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在应急时能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各部门、车间在日常检查中,如发现不能使用或不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应及时上报安环部,由安环部备案后进行报废或更换。

二、灭火器报废标准:

2.1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2.1.1水基型灭火器——6 年;

2.1.2干粉灭火器——10 年;

2.2检查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2.2.1筒体、器头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2.2.2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2.3筒体严重变形的;

2.2.4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

2.2.5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2.2.6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2.2.7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2.2.8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2.2.9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2.2.10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2.2.11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2.2.12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三、其他消防器材报废规定:

3.1消防水带有明显漏洞或粘连现象时可报废;

3.2消防栓锈蚀漏水或打不开时可报废;

3.3消防疏散标志、应急灯等器材损坏或不起作用时应报废。

安环部

2014-4-22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生产设施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为了规范我公司报废设备的管理,确保对报废设备拆除时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装置的报废、拆除管理。 2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 职责 3.1 各职能部门负责所分管的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拆除管理。 3.2 拆除施工作业单位负责拆除过程中安全管理,并现场指定专人负责。 3.3 设备部负责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监督管理。 4.控制程序 4.1设备、装置报废条件: 4.1.1超规定使用年限较长、设备陈旧、结构破坏或主要部件大部分损坏,无修复价值; 4.1.2意外灾害和事故致使设备、装置严重破坏; 4.1.3腐蚀严重,无修复价值的,继续使用将发生危害事故的; 4.1.4消费资源严重,技术落后的; 4.1.5生产能力不适应我公司发展的装置、设备; 4.1.6属国家规定淘汰产品,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 4.2 报废设备、装置的申请 4.2.1按规定进行更新换代的设备准装置由使用单位填报计划,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有关的鉴定,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4.2.2特种设备的报废,由设备部填写《特种设备报废备案表》报特种设备登记部门,进行销户。 4.2.3 凡报废的设备、装置应及时通知财务部清帐。 4.3 报废设备、装置的安全处理 4.3.1 动力设备,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拆除电动机的连接线;4.3.2 要报废与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与拆除处置。

4.4 设备、装置的拆除制度 4.4.1拆除计划由所拆除设备、装置的所在车间填报计划,报生产部设备部审核,报请我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 4.4.2拆除设备、装置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方案由拆除施工单位负责人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4.3施工方案应明确下列内容 (1) 动力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安装高度、现场条件,是否可以解体; (2) 装置中特种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安装高度、是否可以解体; (3) 装置中建筑物结构形式,结构尺寸,所用材料; (4) 施工中不安全因素的风险评价; (5) 风险的控制措施; (6) 施工措施或方法; (7) 拆除所用机器与工具; (8) 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计划。 4.4.4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 根据审批计划方案的要求,分别到有关部门办理各类作业许可证(票),拆除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 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类规定; (3) 指定专人统一指挥,配备监护人员; (4) 作业前必须将水、电、汽、气源切断; (5) 设备装置的内部必须清洗、置换合格,并填写检验记录; (6) 清洗置换水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 4.4.5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 (1)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必须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遇六级以上强风或雷雨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2) 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3) 拆除的物体不得堆积在平台、跳板、脚手架上,要及时运走; (4) 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 (5) 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根据消防器材、设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办、负责选型、配发、登记和统一管理,公司安排统一采购。 2、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车间负责人领取并成为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根据实情对消防器材、设施实行细化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个员工,要经常检查,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门配备的灭火器材及设施(水枪、水带),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型号、规格、数量、金额、位置进行编号挂卡(每个灭火器打号,另挂管理卡片),分类入册,区域负责人要把每个灭火器和消防栓落实到班组成员,将要固定位置,专人负责(按编号挂卡落实到具体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齐全、包完好、包清洁。人员落实后(含以后的人员变动)及时报安委后办公室。 3.2各生产班组、工作区域上班前后要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四包”情况,并制表填写检查记录,建档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况”的交接是班与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之一。 3.3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教育所属员工知道自己岗位的放火责任,清楚防火任务,懂得遵守操作过程的极度重要性,能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 3.4消防器材和设施非火警不得动用,因火警动用后,要在48小 第 2 页共 2 页

