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对电工仪表、交直流仪器等电工仪器仪表进行组合装配及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准确的分析和推理判断能力;身体健康,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准确协凋;具有一定的应用计算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和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应具备电工仪器仪表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装配工艺知识,仪器仪表装配操作技能、生产实践经验和一定的培训教学经验。培训初、中级工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训高级工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电工仪器仪表装调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者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原则上按每20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人员(20:1);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每5名考生配备1名考评人员(5:1)。

1.8.5 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 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240~360 min(含口试和实际操作)。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鉴定场所应有技能操作鉴定所需的厂房(车间),配有电工仪器仪表装配所需的工具、仪器仪表和工艺装备器材,环境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各项要求。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钻研技术。

(2)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关心企业,勇于创新。

(3)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爱护设备,文明施工。

(4)尽职尽责,尊师爱徒。

2.2 基础知识

2.2.1 基础理论知识

(1)识图、绘图基本知识,公差与配合知识。

(2)电工学基础理论。

(3)电子技术(模拟、数字)基础理论。

(4)自动调节原理基础理论。

(5)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

(6)电工材料、仪器仪表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基础知识。

2.2.2 专业理论知识

(1)电磁测量技术。

(2)各类电工仪器仪表原理、结构及制造工艺。

(3)误差理论及数据处理。

(4)常用仪器仪表及工艺装备的原理、结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5)手动、气动、电动工具和夹具的设计制造基础知识。

2.2.3 法规知识

(1)计量法。

(2)与本职业相关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知识。

(3)GB/T 19000(ISO 9000)质量体系及系列标准知识。

(4)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法律责任等知识。

2.2.4 安全生产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

低级别的要求。

3.1 初级

3.4 技师

4. 比重表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国家职业标准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用于生活、生产的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配电设备监视、操作、维护和检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领会、理解和应用技术文件资料的能力;有较强的分析、判断、推理和应用计算的能力;有一定的形体知觉和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1.7.2培训教师 (1)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较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4)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或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 (1)有配备有关电气设备模型、挂图、演示板等教学仪器的教室。 (2)有操作技能训练实习室,包括有关一次设备和常用的仪器、仪表及工具。 (3)有变电所计算机模拟装置、仿真装置或物理模拟装置。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

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沼气生产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农村户用沼气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和大中型沼气工程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运行、维修及进行沼气生产经营管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一定的观察、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凋。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课堂教学和现场实习学时数比例为1:1;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200学时,课堂教学和实验时间比例为2:1。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各级教师均应具有相应的教学经验。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户用沼气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和大中型沼气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正常运行的沼气工程现场和必要的分析、化验、试验条件。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电气装配通用规范标准

电气装配通用规范 为规范公司电气装配过程,经参考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但凡技术人员在进行电气装配时都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一、装配图纸的确认 1、应确认产品装配图纸是否经签字批准。 2、应确认图纸版本是否最新。 3、应确认所安装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与图纸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是否一致,不同产品的图纸不应混用。 二、物料的领用 根据图纸上BOM表的要求领出装配所需的物料(元器件),应确认所领物料的CAXA代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与图纸上标明的要求是否一致。 三、工具、耗材的领用与准备 1、应根据所安装的元器件选用合适的工具,常用工具有:大十字(与大一字)螺丝刀(刀头宽度5mm)、小十字(与小一字)螺丝刀(刀头宽度3mm)、剥线钳(线径0.5~2.5平方)、斜口钳、压线钳、线号打标机、烙铁、万用表、丝锥、钻头、手电钻、扳手、剪刀等。 2、应根据所安装的元器件选用相应的耗材,常用耗材有:红色和黑色单芯多股电源线(2.5平方、1.5平方、1.0平方)、0.5平方(棕色、蓝色、黑色)单芯多股电源线、接线端子(U型、管型、条型) 、线号管、热缩管、扎带等。 3、应保持工作台的整齐、整洁、干净、干燥。 四、元器件的安装 (一)电气安装板的准备 1、安装板四周、拐角地方不能有批锋。 2、应根据图纸确认安装板上的固定孔的孔位、数量、大小、螺纹是否正确。 3、螺纹孔喷过漆的要清理,一般用对应大小的丝锥导一下螺纹。 (二)线槽、导轨(钢轨)的安装 1、根据图纸要求裁剪对应长度的线槽、导轨,线槽、导轨两端应打磨整齐。 2、如果线槽、导轨正中自带的安装孔与电气安装板上螺纹孔不重合,应在线槽、导轨上开孔。 3、用平垫加十字螺钉进行固定,必要时加弹垫。

