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控制程序

ROHS控制程序
ROHS控制程序

****有限公司ROHS要求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设计与制造的产品符合ROHS指令,对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等过程进行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设计、制造符合ROHS指令的各类冰箱产品。

3 名词解释

3.1 ROHS指令: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指令是欧盟的技术法规,成员国通过国内程序,将指令内容转换成国内的立法,成为本国法律。指令中所指的有害物质主要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六种。2006年7月1日后﹐含有以上六种有害物质的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将被禁止(符合豁免条款的除外)。

3.2

3.3

3.4豁免项目:

1. 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0.35%(3500PPM);

2. 铝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0.4%(4000PPM);

3. 铜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4%(40000PPM);

4. 聚合体中的十溴二苯醚。

5. 电触点中的镉。

6. 高温融化型焊料中的铅(例如含量超过85%的铅重量的锡—铅焊料)

注:对于禁用有害物质的种类及豁免项目,欧盟一直在进行相关的研究,所以今后在受控物质中可能会增加新的禁用化学物质,实际操作以最新豁免项目为准。

4 职责

4.1 品质部

4.1.1 公司授权品质部为实施ROHS指令的主管部门。

4.1.2 建立文件化的ROHS控制程序,纳入公司质保体系,并对其实施和保持情况进行审核与监督;

4.1.3 负责收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规及客户特殊要求,解读、评估、传递相关信息;组织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实施及推广;

4.1.4 组织对供方产品ROHS符合性体系、控制标准及控制能力的评估和再评估;确认供方产品的ROHS符合性报告的有效性;

4.1.5 审核和督查相应作业过程中ROHS符合性的控制程序和要求,防止禁用物质在制造过程中的混入;

4.1.6 对各检验单元测试结果是否符合ROHS限量要求的评估;

4.1.7 对产品是否符合ROHS要求的总体整合评估。

4.2贸易部

4.2.1 负责与客户进行有ROHS要求产品的确认及协调,并在订单中详细注明;

4.2.2 对有ROHS要求或有其它特殊环保要求的产品订单组织合同评审;

4.2.3 收集客户环保要求、抱怨并及时传递相关部门;

4.2.4协助产品ROHS指标异常时的分析与处理。

4.3 技术部

4.3.1 改变传统设计观念,引入生态设计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产品的环境竞争力;

4.3.2 产品设计中,应寻找有害物质的替代材料,禁止使用有害物质,确保产品的ROHS 符合性。

4.3.3 协助相关部门对ROHS指令符合性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4.4 采购部

4.4.1 负责组织建立符合ROHS指令要求的绿色供应链;

4.4.2 向符合RoHS指令的合格供方进行采购,配合品质部对供方的审核、评估及零件验证。

4.4.3与供方确定业务往来时,向供方阐明其应尽的环保社会责任及签署相应的经济责任书;

4.4.4 督促供方进行产品ROHS管理,按规定提供产品的ROHS符合性有效报告;

4.4.5 协助产品ROHS指标异常时的分析与处理;

4.5生产车间

4.5.1生产过程各阶段贯彻执行ROHS符合性的作业标准;

4.5.2有ROHS要求的制品实施严格的跟单生产,具备完整的追溯性;

4.5.3协助产品ROHS指标异常时的分析与处理;

4.6 质检科

4.6.1 建立文件化的ROHS检验程序和接受准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6.2 对产品拆分过程的符合性评估;

4.6.3 对分析方法的符合性评估;

4.6.4 对各检测系统测试结果准确性评估;

4.6.5依据制定的检验程序和接受准则对材料及产品实施筛选测试、记录并保存检测记录和样品;

4.6.6 对经筛选测试有怀疑的材料或产品,实施委托第二、三方进行确证测试;

4.6.7 通过测试和控制,确保各阶段制品符合ROHS指令。

4.7仓库

4.7.1 划定库存区符合ROHS指令的材料和产品存放区域,并有长期有效的明显标识,确保储位、物料标示与实物相符;

4.7.2 物料、产品(零件)的收、发应根据产品生产单号严格控制,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台帐并予保存;

5 工作程序

5.1 教育培训

5.1.1 全公司员工须了解ROHS指令和控制要求,接受相关的教育和培训。

5.1.2 涉及ROHS的管理和操作人员须接受所在工作岗位培训,明确本工作岗位的作业要求和产品防护重点,防止污染。

5.1.3 教育培训按《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执行。

5.2合同评审

5.2.1贸易部与客户洽淡或签署合同时,必须明确客户对产品有否ROHS要求,并在合同中清楚注明。应组织技术、品质、采购等部门进行ROHS符合性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

5.2.2 合同评审时,各部门应对我司满足材料、零部件及制程等的ROHS符合性能力进行系统、客观、公正的评审。

5.3产品设计控制

5.3.1 技术部应改变传统设计观念,引入生态设计理念和方法,积极推行“3R”设计原则,提高产品的环境竞争力;注:“3R”原则:即从资源利用输入端抓减量化(Rdence)、在过程中抓再使用(Reuse)、在输出端抓再循环(Recycle)。

5.3.2 在产品具体设计中,对产品的生命周期(LCA)进行分析研究,贯彻循环经济的设计原则。

5.3.3 对产品的组装/拆分精心设计,自觉运用可拆卸性的先进设计,提高产品的可靠性;

5.3.4 积极选用有害物质的替代材料,禁止选用有害物质。

5.3.5 在产品设计图纸中一概不注明“ROHS”技术要求,关于产品的“ROHS”要求在合同定单中注明。

5.4 合格供方控制

5.4.1合格供方资格确认按《采购控制程度》执行。

5.4.2 合格供方除满足《采购控制程度》外,为确保其产品符合ROHS要求,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 提交由第三方出具的材料(产品)的ROHS符合性有效报告,以后每年提供一次;

b) 提交为保证产品(材料)符合ROHS指令而建立并实施的控制程序文件及相应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今后所供产品的ROHS一致性;

c)与公司签订《ROHS符合性经济责任书》;

d)当零部件为一个组件时应对其予以拆分,直至均质材料,并填写及提供《单一均质材料成份拆分表》;

e)对供方申明符合ROHS指令的材料和产品,公司应对其实施抽样检验,且检验结果为合格品。

5.4.3 供方预测在原材料或工艺过程将发生变化,应提前递交《ROHS材料变更申请单》及相关ROHS检测数据,由我司重新按程序进行评估和授权。

5.4.4获批准的供方清单必须不断的维护更新。如果合同评审过程没有正式的同意和授权,不能更改生产商或供方。

5.4.5按《采购控制程度》对供方进行审核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5.5采购控制

5.5.1 所有涉及到ROHS要求的产品和材料的采购都必须符合ROHS指令要求,且有正式的书面订单确认,如《采购合同》等。合格供方资格确认按《采购控制程度》执行。

