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文明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文明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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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根据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文明广州”2017行动方案〉的通知》(穗文明委〔2016〕7号)的要求,为大力推进文明广州建设,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物业小区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开展、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施“文明广州”行动,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和文明创建活动。

(二)服务环境人性化,小区环境干净整洁,美观舒适。出入口、安全疏散及残疾人通道保持通畅。

(三)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等事项公开,并能方便查询。

(四)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规范使用礼貌用语,做好商户来电、来访、来函意见记录。

(五)设立客户服务中心及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六)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

(七)建立严格的服务管理考评制度。

(八)设有公益宣传阵地,完成公益宣传任务。

(九)公开投诉电话,有效投诉处理、反馈及时。

(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和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

二、加强指导检查

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指导协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小区居民共建文明小区的意识; 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社区治理和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指导、协助业主使用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对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和《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工作指引》可登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众网(http ://www .gzcc .gov .cn )查询。

三、加强行业自律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将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在协会网站进行公布,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物业行业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和文明礼仪教育培训;不断推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努力树立物业服务行业的文明诚信形象。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

来源: https://www.360docs.net/doc/396245105.html,/fg/detail2032917.html

2019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研究报告(最终版)

目录 第一部分研究背景与目的 (1) 第二部分百强企业研究方法体系 (2) 第三部分 2019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名单 (4) 第四部分 2019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发展特点分析 (7) 一、管理规模:管理面积均值达3718万平米,市场份额提升至38.85% (7) 1.扩张加速:管理面积均值同比增长17.52%,各层级企业分化明显 (7) 2.扩张有道:兄弟开发企业支持为基础,市场化拓展成趋势 (9) 3.精耕深拓:业务继续聚焦主流城市群,单城市管理面积均值128.21万平方米 (13) 二、经营绩效:营收均值实现8.86亿元,增值服务拓宽盈利空间 (15) 1.营业收入增长19.41%,多种经营收入增幅显著 (15) 2.技术创新与适度加大外包并举,营业成本率下降1.25个百分点 (20) 3.净利润均值超7200万元,多种经营净利润占比超四成,TOP10盈利规模增速最快 (23) 三、服务质量:重点企业满意度80.40分,收缴率、续约率维持高位 (24) 1.绿化养护、客户服务与入户维修满意度高,人员素质、安全管理受关注 (24) 2.升级建筑物维护和业主服务,助力资产保值增值 (25) 3.优质服务获认可,收缴率与续约率连续四年保持在90%以上 (26) 四、发展潜力:万亿级市场容量,资本、技术、人才协同推动企业成长 (28) 1.市场空间巨大,百强企业储备面积均值破千万平方米,马太效应显著 (28) 2.龙头企业加速进入资本市场,金融资本助推企业规模化扩张 (30) 3.20余家企业智能化建设费用超千万,但整体投入不足致效应难显 (32) 4.员工结构持续优化,人均产值、人均利润均提升 (33) 五、社会责任:提供就业岗位逾百万,依法纳税总额超百亿 (34) 1.解决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承接保障房服务践行社会责任 (34) 2.纳税额均值4937.27万元,投身公益事业,为业主和基层奋斗者营造美好生活 (35) 第五部分 2019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专项研究分析 (37) 第六部分结语 (51) 专题:做有价值的物业服务企业 (52)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质函〔2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0〕485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鉴于当前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多来自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不高的现状,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这一做法,使之成为施工质量管理的一项措施,有利于加强对工程施工重要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为此,我厅制订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九月十九日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指引 (试行) 一、实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目的 当前,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操作不规范,技能水平不高,采取口头、文字等方式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往往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同时,也由于多数施工现场未按一定程序和要求制作用于指导施工的实物质量样板,使得技术交底、岗前培训、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都缺乏统一直观的判定尺度。为解决这一问题,将逐步在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的做法,使之成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一项工作制度,即根据工程实际和样板引路工作方案制作实物质量样板,配上反映相应工序等方面的现场照片、文字说明,使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内容比较直观、清晰,易于了解掌握,同时也提供了直观的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的判定尺度,从而有利于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有效地促进工程施工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方案的制订 每项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根据工程的特点、施工难点、工序的重点、防治工程质量通病措施等方面的需要,组织参与编制和实施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