《废水处理工》职业标准

《废水处理工》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废水处理工 1.2职业定义 废水处理工是以环境保护理论与方法为基础,运用废水处理工艺的技术,从事城市污水 和工业废水的净化和中水回用的操作管理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废水处理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废水处理工(国家职 业资格四级)、废水处理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1)工作地点:室内外 (2)温度变化:常温 (3)湿度变化:正常范围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般智力,表达能力,手指灵活,动作协调性好,无色盲、色弱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中职(中技)毕业 1.7鉴定要求 1.7.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如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操作管理人员。 1.7.2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①具有相关专业和相关职业的人员、高中、中职文化程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申报五级(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②持有废水处理工(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行业一年及以上者,可报名参加废水

处理工(四级)职业资格鉴定;持有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在持证并从事本行业工作二年及以上,方可参加废水处理工(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 ③无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废水处理工作经历累计五年及以上者,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可直接申报废水处理工(四级)职业资格鉴定(须提供用工单位劳资部门的有效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 ④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环境工程、环境保护、给排水、环境监测与管理等专业毕业证者,可直接申报废水处理工(四级)职业资格鉴定,并可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的三年内,免考其理论知识部分。 持有高等学校(含大学、大专、高职)环境工程、环境保护、给排水、环境监测与管理等专业毕业证者,可直接申报废水处理工(四级)职业资格鉴定,在本专业工作二年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相关职业的废水处理工(三级)职业资格鉴定,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并可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的三年内,免考其理论知识部分。 1.7.3鉴定方式 废水处理工(五级)、废水处理工(四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 和实践课题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者为合格。 废水处理工(三级)采用一体化鉴定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1.7.4鉴定场所设备 闭卷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操作技能考核的场地设施应具备满足技能鉴定所要求的设备、仪器、材料和环境条件。需要生化、物化废水处理工艺装置、仪器、分析化验所需仪器 设备,样品采集器具等。

电气装配工工作标准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586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电气装配工工作标准示 范文本

电气装配工工作标准示范文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电气装配工职责与权限、任职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公司制造部电气装配工岗位。 2 职责、权限 2.1 职责 2.1.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工作纪律、会议纪律及各项管理制度。 2.1.2负责严格执行生产作业计划,按时交付产品。 2.1.3严格按图纸要求、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

行操作。 2.1.4凭工作票,在生产过程中对所领部件进行数量、质量和型号的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组装,工序中要自检,完成后要自检,并提请互检。及时向品质部申请检验。 2.1.5配合质检员产品检验工作,对不合格项及时返工,认真填写《检验记录处置卡》。合格后进行整理清洁的处理,办理报交手续。 2.1.6负责保管配发的个人工具、工具箱。 2.1.7负责保管好图纸,执行《生产用图纸、技术文件管理制定》的相关规定,及时交旧领新。 2.1.8遵守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按区域进行生产作业。 2.1.9遵守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之规定,注意安全工作,不违章操作。

2.1.10负责产品标识标记的具体贯彻执行和控制。 2.1.11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清洁、保洁工作。 2.1.1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2.2 权限 2.2.1有权对计件制考核中错误金额提出异议。 2.2.2对不合格仪器、工具、设备有权拒绝使用。 2.2.3对超出专业能力范围外、身体,心里承受范围外的工作有拒绝权(如高空作业,有心脏疾病去高海拔地区出差等)。 3 任职条件 3.1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类相关专业,有电气调试维修经验。

