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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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考试刑法事考试试题

本卷共分为2大题6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20分,8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

A.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B.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C.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D.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

2.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B.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C.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

D.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

3.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月5日上午10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A.甲于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

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

C.甲在当月6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

D.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月8日提请检察院审批

4.现行宪法规定,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实行(D )

A. 保障、巩固和发展

B. 鼓励、指导和帮助、监督和管理

C. 监督、管理和指导

D. 鼓励、支持和引导、监督和管理

5. 变更,必须采用( )形式。

A.公证

B.诉讼

C.仲裁

D.重立遗嘱

6. 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

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7.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2

B.3

C.5

D.6

8. 下列关于罪犯的权利不具有完整的权利的是()。

A、通信权;

B、生命权;

C、健康权;

D、人格不受侮辱权

9. 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还款计划书,约定在2012年7月30日归还100万元,8月30日归还200万元,9月30日归还300万元。丙公司对三笔还款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

公司同意乙公司将三笔还款均顺延3个月,丙公司对此不知情。乙公司一直未还款,甲公司仅于2013年3月15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关于丙公司保证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300万元

B.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500万元

C.丙公司保证担保的主债权为600万元

D.因延长还款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0.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11.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开除处分。

A、调离

B、降职

C、撤职

D、降级

12. 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13.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14. 某食品制造公司(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从农民手中购入鲜奶一批40000斤,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为40000元。该食品公司将30000斤鲜奶用于本企业生产奶油蛋糕,销售奶油蛋糕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0元;将剩余10000斤鲜奶作为元旦礼品发给本厂职工。则该食品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A.5500元B.4500元C.3300元D.4600元

15. 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

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

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16. 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B.某市法院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置、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

C.某市政府出台《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行为

D.某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与检察院五位一体的跟踪帮教机制

17. 甲委托乙将一批香烟运往北京市,途中乙因疾病住院,乙将香烟托付给丙看管,并请他人告知甲,但无法与甲取得联系,乙就叫丙将香烟运往北京。等丙已上路后,甲才来电说不能将香烟托付给丙,后来因大雨,香烟在路上被损坏。乙对此(C )

A.应当承担责任,因为甲是将香烟托给他的

B.应与丙共同承担责任

C.不应承担责任,因为当时情况紧急,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依据法律是可以转委托的D.应与甲共同承担责任

18.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的生产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A.适用B.不适用C.参照D.间接适用

19.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

B.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

C.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D.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

20.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21. 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

22. 涉外公证文书使用()制作。

A.中文

B.英文

C.发往使用国文字

D.中文和英文

23. 某体育运动员在一次世界性赛事中夺得一枚金牌,国家体育总局(部级单位)奖励该运动员5万元奖金,同时几家赞助厂商也向其发奖金共10万元。该运动员的15万元奖金所得应()。

A.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B.全部免纳个人所得税

C.其中的5万元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征收个人所得税D.减纳个人所得税289.章某于2008年初购买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2008年10月16日取得该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5000元,该股息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1000 B.500 C.800 D.750

24.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25. 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

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

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26. 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

法制传统”的原则

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27. 住房部分产权,是指城镇居民对按( )购买的公房享有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并可以继承.

A.成本价B.市场C.标准价(优惠价) D.原始价

28.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因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的工作报酬。

A、100%

B、150%

C、200%

D、300%

29.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

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

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0.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于1997年1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于1997年12月30日以公安部部令发布。该办法属于哪一性质的规范?

A.行政法规

B.国务院的决定

C.规章

D.一般规范性文件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多个符合题意)

1.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机关可以成为本案的复议机关?

A.乙区公安分局

B.乙区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政府

2.中国A公司与甲国B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C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中国,但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中国A公司依仲裁条款向C仲裁委提起仲裁,但B公司主张仲裁条款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审查问题,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C仲裁委无权认定,只有中国法院有权审查

B.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如A公司请求C仲裁委作出决定,B公司请求中国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中国法院裁定

C.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中国法

D.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甲国法

3.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以同期银行定期存款4倍的高息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

B.甲虽然虚构事实吸纳巨额资金,但不构成诈骗罪

C.甲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对甲应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数罪并罚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关于合议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合议庭是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

B.合议庭成员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

C.合议庭成员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D.开庭审理时,合议庭成员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合议庭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延期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

