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

第5章 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
第5章 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

第5章银行业监管及反洗钱法律规定本章概要

本章重点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银行业的监管法律规定以及反洗钱法律知识等内容。监督管理是实现监管目标的一种措施。监管机构通过检查监督可以评价监管对象是否遵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审慎经营规则。检查监督权是一种行政权,既是监管者的权力也是其法定职责。我国现行银行业监管为多头监管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除了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的监管外,作为国有大型金融企业,还须接受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对于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还须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地方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则还要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管。通过对本章的学习,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掌握和了解一定的金融监管和反洗钱法律知识,为依法合规从业奠定基础。

5.1《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并于通过之日公布实施。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对《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修改,此次修改共计25处,修改后的条文增加至五十三条。

就监督管理部分而言,此次《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的重点是将原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划分出来,移交给新成立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不再直接审批、监管金融机构,而主要专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维护币值的稳定以及对金融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

5.1.1 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检查监督权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主要由银监会行使后,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金融宏观调控,但为了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仍保留部分监管职责。《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1.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2.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3.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4.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5.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6.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7.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8.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9.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5.1.2 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检查监督权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

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这是提高效率的一种制度性安排。

5.1.3 中国人民银行在特定情况下的检查监督权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

应当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拥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检查监督权,并不会导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双重检查和双重处罚。这是由于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的机构监管权并不排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功能监管权,并且两者的划分在现实操作中非常清晰。

5.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

为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于2003年3月19日设立了银监会。根据授权,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2003年4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

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该法共六章五十条,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对银行业监管机构调查权及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修改后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督管理谈话及强制信息披露的权力。这些监督管理措施与行业自律及公众监督共同构筑起银行业监管的完整体系。

5.2.1《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5.2.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监督管理措施的规定

1.关于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监管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

2.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的监管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

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对发生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

(1)接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对该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措施。

《商业银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接管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安全、合法性的一项预防性拯救措施。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能力。

(2)重组。重组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具体的重组方案(或重组计划),通过合并、兼并收购、购买与承接等方式,改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合理解决债务,以便使银行业金融机构摆脱其所面临的财务困难,并继续经营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重组的目的是对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对银行业体系冲击较小的市场退出方式。以此维护市场信心与秩序,保护存款人等债权人的利益。对于重组失败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终止重组,而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宣告破产。

(3)撤销。撤销是指监管部门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的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政强制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国务院发布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中也有相同的规定。

另外,《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4)依法宣告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该法第二条第二款还规定:“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破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行为。

3.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1)对与涉嫌违法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2006年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正案增加了第四十二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对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下列措施:询问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查阅、复制有关财务会计、财产权登记等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毁损或者伪造的文件、资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对依法采取的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该条所规定的“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两类: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关联紧密的民事主体,通常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主体;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市场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士等。

(2)审慎性监督管理谈话。《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监管谈话是监管人员为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和发展趋势而与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谈话,其作用是使监管人员与被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持持续不断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并预测发展趋势,以便继续跟踪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建立此制度有助于提高监管机构的权威,确保监督部门能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严肃认真的监管谈话,并及时全面地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现状。监管部门有权根据监管需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状况,随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谈话要求。进行监管谈话并不意味着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存在经营问题,即使不存在任何问题,监管机构也有权要求谈话了解状况。此外,监管机构有权决定与某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所有董事会成员谈话,可以选择其中一位或多位董事谈话,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单独谈话,也可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起谈话。在谈话中,被要求参加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准时到会并如实地对相关业务情况和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3)强制风险披露。《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应当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如实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市场约束与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并列为资本监管的新三大支柱,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据此加强信息披露要求。与政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行为不同,市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是通过投资者、存款人和相关利益者的行为发挥作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存款人和相关利益者能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了解其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以便他们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作出相应的反应,这些行为反过来会激励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

(4)查询涉嫌违法账户和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关涉嫌违法资金。《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5.3 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等。

5.3.1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规定的,对触犯《刑法》犯罪的自然人或单位适用的刑事制裁措施,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罚。行政机关在处理违法行为时,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应按照《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5.3.2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犯有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种法律制裁,是追究法律责任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3.3 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制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给予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决定。

