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参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招投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

议标的程序

1、招标委员会确定议标日程

2、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议标,参加议标人员为双方的技术,经济和法律专家。所涉及的问题如标书中的商务、技术、法律和其他方面问题。

3、议标的结论要用完善、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以便纳入合同文件中。双方应各由一名高级代表审阅议标形成的文件,并在文件的每一页上签字。

4、如果议标时间过长,超出了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会要求几位有希望的候选人延长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如果投标人拒绝,则其标书失效。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询价、议标的区别 参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招投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页脚内容1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 议标的程序 1、招标委员会确定议标日程 2、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议标,参加议标人员为双方的技术,经济和法律专家。所涉及的问题如标书中的商务、技术、法律和其他方面问题。 3、议标的结论要用完善、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以便纳入合同文件中。双方应各由一名高 页脚内容2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公开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投标,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以有平等的机会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对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两种招标方式主要有以下不同之处: 一、发布招标信息的方式不同 公开招标是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发布。二、潜在投标人的选择的范围不同 公开招标方式针对的是所有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潜在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的是招标人已经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招标人事先知道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三、公开性和透明性的程度不同 公开招标的目的是在极可能大的范围内寻找合乎要求的投标者,因此招标人从发布公告到签订合同都要严格遵循一套复杂和严密的程序,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以及时间要求,大大增加了公平性;邀请招标的“人情标”较多,对于邀请哪个潜在投标人竞争、邀请多少家投标人甚至可以由招标单位的领导指定或由招标经办人说了算。 四、竞争性的程度不同 公开招标的竞争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招标人只要向三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标书即可,故投标人的数量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不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 五、招标程序有所不同 公开招标的程序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该发布招标公告,而邀请招标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邀请招标条件招标人自主招标条件相关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邀请招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

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其货物采购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 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招标议标制度管理规定.doc

招标议标制度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业务招(议)标管理,规范招(议)标程序,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招(议)标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业务招(议)标的目的是通过投标方的公平竞争,降低物资运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业务招(议)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议)标的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1、公司成立运输业务招(议)标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委)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业务副总经理 成员:业务科科长、综合科科长、财务科科长 特邀成员:新疆公司相关人员 2、招标委职责 (1)制定《招(议)标管理规定》; (2)指导、协调与监督公司运输业务招(议)标工作; (3)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4)审批推荐的合格投标单位; (5)组织调研及发标,制定招(议)标程序,起草招(议)标纪律,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证件,确定投标单位;

(6)负责开标、评标、定标; (7)组织处理合同(协议)的订立、核查、履行、违约等问题; (8)其它有关招(议)标事务。 3、使用单位职责 (1)负责提出运输计划; (2)参与对投标方的考察; (3)参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招(议)标。 三、投标方的选择与审批 1、推荐投标方:由使用单位、本公司共同推荐原则上不少于三家的投标方。合格投标方必须经过招标委审批。 2、所有推荐投标方都应为合格运输商。尚未列入合格运输商的推荐投标方,应用《合格运输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符合条件的方可列为推荐投标方。 3、根据运输标的的重要性,按运输商的公司规模、注册资金、业绩等,选择实力接近的投标方。 四、邀标 1、制定招(议)标文件 由业务单位根据标的要求按照一定格式制定招(议)标文件。招(议)标文件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或邀请函; (2)投标须知; (3)招标项目说明; (4)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表; (5)评标标准;

竞争性谈判注意事项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但是采购实务中往往容易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相混淆。笔者根据近几年来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感受,略述竞争性谈判的几个要点与难点,谨以此拙见与政府采购界同仁商榷。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情形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下四种法定情形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一是压缩采购周期,满足紧急需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二是采购标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需要通过谈判予以明确。三是采购标的价格构成难以把握,不能预先计算价格总额,需要谈判竞价。四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法规对前三种适用情形表述简明易懂。应该引起特别关注的是第四种法定情形,当出现此种情形而采用竞争性谈判时,有两个重要环节应引起重视:其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终结招标采购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其二,在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怎么办?相关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当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参加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其仍然具有“竞争性”;但当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时,则不宜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否则,竞争性谈判则成了单一来源采购,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终结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再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谈判并非就是讨价还价竞争性谈判究竟谈什么?实务中多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往偏重成交价的洽谈,有的干脆把谈判过程简化成三轮报价或多轮报价。其实,价格谈判只是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之一。采购人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规格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构成、指标参数、交付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合理价位等因素,都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列入谈判范围的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让采购人与供应商就双方共同关注的诸多实质性条款达成共识。只

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

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一、公开招标(Open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可以用于邀请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区别

公开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区别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广泛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商、下同)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商定价格、条件和合同条款,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4)询价。询价是采购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Restricted Tendering)或选择性招标(Selective Tendering)、空间招标、限制性招标,邀请招标作为法定的采购方式之一,是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衍生形式,是指采购单位不发布采购信息,根据招标内容确定一批供应商,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并将招标公告直接送往这批供应商,而其他供应商无从知道招标信息的一种招标方式。因此,是一种不公开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具有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数量有限等特征,同时具有招标费用少、周期短、招标评标工作量小、满足采购人及时性等优点。因此,在实践中,不少地方经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一种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采购实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向单一的