5.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6.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许某是原告

B.葛某是被告

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7. 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8.如李某放弃请求恢复工作而要求其他补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可主张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B.李某可主张公司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要求即时辞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C.李某可同时获得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D.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数额多于即时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9.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

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

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

10.林某盗版销售著名作家黄某的小说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经一审和二审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案的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甲系林某辩护人妻子的弟弟,黄某的代理律师可申请其回避B.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而未回避,二审法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C.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系黄某的忠实读者,应当回避

D.丁系二审合议庭成员,如果林某对一审法院重新审判作出的裁判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丁应当自行回避

1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应当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关于上

述改革措施,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有助于检察权独立行使

B.有助于检察权统一行使

C.有助于检务公开

D.有助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

12.关于甲从公司提出公款20万元并将其中一部分行贿给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甲构成贪污罪,数额是20万元;行贿罪与贪污罪之间是牵连关系,不再单独定罪B.甲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贪污数额是5万元,行贿15万元

C.甲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贪污数额是20万元,行贿15万元

D.甲对乙说过要”去把公司钱款补上”,应当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是20万元,再与行贿罪并罚

13.品牌策略是企业的重要的竞争策略之一,它主要包括:__。

A.特色品牌和一般品牌

B.做广告和不做广告

C.群体品牌和个体品牌

D.使用品牌和不使用品牌

14.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

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15.关于本案的举证与审理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B.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C.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

D.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16.目前各国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纳税普遍采用常设机构原则。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的常设机构获得的工商营业利润实行征税

B.常设机构原则同样适用于有关居民的税收

C.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油井、采石场等属于常设机构

D.常设机构必须满足公司实体的要求

17.甲欲绑架女大学生乙卖往外地,乙强烈反抗,甲将乙打成重伤,并多次对乙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甲尚未将乙卖出便被公安人员抓获。关于甲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B.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C.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D.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但由于尚未出卖,对拐卖妇女罪应适用未遂犯的规定

18.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9.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对地表水污染的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

A油类B酸液C碱液D粉尘E剧毒废液

答案:选A、B、C、E

20.”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相反,法律应以社会为基础

B.法律的起源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

C.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认为,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

D.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属于法的规范作用

21.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

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持有、使用假币罪,交通肇事罪

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22.司法与行政都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形式,但司法具有一系列区别于行政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区别于行政的特点?

A.甲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未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作出裁判

B.乙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发现被告人另有罪行并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在检察院补充起诉后对所有罪行一并作出判决

C.丙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对其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D.丁法院审理一起行政案件,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在原告、被告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23.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A.赵女士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定了为期三年、到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4.甲公司从乙公司采购10袋菊花茶,约定:“在乙公司交付菊花茶后,甲公司应付货款10万元。”丙公司提供担保函:“若甲公司不依约付款,则由丙公司代为支付。”乙公司交付的菊花茶中有2袋经过硫磺熏蒸,无法饮用,价值2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付款未果,便要求丙公司付款10万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追偿8万元

B.如丙公司不知情并向乙公司付款10万元,则乙公司会构成不当得利

C.如甲公司付款债务诉讼时效已过,丙公司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D.如丙公司放弃对乙公司享有的先诉抗辩权,仍向乙公司付款8万元,则丙公司不得向甲公司追偿

25.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

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府备案

25. 关于本案的举证与审理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B.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C.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

D.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26. ①纳税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一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②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③纳税人以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后主动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④扣缴义务人逃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

27. 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甲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要求甲父交纳10万元保证金。甲父请求减少保证金的数额。公安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哪些情况?A.当地经济水平落后

B.甲和甲父靠种地为生且无其他收入,生活贫困

C.甲只偷他人一头牛,可能判处的刑罚不重

D.甲无前科,社会危险性小,妨碍诉讼可能性小

28. 关于蓟门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蓟门公司应向S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出申请

B.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撤销申请

C.法院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D.法院应以缺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29. 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有效

B.无效

C.可变更

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

30. 关于李强与赵刚之间欠款的诉讼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中级法院

D.应当专属甲市A区法院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三)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三)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A项中,盗窃罪的对象“公私财物”都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他人的财物”的解释,去除了“他人占有”的限制,扩大了盗窃的对象,属于扩张解释。 B项中,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并不是当然解释。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故B项说法错误。 C项对抢劫罪的认定进行了扩张解释,说法正确。 D项中,对“信用卡”的功能进行了扩张解释,故D项说法错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