5.5.2 批量采购的订单必须有以下支持性证据:

a)列入符合ROHS要求的合格供方;

b)涉及到的零部件或材料都要有唯一的批次编号,并有确切供方签字及日期;

c)产品或材料的每个本体和包装上应有可识别的ROHS标识,对于小件和标准件的包装上要有明显的ROHS标识,也可以在产品的模具上做出ROHS标识(不能做在产品的外观面上);

d)每批零部件或材料须附有《ROHS符合性声明》,声明需有供方签字(盖章)及日期。

5.6检验控制

5.6.1 检验与测试

5.6.1.1检验员必须经过ROHS指令基本知识的培训。

5.6.1.2 在检测前必须保证接收到的产品或材料有《ROHS符合性声明》,没有声明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公司只是抽样验证,不能免除供方的责任。

5.6.1.3 检测、判定按《ROHS检验程序》、《ROHS分类及接受的准则》执行。

5.6.1.4 检测应在合同评审中达到一致要求(样品数量、抽样计划、符合准则)的指导下进行。

5.6.2 测试确认

5.6.2.1 检验员必须确认交货供方是否为符合RoHS要求的合格供方,如不符合,需及时报告主管,不得擅自进行检验和判定。

5.6.2.2 检验员对进货零部件、产品、材料进行预审,仔细审查供方提供的检验与测试报告及相关验证记录,ROHS标志等。

5.6.2.3 依据规定《ROHS检验程序》及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抽取样品交试验室进行筛选试测,确认交货物料是否满足ROHS要求。

5.6.2.4 对筛选检测有怀疑的零部件、产品、材料,应实施委托第二、三方进行确证测试。

5.6.3 进货产品标识及入库

5.6.3.1 只有经过检验或验证ROHS符合要求的零部件、产品、材料,才可以入库。

5.6.3.2 有ROHS要求的零部件、产品、材料经检验或验证确认合格后,在外包装箱上加贴ROHS合格标签和送检单上加盖ROHS合格章办理入库。若不符合要求, 需在零部件、产品、材料外包装箱上加贴ROHS不合格标签,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6.3.3 符合ROHS要求的零部件、产品、材料与其它无ROHS要求的合格品不能存放在同一区域,应采取措施分区存放,严格隔离。

5.6.3.3.1 仓库应有清楚的和足够的标识和隔离,以控制ROHS物料及其豁免项目,尤其:

a)不符合ROHS要求的零部件、产品、材料在被退回供方之前,可以存放在有授权路径的物料库;;

b)等待检验的零部件、产品、材料经授权,可以存放在隔离区内并有清晰的标识;

c) 零部件、产品、材料包装应有可识别的ROHS标识;

5.6.3.4部件组套要清晰的标识ROHS状态,或唯一的关系到最终产品符合ROHS要求的标识。

5.6.4 检验记录

5.6.4.1 检验员需将每批零部件、产品、材料的检验情况记录在《ROHS指令测试封样样品台帐》中, 若发现超规现象, 应及时填写《ROHS检验报告》通知品质部,同时将该批零部件、产品、材料暂时进行隔离标识,并跟踪对应的改善记录。

5.6.4.2 针对ROHS测试结果需做好记录并每月交一份统计汇总表给品质部备案,以确保其追溯性。

5.6.4.3检测记录和样品至少保存2年。

5.6.4.4 当最终符合ROHS产品生产后,以下记录至少应该保持5年:

a)质量手册或产品的ROHS符合性控制程序。

b)质量管理体系补充案的细节。

c)第三方工厂审查记录和产品测试记录。

d)对关键供方的审核记录、合同评审会议记录、产品标准更改、关键过程更改。

5.7 过程产品的控制

5.7.1 量产前控制

5.7.1.1 确认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符合ROHS 要求,并做好相应的确认记录。

5.7.2 防止过程污染、混入

5.7.2.1生产前对作业者应进行ROHS指令的培训,结合作业指导书,让员工知晓正确的操作和要求, 并由生产车间拟订定期的考核计划, 提升产品的环境保证能力。

5.7.2.2对于生产过程中可能用到的一些化学溶剂,如清洗剂、稀释剂等辅助材料, 在使用前应确定其成分符合ROHS要求,加以标识后方可投线使用,以防止造成过程污染。5.7.2.3 所有的设备工装、检具和容器在使用前都必须被处理,确认它们不含ROHS所限有害物质,防止交叉感染。

5.7.3 生产过程控制

5.7.3.1 为满足过程、方法符合ROHS要求,防止投入的原材料、零部件、辅助材料在生产中产生变异或混乱而导致不符合ROHS要求,根据目前的客户状况,必须采用跟单采购和跟单生产方式。生产批号标识管理要能确保有效的追溯性和唯一性, 可以从成品追溯至零件( 部件)、库存品、原材料、供应商、设备、测试仪器等的履历。

5.7.3.2在变更切换产品前,需对机台、设备实施清理和清洗,防止混料和污染。

5.7.3.3 可回收料和可回收部件原则上用在非ROHS订单中,若需使用在使用前需先经过检测验证,经品质部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7.3.4 同一订单的不同批零部件或相同批零部件在不同订单生产使用时,须有清晰的批次号及供方名称记录。

5.7.3.5 品质部授权质检员对ROHS生产过程控制进行监控;品质部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

5.8 出货与售后控制

5.8.1 客户需要ROHS符合性书面资料时,由品质部按要求提供给客户。

5.8.2 以生产批为单位,出货前品质部需汇总和确认全流程所涉ROHS指标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并进行审核、记录并存档。

5.9 ROHS超标的控制和处理

5.9.1 当经筛选测试发现材料或产品超标时,应由检验员对取样批进行ROHS复验标识、隔离,并填写《ROHS检验报告》通知品质部处理。

5.9.2 品质部接到联络单后,应根据超标情况及公司测试仪的精度和功能,决定是否需要ICP方法确证测试。凡经判断筛选测试不合格的或经确证检不合格的,均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5.9.3 顾客验货时,若发现ROHS超标,应立即取样送试验室进行ROHS复测。若复测ROHS超标,按5.9.2条处理。

5.9.4 售后阶段顾客反馈ROHS超标,品质部针对获得的信息,调出产品的存档资料,进行追溯分析,做出正确的判断和确认,根据判断情况通过贸易部与客户交涉并做好善后处理。

5.9.5 不合格批的紧急处置

5.9.5.1与供方有关的不合格批,品质部通知采购部、贸易部,可能影响交期时由贸易部与客人进行沟通协调。要求供方采取紧急措施,并自即日起至未改善前,停止供方供货;对已入库的物品清查供方交货库存品并重新检测,若不合格则全数退回供方;同时对使用该供方零件的未出厂生产批重新检测,确认其是否满足ROHS要求。

5.9.5.2与内部生产有关的不合格批,应立即停止生产,由技术部、品质部、采购部、贸易部等部门组成专项小组,进行紧急处置:

a)清查该异常品的使用原料,并进行隔离、标识。

b)对过程产品进行追溯、隔离、标识。

c)对交货在途品通知收货单位进行紧急隔离、标识。

d)对库存品进行追溯、隔离、标识。

e)对生产各过程一一进行验证确认, 分析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5.9.5.3经确认的不合格品原则上以拆解、退回供方、报废的方式处理。若装配成整机的可以通过拆卸、调换等方式,经过返工确保整机满足ROHS要求。返工时零部件需明确标识和分区域摆放, 防止混料, 品质部需确认返工过程和结果。经拆卸下ROHS不合格品,或转为它用(指无ROHS要求的客户)或退回供方、报废的方式处理。返工同时须作好标识与记录。

5.9.5.4 紧急处理方案需在接获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

5.9.6 纠正和预防措施

5.9.

