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的通知

无锡建筑行业协会

锡建协[2011] 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

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除符合锡建施(2001)27号文件《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规定外,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取得无锡市“优质结构工程”奖,并有获奖证明文件。

(2)每项工程应配备具有相应资格、且与中标通知书相符的项目经理(如中途因客观原因变更项目经理,应有建设主管部门签署的变更文件)。每项工程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经理。

(3)申报项目应有创优计划和创优措施,强化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开展QC小组活动,有QC小组活动成果和获奖证书。

(4)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规模标准如下:

1、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含)以上(三级资质企业施工的5000平方米以上)。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组团(按中标划分),或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小区。组团或小区所包含的每个单体工程必须都是无锡市优质结构工程;

2、公共建筑:单体工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含)以上,造型和功能联系紧密的群体工程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含)以上;

3、工业建筑:单体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跨跨度21米(含)以上,或造价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构筑物;

4、独立安装:造价20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独立生产能力;

5、单项装饰:造价500万元(含)以上。对于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仍按《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八条与土建安装工程一起申报;

6、电力工程:110千伏(含)以上送变电工程。

7、园林和环境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含)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8、市政交通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道路、公共广场;单孔跨径≥10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500米的桥梁;单孔跨径≥4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00米,且有技术创新的桥梁;

9、其他: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影响,有纪念意义,且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的工程也可以申报。

10、工程没有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或节能效果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均不能申报。

11、申报工程必须是按照施工图全部施工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及备案的工程。甩项工程不得申报。

12、参建单位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达到总工程量(该工程所包括的土建、安装、装饰、智能等所有工程的工程量总和)的20%以上(含20%)。并填写申报表(封面右上角打印参建二字)。申报前应与主申报单位联系,确保申报表中相关数据的统一。

13、监理单位可根据业绩积累需要,有选择地申报,并填写申报表(封面右上角打印监理二字)。申报前应与主申报单位联系,确保申报表中相关数据的统一。

二、申报工程的时间限制:应是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竣工验收的(以表TJ4.0.1各参与验收方签字日期为准)。

三、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9日,申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7时30分至11时。请有关施工单位(含参建单位、监理单位)接本通知后尽快组织申报,经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初审符合要求后,由企业向无锡建筑行业协会申报。

四、申报材料目录(第2至18项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2份(经企业盖章,单独装订。参建或监理单位的申报表也单独装订);

2、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3、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申报时请带原件复核;

5、工程承包合同(如有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同时申报,还应包括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一份;

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7、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签署的变更文件;

8、无锡市“优质结构工程”奖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9、工程所含各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复印件一份;

10、工程监理总结报告(不是监理评估报告)复印件一份;

11、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环保验收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1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一份;

13、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TJ4.0.1)复印件一份(不是竣工验收证明书),申报时请带原件复核;

1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15、 QC小组活动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16、反映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的总结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7、工程其他反映管理文明先进的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18、有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照片十张左右。

参建或监理单位的申报表单独装订,其他有关资料(如分包合同、监理合同等)统一装订在上述申报材料中。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装入资料袋, 资料袋贴封面,注明: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工程名称、申报企业、联系人及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申报工程不符合申报条件弄虚作假的(例如篡改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工程面积等),申报人不符合申报主体资格要求的,申报材料不规范的,申报工程隐瞒质量、安全事故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评审资格。

五、五月上旬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工程推荐复查。五月中旬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复查(现场工程实物检查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请各申报单位作好准备。工程复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每项申报工程服务费1800元,与申报表同时交付无锡建筑行业协会。

七、申报地址:无锡市梁清路550号509室,无锡建筑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金平青 85803525 84962715(小灵通)

唐锦华 85803525 138********

附:(一)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可复印)(二)2011年度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申报汇总表

无锡建筑行业协会

二Ο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抄报:无锡市建设局

附件一

无锡市“太湖杯”优质工程奖

申报表

工程名称(全称)

工程地点(市、区、路名)

申报企业(全称)(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手机):

单位办公室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无锡市建设局

无锡建筑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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