国内外招投标的区别对比

国内外招投标的区别对比 一、招投标的发展 招投标制度已经发展了两百多年,最早出现在西方国家。首先起源于英国,继而在美国、新西兰、比利时等国家也相继通过了一系列的联邦法案、招标条例。这使得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得到广泛发展。随着招标形式的确定和程序的规范化,公开招标已经成为了工程承包的固定程序之一。 中国的建筑行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步引入招投标制度。1984年,由国家计委、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建筑工程招投标暂行规定》,催化了国内建设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热潮。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也相继制定了各种配套的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的招投标法制化的新格局。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由于这一制度具有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内在功能,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市场交易规模的日益扩大,招投标被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货物买卖、财产出租、中介服务等经济活动中,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订立合同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和一般程序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发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是引入竞争机制订立合同的一种法律形式。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纳入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确立,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服务公司等建设市场主题的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和安全,充分发挥了市场的竞争机制,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缩短了建设周期,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 招投标的一般程序包括:资格预审、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

招标和议标

1. 什么是招标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 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 邀 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 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 场交易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 招标有哪些方式 ? 招标投标方式是采购的基本方式, 决定着招标投标的竞争程度,

也是 防止不正当交易的重要手段。 总体来看, 目前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 织的有关采购法律、 规则都规定了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二种招标投标 方式。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 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3. 什么是公开招标 ? 是指由招标人依照本法规定, 通过公开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使所有 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有平等的机会参加投标竞争,

招标人从中 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 ( 1 ) 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 其针对的对象是所有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参加 投标的投标人在数量上并没有限制,具有广泛的竞争性;( 2 )公开 招标应当采用公告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 从而保证招 标的公开性。这种公告方式, 可以大大提高招标活动的透明度, 对招 标过程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起到较强的抑制作用。 4. 什么是邀请招标

? 是指由招标人预先确定一定数量的符合招标项目基本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 1 )招标人邀 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是确定的, 但这些确定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也有一定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第 17 条的规定,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 3 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 发出投标邀请书;( 2 )邀请招标的招标人要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 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 只有接受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才可以参加投标竞争,其他法人或组织无权参加投标。值得指出的是,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不能算是招标的方式,只是一种采购的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即需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报名。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即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是接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的法人或者组织。 无论是公开还是邀请的方式,投标人都必须有三家以上才可以开标,否则废标,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有些必须招标的项目,因为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项目有特殊要求,或者招标两次都废标的项目,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区别: 简单的说邀请是针对性的,公开是全范围的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即由招标单位选邀请招标流程择一定数目的企业,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招标竞争。 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的优点 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投标商,竞争性更强,择优率更高,同时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贿标行为,因此,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2、公开招标的缺点 公开招标由于投标人众多,一般耗时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另外还有些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由于有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等,最好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的区别: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招标有四种典型的形式

招标有四种典型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 一、公开招标(Open 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

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可以用于邀请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 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 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文件中至少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标准等事项。谈判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

各种招标的区别

各种招标的区别 参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招投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 议标的程序 1、招标委员会确定议标日程 2、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议标,参加议标人员为双方的技术,经济和法律专家。所涉及的问题如标书中的商务、技术、法律和其他方面问题。 3、议标的结论要用完善、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以便纳

议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区别

议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区别 1.什么是招标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 组织。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有哪些方式? 招标投标方式是采购的基本方式,决定着招标投标的竞争程度,也是防止不正当交易的重要手段。总体来看,目前世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有关采购法律、规则都规定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是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3.什么是公开招标? 是指由招标人依照本法规定,通过公开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有平等的机会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1)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其针对的对象是所有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参加

投标的投标人在数量上并没有限制,具有广泛的竞争性;(2)公开招标应当采用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从而保证招标的公开性。这种公告方式,可以大大提高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对招标过程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起到较强的抑制作用。 4.什么是邀请招标? 是指由招标人预先确定一定数量的符合招标项目基本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的招标方式。其特点是:(1)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是确定的,但这些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数量上也有一定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7条的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2)邀请招标的招标人要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一定数量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只有接受投标邀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可以参加投标竞争,其他法人或组织无权参加投标。值得指出的是,我国不少领域把所谓的议标当做招标方式的一种,产生了不少问题。通过考察分析,所谓的议标实际上就是一对一的谈判采购,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较易产生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交易行为,难以保障采购的质量,与招标所要遵守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原则背道而驰,大量犯罪行为也因此而产生。根据这些特点,招标投标法未承认所谓的议标是一种招标方式。