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犯罪主体。 A项中,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体同样可以是女性。所以A项说法错误。 B项中,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为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机械进行抢夺,这种携带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只要携带这些凶器进行抢夺,就应定为抢劫罪,所以B项说法错误。 C项中,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都是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是非法拘禁的结果加重犯。而15岁的人对过失致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所以C项说法正确。 D项中,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放纵走私罪的犯罪主体,所以D项说法错误。 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正当防卫。 A项中,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意味着不法侵害不可能继续侵害或威胁法益,

2020 法考主观真题历年主观题汇总--刑法

2020 法考主观真题历年主观题汇总 刑法 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事实二)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事实三) 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事实四) 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5万元,其余1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10万元。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事实五) 问题: 1.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2.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3.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 4.就事实四,丁是否构成介绍贿赂罪?是否构成行贿罪(共犯)?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由分别是什么? 5.就事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罪,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你赞成哪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9) 附答案解析

17.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潜入乙家,搬走乙家1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走到门口,被乙5岁的女儿丙看到丙问甲为什么搬我家的彩电,乙谎称是其父亲让他来搬的。丙信以为真,让甲将彩电搬走。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B.甲在柜台假装购买金项链,让售货员乙拿出3条进行挑选,甲看后表示对3条金项链均不满意,让乙再拿2条。甲趁乙弯腰取金项链时,将柜台上的1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拿出2条金项链让甲看,甲看后表示不满意,将金项链归还给乙。乙看少了l条,便隔着柜台一把抓住甲的手不让其走,甲猛地甩开乙的手逃走。甲的行为属于抢夺 C.甲在柜台购买2条中华香烟,在售货员乙拿给甲2条中华香烟后,甲又让乙再拿1瓶五粮液酒。趁乙转身时,甲用事先准备好的2条假中华香烟与柜台上的中华香烟对调。等乙拿出五粮液酒后,甲将烟酒又看了看,以烟酒有假为由没有买。甲的行为属于盗窃 D.甲与乙进行私下外汇交易。乙给甲1万美元,甲在清点时趁乙不注意,抽出10张110元面值的美元,以10张10元面值的美元顶替。清点完成后,甲将总面额8……3万元的假人民币交给乙,被乙识破。乙要回1万美元,经清点仍是100张,拿回家后才发现美元被调换。甲的行为属于诈骗 答案及解析:C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与诈骗罪区别的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交付财物,本题ABCD四个选项中甲的行为都属于盗窃。选项A,乙的女儿只有5岁,是无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同意让甲搬走彩电的行为能力,因此甲的行为仍是盗窃。选项D甲“趁乙不注意”,应认定为秘密窃取,不是诈骗而是盗窃。故AD都不应选。盗窃罪与抢夺罪区别的关键在于,一个是“秘密窃取”,一个是“趁人不备、公开夺取”,选项B中,甲秘密窃取金项链在先,后被发现后挣脱逃走,不属于“趁人不备、公开夺取”,因此应定盗窃罪而不是抢夺罪。故B不应入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 18.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 B.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C.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D.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在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时,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A项错误。而B项中的武装叛乱、暴乱罪,也可能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因而“对其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的说法”,错误,另根据《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D项中律师面临义务冲突(辩护义务与维护他人隐私权义务),应当衡量利益轻重,不必然构成紧急避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司法考试刑诉法主观题真题

刑诉法主观题真题(2012-2017) 2012年(本题28 分) 专家观点: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而且往往导致证据虚假,发生冤错案件。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释或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了刑事诉讼法的应有功效。 案情: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犯罪现场破坏严重,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经査,李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其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2 年,刚刚刑满释放,案发时小区保安见李某出入小区。李某被东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逮捕羁押。审讯期间,在保安的指认下,李某不得不承认其在小区他处入室盗窃3000 元,后经査证属实。但李某拒不承认抢劫杀人行为。审讯人员将李某提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实施了捆绑、吊打、电击等行为,3 天3 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许水喝,并威胁不坦白交代抢劫杀人罪行、认罪态度不好法院会判死刑。最终,李某按审讯人员的意思交代了抢劫杀人的事实。在此期间,侦查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査,提取扣押了李某鞋子等物品,当场未出示搜查证。 案件经东湖市检察院审査起诉后,向东湖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应李某辩护人的申请,法庭启动了排除非法证据程序。 问题: 1. 本案哪些行为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哪些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 本案负有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机关有哪些? 3. 针对检察院的指控,东湖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 4. 结合本案,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障刑法实施的价值。 5. 结合本案,简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过程,阐明非法证据排除規则的诉讼价值。 答题要求: 1.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 2. 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 3. 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2012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D 【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AB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D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所以D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四)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四)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四)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答案:A 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是错误的。应选。《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上述法条可知,D项中丁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法益的实际侵害,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2.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C 解析: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

