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与银行绩效实证分析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

我国上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与银行绩效实证分析

作者:林璇, 刘方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刊名:

时代金融

英文刊名:TIMES FINANCE

年,卷(期):2010,(6)

被引用次数:0次

参考文献(4条)

1.于忠涛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与治理绩效分析 2009(6)

2.刘方.吴德晖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 2009(12)

3.Hugh Grove Lorenzo.Patelli Lusa M Victoravlch Pisun Xu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Performance Evidence from U S 2009

4.Luc Laeven.Ross Levine Bank Govemance Regulation and Risk Taking[NBER Working Paper No 14113] 2008相似文献(10条)

1.期刊论文孟德花.张盼.MENG De-hua.ZHANG Pan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之涵义辨析-中国经贸2008(9)

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健全银行的公司治理>、香港金融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及学术界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不同的界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涵义可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就内部结构而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静态组织结构和动态制约机制的统一;就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内容而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又可以分为狭义的公司治理和广义的公司治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不同于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商业银行监管.

2.学位论文谢波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2007

一、论文选题的理由及目的

在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探讨,是一个全球性关注的话题。银行作为各种市场活动中最重要的金融中介,其经营质量的好坏不但影响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储户的利益和社会稳定。由于银行业强大的外部性,一家银行发生挤兑或破产可能引致整个银行体系的崩溃。因此,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否,较其它行业就显得更为重要。1997年开始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及随后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动荡,使银行业自身的治理问题更为凸现。

1999年9月,作为国际金融监管的权威,巴塞尔委员会(BCBS)发布了《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Enhanc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 BankingOrganizations)的专门文件,将公司治理结构纳入其对银行的监管内容中。它从银行价值取向、战略目标、责权划分、管理者相互关系、内控系统、特别风险监控、激励机制和信息透明度等八个方面阐述了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所必备的基本要素,对全球银行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给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从我国的角度看,随着20多年来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中国银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经基本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商业银行体系,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年后,外资银行将在我国享受国民待遇,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会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国内同业和国际强手的双重竞争和挑战。无须讳言的是,我国银行业还存在诸多问题,从制度的层面讲,股权结构不合理、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信息披露不透明、激励机制扭曲,等等,都将制约我国银行的竞争力和生存空间。

现代银行业竞争的关键是银行制度的竞争,而公司治理结构则是银行制度的核心,其优劣直接决定了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从我国的实际和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出发,充分借鉴国际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模式,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性是无可否认的。但是,作为对传统产权论的继承、补充和发展的超产权理论,为商业银行外部治理提供新的视角,在理论建构上,它也得到了众多其它理论的支持。尽管商业银行具有其独特的行业特征,但是竞争作为市场的基础是绝对无法忽视的,因此,外部治理机制在银行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中也是不可偏废的。超产权理论对重塑我国商业银行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商业银行现存的一系列问题,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竞争能力,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本文的分析框架与创新

本文从四个部分论述了超产权论与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

第一章是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理论综述。随着公司规模日益扩大与业务日益复杂,股权结构高度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始高度的分离,为了解决不同主体的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责、利关系,有关公司治理问题从此产生。对于公司治理的内涵,国内外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理解,各有各的侧重点。然而,一般认为公司治理的内涵必须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外部治理机制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主要是利用市场机制让经理人员感受到持续的、无处不在的压力和威胁;它与内部治理机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对公司治理理论发展清楚的了解,有助于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关于公司治理的理论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一)委托—代理理论,(二)利益相关者理论,(三)超产权理论。但是,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是不同于一般的企业的公司治理,是由他的特殊性决定的,他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商业银行高负债运营的特殊性;(二)商业银行委托-代理关系的特殊性;(三)商业银行治理中风险控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四)商业银行所有权安排的特殊性;(五)市场及竞争程度的特殊(六)金融监管当局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治理模式也是有别于一般企业。最后,整理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文献综述。

