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1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有关制度与流程

3.2.2.1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有关制度与流程

3.2.2.1

有紧急情况下下达口头医嘱的相关制度与流程

资料目录

C

通川区人民医院医嘱制度、查对制度

通川区人民医院口头医嘱执行流程、有疑义医嘱出理流程B

通川区人民医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程序规范

通川区人民医院科室监管记录及评价

A

通川区人民医院医疗质量专项检查内容追踪反馈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执行流程

口头医嘱执行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 二、急危重症病人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述二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三、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四、护士执行口头医嘱后及时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记录口头医嘱执行情况,并由口头医嘱下达者和执行者签名。五、抢救结束6小时内应请医生及时在病历中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口头医嘱执行护士将口头医嘱执行情况及病人抢救情况补记在护理文件中。 六、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口头医嘱执行流程图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 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长期医嘱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 二、执行医嘱流程: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打印医嘱执行单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普通医嘱制度与规范,口头医嘱制度与流程

医嘱制度与规范 一、相关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时间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字。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瞩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定期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个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木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护士值班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相关规范 (一)长期医嘱是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者。在医生写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1、长期医嘱的项目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2、长期医嘱的内容有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种类、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手段(如理疗)等。 3、长期备用医嘱:常用于手术后病人或患晚期癌症有持续疼痛的病人,当病情需要时执行,但医生必须写明执行医嘱的间隔时间。执行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所规定的时间间隔。 4.长期医嘱书写要求 (1)长期医嘱一般在上午10:30前开出,特殊情况(新入院或危急患者)例外。 (2)医嘱及执行治疗时间的写法,以24小时计,如上午7时作7:00,中午12时写作12:00,午夜12时写作24:00,午夜12时5分,则写作第二天的日期

3.2.1-3 开具医嘱制度

四川奥斯迪康骨医院患者安全 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按规定开具完整的医嘱或处方。 【C】 1.有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2.医护人员对模糊不清、有疑问的医嘱,有明确的澄清后方可执行的流程。

开具医嘱相关制度与规范 一、医师查房后一般要在上午10点前开出常规医嘱,要求时间、床号、姓名等项目准确无误,内容清楚,层次分明,合乎规范,不得随意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到时、分。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虽已取得医师资格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所开的医嘱必须要有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由进修、实习医师记录的医嘱必须经上级医师认真核对、签名后方可生效。 三、医嘱书写顺序是长期医嘱在先,临时医嘱在后。长期医嘱的内容及顺序是:护理常规类别、护理级别、病情、体位、饮食,然后是各种药物的用法等。值班医师开出临时医嘱后,需口头向护士交代清楚,立即执行,避免遗漏。 四、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执行护士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五、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

对后,方可执行。 六、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七、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经治医师补开正式医嘱。 八、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严重差错,下班前要查对执行情况,防止遗漏。凡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九、医师除填写医嘱外,同时负责开出处方、化验、放射等各种申请单。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字后方可有效。特殊治疗和检查及患者出院。应提前一天下达医嘱。

医嘱制度 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及执行流程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执业资格的医师与注册的执业护士,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急诊入院患者应在检查患者后立即开出,手术后医嘱必须由手术医师或授权的医师开写,于手术结束患者回病房后开出。 3、医师书写医嘱必须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楚。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写明时间至时、分并签名。 4、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字迹不清、内容可疑或有药物配伍禁忌的医嘱,必须查清或要求医师重开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 5、在紧急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非紧急抢救情况时不得下达、执行口头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6、特殊药物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抗菌药物等医嘱,开写医师必须要与其资质、分级管理规范相符合。 7、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8、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9、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10、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1、通过信息系统(HIS)开写、录入的医嘱,开写医师必须与其授权的资质相符合,不得冒名开写。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由主班护士处理。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医嘱的内容是否合理、是否有药物配伍禁忌。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签字确认医嘱,填写医嘱执行单;用药医嘱汇总后提交中心药房调配,手术医嘱下达后应及时将手术通知单传送至手术室。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按照查对制度认真查对,至少采用两种以上方式核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危急值”口头通知制度和程序 1、危急值是指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的某些重要检查结果的危象界限值。 2、当出现上述危急值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相应临床科室护士站(病区主班护士或三班值班护士)或开单医师。,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上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3、检查科室和临床科室应分别设“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实时记录信息以备核查。每次电话报告时双方应如实记录电话报告时间、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检查结果、报告者和报告接受人姓名。 4、病区主班护士或三班值班护士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并要求其签字。 5、如临床医师对危急值结果存有异议,应主动联系相应检查部门进行重新检查。 6、检查科室应主动关心出现危急值患者的诊治情况,临床科室应在施治后及时进行复查。 7、原始样本应保留以备复核。(医务科护理部)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医嘱制度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和 《紧张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大凡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晰。转抄和整理必须确凿,不得涂改。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晰。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在紧张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大凡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 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晰,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大凡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张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确凿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张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严重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普通医嘱制度与规范,口头医嘱制度与流程

