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文官制度

唐朝文官制度
唐朝文官制度

唐代的文官管理制度

隋唐年间的中国即设吏、兵两部选拔文官及武官,及后又有科举制度。早在古代,我国就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规范严密的文官管理制度。录用方面有极具代表性的世袭制、荐举制、科举制,也形成了至今仍存在的官本位思想。现代意义的文官主要指公务员。

考试选官,是中国古代考试制度和选官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人们一般强调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在考试选官中的地位和作用,实际上,唐代的铨选更能够体现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精神和原则。因为在唐代,科举只是获得出身的考试。而获得出身的途径,除了科举外,还有门荫、流外入流、军功授勋和其他杂色入流等。但是,无论何种出身,要出仕任官,都必须经过吏部的铨选;即使是任满待选的前资官,在重新出任职事官时,也同样需要经过铨选考试。

广义的铨选,指所有官员的选拔,所谓“铨衡人物,擢尽贤良”;狭义的铨选则指由尚书省吏部兵部主持的六品以下官员的选授,如《通典》卷一五《选举典》云,自六品以下旨授,“凡旨授官悉由于尚书,文官属吏部,武官属兵部,谓之铨选”。唐代的铨选制度,经历了一个逐渐确立和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与科举制的完善大体是一致的,但二者并未合一。到宋代以后,经过科举出身的人,才能直接出仕任官,对于科举出身的人来说,基本实现了举和选的结合。

尽管唐代的各类典制、史传、碑志等文献中保存了大量的直接和间接的选官资料,后来的研究者们也对此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唐代选官制度涉及的内容非常庞杂,而且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调整之中,其中许多的具体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也缺少对其发展变化的总体把握。本文主要是从分析唐代选官所面临的现实矛盾入手,考察选官制度因这些矛盾而进行的重大调整,希望能够为更好地理解唐代考试选官制度中的这一最重要的环节,提供一个动态的视角。

由于科举制的实施,中国的选官制度第一次具有了公开性和广泛性。兴科举之前,从春秋战国直至隋初,历代实行过“养士求贤”、“军功赏爵”、“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等多种选官方式。但这些方式基本上是从统治阶级,尤其是贵族子弟中选拔才俊。由于选择范围狭小,一方面造成裙带之风盛行,人才素质低劣;另一方面又缩小和削弱了统治集团的社会政治基础。如东汉末年,竟有“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奇怪现象。而此后实行的“九品中正制”更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积弊。“门阀政治”阻绝了天下英才进入权力中枢的道路。

科举制打破了世族贵胄对权力的垄断,甚至突破了历来从封建统治阶级——地主阶级中产生权力精英的界限。清代只要是非倡优皂隶子弟,皆可取童生资格,经科举入仕途。科举制有极大的开放性,几乎把政治录用的范围扩展到了整个社会。

文官制度是国家政治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关系王朝盛衰的主要因素,唐代是中国传统文官制度的典型代表。用现代官僚制的理论方法分析传统吏治,得出其政治与行政混合不分、理性与非理性混杂的特点,简析两特点在制度、人文精神上的表现,并指出其优劣。

唐代的文官考核主要由尚书省吏部考功司主持,“考功郎中判京官考,员外郎判外京考。”考功司还设置主事、令史、书令史、掌固作具体工作。考核官吏时,防范甚严,可见唐政府对文官考核非常重视。唐朝规定每年冬季对文官进行一次考核。凡属吏部考功司考核的文官,在考核前必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凡应考之官家,具录当年功过行能,本司及本州长官对众读,议其优劣,定位九等考第,各于所由司准核定,然后送省。”

文官考核标准有“四善”和“二十七最”。四善即德义有闻、清慎明若、公平可称、恪勤匪懈,这是考核官吏德行的标准。二十七最则是根据不同的官职和职掌提出不同的考核才能的标准。如对谏官的要求,是要拾遗补缺,对皇帝勤于进谏;对主持考核的官员,要扬清激浊、褒贬公平允当;对司法官吏,判断案件要及时公平、合乎情理等等。

针对“政党分赃制”的积弊,英、美率先进行改革,效仿中国科举制,建立了独立于政党政治之外的政府官员的“考选制”。“考选制”的建立,意味着西方政治体制中官僚政治的产生。从此,西方政治精英中出现了一批不同于传统政客的,经考试进入权力体系的职业技术官僚。现代西方政体中的所谓“文官”或“公务员”主要是指这批职业技术官僚。“考选制”的实质是将“业务标准”引入政治录用,以利于统治效率的提高。

西方文官制度中公务员的考核录用,在形式上也与当年中国的科举制有相似之处。现在西方国家对公务员的考选中的公开竞考,多级考试、逐步淘汰等原则和方式都直接继承了中国的科举制。所不同的是:现代西方国家的政治录用,基本上是将录用对象分为两类:政客与官僚,分别依据不同标准进行衡量——政客以政治标准为主,官僚以业务标准为主。也就是说:西方政体对政治录用双重标准统一问题的解决,体现在权力精英的整体上,而不同于科举制下双重标准的统一体现于个体。因此,现代西方政体尚不能有效地培养出集政治与业务素质于一身的、德才兼备的权力精英,而只能依靠政客与官僚的相互补充与制衡。

唐代给侍法律制度研究

唐代给侍法律制度研究 一、被侍者和充侍者 (一)侍老 侍老是指达到一定年龄的老年人。给侍法律制度规定,年满八十的老年人被称为侍老。笃疾者与侍老一样享受给侍待遇。唐令中多有明文为证,"老谓八十以上,疾谓笃疾,并依令合侍"。"诸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一人;九千二人;百岁,五人"。唐令中没有限制享受侍老权利的社会等级要求,说明在唐代侍老的范围十分广泛,除了第一等级外,上至贵族与官吏,下至贱民,对于满足年龄条件的人依律官府都可拨侍下养其老。 1.官吏侍老 古代官吏达到高龄之时同样要面临养老问题,但官吏和庶民与贱民不同,其受官员致仕制度保障。官员致化制度即官员退休制度,是官员达到一定年龄之后,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向皇帝提出辞呈告老还乡的制度,是职官退休和养老制度的重要内容。致仕官吏的养老也是养老中的一个群体,是对给侍法律制度的补充。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关于官员致仕年龄的记载,"大夫七十而致事","七十致政",意思是官员到了七十岁要将职位还给国家,回家养老。到两汉时期致仕制度初步形成,"养老与致仕密切相关,官员致仕时举行养老礼,官员致仕后在乡参与乡饮酒礼,而礼最重要的参与者即为致仕之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致仕年齡和致仕经济待遇"半禄"都曾以诏令的形式确定下来。到唐代官员到屯十岁就会申请致仕,"年七十以应致仕,若齿为未衰,亦听厘务。凡请致化五品以上奏闻,六品下由尚书省录奏"。@官员致仕的年齡限制有一定的放宽,对于