5.3.4 相关的处罚措施

1.对从事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处罚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规定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的;(二)违反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的;(三)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报告突发事件的;(四)违反规定查询账户或者申请冻结资金的;(五)违反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措施或者处罚的;(六)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的;(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贪污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处罚措施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二)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三)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四)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对于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银行业监督管

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5.4 反洗钱法律制度

5.4.1 洗钱概述

1.洗钱的概念及洗钱过程

洗钱是指为了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存在,通过各种手段使犯罪收益表面合法化的行为。犯罪收益通常被称为“赃钱”、“黑钱”,对犯罪收益进行清洗并使之披上合法外衣的行为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洗钱”。

洗钱的过程通常被分为三个阶段,即处置阶段、培植阶段、融合阶段,每个阶段都各有其目的及形态,洗钱者交错运用不同的方法,以达到洗钱的目的。

处置阶段:指将犯罪收益投入到清洗系统的过程,是最容易被侦查到的阶段。

培植阶段:即通过复杂的多种、多层的金融交易,将犯罪收益与其来源分开,并进行最大限度的分散,以掩饰线索和隐藏身份。

融合阶段:被形象地描述为:“甩干”,即使非法变为合法,为犯罪得来的财富提供表面的合法掩盖。在犯罪收益披上了合法外衣后,犯罪收益人就能够自由地享用这些肮脏的犯罪收益,将清洗后的钱集中起来使用。

2.洗钱的常见方式

(1)借用金融机构。洗钱者借用金融机构洗钱的方法包括:匿名存储、利用银行贷款掩饰犯罪收益、控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2)藏身于保密天堂。被称为保密天堂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有严格的银行保密法。除了例外的情况,披露客户的账户构成刑事犯罪。二是有宽松的金融规则,建立金融机构几乎没有什么限制。三是有自由的公司法和严格的公司保密法。这些地方允许建立空壳公司、信箱公司等不具名公司,并且因为受到银行保密法和公司保密法的庇护,了解这些公司的真实面目极其困难。较为典型的国家和地区有瑞士、开曼、巴拿马、巴哈马,还有加勒比海和南太平洋的一些岛国。

(3)使用空壳公司。也称为被提名人公司,一般是指为匿名的公司所有权人提供的一种公司结构,这种公司是被提名董事和持票人所享有的所有权结合的产物。被提名人往往是为收取一定管理费而根据外国律师的指令登记成立公司的当地人。被提名人对公司的真实所有人一无所知。空壳公司的上述特点特别有利于掩饰犯罪收益和犯罪人的需要。空壳公司在一些保密天堂发展得很快。

(4)利用现金密集行业。由于银行现金交易报告制度的限制,大量现金存入银行容易引起怀疑,越来越多的洗钱者开始利用现金密集行业进行洗钱,他们以赌场、娱乐场所、酒

吧、金银首饰店做掩护,通过虚假的交易将犯罪收益宣布为经营的合法收入。

(5)伪造商业票据。洗钱者首先将犯罪收益存入甲国银行,并用其购买信用证,该信用证用于某项虚构的从乙国到甲国的商品进口交易,然后用伪造的提货单在乙国的银行兑现。有时犯罪者也利用一些真实的商业交易来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但在数量和价格上做文章。

(6)走私。洗钱者将现金通过种种方式偷运到其他的国家,由其他的洗钱者对偷运的现金进行处理。除了现金走私外,洗钱者还通过贵金属或艺术品的走私来清洗犯罪收益。

(7)利用犯罪所得直接购置不动产和动产。如直接购买别墅、飞机、金融债券等,然后再在转卖中套取货币现金存入银行,逐渐演变成合法的货币资金。

(8)通过证券和保险业洗钱。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等高新技术支持的条件下,巨额金融交易瞬间就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完成,一些洗钱者看中证券市场股价变化较大且交易难以被调查的特点,正在利用国际证券市场进行洗钱。还有一些洗钱者在保险市场购买高额保险,然后再以折扣方式低价赎回,中间的差价则是通过保险公司“净化”的钱。

5.4.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该法共七章三十七条,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1.《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

(1)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的反洗钱职责分工;

(2)明确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的范围及其具体的反洗钱义务;

(3)规定反洗钱调查措施的行使条件、主体、批准程序和期限;

(4)规定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

(5)明确违反《反洗钱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的法律责任和金融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职责

(1)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2)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3)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