6.1针对供方供货的ROHS超标产品,品质部辅导供方提出整改措施,供方需在双方确认时间内重新送样, 经检测合格,品质部长签署确认书,方可恢复供方供货。

5.9.

6.2 针对内部的ROHS超标,由品质部组织调查分析,提出纠正和预防对策,经品质部长确认有效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5.9.

6.3品质部对ROHS超标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过程,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等方面的信息应予统计、积累,应以培训的方式及时让相关人员知晓(含现场操作人员),让其明确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及预防再发的方法,提升产品环境质量保证能力。

5.10 符合ROHS证明的签发

当客户要求提供符合ROHS证明时,由品质部部长签发《ROHS符合性确认书》。

5.11 其余未尽事项,按《质量手册》相关程序执行。

6 相关文件

6.1《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

6.2《采购控制程度》

6.3《ROHS符合性经济责任书》

6.4《ROHS符合性声明》

6.5《ROHS检验程序》

6.6《ROHS分类及接受的准则》

6.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8《ROHS符合性确认书》

6.9《质量手册》

7 质量记录

7.1《合同评审表》

7.2《单一均质材料成份拆分表》

7.3《ROHS材料变更申请单》

7.4《ROHS指令测试封样样品台帐》

7.5《ROHS检验报告》

7.6《采购合同》

7.7《ROHS生产记录单》

ROHS管理控制办法

重庆组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目的 为废除和削减相关有害化学物质的使用,保护环境,遵守欧盟RoHS指令及其它相关地方(包括国际)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客户对RoHS产品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组源公司RoHS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3、职责 3.1 供应链部:负责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自我声明等,并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管理;负责RoHS 合格供方清单及合格器件清单维护;负责RoHS 产品的采购工作;负责供应商RoHS 原料的调查与结果的处理;仓库RoHS 与非RoHS 物料的区域划分,材料的区分放置;RoHS 物料的来料入库、储存、发料和产品出入库。 3.2 质量部:RoHS 物料来料检验、判定,产品制程巡检及入库检验,RoHS产品的出货检验,负责供方现场RoHS审核。 3.3 总装部:负责产线RoHS 与非RoHS 区域的划分,负责RoHS 产品的生产、测试、维修、包装等操作;负责在线RoHS物料、成品、工装夹具设备等的标识和管理。 3.4 生产工程部:所有RoHS 产品生产制程中的设备、工装夹具、工具、储运工具的确认和检查;RoHS 生产工艺和流程的制定;RoHS作业流程的制定。 4.工作程序 4.1 供应商管理 4.1.1 供应链部在开发供应商的时候,须向供应商提出RoHS 要求; 4.1.2在为组源提供RoHS 物料之前,供应商必须与组源签署自我声明,以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RoHS 指令; 4.1.3供应链部负责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RoHS 检测报告,并归档;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清理出次月将到期的检测报告,并列出明细清单,要求供货商在该月月底前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定制件在样品阶段如未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则以供应商提供的自我声明作为RoHS符合性依据;逾期未按时提交者,则该供应商后续的来料原则上将予以拒收,并按照《供方控制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管控; 4.1.4供应商应在样品认证阶段提供所供物料的物质成分列表,并严格遵守所签署的自我声明,如若未能履行相关内容,应遵照自我声明对组源公司进行相应赔偿; 4.1.5 供应链部原则上应要求供应商建立RoHS 管理体系。 4.1.6

ROHS管理程序

1.0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原材料、成品达到符合ROHS要求,建立一个标准程序实现符合RoHS 要求的控制过程。 2.0 范围 2.1 适用于所有需要符合RoHS要求的型号及转换型号来实现符合ROHS要求; 2.2 适用于ROHS材料引入及未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更新或者替代; 2.3 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与非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两者需严格区分,有明显的标识; 2.4 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控制需在以下位置来控制: 2.4.1 进料控制,包括所有的原材料成品; 2.4.2 制程控制,生产的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制程控制; 2.4.3 贮藏控制,在仓库贮存或生产所有符合RoHS的原料控制,包括材料、半成品、 成品等; 2.4.4 生产控制; 2.4.5 成品的包装控制; 2.4.6 产品的运输控制。 3.0 定义 3.1 RoHS:关于在电子、电气和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4.0 符合RoHS要求材料的有关定义、要求和测试方法: 4.1 RoHS定义:是关于在电子、电气和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4.2 RoHS 含义 4.2.1 在电子、电气和设备中逐步停止使用RoHS里提到的禁止使用物质; 4.2.2 WEEE的条文里提出,我们须对人类健康及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浪费 做出贡献。 4.3 RoHS 要求与客户要求 4.3.1 RoHS要求 * Cd 镉

* Pb 铅之和<80PPM * Hg 汞 * Cr6+ 铬/六价铬 * PBB 多溴联苯<500PPM * PBDE 多溴二苯醚<500PPM 4.3.2 客户要求 4.3.2.1 客户有规定的按客户要求执行 4.3.2.2 未规定的客户对环境管理物质的限定值与欧盟要求一致 职责:

公司ROHS管理程序

1.0 目的 确保购买的原材料符合RoHS要求,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提供给顾客的产品满足RoHS要求。 2.0 范围 2.1 适用于我公司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的供应商; 2.2 适用于我公司从产品策划、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服务全过程。 3.0 定义 3.1 RoHS:关于在电子、电气和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3.2 PPM:每百万分之 3.3 重金属:是指对人或环境产生危害的有害金属物质 3.4 4.0 * Cd & Pb 镉 & 铅 ICP-AES * Hg 汞 Mercury Analyzer * Cr6+ 铬/六价铬 UV * PBB & PBDE 多溴联苯 & 多溴二苯醚 GCMS 5.0 职责 5.1 营销中心:负责收集客户对ROHS产品的信息并输入和订单审查。 5.2 供应处:负责对RoHS原材料进行采购,按照RoHS要求选择供应商,并协助品保 处与供应商签订符合RoHS申明和进行第三方RoHS测试。 5.3 物管科:负责对RoHS原材料的贮存、标识、发放和运输等进行管制。 5.4 生产处:负责对RoHS产品的生产过程、存放区域和包装区域进行管制。对生产过 程的产品进行批号管理、物料追踪、具备可追溯性。 5.5 品保处:负责督促供应商签定符合RoHS申明和进行RoHS测试或第三方测试,负责 对所有RoSH材料的进料检验、成品出厂检验把关,发现不合格及时通知 相关部门处理。负责制定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RoHS)的审核计划并 实施审核。