年龄未满毛十但健康状态不好的官员,也允许其提前致仕。而年龄已满七十,身体很好的官员也能够延退休,绝续处理政事。唐代给致仕官员提供了很好的物质支持,以使其安享晚年。"诸事官年七十,五品以上致仕者各给半禄"。五品以下的致仕官员则只能享受四年的半禄待遇。后来唐玄宗在敕文中取消了四年的限制,使五品以下致仕官员的半禄待遇可终其余年",提高了低品级致仕官员的物质生活水平。 ...................... (二)侍丁 唐代给侍法律制度完备的最主要标志为亲待外侍之分。亲侍是与侍老有亲属关系的人。外侍与侍老无亲属关系,具有一定的选择性。 1.亲侍 (1)亲属关系。亲侍指侍丁与侍老之间有亲属关系,包括直系血亲、期亲。侍了侍养祖父母、父母,是作为子孙应尽的职责。对于家族当中期亲的养老,其所犯罪行的具体情节可申请不同的处理办法。"死罪上请,唯听敕裁,流罪侍亲,准律合住"。犯非"十恶"的死罪者,家中有老疾无侍,且无期亲可充侍时,可以"具状上请",听后皇帝发落。犯有不属于"会赦犹流"的流罪之人,可以申请"权留养亲",以此来保证侍老得到给侍的法律权利。犯有徒刑的但仍要侍奉亲长的,在刑罚执行上也有一定的变通。 ......................... 二、侍老的权利与侍下的权义

中国政治制度史模拟试卷参考答案单选题 3

单选题 1.从黄帝时代开始,中国文献开始频繁地出现对战争的记载。下列哪一场战争确立了黄帝族在联合体内的优势地位和黄帝个人的权威。黄帝与炎帝战争 2.从黄帝时代开始,中国文献开始频繁地出现对战争的记载。下列哪一场战争标志着舜从此确立自己的地位。舜对“四凶”的战争 3.从黄帝时代开始,中国文献开始频繁地出现对战争的记载。下列哪一场战争标志着决定了中原霸权的归属。黄帝与蚩尤的战争 4.夏以后,(世袭制)成为王权固定的继承模式,并得到了传统合法性观念的有力支持,从而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夏王朝的建立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5.商代最引人注目的,是制作和使用大量的(青铜器)。包括各种酒具、武器和礼器,制作精美。 6.西周后期已经出现了将王室与国家区分开来的政治观念,相应地,在制度上也出现了内廷与外朝的划分。(卿士寮)成为执政大臣的重要参谋和秘书机构。 7.西周宗法制是以在同一宗族内,大宗、小宗的的划分为基本特征,而大宗、小宗的划分是以( 嫡庶之分)为基础的。 8.据文献记载,西周分封建国,往往赐予相应的爵位。《春秋》将周的诸侯分成(公侯伯子男)。 9.由于封建制和宗法制的实施,西周的任官制度是(世卿世禄制),几乎所有的官职都是在特定的贵族家族的宗主之间世袭。 10.西周的宗法制,是以在同一宗族内,大宗、小宗的的划分为基本特征,而大宗、小宗的划分是以嫡庶之分为基础的。实际上就是以(血亲)为纽带,构筑了政治等级关系。 11.战国时期,原来的执政正式演化为(丞相)制度。除楚国仍沿用春秋时“令尹”名称外,山东各国的执政均称“相”。其职能为“百官之长”。 12.战国时期,因各国的度量衡不统一,薪俸制度的支付单位也是不一致的。其中,楚国是以(担)为单位。 13.战国时期,主要采用(粮食)作为官员薪俸发放的形式。 14.所谓皇位世袭制,体现的是皇帝家族对国家权力的独占。皇位继承的唯一合法依据是(血统)。 15.随着皇帝制度的确立,与皇帝有关的各种礼仪制度也逐渐制定出来。皇帝的言行有法定的名称,皇帝自称(朕)。 16.明代废除宰相的做法为清朝所继承。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以取代传统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作为承旨办理军国要务、任免官员、呈递章奏、起草谕旨的中枢机构。 17.汉承秦制,皇帝制度较秦健全。皇帝的名号制度也进一步完善。东汉蔡邕在《独断》中总结: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言曰(制诰),史官记事曰上,等等。 18.秦朝确立皇帝制度。秦王嬴政决定兼采三皇之“皇”,及“五帝”之“帝”,合成“皇帝”作为自己的名号。此后,(皇帝)代替三代时的“王”,成为最高政治权力拥有者的称号。 19.清朝为防止皇子争储带来的政治动荡,(雍正)皇帝决定建立秘密建储制度。 20.清朝预立太子的制度开始于(康熙)时期。 21.皇位继承制度是延续专制皇统的重要保证,也是皇帝制度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之一。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制度,其核心之一是(世袭制)。 22.唐朝自武德九年(公元626年)玄武门之变后,围绕皇位继承的斗争时有发生,有唐一

重庆市第一中学2019届高三历史10月月考试卷

重庆市第一中学2019届高三历史10月月考试卷 24.礼起源于先民的习俗仪式,重在敬神。周武王之弟周公旦制定礼乐制度,将礼的规范作用推广到宗法关系和政治等级上,又创作舞乐、史诗,激发人们的认同感。这一变化反映出A.儒家学派始于周公旦 B.自古以来中国社会重视“礼” C.周礼重心从神转为人 D.礼乐制度重在维护社会等级 25.春秋时,孔子提出“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思想。战国时,孟子则逐渐以是否行仁义、知礼仪,是否接受华夏文化来区分华夏与夷狄。这一变化说明A.中原文化优于周边文化 B.孟子彻底摆脱夷夏观念 C.孔子思想不利于社会发展 D.民族融合趋势日益加强 26.《史记》记载,陈胜、吴广前往戍边为大雨所阻,按法律应斩首,情急之下揭竿而起。但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秦简,按照竹简记载,陈胜、吴广因为大雨而延期,根本不会被斩首。由此可见 A.考古资料比文献资料更接近真相 B.历史研究需要通过多方采证 C.考古是认知历史的唯一有效途径 D.历史真相不可能真正被认知 27.南朝时期,政府推行一种“土断”制度,即清查大量被“私门”、“大户”吞噬的人口,把他们编入国家户籍。这一制度 A.标志国家户籍制度成熟 B.使得门阀士族开始走向衰退 C.使得均田制进一步推广 D.削弱了士族门阀的经济实力 28.(原创)唐代确立了严格的官吏致仕(退休)制度。官吏致仕的法定年龄为七十岁,或“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五品以上的官致仕,直接奏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则由尚书省奏皇帝批准。这有利于 A.官僚制度发展成熟 B.社会阶层的上下流动 C.完善社会养老体系 D.形成尊老的社会观念 29.宋代话本《张生彩鸾灯传》描写了张生元宵观灯引出的爱情佳话,《张主管志诚脱奇祸》描绘了张胜与小夫人“鬼魂”的遇合,声色和娱乐成为新的文学叙事的主题。由此可见宋代话本 A.具有潜移默化的教化功能 B.动摇了传统的道德伦理规范 C.真实再现了北宋城市生活 D.反映了市民阶层的价值取向 30.引起下表中数据出现先降后升的主要原因是

