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前会议的程序定位

刑事庭前会议的程序定位

王宝云

【期刊名称】《职工法律天地》

【年(卷),期】2016(000)004

【摘要】本文研究的是刑事庭前会议制度。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但是在实践中,庭前会议的整体适用率教低。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除了立法规定的模糊性,还在于对刑事庭前会议程序定位的不准确性。本文着重对刑事庭前会议的程序定位进行研究,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启示。【总页数】1页(129-129)

【关键词】庭前会议;庭前准备程序;核心

【作者】王宝云

【作者单位】110036 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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