第二章从当前理论研究的现状看,运用超产权理论来分析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的不多,只有少数学者将超产权理论的一些思想引入到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分析中,但仍然停留在刘勺佳和李骥(1998)的基础模型上,未能进行进一步的探讨。笔者希望通过自己对超产权论的理解来选择一个全新的角度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超产权理论认为,竞争是改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效益的最根本的保证,因此,要改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力量就是引入竞争。基于此,本文在超产权理论基础上,建立了一个综合经理人市场、金融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竞争的数理模型,分析了薪酬、控制权、声誉和金融产品等市场竞争机制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尤其是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

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现状,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围绕着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增强抗御风险能力这一中心,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改革渐进过程。每一个阶段,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中心任务都不同,但都是前一阶段改革的延续和发展,都体现了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上市和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的改革,一方面大大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增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同时,还可以利用资本市场的监督及资源分配功能,促使银行加强管理和提高效率,我国银行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不可避免的仍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银行内部治理方面,也较为突出地反映在银行外部治理的竞争机制方面。国有股一股独大与市场竞争抑制、股份制商业银行治理“工农中建化”与竞争同质化、外部债权人约束弱化和激励不相容与信息披露不透明等问题,正是银行家市场、金融产品市

场以及资本市场等外部竞争约束缺乏的具体表现。

第四章提出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重构的政策建议。这部分着重分析国有股权绝对控股的条件下,运用超产权理论,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定位和现实选择。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是在各国不同的法律环境、不同的产权制度结构、不同的金融管制、不同文化传统和价值观的条件下形成的,在不同的国家或是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与发展也应当立足于我们的具体国情,考虑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同阶段的特点,系统规划,长期完善,尤其应当强调外部竞争机制对银行公司治理的促进作用,扩大竞争范围,强化竞争力度;加快股份制建设;构建和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银行信息的披露等。从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领域的研究来看,目前国内有关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对治理结构或模式表面的描述和介绍上,尚缺乏从理论深度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进行系统性分析的研究。尤其是弱于分析基于银行特殊性的公司治理理论,多强调外国经验的借鉴而忽视了我国银行业所处的特殊阶段和发展特征。笔者认为,作为对传统产权论的继承、补充和发展,超产权理论为商业银行外部治理提供新的视角,而且,考虑到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超产权论在解释力度和实践运用上有更为深刻的意义。

基于此,本文对超产权理论的延续和发展作了详细的介绍,更为重要的是,本文在刘勺佳和李骥1998年模型单纯分析经理努力程度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引入了控制权的争夺、声誉等竞争机制变量,并将原有的企业模型导入到银行的市场结构中,以模型分析的方式详细论述了超产权论强调的各种竞争机制对银行公司治理,尤其是外部治理机制的作用。这是本文最大的创新之处。

三、研究方法

本文以超产权理论为依据,以改善银行外部治理,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市场竞争环境为主要途径,来研究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进而提出建立和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建议。在论述过程中,不仅涉及货币银行学和金融学理论,还广泛借鉴和应用货币理论、银行理论、制度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如交易费用理论、企业管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探索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变革方略。

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本文试图通过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理论变迁及未来取向进行考察分析,说明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更加注重外部治理,加强竞争,运用实证方法;一方面,构建了超产权论下银行治理的综合数学模型,说明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绩效与商业银行经理的报酬、控制权、声誉和金融产品市场竞争机制的相互关系,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如何完善,以及应该在哪些方面努力等问题,这就必然涉及到相关的规范性分析方法。四、研究的困难及不足论文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其一,是整理文献综述,整理过程耗费大量的时间,查阅了许多资料,本文整理了公司治理理论综述及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理论综述;其二,是关于数学模型的建立,为了不局限于刘勺佳和李骥1998年模型单纯分析经理努力程度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必须考虑要引入哪些变量,拓展模型的分析范围,使模型更具有一般性,因而模型的建立是一个煞费苦心的过程。此两点是论文过程最困难的部分。

3.期刊论文龚锋.GONG Feng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与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善-东莞理工学院学报

2008,15(2)

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商业银行更接近社会机构,其经营状况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外部性,以至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其利益相关者.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应该体现出这种特殊性,实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模式,强调包括股东和存款人在内的全体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而不仅仅是银行或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我国商业银行宜利用股份制改革带来的契机,通过采取股份化和股权分散化,以及引入非股东董事和非股东监事等措施,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维护银行业的持续稳健经营状况.