唐代官员常服的文化美学审视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呈现了繁华富丽、别具特色的服饰文化,官员服饰可谓是其中的突出代表。《旧唐书·舆服志》:“衣裳有常服、公服、朝服、祭服四等之制。”其中,官员常服是传统风格、西域风格和时尚风格的最佳结合,是唐廷继承传统、内部调整之后制度化的产物,从而颇具时代特色,可谓服饰美学的具体体现。 一 常服,亦称“燕服”、“讌服”、“宴服”,本为古之亵服,百官可着此礼见、 拜会,但不得用于祭祀及重大朝会。其自南北朝以来融入胡族因素,穿著便捷、舒适,遂逐步取代传统礼服的地位。 《旧唐书·舆服志》:“讌服,盖古之亵服也,今亦谓之常服。江南则以巾褐裙襦,北朝则杂以戎夷之制。爰至北齐,有长帽短靴,合袴袄子,朱紫玄黄,各任所好。虽谒见君上,出入省寺,若非元正大会,一切通用。” 自隋代开始,常服被纳入礼制,上至天子下至文武百官均可著之。在发展过程中, 乌纱帽逐渐被幞头所取代,而袍服亦被略加改制。“其乌纱帽渐废,贵贱通服折上巾,其制周 武帝建德年所造也。晋公宇文护始命袍加下襕。”[1](卷四五) 唐代 百官常服承袭前制,为圆领袍服,因前后襟下缘用一幅整布接成横襕,故称圆领襕袍,同时,受胡族风尚影响,初、盛唐时期流行窄紧直袖式样,中晚唐以来胡风渐弱,流行传统宽衣大袖。与常服配套的首服是幞头,足衣为乌皮六合靴,饰物有腰带、鱼(龟)袋等。 唐代为进一步巩固常服的礼仪规范,以示尊卑等级,在隋炀帝大业六年(610)规定“五品以上,通著紫袍,六品以 下,兼用绯绿”[1](卷四五) 基础之上,制定了详细的律令格式,品 级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二方面:一是品色制度,二是章服制 度。品色制度是以官员散官品级的不同而配以不同颜色、质料、 纹样官服的制度,与之配套使用的还有腰带制度。唐武德四年(621)制定了初步的常服规范。《旧唐书·舆服志》:“三品以上,大科紬绫及罗,其色紫,饰用玉。五品以上,小科紬绫及罗,其色朱,饰用金。六品以上,服丝布,杂小绫,交梭,双紃,其色黄。六品、七品饰银。八品、九品鍮石。”唐太宗时期曾二次下诏加以修定。唐高宗时期,由于服饰紊乱,百官士庶每每不依令式,因而又曾二次重新申明,尤其是上元元年(674)之令,规定更为详备。《册府元龟》卷六○《帝王部·立制度一》:“上元元年八月戊戌,诏:一品以下文官,并带手巾、 算袋、刀子、磨石。其武官,欲带手巾、算袋者亦听。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带。四品服深绯,金带。五品服浅绯,金带。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并银带。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并鍮石带。”上元元年令为有唐一代服色制度的整个格局奠定基础,后世皇帝只是适时加以调整。时至晚唐,由于服色混乱,唐文宗不得不在上元元年令式基础之上详细定制,以适应形势的需要,同时,将常服纹样制度进一步规范化。 “太和六年六月,敕三品以上,许服鹘衔瑞草,雁衔绶带,及对孔雀绫袍袄。四品五品,许服地黄交枝绫。六品以下常参官,许服小团窠绫,及无纹绫,隔织独织等充。除此 色外,应有奇文异制袍袄绫等,并禁断。” [2](卷三二) 章服制度是常服发展至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官员随身佩戴鱼(龟)袋的制度。《旧唐书·舆服志》:“自后(开元九年)恩制赐赏绯紫,例兼鱼袋,谓之章服。”随身佩鱼的目的,一是用它作为朝君应见的凭证;二是用来明贵贱、辨尊卑、严内外。常服佩鱼自隋代已初具形制,在唐代却经历了较大的变化:高祖武德元年(618)九月,改以往的银菟符为银鱼符。 唐代官员常服的文化美学审视 李怡1马 琳2 (1.北京科技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北京100083; 2.上海大学美术学院上海200444) 【内容摘要】唐代官员常服在继承前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等级规范,品级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紫、绯、绿、青的品色制度和章服 制度上。唐代官员常服是汉族传统服装与来自西域胡服的完美结合,是南北朝以来民族大融合、文明大交汇的直接反映,是其继承前制并结合自身要求内部调整的产物。常服在唐代的发展历程正是中国古代服饰文化美学观念的具体体现,即自然美服从于伦理美。【关键词】唐代官员常服文化美学 中图分类号: K2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106(2011)04-0137-03*本文为教育部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唐、明两代官员服饰文化比较研究”阶段成果,项目编号:09YJC760005。*作者简介:李怡(1976-),女,北京科技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史学博士,主要从事艺术史、艺术理论、中国古典文献研究;马琳(1972-),女, 上海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学博士,主要从事艺术管理、 艺术批评研究。2011年4月社科纵横 Apr ,2011总第26卷第4期SOIAL SCIENCES REVIEW VOL .26NO .4 137

