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本人在场由他人代用网银的案例

阻止本人在场由他人代用网银的案例
阻止本人在场由他人代用网银的案例

阻止客户本人在场由他人代用网银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某星期六,正值大堂经理小李值班。相比较于以往的周末,当天比较忙。中午,客户终于少了下来,忙碌了一上午的小李环顾大厅时发现一台网银自助机旁边围了约五六个人,她过去问:“您好,请问您需要帮助吗?”,“我的网银密码和U盾密码记不清了,想试一下这个对不对。”这位客户边说边拿出一张写着密码的纸,大堂经理小李赶紧提示客户:“密码不能随便给别人看的,自己要保管好,网银密码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U盾密码可以带字母,也可不带,您自己先试一下吧!”小李边说边指导客户操作。这位客户照着纸上写的密码开始输入,但操作中这位客户就问旁边的一人,纸上的密码写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字母看不清,好像不对呀!另一个人说:“这就是我的密码呀,你输XX试试。”小李听后觉得不对,就问客户这到底是谁的银行卡和U盾,谁的网银,经核实,小李才知道网银是另一位客户何某的,代他操作网银的客户是某汽车经销商的一名工作人员张某,因为何某在其处购买了一辆汽车,今天需要先支付九万元。何某说,张某让其将钱存入银行卡后,再将其银行卡和U盾给张某,并让何某写下自己的网银密码和U盾密码一并交给张某,待张某拿回公司后将钱转出,所以出现了开始的一幕:张某拿着写有密码的纸试网银和U 盾的密码。小李听后,觉得这事太荒唐了,客户怎么能把自己的密码和U盾都交给别人使用,风险意识太薄弱了,这样客户的资金没有一点安全性。经过进一步了解,何某今天刚刚开立网银,并添加了另一张卡在其网银下,何某还问小李:“我的另一张卡里有钱,我不给他卡,即使他拿着我的U盾,也转不走我的钱吧!”小李听了后,银行经办柜员在为客户办理网银时已告知了客户必须是本人办,本人签,交本人,自己保管好密码及U盾,切忌将密码和U盾借他人使用,同时发放电子银行安全使用手册。但何某并没有将其放在心上,认为只要卡在他手里,别人就不会通过网银转走他的钱。小李为了让客户深知风险所在,耐心的为他讲解网银的操作流程及风险,向他告知:操作网银,不需要银行卡和密码,只需要网银登录用户名、网银密码及U盾密码即可将网银之下所有账户的钱转出。何某听了之后,恍然大悟,庆幸自己遇到小李,了解了网银的风险,否则自己以后的资金都不在自己的掌控之下,甚至造成损失。最后,何某决定亲自带着自己的银行卡和U盾一起到张某其公司办理手续,并经小李建议,将网银密码和U盾密码重修做了修改。

二、案例启示

(一)进一步提高对U盾重要性认识。U盾是保障网上银行客户资金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验证客户身份的重要工具,是网上支付和使用资金的“金钥匙”,其重要

性不言而喻,要牢固树立“U盾就是客户资金”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U盾保管、传递、发放的全流程管理,按照电子银行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办理U盾,提高案件防范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全面规范个人U盾的发放流程。个人U盾发放流程要坚持“本人办、交本人”,每一位员工要认真领会其深刻含义,具体落实到各营业网点发放个人U盾的过程中,重点是要求客户本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不得漏签,杜绝代办和代签现象。

(三)及时做好风险提示。客户开通网上银行时,经办柜员必须尽可能清晰地告知风险条款,同时发放电子银行安全使用手册,特别是对于不熟悉网上银行业务的人群,更要主动尽到告知义务。使客户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引导其主动了解网上银行可能带来的风险,注意保护密码和U盾等信息资料的安全,防止因个人不慎而造成经济损失。

招商银行案例分析报告文案

招商银行案例分析报告 ---BY财务1102

招商银行内外部环境分析 一、总体环境分析——PESTEL模型 (一)政治环境分析 1.平台融资渠道再度收紧,规范理财业务投资运作 2013 年 3 月 27 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理财业务投资运作,防范化解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受 上述政策影响,预计高速增长的银行理财市场增速将有所回落,依托债权类理 财产品的表外融资将受到重创,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理财和债券投资业务都会有 不小影响。宏观经济超预期放缓,监管政策或存款利率市场化超预期。 2.更新银行业监管政策,加强业务监管力度 实施新巴塞尔协议:十二五规划要求:按照国家“十二五期间”银行业的 规划,我国将逐步推进新巴塞尔协议,新资本协议不在区分巴塞尔协议第二版 还是第三版,而是同步推出同步实施,新巴塞尔协议对资本监管的要求更严。 根据 2011 年 5 月 31 日我国银监会发布的第 44 号文的要求,新资本监管标准从2012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分别于 2013年底和 2016 年底前达到新的资本监管标准。过渡期结束后,各类银行应按照新监管标准披露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 3.政府政策推动内需增长,逐渐转由市场驱动 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和国内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2008 年底我国实际 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率跌至 6-7%。2009 年,随着大规模经济刺激政策和信 贷扩张的实施,投资增速大幅反弹,最高接近 29%。其中,政府主导的投资快 速扩张发挥了关键作用。2009 年四季度以来,政府主导的投资增长逐步下降, 市场驱动的投资成为增长的主要动力。 (二)经济环境分析 1.经济结构转型,催生新动力 当前国内的经济增长将改造过去单纯的靠廉价劳动攫取利润的低端制造业,在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的指引下,高端制造业将有所发展。随着 长三角、珠三角一带的劳动力成本的不断增加,产业将出现升级和区域转移。2.国家管制放宽,利率市场化