时内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并书面报告火警的全部情况以及消防器材的 使用情况,以便领导做出相应的安全整改决策。 3.5确属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水带和消防水,申请部门必须向安委会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生产期间动用消防水必须经生产部经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员查看现场,提出具体要求后,方可动用,否则按违章动用处理。 3.6消防栓和灭火器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 3.7班组要设立兼职安全员,消防器材及设施不止在班组位置上的,班长要协助兼职安全员管理好,发现灭火器压力偏低、药剂失效、泡沫结块等异常现象,要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写清灭火器编号),克服麻痹思想,确保灭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严格按编号、位置进行管理,禁止乱拿、乱放,严防认为损坏和丢弃(车间内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区域内地式消防栓,水泵结合器等水井阀落实到责任人后,报安委会备案)。 3.9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要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管理,作好登记,建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重的要速报安委会进行处理和整改,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做到位置清楚、数量、性能心中有数,每月向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汇报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综合情况。 3.10要确保消防设施安全过冬,各部门根据生产管理区域的划分, 第 2 页共 2 页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人或定人管理制度。 2、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 4、消防设施器材到期,及时到消防部门检测维修并予以办理更换。 5、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丢失、损坏。 6、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对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报告领导,给予处理。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保证方便可取,严禁随便改变位置。

1.0目的:为了确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作用。 2.0适用范围:小区任何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 3.0管理程序: 3.1小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均由管理处统一实施有效的管理; 3.2严格执行管理处制定的消防器材使用、保养、保管制度; 3.3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器材应印有管理处统一的消防明显标志及编排号; 3.4消防水源、器材、设备未经管理处经理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3.5灭火器放置的位置要明显、合理,有紧急情况便于使用,但又不阻碍他人,灭火器必须按楼层号进行编号,防止遗失,灭火器箱必须用管理处统一印制的消防封条予以封住,杜绝别人乱使用; 3.6消防管要做明显的消防标志,方便区分使用,更利于加强管理; 3.7消防栓应按编号,统一用消防封条进行封闭,杜绝有人乱使用水源和动用设施; 3.8消防斧、消防车扳手、消防服、消防撬、消防绳,必须统一摆放、统一管理,交接班必须进行清点,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3.9 消防泵、喷淋泵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供水,消防水泵必须控制在自动状态,以便于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工作; 3.10 物业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按时更换灭火器材的药剂、充氧等工作; 3.11 各用户单元内或自备的消防器材由用户自行负责保养、更换,检查用户单元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由管理处组织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备案; 3.12 消防通道经常检查,不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干净,防火门应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能够安全有效的隔绝不安全隐患;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各部门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做到防患于未然。维护公司财产和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定义: 消防器材是指用于灭火、防火以及火灾事故的器材。用于专业灭火的器材。 四、职责: 1、保卫科负责消防器材的归口管理,主要包括:消防器材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的档案管理、消防器材的日常监督检查与维护、消防器材的更新与报废、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与培训,消防器材的采购和送外维修、更换情况。 2、各部门(车间、作业场所)负责本部门(车间、作业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的保管、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器材培训,消防应急演练工作。 五、具体管理要求: 1、消防器材的配置 (1)根据工作场所的面积、火灾危险等级、火灾类别、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和性能以及周边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配置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同时还要根据工作场所的工作性质、工作负荷、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数量和品种的变动情况,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及时作相应调整。 (2)对新建筑物及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作业场所、消防器材的配置,应在投入使用或生产之前由其主管部门向保卫科提交配置消防器材的申请,由保卫科负责配置,消防器材未配置到位之前不得投入使用或生产。 (3)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危险等级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2、消防器材的采购供应 (1)保卫科负责常用消防器材及配件的计划与申报,并负责其送外维修和更换