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级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酬金制、组合制等形式约定计费方式。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组合制是指业主根据物业服务需要,分服务项目聘请管理企业并支付费用的管理模式和计费方式。 第七条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指导价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等级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实行组合制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和高档住宅、别墅物业服务收费以及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买卖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时间终止时,应当通过业主大会决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同类同一服务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重新约定。 第十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酬金由双方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比例或数额。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所管物业支付的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所管物业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物业品牌百强】2017中国物业服务品牌百强企业名单

【物业品牌百强】2017中国物业服务品牌百强企业名单华润置地(北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成都嘉善商务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雅居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奥联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住总北宇物业服务公司 广东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成飞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锐翔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业集团(深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海投物业有限公司 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加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天安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昆明银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物业(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首开鸿城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华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卓达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大新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诚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佳宏物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狮城怡安(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中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大管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东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联发(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大求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土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和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金枫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安徽诚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文化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泽京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恒辉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都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阳光城物业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廊坊荣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航天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 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建科函[2015]236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11.05 【实施日期】2015.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 知 (粤建科函〔2015〕23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的管理需要,经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公示,我厅确定了《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标准的制订与修订工作。 在标准的制定与修订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迳与我厅科技信息处联系。

附件: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5日 附件: 2015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制订修订适用范围及主要技 术内容 主编 单位 参编单位 起止 年限 进度要求 主编 人 制订适用范围:城镇地 区在城市总体规 划、控制性详细规 划等规划制定中, 对养老服务设施建 设相关内容的落 实。养老设施指由 民政部门及卫生部 门主办或主管,包 括由其他社会力量 兴办的为老年人提 供助养、生活护 理、医疗以及社会 服务需求等综合性 服务的,满足基本 养老需求的公共设 施。主要技术 内容:养老服务设 施分级分类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分区 分级设置要求,人 均用地标准、选址 布局要求,社区养 老服务设施配套标 准及规划指引、配 建规模要求及指 标、功能要求、外 深圳市 蕾奥城 市规划 设计咨 询有限 公司 广东省建筑科学 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广 州中大城乡规划 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广东省 建科建筑设计院 有限公司 2015.6- 2015.12 2015.11:征 求意见稿 2016.01:送 审稿 2016.03:报 批稿 钱征 寒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实物转补贴)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

注:1.请在对应“□”内打“√”; 2.本表“其他住房情况”是指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获购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住房; 3.保障家庭所有成员未签名或未签注日期的,不予受理; 4.保障对象如实填写后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保障方式变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相应的材料。

申请变更住房保障方式需提交的材料(一)《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申请表》原件; (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 (三)户籍证明:申请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四)居民身份证明: 1.申请对象需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供核对。 2.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供核对。 (五)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六)住房证明: 1.;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象若存在享受宅基地情况或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需提供村委或有关部门出具是否享受宅基地的相关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 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供户籍地与居住地住房证明。 3、继承住房的需提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继承情况声明书》及相关证明:1.放弃继承住房的,需提供放弃继承公证书;2.按协商份额继承的,需提供继承公证书;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的,需提供继承报告。 (七)收入证明: 1.申请对象为在职人员应当提供工作单位(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指的是由申请对象所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开具的有关证明申请对象某段时间内收入的证明文件);申请对象有村集体分红的,还应当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集体分红)》。 2.申请对象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收入证明》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以及退休金明细或退管办出具的相应收入证明文件,在外地领取离(退)休金的,应当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离退休金明细证明文件; (2)失业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无法提供《就业创业证》的,则需到当时办理灵活人员就业参保手续的地方开具相关证明; (4)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缴凭证复印件; (5)在校学生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文件原件; (6)若申请对象因为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应当提供《收入声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八)家庭财产证明: 1.拥有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已协议买卖的房产等的需提供产权证书、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核对机构进行评估的房产应当同时填写》《房产价格评估申报表》。拥有本市外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有资质的平柜机构近期出具的价格评估证明文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 法(暂行) 来源:本网时间: 2016-11-16 16:23:00 【字体:大中小】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 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11月16日以粤建质〔2016〕242号发布自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加快发展绿色施工,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拆除工程的绿色施工活动以及对绿色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 第三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色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色施工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绿色施工工作。

