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部分高校政策汇总

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外校推免生预报名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能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三、预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日起至9月2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预报名。

网址:http://59.78.108.51/tm2/(考生如在本网站报名操作过程中有问题,请将具体问题发送到jhhuang@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

我校除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会计(代码1253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0)、金融(代码025100)外,所有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四、预报名信息填报

推免生的预报名工作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便于考生与导师之间的多方面深层次的沟通和了解。通过考生信息的预报名,我校导师能够提前了解考生的学科背景、学术水平,以及本科期间的综合表现,提高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效率,确保选拔出高质量的优秀生源。

五、注意事项

1、预报名仅作为我校充分了解考生的途径之一,有意向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tm,开通时间另行公告)报考我校。

2、华东理工大学本校推免生不需要预报名。

3、参加我校暑期夏令营活动并考核合格的学员,不需要进行预报名;在获得本校推免生资格后,夏令营学员可直接与相关学院负责招生的老师联系,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网址:

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tm)报考我校,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后,即可被我校录取;不需要再次参加我校10月份举行的接收全国推免生的面试工作。

4、由于某些原因错过预报名的考生,仍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网址: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tm)报考我校,并参加我校10月份举行的接收全国推免生的面试工作。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预报名无效:

(1)未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tm)报考我校,或未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2)未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发现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4)其他特殊情况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

中北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中北大学欢迎全国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权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现将2015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科研有明确规划和目标。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由申请院系或学科专业确定的、与上述条件不相违背的其他条件。

5、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若跨一级学科,则需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说明跨专业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参加过研究生申请专业的科研项目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选修过相关主干课程等;(2)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加试。

6、每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必须合格。

二、培养类型

中北大学招收的研究生包括:一类是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我校公布的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所有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中北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申请中北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推荐专家需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1份。

4、英语水平证明1份,如CET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等。

5、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6、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者还可提交对申请具有参考价值的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者登陆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nuc、edu、cn/)下载空白申请表和推荐信(统一用A4纸,正反面印刷),填妥后连同其它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山西太原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30051,;电话:0351—3922165)。

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15日(以寄<送>邮戳<日期>为准)。

2、所有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需在10月19前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报名信息。

3、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拟于2014年10月中旬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我校拟接收并取得所在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必须按照2015年全国硕士生网上报名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合格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

五、优惠政策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免除3年学费。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2、申请者应取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最迟于复试时提交所在高校研究生院(教务处)出具的获推荐免试资格证明。若因故最终无法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即使经我校考核确定拟接收,亦视同自动放弃。

3、经考核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11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经本校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加盖招生专用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邮寄我校研究生院,以备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检查。未能获得登记表,或登记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邮寄者,拟接收资格无效。

七、相关招生信息请参看2015年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奖助政策与收费详见网站首页信息。

2015年外校推免生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办法

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历年有关推荐免试生招生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我校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及时发布最新通知并更新工作办法,请考生留意。

2015年我校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约900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拟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约200人。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2011年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2010年入学的医学院校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为推荐免试生)

3、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4、申请人的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申请人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做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

6、申请人的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申请人,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7、取得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只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情况:

(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的;

(2)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二、申请及考核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包括参加我校各院系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的学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14年7月22日-9月10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后再点击下载登记表)

2、我校对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9月中下旬在各学院网站公布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

3、进入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名单的申请人,于9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上支付复试费,并下载打印《2015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于该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请完整提交学分绩、专业学分绩排名、专业综合排名、班级学分绩排名、班级综合排名等信息)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三、接收程序:

1、经审核,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接收函。

2、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参加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个人电子信息采集及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报名时间:

(1)10月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11月份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届时请参见所属报名点公告)。

采集个人电子信息、现场确认地点为:

(1)北京高校推免生:在我校报名点办理;

(2)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3、推免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教育部分发的推免生校验码,校验码由推免生本科所在学校负责分发。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并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网报结束前一周将加盖本科学校所属省级研招办公章的《推荐免试生登记表》和在校历年成绩表(加盖校教务处公章)(如复试报到时已提交成绩表,则可不用提交)寄至接收学院。