(4)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5)接受单位和个人对洗钱活动的举报;

(6)向侦查机关报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

(7)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

(8)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洗钱合作;

(9)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3.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反洗钱职责

(1)参与制定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2)对所监督管理的金融机构提出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3)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审查新设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对于不符合《反洗钱法》规定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

(5)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4.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

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在反洗钱方面的义务主要有:(1)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

(2)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三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该金融机构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3)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4)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累计交易超过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

(5)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5.4.3《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为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从事洗钱活动,维护金融安全,根据《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2006年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二十五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该规定共二十七条,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在履行反洗钱职责过程中,应当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相互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反洗钱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实施跨境反洗钱监督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2)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3)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

(4)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5)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境外有关机构交换信息、资料;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5.4.4《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006年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第二十五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二十一条,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1.报告主体应报告的交易

(1)大额交易。具体包括: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二十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单位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二十万美元以上的转账;个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账户与单位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十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交易一方为个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2)可疑交易。《办法》具体列举了一些可疑交易标准,其中适用于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的有18项,适用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有13项,适用于保险公司的有17项。除列举的情形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任何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性质等有异常情形且经分析认为涉嫌洗钱的,或是有合理理由认为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都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2.免予报告的交易

如未发现交易可疑的,免予大额交易报告的九类交易为: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定期存款续存、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的互转: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

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5.4.5 违反反洗钱规定的法律责任

1.对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的责任追究

《反洗钱法》第三十条规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

(2)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3)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4)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2.对金融机构的责任追究

《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1)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2)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3)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另外,《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还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3)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5)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6)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7)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对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建议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3.违反《反洗钱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洗钱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银行业反洗钱培训考试题库

2019年银行业反洗钱培训考试 1、在客户身份信息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无需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B. 错 2、金融机构没有将某一具有疑点的交易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但金融机构有证据证明已经对该交易进行过分析、审核或判断,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就不得将此情形认定为违规。 B. 错 3、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主要体现反洗钱法律规章要求,不需要与具体业务相结合。 B. 错 4、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或维持业务关系的渠道不会对金融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便利性、可靠性和准确性产生影响。 B. 错 5、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金融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A. 对 6、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发现可疑行为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 A. 对 7、金融机构通过关联公司比通过中介机构更能便捷准确地取得客户尽职调查结果。 A. 对 8、在与客户建立金融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金融机构应当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A. 对 9、金融机构的境外分支机构对涉及恐怖活动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的,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金融机构总部,并由总部报告国家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同时抄报中国人民银行。 B. 错 10、为对私客户办理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一次性金融业务,需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若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 A. 对 11、如果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但金融机构没有合理理由怀疑该交易或客户涉及违法犯罪活动,则不能将这些交易作为可疑交易报告的内容。 A. 对 12、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 A. 对 13、银行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的指标中的行业因素包括贵金属、稀有矿石或珠宝行业;与武器有关的行业;房地产行业;现金业务等。 B. 错 14、金融机构协助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调查并排除洗钱嫌疑后,可提示当事人以免发生类似情况。 B. 错 15、金融机构在日常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但经高级管理层批准的客户除外。 B. 错 16、当金融机构发现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应当首先采取上调

2019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9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1、单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2、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比或者单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款,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3、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单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币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4、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单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5、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的另一账户,应该视是否达到大额交易的规定而定是否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6、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应该视是否达到大额交易的规定而决定是否报告。(√) 7、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应该视是否达到大额交易的规定而定

是否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8、符合大额交易的规定标准的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9、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远远超过大额交易的规定标准的,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0、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超过大额交易规定标准的黄金交易,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1、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款业务项下的交易,但超过大额标准,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2、对符合大额交易的规定标准的金融机构内部交易,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3、对符合大额交易的规定标准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4、对符合大额交易的规定标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帐冲正、利息支付,应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15、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16、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应作为可疑交易报告上报。(√)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为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响应中国保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反洗钱法>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的通知,防止洗钱行为给保险业带来的潜在风险,促进保险业正常发展,指定本方案: 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反洗钱专门部门 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一.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的工作。 二.根据实际工作,随时发现问题,提出控制解决方案做好反洗钱工作,不断提高对加强反洗钱认识,努力提高可疑交易线索发现能力,全面提高反洗钱工作的