第四条实施绿色施工,应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利用,实现降本增效、转型升级,对施工策划、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施工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优化,实现整个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施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费用单列制度。把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费用列为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依据定额或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第六条实施绿色施工情况较好的企业和项目,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绿色施工专项补贴。 第二章绿色施工项目组织管理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需要的相关资料,建立项目绿色施工的协调机制;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应明确绿色施工的要求,保障绿色施工所需的资金、场地、环境、工期。建设单位可委托监理单位对绿色施工进行监理。 第八条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绿色施工承担监理责任,对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现行规范标准进行绿色设计,协助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项目绿色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总承包管理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施工负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应对工程承包范围的绿色施工负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编制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制定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工作组织架构,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开展绿色施工教育培训,进行项目绿色施工检查和跟踪整改,按国家和省现行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登记本单位工程项目水、电消耗量,废水、相关材料循环使用量,统计每亿元水、电消耗指标及资源回收再利用率,建立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资源消耗档案。

广州市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廣州市物業管理公司資質管理暫行辦法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文件编号:75231 广州市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穗国房字[1999]218号 颁布日期:实施日期:颁布单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均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各区国地局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区房地产主管部门)。 第四条本市辖区范围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持有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广州市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实行资质等级制度,资质等级划分为一、二、三、四级。 第六条一级资质条件: (一)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二)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专业物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管理人员2名以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员工占员工总数10%以上,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各专业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本专业的上岗证书。 (四)管理的物业有10%以上获得国家级物业管理优秀称号,或30%以上获省级物业管理优秀称号,或50%以上获市级以上物业管理优秀称号; (五)管理的物业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在本市辖区范围的物业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以上,隶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还须有外接物业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六)有健全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七)有较先进的现代化管理设施设备; (八)建立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九)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第七条二级资质条件: (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二)公司经理或主管副经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文

广州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doc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 №:穗公租房申字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

2017年9月

注:1.请在对应“□”内打“√”;2.本表“其他住房情况”是指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获购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住房;3.保障家庭所有成员未签名或未签注日期的,不予受理;4.保障对象如实填写后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期满审查申请,申请时须提交期满审查须知规定的资料。

期满审查须知 一、期满审查对象 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及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限将届满的保障对象。 二、期满审查时间 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及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须在保障期限届满前3个月进行资格期满审查,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下称街(镇))常态化受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 三、期满审查内容 (一)保障对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工会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情况。 (二)保障对象申报期满审查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资产、住房、人员结构和婚育状况等情况。 四、期满审查需提交资料 (一)《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期满审查表》(下称审查表)原件; (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原件; (三)户籍证明:申请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2份(户籍情况未发生变化的,提供复印件1份)。 (四)居民身份证明: 1.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姓名、号码未发生变化的,提供复印件1份);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 (五)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18周岁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免交);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婚姻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免交)。 (六)住房证明: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情况声明书》原件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申请对象在本市11区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 3.户籍地址的房屋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户籍地址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可免交。 (七)收入证明: 1.申请对象应当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指的是由申请对象所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开具的有关证明申请对象某段时间内收入的证明文件);申请对象有村集体分红的,还应当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农村居民)》。 2.申请对象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收入证明》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以及退休金明细或退管办出具的相应收入证明文件; (2)失业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及《收入声明书》;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无法提供《就业创业证》的,则需到当时办理灵活人员就业参保手续的地方开具相关证明; (4)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缴凭证复印件; (5)在校学生应当提供在校证明文件原件;