高级水处理工职业资格复习题(A卷)

国家职业资格水处理工三级(高级)考试 理论复习题(第一套)A卷 一、判断题(每题1分) ()1.曝气池DO值过高的原因有混合液污泥浓度过高,污泥负荷过高等。 ()2.细菌总数是指1ml水中所含有各种细菌的总数。是反映水所受细菌污染程度的指标。()3.悬浮固体是可沉固体的一部分。 ()4.活性炭从水中吸附有机污染物质的效果,一般随溶液pH值的增加而降低。 ()5.投加阻凝剂是为了加大矾花粒度和密度,一般是在投加絮凝剂之前投加。 ()6.活性污泥培养初期,曝气池中出现白色泡沫是正常现象。 ()7.污水中有机氮经生物处理后全部转化为氨氮。 ()8.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浮渣及污泥如果不能有效地从系统分离出来,会对污水处理系统产生恶性循环。 ()9.当压力在一定范围内变化是,罗茨鼓风机的输出流量也是变化的。 ()10.微生物通过驯化后,对毒物的承受能力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11.减少叶片进口边宽度,是防止泵发生气蚀的一种方法。 ()12.影响消毒效果的最重要因素是废水的性质。 ()13.废水水质指标是对水体进行监测、评价、利用以及污染治理的主要依据。 ()14.影响颗粒分离的首要因素是颗粒与废水的密度差。 ()15.污水泵房在污水处理系统中常被称为污水提升泵房。 ()16.废水处理中采用滤池,一般作为保护设备,用于活性炭或离子交换设备之前。 ()17.冷却水系统中金属微生物腐蚀的形态可以是严重的均匀腐蚀也可以是缝隙腐蚀和应力腐蚀破裂,但主要是均匀腐蚀。 ()18.沉沙池的工作原理是用重力分离。 ()19.安全检查的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0.女工在从事转动设备作业时必须将长发或发辫盘卷在工作帽内。 ()21.生物膜法与活性污泥法相比,参与净化反应的微生物种类少。 ()22.在超过噪声标准的岗位工作的职工,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听力,可戴上企业发给的各种耳塞,耳罩等。 ()23.在转动设备的检修工作中,只需在带电气开关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安全警告牌。 ()24.影响待压式滤机脱水的主要因素由:助凝剂的种类和用量,带速,压榨压力和滤带冲洗。()25.高出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挂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的棱角部位。 ()26.根据来源不同,废水可分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两大类。 ()27.电动机运行时,如果电网电压下降到额定电压的85%时,电动机会出现“堵转”现象,此时应采用自锁控制线路避免事故发生。 ()28.工业污水的臭味主要来自有臭味的挥发性化合物。 ()29.向冷却水中投加杀生剂是控制冷却水系统中微生物最有效和最常用的方法之一。()30.污泥指数越高说明污泥沉降性能越好。 ()31.在循环冷却水中由沉积物引起的热阻通常称为污垢热阻。 ()32.循环冷却水的pH值对杀生剂没有影响。 ()33.曝气池供氧的目的主要是供给微生物分解有机物所需的氧。

电气装配技术要求工艺标准

电气装配技术要求工艺标准 一、目的: 使公司电气装配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产品品质。 二、作业前: 电气材料必须按时到位,到位后确认电气件型号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检查来料钣金的品质状况,是否有影响电气装配和产品品质的不良因素。如果有部分非决定性材料没有到位,可以按计划开始作业。 三、电气装配作业流程: 领料 图纸核对物料核对 准备作业 线槽布局安装焊接外部线气路布局导轨准备焊航空插头/OB头走线固定 元器件布局检验外线接入电箱 元器件安装 布线