2015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解析(部分)

2015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解析(部分) 2015年9月20日,国家司法考试落下帷幕。考生普遍反映,今年的司考题目较往年难度有所增加,特别是刑法题目出得十分刁钻古怪,让人感叹命题人的想象力丰富。不少考生在网上直呼“神考题”、“奇葩”、“雷人”。9月24日晚20时,司法部网站公布了参考答案,9月24日至28日开通答案异议专区。从异议的情况来看,试卷二刑法部分的异议数量是最多的,如试卷二第4题收到异议790余条、第5题收到异议500余条、第13题和第52题分别收到异议1400余条。考生们都希望抓住异议这根“救命稻草”,为自己争取宝贵的分数。提出异议较多的题目,在理论上和实践中确实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参考答案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下面,我就异议较多的题目进行逐项分析: 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参考答案:B 考点:紧急避险 异议情况:本题的争议重要集中在A项和B项之间,也有许多考生选择C项,少数考生选择D项。 解析:甲既有避免工厂仓库中的商品免于烧毁的避险意图,又有报复乙的动机,但不能因为甲有报复的动机就否定其避险的意图,故A项可排除;有观点认为,紧急避险作为违法阻却事由,只有当行为人要求所保全的法益高于所侵害的法益,即避免的损失大于因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失时,才不具有违法性(违法性阻却事由说);也有观点认为,当紧急避险行为所保护的法益高于所侵害的法益时,是作为阻却违法事由的紧急避险,而当紧急避险行为所保护的法益等于所侵害的法益,是作为阻却责任事由的紧急避险(二分说)。题干中提到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所避免的损失与造成的损失价值相等,因此不属于《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的“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故C项可排除;从客观方面看,只有当甲抽水的行为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所挽救的损失,并且所造成损失超过所挽救损失的数额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罪标准时,才具有可罚性,从主观方面看,只有当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甲抽取的水量是以救火为必要,因此甲对鱼苗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既可能是出于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也可能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在过失的情况下,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故D项可排除;但参考答案B项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因为题干中提到“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首先,当报复的意图和避险的意图并存时,避险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值得商榷。根据我国刑法通说理论,避险行为应当具有避险的意图(其道理如同正当防卫必须具有防卫的目的,挑拨防卫、偶然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德、日刑法理论中,存在着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一)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一) 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2011年卷二单选第1题)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答案】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选项A理解正确。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对社会的治理是依照法律进行的,故法律必须明确,刑法是刑事领域对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的具体规定。因此,可以说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选项B理解正确。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制权规范约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保障人民利益。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说与心理强制说。三权分立说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

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因此,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选项C理解正确。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刑法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其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选项D理解错误。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对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处罚。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如果依照“网民的意见”判决,不但违反了罪刑法定的原则,也会降低法律的性。 2.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2011年卷二单选第2题)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答案】D 【考点】犯罪的概念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经典选择题 1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 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答案BCD 考点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详解 1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的设定首先必须轻重有序、适当。各个法条之间对犯罪量刑要统一平衡不能罪重的量刑比罪轻的轻也不能罪轻的量刑比罪重的重。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2刑罚与罪质相适应。不同的罪质标志着各该行为侵害、威胁法益不同。这种不同正是表明各种犯罪具有不同的危害程度、从而决定刑事责任大小的根本所在。罪刑相一致原则要求 3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在罪质相同的犯罪中犯罪情节不一致其社会危害性就不同量刑当然必须注意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刑罚的轻重还要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人身危

