性论)(研究做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道德素质)。后面有详细解释。

四、应用伦理学

它以规范伦理学为依据,着重解决现实生活中的伦理道德问题的伦理学研究类型和方法。如经济伦理学、生态环境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研究生自杀事件)、网络伦理学等,20世纪60年代后出现。

第三节伦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一、伦理学与政治学

伦理学是政治学相互补充。

二、伦理学与经济学

携手共进,也是生产力。

三、伦理学与心理学

相互交叉

四、伦理学与美学

内在美与外在美

五、伦理学与宗教学

相互制约、相互影响。

第四节伦理学研究的任务和内容

一、科学地揭示道德的根源、本质、发展及规律

二、概括和阐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

三、探索和研究培养社会新人的规律和个体自我完善的途径

四、探索和研究社会生活提出的新的道德课题(P21-24)

第二章传统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三论”(P25-49)

第一节功利论(P25-36)

一、边沁的理论(P25-31)

功利论也称“功利主义”、“功用主义”,是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狭义来说,主要是指边沁、穆勒(也译为密尔)为代表的西方功利主义。但广义地说,它不仅包括边沁、穆勒为代表的西方功利主义,又包括中国古代的功利主义、革命的功利主义。

功利论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杰米里·边沁、约翰·穆勒。迄今为止,功利论已经形成多种流派,尽管这些流派存在分歧和差异,但它们的共同点是基本的,都是以功利和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来衡量什么是善,什么是最大的善的问题,并依此判断行为的道德性。

边沁(1748-1832)。是系统的功利学说的创始人,他既是伦理学家,又是法学家,而且是一生为新的立法而努力的活动家。毕业于牛津大学,1789年,因发表他的伦理代表作《道德与立法原理绪论》一书而负盛名。他主张感觉经验是知识的最根本而又真实的基础或要素,因此,在伦理学上边沁认为苦乐感情是人性或道德的基础,人们应当追求最持久、最确实、最迫切,而且又是最广泛和最纯粹的快乐,他指出,幸福就是趋乐避苦求得最大快乐,功利主义是最高道德原则就是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多数的幸福。实质上,这也是边沁的人权原则。

如何界定功利?一般都认为,功利是指事物的内在价值或者内在的善,而不是外在价值或道德上的善。内在的善是指健康、快乐这类非道德意义上的内在价值。外在的善是一种手段的善。某事物是否具有外在善,是需要通过它能否获取“内在的善”的能力来证明。例如,获得更多的财富是善的,如果它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幸福、快乐。按照边沁和穆勒的观点,功利完全等于幸福和快乐。并且认为,幸福和快乐是可以衡量和比较的。边沁认为:“总计所有快乐和痛苦的全部价值,然后加以比较,如果余额在快乐的方面,则表明行为总体上表现为善的倾向。反之,则表现为恶的倾向。”现在许多功利主义者倾向于把“内在的善”扩大到知识、友谊、爱情、美等方面,而不只理解为幸福和快乐。

功利理论强调行为的后果,并以此判断行为的善恶。一种行为在善恶相抵后,净善由于其他行动方案的功利,该项行为才是符合道德的。功利理论对行为后果的看法,主要有两种典型代表,一种是利己功利主义,它是以人性自私为出发点,但他并不意味着在道德生活中因为自身利益去损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因为他们深知,自身利益有赖于集体和社会利益的增进,一味追求自身利益而不顾他人利益,最终会损害自己的利益。另一种是以穆勒为代表的普遍功利主义,他抛弃了利己主义原则。普遍功利主义认为,行为道德与否取决于行为是否普遍被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幸福。同时认为,为了整体的最大利益,必要时个体应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当代功利者大多倾向于采用普遍功利主义原则来确定行为的道德性。

二、中西功利主义的比较

(一)相同的地方

1.道德评价的根据是效果。

2.强调道德的他律,从道德主体的外部世界寻找道德的约束力和推动力。

3.以感性主义(经验)为理论基础。

(二)不同点

1.西方有完整的理论体系。

2.内容上看,西方较多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特点。

3.西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

第二节道义论

一、定义和代表人物

(一)定义

道义论也称“义务论”。指人们的行为必须按照某种道德原则或按照某种正当性去行动的道德理论。它与功利论是对立的,它强调道德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

(二)主要代表人物

康德、美国当代著名伦理学家罗尔斯(P42-43)等。

二、道义论特点与现代价值

(一)特点

1.道德评价的依据是动机。

2.强调道德的自律。

3.以理性主义为其理论基础。

(二)现代价值

1.高扬理想主义的旗帜,追求高尚的道德境界。

2.突出和追求“人是目的”。

3.道德自律。

第三节美德论

一、功利论、道义论与美德论的联系和区别

(一)联系

都是道德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区别

1.功利论、道义论重在行为或原则的善恶上,美德论重在道德的主体(人)。

2.功利论、道义论重点解决我们应该做什么的问题;美德论重点解决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性质的人的问题。

二、主要代表人物(P45-49)

亚里士多德、麦金太尔。

三、美德论现代价值

1.强调道德的实践。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

2.追求人的自我完善。

3.对于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有重要意义。

第三章中国和西方传统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

第一节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

一、优点

(一)个人与国家关系上,强调为国家奋斗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以

义为上”的价值观

(二)人与人关系上,提倡人伦价值

(三)人与自然关系上,“天人合一”

(四)自我上,强调积极进行自我道德修养

二、糟粕

(一)建立在封建社会的基础上

(二)否认男女平等

(三)轻视自然科学

三、态度

讨论:如何对待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

(一)“全盘否定论”

(二)“儒学复兴论”

(三)整体抛弃。我赞成的或提出的

第二节西方传统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

一、优点

(一)崇尚“知识”,以理性为道德基础。“知识就是力量”

(二)强调“公正”的原则

(三)尊重人权。人是目的的人道主义精神

(四)重视功利,追求人生的可怜与幸福

二、缺点

(一)“人是自私的”

(二)把人与自然割裂。(不对)

三、态度

(一)“全盘否定论”

(二)具体分析

(三)逐步搬移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