电箱内外信号对接 通电前自检 通电调试I/O 设备7S清理 操作前准备: 工具(斜口钳,电钻,压线钳,剥线钳,螺丝刀等等) 图纸(装配图,接线图,气路图,焊接SOP) 材料(空开,接触器,继电器和隔板,PLC,驱动器等等) 附属的物料(包括接线端子,电缆,线标等等) 操作场所。装配期间需有指定的场所,以保证作业场所的5S标准比较良好,带电操作都必须两个人以上方可工作。 线槽:线槽应平整、无变形扭曲、无毛刺。线槽固定点不应少于两个,线槽在400mm以上时需固定点不应少于三个以上,在转角处,分支处应均有固定点。盖线槽盖应平整、无翘脚,美观。 合理

导轨: 导轨裁截口应平直,并无毛刺。每节导轨不应少于吧两点固定300mm以上不应少于三点固定。 元器件布局: 按照装配图的的排版图进行线槽、导轨、元器件的排版布置。电控布局应美观,同一块电控底板内强电弱电应分开集中。

合理 元器件安装: 在安装电气元件时应遵循说明说规定。元件安装通过导轨卡座安装的元件,卡扣应完全卡主导轨。元件安装过程中,应保持元件的整洁,无损伤,元器件附件应齐全完好。 接线规范: 端子排:端子排强电,弱电、正、负应分开布置,并中间用隔板隔开已防止短路。颜色定义:交流220V 火线:红色。零线:黑色。 直流36V以下:正极:棕色。负极:蓝色。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维修电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并能高空作业。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维修电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实验设备的实践场所和所需的测试仪表及工具。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摘要)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GB 8978-1996 代替GB8978-8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电气装配工工作标准(通用版)

( 岗位职责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气装配工工作标准(通用版) Regular daily safety management training, and establish a system to control and improve the company's sudden accidents.

电气装配工工作标准(通用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电气装配工职责与权限、任职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公司制造部电气装配工岗位。 2职责、权限 2.1职责 2.1.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工作纪律、会议纪律及各项管理制度。 2.1.2负责严格执行生产作业计划,按时交付产品。 2.1.3严格按图纸要求、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操作。 2.1.4凭工作票,在生产过程中对所领部件进行数量、质量和型号的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组装,工序中要自检,完成后要自检,并提请互检。及时向品质部申请检验。

2.1.5配合质检员产品检验工作,对不合格项及时返工,认真填写《检验记录处置卡》。合格后进行整理清洁的处理,办理报交手续。 2.1.6负责保管配发的个人工具、工具箱。 2.1.7负责保管好图纸,执行《生产用图纸、技术文件管理制定》的相关规定,及时交旧领新。 2.1.8遵守公司生产管理制度,按区域进行生产作业。 2.1.9遵守公司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之规定,注意安全工作,不违章操作。 2.1.10负责产品标识标记的具体贯彻执行和控制。 2.1.11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清洁、保洁工作。 2.1.12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2.2权限 2.2.1有权对计件制考核中错误金额提出异议。 2.2.2对不合格仪器、工具、设备有权拒绝使用。 2.2.3对超出专业能力范围外、身体,心里承受范围外的工作有拒绝权(如高空作业,有心脏疾病去高海拔地区出差等)。

国家维修电工职业资格标准

一、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 维修电工。 2.职业定义 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并能高空作业。 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7.培训要求 ⑴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⑵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维修电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⑶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实验设备的实践场所和所需的测试仪表及工具。 8.鉴定要求 ⑴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⑵申报条件 ①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c本职业学徒期满。 ②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a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b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c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d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③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水处理工国家职业标准

供水工(水处理工)技能鉴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供水工。 1.2 职业定义对锅炉给水处理系统进行操作和对锅炉所供水质进行理化检验。 1.3 职业等级本工种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高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形体知觉及较敏锐的视觉、色觉、嗅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 1.7 鉴定方式 1.7.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 际操作 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实行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分别达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1.7.3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不少于90 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视技能考试试题而定。 1.7.4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在配备必要的试剂、工具、仪器、设备的化验间 进行。 2、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试剂保管制度。 (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合作。 (5)爱护设备及工具、仪器。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2.2 基础知识 2.2.1 基础理论知识 (1)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知识。 (2)水质化验常用仪器、设备知识。 (3)水质化验常用试剂知识。 (4)水质的主要控制指标。 (5)水质处理原理及常见水质处理方法。