中国政治制度史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中国政治制度史平时作业1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0分,每题1分) 1、A 2、C 3、B 4、C 5、C 6、D 7、C 8、A 9、D 10、C 二、多项选择题(10分,每题2分) 1、BCDE 2、DE 3、BCD 4、BCD 5、BCDE 三、辨析题(35分,每题5分。先回答对或错,再从正确内容的角度简单说明理由) 1、答:错。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者为组织和维护政权而实施的统治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包括一个国家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 2、答:对。在国家与法的起源上,是法律先于国家,由“习惯”而来,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国家反倒是为了维护法律而产生的。 3、答:对。禹大会诸侯于塗山,在更广阔的地域内树立起了无与匹敌的权威,得到了当时几乎全部诸侯的认同,塗山之会无异于夏朝的“开国大典”。所以,一般认为,塗山之会是禹在更大地域内确立和宣示王权的标志,也是夏王朝正式建立的标志。 4、答:错。周代的政治制度是神权、宗法权和王权紧密结合的政治制度。“分封制”和“宗法制”是其主体。 5、答:对。商代的神权政治,鬼神至上,民众至下,其最终结果不恤民众、惟天惟命,导致灭亡。周公以“礼”为尚,倡导的是“敬天保民”,其中固然仍有鬼神的地位,但已有所下降。 6、答:错。地主封建的政治制度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是按宗法分封而获得土地的贵族组织的以氏族为单位的集体生产,而主要是由国家授予土地的农民的小农经济,以及从国家取得土地而从事农业的地主经济。 7、答:错。大约在春秋中后期,在一些大国,已出现了小农经济的个体家庭,国家已经对其进行直接的管理,将他们纳入类似战国时期的户籍管理制度之下。 四、简答题(30分,每题10分) 1、答:(1)夏王朝是以夏为核心的“万国”联合体,氏族仍然是构成社会的基本组织。夏朝在氏族公社和部落联盟传统习俗和规范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神权、宗法权和王权相结合为特征的政治制度,并建立起了一套行政体制。 (2)商朝的政治制度基本沿袭夏朝。商汤的行政总的原则是“以宽治民”和“有功于民”。殷商继承了夏代的分封制度,王权得到了提升。 2、答:“敬天保民”,是周朝施政的基本原则。要做到“保民”,对统治者来说,就必须“明德”或曰“敬德”,施行德治。对此,周公和召公都多次提倡。择要而言,大致包含“无逸”、“慎罚”和先教后刑三个方面的内容。“无逸”就是要求统治者不要贪图享受安逸,加强道德修养,约束自己的行为。“慎法”,就是慎用刑法。先教而后刑,就是首先切实对民众进行教育、引导,以“民彝”即社会伦常为其基本内容。 3、答:第一,地主封建的政治制度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是按宗法分封而获得土地的贵族组织的以氏族为单位的集体生产,而主要是由国家授予土地的农民的小农经济,以及从国家取得土地而从事农业的地主经济。 第二,封建政治制度针对的主要对象已经不是庶人或完全没有人身权利的奴隶,而是享有一定权利和自由并拥有生产资料的农民。 第三,组织、构成国家机关并实施政治制度的基本成员,已不是由天子分封、赏赐等而可以限定的贵族,而是可以通过合法经营乃至非法手段求得政治和经济更大发展的新贵。

2020届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中学高三下学期第三次 (线上)考试文综历史试题(解析版)

石城中学2020届高三下学期第三次(线上)考试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范围:高考范围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300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35 题,每题4 分,共140 分。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4.(错题再现)《礼记·王制》规定:大诸侯国设三卿,都由天子任命,次一等的诸侯国也设三卿,其中二卿由天子任命,一卿由国君任命,小诸侯国设有两卿,都由国君任命。据此可知,西周分封制 A.蕴含着中央集权的因素B.保证了周天子的专制统治 C.宗法血缘色彩极其淡薄D.有效限制了地方诸侯权力 25.董仲舒不太强调“爱由亲始”,而更着重推崇“远之而大",主张“摆脱宗法思想的局限,跳出家族的小圈子,面向天下,实行爱及四夷的王道政治”。董仲舒的这些思想 A.促成了古代民本思想的产生B.摆脱了传统“家国一体”观念束缚 C.意在削弱宗法伦理思想的影响D.适应了汉朝“大一统”的政治需求 26.唐代确立了严格的官吏致仕(退休)制度,官吏致仕的法定年龄为七十岁,或“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五品以上的官致仕,直接奏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则由尚书省奏皇帝批准。这一制度 A.有利于官员结构的调整B.打击了士族的垄断地位 C.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D.强化了君主集权的制度 27.(错题再现)明万历年间,苏州“城中机户数千”,雇工“数千人”。乾隆时,苏州东半城更是“专其业者不啻万家”,“有力者雇人织挽,贫者皆自织”。这反映当时江南地区A.自然经济开始解体B.民营丝织业得以较大发展 C.雇佣劳动趋于普及D.政府鼓励民间丝织业发展

28.清康熙时解除海禁,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设立四处海关,管理对外贸易,海关设置后即制定税则,不分进出口,往来贸易统一征税;1842年《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人“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均宜公议定则例”。这反映了 A.鸦片战争的实质是商业战争B.晚清政府海关管理的松驰 C.英国商人试图打开中国市场D.近代中国关税主权的演变 29.辛亥革命发展到高潮时,不少地区的商人支持革命与共和。当革命党人组织的国民党与以袁世凯支持的进步党进行斗争时,商人担心党争的白热化导致战事再起,重演辛亥年间的动荡局面。由此看出当时的商人 A.饱含着救亡图存的动机B.对政治变革态度相对保守 C.求稳与求变的复杂心态D.迫切希望得到政府的保护 30.李大钊将十月革命理解为“庶民的胜利”,并呼呼中国的青年“应该到农村去,拿出当年俄罗斯青年在俄罗斯农村宣传运动的精神,来做些开发农村的事”。李大钊意在说明A.中国革命需要民众的支持B.农业落后急需青年去发展 C.应该效仿苏俄的革命道路D.青年代表中国革命的未来 31.1961年4月,中国与加拿大签订了第一个小麦贸易协议;从1961年6月至1963年12月底中国共从加拿大购买了600万吨(价值约合3.62亿美元)的小麦。这一举措的主要目的是 A.缓和与西方国家关系B.缓解严重的粮食危机 C.保障工业化建设速度D.实现贸易的迅速增长 32.学界普遍认为古希腊戏剧起源于对酒神狄俄尼索斯的祭祀,因为狄俄尼索斯是葡萄之神,所以早期戏剧主要是描写神的世界,公元前5世纪戏剧出现越来越多对人物性格的描写和对社会现实的批判。这一变化反映了 A.戏剧服务对象转向民众B.宗教信仰丧失主导地位