4.学位论文孔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绩效研究——以中国银行业为例2008

20世纪80年代以来,奉行公司治理导向投资策略的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主流,对银行来说,财务数据仅仅代表了银行目前和历史的经营业绩,而稳健和良性治理结构则代表着银行未来的行为和价值。公司治理一般框架主要是由法律、监管、自律机制、主动承诺和业务实践等要素构成的,这些要素因各国环境、历史和传统不同会有所差异,银行的公司治理框架也不例外。对中国银行业来说,一方面由于银行公司治理区别于一般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并没有在理论界得到完全的揭示,银行公司治理的系统性的框架仍未建立;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环境出现了较为重大的变化,特别是存在银行业改革往往领先于理论研究突破的情况,迄今为止,国内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的焦点也在不断的变化。其中,争论最为激烈的部分仍然是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模式与治理目标究竟该如何选择的问题。

为了系统地分析银行公司治理,本文对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以及银行公司的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和评论,对于银行公司的公司治理则集中于文献中对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模式及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两种不同治理模式的研究。通过文献回顾,我们看到,公司治理构成了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度运行的核心,作为一类特殊的公司,银行公司在诸多方面都显示出与工业化时代更为强调物质资产公司的不同,目前经济学家们已经认识到了与那些不受监管、非金融类的企业相比,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最优设计更为复杂并且更为重要。目前对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理论存在一个重要分歧,股东至上的单边治理和利益相关者之上的多边治理,许多研究者都强调银行公司应采取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公司治理模式

,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机制涉及问题仍不明确。

理论上的“股东至上”与“利益相关者”两种模式,在国际商业银行实践中也能找到相应的对照。目前,国际上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有两种:美英法系下的单层制结构和大陆法系下的双层制结构,历史上理论界对两种治理模式优劣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通过对两种治理模式的在治理机制的有效性比较可以看到,银行治理模式的选择是一个渐进的历史的过程,现实中两种治理模式随着治理环境的改变,也存在一个相互融合、学习的过程。虽然诸多的研究者都强调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原则否定的只是一味单纯强调股东利益的股东至上主义,并不否定股东在顾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它所体现的就是各方追求各自利益而形成的一种合作均衡。但在实践中,这种治理模式却遇到了操作上的障碍,我们也很少能够发现符合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的安排,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有很多,而具体到银行公司来说,本文则认为信息问题以及组织行动的低效率是银行公司采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最难逾越的障碍。

本文采用一个银行与小储蓄者之间的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考察银行公司管理层与银行公司小储蓄者之间存在策略互动情形时,共同治理模式对商业银行公司效率及经营绩效的影响。作为研究的铺垫,本文首先对银行公司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界定,将银行的小储蓄者作为参与共同治理的利益相关者,也即银行公司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的潜台词也即小储蓄者对银行公司治理过程的参与。在完全信息情形下,两阶段治理博弈的均衡为{存款人维持存款并取得利息收入;管理者选择低风险的项目并付出低的努力水平},而且在本文所假定的博弈环境下这是唯一能够维持的纳什均衡解。分析的结果显示,如果银行小储蓄者在银行公司治理安排中获取更大的权力的话,那么将导致商业银行公司的治理绩效以及银行公司竞争力的下降。本文认为银行公司治理绩效的下降来自两个方面,首先,储蓄者与银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策略互动本身将使最优的效率目标难以达到,这起源于银行储蓄者与银行管理层之间目标的冲突以及策略互动过程中的信任难以建立;其次,小储蓄者风险规避的特征以及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参与成本的提高加大了小储蓄者与银行公司管理层之间信息交流的难度,导致了治理绩效的进一步恶化。