电气控制柜装配工艺标准

电气控制柜装配工艺标准 概述:本工艺标准根据GB7251-2008、GB 2681-81、GB/T 2682-1981、GB50171-92、GB50256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各电气控制设备一、二次设备安装及接线。 目的是使设备既满足设计控制要求又整齐美观和检查方便。 一、电气控制柜外型尺寸、面板开孔、面板标识丝印检查 在电气控制柜开始装配前按照《电柜结构、开孔图》进行外型尺寸、面板开孔、面板标识丝印,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装配工作。 二、准备齐电气控制柜装配所需的所有电气元件及安装辅助材 1、电气装配人员要先准备齐电气控制柜上需使用的电气安装底板、电气面板、电气元件(PLC、软启动器、低压电器等)及所需要的安装辅材(线槽、导轨、导线、接地铜排、安装螺丝等)。 2、电气装配人员准备好自己的工具包(含大号、中号十字起,小一字起、剥线钳、斜口钳、 万用表、内六角扳手、呆扳手、Φ钻头、Φ钻头、Φ钻头、M3丝锥、M4丝锥、丝锥绞手、粗 齿挫一套)、手电钻等,将所有工具整齐的放在指定区域内。 三、电气元器件安装在电柜底板上 1、根据电气原理图中的底板布置图量好线槽与导轨的长度,用相应工具截断。(注:线槽、 导轨断缝应平直。) 2、两根线槽如果搭在一起,其中一根线槽的一端应切成45度斜角。 3、用手电钻在线槽、导轨的两端打固定孔(用Φ钻头)。 4、将线槽、导轨按照电气底板布置图放置在电柜底板上,用黑色记号笔将定位孔的位置画在 电柜底板上。 5、先在电柜底板上用样冲敲样冲眼,然后用手电钻在样冲眼上打孔(用Φ钻头)。 6、用M4螺钉、螺母将线槽、导轨固定在电柜底板上。

电工国家职业标准.docx

电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工国家职业标准 一、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 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 业(工种)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 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 二、考核大纲 (一) . 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2、基础知识 2.1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1)国家供电规则 (2)工厂企业电工安全规程 (3)电业安全作业规程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7)安全电压 2.2 识. 图 . 机械 . 焊接等知识 (1)电气图绘制和识图知识 (2)机械识图的基本知识 (3)机械传动基本知识 (4)液压传动的基本知识 (5)一般机械的零部件拆装 (6)一般焊接 ( 锡焊和电焊 ) 知识 2.3 电工知识 (1)电路的基本分析与计算 (2)磁路的基本概念

(3)电工材料的使用知识 (4)接地与接零的种类 . 作用及要求 (5)防雷保护 . 防静电 . 防爆和防火的知识2.4 电子技术知识 (1)二极管、三极管、晶闸管元件 (2)整流电路 (3)放大电路 (4)晶体管模拟电路基础知识和应用 (5)数字电路的基础知识和应用 2.5 电力拖动知识 (1)电机的安装与维护保养 (2)自动控制的基本知识 (3)变频调速控制原理和应用知识 (4)可编程控制器的原理和应用知识 2.6 工厂变配电知识 (1)变压器的安装 . 维护 . 保养 (2)照明电路的安装知识 (3)继电保护知识 2.7 微型计算机控制原理和应用知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10-04 实施日期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78-1996 代替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 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沙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状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学习、计算能力,较强的空间感和高空作业能力,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国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小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疾驶不少于160标准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大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机械设备,使用工艺装备、仪器、仪表进行高低压电器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具备必要的实验设备、测试仪表和工具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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