普通医嘱制度与规范,口头医嘱制度与流程医嘱制度与规范 一、相关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时间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字。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瞩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定期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个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木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护士值班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师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相关规范 (一)长期医嘱是指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者。在医生写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1、长期医嘱的项目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页码、起始日期和时间、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2、长期医嘱的内容有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病危与否、饮食种类、体位、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用法)、各种治疗手段(如理疗)等。

3、长期备用医嘱:常用于手术后病人或患晚期癌症有持续疼痛的病人,当病情需要时执行,但医生必须写明执行医嘱的间隔时间。执行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所规定的时间间隔。 4(长期医嘱书写要求 (1)长期医嘱一般在上午10:30前开出,特殊情况(新入院或危急患者)例外。 (2)医嘱及执行治疗时间的写法,以24小时计,如上午7时作7:00,中午12时写作12:00,午夜12时写作24:00,午夜12时5分,则写作第二天的日期0:05。 (3)书写医嘱用中文或拉丁文缩写词,每日3次写为“tid或3,d,每4小时一次写为q4h或4小时一次。 (4)转入、手术、产后医嘱为重开医嘱,应在医嘱单原有医嘱的最后一项下划一红线表示以上医嘱作废。如果长期医嘱停止一页超过2/3应重整医嘱,如系重整医嘱,则在最后一项医嘱下面划一红线,将须继续执行的长期医嘱按原来日期依先后顺序抄于红线下面。整理后医嘱应由第二人核对。 (二)临时医嘱是指有效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医嘱。只能执行一次。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 1(医师应当标注医嘱执行时间或写即刻。指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严格在指定时间执行。执行即刻医嘱一般要在医嘱开出时间的10分钟内执行。护士执行后要在医嘱之后写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过期未执行者则失效。需要时,护士执行后在该医嘱后面写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如在12小时内未用,则在该医嘱后用红笔写“未用”字样标明。 3(药物的敏感试验结果应以红色“(+)”表示阳性,以蓝色“(-)”表示阴性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

医嘱查对制度和执行、核对制度及流程

医嘱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1次。 医嘱制度 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午 10:00 之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有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室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医嘱核对处理制度及流程 1、医生下达医嘱后,办公班护士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等。 2、按医嘱处理原则:先临时、后长期(先打印或抄写后)执行的原则处理医嘱。 3、将医嘱治疗部分如: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打印执行卡给责任班护士,责任班护士必须与办公班护士共同查对医嘱无误后备药,请责办班护士再次核对后方可执行。 4、将护理部分如:吸氧或停止、灌肠、使用或停止心电监护等,写到护理执行本上,责任护士与办公班护士共同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打印医技执行单交给责任护士,由责任护士准备相应的标本容器,向病人告知留取标本及各项检查的注意事项。

护理-医嘱执行制度

护理-医嘱执行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嘱执行制度 一、医嘱必须由在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和处方权的本医院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在电脑上开具或书写在医嘱本。 二、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 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三、处理医嘱者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双人核对后由管床责任 护士执行;管床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四、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 五、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 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1.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医生 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 称、剂量、浓度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3.保留用过的空安瓿、药袋、药瓶,经双人核对记录后方可 弃去。 4.抢救结束后由医生及时补录医嘱,补录医嘱时间在抢救结 束后6小时内,执行护士及时核对并确认医嘱。