有效性。 三.高度重视洗钱风险威胁,不断提高对加强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执行各项反洗钱法律法规,切实将反洗钱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查找和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和疏漏环节,认真细致地落实各项反洗钱工作措施。 四.切实加强反洗钱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统筹组织和领导职责,将反洗钱职责落实到有关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不断完善反洗钱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 五、认真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根据人民银行有关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的规定,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客户身份识别操作规程,履行勤勉尽职义务。应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并足以重现每项交易,以提供识别客户身份、了解交易情况、调查可疑交易活动 六、加强可疑交易的甄别分析工作,切实提高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要加强对可疑交易的信息采集和发现能力,做好各类可疑交易的分析研判。加强全员反洗钱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可疑交易的敏锐性和识别能力。 七、积极配合反洗钱调查工作,对上级金融监管部门的检查要积极配合,大力协助,并遵循严格的保密原则。 八、积极开展发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反洗钱内部培训,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使公司员工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正确理解和掌握保险业反洗钱工

银行业反洗钱岗位题库及答案[2020年最新]

【反洗钱基础知识参考试题】 一、填空题 1、客户身份识别禁止性规定指的是金融机构不得为_________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__________账户。 答案:身份不明的匿名或者假名 2、________________的发布实施,奠定了我国反洗钱工作中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实 施基础。 答案:《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3、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调查人员 不得___________,且须出示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否则,金融机构有权拒绝。答案:少于二人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反洗钱调查通知书 4、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 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____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_______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 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正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答案:5、1 5、网点柜员在办理须核对客户有效正件业务时,当联网核查客户的居民身份证时结果 为以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情形时,应要求客户出具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有效正件,进一步佐证,确属真实正件的,再继续办理业务。 答案:身份正件号码不存在、身份正件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反馈照片不相符 6、我国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机构是 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7、居民身份证识别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两种识别方法 答案:视读、机读 8、我行反洗钱系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始使用,该系统是客户管理系统的 子系统,立足于对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分析,实现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一)

2020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及答案(卷一) 一、判断(共 1 0 题, 20 分) 1 、有效的反洗钱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从制定、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整的运行机制。√ 2、金融机构从管理层到一般业务员工都应对反洗钱内部控制负有责任。√ 3、《反洗钱法》中专门规定了“反洗钱调查”一章,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有权向金融机构调查核实可 疑交易活动,从而使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权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4、反洗钱调查中的封存,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中,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或 者毁损的文件、资料采取的登记保存措施。√ 5、反洗钱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推动开展才能确保实效的合规工作,高管人员给予反洗钱 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是营造良好内控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 6、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信息安全备份制度,采取多介质备份与异地备份相结合的数据 备份方式,确保交易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 7、金融机构违反保密规定将反洗钱检查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8、反洗钱调查中的临时冻结,是指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过程中,当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 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时,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暂时禁止客户提取和转移该账户资金的强制措 施。√ 9、反洗钱内部控制可脱离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单独发挥作用。× 1 0、反洗钱内部控制的信息与交流包括获取充足的信息、有效的管理和交流以及开辟畅通 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完整地为最高层掌握。√ 二、单选(共 1 0 题, 40 分)

反洗钱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我公司应当依法采取预防、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照本制度,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责任及义务。 第二章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制度,获得完整的客户信息,对客户的身份证有效期、经营状况、资信状况等有真

实的了解,从而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和操作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对客户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要记录在案,严防洗钱活动。 第三条个人客户办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执行个人账户实名制,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留存其身份证复印件,特别审核其身份证件的有效期。 第四条法人客户办理业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代理企业开法人户的,营业部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扫描代理人的身份证件的正面,留存账户涉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的工作要求: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开户实名制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第二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营业部要按照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把各项反洗钱措施和办法落实到实处,努力构建一道反洗钱防御体系;

2018年银行业反洗钱考试必考题(最新整理)