在考虑了存款人与银行公司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形下,本文认为适当的信息不对称反而使银行公司的绩效有所提高,也就是说银行公司存款人难以获取更多的信息似乎导致了银行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而这一点与银行公司共同治理模式所一直强调的观点出现了明显的分歧。造成这一有些出乎意料的结果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银行来说利息回报与投资回报之间的差异,也即说存款人所承担的风险与所取得的回报之间的不对称,而这却也正是银行公司与一般公司之间相区别的重要一面。如果只有使存款人难以获取相应的信息才能够使银行公司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的话,那么对于银行公司来说也应采取倾向于股东治理的模式,而银行公司治理中的存款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应由专门的机构来进行承担,例如存款保险机制,这样一种安排似乎能够顾及利益相关者各方的利益平衡。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可以认为共同治理模式中存款人的利益将最终体现为银行公司对风险进行管理的水平,而不同的机构,例如银行监管部门、存款保险公司等均可以由对风险的共同管理中获取相应的收益,同时也可以约束银行公司管理者过度冒险的行为。为了能够对理论模型所刻画的结果进行验证,本文分别通过实证分析以及案例分析进行了相应的研究。本文利用因子分析法来确定公司治理各种影响因素在评价体系中所占的比重,以此来探索究竟可以从哪些方面来评价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的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利用主成分回归来分析公司治理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因素及公司治理和企业绩效间的关系实证分析表明,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这两个方面,但内部治理比外部治理更为有效,而外部治理中由监管机构代表小储蓄者参与公司治理实际上有助于公司治理优化及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提高。

此外,本文按照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沿着历史的脉络,对国际上两种主要的治理模式的特点作了比较,论证了其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不同特点,指出两种模式均是治理有效的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但是这两种治理模式由于均存在内在的不足,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进程加快

,两种模式之间开始互相吸收对方的优点,以进一步提高治理的有效性。本文回顾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历程,论证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一直是围绕公司治理问题为核心的改革,这种改革具有历史的惯性--路径依赖性,并不属于任何一种模式,这种特点最直接的表现使我国公司治理法源上的复合性

。分析的结果认为加强内部治理机制建设会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绩效有更大的促进作用,而现实中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主要做法,实质上是公司治理制度中的各种内部治理制度,强调内部治理制度的作用恰恰是“股东至上”治理模式中的主要做法。这种情况,再次验证了我国商业银公司治理改革的阶段性。

本文的主要结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银行的利益相关者与利益相关者参与银行公司治理的具体机制仍然是难以明确界定的问题;(2)理论模型显示,利益相关者参与银行公司治理不是最优的博弈均衡;(3)内部治理机制能够较多的解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内涵,同时内部治理机制对银行绩效的解释力更强;(4)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中,目前银行公司治理改革更应注意如何发挥内部治理机制问题。

5.期刊论文龚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与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改善-贵州社会科学2007,212(8)

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商业银行更接近社会机构,其经营状况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和外部性,以至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其利益相关者.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应该体现出这种特殊性,实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模式,强调包括股东和存款人在内的全体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而不仅仅是银行或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我国商业银行宜利用股份制改革带来的契机,通过采取股份化和股权分散化,以及引入非股东董事和非股东监事等措施,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维护银行业的持续稳健经营状况.

6.学位论文吴静商业银行参与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2006

公司治理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主题。长期以来,它都是国内外微观经济领域和法学领域的一个公认难题。所有权和经营权、控制权的分离势必造成代理问题的出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学者都在寻找改善和加强公司治理的有效方法。目前我国学术界对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的关注更多的还是公司内部的以股东和公司关系为全部内容的“三会”结构建设。而与此同时,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关注相关利益者尤其是债权人对公司治理的参与,才能更好解决公司自利性和公司社会角色定位的关系。对于公司而言,债权人是极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而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又是企业最大的债权人。针对这一特点,本文将“商业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作为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试图从商业银行参与公司治理这一方面来探索一条公司治理建设的有效途径。

从全文整体构架来看,本文由前言和正文构成。前言主要是对本文所研究的问题以及与其有关的背景作了交代,以便为后文的论述作铺垫,正文分为六章:

第一章:公司治理概述。公司治理理论是本文研究的依据,因此在这一章笔者首先阐述了公司治理的含义及其本质。在对关于公司治理概念的主要理论观点进行回顾的基础上,笔者将其分为四类,并由此总结出公司治理的本质。一方面,公司治理是一种为了解决经济合同不完全性的关系合同,可以规范协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节约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公司治理是一种监督和控制的制衡机制,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更好地协调投资人、管理者和利益相关人的利益,从而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紧接着,笔者简要回顾了公司治理理论兴起和发展的过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问题一直都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理论的完善,公司治理问题更是吸引了众多经济学家、法学家、企业家的目光。我国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而且目前大多基于分析和制衡,即停留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层面上,较多注重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经营者之间制衡关系的研究。但是,这样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随着相关理论的发展,其他相关利益人参与公司治理已经提上了日程。本文主要讨论的就是作为最重要的债权人—商业银行参与公司治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商业银行作为主要的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必须在理论上找到依据,由此进入了本文的第二章“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这一章主要是构建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框架,笔者找到了最为重要的五个支撑点。其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无论股东、债权人、还是雇员,都为公司的运营投入了不可或缺的要素,为了共同的利益,他们都应当有平等的权利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去;其二,现代企业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集合,是有关要素投入者之间一系列契约关系的联结点,这些要素包括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因此每一个主体都应该具有平等的机会参与企业所有权的分配。银行债权人作为参与契约的重要主体理所当然应分享公司权利;其三,公司财务理论认为由于债务的持续性和持久性,企业长期承担的债务与企业资本金在性质上有趋同性。企业从银行融资已经成为普遍现象,银行债权人作为公司物质资本的投入者,应该与公司股东一样享有平等地位,参与公司治理;其四,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公司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必须负起社会责任,承认公司目标的多元性和社会性,强调股东以外的公司利益相关者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最后,经济民主理论以独立、自由、平等为其主旨,而公司治理中的经济民主以公司利益相关者的经济机会均等和经济平等为核心内容。保障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都有权参与公司治理,将会极大地促进公司的民主化进程。

在建立了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后,问题落到了这一措施的可行性及其功能价值上,因此,第三章主要对这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证。银行参与公司治理有其动力和能力。一方面,银行不仅是企业资金的长期提供者,而且一般情况下是公司最大的债权人,可以说银企间已经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关系。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往往比股东还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是很高的。另一方面,银行也有能力参与公司治理。鉴于与企业先天的千丝万缕的联系,银行能够获取有效的信息,可以实现低成本的监督。将公司内部监督权配置给银行债权人是有效率的。正是基于以上的特征,银行参与公司治理有着巨大的功能价值。不仅可以体现经济公平的理念,而且有利于保证资金安全和自身利益的维护,同时对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也可以起到巨大作用,进一步而言,也有利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

要解决本国的实际问题,研究其他国家相关的经验是必需的。正是考虑到这一点,第四章主要讨论“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国际经验”。商业银行对债务人的治理程度在不同国家是有一定差异的,笔者在文中主要论述了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国家的制度,并对其进行了比较。美国银行对公司治理的参与主要表现为通过相机治理机制进行。也就是说当企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时,银行对公司的活动不加干涉。但当作为债务人的公司出现财务危机不能按约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接管公司进行治理整顿。在公司经营状况好转时及时退出,无法好转时则进入破产程序。日本实行的是主银行制,企业与银行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综合的交易关系,银行部门通过直接监控企业的经营投资决策来减少代理问题和信用风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日本的主银行制度并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是一种惯例。德国是全能银行制度的典型代表。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一切金融服务,包括各种期限和种类的存贷款、各种证券买卖以及信托保险等金融服务,而且,它们还可以持有公司的股票并参与公司内部治理,如向公司派出董事、监事。这一制度在德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影响深远。笔者将德日模式归为以银行为主导的,主动、积极地参与公司治理的模式,将美国模式归为银行间接、消极地参与公司治理的模式。两种模式各有其优缺点,而并无谁优谁劣之分。在某种程度上,采用不同模式的国家都在向其他国家学习,吸取经验和可取之处。