(充灌)药剂。 (2)独立的综合性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由公司另行确定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消防器材的供应和消防设施施工建设,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建设必须做到先进,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3、消防器材的档案管理 (1)为确保消防器材有效管理,保卫科负责建立消防器材台账和消防器材档案。对公司的全部消防器材建立消防器材台账,对消防器材的总量和配置进行监控和管理,每半年至少对消防器材台帐进行两次检查与核对,确保账、物一致,管理到位,对其采购、配置、部位及异动情况、使用情况、检查与维修情况、药剂更换等全面记载,全程监控,确保有效管理。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台账。台账应明确登记消防器材放置的区域、数量、类别以及使用记录、维护周期等信息。 (3)各单位应建立消防器材报废台账(报废原因、类别、规格、数量),消防报废器材由保卫科负责人和消防器材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需求增加新的消防器材。 (4)各部门每月至少两次对消防设施完好性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消防器材检查表,每日交接班记录应详细记录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安全有效、卫生清洁。发现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并将签批的《消防器材申报单》提交至保卫科负责人,以便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4、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维护 (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所属部门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2)各部门消防器材应设消防管理员,日常应由本部门消防管理员直接负责监管,确保消防器材不丢失、不损坏、不挪位,整洁完好。 (3)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按此规定作业。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3.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3.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设备。 3.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3.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设备。 3.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3.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4.报废处理 4.1申请报废: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由各车间向设备科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评表》,交由设备部审批。 4.2初步鉴定:由机修组负责对报废设备、设施做鉴定,确定是否具有其他价值。

4.3由申请报废部门的经办人组织制定报废方案,将方案上交至生产部审核。由公司经理、公司采购部、设备部提出作价意见,经副总审批同意后执行。处 理金额较大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4.5报废的设备,各单位因技改、维修需要可以拆卸使用,必须根据残值,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残值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按照低值易耗进行处理。 4.6报废的设备设施由生产副总依据制定的报废方案处理,报废处理的设 备所收款项交财务,作为设备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4.7已报废的设备作出标识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产。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广播系统维护管理制度 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 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保卫部部长组织,每日由保卫部消防专干 负责实施,设备管理部和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1.每日工作: 1)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火警、故障、复位、消音、巡检等功能是否正常。 2)报警控制器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有否损坏或接触不良。 3)通过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时,自动灭火输出控制接点不应动作,时钟不应停止计时。 4)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2.每周工作:切断交流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工作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并记入记录。 3.每月工作: (1)对探测器进行实效模拟试验(抽查数≮总数的5%),观察报警控制器、楼层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报警是否正常,探测区域号与建筑部位对应是否准确。 (2)对手动报警按钮进行功能测试(抽查数≮总数的10%)。 (3)对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具体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

主电源切换至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正

常,4小时后,恢复主电源供电,备用电源充电是否正常。 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抽查数≮总数的10%)、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功能。 (4)与设备管理部配合,按每月一层的顺序,对营业场的某一层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5、每年工作: (1)测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 (2)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二)泵房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泵房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2.每日对地下消防水池水位和供水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配电运行过程中有否打火、杂音等异常现象。 4.查看室内消火栓管道压力表数值,静压不得大于0.8Mpa,消防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静压不得大于1.2Mpa。 5.每月进行水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水泵运转情况。 6.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十二、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 3 工作程序 3.1需要拆除的设备包括: 3.1.1报废设备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的设备。设备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a、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恢复性能的; b、设备性能无法满足生产工艺需求,而大修或改造的费用超出原值的50%不经济的; c、国家强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 d、由于生产工艺的提高,不能满足现生产工艺的不需用并且无处可利用的设备。 3.1.2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1.3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1.4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设备设施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申请拆除报废。 3.2.2由企管部按公司《设备报废流程》对各使用单位提出的报废申请进行报废处理。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3.2.4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交企管部核实,报主管经理审批。 3.2.5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公司设备采购(验收)流程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经企管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企管部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

