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大学生医保指南

2012.9大学生医保指南

一、享受医保待遇范围:

(一)、住院及15种门诊大病(1、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2、重症尿毒症透析;3、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精神分裂症;5、糖尿病;6、高血压病;7、血友病;8、再生障碍性贫血;9、门诊危重病抢救;10、癫痫病;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支气管哮喘;

13、苯丙酮尿症;14、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15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结算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总费用6万元(含起付标准、医保目录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以下同)以内的,首次住院、门诊大病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以下标准支付:

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

(二)、普通门诊

在市级统筹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可在福州市医保中心网站上查询)就医,年度内每次就诊起付标准为10元,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

(三)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全年赔偿限额为5000元;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烧伤,根据伤残程度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赔付金额为1.5万元;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5万元。

二、报销受理流程:

第一步:领取“在榕高校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用受理袋”

在学院辅导员处领取

第二步:将以下三份材料装入“受理袋”内

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

(在学院辅导员处领取,也可上福建农林大学金桥网——资助管理——大学生医保栏目中下载)

注1:表格中填写的银行帐号如果是学校办理的农行

卡,则开户银行网点全称填写“农行福州农学院支行”。

注2:最后一栏“学校审核意见”,盖学院公章即

2、医疗收费票据

医院发票原件

3、医疗就诊费用清单

包括药品清单、治疗费清单等,需医院盖章原件,并且清单金额必须与发票相符。

第三步:填写“受理袋”封面相关内容,将“受理袋”密封后投递至“大学

生医疗保险受理箱”内(位于校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门

口)

第四步:在“受理箱”处填写“福建农林大学参保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登记交

接表。(该表作为投递凭据,请学生务必填写真实、完整信息)

三、受理方式

福州市医保中心每周五下午派专人进校开箱取件,具体理赔问题直接由福州市医保中心与学生本人电话联系,报销费用直接由福州市医保中心转入《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中学生所填写的银行卡中。

福州市医保中心福建农林大学片区负责人:李莺,联系方式: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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