5.6 技术处:负责对开发的产品的RoHS管制和工艺文件的输入。负责制定材料不含有 害物质的标准。 5.7 RoHS推行小组、环境物质事故紧急应对小组职责 5.7.1 总经理:负责提供RoHS推行所需的资源与最终决策 5.7.2 RoHS推行小组组长: * 负责公司RoHS管理体系建立和推行; * 负责定期组织对RoHS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确保RoHS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和适宜性,并定期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 负责RoHS环境管理物质事故的紧急处理 * 负责RoHS推行小组与环境物质紧急应对小组的管理 * 负责保证公司推行RoHS的外部沟通与协调 * 负责本组织的内部培训 5..7.3 RoHS推行小组组员: * 负责配合公司RoHS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行 * 负责实施RoHS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 负责对本部门进行RoHS培训 * 负责本部门的RoHS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 5.8 RoHS推行小组、环境物质事故紧急应对小组组织架构图 6.0 审核 6.1 内部审核:为了保证ROHS管理程序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公司定于每年在ISO内审的同时对ROHS管理体系进行审核 6.2 外部审核 6.2.1 对新的供应商应对其《RoHS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并正常提供3批次符 合RoHS的材料后才可纳入正常供应商进行管理; 6.2.2 品保处每年制定《供应商RoHS管理体系审核计划》并实施审核,

ROHS管理程序

1.0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包装材料、耗材及成品达到符合ROHS要求,建立一个标准程序实现符合RoHS要求的控制过程。(在试运行后将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捆绑执行) 2.0 范围 2.1 适用于所有新的没有符合RoHS要求的型号及转换型号来实现符合ROHS要求; 2.2 适用于所有新的材料引入及未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更新或者替代; 2.3 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与非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两者需严格区分,有明显的标识; 2.4 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控制需在以下位置来控制: 2.4.1 进料控制,包括所有的原材料、化学药品、耗材、组装件、包装材料; 2.4.2 制程控制,在线的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制程控制; 2.4.3 贮藏控制,在仓库贮存或产线所有符合RoHS的物料控制,包括材料、半成品、 成品等; 2.4.4 生产控制; 2.4.5 成品的包装控制; 2.4.6 产品的运输控制。 3.0 定义 3.1 RoHS:关于在电子、电气和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3.2 WEEE:电子电器设备的废弃、回收指令 3.3 REACH: 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 3.3 SMT:表面贴装工艺 3.4 PPM:每百万分之 3.5 BOM:物料清单 3.6 SGS/CTI/PONY: 有害物质检测机构 3.7 ERP:物料需求计划系统 3.8 R:符合RoHS要求,RoHS的缩写 3.9 A类高风险物料:物料直接与产品有关系,是产品的组成部分,又分两类:

RoHS管理程序

從化市鎧碩塑胶有限公司 KAI SUO PLASTYC INDUSTRY CO.,LTD. RoHS管理标准程序 文件编号:KS-QE-01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2014年02月01日

生效日期:2014年02月01日 修改记录表 版本修订次数修订日期修订理由及内容摘要修订人A/0 2014-02-01 初版作成莫智贤 A/1 2015-02-01 新增4种邻苯类物质,升级为RoHS 2.0 莫智贤

生效日期:2014年02月01日 1.0目的 1.1定义产品环保管制作业流程及权责,使在对供货商评鉴、样品评估、采购进行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出货等过程得到有效管控,使出货产品危害物含量符合客户要求。 1.2本公司执行有毒物质含量标准:如客户有特别要求者依客户要求执行,无特别要求者依铠硕公司KS-QE-01标准执行。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及直接用于产品加工用之生产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环境物质的供货商评鉴、样品评估、采购、进料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出货等环节的环保管制过程。 3.0定义 WEEE: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 RoHS: 欧盟关于有害物质使用禁令,有害物质含量限制分别为:镉(Cd)为100ppm、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五项均为1000ppm,本公司依此建立公司内部标准即为KS-QE-01,以要求所有配合供货商遵守之。 4.0权责 4.1 总经理: 负责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领导工作,过程重大事项的裁决。 4.2 管理代表: 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相关文件的拟定,环境相关物质的法令法规了解及纳入,环境相关物质异常处理及回馈,负责主导公司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系统之规划、推行、监督、信息沟通及环境相关物质会议的召开,并负责产品环保教育训练的推动。 4.3业务部:接获客户的环保要求及相关规格,并将其传递给工程部(新规格/新产品)或品质管理部。 4.4 技朮部: 4.4.1在外购物料承认阶段,评估物料/辅材各项物质成份含量是否符合客户环保规格要求,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关产品环保证明资料。 4.4.2(依客户环保要求)在蓝图中规定铠硕公司产品环保管制标准等进行管制。 4.5 品质管理部: 4.5.1稽核及评估供货商的危害物质管制标准及能力,并对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 4.5.2督导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管制,并与供货商签定环保协议及提供相关环保数据,确保其管制标准及措施合乎环

rohs管理控制程序

R O H6S管理控制程序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目的为了确保来料、制程、成品符合欧盟RoHS和China-RoHS要求,促使我司严格按照 ROHS标准生产作业,特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ROHS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 职责 采购部:负责对RoHS原材料进行采购,并要求供应商提供RoHS认证报告或第三方 检测报告或符合RoHS指令的声明函等作为RoHS符合性依据,开发合格 的环保供应商。 仓库:负责对RoHS 与非 RoHS 物料的区域划分,环保物料隔离与标识;RoHS 物 料的来料入库、储存、发料和产品出入库。 质量部: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之环保确认,并对整个有环保要求的产品的品 质进行监控。 生产部:负责RoHS 产品的生产、测试、维修、包装等操作;负责在线RoHS 物料、 成品、工装夹具设备等的标识和管理。 4. 定义 RoHS是欧盟TAC(欧盟技术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它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据这个法令,出口欧盟的电器将不 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毒物质。 WEEE:电子电器设备的废弃、回收指令。 China-RoHS: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第39号)。 PPM:百万分之一,用来表示物质的浓度的计量单位,其计算公式为: 1ppm=1,000,000×某物质质量/含这种物质的均质材料的质量 100ppm =%=100mg/kg 5. 程序 供应商选择

在开发供应商时,需对供应商增加 RoHS 要求及评审外,其他要求参照我司《供应商管理程序》执行。 5.1.2 供应商提供合格的样品,同时提供样品的RoHS认证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符 合RoHS指令的声明函等符合RoHS指令的资料。 5.1.3 对供应商申明符合ROHS指令的材料和产品,公司应对其实施抽样检验,且检验 结果为合格品。 5.1.4 对RoHS供应商评审,由采购部组织研发部、质量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检查,检 查内容如下: a 供应商有文件化的RoHS产品控制程序,程序应包括对采购符合RoHS标准的原 材料的控制;对整个生产流程中原材料的控制,保证不得有任何不符合RoHS标 准的原材料及产品掺入;在加工过程中做到全程监控,并有明显的标识; b 是否按控制程序的要求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c 产品上必须有明显的RoHS标识;如无法在产品上做标识,则必须在产品的包 装上进行明显的RoHS标识。 采购部 5.2.1 所有涉及到RoHS要求的产品和物料的采购都必须符合RoHS指令要求,严格按照 我司《采购运作程序》执行。 5.2.2 采购的每批零部件或物料须附有《RoHS符合性声明》,声明需有供方签字(盖 章)及日期。 5.2.3 采购的产品或物料每个本体或包装上应有可识别的RoHS标识,对于小件和标准 件的包装上要有明显的RoHS标识。 进料检验 5.3.1针对RoHS物料,IQC需检查每批零部件或物料是否附有《RoHS符合性声明》, 是否有供方签字(盖章)及日期,同时检查产品或物料每个本体或包装上是否应有可识别的RoHS标识。