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企管部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管理部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企管部批准确认可行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设备的更新与改造、闲置、调拨、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4 相关文件 变更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流程 5 记录 设备台账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某某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消防器材合理配置和安全使用,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某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消防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锹、消防桶、消防钩等灭火器材及工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及所属单位(全资子公司、集体企业单位)的各类消防器材的配置、检查和维护。合资合作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消防器材的选择及配置 第四条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火灾。 第五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应选配5kg 及以上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应选配4kg及以上干粉灭火器。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选配干粉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 第六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应选配5Kg及以上干粉灭火器。 (二)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应选配4Kg以上干粉灭火器。 (三)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选配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设施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质管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质管部核实,报主管领导审批。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部、质管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部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部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5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安全部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6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7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正式版)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 是预防火灾, 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 确保其完好有效, 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 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 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 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 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 手动报警按钮外观, 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 消防水箱外观, 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 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 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 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 报警阀组外观, 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 自然排烟窗外观, 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 应急灯工作状态, 疏散指示标志外观, 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 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 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 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

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铃等固定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是指与消防有关的文字、图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三、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四、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五、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六、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七、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八、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8.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 1、每日检查 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可通过搬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消防设施及器材管理制度目的:为保障安全生产,规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工作有规可依,确保急时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分厂内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 职责: 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厂消防器材引进、采购的审批工作、消防管理指导工作。 车间主任负责本分厂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指导安全组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 各部门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生产现场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各工段要保障现场设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每月由安全组结合周检组织检查一次厂内所有的消防器材,消防水 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手动放水试验一次。 3.各岗位配置的轻便手提式灭火器、车间主任必须每半个月在派班会上 汇报一次消防器材的实际情况,器材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4.车间主任负责所在车间所辖岗位内配置的所有消防器材维护保管及外 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妨碍消防器材的拿取;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综合办同意。 5.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保养记录,各工段必须在交接班记录本上有 所反映(参照消防记录模板要求填写);如有使用(含损坏、失效情况),要写清使用时间、地点、使用原因,并及时上报安全组核实后,工段及时更换、记录;不得无故将灭火器拿来玩耍或挪作他用。 6.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设施应在各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上有巡检消防情况 记录,记录必须与现场情况一致。 7.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工具,标 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工具、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安全组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消防设备、设施、工具、种标识的完好性。 8.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 用和外借。 9.训练用灭火器材由安全组负责领出。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 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项目 1、灭火器的维护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损坏或失效后,工段必须及时送至分厂灭火器集中处更换新的灭火器,灭火器集中点的使用过、损坏或失效的旧灭火器由安全组负责到公司保卫部检查、更换。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JXHG-安字(2013)-001 一、目的 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处于完好状态,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安全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包括消防泵房、消防水管线、灭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防火门、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火灾报警系统、消防安全标志等。 三、管理职责 1、环安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配备和更换。 2、设备部负责组织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负责消防设施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与执行。 3、**车间负责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消防泵房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环安科负责消防公用管线日常巡查。 4、电仪班负责消防泵房供电系统、电气控制设备、现场火灾报警系统及通讯线路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5、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辖范围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 四、工作程序: 1、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环安科许可。 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4、环安科应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季度第二个月30日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并做好记录。 5、环安科每月组织一次火灾报警装置的信号模拟实验,验证声、光显示是否正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水泵的模拟信号启动实验,但试验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 6、环安科每季度组织一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消防泵供电来自于35KV,当此电源断电后只能人工启动10KV或发电机供电) 7、电仪班每日应对消防泵房电气控制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上报设备部和环安科,每周对现场火灾报警系统及通讯线路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负责配合环安科及车间进行消防系统信号模拟实验。 8、**车间应按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每日对消防泵房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并按消防水泵维护保养规程(后附)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每日检查一次贮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液位、无底阀及管路泄漏情况,核对无底阀水位、管网压力,发现故障,及时进行修理。 9、设备部每两年应对消防水泵解体检修一次。(如果现今运转正常,两年期间不是经常性运转,是否需要解体检修? 10、各车间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室内消火拴、室外消火栓系统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求为: 10.1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 10.2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10.3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10.4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10.5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10.6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11、各车间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每日进行检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消防器材管理规章制度(发布)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第一条保证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使消防管理有所依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消防器材的管理 第三条安环部和综合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监督,各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 第四条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第五条每月15日各部门安排人员对所负责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电气专业每月15日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汇报、处理。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 第五条消防栓、箱体、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第六条备用发电机,由电气专业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第七条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安环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第八条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第九条各种标识、检查卡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检查,