借条上不能乱签字

借条上不能乱签字 借条是借贷关系最直接的书面凭证,是十分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日常生活中,金钱借贷在所难免,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写一份规范的借条是十分有必要的。然而,借条不但要书写规范,借条上也不能乱签字。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上不能乱签字的案例,供你参考。 借条上不能乱签字的案例 2012年,李某曾向张某借款人民币30000元,后李某归还部分借款和利息,仍结欠张某借款本金10000元,利息2000元。后张某为保险起见,于2013年6月重新与李某签订借条一份,并将利息2000元计入本金,在借条上载明今

借到张某现金人民币12000元,李某在借款人处签字。另外,王某也在借条落款时间下方署名。此后,张某多次向李某进行催要,要求其归还借款,但李某始终拖欠不还。张某迫于无奈将李某和王某起诉至法院,但王某辩称其只是作为此次借款的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李某应当归还张某所借款项。关于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王某辩解自己只是此次借款的见证人,而对于这个辩解,王某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否则王某的这一辩解将不会被法院予以采信。若王某无法证明自己是此次借款的见证人,而又在李某向张某出具的借条中借款人及时间的落款下方签字,则可视为王某对

借条所载明的债务自愿加入,进行共同承担,因此,王某应当与李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另外,李某向张某出具的借条中,将利息结算后计入本金,重新出具借条后再计算复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仍应以最初的本金为基数而计算利息。 律师提醒 近年来,与民间借贷相关的纠纷越来越多,像本案中王某这样因为在借条上随意签字而不得不承担还款责任的冤枉人也越来越多。律师提醒,在借条上签字一定要谨慎,避免因为草率签字而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其实除了签字以外,无论是借钱还是担保,都需要谨慎,以避免自己的权利受损。

一起堵截客户利用网上银行洗钱的案例分析

一起堵截客户利用网上银行洗钱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经过 XXX支行于X日为“某商务有限公司”开立基本账户,该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是代订机票、车票、酒店、代办印刷服务、场地出租、商品信息咨询等业务。该帐户在近期发生大量资金交易,资金收付仅37笔,但交易量达到2000多万元,与公司规模明显不符。客户交易方式单一,均通过网银交易,交易对手固定,且为业务不关联单位,该公司的款项来源于“XX市某广告有限公司”,资金用途为“广告款”,与该公司经营范围明显不相符;资金转入账户后不沉淀,收入款项当日即全部转出,款项都是以“工资及退休金”名义划入私人固定帐户,每笔金额均超100万元。 银行认为该单位利用在该行开立的对公结算帐户进行的交易异常,属于大额可疑交易。该行马上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核实情况,该公司已搬迁,电话联系不到单位法人。致电公司财务称只是帮该公司做帐,其他资料都不知道,也无法提供相关支付依据。基于以上种种事实,网点按照反洗钱工作规定,上报重点可疑交易专报及注销客户企业网银功能。 二、案例分析 该账户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账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款项,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通过分析该账户资金交易特征可判断:该账户是可疑资金的过渡性账户,客户意图分散流转大额资金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案例启示 一是随着反洗钱打击力度的加大,其犯罪形式已由传统的人工手段向电子化方面发展,电子银行业务洗钱已成为洗钱的重要渠道。我们必须加大网上银行客户大额资金交易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客户的交易行为,如果违反协议、交易情况存在疑点,应严格执行营业部关于电子银行反洗钱的相关规章制度,暂停或中止其电子银行业务,从源头缩小洗钱活动的生存空间。 二是提高监控工作水平,加大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控力度。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从事反洗钱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结合自身积累的经验,采取系统提取与人工甄别相结合,及时和有效的上报可疑报告,提高可疑交易的报告水平。

信用卡电子银行业务风险案例分析调研报告

信用卡电子银行业务风险案例分析调研报告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本文摘要】工行江西新余分行依托个人金融业务“专业化经营、系统化管理”改革平台,围绕姜董事长提出的电子银行业务“跑马圈地”战略目标,实施二次创业工程,实现了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 工行江西新余分行依托个人金融业务“专业化经营、系统化管理”改革平台,围绕姜董事长提出的电子银行业务“跑马圈地”战略目标,实施二次创业工程,实现了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据统计,截至10月31日,工行新余分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个人网上银行证书客户、个人电话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营销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工行新余分 行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深化“两化”改革,整合营销渠道。按照个人金融业务“专业化经营、系统化管理”的改革要求,工行新余分行对个人金融业务产品营销渠道进行了整合,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思想落实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改变传统了的部门分割、多头管理、产品分散经营的局面,将个人电子银行产品的营销管理职能整合到个人金融业务部,直接负责各支行、各分理处的个人电子银行产品的宣传、推介和营销管理,在组织模式上实现了对接,在体制上保证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大个金”经营模式,为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打下了坚 实的基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品牌形象。今年以来,工行新余分行加大了对个人电子银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努力扩大个人电子银行产品在社会的影响,