经典案例:广州碧桂园

江滨公园,为此少赚了 4000 多万元;在碧江边投入6000万元,修整建成了独一无二的沙滩泳池。花重金征用7 半个不能建房出售的桂山,专门建成让住户晨运或散步的山顶公园。而在广州碧桂圆.要划出 100亩用地,建设成一个有丰富多彩活动项目的公共场所,广州碧桂圆会所建筑面积就达4万多平方米。广州城门下的两个盘的会所——一广州碧桂园,华南碧桂园会所泳池,面积都在50加平方米以上,华南碧桂园仅网球场就达20 个,这在广州楼盘中是绝无仅有的。所有这些,都表现出碧桂园的做事风格,当人 们了解到体验到这一切时,心中油然而生的大概就是这么几个字——一“真大气”。 是的,这就是碧桂园所追求的大家风范。只要有益于业主住户、只要有利于营造 高尚社区、营造完善生活方式,碧桂园就不惜重金。碧桂园的大气与阔气不同,摆多阔大多是做样子给人看,碧桂园追求的大气则是以实实在在、诚心诚意为基础,目 的不是给人看,而是为他人着想。他人之所想之所求,就是碧枝园之所为,碧桂 园历来就有这么一种服务的精神、利他的思想,这种精神与思想同碧枝园“用心建设、关怀住户、感谢社会”的经营理念一脉相承。 性格特点二: 踏实 碧桂圆实施的“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同步到 位”的开发模式,使业主、住户免入住后“开门七件事”的生活烦忧,已被市场证明极其成功。对房地产业界的贡献是不可忽视的。但回过头来看,若没有等挂园创业者们非凡的胆略与眼光以及踏踏实实的实干精神,就没有今天“碧桂园”这一环宇震响的名字。在连夜赶工、灯火通明的工地上,碧桂园公司董事长带着一干人马在察看建筑情况;在售楼部大堂里,董事们和他们的助手仍在听取购房者的想法,在某一住户的家里,你也能发现创业者为解决业主投诉的问题而亲自登门拜访,决策层不分日夜,认真地分析、策划如何贴近市场.、….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次日出日落,就是这样的微不足道的小事,一件件一桩桩积累起来,才有今天“碧桂园”这一响当当的地产名牌。美国通用电器公司总裁韦尔奇说过:“没身体力行的领导者,我们所有的计划、梦想、承诺,都是空想而已”。没有哗众取庞,没有空洞的宣传,仍然是“八年抗战”,埋头苦干,把一个又一个实实在在的,美丽的碧桂园凸现在人们面前,请大家欣赏,给大家挑选,让大家评论。着看华南碧桂园的推盘手段,那才叫大发展商风范。 性格特点之三:专心 正如“洁尔玛创业法则”第一条专心于自己的事业。经营企业需要专注,非洲的狮子追捕羚羊的时候,只盯住一只羚羊不停地追,即便追赶中遇到很近的羚羊,也从来不改换目标。经营企业同样需要这种专注。碧桂园总裁曾经对部下说:我是怎样走过来的,打个比方,我明天有很重要的事 一定要去广州,那我肯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第五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 第六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实施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二)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广州经济适用房保障房二项目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广州经济适用房保障房二项目工程造价指标分析 文档简介 案例为居住建筑工程类型,包括经济适用房、保障房两项目。项目建设包含规划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配套机动车场及生活配套商业设施等。

目录 1造价指标案例一:某实业公司经济适用房 (3) 1.1工程概况 (3) 1.2工程特征 (3) 1.3指标分析汇总表 (4) 2造价指标案例二: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某保障性住房项目 (5) 2.1工程概况 (5) 2.2工程特征 (5) 2.3指标分析汇总表 (6)

1造价指标案例一:某实业公司经济适用房1.1工程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内容 1工程名称某实业公司经济适用房工程 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工程分类居住建筑 4单位价值30352(元/m2) 5建筑内容项目用地8414m2,总建筑面积3035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584m2,地下建筑面积4768m2。 项目建设经济适用房348套,建筑面积23566m2,居住人数约1113人; 配套机动车场(库)面积3710m2,非机动车场(库)533m2,生活配套商业设施1564m2。 6价格取定期2014年第二季度 1.2工程特征 序号特征项特征值 1总建筑面积(平方米)30352 2地上面积(平方米)25584 3地下面积(平方米)4768 4建安工程造价(万元)8811.21 5每平方米造价2903.01 6结构类型 7总层数(层) 8地上层数(层)2栋19层,1栋23层9地下层数(层) 10建筑总高度(米) 11首层层高(米) 12标准层高(米) 13装修标准(元/平方米) 14外墙形式 15是否含电气工程是 16是否含给排水工程是 17是否含通风空调工程是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建质[2009]1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我厅组织修改了《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 第五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项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3分。 第六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5分: (一)未实施建筑施工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二)未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四)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发出的整改通知,未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整改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 (六)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的; (七)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八)不具备相应资质,自行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的。 第七条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项次扣3分: (一)施工起重机械分包给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安装拆卸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的; (三)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审查分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六)使用未办理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的施工起重机械的; (七)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广州市保障房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广州市保障房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广州市保障房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然而,在我国社会利益分配格局不平衡、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的大背景下,房地产业过度的市场化政策使得城市中低收入者、城市新流入人口买不起房、出现住房难的问题,造成了现代社会名副其实的住房弱势群体。广州作为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同样存在着相应的问题。 本文通过阐述广州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重点分析了由于资金问题、规划问题和管理体制等原因导致的保障性住房保障失利的问题,并且针对广州保障性住房建设从空间规划、融资渠道、管理服务机制以及法律法规建设等几大方面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弱势群体;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GUANG ZHOU CITY HOUSING SECURITY CURRENT SITUATION AND DUVELOPMENT TREND ANALYSIS ABSTRAC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rapid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industry, urban residents living conditions are improved greatly. However, in our country social interests distribution pattern imbalance, social security mechanism is not perfect background,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of excessive market policies made the city of low income, city new people cannot afford to buy into the room, appear housing the difficult question, caused the modern social vulnerable group housing worthy of the name. Guangzhou as China's economy is one of the most developed city in affordable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re is the same in the relevant question. This paper expounds on the Guangzhou at present the situ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ffordable housing, and analyses the because of the money,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and so on for causes of affordable housing guarantee defeat, and affordable housing construction in Guangzhou from space planning, the financing channels, management service mechanism and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struction and so on several big put forwar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Vulnerable groups; Housing security; Affordable housing; Low rent housing