险性体现着行为人对社会的潜在危险程度现代刑罚追求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标把人身危险性作为决定刑罚轻重的标准之一符合刑罚目的的要求。罪刑相一致原则在行刑中体现为重视人身危险性的消长变化具体的制度运作就是合理的运用减刑、假释等规定。A选项中的“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评论难度中等对考生的刑法理论功底要求较高。 2.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她们二人平分 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答案ABCD 考点单位犯罪详解根据最高法1999年6月18日第14号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为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选项A和B中描述的案情符合这一规

法考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8法考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一)2018法考已进入到了紧张的复习阶段,真题练习必不可少,小编整理了刑法历年真题供各位考生练习,帮助大家解析命题思路,了解命题的陷阱与障碍。 一、单项选择题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案中甲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

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题干中给出的信息看,甲在侦查期间即起诉前支付了所欠工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可以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另外,注意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提示】解答本题主要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据此可知,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的罪犯应当是罪大与恶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本案中,甲犯有故意杀人罪,满足罪大的条件,但其存在自首情节,如果不存在恶极情况的话,则不能适用死刑。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刑法司考真题解析

2015年刑法司考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

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之不定项选择题

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之不定项选择题 从历年来司法考试的考试内容来看,刑法的知识都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之一,学习 重在平时的积累和练习,小编整理了2014年司法考试刑法之不定项选择题的真题、答案及解析,日积月累,帮助考生做好司法考试备考复习。 (一)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 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 请回答第86—88题。 86.关于事实一(假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抢劫致人死亡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杀害他人后立即劫取财物的情形 B.如认为抢劫致人死亡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则对事实一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如否认死者占有,则成立侵占罪),实行并罚 C.事实一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 D.事实一虽是为抢劫运钞车服务的,但依然成立独立的犯罪,应适用“抢劫致人死亡”的规定 【答案】ABCD 【考点】抢劫罪 【解析】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 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事实一中,为劫财而故意杀害物主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事实一中,郑某等人以杀人为手段,劫取面包车,其主观心态上对于司机的死亡是故意的,如果认为抢劫致人死亡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则郑某等人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抢劫罪,只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答案】D 【考点】因果关系 【解析】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直接、必然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有因果关系的,不一定有刑事责任,但有刑事责任的,肯定有因果关系。 关于A项。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甲的砸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当然,甲对乙的死亡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知道乙在楼下,明知自己的跳楼行为必然或者可能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2)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会发生砸到乙的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时,以致发生乙被砸死的结果,则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3)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对乙的出现完全无法预见,虽然最终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但乙无任何刑事责任,只是意外事件。但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形,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此外,低概率事件与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并无直接关系。在特殊体质的人死亡这种低概率的案例中,因果关系同样是存在的。因此,A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B项。在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与被害人资金被骗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出资人(即被害人)的动机,则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不产生任何影响(当然,出资人的动机可能会影响到对犯罪人的量刑。但是,请注意,因果关系解决的是定罪问题,而不是量刑问题)。当然,如果该选项改为:“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明知自己被骗仍主动将自己的款项交付给犯罪人”,则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就不再具有因果关系,此时,犯罪人只能成立集资诈骗罪未遂。因此,B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C项。在因果关系发展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介入因素(通常包括自然事件、第三人的行为、被害人自身行为三种情况),而且介入因素对最终结果的最用力大,则先行行为与最终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中断,否则,因果关系依然存在。本案中,乙包中贵重财物被拿走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但对该结果作用力大的是第三人丙的侵占行为(如果财物的价值达到1万元以上,丙的行为应认定为侵占罪),而非甲的肇事行为。据此,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C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D项。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在行为人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前提下,要求发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额30万元以上的结果。反之,虽然造成上述结果,但行为人对事故的发生只负次要责任或无任何责任的,则无须承担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参见图1)。但无论是否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肇事行为与伤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如前所述,因果关系只是解决刑事责