中国行政制度史

浅议中国古代致仕制度 塔里木大学农机14-1班马全义 【摘要】: 致仕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同时也留下了很大遗憾。文章回顾了致仕制度的沿革历史, 总结了它的主要内容, 并在此基础上评价了它的利弊得失。 【关键词】: 致仕制度历史演变利弊得失 致仕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分析研究历代致仕制度的沿革变迁和利弊得失, 对于改革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退休制度当是有益的。 一、致仕制度的沿革 中国古代致仕制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商周春秋时期。西周时, 官吏致仕已有了一定的年龄标准。春秋战国, 群雄蜂起, 为谋取霸业, 各诸侯国对告老致仕较为重视,《左传》、《国语》中有关诸侯国官员致仕的记载增多。先秦典籍虽有官员致仕的种种记载, 但该时期仍未形成完备的致仕制度。它的正式确立应在西汉末期。这一时期封建制度日见巩固,官僚机构日见庞大, 官员的新老交替成为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汉平帝元年下诏:“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 三分故禄, 所一与之, 终其身。”标志着古代致仕制度的正式确立。三国、魏晋南北朝时出于加强皇权、削弱相权的需要,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由三公九卿向三省六部过渡, 致仕制度无定制。隋唐以后, 三省六部确立, 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致仕制度也相应完善。明清时期, 中央集权高度发展, 官僚政治已相当成熟, 致仕制度也日臻完备。不仅致仕范围扩大, 而且待遇相对提高, 年龄也有所下调。进入近代, 随着封建制度的寿终正寝, 中国古代官吏致仕制度也走完了它的历程。 二、致仕的标准 ( 一) 以年龄为标准 有关官吏致仕条件的规定不一而足, 其中年龄限制最重要, 各朝一般规定为七十致仕。《礼记·曲礼》记载:“五十而爵, 六十不亲学, 七十致政。”官吏是国家的管理者, 人生七十古来稀,体力、精力、智力都难以胜任治国安邦的重任, 此时告退以安享晚年, 理所应当。虽然历代王朝致仕年龄多以七十为准, 但也有提前或推迟的例外。在以年龄为首要条件的前提下, 酌情变通也属自然。 ( 二) 以身体状况为标准

浅析宋朝的致仕制度

浅析宋朝的致仕制度 读《疁城集》有感 致仕又称“休致”,指官员退休。致仕制度是随着封建官僚任命制的出现而产生的,它形成于汉代,并在宋代得到完善。宋太祖和太宗两朝处于百废待兴时期,官员的使用常患不足,所以,除少数五代旧臣(如王溥、郭从义、武行德等人)先后致仕归隐外,尚未普遍推行致仕制。致仕在当时既是一种荣誉,兼有经济实惠。到后来,由于冗官冗费的出现,北宋统治者采取了许多奖励及时致仕和惩处年迈不肯致仕的官员的措施,以图达到加速官僚队伍的新陈代谢和克服冗官现象之目的。 宋代逐步建立了比较严密的官吏致仕制度。规定了官吏致仕的条件方式、致仕后的俸禄待遇、安置以及致仕的奖惩等问题。 1、年龄。这是官吏致仕的最基本条件。对于致仕官的年龄规定:宋代基本沿袭唐代官员七十而致仕的制度,如太宗时规定:“朝廷之制,七十致仕。”按时致仕者有相应奖励,恋位不退者不仅强令致仕,还要处以罚俸、降官等处罚。 2、身体状况。它是致仕的重要标准。如果确因昏老不能任事或自愿就闲,可以申请提前休致。宋朝也曾规定:“虽未及七十,但昏老不胜其任,亦奏请之。 而对于致仕后官员的俸禄待遇,宋朝在古代封建王朝中可谓数一数二。 宋代致仕官员经过朝廷正式批准后,便可领取原俸禄的一半以维护正常的生活。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于有功之臣,宋朝规定可从优给全俸归养。除此之外,朝廷还定期赐给一些官吏实物,作为官吏致仕待遇的补充。 官吏致仕后,都升转其本官阶一阶,称为“加转一官”。如果得到皇帝的特许,还可以升转几阶。 除此之外,宋朝官员致仕后还享有“恩泽”和“恩例”。据《宋史·职官十·致仕》规定:“凡文武朝官、内职引年辞疾者,多增秩从其请,或加恩于其子孙。”“恩泽”制度规定,四品以上文官和六品以上武官致仕时,还可以按照官品的高低荫补(授给)其三至一名近亲子弟中、低级官衔。五品到七品的文官和七品武官,致仕时也可荫补一名近亲。恩萌子孙的特殊政治待遇,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官位世袭。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在职官员奋力进取,以期休致时恩及后代,但此制长期推行,必然会造成大批冗官,促长社会不公平之风,从而加剧官员腐败和吏治败坏。此外,致仕后的官吏还可以向朝廷要求“恩例”。“恩例”为官员退休时可自己“陈乞”,即提出申请,说明自己还有什么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般情况下政府都是给予帮助解决的。 对中、高级官员“恩泽”、“恩例”优待政策的实行及所有官员退休后仍可喜逢大典时升官加禄,这样便导致了官员逾退,冗员冗费逾多,长此以往,使国家财政压力逾大,官员中真正有为政能力和水平者逾来逾少。而宋代社会后期所形成的长期积弱不振,这也是其原因之一。 此外宋朝的致仕制度又有什么影响呢? 由于宋朝致仕制度规定,对于在任时曾经犯罪的官吏,不给俸或不予恩荫,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官吏的腐败,也促进了官吏素质和道德水准的提升。 那些已经退休的官员,则利用以前积聚的财富和政府给予的丰厚退休待遇为保障。但这些钱财并没有用在发展生产上,而是大部分被他们挥霍浪费了,而且主要花费在了衣食住行上,兴建园林别墅和饮食上的奢侈就是很有力的证明。官员在两宋那个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士风萎靡不振,人浮于事。宋代社会弥漫着腐朽、糜烂的风气。