提高了个人电子银行品牌产品的知名度。首先是网点宣传。通过经常性地在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横幅、在咨询台摆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画开展宣传。还专门制作了宣传幻灯在营业网点的电子宣传牌反复播放,加强了对个人电子银行产品宣传。其次是上街宣传。工行新余分行经常组织人员到居民社区、购物广场、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宣传包括个人电子银行产品在内的个人金融产品宣传。最后是上门宣传。工行新余分行积极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中职院校联系,上门开展个人金融产品宣传、咨询活动。 三是组织竞赛活动,扰动营销氛围。工行新余分行根据不同的季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个人金融产品营销竞赛活动,基本做到了一个季度一个竞赛活动。为认真组织开展好营销竞赛活动,工行新余分行专门成立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行领导亲自担任组长。每项营销竞赛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层层发动。为确保营销竞赛活动取得实效,工行新余分行还组成了督导小组,深入网点进行督导。专业部门每天都要对营销竞赛活动的成效进行监控,及时公布营销竞赛排行榜。同时,工行新余分行还通过编发《个人金融业务“专业化经营、系统化管理”改革简报》,及时反映营销竞赛活动的动态和经验做法,指导和推动营销竞赛活动的开展。据统计,已编发了《“两化”改革简报》99期,对扰动营销竞赛活动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四是开展定向营销,拓展市场份额。工行新余分行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个人电子银行产品定向营销、职场营销活动,有效地拓展了电子银行市场份额。据统计,截至10月31日,共组织人员深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职院校开展个人电子银行产品定向营销活动41场次,活动中共散发各种宣 传资料、客户需求调查表近60000份。

近期发生在校园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通报

近期发生在校园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通报 及防范措施 校属各学院: 10月23日日至28日,短短6天时间,我校共发生3起针对学生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学生被骗走现金近万元(其中一起未遂)。为提高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能力,增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意识,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现将近期发生在我校的三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例通报如下,并列举网络电信诈骗主要类型及防范措施,请各学院结合案例开展宣传教育,以提醒广大师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一、近期发生在我校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 案例一:网络电信诈骗 10月23日,我校某院一女生刘娟(化名)与朋友通过微信进行转账汇款。因几百元钱未到账,便到百度上搜索微信客服,结果其搜索到的微信客服为假冒客服,“假客服”要求她到校内银行自动柜员机上进行查询。刘娟在查询过程中不断接到“假客服”电话,指导她操作,刘娟按照“假客服”指令,一步一步输入银行卡号,密码,输入“8888”的验证码,实际上“8888”为她转出的金额(当时卡上正好有未交的9000元学费),刘娟因此被骗8888元。转账结束后,电话没有再继续打来,刘娟也就回到了宿舍。 由于心中对于这笔钱的去向问题始终抱有怀疑,刘娟事后拨通了学院里导师的电话号码。电话中导师说刘娟可能被卷入了一场网络电话诈骗活动。当刘娟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只觉得全身发冷,她不敢相信自己被骗的事实。确认被骗后,刘娟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

案例二:电话诈骗 10月27日下午四点,我校某学院大四学生王刚(化名)接到一电话,“你知道我是谁吗,明天上午9点到我办公室来一下”,王刚误你以为是“黎老师”,说是不是“黎老师”,对方“嗯”了一下。“黎老师”是王刚系里30多岁的带毕业设计课老师,平日里俩人素无来往,王刚接到电话时也略有吃惊,手机显示的是个陌生号码,但由于电话中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像黎老师的声音,他也逐渐放松了戒备。 第二天上午8点多,电话里“黎老师”问王刚“来我办公室了没有”。可王刚快到学院教学楼时。电话再次响起,“黎老师”表示,自己在陪领导,想送点礼给领导。但由于领导拒绝接受现金,他提出要求王刚通过网银转账向他指定的账户先汇些钱,以完成这次送礼,再到办公室把现金还给他。 王刚当时面露难色,他告诉“黎老师”,自己目前账户只有1000块钱,可能无法支出更大的款项。“黎老师”在电话里欣然接受了这1000元,王刚于是在没有核对对方银行账户信息的情况下通过网银向他提供的邮储银行账号转去了1000元。后王刚来到办公室,办公室的老师告诉王刚,黎老师一、二节正在上课,王刚方知被骗。 案例三:电话诈骗(未遂) 10月27日晚,我校某学院大四学生李军(化名)接到“小李,你明天早上10点钟来我办公室一下。”李军接到一陌生手机电话来电,自称是他的领导。接到电话后,李军有些迟疑地小心询问是哪位领导。没想到对方语气十分强硬“没听出来啊!我都亲自给你打电话,你还不知道是谁啊!你不是正碰到有事需要找我解决吗。”对方开始暗示就业单位解约的事情,李军听后似乎有点恍然大悟。对方见李军

网上银行系统性能测试案例

用户名称 密级: XX项目性能测试方案 (V1.0) 文档编号:项目名称: 编写:编写日期: 审核:审核日期:

目录 1.测试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测试活动 (4) 2.1.测试工具 (4) 2.2.测试类型 (4) 2.2.1.基准测试 (4) 2.2.2.并发数测试 (5) 2.2.3.稳定性测试 (5) 2.2.4.浪涌式测试 (5) 3.测试环境 (5) 3.1.软件环境 (5) 3.2.硬件环境 (5) 3.3.网络拓扑图 (6) 4.测试方案 (6) 4.1.模拟数据量分布 (6) 4.2.典型交易选取 (6) 4.3.并发方法 (7) 4.4.延时说明 (7) 4.5.执行速度 (7) 4.6.方案设置 (7) 4.6.1.基准测试 (7) 4.6.2.并发数测试 (8) 4.6.3.稳定性测试 (9) 4.6.4.浪涌式测试 (10)

1.概述 【此处简述性能测试的概述】如: 本次测试测试旨在检测XX项目系统性能。由于解决方案部未对该产品提出明确的性能指标,而且受到基地硬件环境所限,所以项目组只能在基地所能提供的硬件、软件基础上,对XX进行测试。 性能测试采用MI公司的LoadRunner7.8作为性能测试的工具,模拟用户进行基准测试、并发数测试、稳定性测试、浪涌式测试等四种类型的测试,并对主要测试指标参数进行分析。 2.测试手段和范围 2.1.测试工具 本次性能测试采用MI公司的LoadRunner作为性能测试的工具。LoadRunner主要提供3个性能测试组件:Virtual User Generator,Controller,Analysis -使用Virtual User Generator录制测试脚本; -用Controller进行管理,控制并发的模拟用户并发数,记录测试结果,包括缺陷报告和测试日志; -Analysis进行统计和分析测试结果。 2.2.测试范围 本次测试使用相同的测试用例(详细信息请参考4.2节),进行基准测试、并发数测试、稳定性测试、浪涌式测试等四种类型的测试。 2.2.1.基准测试 对建行TELLER平台改造项目系统测试业务模型中所涉及的××××、××××、××××业务进行基准测试。 基准测试可在系统无压力(测试环境独立于外界环境,服务器无额外服务运行,无额外监控进程运行,待测试系统无其他业务在运行)情况下,取得各项业务的系统平均响应时间作为分析衡量指标,用于初步诊断系统是否存在性能瓶颈。

网上银行的风险防范分析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网上银行的风险防范分析 作者51毕业论文网 学籍批次200903 学习中心河南焦作市总工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奥鹏学习中心 层次专升本专业金融学专业指导教师

内容摘要 网上银行业务在我国已经展开,但是国内法律法规及金融规章并未对这一新业务进行系统规制。网上银行的安全风险分配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其在我国发展的“瓶颈”。网上银行的风险责任承担问题在我国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使客户对其敬而远之。本文借助一则网上银行纠纷的案例,来探讨网上银行的风险类型及防范措施,希望对我国网上银行立法特别是风险管理方面有所帮助。 关键词:网上银行风险防范

目录 一、引文----------------------------------------------------------------------------------------------------------1 二、案例正文----------------------------------------------------------------------------------------------------2 三、案例分析---------------------------------------------------------------------------------------------------2 四、网上银行风险的形成原因----------------------------------------------2 五、网上银行的防范措施------------------------------------------------------------------------------------3 六、结束语-------------------------------------------------------------------------------------------------------4 参考文献---------------------------------------------------------------------------------------------------------4

借条上也不能乱签字.doc

借条上也不能乱签字 借条是借贷关系最直接的书面凭证,是十分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日常生活中,金钱借贷在所难免,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写一份规范的借条是十分有必要的。然而,借条不但要书写规范,借条上也不能乱签字。下面我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借条上也不能乱签字案例 【案情简介】 20xx年,李某曾向张某借款人民币30000元,后李某归还部分借款和利息,仍结欠张某借款本金10000元,利息20xx元。后张某为保险起见,于20xx年6月重新与李某签订借条一份,并将利息20xx元计入本金,在借条上载明"今借到张某现金人民币0xx元",李某在借款人处签字。另外,王某也在借条落款时间下方署名。此后,张某多次向李某进行催要,要求其归还借款,但李某始终拖欠不还。张某迫于无奈将李某和王某起诉至法院,但王某辩称其只是作为此次借款的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李某应当归还张某所借款项。关于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王某辩解自己只是此次借款的见证人,而对于这个辩解,王某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否则王某的这一辩解将不