模拟题 一、判断 1、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可以只提交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错) 2、客户身份识别也称“了解你的客户(对) 3、依据《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联合国安理会、公安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冻结资产的决定,依法对相关资产采取冻结措施。(错) 4、根据法人监管原则,在对非法人机构检查中发现涉及机构总部的突出问题、系统缺陷、突出违规事件的,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及时向法人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进行通报。(对) 5、反洗钱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推动开展才能确保实效的合规工作,高管人员给予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是营造良好内控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对) 6、反洗钱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并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对) 7、某客户将其1年期存款100万元到期后的本金及利息续存入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本人另一账户,金融机构未发现该交易可疑,可不报告。(对)8、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在对其成员进行的第四轮互评估工作中,同时关注一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体系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对) 9、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反洗钱调查工作在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只要满足了保存5年要求的,金融机构就可以不用将其保存了。(错) 10、现金业务容易使交易链条断裂,难于核实资金真实来源、去向、用途,因此与现金相关联的金融业务存在较高风险。(对) 二、单项选择 1、金融机构对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与他人共同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采取冻结措施,但该资产在采取冻结措施时无法分割或者确定份额的,金融机构应当(C )。A向其总部报告,并依据总部意见采取相应措施。B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反馈意见采取相应措施。C、一并采取冻结措施。D、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依据公安机关反馈意见采取相应措施。 2、(A)对本机构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实施的有效性负责。A金融机构的负责人B反洗钱合规部门负责人C反洗钱工作专员D反洗钱违规行为直接责任人

2017年反洗钱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一、判断题 1.2012年版的《四十项建议》所指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包括赌场、房地产代理商、贵金属和宝石交易商、律师、公正人、其他独立法律专业人士和会计师,以及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者。(对) 2.《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当受益人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时,如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应当确认其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错) 3.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错) 4.金融机构应将可疑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对) 5.投保政策性或强制性保险产品,如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这些产品具有财政补贴和强制性特点,平均保费金额较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退保、变更受益人等操作,虽洗钱风险极低,但仍应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错) 6.客户洗钱风险分类管理是指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风险因素或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法,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和采取不同措施的过程。(对) 7.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客

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对) 8.在我国,上游犯罪主体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对) 9.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报告。(错) 10.完善、有效的内控控制制度能够为金融机构提供绝对的保障。(错) 11.当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对) 12.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错) 13.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的走私是洗钱活动常见表现形式。(对) 14.中国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不同罪名,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经济体则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统一罪名。(错) 15.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要达到“双全”要求,即覆盖范围全面和覆盖人员全面。(错) 16.在保险期间内,可任意超额追加保费、资金可在风险保障账户和投资账户间自由调配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小;相反,不可任意追加保费和跨账户调配资金的产品,洗钱风险相对较大。(错) 17.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客户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可疑行为。(对) 18.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对洗钱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2018年9月反洗钱测试题答案

. document.onselectstart=null 一、单选题 1、《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到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是由哪个 机构制定的? (A)* A.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B. 中国人民银行 C.全国人大 D.司法机关 2. 当前我国反洗钱的被监管主体是: (C)* A. 金融机构 B. 特定非金融机构 C.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 D.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3. 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对营业部洗钱风险等级为高的客户或者账户,至少每(B)进行一次审核。 A.3 个月 B. 半年 C.9 个月 D.一年 4. 反洗钱调查的基本原则不包括:(C) A. 合法原则 B. 合理原则 C.公开原则 D.效率原则 5. 业务部门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后,应当对相关客户、账户及交易进行持续监测,仍 不能排除洗钱、恐怖融资或其他犯罪活动嫌疑,且经分析认为可疑特征没有发生显 著变化的,应当自上一次提交可疑交易报告之日起每(B)个月提交一次接续报告。

C. 6 个月 D. 12 个月 6. 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临时冻结的期限为:(B)* A.24 小时 B.48 小时 C.二个工作日 D.三个工作日 7.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2017 年第3 号) 是什么时间正式实施的?(C)* A.2016 年12 月28 日 B.2017 年1 月1 日 C.2017 年7 月1 日 D.2017 年12 月31 日 8. 各总部、分支机构应按照反洗钱要求妥善保存反洗钱工作档案,保存期限应不少 于:(C)。* A. 3 年 B. 4 年 C. 5 年 D. 20 年 9.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应与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同时进行,初次建立业务关系客户 的风险等级划分完成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与客户业务关系建立后个(B)工作日。* A.5 B.10 C.3 D.15 10. 金融机构应当将以下哪种情况报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B)* A. 可疑交易 B. 有合理理由认为交易或者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