差距与创新 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及未来

差距与创新: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及未来 (发稿时间:2004-06-23 阅读次数:0) 物业管理实际上是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和完善,是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为完善市场机制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综合性服务方式。物业管理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现代化城市管理不可缺少的一环。 一、中国物业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改革开放之前,由于过多强调了房地产的社会福利性而忽视了它的商品属性,因而由国家用行政手段完全统管起来。这种方法虽然在解决人们住房问题方面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由于长期实行福利制低租金分配住房的政策,排斥住房的商品属性,国家在住房建设上只有投入,没有产出。包袱越背越重,不但建房投资收不回来,连日常管理和维修都难以维持,房屋失养失修严重。据20世纪80年代初统计,全国直管公房失养失修率达到50%以上。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年租金仅1.56元,除去管理费0.68元,18%的税金0.28元外,维修费只剩0.60元,只够正常维修费用的1/6,亏损严重,也使房屋淘汰量逐年增加。可以说,我国传统的住房管理体制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房地产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与此同时,旧体制的弊病更加显露,而国外的一些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引进来。在这种情况下,世界上先进的物业管理模式,自然而然的就在中国产生

并迅速发展起来。1981年3月,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深圳市,第一家涉外商品房管理的专业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他们借鉴香港先进的物业管理经验,结合特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改革。改革的核心是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单纯管理性公司向服务经营型公司转变。同年在广州市,新建的东湖新村也进行了改革的试点。这是中国物业管理迈出了第一步的标志。 20世纪90年代至今,是中国物业管理大发展阶段。仅北京市,截止到2002年底,物业管理公司已达1449家,从业人员达15万人,管理的物业面积近1亿平方米,覆盖面达全市总物业面积的64%。从北京一地就可以看出,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速度之快,规模之大,范围之广。 二、中国与世界先进物业管理模式的差距 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速度,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大大地缩短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别。但是,同中国的许多事情一样,只要一快,就会出现一些问题,物业管理也不例外。 1.市场化的差距 (1)物业管理机构应是市场的主体,即企业化的机构——物业管理公司,而不是行政性的组织。其生存、发展完全由市场来决定,谁的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好,费用标准适宜,谁就能生存与发展,否则就会遭到淘汰。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穗建质[2012]1061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8.06 【实施日期】2012.09.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修订)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建质[2012]10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管理办法》(见附件),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 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 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委办)负责专家库及与之相关的专家管理工作。 第三条对专家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有利于提高论证工作质量的原则。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 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有关要求,规范我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17〕7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在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第三条我省行政范围内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申请、评审、认定、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示范项目优先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支持政策,各

地在制定优惠政策时,应向示范项目适当倾斜。 第二章申请 第五条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原则应为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由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等单位联合申请。 第六条申请单位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加具意见后,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 第七条申请示范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已完成形象进度1/2及以上的在建项目。 (二)具有一定的建筑规模。其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单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0平方米,住宅小区等群体项目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0平方米,木结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 (三)建立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编制了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质量安全控制专项施工方案,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信息化管理。 (四)项目选定的技术体系先进、合理,积极应用建筑业新技术,装配率等指标达到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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