会被法院予以采信。若王某无法证明自己是此次借款的见证人,而又在李某向张某出具的借条中借款人及时间的落款下方签字,则可视为王某对借条所载明的债务自愿加入,进行共同承担,因此,王某应当与李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另外,李某向张某出具的借条中,将利息结算后计入本金,重新出具借条后再计算复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仍应以最初的本金为基数而计算利息。 【律师提醒】 近年来,与民间借贷相关的纠纷越来越多,像本案中王某这样因为在借条上随意签字而不得不承担还款责任的"冤枉人"也越来越多。律师提醒,在借条上签字一定要谨慎,避免因为草率签字而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其实除了签字以外,无论是借钱还是担保,都需要谨慎,以避免自己的权利受损。 延伸阅读 一、书写借条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和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即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如借款期限一年,从x 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成功阻止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成功阻止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案例回顾 一位女士来到网点现金柜台办理业务,她需要把定期存折上的存款,加上手中的现金一并存入借记卡。办理业务时,该女士随口说了一句,过会儿她要去机器上做一下升级。柜员顿时感觉有些异常,为什么新的银行卡要做升级呢,于是询问原因。女士说她刚刚接到电话,被告知要到机器上做卡升级。一听这个情况,柜员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典型的诈骗案件,目的就是让这些防范意识薄弱的客户把钱款转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于是柜员马上告诉该女士这可能是一起诈骗,不要轻信他们。该女士一开始还未完全意识到,说:“不会吧,很真实的呀,我还报案了呢。他们称自己是法院的,说我在银行办理了一张尾号是****的白金卡,现在该卡涉及金融案件调查,已经备案了,他们还让我报警了。”而当柜员询问其是怎么报警的,是不是拨打110了。该女士说是他们帮她把电话转到警察局的,说到这里,她似乎有些意识到事情的蹊跷了,其实一切都是不法分子操纵的,所谓的报警也是他们的圈套之一。该女士拿出了一张纸,上面是她接到电话后记录下的一些信息,包括法院的电话、地址、备案号等等。随后大堂经理和值班行长帮助客户分析这些信息,终于让她认识到差点被骗了。 该女士说她听了犯罪分子的话信以为真,并且把股票账户的钱也已经转出来,还有其他银行的定期存款也已经转出,如果不是柜员的提醒,她真的准备按照这些骗子的说法,到自助机器上把钱都转给他们,幸好一切都还没发生,没有让犯罪分子得逞,现在想想还有些后怕。在反复感谢网点的帮助后,该女士把借记卡上的钱与携带的现金一并存到银行定期账户,网点也非常欣慰地阻止了一起电信诈骗。 案例分析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频频发生,市民群众深恶痛绝,电信诈骗犯罪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以“法院传票”、“电话欠费”、或是“身份信息被犯罪团伙利用”等为幌子,通过网络陷阱、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手段,诱骗群众上当。尽管新闻媒体对诸如此类的案件报道无数,仍有很大一部分市民群众听信不法分子的骗局,以至于财产受到损失,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十万元。 案例启示 防范电信诈骗,涉及到市民、警方以及银行三方面的工作。除了警方加大打击力度外,市民也要提高防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不要随便泄露个人信息,包括自己及家人的个人信息,存款等情况;不要轻信不明电话或手机短信,哪怕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可查询到,也要及时挂掉电话,不给对方任何机会;不要将钱财给对

银行营销成功案例6则

银行营销成功案例6则 营销是深挖产品的内涵,切合准消费者的需求,从而让消费者深刻了解该产品进而购买的过程。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银行成功营销案例6则,欢迎大家阅读。 银行成功营销案例一 11月上旬的一天,一客户持异地卡来网点办理取现5万元,柜员受理迅速办理,就在打印凭证时,有着职业敏感性的柜员立即发现,该客户帐户上还有100多万元的余额。于是不动声色询问客户最近是否要取大钱用,如果取大钱可提前预约。客户说暂时没有,柜员建议客户:不用可买七天滚动理财,利息比这样放着多6至8倍。并告诉客户“七天步步赢“是专为存款大户设计供享高额回报的产品。客户被打动,在看了产品说明后,欣然同意购买。柜员迅速为其开立理财金卡将其卡上100余万元的存款转到了理财金帐户,并迅速为其购买了理财,客户道谢而去,一起百万存款客户被成功挖转。 案例分析: 1、柜员有敏锐的营销意识。营销柜员从事银行临柜只一年时间,便培养了丰富的营销经验,敏锐的营销手段,在发现客户还有大量存款时,柜员不是直接的营销,而是从则面循循善诱,让客户明显感觉柜员为其着想,为其理财。 2、柜员有快速熟练的业务功底。整个营销从客户办业务到处理完成只化了7分钟,柜员熟练处理业务的能力也给了客户良好的印象。 3、团队服务配合至关重要。由于该户是异地卡,柜员必须为其新开理财金卡,新开卡需主管授权,客户首次理财还需客户经理为其做风险评估,如果在授权与证估过程中拖延时间,客户不耐烦将极大影响营销的成功。好在授权与评估都在短时间完成,为顺利挖转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案例启示: 案例中,柜员挖转的不仅仅是一个百万元客户,更是客户对网点员工工作效率与服务的认可,是对这一网点服务形象的良好感知与信赖。这一成功案例给我们如下启示: (一)、培养敏锐的柜面营销意识,是营销之基本。柜台虽小,却日接四方来宾,这里有着丰富的客户资源,把握并挖转优质大户,却是要培养敏捷营销的意识,把住柜面的每一个客户每一笔业务,有营销意识并非每笔营销都成功,还需有机智的营销手法。 (二)、熟练掌握业务,是成功营销的助推剂。快捷熟练的业务操作,会给客户良好的印象,案例中柜员业务操作熟练,产品介绍简要明了,让客户明白购买,清楚收益,也自然顺利接受并购买。 (三)、短时高效团队配合,是成功营销的保障。时间是客户最为敏感的问题,办理业务等待时间一长,客户就会心生急燥,再好的产品也会让客户失去兴趣,柜员再好的服务也难产生信任,且因此往往导致全盘皆输,前功尽弃。柜面上许多眼看成功的营销突然被扼腕折断,大都是由于柜员一人无法完成,联网核查,业务授权,风险评估都可能意识不到的节外生枝。这样的失败走失的不仅是客户,还有客户对银行的初始印象。因此,团队配合在整体营销中的作用关乎所有,不可小觑。 银行成功营销案例二 2011年8月19日,工行淄博高新支行营业部来了一位男性中年客户,由于正处于业务高峰,大堂经理正在排队机前值班,引导、分流客户,见到这位客户礼貌的问了声:您好,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这位客户考虑一下,回答说:想咨询点理财业务方面的问题.大堂经理问您买过该行的理财

