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8日至3月11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新疆财经大学(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

出发站乘车路线到达站乌鲁木齐火车南站乘BRT1号线财院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乘27路机械厂站下车,转乘BRT1号线财院乌鲁木齐南郊客运站乘7路红山站下车,转乘BRT1号线财院乌鲁木齐北郊客运站乘152路财院乌鲁木齐碾子沟客运站乘BRT1号线财院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67639325.html,/2014)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等)。

(二)资格复审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人事处王伟收,邮编:830002,联系电话:0991-*******、2681325。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14年3月6日9:30—21:30、3月7日9:30—15:30(北京时间),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五星南路197号华瑞大厦17楼会议室。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出发站乘车路线到达站

乌鲁木齐火车南站乘8路、902路五星路站(8路)、兵团医院站

(902路)

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乘51路红山站下车,转乘RRT2号线兵团医院站乌鲁木齐南郊客运站乘528A路兵团医院站乌鲁木齐北郊客运站乘901路青年路站

乌鲁木齐碾子沟客运站乘8路五星路站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当天,同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第二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过网络填报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991-*******、2681325。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67639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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