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信访的一般程序

处理信访的一般程序
处理信访的一般程序

处理信访的一般程序

1、受理群众来访:

①热情接待,有群众来访,纪检监察机关要热情执着待,让座倒水,让来访者讲话,带有材料的要先看材料,要做到生人熟人一样,干部群众一样,初次复次一样,问题轻重一样。

②接待登记:要建立来访登记簿,作好记录,接访时,要耐心,认真记,让来访者把话讲完,把问题讲清楚。

③分类处理。接谈登记完后,应就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不能解决或不属纪委解决的问题,要当面作好解释工作或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指明要找的部门,对属纪检范围应当解决的问题,应根据信访内容给予回答,如接谈人不能具体作答服的,也应予以原则回答。一定要留有余地。等请示汇报后再作答服,不能推向某某领导。

2、处理群众来信。

①管理。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的纪检监察机关管理范围的来信来访,即当日来信,当时拆封。最迟不得超过3天。要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

②阅信。拆信件后,先要把来信浏览一遍,以便对要信,急信及时处理。

③登记。登记就是要在登记簿上按照项目填写来信的基本情况,须用钢笔填写。摘抄来信内容要做到:言简意明,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

④来信处理。承办已阅信后根据来信内容,区别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直机关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对信访件的处理原则意见是只办不转,要在每件来信上填写信访事项呈阅处理报告表,并提出处理意见,呈分管领导批示。

3、信访件的办理。

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凡属本级纪委管理和解决的问题,千级纪委要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彻底地办好,按照中纪委的有关规定,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调查核实清楚,并作出恰当的处理。对上级纪委机关转办要回执的信访件,应在一个月内调查核实处理完毕,上报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对交办要结果的信访件应在二个月内调查、取证处理完毕,上报组织处理意见,调查报告,见面材料,处分决定。

4、归档。

一般信访问题审结后,由承办人员按材料顺序装订好案卷,经领导在信访件审结表上签字后归档。从99年起案卷的归档顺序排列严格按黄纪信[1999]1号文件规定办理。

5、目标量化标准。

信访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是非常重视,中纪委在96年就提出了“四有三无一办结”的目标:四有(有工作人员,有规章制度,有信访网络,有工作设施),三无(无重复信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一办结(当年信访当年按期办结)。

6、数据量化。

①当年信访办结率要达到 98%以上;

②当年结案率要达到98%以上。

③按期结案率要达到100%(二个月内);

④优质结案率要达到100%(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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