本文的第五章主要论述了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传统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银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而是从属于国家行政机构。银企关系主要表现为以政府为主题,以指令性计划指标为核心的“配额交易关系”,是资金的供给和受给关系。1993年进入转轨经济时期以后,银企关系由过去的非信用关系、非债权约束向信用关系、债权约束转化。银行贷款逐渐成为企业外部资金最主要的来源。虽然落后于工业化国家,但是我国也有一些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主要包括主办银行制度和债转股。由于依旧处于转轨经济时期,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这一过程中出现了银行大量不良债权和企业大量不良债务的现象。我国银行在公司中的作用十分弱化,银行的地位仍然是消极和不确定的。存在的种种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研究和促进作为重要利益相关者的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的机制及其权利的保护问题迫在眉睫。

在以上各章论述的基础上,本文第六章主要讨论了笔者关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公司治理制度的法律构想。我国对银行参与公司治理长期以来持消极态度,主要是担心银行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参与,特别是参与公司内部治理可能导致银企相互勾结和包庇,从而引发难以控制的金融风险。但是通过前文对该问题的研究,笔者认为银行参与公司治理利大于弊。我们应该积极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允许商业银行持有公司股份成为首先需要实现的问题。当今社会实现混业经营不仅是保护银行利益的要求,而且是国家金融体制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其次,修改《公司法》,增加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条款,赋予银行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利,规定表决权信托制度和表决权代理制度,赋予银行股票代理控制权。再次,修改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也是有必要的。其四,制定统一完善的《破产法》,建立以破产法为后盾的银行相机治理机制。最后,完善主办银行制度,提高银行等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意识等也迫在眉睫。

虽然笔者层层论述了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我们必须注意,改革并不能一蹴而就。银行应该采取渐进的方式参与公司治理,走一条从“债权治理”到“股权治理”的道路。

纵观全文,笔者认为本文主要有以下创新之处:首先表现在选题方面,本文将“商业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问题研究”作为论题,既具有新颖性,又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其次在研究思路方面,鉴于该论题的复杂性,笔者综合了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等多门学科的知识,结合起来加以研究

,保证了论述的可信性和严谨性。

7.期刊论文李维安.曹廷求.Li Weian.Cao Tingqiu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基于商业银行特殊性的研究-南开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1)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不是公司治理理论在商业银行领域的简单套用,而是公司治理一般与商业银行特殊性的有机统一.商业银行在合约、产品和资本结

构等方面所表现出的诸多特殊性对银行治理机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商业银行特殊性出发,既是研究银行治理问题的逻辑起点,也是进一步创新公司治理理论的根本所在.

8.学位论文刘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基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2008

金融机构的信息是一种公共品,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而政府具有私人部门不具备的优势,这样政府可以提高银行信息的透明度,适度地进行监管。把握金融中介和商业银行自身的特殊性是研究银行治理的关键,银行治理不仅将公司治理理论步入新的阶段,更重要的是强化了从公司治理视角探讨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研究倾向而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和金融风险控制的内在要求也赋予了银行治理新的内涵,并因此对银行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融合公司治理和金融中介理论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建立广为接受的银行治理理论架构,是正处在新兴阶段的银行治理理论研究面临的主要课题.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不是公司治理理论在商业银行领域的简单套用,而是公司治理理论与商业银行特殊性的有机统一。商业银行在合约、产品和资本结构等方面所表现出的诸多特殊性对银行治理机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商业银行特殊性出发,既是研究银行治理问题的逻辑起点,也是进一步创新公司治理理论的根本所在。

1999年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通过深入研究后做出了能被学术界普遍接受的定义:公司治理是指包括“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之间一系列的关系;公司治理决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该结构决定公司的经营目标、以及达到目标和监测业绩的手段;良好的公司治理将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追求目标提供适当的激励,以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从而鼓励公司更有效地使用资源”。按照OECD制订的公司治理原则和我国制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我国的公司制企业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做出不懈地努力:第一,以保护股东的利益为基本目标;第二,平等对待各个股东