中国工商银行案例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案例分析 一、发展历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于1984年成立。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2006年,工商银行成功在、两地同步发行上市。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经过20几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步入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轨道。 随着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工商银行的非银行牌照类业务已延伸到投资银行、基金和租赁等市场领域;收购澳门、非洲等地最大银行股权,进入俄罗斯、印尼等新市场,境外机构达112家,形成了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和我国主要经贸往来地区的全球化服务网络。 2008年末企业网上银行客户144万户,个人网上银行客户5672万户。企业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110.50万亿元,增长28.9%;个人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9.77万亿元,增长135.4%。获《环球金融》杂志“亚洲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企业网上银行”等奖项。 二、商业模式分析 (1)战略目标 工行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在我国银行业的市场领导地位并致力于转型为国际一流的金融机构。工行的整体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维持可持续增长。工行相信自身的独特性在于业务创新的经营方式

及引领市场的创新精神。工行致力于继续以业务创新的理念,通过以下战略措施加强工行的独特性: ?进一步发展具有高增长性的非信贷业务以实现收入及资产结构多元化; ?稳健发展本行的信贷业务,积极改善本行的信贷结构; ?通过扩大客户细分、加强目标市场营销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来继续提升本行的客户组合和盈利能力; ?通过战略性地提升传统分行网络,并加强电子银行业务,以进一步增强销售和市场推广能力; ?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及部控制能力; ?充分利用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关系; ?完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绩效。 (2)目标与客户 2011年6月末,企业网上银行客户273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4.2%;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突破1亿户达1.07亿户,增长11.4%。并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网上银行”称号。 (3)产品或服务 ①、个人金融服务:投资理财、便利金融、个人贷款、存款服务、理财金账户;②、企业金融服务:对公存款、融资业务、票据业务、财智国际、清算和结算服务、理财产品、企业电子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资产托管业务、机构金融业务、企业年金业务、中小企业服务、更多金融服务;

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对比及案例分析

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对比及案例分析 凌峰 (江西财经大学南昌 330013) 摘要: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它和整体社会经济的信用环境有关,但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不完善,特别是操作风险管理机制的缺乏。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并通过案例分析,提出解决对策的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内控机制;对策 一、引言 操作风险,又称运作风险,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相比,该风险难以量化,管理难度更大,且由于操作风险所带来的损失通常也是非常巨大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协议第644段给出了操作风险的定义:由不当或者失效的内部风险控制,人员和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此后,操作风险的重要性才受到广泛的关注。 二、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相关数据分析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同时结合著名的巴林银行和我国国内某商业银行案例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主要归结于内部欺诈和外部欺诈,而国外商业银行银行的内部欺诈较少,其外部欺诈所引起的损失强度也比国内低很多。 具体对比数据见下表: 出。 由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国内外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表现形式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似之处在于,损失频率和损失强度较高的都主要集中在外部欺诈,主要包括执行、交割以及交易过程,不同之处在于,我国商业银行内外部损失频率和强度都明显高于外国商业银行,其中,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和外部欺诈这两者所致的银行损失频率和损失强度分别为78.88%和98.68%,而外国商业银行的这两个指标却明显偏低,分别只有45.55%和22.77%。

借条上不能乱签字

借条上不能乱签字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借条上不能乱签字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借条,不能,签字,借条,借贷,关系,直接,书面,凭证,十分,,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借条范本中查看更多范文。 借条是借贷关系最直接的书面凭证,是十分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日常生活中,金钱借贷在所难免,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写一份规范的借条是十分有必要的。然而,借条不但要书写规范,借条上也不能乱签字。下面范文网小编整理了借条上不能乱签字的案例,供你参考。 借条上不能乱签字的案例 20XX年,李某曾向张某借款人民币30000元,后李某归还部分借款和利息,仍结欠张某借款本金10000元,利息2000元。后张某为保险起见,于20XX年6月重新与李某签订借条一份,并将利息2000元计入本金,在借条上载明今借到张某现金人民币12000元,李某在借款人处签字。另外,王某也在借条落款时间下方署名。此后,张某

多次向李某进行催要,要求其归还借款,但李某始终拖欠不还。张某迫于无奈将李某和王某起诉至法院,但王某辩称其只是作为此次借款的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解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张某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李某应当归还张某所借款项。关于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问题,王某辩解自己只是此次借款的见证人,而对于这个辩解,王某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否则王某的这一辩解将不会被法院予以采信。若王某无法证明自己是此次借款的见证人,而又在李某向张某出具的借条中借款人及时间的落款下方签字,则可视为王某对借条所载明的债务自愿加入,进行共同承担,因此,王某应当与李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另外,李某向张某出具的借条中,将利息结算后计入本金,重新出具借条后再计算复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仍应以最初的本金为基数而计算利息。 【律师提醒】 近年来,与民间借贷相关的纠纷越来越多,像本案中王某这样因为在借条上随意签字而不得不承担还款责任的冤枉人也越来越多。律师提醒,在借条上签字一定要谨慎,避免因为草率签字而承担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其实除了签字以外,无论是借钱还是担保,都需要谨慎,以避免自己的权利受损。