RoHS控制管理流程图

一、目的 1、定义产品环保管制作业流程及权责,使在对供货商评鉴、样品评估、采购进行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 出货等过程得到有效管控,使出货产品危害物含量符合客户要求。 2、本公司执行有毒物质含量标准:如客户有特别要求者依客户要求执行,无特别要求者依《EHS接受判定基准》 (伟思公司)标准执行. 二、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及直接用于产品加工用之生产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环境物质的供货商评鉴、样品评估、采购、进料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出货等环节的环保管制过程. 三、定义 WEEE: 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 ROHS: 欧盟关于有害物质使用禁令,有害物质含量限制分别为:镉(Cd)为100ppm、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五项均为1000ppm.,本公司依此建立公司部标准即为《EHS接受判 定基准》以要求所有配合供货商遵守之。 四、权责 4.1 总经理: 负责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领导工作,过程重大事项的裁决. 4.2 管理代表: 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相关文件的拟定,环境相关物质的法令法规了解及纳入,环境相关物质异 常处理及回馈,负责主导公司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系统之规划、推行、监督、信息沟通及环境相 关物质会议的召开,并负责产品环保教育训练的推动。 4.3 营销部:接获客户的环保要求及相关规格,并将其传递给工程部(新产品)或品质管理部(旧产品已交货之 产品新要求) 4.4 研发部: 4.4.1在外购物料承认阶段,评估物料/零件各项物质成份含量是否符合客户环保规格要求,要求供货商 提供相关产品环保证明数据。 4.4.2(依客户环保要求)在蓝图中规定伟思公司产品环保管制标准等进行管制。 4.5 品质管理部: 4.5.1稽核及评估供货商的危害物质管制标准及能力,并对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 4.5.2督导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管制,并与供货商签定环保协议及提供相关环保数据,确保其管制标准及 措施合乎环保要求. 4.5.3依危害物质管制标准和相关检验标准制订公司ROHS管制标准。 4.5.4 IQC确认外购件交货供货商是否贴环保标示及第三方测试报告 4.5.5稽核制程,确保未经验证的有机溶剂等物质,不直接用于产品上。 4.6 采购部: 4.6.1依本办法标准要求选择和评估供货商。 4.6.2与供货商明定业务往来时对环保要求之责任,并在采购订单上注明。 4.6.3协助对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管制,提供产品环保数据及异常处理。 4.7 生产部:

RoHS产品控制程序

RoHS产品控制程序 1.0 目的 本程序之目的在于: (1)使本公司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法律法规要求 (2)确保产品设计上符合ROHS要求 (3)确保原材料部品进厂受到检验、监督和管理 (4)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到任何有害物质的污染 (5)为客人提供满意的绿色产品 2.0 应用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进料、储存、生产及走货全过程控制 3.0 定义 ROHS指令---Directive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简称RoHS指令. 中文称: “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RoHS指令中限制使用6类有害物质---是指铅(Pb)、汞(Hg)、 镉(Cd)、六价铬(Cr VI)、多溴联苯(PBB)及多溴联苯醚(PB DE) 超出限制水平 Hsf--- Hazards Substsnce Free即不含有害物质 4.0 管理职责 4.1总经理 4.1.1负责对公司整体管理,保证本程序运作正常 4.1.2制订符合RoHS要求的相关计划 4.1.3提供足够资源,确保下属完成RoHS各项工作 4.1.4定期评审RoHS相关程序文件

4.2运作经理(管理代表) 4.2.1 协助总经理推行RoHS指令情况. 4.2.2 统筹及制订内部质量审核计划. 4.3采购经理 4.3.1负责与供货商沟通途径,采购符合RoHS指令要求之材料. 4.3.2负责监察和评估供货商. 4.3.3审查供货商相关之RoHS要求报告. 4.3.4提供供货商RoHS管理体系及RoHS产品材料报告与相关部门. 4.4工程经理 4.4.1确保本公司产品设计和开发符合RoHS要求. 4.4.2审查供货商RoHS产品材料报告. 4.4.3负责审批本公司有关产品的工程文件(包括BOM、ECR、EN 供货商 APPROVE 、样品等) 4.4.4制订及整理本公司RoHS产品宣告表 4.5质量保证部经理 4.5.1从宏观上监控RoHS程序实施过程及运作状况 4.5.2协助实行公司内部质量审核和RoHS指令评审活动 4.5.3实施各种措施保证厂内进料,制程及出厂产品质量和符合RoHS要求. 4.5.4采取纠正预防措施解决厂内各种不良事项,确保厂内生产活动均符合 RoHS要求,为客户提供满意产品. 4.6塑料/组装生产经理 4.6.1负责生产过程RoHS程序的执行 4.6.2确保对生产均所的策划 4.6.3确保RoHS材料、半成品、成品于生产中明确标识和区分. 4.6.4确保提供生产所需资源,防止生产设备/工具使用的污染.

ROHS过程管理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原材料、辅料及半成品、成品达到符合环保要求,建立一个标准程序实现符合环保要求的控制过程。 2.0范围 本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辅料及半成品、成品各过程的ROHS管理皆 属之。 3.0术语及定义 3.1 RoHS 是“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的英文 缩写,意为“限制有害物质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的使用”。(欧盟法 规/文件编号:2002/95/EC) 3.2环保物料是指符合RoHS要求的物料,分类管理如下: A类高风险物料:物料直接与产品有关系,是产品的组成部分,又 分两类: a)直接物料,如:UV油漆、稀释剂、靶材、移印油墨等; b)需参与生产成为产品的组成部分的非直接物料,如:清洗剂 等; B类中风险物料:与产品有间接的关系,但不是产品的组成部分, 又分两类: a)化学品,如:酒精、丙酮等; b)需与产品一起交客户的包装材料,如:包装袋、纸箱等; C类低风险物料:与产品有接触,不是产品的组成部分的工具、制 具,如:手套、手指套等。 4.0 职责和权限 4.1 采购课: 环保物料的转换,督促供应商提供物料的《第三方测试 报告》、《管理物质不使用保证书》、《物料安全数据表》,环保原 材料的及时采购,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4.2 品管部: 环保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检验,可靠性测试,环保 生产工艺过程的监控。