中国古代的致仕制度

中国古代的致仕制度 【内容提要】中国古代官吏的致仕养老称为致仕、致事或者致政,意思是交还官职,“还禄位于君”。西周时已有致仕养老的制度,“大夫七十致仕,老于乡里”。卿大夫致仕称“国老”,士致仕称“庶老”······ 【关键字】致仕条件年龄待遇作用 我国古代也有致仕制度,但仅限于官吏,它是我国古代官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称谓有“致仕”、“致事”、“致政”。《春秋公羊传》载“退而致仕”,书中注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意即交换权利于君王。 古代官吏的致仕制度发轫雨何时难以考察,但到周代,随着奴隶制官僚制度的完善,与之配套的各级官吏的致仕年龄和善后问题已纳入行政管理的范围,致仕制度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与唐朝时期,完善于宋、元、明、清时期。 致仕制度的内容 一、“致仕”一词的来源 “致仕”一词始见于唐宋文集,唐代散文家韩愈《复志赋序》中说到“致仕于居,作《复志赋》”,《宋史·韩贽传》中有“致仕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词句。何谓“致仕”?依古代而言,即是辞官于朝,退闲于家。二、“致仕”条件 首先,古代官吏致仕要达到一定的年龄条件。《礼记·曲礼》说:“大夫七十而致事。”《尚书大传》也说:“大夫七十而致事,老于乡里。”也就是说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 为何规定致仕年龄为七十?《白虎通义·致仕》作了解释:“臣七十悬车致仕者,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阳道极,耳目不聪明,跂踦之属,是以退老去避贤者,所以长廉耻远也。”一句话,人至七十,老而衰,不便在官场趋走办事了。后来的汉、唐、宋、元等朝代基本实行七十而致仕的规定,但是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 其次,有一些官吏未到致仕年龄,却可以提前致仕,这是因为个人的身体状况和任职效能。如唐朝规定“老病不堪厘务者,与致仕”,意即若身染疾病或受

中国古代的退休制度(精)

退休一词,始见于唐宋文籍。唐代散文家韩愈《复志赋序》:“退休于居,作《复志赋》。”《宋史·韩贽传》:“退休十五年,谢绝人事,读书赋诗以自娱。”何谓退休?依古代而言,即是辞官于朝,退闲于家,颐养晚年之意。需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古代的退休”仅限于官吏,常见的称谓有致仕、致事、致政等。退休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退休发轫于何时诚难稽考。但到周代,随着奴隶制官僚制度的完善,与之配套的各级官吏的退休年龄和善后问题已纳入行政管理的范围。 关于退休年龄。《礼记·曲礼》说:“大夫七十而致事。”又说:“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尚书大传》也说:“大夫七十而致事,老于乡里。”为何规定退休年龄为七十?《白虎通·致仕》作了解释:“臣七十悬车致仕者,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阳道极,耳目不聪明,跂踦之属,是以退老去避贤者,所以长廉远耻也。一句话,人至七十,老而衰,不便在官场趋走办事了。 关于官吏退休后的待遇。首先称谓有别,据《礼记》记载:卿大夫致仕曰“国老”,一般官吏致仕曰“庶老”。其次是待遇不同。周公致政成王后,成王使居洛邑,享受最高的礼遇。《周礼·王制》说:“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 周代退休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削除了官吏终身制,保持了统治政权的生气。官吏退休后,国家为保证其特权,令其按级领取俸禄,使退职者老有所养,老有所安,又使在职者无后顾之忧。它有利于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笔者认为,周代已开始奠定以后数千年退休制度的基础。 周以后的封建王朝基本沿袭了周代的退休制度,不过在形式上各有差异。 汉兴,官员欲致仕,须申请,说明缘由。致仕有两种:一为老,二为病。告老告病,皆卑称“乞骸骨”。但有以下几种情况,值得注意:第一,有愤而致仕者。如吕太后,“阳迁(王)陵为帝太傅,实夺之相权,陵怒,谢病免,杜门竟不朝请。”第二,有退而复用者。如汉文帝即位后,周勃谢请归相印,上许之。陈平死后,又令出山。第三,劝留。如延平元年(前106年),张禹“数上疾乞身”,帝遣人问疾送药,强留。第四,致仕年龄无定制。如灵帝即位时,胡广年已八十,仍代为太傅,老死任上。以上几点,均以利于皇权为前提,反映了汉官致仕自愿但不自由的趋向。 到了唐朝,随着阶级基础的扩大,退休制度作为官僚制度的一部分,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其特点是: (1)致仕年龄较灵活。“诸职事官七十听致仕。……年虽少形容衰老者,亦听致仕。”若精旺力盛,胜任职守,亦可缓退。“年七十以上,应致仕,若齿力未衰,亦听厘务。” (2)致仕手续简便,只要造册上报即可。“五品以上上表,六品以下由省奏闻。” (3)对致仕官员举行欢送仪式,敲锣打鼓,送归老家,很有人情味。“开元五年十月敕,致仕应请物令所由送至宅。” (4)致仕官享受优厚待遇。首先在政治上,三品以上官致仕后,仍恩准在朝廷行走,参与国事决策。其次在经济上,五品官以上致仕者给半俸,功臣元勋受皇帝特恩,可给全薪退休。六品以下,则赐口分田养老。另外,高官致仕,允留一子领薪侍养。“致仕官子弟无京官者,其在外者,听一人停官侍养。”总之,唐王朝在退休制度上,其政策规定较汉要完备得多。

唐代兵制的演变与中古社会变迁_张国刚

唐代兵制的演变与中古社会变迁 张国刚 唐五代兵制的变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从征兵制走向雇佣职业兵制,其军队编制与兵士待遇亦 随之变化。唐代前期兵役制度重视兵士的身份和家庭经济条件;后期则重视应募者的武艺技术。 中古社会历史的这种变革,体现了国家通过权力直接控制臣民的制度在转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 唐宋社会变迁的历史大趋势。 关键词 唐代 兵役制度 唐宋变革 作者张国刚,1956年生,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北京 100084)。 5新唐书6卷505兵志6是/二十四史0中的开创之作。这不仅说明/兵0的问题在所志的唐代和作者所处的宋代具有特别的重要性,也体现出欧阳修不凡的史识。但遗憾的是,欧阳修所修5兵志6,不重视/制0,而是着眼于/治0。所谓/若乃将卒、营阵、车旗、器械、征防、守卫,凡兵之事不可悉记。记其废置、得失、终始、治乱、兴灭之迹,以为后世戒0。说明他写作5兵志6乃是从垂戒资治的考虑出发,其具体制度内容却大多省略。 近代以来,中国学者研究唐代兵制主要关注于资料层面,而且受到5兵志6的影响很大。从晚清及民国初年连续对折冲府数目的考订,到唐长孺20世纪50年代出版的5唐代兵志笺证6,1都偏重于资料考证、整理与疏释。陈寅恪、岑仲勉、谷霁光等的研究为5兵志6所局限, 多集中于府兵制度。 o日本学者对唐代兵制的研究从一开始就走了另外一条思路,即努力探讨府兵制之外的新兵制。首先这要追溯到滨口重国在1930年发表的5从府兵制到新兵制6的大作,?具体描述了府兵制破坏后一些新兵制的出现过程。滨口的研究筚路蓝缕,难免有些粗糙;但他 的研究指明一个方向,即把探究唐代从府兵制破坏后所发生的兵制变化作为研究重点。 ?后来的日本学者如玉井是博、日野开三郎、菊池英夫等人都只是在局部纠正、完善、补充滨口的观点, 或者进一步深入讨论滨口的论文所提出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对敦煌吐鲁番文书# 178#1 o ? ? ?唐长孺:5唐书兵志笺证6,科学出版社,1955年。陈寅恪:5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6第6章5兵制6,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岑仲勉:5府兵制度研究6,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谷霁光:5府兵制度考释6,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滨口重国:5从府兵制到新兵制6,载日本5史学杂志6第41卷第11、12期,收入5秦汉隋唐史研究6(上),东京大学出版会,1966年。日本学者关于府兵制的研究,除菊池英夫外,还有气贺泽保规的5府兵制N 研究6,同朋舍,1999年。关于该书的评介见张国刚书评,刊5唐研究6第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81)488页。玉井是博:5唐代防丁考6,收入5支那社会经济史研究6,岩波书店,1942年。日野开三郎:5唐府兵制