保证各种标识、检查卡的完好性。 第十条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第十一条消防器材由安环部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部对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并对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消防器材及设施的存放区域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则,一旦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给予通报批评:不能追究到个人的,对该消防器材及设施存放的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并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灭火器的管理规定 1、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2、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3、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安全环保部同意。 4、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5、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6、管辖部门每月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

设备封存与报废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封存与报废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519-18 设备封存与报废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设备封存的定义: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并按规定办理封存手续,按类分清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封存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 二、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三、所有封存或其他原因闲置2年以上不用的设备企业应积极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可报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四、机械动力设备及仪器仪表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废更新: (1)经多次大修,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或工艺要求,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破损不严重,但技术性能落后,效率太低,经济效果差的; (3)经大修后虽能恢复技术性能,但大修费用超过原值60%; (4)耗能超过原机标准60%,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设备启用超过使用年限,零部件磨损严重、原出厂厂家设备已改型,无配件可配设备,可申请报废。 (6)上级主管部门批示淘汰的设备。 五、各单位报废设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指定地点,上交设备应保持完整无缺。 六、因生产要求需长期停用的设备或技术改造替换下来的设备,不符合报废条件的,申请设备封存。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地起到扑救火灾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箱(包括水枪、水带、接扣和消防扳手)、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雨淋系统等。 三、管理责任 1.消防设施、器材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配备在各工段(部门)的消防设施、器材,在属地管理范围内,实现责任到人,做到定人管理、定位存放、定保管措施。保持整洁干净,无污垢。 2.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根据器材使用年限,编报更换、添置、维修、淘汰计划,负责配备、登记、造册、建档,实施监督管理。 3.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实现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正常交接班责任人每日检查一次,并记录。正常上班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并记录。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监管,每半个月对室内、室外消防、雨淋系统是否正常,消防器材是否完好,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检查,记录后形成检查处理意见。 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 ①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观看标签),压力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观看压力表)。 ②是否整洁干净、无污垢,有无锈蚀、损坏、丢失。 ③室内消火栓水带、水枪是否齐全、有无损坏、丢失。 ④室外消火栓水带、水枪、扳手是否齐全、有无损坏、丢失,有无被圈占、压埋现象。 4.确因需要增设消防设施、器材的,由安全环保部依据设计规范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安全环保部负责落实。 5.因扑救火灾而使用和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火灾扑灭后保管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负责更换。

6.消防器材非火警严禁动用。特殊情况下(例如应急救援演练等),由使用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方可动用。 五、罚责 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无故损坏挪用,做到无警不动。有下列情况致使损坏、丢失的一律照价赔偿。违反管理规定的按50—200元处罚。 1、消防器材有损坏(包括空瓶)、丢失的; 2、消防水带、水枪和扳手等配件有损坏、丢失的: 3、使用后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 4、未按规定频次检查、记录的; 5、未经审批转借他人的; 6、外来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使用的; 六、本制度从xx年9月1日起执行。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

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二、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3、主管安全部门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安全部门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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