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效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洗钱是指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办理保险业务,将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所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公司反洗钱工作主要指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总公司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总裁室其他成员 成员:财务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技术部、团险销售部、个险销售部、银行保险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内控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领导公司反洗钱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 (三)审定公司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四)研究、决定有关反洗钱的重大事项; (五)审议反洗钱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六)确保公司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 第五条各级公司成立相应的反洗钱组织机构,统一领导本级公司反洗钱工作。 第六条各级公司内控合规部门、法律合规岗、合规责任人是本级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其他相关部门是反洗钱工作的执行部门。 第七条销售部门的职责是: (一)收集相关客户信息,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二)根据可疑交易判断标准,填写《可疑交易报告单》(见附件),按照投保业务流程上报; (三)明确公司及代理机构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职责,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四)督导所辖领域执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相关规定。 第八条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二)在业务管理活动中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相关规定;

保险业反洗钱培训考试题库

保险业反洗钱培训考试题库 一、判断题 1、在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中,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住所地。(B)+1 A、对 B、错 2、中国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不同罪名,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经济体则对各种洗钱行为规定了统一罪名。(B)+2 A.对 B.错 3、2012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会讨论通过《打击洗钱、恐怖融资与扩散融资的国际标准:FATF建议》,首次将税务犯罪列为洗钱的上游犯罪。(A)+5 A、对 B、错 4、反洗钱的核心问题和基础工作是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建设。(B)+2 A、对 B、错 5、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共同履行反洗钱监管管理职责。(A)+2 A、对 B、错 6、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对洗钱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与中国人民银行外部监管索要达到的目标存在差异。(B)+2 A、对 B、错 7、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B) A、对 B、错 8、金融机构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每一次交易时金融机构都要对客户的身份进行重新识别。(B)+1 A、对 B、错 9、保险机构可以开展专门的洗钱风险评估,也可将洗钱风险评估纳入整体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框架。(A)+1 A、对 B、错 10、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

作中应当相互配合。(A)+2 A、对 B、错 11、对于低风险业务和客户,金融机构可以采取简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甚至免除实施客户身份识别措施(A)+2 A、对 B、错 12、客户身份识别、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是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各国反洗钱立法确认的洗钱预防措施的三项基本制度(A) A、对 B、错 13、金融机构应当不定期对反洗钱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回顾与评估(B)+5 A、对 B、错 14、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预防、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A)+2 A、对 B、错 15、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要达到“双全”要求,即覆盖范围全面和覆盖人员全面。(B)+2 A、对 B、错 16、2003年6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扩展、充实并强化了有关反洗钱措施,出台了2003年版《四十项建议》,将税务犯罪列为洗钱的上游犯罪。(B) A、对 B、错 17、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客户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新客户基本信息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可以行为。(A)+1 A、对 B、错 18、在我国,单位不可以构成洗钱犯罪主体。(B)+3 A、对 B、错 19、反洗钱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其相关犯罪(B)+2 A、对 B、错 20、金融机构应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并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在同等条件下,来自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客户的风险等级应高于来自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客户。(A) A、对 B、错 21、金融机构仅管理层对反洗钱内部控制负有责任。(B)+1 A、对 B、错 22、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各国反洗钱法律都有规定的防范洗钱活动的核心措施是大额交易报告制度。(B)

反洗钱试题(标准答案)

资格。(正确) 3.当前,我国银行只需对个人的结算账户履行反洗钱义务,而不必对个人储蓄账户履行反洗钱义务。(错误) 4.我行应向人行报告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信息。(正确) 5.储蓄实名制就是储蓄记名。(错误) 6.企业单位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和现金银行本票,银行不得为企业单位签发和解付现金银行汇票和现金银行本票。(正确)。 7.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履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可依法行使检查权(正确)。 8.反洗钱管理工作的主要宗旨是防止金融机构及其他容易被洗钱活动利用的行业或机构被洗钱犯罪犯罪分子利用,对已经发生的洗钱行为及时发现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正确)9.在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履行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发生了洗钱犯罪行为,有关工作人员一般要承担法律责任。(错误) 10.金融机构为个人客户开存款账户,办理结算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不进行核对,但得登记证件的姓名和号码。(错误) 三、选择题。(共40题,每题2分) 1.按照反洗钱的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保存(B )年。 A: 3年 B:5年 C:10年D::15年 2.下列属于可疑支付交易的是C A、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B、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 C、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D、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3.我国规定的单位之间人民币单笔转账需要进行大额支付交易报告的金额起点为 ( C )。 A:20万B:50万C:100万D:500万 4.洗钱的过程具有以下哪些特征(ABCD ) A:洗钱者考虑的是隐藏有关犯罪收益的真正所有权和来源。