4.3 制造部: 生产过程中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状态的标识和记录。环保辅料、工具、设备及工艺的确认使用。 4.4 研发课: 新产品开发环保材料的选用。 5.0 内容 5.1物料采购依《采购管理程序》进行,应对以下事项作管控: 5.1.1符合环保的供应商及材料的管制 5.1.1.1 A、B类风险物料的管制 5.1.1.2所有的A、B类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5.1.1.3资材部要确保所有的供应商每年提供一次第三方测试报告。 5.1.2 C类低风险物料的管制 5.1.2.1 所有C类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如:手套、手指套、夹治具等; 5.1.2.2采购课根据制造部提供的信息,如果不涉及高温和化学作 用,无需特殊控制,如果存在高温和化学作用要确保所有的供应商完成和递交符合RoHS自我申明。 5.1.2.3供应商每次提供的物料必须符合我司规定物质含量标准及来 料贴有绿色环保标识。 5.1.3 必要时,采购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环保生产流程进行审核确认。 5.2 物料接收 5.2.1供应商送货到仓库,仓管员应核对送货单上的订单号、物料 编号、物料名称、数量、环保标识等和实物一致。 5.2.2仓管员核对资料无误后, 点收数量, 通知供应商将物料拉至 暂收相应位置分类摆放。 5.3 IQC来料检验依《进料检验控制程序》进行检验。 5.4物料入仓 5.4.1 IQC将已检查好的环保物料的《物料验收报告》交回仓库。 5.4.2 收货人员检查《物料验收报告》上有无签名确认, 物料的最

ROHS控制程序

****有限公司ROHS要求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确保设计与制造的产品符合ROHS指令,对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等过程进行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设计、制造符合ROHS指令的各类冰箱产品。 3 名词解释 3.1 ROHS指令: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指令是欧盟的技术法规,成员国通过国内程序,将指令内容转换成国内的立法,成为本国法律。指令中所指的有害物质主要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六种。2006年7月1日后﹐含有以上六种有害物质的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将被禁止(符合豁免条款的除外)。 3.2 3.3 3.4豁免项目: 1. 钢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0.35%(3500PPM); 2. 铝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0.4%(4000PPM); 3. 铜中合金元素中的铅含量<4%(40000PPM); 4. 聚合体中的十溴二苯醚。 5. 电触点中的镉。 6. 高温融化型焊料中的铅(例如含量超过85%的铅重量的锡—铅焊料) 注:对于禁用有害物质的种类及豁免项目,欧盟一直在进行相关的研究,所以今后在受控物质中可能会增加新的禁用化学物质,实际操作以最新豁免项目为准。 4 职责 4.1 品质部 4.1.1 公司授权品质部为实施ROHS指令的主管部门。 4.1.2 建立文件化的ROHS控制程序,纳入公司质保体系,并对其实施和保持情况进行审核与监督;

4.1.3 负责收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规及客户特殊要求,解读、评估、传递相关信息;组织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实施及推广; 4.1.4 组织对供方产品ROHS符合性体系、控制标准及控制能力的评估和再评估;确认供方产品的ROHS符合性报告的有效性; 4.1.5 审核和督查相应作业过程中ROHS符合性的控制程序和要求,防止禁用物质在制造过程中的混入; 4.1.6 对各检验单元测试结果是否符合ROHS限量要求的评估; 4.1.7 对产品是否符合ROHS要求的总体整合评估。 4.2贸易部 4.2.1 负责与客户进行有ROHS要求产品的确认及协调,并在订单中详细注明; 4.2.2 对有ROHS要求或有其它特殊环保要求的产品订单组织合同评审; 4.2.3 收集客户环保要求、抱怨并及时传递相关部门; 4.2.4协助产品ROHS指标异常时的分析与处理。 4.3 技术部 4.3.1 改变传统设计观念,引入生态设计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产品的环境竞争力; 4.3.2 产品设计中,应寻找有害物质的替代材料,禁止使用有害物质,确保产品的ROHS 符合性。 4.3.3 协助相关部门对ROHS指令符合性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4.4 采购部 4.4.1 负责组织建立符合ROHS指令要求的绿色供应链; 4.4.2 向符合RoHS指令的合格供方进行采购,配合品质部对供方的审核、评估及零件验证。 4.4.3与供方确定业务往来时,向供方阐明其应尽的环保社会责任及签署相应的经济责任书; 4.4.4 督促供方进行产品ROHS管理,按规定提供产品的ROHS符合性有效报告; 4.4.5 协助产品ROHS指标异常时的分析与处理; 4.5生产车间 4.5.1生产过程各阶段贯彻执行ROHS符合性的作业标准; 4.5.2有ROHS要求的制品实施严格的跟单生产,具备完整的追溯性; 4.5.3协助产品ROHS指标异常时的分析与处理; 4.6 质检科 4.6.1 建立文件化的ROHS检验程序和接受准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6.2 对产品拆分过程的符合性评估; 4.6.3 对分析方法的符合性评估; 4.6.4 对各检测系统测试结果准确性评估; 4.6.5依据制定的检验程序和接受准则对材料及产品实施筛选测试、记录并保存检测记录和样品; 4.6.6 对经筛选测试有怀疑的材料或产品,实施委托第二、三方进行确证测试; 4.6.7 通过测试和控制,确保各阶段制品符合ROHS指令。 4.7仓库 4.7.1 划定库存区符合ROHS指令的材料和产品存放区域,并有长期有效的明显标识,确保储位、物料标示与实物相符; 4.7.2 物料、产品(零件)的收、发应根据产品生产单号严格控制,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台帐并予保存; 5 工作程序 5.1 教育培训

rohs控制管理程序

RoHS控制管理程序 (QC080000-2012) 1.0目的 1.1定义产品环保管制作业流程及权责,使在对供应商评审、样品评估、采购 进行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出货等过程得到有效管控,使出货产品危害 物含量符合客户要求。 1.2本公司执行有毒物质含量标准:如客户有特别要求者依客户要求执行,无 特别要求者依《有害物质管理基准》标准执行。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原材料及直接用于产品加工之生产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 环境物质的供应商评审、样品评估、采购、进料检验、制程设计与管制及产品 出货等环节的环保管制过程。 3.0定义 WEEE: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 RoHS:欧盟关于有害物质使用禁令,有害物质含量限制分别为:镉(Cd)为 100ppm、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五项均为1000ppm,本公司依此建立公司内部标准即为《有害物质管理基准》 以要求所有配合供应商遵守之。 4.0职责

4.1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领导工作,过程重大事项的裁决。 4.2管理者代表:环境相关物质的管理相关文件的拟定,环境相关物质的法令 法规了解及纳入,环境相关物质异常处理及回馈,负责主导公司环境相关物质 管理系统之规划、推行、监督、信息沟通及环境相关物质会议的召开,并负责 产品环保教育训练的推动。 4.3业务部:接获客户的环保要求及相关规格,并将其传递给工程部(新机种/新产品)或品质部(旧机种已交货之产品新增要求) 4.4工程部: 4.4.1在外购物料承认阶段,评估物料/零件各项物质成份含量是否符合客户环保规格要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环保证明数据。 4.4.2依客户环保要求在工程BOM中注明产品环保管制要求等进行管制。 4.5品质部: 4.5.1稽核及评估供应商的危害物质管制标准及能力,对供应商进行产品环保 要求等相关知识培训。 4.5.2督导供应商进行产品环保管制,并与供应商签订环保协议及提供相关环 保数据,确保其管制标准及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4.5.3依危害物质管制标准和相关检验标准制订公司RoHS管制标准。 4.5.4IQC确认外购件交货供应商是否贴环保标示及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4.6采购部:

ROHS系统程序文件清单

ROHS 系统程序文件清单 1、ROHS系统限用物质削减目标计划程序 2、ROHS 系统文件控制程序 3、ROHS 系统记录控制程序 4、ROHS 系统管理职责控制程序 5、ROHS系统沟通控制程序 6、ROHS系统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7、ROHS系统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8、ROHS系统法律法规要求及客户对限用物质的要求识别控制程序 9、ROHS系统产品和制造流程中的限用有害物质识别控制程序 10、ROHS系统新产品制作先期ROHS控制及宣告表批准程序 11、ROHS系统供应商批准与采购控制程序 12、ROHS系统标识与追溯控制程序 13、ROHS系统防止制造流程与工装容器污染控制程序 14、ROHS系统工程变更管理控制程序 15、ROHS系统原辅料及宣告表批准验证控制程序 16、“测试报告”批准验证控制程序 17、制程与成品出货阶段ROHS符合性验证确认控制程序 18、ROHS系统过程监控及产品中原材料含量交叉测量控制程序 19、产品交付后ROHS符合性监测控制程序 20、ROHS系统不符合产品控制程序 21、ROHS系统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22、ROHS系统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3、ROHS系统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ROHS 系统工作文件清单 1、《任命书》 2、《ROHS系统各部门岗位工作能力及培训需求表》 3、《部门ROHS系统培训教材》 4、《ROHS系统限用物质及控制一览表》 5、《ROHS系统客户特殊要求控制规范》 6、《ROHS系统限用物质危害分析表》 7、

ROHS系统表单清单 1、“受控文件一览表” 2、“文件和资料收发记录表” 3、“ROHS系统记录管理一览表” 4、签到表 5、“电子邮件分发记录” 6、“ROHS系统培训考核记录表” 7、“ROHS系统年度培训计划” 8、考试试卷 9、“ROHS系统内部审核员证书” 10、“ROHS系统管理评审计划” 11、“ROHS系统管理评审报告” 12、“ROHS系统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13、“原辅料宣告表” 14、“产品宣告表” 15、“ROHS系统合格供应商及物料追踪一览表” 16、“ROHS系统合格产品一览表” 17、“订购单” 18、“外发单” 19、“入仓单” 20、“领料单” 21、“出仓单” 22、半成品标签 23、成品标签 24、ROHS系统限用物质含量状态标识 25、“ROHS系统制作过程机器设备、工装容器、产品接触面一览表” 26、“测试报告” 27、“变更管理确认书” 28、“物料性能规格表” 29、“保证书” 30、“首件检验确认联络单”

ROHS 管理制度

1.0目的/Purpose 明确客户ROHs产品要求,有计划地废除和消减相关有害化学物质,达到防止在客户产品中混入相关有害化学物质,并以遵守法令,保护地球环境以及削减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为目的。 2.0范围/Scope 2.1相关产品中所包含的部件、材料; 2.2包装材料:PE袋、扎带、纸箱、胶带等; 2.3生产工序所使用的辅助材料:助焊剂、脱模剂、环己酮等。 3.0定义/Definition 均质材料:均质材料(Homogenous Material)就是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 4.0职责/Responsibility 4.1技术中心:负责制定产品的环保标准及样品认定;供应商评估。 4.2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环保资料并签订环保协议;供应商评估;作为联络供应商的窗口。 4.3质量部:进料检验,监控材料环保符合性状况;定期委外测试;供应商评估。 4.4物流部:对于环保的产品做好标识,区分放置。 4.5生产部:保证产品制造过程中不能受污染,做好隔离标识。 5.0 程序内容/ Procedure Contents 5.1新产品设计(参照《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技术部在设计新品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客户对环保的要求,并将这些要求作为设计输入的一部分,产品承认书必须涵盖环保方面的要求,相应《BOM表》中的各原材料须有环保方面的说明,原材料的图面中也需要有相应的环保说明。

5.2索样(参照《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在索样时,技术将所要索取材料样品之规格及环保要求提交采购,采购将【材料宣告表】协同各规格要求传于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在送样至我司确认时,【材料宣告表】的内容填写完整,作为【承认书】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并提交。供应商将原材料分解成均质物质,将各均质物质所含的有害物质百分比填入相应的数据,并且附上相应的【材料测试报告】:SGS测试报告或其它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 5.3样品认定(参照《物料认定管理规定》) 5.3.1供应商在提交承认书时,必须将【材料宣告表】及【材料测试报告】作为承认书的一部分一并提交给我司,技术部在进行材料认定时,必须将材料环保的符合性作为认定的一个项目。 5.3.2对于认定OK的材料,标准化室发放的承认书或承认票,都必须带有该材料的【材料宣告表】及【材料测试报告】。 5.4供应商评估(参照《供应商管理规定》) 若需要时,供应商评估小组必须按照《供应商管理规定》到供应商的现场进行实地评估。供应商内部必须有相应的ROHs管理机制,对环保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作相应的管理,并且具有可追溯性。 5.4采购(参照《采购控制程序》) 5.4.1材料经过认定合格后,采购才可以正式下单采购。 5.4.2对于环保的材料,在【采购合同】中须要求供应商来料时,外包装要贴有环保标识。 5.4.3要求供应商与我司签订四大协议,若客户要求我司签订的环保协议高于ROHs要求,采购将把客户的协议转化成对原材料的协议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收到供应商签订的协议后,交质量部归档。

有害物质识别和控制程序(RoHS_

有害物质识别和控制程序(RoHS) 一、目的 为了对公司对产品和制造流程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持续识别和控制,从而确保产品在我公司内部不受到污染.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ROHS产品的相关活动. 三、职责与权限 3.1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害物质开展识别调查和评价,并对控制措施进行 指导、监督、检查。 3.2生产部门负责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污染预防和控制。 3.3与RoHS有可能的污染源控制直接相关的操作工应做好本岗位污染控制工作。 四、定义 无 五、程序 5.1有害物质辨识的时机和更新 a. 体系建立之初,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全厂有害物资污染辨识。 b. 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项目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以及相关方要求等情况下,可适时进行识别 c. 当环境、工艺、用料等发生改变,导致新的污染环节出现时,要重新开展评估活动。 d. 当条件没有变化时,每年至少重新评价1次,以评价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2有害物质识别的开展 5.2.1各部门选择和确定可能保护有害物质的原材料、辅料,以及可能造成产品含有有害物质的活动或服务,其中活动的选择可涉及作业过程、仓储、生产场所等多方面。