1.3 专题、中外关联与主题热点第一篇(考试版)

2020年全国卷高考历史冲刺专题整合、中外关联与主题热点百分卷 第一篇古代史部分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12题,48分)。 1.西周时期,周王分封诸侯的同时还进行“徙封”(指古代有爵位者,从原封地改封为其他地区)有学者认为,吴国原是受封于今山西境内的虞国,后在周康王时受命迁国到宜地(今江苏镇江),成为江南地区的吴国。由此可知,当时“徙封”() A.消除了诸侯国叛乱的政治隐患 B.维护了君主专制的统治 C.体现了周王对封国的主权地位 D.成为分封制的政治基础 2. 据上图变化可知,当时() A.南方经济实力有所增强 B.中央集权制度受到严重威胁 C.监察区已演变为行政区 D.改变了山川形便的区划原则 3.唐代中后期,节度观察使成为道一级地方行政长官,并拥有司法权。到五代时期,节度判官和观察判官并称为“两使判官”,代表节度观察使具体承担了对州县司法案件的审复工作,改变了唐初州县案件直接上报朝廷、由刑部进行审复的司法程序。这种变化() A.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B.扭转了武夫乱政的割据局势 C.适应国家法制化运作的需要 D.促进了司法审复程序的完善 4.严耕望先生研究发现,两汉地方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有三条规律:凡朝廷任命的长官都非所统辖地区的本地人;县令长不但不用本县人,本郡人也不用;州郡县长官自由任用的属吏都是本地人。从中可见,两汉地方官吏的选用首要考虑的因素是() A.防范地方割据保障政令畅通 B.促进社会流动提高办事效能C.打破地域观念按照才能选官 D.形成中央和地方相互制衡局面 5.热河以北,清初并无汉人,到乾隆四十九年,汉民增加到五十五万人,到道光五年,增加八十八万人,长城沿边已经形成蒙汉杂处的半农半牧区,甚至出现了“开垦地亩较多,牧场较少”的新格局。这一变化反映了清代() A.精耕细作农业传播到边疆 B.民族融合出现不断加强的趋势 C.经济重心呈现北移的趋势 D.传统的游牧经济开始出现衰败 6.下表为明清时期部分地方志的记载,据表可得出的结论是,明清时期() 记述出处 “无产小民投顾(雇)富家力田者谓之长工。先借米谷食 用,至力田时最忙一两月者,谓之短工” 弘治《吴江县志》 “农无田者,为人佣耕,曰长工;农月暂佣者,曰佣工; 田多人少者,请人助己而还之者,曰伴工” 乾隆《松江县志》 A.雇工法律地位得到提升 B.劳动力交易种类细化 C.亲邻之间盛行劳动互换 D.自耕农经济全面衰退 7.下列是创作于7世纪的“武则天泛龙舟”与“唐高宗猎豹”的线描图,位于今乌兹别克斯坦的撒马尔罕大使厅北墙壁上。据此推知() A.古代中国政府重视海外贸易发展 B.丝绸之路的开辟有利于文化交流 C.艺术创作受宗教政治因素的影响 D.唐朝君主积极开拓海陆丝绸之路 8.王夫之认为:“未有弓矢而无射道,未有车马而无御道,未有牢醴璧币、钟磬管弦而无礼乐之道。未有子而无父道,未有弟而无兄道……故无其器则无其道,诚然之言也。”这一观点() A.体现了经世致用的思想 B.肯定了人私欲的正当性 C.批判了君主专制的体制 D.启示了后人的思维方法 9.唐代的宫廷体育、美术与马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从狩猎、马球、舞马之术、武艺,到养生、下棋的体育运动,在皇帝的热衷下,全国上下掀起了热潮。结合上述材料,据《马球图》可以推知()

西汉到唐代的赋税制度及其主要变化

西汉到唐代的赋税制度及其主要变化 (1)西汉到唐代的赋税制度: ①汉承秦制,征收的赋税主要有两项,即按照土地征收的“租”和按人口征收的“赋”。汉初施行轻徭薄赋的政策,田租十五税一,后减为三十税一,直至东汉末基本未变。 ②汉魏之际,赋税制度发生了较大改变,由租、赋变为租、调,并沿袭了很长时间。北魏孝文帝实行均田制后,颁行了新的租调制。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 ③隋及唐前期继续沿用北魏的均田制,在均田制下实行的赋役制度称为租庸调制。租庸调制以丁为单位征纳,其中庸是指不应役者,可按照每日缴纳三尺绢以代替,也称“输庸代役”。租庸调制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的,均田制规定每个成丁的农民都受田一百亩,因此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租庸调税制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税收制度的集成,并有一定的创新,内容比较系统和完整。因此,在我国封建税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④到了唐朝后期,赋税制度改为两税法,两税法是指地方官府将过去的税收项目合并为一总额,按照户税、地税两种征收办法分摊到每户百姓头上,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因此叫两税法。两税法变租庸调以人丁为征收赋税标准的原则为以财产、主要是土地为征收标准的原则,是土地占有状况发生改变后的反映,是中国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两税法实行初

期,统一了紊乱的税制,扩大了赋税的承担面,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后来,弊端丛生,征敛趋于苛重。 (2)主要变化: ①税收项目逐渐简化; ②征收标准逐渐由人丁向土地、财产转变,扩大了赋税征收面; ③由于征收标准的改变,国家的一些经济政策也受到一定影响,如国家进一步松弛了人身依附关系,对土地兼并在一定程度上开始采取放任态度,更加重视土地的丈量,同时也多少改变了贫富负担不均的现象。