最新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司法考试刑法试题及答案: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1.甲某遭到乙某等三人的无端殴打,并被乙某用刮刀刺伤。甲某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某等人高呼:“抓小偷!”路人丙某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某。甲某一时难以挣脱,不得已刺伤丙某,得以脱身。事后查明,甲某被乙某刺成重伤,甲某给丙某造成轻伤害。甲某的行为:( ) A.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C.属于假想防卫,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D.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甲某在路上看到儿子正被二个人拦截、纠缠、推打,准备上前制止。这时一名便衣警察也为制止纠纷冲上前去,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直接架住甲某的儿子,且动作粗暴。 甲某误以为是对方的同伙,上前用扳手砸向便衣警察的头部,致其死亡。甲某的行为: ( ) 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C.属于假想防卫,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D.属于假想防卫,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3.甲某的邻居乙某患有精神病,某日乘家人看管不严之机,溜出家门。持菜刀追砍甲某年仅7岁的儿子,甲某情急之中,顺手拿起一根铁棍,追过去将乙某打倒在地,致乙某重伤。甲某的行为应当属于:(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避险过当 4.甲入户强奸乙女,乙的妹妹丙被呼救声惊醒,丙赶到乙的房间,举棒将甲打昏,并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乙发现甲在动,捡起棒子朝甲头部猛击二下,然后乙丙二人逃离该屋,将门反锁。后甲死亡。乙的行为:(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G.故意杀人罪 D.假想防卫 5.甲与乙素有积怨,得知乙持铁棍向其父挑衅后,便前往乙家滋事。因乙不在家,甲返回途中从路过的丁家取了一把菜刀藏于身后。乙闻讯赶至并持铁棍打甲,甲即持菜刀与乙对打,砍伤乙左手腕关节(轻伤),甲也被随后赶至的乙之女儿丙砍伤。甲在住院治疗期间委托其姐向公安机关投案。在庭审中,甲辩解是在受到乙一家围攻殴打时才拔刀还击的,属于正当防卫。甲的行为:( ) A.成立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B.故意伤害罪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司考历年真题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司考历年真题解析 1.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 年·卷二·41 题) A. 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15 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出5 分钟后,即遇山洪爆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7 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偶然见赵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致赵死亡。赵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的死亡和丁的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 ) 【考点】介入因素三标准 【解析】A 项,第一,甲的破坏行为对女友的死亡作用很大,二者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山洪,很异常,切断甲的先前行为与女友死亡的因果关系。第三,山洪对女友死亡作用很大,甲的先前行为与女友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两个结论是没有因果关系,所以最终结论是二者没有因果关系。 B 项,第一,先前行为是乙重伤苏某的行为,对苏某死亡的作用大,二者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苏某自己迈了两步,该行为不异常,先前行为与苏某死亡有因果关系。第三,介入因素本身即苏某自己迈了两步,直接导致死亡,先前行为与苏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是,先前行为即乙重伤苏某的行为与苏某死亡有因果关系。 C 项,第一,先前行为是丙的追杀行为,对赵某死亡的作用大,二者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是第三人赫某开枪射击,很异常,先前行为与赵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第三,赫某开枪直接导致赵某死亡,先前行为与赵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是,先前行为即丙的追杀行为与赵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 项,第一,先前行为是丁持上膛的手枪与钟某厮打的行为,对钟某死亡的作用大,二者有因果关系。第二,介入因素即钟某自身触动扳机的行为,在厮打中出现该行为,不异常,先前行为与钟某死亡有因果关系。第三,钟某触动扳机直接导致死亡,先前行为与钟某死亡无因果关系。综合结论是,先前行为即丁的行为与钟某死亡有因果关系。 本题答案:ABCD。 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6 年·卷二·2 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案例分析题: (2011年) 二、(本题22分)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对事实一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因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者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从一重罪论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2.对事实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长时间勒住被害人的脖子,不仅表明其行为是杀人行为,而且表明行为人具有杀人故意。 3.对事实三主要存在两种处理意见:其一,如认为死者仍然占有其财物的,事实三成立盗窃罪;其二,如认为死者不可占有其财物的,事实三成立侵占罪。 4.事实四成立敲诈勒索罪(未遂)与诈骗罪(未遂)的竞合。因为陈某的行为同时符合二罪的犯罪构成,属于想象竞合。陈某对赵某实行威胁,意图索取财物未果,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陈某隐瞒李某死亡的事实,意图骗取财物未果,构成诈骗罪(未遂)。由于只有一个行为,故从一重罪论处。 5.事实五对故意杀人罪与敲诈勒索罪或诈骗罪成立自首。因为走投无路而投案的,属于自动投案,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6.事实六不构成立功。因为根据《刑法》规定,陈某提供的犯罪线索虽属实,但是其以前查办犯罪活动中掌握的,故不构成立功。 (2010年) 二、(本题22分) 案情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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