5、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于入学当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具体事宜请于2015年3月中下旬登陆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查询相关通知。

6、经审核,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的推荐免试生发录取通知书。

7、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于新生报到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首都师范大学2015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和美术学院各专业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二、奖励办法

为鼓励更多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凡被我校接收的2015年校内外推免生入学后均可获得10000元的奖励(支教保研考生除外)。

三、申请条件

1、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推荐资格的高校;

2、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取得所在学校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

3、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外国语程度达到本科毕业授予学士学位成绩要求;

5、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

6、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网上申请

考生可登陆我校接收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kswsbm.jsp ),填写申请材料后确认申请信息,待我校相关招生院系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纳复试费,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如有问题,可与我校相关招生院系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

五、申请材料

1、《首都师范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附件2)(请正反面打印)2份;

2、《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请向推荐学校索取)(以下简称《推免生登记表》,《推免生登记表》要由申请人所在院系、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推免生登记表》封面要经推荐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否则无效;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1份;

4、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六、审批程序

(一)初审

1、各院系负责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发出复试通知,组织所有符合条件并缴纳复试费的推免生进行复试。

注:校内推免生必须参加院系组织的推免生复试,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与校外推免生同时进行。

2、各院系将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审批表》签署拟接收意见,并为拟接收考生开具接收函。

3、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持接收函到推荐学校教务部门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

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内(2014年10月31日之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教育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按照网报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交纳报名费,并于教育部规定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考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者我校无法录取。

4、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现场确认后10日内将本人《推免生登记表》寄到相关院系,各院系汇总后交至研招办。

(二)复审

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七、日程安排

7月10日-10月20日各院系接收申请材料;对拟接收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将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审批表》签署拟接收意见,并为拟接收考生开具接收函。

10月20日-10月31日推荐生进行网上报名

11月10日-11月14日推荐生进行现场确认

11月14日—11月24日推免生将《推免生登记表》寄到相关院系,各院系汇总后交研招办

八、本办法如有变化以研招办解释为准。

清华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免生有关要求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①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③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④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⑤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年级前5%。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清华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清华大学研招网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6.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须于2014年9月15日前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网址为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网上申请系统暂定2014年9月1日开始开放,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址及时通知。请在2014年9月15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2014年9月22日前,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入围复试者应在参加复试前通过我校网上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网址同上)。

3.申请者还需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和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具体网址和系统开放时间等内容后续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

4.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再发放纸质版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初步录取结果请申请者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推免系统,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5.2015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细则将在预录取结果发布后通过考生在清华大学研招网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信箱发放),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6.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7.申请材料寄交地址:

①五道口金融学院:

北京海淀区成府路43号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学办(邮编100083)

②其他院系:

北京市清华大学(申请者申请的院系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

8.咨询:

各院系咨询电话见后表;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信箱:yjszb@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

清华大学电话查号台:010-********

四、其它

1.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招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

2.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将于近期公布,有意申请者可先参考我校2014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5年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新闻传播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部分院系通过暑期夏令营选拔推荐免试生,具体可查阅相关院系通知。

暨南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报名申请对象

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我校只接收内招推免生。

二、报名申请条件与要求

(一)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二)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

(三)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与学术潜质,有突出科研表现者优先考虑;

(四)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若跨一级学科,则需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说明跨专业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参加过研究生申请专业的科研项目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选修过相关主干课程等;2、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申请专业各有一名教授的书面推荐信;3、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加试。

(五)每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三、报名申请程序

(一)请在2014年7月18日—9月10日期间,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登陆——推免生报名,填写并提交个人申请信息表。

(二)我校将于9月1—10日期间,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免试报名系统中,审核回复你是否已获得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9月15日—17日,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另行公布。

四、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暨南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1份,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三)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原件与复印件1份;

(四)本人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欢迎提供证明自已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术论文等原创性成果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该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主要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五、拟录取

(一)学校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外校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到本科所读院校领取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办理正式网报手续,并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网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二)通过复试并拟录取的暨南大学内招推免生于2014年10月15日前到学院研管办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用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网络报名的校验码。