5.2.2在识别有害物质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 污染源辨识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标准,并结合工厂实际情况,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情况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b. 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含内部及外部人员)、相关方的活动也应辨识。 c. 有害物质识别应考虑公司所有使用的材料、辅料、助剂,将识别出的包含有害物质材料列入《有害物质一览表》 d. 污染源辨识应考虑工厂所有与产品有关的活动及作业现场,从工作区域布置、源辅料物资、生产工艺及设备,辅助生产设施、作业环境几部分,各部门分别分析其存在的污染源,列入《污染源辨识和控制清单》登记。 e. 各部门将识别出的有害物质存在的材料和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污染的污染源交工程部汇总,由管理者代表审批。 5.2.3工程部及时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管制物质种类和限值,以及豁免内容,制定本公司的《豁免材料及最高限值一览表》 5.2.4管理者代表组织工程、品保、生产等部门,对公司《有害物质和污染源一览表》进行评审,讨论制定控制措施。 5.3清洁生产控制 5.3.1参与需要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制造的人员(诸如作业员,检验员,仓管员,返工员,物料员,领料人员,线长,领班、主管、经理等)都必须接受有害物质识别、产品的搬运,处理,包装,防护,标识和储存的要求方面的培训。以保证都有足够的相关知识和足够的认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以保证对于RoHS制程的执行力度。必须在一个规定的期间(一般一年一次)进行符合产品RoHS的搬运和制造方面能力的认定和再认定。 5.3.2ROHS生产用具和助剂的使用:

最新ROHS管理控制程序

1.0 目的 为了确保来料、制程、成品符合欧盟RoHS和China-RoHS要求,促使我司严格按照ROHS 标准生产作业,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ROHS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控制。 3.0 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RoHS原材料进行采购,并要求供应商提供RoHS认证报告或第三方 检测报告或符合RoHS指令的声明函等作为RoHS符合性依据,开发合格的 环保供应商。 3.2 仓库:负责对RoHS 与非 RoHS 物料的区域划分,环保物料隔离与标识;RoHS 物 料的来料入库、储存、发料和产品出入库。 3.3质量部: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之环保确认,并对整个有环保要求的产品的 品质进行监控。 3.4 生产部:负责RoHS 产品的生产、测试、维修、包装等操作;负责在线RoHS 物料、 成品、工装夹具设备等的标识和管理。 4. 定义 4.1 RoHS是欧盟TAC(欧盟技术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 害物质指令》,它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据这个法令,出口欧盟的电器将不 能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联苯醚等六种有毒物质。 4.2 WEEE:电子电器设备的废弃、回收指令。 4.3 China-RoHS: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第39号)。 4.4 PPM:百万分之一,用来表示物质的浓度的计量单位,其计算公式为: 1ppm=1,000,000×某物质质量/含这种物质的均质材料的质量 100ppm =0.01%=100mg/kg 5. 程序 5.1 供应商选择 5.1.1 在开发供应商时,需对供应商增加 RoHS 要求及评审外,其他要求参照我司《供 应商管理程序》执行。 5.1.2 供应商提供合格的样品,同时提供样品的RoHS认证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符合 RoHS指令的声明函等符合RoHS指令的资料。 5.1.3 对供应商申明符合ROHS指令的材料和产品,公司应对其实施抽样检验,且检验结 果为合格品。

ROHS管理程序

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包装材料、耗材及成品达到符合ROHS要求,建立一个标准程序实现符合RoHS要求的控制过程。(在试运行后将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捆绑执行)范围 适用于所有新的没有符合RoHS要求的型号及转换型号来实现符合ROHS要求; 适用于所有新的材料引入及未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更新或者替代; 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与非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两者需严格区分,有明显的标识; 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控制需在以下位置来控制: 2.4.1 进料控制,包括所有的原材料、化学药品、耗材、组装件、包装材料; 2.4.2 制程控制,在线的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制程控制; 2.4.3 贮藏控制,在仓库贮存或产线所有符合RoHS的物料控制,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2.4.4 生产控制; 2.4.5 成品的包装控制; 2.4.6 产品的运输控制。 定义 RoHS:关于在电子、电气和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WEEE:电子电器设备的废弃、回收指令 REACH: 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 SMT:表面贴装工艺 PPM:每百万分之 BOM:物料清单 SGS/CTI/PONY: 有害物质检测机构 ERP:物料需求计划系统 R:符合RoHS要求,RoHS的缩写 3.9 A类高风险物料:物料直接与产品有关系,是产品的组成部分,又分两类: a)直接物料,如:塑料粒子,金属材料等. b)需参与生产成为产品的组成部分的非直接物料,如:胶水、锡丝、清洗剂. B类中风险物料:与产品间接的有关系,但不是产品的组成部分,又分两类: a)化学品,如:甲苯、丙酮等稀释剂; b)需与产品一起交客户的包装材料,如托盘、纸箱、塑料袋、等; 3.11 C类低风险物料:与产品有接触,不是产品的组成部分的工具、制具,如:镊子、烙铁、手套等。 符合RoHS要求材料的有关定义、要求和测试方法: RoHS定义:是关于在电子、电气和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RoHS 含义 4.2.1 在电子、电气和设备中逐步停止使用RoHS里提到的禁止使用物质; 4.2.2 WEEE的条文里提出,我们须对人类健康及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浪费 做出贡献。 RoHS 要求与客户要求 4.3.1 RoHS要求

RoHS过程控制程序

RoHS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确保绿色部品与非绿色部品的制程管制与成品入库不被混入、污染;产品质量得以管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之各生产制程管制状态与检验判定、成品的入库。 因公司客户大部分均提出了环保方面的产品要求,故公司在进行生产过程管制时,均按照ROHS的要求进行控制,即对于未提出环保要求的产品,也均使用环保物料,环保机台,以便于统一管控。 因检测能力所限,公司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定期ROHS试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月度ROHS抽检,以证实产品和物料的ROHS符合性。因此,本文中所提及的检验,均为常规项次的检验,不涉及ROHS含量项目的检测。 3. 权责: 3.1品质技术部负责产品生产状态的标识及物料区隔摆放的监督。 3.2品管部负责产品的检验判定、过程产品制造现场的监督、入库检验与出货检验。 3.3品管部负责产品的入库和出库检验,仓库负责产品的出货。 4. 作业内容: 4.1 制程产品管制:

4.1.1 生产部根据订单、最优库存、生产任务单所提供资料进行滚动生产计划编排。 4.1.2 领料员领取物料时重点区分环保物料与非环保物料的领取,并在领料单上注明区别。其中非环保物料需在领料单上单独标注“非环保物料”字样,环保物料无需单独标注。 4.1.3 生产主管填写制造令指派员工作业。对于非环保产品,制造令上需明确注明。 4.1.4 制造过程中禁止环保产品使用非环保物料。 4.1.5 环保产品所使用之辅耗材料必须属已经ROHS检测合格之辅耗材料。4.1.6 因公司生产现场均为环保机台,故不加以区分识别。 4.1.7 生产现场所存放之半成品、成品其状态皆需标识清楚。环保半成品及成品用环保周转箱进行装置并放置指定的区域。应特别注意防止环保产品或非环保产品的互相混入作业与混存放。 4.2 制程产品检验: 4.2.1 批量生产前,作业人员依制造令核对。第一批产品进行自主检查后交由品管IPQC做首件确认。确认项目为产品之尺寸、外观、材质。经确认OK后方可批量生产。IPQC的检验结果记录于过程检验记录中。 4.2.2 制程中生产或检验不合格之产品依《不合格品控制流程》进行作业。4.3生产过程产品防污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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