防范电话诈骗案的案例

防范电话诈骗案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一天上午,网点自助设备区如常繁忙,大堂助理进行柜员业务分流工作,正指导客户使用ATM自助设备时,发现一名中年女客户正在一台自助设备上边接电话边在机器上操作进行转帐,见客户边问边操作,大堂助理便立刻警觉起来,向前询问客户:“同志,您给谁转帐?认识对方不?”客户不耐烦地说:“你莫耽搁我,人我认不到,我是退税。”听客户这样一说,见操作界面已在“确认”了,大堂助理果断地按下“取消”键,强制中断了客户交易。大堂助理大声说:“你不要上当了,这有可能是一个诈骗电话!”客户当时火了,正准备发脾气。大堂助理立即请来网点负责人,由网点负责人将客户请进办公室,让其冷静一下并询问客户事由。原来是客户今天接到一个电话,声称是税务局的,先与其核对了身份信息和某楼盘的购房合同号,再告诉其要退购房税,今天是最后一天,让其到银行的自助设备上去查询是否到帐。如未到帐,让其按电话指令操作确认后,对方马上将钱转到帐户上。网点负责人对其进行了“防电信诈骗”宣传,但客户还是半信半疑,网点负责人将其电话记录调出来给客户看,来电显示是异地电话,如果真的退税应该在本地的税务局去办理。为了进一步说服并客户,请其反拨电话,让对方告诉银行工作人员如何操作。当客户拨回电话要求其告诉银行工作人员时,对方立即挂断了电话,再也接不通。客户这才恍然大悟,确信自己遭遇了电话诈骗。幸好被银行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阻止了案件的进一步发生,避免了的资金损失。 二、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电话诈骗案,在本案例中,诈骗者冒充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身份,以客户购房后国家返回购房税为诱饵实施诈骗。而客户在得知诈骗者能说出自己身份信息和购房合同号后,往往深信不疑,从而导致客户上当受骗,此类诈骗成功率较高。客户因缺乏防范意识,从而差点上当受骗。 三、案例启示 (一)继续组织银行员工、保安人员学习总行《客户防范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口诀》和《员工防范电信诈骗操作口诀》,坚持长期风险意识教育,让每位员工能够及时了解案件的识别和防范措施,思想上保持较高的警惕性,才能有效识别和防范诈骗行为的发生。 (二)网点工作人员、保安要经常对营业厅进行巡视,特别是自助服务区的巡视工作,保持高度的敏锐性,以防止诈骗行为的发生。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精选范文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近年来,公民、法人等向非金融机构的个人借款的现象越来越多。由于这种民间借贷目前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因此酿成的纠纷也就不断出现。下面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了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供你参考。 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分析 借款未出具借条的纠纷 张某为个体户,201X年亲戚提出向张某借钱买房,出于亲情的考虑,张某借给亲戚10万元,对方声称半年后归还且没有打借条。随后在张某多次催要下,亲戚只偿还了2万元后便声称无钱再偿还,之后张某再去催要时亲戚更称没有向张某借过钱,让张某去上告。后张某在再次催要时私自录了音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亲戚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因为张某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映证亲戚借款的事,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

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借据),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借据)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的纠纷 赵某向好友王某借款2万元,借款时赵某主动提出一定要给王某打借条,并说自己几乎不会写字,让王某先写好借条后自己签字,在王某写好借条后,赵某说自己的字写的不好看,让王某帮着写上,王某没在意,就随手替赵某书写了签名。后两家因琐事闹翻,王某索要借款遭到拒绝,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委托鉴定,借款人赵某的名字并非本人书写,借条不真实,王某的请求没能得到支持。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 在农村,部分人不会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常有发生。从法律上讲,如果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并非借款人

一则成功堵截电信诈骗的案例分析

一则成功堵截电信诈骗 的案例分析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一则成功堵截电信诈骗的案例分析一、案例经过 11月01日下午,一位女客户来到XX支行营业部,要求办理跨行汇款业务。因当时跨行大额汇款系统的业务处理时间已过,汇款要次日才能转出,于是经办柜员便向客户说明情况,请她明天再来办理。随后,该客户转身走出营业厅,在大门口接了一个电话,又返回柜台要求办理开卡业务,而且要开两张卡,并且在填审请表的同时还在持手机与人通话,填好申请表后,要求柜员为其办理两张卡,各存活期5万元,钱从另一XX行卡里转出。见此,经办柜员关切地问:“为什么要同时开两张卡,现在用的卡不好用吗多开两张卡要出年费,而且也不好保管,开一张吧,原来的卡还是可用的。现在已经下班了,真的是需要那么急办理吗”女客户马上神色恐慌地说:“一定要办,必须办,卡里的资金才安全,一张卡给丈夫用,另一张卡自已用”。接着,经办柜员问该客户新开卡的年费是在原来的卡里取还是用现金支付女客户说卡里没钱了,用现金,但身上没有现金,要到车上拿,一会说有钱交年费一会又说没有钱。经办柜员见该客户讲话有点语无伦次,电话又不停地响,还不停地催促快点办理,便马上警觉起来,有意拖延办理业务的时间,说要核实一下客户