六、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则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网上通报。

七、联系人:李老师,韩老师,020—85220045,85228526。

八、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学校将根据路程远近为其提供400元—1000元的交通补助费。

九、温馨提示

在2014年9月15日前,若你尚未知晓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来我校参加复试。若你取得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无效。

十、相关招生信息请参看2015年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奖助政策与收费详见网站首页信息。

中山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生。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可作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4、拟被中山大学录取的免试生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二、申请办法

符合中山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申请中山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复试:

1、网上申请

学生可通过中山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graduate),提交本人申请中山大学免试生复试的信息。

2、申请时间

中山大学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申请工作将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复试安排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所、中心、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院系)对申请者信息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将在2013年7月至9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中山大学将于2013年7月至8月期间开展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活动,届时将邀请全国各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相关院系将结合以上活动进行接收外校免试生的复试。关于中山大学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活动的具体安排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有意申请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需在复试时进行查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上述各证书复印件交各院系留存。

复试及体检合格后,中山大学将对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接收函。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中山大学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中山大学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首经贸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15年我校招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类型

1、凡获得推免资格的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为学术学位类型的,可申请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推荐免试资格为专业学位类型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三、申请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本科学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2014年9月30日之前,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xscx/)推免生申请系统进行预申请,登记个人信息和专业意愿。

2、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之后,请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最晚于2014年10月8日将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或直接交至申请院(系)。

2、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推免生,由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发出面试通知,收到面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4、复试通过者,在收到由研招办签发的接收函后,需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进行网报,并于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11月10-14日)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推免生最终在教育部网报系统中所填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通过的专业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

6、被接收的推免生,于11月25日前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至研招办。

7、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由院系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8、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所申请院系联系。(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五、其他规定

1、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资助;

2、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者优先考虑接收;

3、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政审不合格。

4、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

注:1、本校生推免生补充规定见研究生部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

2、相关院系复试科目及是否接受跨专业等,咨询院系老师

3、若有关内容变化,本网站会予以及时更新

六、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yjsb@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

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条件

1.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2.在所在学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3. “985”或“211工程”院校中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10%)的优秀应届本科学生;或是其它高等院校的重点学科(国家级)中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英语六级。

满足上述条件者,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在公开刊物已发表过论文或有社会实践经历且获得优良评价者优先接收。

申请、接收办法

届时详见各学院网页或直接与申请学院联系,也可关注我校研招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zhaos)。

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学子积极申请

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路28号西安交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门内东侧招生楼)

邮编:710049

传真:029-********

电话:029- 82668329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zhaos

信箱:yzb@https://www.360docs.net/doc/389225303.html,

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欢迎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具体条件见《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用户,签订个人承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有关材料,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我校2015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系统开放的时间暂定为8月20日-9月15日。

申请人须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0K以内;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个人陈述,JPG、PDF、DOC、DOCX格式;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JPG或PDF格式;

(5)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JPG、PDF、RAR、ZIP格式。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填报和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CET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请于复试时交至所申请学院。

2、打印和寄送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打印并寄送以下材料:

1.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3.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此证明信若在递交申请材料阶段未能签字盖章,可先将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寄出。获得复试资格者,最迟须于复试时将该证明递交所申请学院。

其中材料1和材料2为通过系统打印,寄送的截止日期为9月15日(以邮戳为准),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及邮政编码为: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国定路777号育衡楼A207室,寄送请选择EMS或顺丰快递。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选拔考核程序

有关学院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4年9月底前组织差额复试。对于通过复试并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教育部的规定网站,在系统中填报我校,并确认我校复试及录取通知;在规定时间未填报的学生,将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具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后续通知。

四、其他事项

1.2015年我校可招收应届本科生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会计学院因已在夏令营中完成了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将不再接受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金融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主要从夏令营中选拔和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法学院、经济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和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已从夏令营中选拔和接收了部分专业的推免生,请仔细阅读相关学院的公告,慎重决定报考志愿。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4.我校将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如本办法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办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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