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 1范围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服务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2引用文件 采购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招标:指大型项目、原材料、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一次性采购,需要发出招标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和认证。 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招标方案审批后,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发 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集团网站发布。 邀请招标: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议标:在工期或是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企管中心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开标: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定标:指根据评标结果产生中标人。 4职责 4.1招标议标办工作组 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 小组的会务实施招标工作、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或会议纪要、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过程的记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4.2审计审核部门 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审查。 4.3行政中心的法务部门职能 审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4.4申请部门及协办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财务等相关部门 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规定要求 5.1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标合同协议书书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标合同协议书书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标合同书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医疗机构名称)为甲方,_________(投标企业名称)为乙方,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结果,依据 _________市_________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议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签订此项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包装、厂家及中标价:见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 二、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三、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品种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采购范围:甲方必须在自己定标产品中给相应的投标企业提交采购订单。 采购方式:甲方必须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采购。 交货期:乙方通过_________招采平台接到甲方采购订单后,在自己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交付药品。 交货地点:_________。

交货方式:现场验收、网上记录。 五、付款方式 药品到货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_________天内按合同总价付款给乙方。六、质量保证 乙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标成交药品目录)规定药品的规格、剂型、包装、生产厂家、中标价向甲方提供中标药品。因药品的质量发生问题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协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七、药品验收 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但有关质量、规格、批号、产地、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应随药品交甲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款总值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逾期验收,或逾期支付货物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竞争性谈判几个要点与难点是什么

竞争性谈判几个要点与难点是什么?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时经常采用的一种采购方式。但是采购实务中往往容易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相混淆。笔者根据近几年来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感受,略述竞争性谈判的几个要点与难点,谨以此拙见与政府采购界同仁商榷。 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适用情形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下四种法定情形适用于竞争性谈判:一是压缩采购周期,满足紧急需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二是采购标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需要通过谈判予以明确。三是采购标的价格构成难以把握,不能预先计算价格总额,需要谈判竞价。四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法规对前三种适用情形表述简明易懂。应该引起特别关注的是第四种法定情形,当出现此种情形而采用竞争性谈判时,有两个重要环节应引起重视:其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终结招标采购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其二,在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怎么办?相关法规并无明确规定。当有两家合格供应商参加时,应该可以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因其仍然具有“竞争性”;但当只有一家合格供应商时,则不宜继续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否则,竞争性谈判则成了单一来源采购,即使确实需要改为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应终结竞争性谈判程序,向监管部门申请获准后再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活动。谈判并非就是讨价还价竞争性谈判究竟谈什么?实务中多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往偏重成交价的洽谈,有的干脆把谈判过程简化成三轮报价或多轮报价。其实,价格谈判只是竞争性谈判的内容之一。采购人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规格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构成、指标参数、交付期限、售后服务以及合理价位等因素,都是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列入谈判范围的实质性内容。竞争性谈判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让采购人与供应商就双方共同关注的诸多实质性条款达成共识。只有通过对诸多实质性事项进行详尽的竞争性谈判,才能把“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以及“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等诸多疑难问题迎刃 而解,才能帮助采购人优选成交供应商并最终实现采购目标。 在竞争性谈判中,谈判小组千万不要受法律条款中“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干扰,否则,就可能因适用法律条款不当而影响竞争性谈判的效果。谈判坚持同一标准一是接

各种招标形式的应用与区别

各种招标形式的应用与区 别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 询价、议标的区别 一、定义: 参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招投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邀请投标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人与供应商直接谈判确定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一次性询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 二、使用条件: ●公开招标:适用一切采购项目,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邀请招标:在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满足以下条件经过核准或备案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 (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3)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4)涉及-、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竞争性谈判:满足下述四个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满足下述三个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 ●询价:采购表标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 (2016年3 月4 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招议标采购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服务和原材料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设备、材料采购等活动。 第四条公司的招议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小组,全面负责招(议)标工作,具体设置及成员组成如下:(一)领导组 1、领导组构成及成员: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纪检书记 2、领导组的工作职责: (1)审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 2)审定采购工作方案;

3)审定采购工作的各项规定、公告或通知; (4)确定采购方式(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或工作机构; (5)审定中标单位或成交候选人; (6)研究解决招标工作、采购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二)招标组 1、招标组的构成及成员: 招标组组长:企管部负责人 招标组成员:业务部门、技术部、财务部、安环部、预算小组相关人员 2、招标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招标工作方案; (2)负责审核招标项目金额的来源及依据; (3)参加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调研、考察; (4)配合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工作机构完成招标或采购程序; (5)做好招标、采购资料的存档工作; (6)监督、检查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 (7)办理其他有关招标事务。 (三)监督组 1、监督局的构成及成员:监督组组长:纪检书记监督组成员:纪检、工会、党办相关人员 2、监督组的工作职责: 1)对邀请议标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审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名单) (3)对违反招(议)标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政府采购法中对邀请招标及竞争性谈判已做了明确的定义,并限定了两者的适用范围。两者相同点都是邀请有限的投标人来投标,只是依据18号令,邀请招标,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然后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投标人来投标,然后公开开标,报价只允许一次性报价。而竞争性谈判不需要发公告,且允许多次报价,关于技术参数等也可以谈。 一、定义上的区别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一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招标投标两种方式之一。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与之相对应的方式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二、流程上的区别 竞争性谈判 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 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邀请招标流程 一、发出投标邀请 招标人应在县招投标中心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将邀请投标单位名单送分中心和监管部门备案 二、发售招标文件 三、组织答疑会议招标人根据需要可以分批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要求澄清的函件,对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在上述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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