;第三,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利;第四,增加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第五,要规范董事义务和责任制度。近年来,公司治理模式呈现出明显的趋同现象:英美模式中的机构法人股东持股比例日益上升,对银行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制也大为减少,股东“用手投票”机制进一步加强;同时,德日模式中的股权结构集中趋势开始放缓,银行对企业的控制逐步弱化,交叉持股的数额也不断减少,股东“用脚投票”的现象日益增加。

本文从银行业的行业特征出发,分析了银行特殊的负外部性和严格的行业管制、特殊的负债经营资本结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三个典型行业特征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探讨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内部和外部机制的特征,主要探讨了内部机制中的董事会和对管理者的激励机制以及外部治理机制中的外部要素市场竞争机制及债权人。

分析的结果表明,在一般企业的公司治理中,股东-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最主要的问题,但是由于行业特征的影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主要代理问题是股东与债权人、股东与监管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特别是股东-债权人的问题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的关键所在。在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机制中,由于监管对竞争和银行兼并的限制使得银行所面临的市场缺乏竞争,并购机制难以发挥作用,央行的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制度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使得债权人的监督动机消失,外部治理的作用非常有限,内部治理机制是其核心。在内部治理中,董事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金补偿式的低报酬-业绩敏感性管理层报酬补偿机制可能更为有效。银行管制和监管作为外部治理的替代机制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发挥着保护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作用。

随着外资银行在我国法人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更要加快完善进程。在对比剖析的基础上,本文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治理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通过总结台湾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期望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对我国大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有益借鉴的建议。第一,根据台湾公营银行民营化的经验和教训,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步伐,逐步完善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推进产权结构的多元化。通过股权的合理配比,强化股权约束,增强内生权力的基础和刚性,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并在区分国家对经济命脉的直接控制权和最终控制权的基础上提出,逐步由国家绝对控股向相对控股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第二,借鉴台湾实施《金融控股法》经验,探讨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既是适应越来越明显的金融综合经营趋势,也符合国家金融管理高层的意愿。第三,建立相互制衡的制度柜架,包括建立完善的股东会制度,组建健康负责的董事会,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设置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决策等。同时,提出要正确处理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党委会、工会之间的关系。第四,构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员工持股计划及股票期权激励,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科学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以增加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透明度等内容。

9.期刊论文李维安.曹廷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理论模式与我国的选择-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1)

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商业银行更多的是被当作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监督机制.1997年开始的东亚金融危机才使银行业自身的治理问题受到普遍关注.1999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和2002年6月初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使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问题成为全球和我国关注的焦点.商业银行具有诸多不同于一般公司的特点,并由此决定了其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以构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一般模式,是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对策性思路的基础.

10.学位论文陈小红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研究2006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成为全球经济研究的热点问题,随着公司治理研究的发展,目前关于公司治理评价的研究成为全球性的焦点问题。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过后,银行从“治理者”的角色转变为“被治理者”角色,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公司治理一般理论在商业银行这一金融机构的主要应用。对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方面的研究有很多,而对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评价却缺乏研究,因此本文试图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

本文首先分析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和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进行分析并提出借鉴。然后,本文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构建了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为了证明该评价体系的有效性,本文选取了五家上市商业银行共30个样本,进行公司治理水平与银行业绩的相关性的实证研究,实证结果表明CGI(公司治理综合指数)与银行业绩呈显著的正相关,这意味着,公司治理水平越高,银行业绩也越好。实证研究结果验证了本文构建的商业银行评价体系的合理性。最后,指出本文的不足之处和改进的建议。

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进行评价,将有利于商业银行评估风险,并有效防范风险。公司治理质量的高低也是国有商业银行改制的关键,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成果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完善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本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3211850341.html,/Periodical_ynjr201006044.aspx

授权使用:吉林大学(jldx),授权号:b072db34-a4be-4055-9a32-9e8e00eadd30

下载时间:2011年2月1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