六、每天由科室当值组长与责任护士双人核对所有医嘱,保证 医嘱正确执行,核对医嘱后双人在《医嘱查对登记表》上签名。 七、科室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保存时间3个月。 附: (一)电子医嘱确认指引 1.当医生变更医嘱时,应及时通知当班护士处理医嘱。医嘱确认生成后,正常执行周期的长期医嘱的字体颜色为蓝色、当天停止的长期医嘱为红色,临时医嘱变为红色。 2.长期医嘱同一药物改剂量、执行频率时,应根据医嘱实际执行的情况调整开始执行时间。 3.临时医嘱按实际时间执行确认。

紧急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的管理规定

紧急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的管理规定 在临床工作中,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仅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方可执行口头医嘱,为规范口头医嘱执行管理,确保医嘱执行过程中的医疗安全,同时确保病人抢救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规定。 一、口头医嘱范围标准: 1、医生因为正在做无菌操作,不能书写医嘱,而病人又急需处理时; 2、危重病的抢救时,来不及书写医嘱时; 二、口头医嘱方式 1、现场口头医嘱方式; 三、相关措施: 1、医院应制定出严格的口头医嘱的管理范围与标准,原则上使口头医嘱应用到最少并能执行的最好,并应列为医院管理中(绿色通道)的规章制度。 2、医生是做好口头医嘱的关键:能下达医嘱时的书写原则必须遵守。医生在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地说出药品(包括商品名)、姓名、年龄、床号、剂量等。注意避免使用片、瓶等容量来表示所使用药物的剂量。特别需要说明在剂量上,如g 、mg,并重复两遍。 3、医生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或医嘱本上并签字;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完成已执行的口头医嘱补记和转抄医嘱工作。 四、护士当好医嘱的直接执行者:应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清楚地复述医嘱并确保得到医师的确认; 3、现场中应有两个人听到同样的口头医嘱; 4、现场能直接记录下来作为口头医嘱的凭证为好; 5、及时核对认可的口头医嘱; 6、执行护士书写口头医嘱时应当字迹清楚、药名、剂量准确; 7、执行口头医嘱的注射医嘱时不要把液体瓶、安瓿遗弃,以作为核对口头医嘱时使用; 8、认真执行口头医嘱制度,确保及时在所有口头医嘱上签字; 9、建立双方查对制度,确保口头医嘱的正确实施,保证病人的安全。

医嘱执行制度.应知应会之欧阳家百创编

医嘱执行制度 欧阳家百(2021.03.07) 一、基本要求 1.医嘱由医师下达,护士执行医嘱应遵循及时、准确、认真、完整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医嘱必须经过执业医师签名后才有效。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危重病人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执行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瓿以便再次确认。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 3.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须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做好交接,交接清楚。 二、长期医嘱的执行要求 1.长期医嘱严格按医嘱执行流程执行。 2.长期备用医嘱(PRN);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 三、临时医嘱的执行要求 1.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士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执行。即刻医嘱(ST)应在医嘱开出后立即执行。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必须在执行时间标记栏内注明执行的准确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备用医嘱(SOS):12小时内有效,护士执行后,必须填写执行时间并签全名,若未执行则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此项医嘱栏内标注“未用”,并签名。 医嘱执行流程 一、非当日开具的长期医嘱 1、主班护士打印当日长期医嘱执行单与配置中心配送的药液进行双人核对。 2、两名护士共同查对无误后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双签名。 二、临时医嘱或当日长期医嘱 1、医生HIS系统开具医嘱,主班护士检查、核对、无误后确认医嘱。

2、打印出带条码的瓶贴或治疗卡与医嘱相对应的医嘱变更单。 3、两名护士共同对医嘱或变更单与瓶贴核对无误后在变更单上双签名。 三、严格按医嘱要求准确执行。 四、医嘱执行后管床护士严密观察用药后的效果与不良反应. 五、病情如有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并采取对应措施。 六、书写护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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