反洗钱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反洗钱知识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C)起施行。 A、2006年11月1日; B、2006年12月1日; C、2007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B)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A、协同、掩护; B、掩饰、隐瞒; C、隐瞒、协助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A)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A、采取预防、监控; B、加强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C、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B)。 A、公开; B、保密; C、登记备案 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B)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A、开户银行; B、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6、金融机构( C )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A、可以;B、原则上可以;C、不得 7、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A)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A、金融服务; B、提取大额现金; C、结算服务 8、按照反洗钱的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之日起至少保存(B )年。A: 3年B:5年C:10年D:15年 9、( A )是金融机构反洗钱活动的基础工作。 A、了解客户; B、大额现金交易报告; C、可疑交易的分析; D、与司法机关全面合作。 10、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客户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 D )管理。 A:存款账户 B:储蓄账户 C: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D: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多项选择(每题3分,共30分) 1、以下属于洗钱犯罪上游犯罪的有( ABCD ) A.毒品犯罪B.恐怖活动犯罪C.贪污贿赂犯罪D.金融诱骗犯罪 2、《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 ABC )机构。 A.商业银行B.证券公司C.保险公司D.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3、下列哪些职责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的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BC ) A.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B.制定或者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 C.负责人民币和外币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D.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的义务包括(ABCD ) A: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机构,并配备人员 B:客户身份登记和审查客户身份,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激励 C:向有关部门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向公安机关报告涉嫌犯罪线索

2016年反洗钱考试题库及答案

1、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属于可疑交易情形的是(ABD )。 A、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B、与来自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 C、提前偿还贷款 D、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在反洗钱调查中,对可能被( ABCD )的文件、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A、转移 B、隐藏 C、篡改 D、毁损 3、我国法律规定的“洗钱罪”主要针对以下那些违法所得( ABC ) A、毒品犯罪 B、走私犯罪 C、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D、盗窃犯罪 4、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罚款( ABC ) A、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B、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纪录的 C、违反保密规定,泄漏有关信息的 D、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5、根据规定,以下哪些属于“如未发现交易可疑,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的大额交易( ABC D ) A、个人和机构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部分利息续存入该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一个定期账户里 B、个人和机构的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部分利息转为该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一个账户里的定期存款 C、个人和机构的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部分利息转为该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一个账户里的活期存款 D、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6、根据《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支付交易哪些属于可疑交易( ABD ) A、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B、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反洗钱--法律法规

二、法律法规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几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几次会议于何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什么时候开始施行?(B) A、2003年1月3日 B、2007年1月1日 C、2007年3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短期”、“长期”、“大量”、“频繁”用语的含义如何? “短期”系指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长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额单笔或者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 “频繁”系指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3次以上,或者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3天以上。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以上”,如3次以上中的“以上”如何规定?“以上”,包括本数。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的反洗钱义务主体是什么?(A、C)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 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 C、特定非金融机构 6、目前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D) A、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B、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C、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D、中国人民银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立法宗旨是什么?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制定本法 8、简述洗钱含义。 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

9、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所称反洗钱含义。 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10、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什么用途? 反洗钱行政调查。 11、司法机关依照反洗钱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什么用途?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12、现阶段我国什么部门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并按照规定向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析结果,履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13、海关发现个人出入境携带的现金、无记名有价证券超过规定金额的,应采取什么措施? 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如何履行反洗钱义务? 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15、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有疑问的应采取什么措施? 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16、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什么部门核实? 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17、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金融机构如何进行操作? 应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 18、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几年?(B) A、3年 B、5年 C、10年 19、金融机构破产和解散时,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如何处理?