所填的电话号码,并设法使其暂停与人通话。经办柜员一边请当班业务主管“核实电话号码的真实性”,一边让大堂经理倒一杯水给客户,让她缓和一下情绪。突然,该女客户说了一句,“里面有105万元给公安局冻结了”。经办人员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电话诈骗。为及时堵截这起诈骗,避免客户资金损失,经办人员耐心向客户了解情况,原来该客户于当天开立帐户,并办理了网上银行,当天跨行转入115万元,通过网上银行转出100万元。因我行网银有当天转入的钱当天转出不能超100万元的限制,该客户又在我行的ATM转出了5万元,当前帐户余额为10万元。得知此情况后,为了不让客户的资金再受损失,网点负责人和内控主管耐心向客户解释这是诈骗分子骗钱的圈套,千万不要再上当受骗。在银行员工的反复提醒、劝说下,女客户这才慢慢清醒过来,意识到这是诈骗,随即报了警。目前公安机关正介入调查。 二、案例分析 在此事件中,该支行员工凭着敏锐的警觉和想为客户所想,急为客户所急,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地堵截了一起电话诈骗案件,不仅使客户避免了大额资金损失,也进一步提升了我行的服务形象。 三、案例启示

信用卡电子银行业务风险案例分析报告

工行新余分行实现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快速发展的五点 经验 2008年11月7日9点53分来源:中国金融网作者:邹平【中国金融网声明:本作品系中国金融网独家所有,已与中国金融网签约的合作单位需转载本文,请注明来自“中国金融网”,未授权的媒体或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合作意向请与中国金融网联系(086)0】 关键词: 工行新余分行 【本文摘要】工行江西新余分行依托个人金融业务“专业化经营、系统化管理”改革平台,围绕姜董事长提出的电子银行业务“跑马圈地”战略目标,实施二次创业

工程,实现了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 工行江西新余分行依托个人金融业务“专业化经营、系统化管理”改革平台,围绕姜董事长提出的电子银行业务“跑马圈地”战略目标,实施二次创业工程,实现了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据统计,截至10月31日,工行新余分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个人网上银行证书客户、个人电话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营销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工行新余分行的主要做 法是: 一是深化“两化”改革,整合营销渠道。按照个人金融业务“专业化经营、系统化管理”的改革要求,工行新余分行对个人金融业务产品营销渠道进行了整合,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思想落实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改变传统了的部门分割、多头管理、产品分散经营的局面,将个人电子银行产品的营销管理职能整合到

个人金融业务部,直接负责各支行、各分理处的个人电子银行产品的宣传、推介和营销管理,在组织模式上实现了对接,在体制上保证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大个金”经营模式,为个人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 基础。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品牌形象。今年以来,工行新余分行加大了对个人电子银行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努力扩大个人电子银行产品在社会的影响,提高了个人电子银行品牌产品的知名度。首先是网点宣传。通过经常性地在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横幅、在咨询台摆放宣传折页、张贴宣传画开展宣传。还专门制作了宣传幻灯在营业网点的电子宣传牌反复播放,加强了对个人电子银行产品宣传。其次是上街宣传。工行新余分行经常组织人员到居民社区、购物广场、休闲广场等公共场所宣传包括个人电子银行产品在内的个人金融产品宣传。最

在他人借条签字的案例文档

2020 在他人借条签字的案例文档 Document Writing

在他人借条签字的案例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在他人借条签字的案例: 帅某向陈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陈某现金拾万元正”,帅某在借款人处签名,下一行又注明“20xx年2月9日前归还”。同时在场的被告徐某在帅某还款时间下一行签名并捺印。后陈某因向被告帅某、徐某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被告徐某以自己只是借款的见证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为由提出抗辩。本案中徐某到底是见证人还是保证人? 律师解答:徐某应当认定为见证人。理由是:徐某在陈某借条下方空白处签名,并没有接着在“今借人帅某”后面或下一行。故徐某不是共同借款人,只是应陈某、帅某的要求作个借款的见证人。理由: 在借条上签字只能存在三种身份:借款人、保证人或见证人。 而这几类人因其性质、关系等不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很大的区别。但是无论是何种身份,签字时均应明示自己是何种身份,即应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不能就此推定签字人的

实际身份。 本案中,作为借款人身份,帅某已经签名且注明了还款时间,帅某是借款人无疑。 作为保证人身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徐某在借条上的签名并没有注明。 作为见证人身份,从签名形式上看,徐某并没有接着在借条上“今借人帅某”后面或下一行签名,而是在帅某作为借款人签字、注明还款时间的下一行签名。这与日常民间借贷的借条签名形式完全不符。徐某签名的这段距离完全否定了其共同借款人的身份。故徐某应作为见证人。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应注意书写借条时尽量规范,明确注明借款人、担保人、见证人身份,已免发生纠纷容易造成三种身份的混淆,给自己维权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借条的八大注意事项 1.借钱时一定要打借条,如果不打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保障债权人的权利。 2.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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