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

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
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

职业病危害评价

作业指导书

(第一版)

编号:ESSDKGS-TXWJ-03

受控状态:受控

颁布日期:2012年00月00日

实施日期:2012年00月00日

恩施州森达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目录

目录 (2)

编制说明 (4)

第1章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 (5)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法律 (5)

1.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

1.3、标准规范 (7)

1.4其他相关设计类或行业标准 (10)

1.5其它依据 (10)

第2章职业病危害评价应收集的资料 (11)

2.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收集的资料 (11)

2.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资料数据收集清单 (12)

第3章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和范围 (15)

3.1预评价目的 (15)

3.2预评价基本原则 (15)

3.3预评价范围 (15)

3.4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 (16)

3.5控制效果评价的原则 (16)

3.6控制效果评价的范围 (17)

第4章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 (18)

4.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 (18)

4.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程序 (20)

第5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25)

5.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方法 (25)

5.2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7)

5.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27)

第6章职业病危害因素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 (28)

6.1评价单元 (28)

6.2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如下: (28)

6.3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方法 (29)

第7章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内容 (32)

7.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内容 (32)

7.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内容 (32)

第8章职业病危害报告书编制及格式 (34)

8.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内容 (34)

8.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内容 (41)

8.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格式 (46)

8.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格式 (48)

编制说明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除煤矿、非煤矿山之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煤矿、非煤矿山的职业病危害评价作业指导书另行编制。

第1章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作业指导书的引用而成为本作业指导书的条文,并成为职业危害评价必须遵守的规定。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作业指导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作业指导书。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52007】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令)

1.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第105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6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7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8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0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2】第23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92)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620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

《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

《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2】2002版)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 年)

1.3、标准规范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 T 225-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201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 T160.1-160.85)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T11651.1-200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部分:超高频辐射》(GBZ/ T 189.1-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2部分:高频电磁场》(GBZ/ T 189.2-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 T 189.3-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4部分:激光辐射》(GBZ/ T 189.4-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5部分:微波辐射》(GBZ/ T 189.5-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 T 189.6-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 T 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 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9部分:手传振动》(GBZ/ T 189.9-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 T 189.10-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1部分:体力劳动时的心率》(GBZ/ T 189.1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 T 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 T 19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 T 192.3-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 T 192.4-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GBZ/ T 192.5-2007)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 T 193-2007)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 T 194-2007)《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 T 195-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 T 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 T 197-2007)《服装干洗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GBZ/ T 199-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 T 203-2007)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GBZ 204-2007)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 T 205-2007)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控制规范》(GBZ/ T 211-2007)

《纺织印染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GBZ/ T 212-2007)

其他相关标准

1.4其他相关设计类或行业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1993)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801-2008)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85)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4——11666-1989)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53——18083-2000)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

《室内热环境条件》(GB/T5701-2008)

1.5 其它依据

职业病危害评价委托书。

相关地质资料、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图纸、台帐、检验报告等。

恩施州森达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第2章职业病危害评价应收集的资料

2.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收集的资料

2.1.1 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证明、企业生产营业执照、等。

2.1.2 建设项目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性质、规模、拟建地点、总投资、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条件、项目组成及主要工作内容、生产制度、岗位设臵、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2、生产过程拟使用的原料、辅料的名称及用量,产品、联产品、副产品、中间品的名称和产量;

3、主要生产布局及工艺流程;

4、主要生产设备,特别是主要产尘设备、噪声、振动及高温设备布臵图,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5、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浓(强)度;。

6、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措施;

7、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方面的资料,包括:

(1)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及其资格情况;

(4)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情况;

(5)职业健康监护数据及档案情况(改、扩建项目);

(6)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

(7)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8、有关设计图纸(建设项目区域位臵图、总平面布臵图等);

9、有关职业卫生现场检测资料(改、扩建项目);

11、职业病发病情况(改、扩建项目);

11、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投资及使用情况;

12、其他需收集的资料。

2.1.3 国家、地方、行业职业卫生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具体见本作业指导书第1章)。

2.1.4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

2.2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资料数据收集清单

2.2.1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主管行政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

2.2.2 建设项目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工程性质、规模、地点、总投资、建设情况、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条件、项目组成及主要工作内容、生产制度、岗位设臵、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三同时”执行情况等;

2、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辅料的名称及用量,产品、联产品、副产品、中间品的名称和产量;

3、主要生产布局及工艺流程;

4、主要生产设备,特别是主要产尘设备、噪声、振动及高温设备布臵图,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密闭化程度;

5、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部位、存在形态、浓(强)度;

6、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情况;

7、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及其防护效果;

8、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方面的资料,包括:

(1)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2)职业病防治规划及执行情况;

(3)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及其资格情况;

(5)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情况;

(6)职业健康监护数据及档案情况;

9、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及现场检测资料;

10、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情况;

11、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12、有关劳动者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

1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臵状况;

14、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

15、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

16、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情况;

17、有关设计图纸(建设项目区域位臵图、总平面布臵图等)。

2.2.3 项目试运行情况。

2.2.4国家、地方、行业职业卫生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具体见本作业指导书第1章)。

2.1.5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所需的其他资料和数据

第3章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目的、基本原则和范围

3.1预评价目的

3.1.1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3.1.2 识别、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危害程度,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1.3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评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3.2 预评价基本原则

3.2.1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2.2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排除非技术人为因素的影响。

3.2.3 遵循风险评估的原则,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3.2.4 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3.3预评价范围

原则上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

对项目投产后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

3.4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

3.4.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3.4.2 明确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3.4.3 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

3.4.4 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3.4.5 为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3.5 控制效果评价的原则

3.5.1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5.2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排除非技术人为因素的影响。

3.5.3 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应在生产满负荷和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3.5.4 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3.6 控制效果评价的范围

3.6.1以建设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价。改、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应对利旧内容进行评价。

第4章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

4.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程序

4.1.1 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和研读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调查分析、编制预评价方案并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原则及要点等。

4.1.2 实施阶段

依据预评价方案开展评价工作。主要工作为工程分析、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类比调查,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性、定量评价及风险评估。

4.1.3 报告编制与评审阶段

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实施阶段获取的各种资料、数据,通过分析、评价得出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进行专家评审。

4.1.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程序图如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程序图

注1:*质控审查由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召开专家评审会或内审会。注2:**专家评审的组织、程序与内容按卫生部规定执行。

4.1.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方案编制

1、评价方案应在准备阶段编制,是具体指导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技术文件。应以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为原则,概述本项目的职业危害特征,明确评价重点、范围、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

2、评价方案应在充分研读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调查后编制。

3、评价方案内容

①概述

简述评价任务由来、评价目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等。

②编制依据

③评价方法、范围及内容

主要包括评价程序(以框图表示)、初步的工程分析、职业病危害识别分析、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单元等。

④组织计划

质量控制措施、工作进度、人员分工、经费概算等。

4.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程序

4.2.1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和研读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初步设计、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技术资料、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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