2019年金融系统反洗钱知识考试题库(附答案)

2019年金融系统反洗钱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一、判断题 1.我国现行《刑法》定义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7种罪名。 答案或答题要点:ⅹ我国现行《刑法》定义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7类73种罪名。 2.美国《1970年银行保密法》改革了传统的银行保密制度,确定了金融机构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是现代法制史上第一宗反洗钱立法。 答案或答案要点:X美国《1970年银行保密法》建立的是现金交易报告制度。 3. 在发生洗钱案件时,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往往成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判断该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有关工作人员是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参考。 答案或答题要点:V 4.《反洗钱法》要求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或监事会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答案或答题要点:X《反洗钱法》要求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5.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要是对非法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清洗都构成洗钱犯罪。 答案或答题要点:X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当事人对从事7种上游犯罪活动所获得的黑钱进行清洗时,才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

的洗钱罪。 6.洗钱行为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或答题要点:X洗钱行为不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7.《反洗钱法》的调整范围是打击洗钱活动的具体措施。 答案或答题要点:X《反洗钱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对洗钱活动采取预防监控措施的行为。 8.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体系包括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答案或答题要点:V 9. 《反洗钱法》的适用范围是国内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 答案或答题要点:X《反洗钱法》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 10.《反洗钱法》中所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 答案或答题要点:X《反洗钱法》中所称金融机构,除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外,还包括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11.我国反洗钱监管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 答案或答题要点:X我国反洗钱监管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执法机构、海关以及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等。

反洗钱试题答案

反洗钱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于2006 年10月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07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 2、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3、典型洗钱交易过程通常需要经过放置、离析和归并(或者融合)三个阶段。对于反洗钱当局来说,在放置阶段堵住黑钱流入金融系统的入口是反洗钱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原则是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 5.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调查,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可疑报告交易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7. 根据现行规定,国务院主管反洗钱的行政部门是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反洗钱的组织协调工作。 8.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是(填写是还是不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9.国务院反洗钱主管行政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报告交易的接收和、分析,并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主管行政部门报告分析结果,履行国务院反洗钱主管行政部门的其他职责。 10.海关发现个人出入境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11.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新设金融机构或者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时,应当审查新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案;对于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申请,不予批准。 12、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按照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进行核对。 13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受益人不是客户本身的,金融机构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14.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等部门核对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15.客户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16.在金融机构破产和解散时,应该把客户身份资料和客户交易信息交给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 17.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金额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的累计交易达到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可疑交易的,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 18.反洗钱反洗钱主管行政部门或者省一级派出机构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合法证件和国务院反洗钱行政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的出具的调查通知书。 19.在进行可疑交易调查活动调查时,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最后应当有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员签字。

银行业反洗钱考试必考题(最新整理)

模拟题 一、判断 1 、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可以只提交大额 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错) 2 、客户身份识别也称“了解你的客户(对) 3 、依据《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特定非金 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联合国安理会、公安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恐怖 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冻结资产的决定,依法对相关资产采取冻 结措施。(错) 4 、根据法人监管原则,在对非法人机构检查中发现涉及机构总部的突出 问题、系统缺陷、突出违规事件的,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及时向法人 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进行通报。(对) 5 、反洗钱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推动开展才能确保实效的合规工作,高管 人员给予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是营造良好内控环境的关键因素之一。 (对) 6 、反洗钱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并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 盖章。(对) 7 、某客户将其 1 年期存款100 万元到期后的本金及利息续存入同一金融 机构开立的本人另一账户,金融机构未发现该交易可疑,可不报告。(对)8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在对其成员进行的第四轮互评估工作中, 同时关注一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体系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对) 9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涉及正在被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且 反洗钱调查工作在规定的最低保存期届满时仍未结束的,只要满足了保存 5 年要求的,金融机构就可以不用将其保存了。(错) 10 、现金业务容易使交易链条断裂,难于核实资金真实来源、去向、用途,因此与现金相关联的金融业务存在较高风险。(对) 二、单项选择 1 、金融机构对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与他人共同拥有或者控制的资 产采取冻结措施,但该资产在采取冻结措施时无法分割或者确定份额的,金 融机构应当(C )。A 向其总部报告,并依据总部意见采取相应措施。 B 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反馈意见采取相应措施。C、一并采取冻结措施。D、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依据公安机关反馈意见采取 相应措施。 2 、(A)对本机构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实施的有效性负责。 A 金融机构的负责人 B 反洗钱合规部门负责人 C 反洗钱工作专员 D 反洗钱违规行为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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