唐代税赋制度的变迁研究

唐代税赋制度的变迁研究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MG1002019 李乾佑西方经济 摘要:法唐朝税制先后有两种,一是租庸调制,一是两税,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是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而转变的,这两种税制都促进了唐经济的发展,而租庸调到两税法也有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可以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范式来解释。 关键词:租庸调制两税法均田制 引言 唐朝的税赋制度共先后共实行了两种,前期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调制,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不能再实施,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两税法正式颁布实施。对于从租庸调制到到两税法的变迁,可以用新制度经济学范式解释(王劲迄,2008),在对均田制、租庸调制和两税法分析时,都是用经济学特有的研究方法,先列出初始约束条件,然后在此基础上求得制度均衡解。将一些经济史的问题内生到新制度经济学体系中去研究,从而用全新的视角加以审视和诠释,揭示出均田制下的土地产权实质上是一种低效的残缺产权,随着人口、战争等外生变量的变化,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庸调出现了制度危机,此时必须引入新的两税法赋税制度,才能使制度结构重新恢复稳定均衡。还有一种观点是利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解释两税法替代租庸调制(朱红琼,2008),认为唐中叶以两税法替代租庸调制是,是一种“帕累托改进”,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权衡各自的收益成本后做出的选择。本文通过对租庸调制和两税法各自特点的分析,并结合唐朝当时的外部环境(其他制度、人口等)来说明问什么唐中前期实施租庸调制而在中后期实施两税法。 租庸调制 唐朝的租庸调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的,均田制从北魏开始实施,唐代均田制相对北魏时期有了一些变化,明确取消了奴婢、妇人及耕牛受田,土地买卖限制放宽,内容更为详备。综合武德七年(624)令、开元七年(719)令、开元二十五年令等记载,均田制 主要内容为:唐代均田制的主要内容是:其一,对百姓授田的规定。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受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老男、残疾受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受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果为户主,每人受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三十亩。杂户受田如百姓。工商业者、官户受田减百姓之半。道士、和尚给田三十亩,尼姑、女冠给田二十亩。此外,一般妇女、部曲、奴婢都不受田。其二,对贵族官僚受田的规定。有爵位的贵族从亲王到公侯伯子男,受永业田一百顷递降至五顷。职事官从一品到八、九品,受永业田六十顷递降至二顷。散官五品以上受永业田同职事官。勋官从上柱国到云骑、武骑尉,受永业田三十顷递降至六十亩。此外,各级官僚和官府,还分别领有多少不等的职分田和公廨田,职分田的地租作为官僚俸禄的补充,公廨田的地租作官署的费用。这两种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其三,对土地买卖的规定。贵族官僚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自由出卖。百姓迁移和无力丧葬的,准许出卖永业田。迁往人少地多的宽乡和卖充住宅、邸店的,并准许卖口分田。买地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应占的法定数额。 唐代均田制虽然是北魏以来均田制的继续,但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特别是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以及唐代国家占有土地的减少,和社会阶级状况的变化,产生了不少特点:第一,土地占有的等级规定,更加层次分明,多种多样。以民户而论,年龄、职业、家庭、身份、健康状况和区域(宽乡、狭乡)之别,都成为占有不同数量上地的根据。同样,官吏受田,单就永业田一项,就有二十个等级。因而,唐朝实行的均田制,是一种以贵族为主体的封建土地等级所有制。虽然这种等级的土地所有制并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却是“明其经界,

论唐代官员致仕思想的成熟

2010年1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an.,2010第39卷第1期Journal of Shaanxi Nor mal University(Phil os 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 on)Vol.39No.1■周秦汉唐文化研究 论唐代官员致仕思想的成熟 张剑光, 邹国慰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200234;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编辑部,上海200234) 摘 要:唐代致仕制度日趋完善,官员致仕思想渐趋成熟。唐朝的大部分官员从国家利益和个人身体健康、伦理道德、礼法规范等方面,认为按规定致仕是十分合理的一种行为,因此到了70岁都会主动地递交申请致仕的报告。不少人一再上表,以表明自己的心迹。少数不肯致仕的官员,会受到舆论的严厉批评。大多数官员致仕后远离政事,回到老家静心养病,或者修池筑馆,游山玩水,生活在一种悠闲轻松的生活状态之中。这样的生活态度,是唐代官员对人生价值的选择。 关键词:唐代官员;致仕制度;退休;生活态度 中图分类号:K242;F241.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0)01-0049-07 收稿日期:2009-10-30 基金项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项目(J50405) 作者简介:张剑光,男,上海市人,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邹国慰,男,浙江省宁波市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编辑部编辑。 官员到了一定年龄或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任职,辞去职务,退居养老,这种制度在中国古代叫致仕。致仕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地保证官员队伍的正常更替,有利于政府机构增强活力,避免因循守旧,同时使年老官员能有一个舒适安宁的晚年生活,而帝王可以向全社会展示自己钦年敬德、尚老崇贤的意图,以此来教化百姓,使他们遵循伦理纲常。 自先秦以来,致仕制度已初显端倪。到汉代以后,这一制度初步完备,致仕的年龄和待遇等问题都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作为对官员的一种管理制度,唐代致仕制度愈益完善,大致建立了一套运行模式,如为了尽可能地缩小在职官员和致仕官员在政治、经济待遇上的差别等,政府想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办法。因此,历来学者对唐代致仕制度十分重视,对唐朝在致仕制度上的规范和建设,如致仕的条件、程序和形式、待遇,致仕和国家政治之关系等问题作了许多讨论,取得了不少成果。①不过,以往研究大多是从制度层面上探讨,而对致仕所涉及的对象即广大官员对致仕制度的认识和态度,没有进行深刻的揭示。实际上,致仕制度在推行的过程中,官员个人的态度十分重要,官员对功名利禄和人生价值的取向决定了致仕制度能否顺利实行,官员退休后的生活态度也决定着他们对致仕制度是否支持,致仕制度的实行离不开广大官员的具体配合。本文试就唐代官员对致仕制度的认识以及致仕后的生活态度进行研究,力求从一个侧面对唐代致仕制度有更为深刻的了解。 94 ①近年来,李翔《唐代致仕制度初探》(《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1期)、张羽琼《唐代官吏致仕与国家政治之关系》(《贵州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1期)、郑春生《论唐朝官员致仕的形式和致仕后活动》(《吉林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6期)、张剑光《试析唐代致仕官员的待遇》(《跬步集》,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2003年10月)、许正文《唐代官员的退休制度》(《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等论文,从不同角度对唐代致仕制度进行了探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