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难点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难点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难点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难点问题和对策研究

余凯

2013-01-14 10:45:10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2012年第11、12期

近几年,中国对房地产实施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但效果却不容乐观。本文认为当前制约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瓶颈问题的有:房地产调控目标问题、土地财政问题、货币的超量供应问题、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的问题、贫富差悬殊问题、房地产市场的区域垄断性等问题,并由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包括确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房地产调控目标、实现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由非合作博弈转变为合作博弈、用金融办法来压缩房地产信贷规模、利用新税收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需求、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破解房地产市场的区域垄断性、建立房地产统计、预警与评价系统等。

从2003年开始,我国几乎每年都会出台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有时政策出台后房价暂时下跌了,有时政策出台后房价依旧疯涨,于是政府出台更严厉的调控政策直到房价下跌为止,但每次调控都是治标不治本,房价短时间内下跌后迎来的是更疯狂的上涨。由此市场对调控政策越来越麻木,房价陷入了越调越涨,越涨越调的怪圈中。房价问题已从一个经济问题,正逐步演化为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如何建立房地产的调控的长效机制已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制约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瓶颈问题

1、房地产调控目标问题。我国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目标有二重:一是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率目标,二是社会公平和稳定目标。这二重目标本身是有冲突的。

由于房地产业与GDP的强关联性。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往往注重前者,而忽视后者,其结果必然导致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和房价的不断走高。

2、土地财政问题。我国现行的土地批租制度使卖地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不少地方土地财政占了地方财政的30%以上,有的甚至达50%以上。因此,地方政府乐见房价的上升,具有推高土地价格的利益驱动。由此也必然导致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制订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上不积极,大打折扣,甚至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房地产宏观调控由于缺乏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而成为“空调”。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现行的财税体系使基层政府缺乏财政的支配权,财权主要掌握在中央政府手里,依赖土地财政实在是无奈之举。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改革我国政府现行财税体制,把更多的财权下放到地方政府。

3、货币的超量供应问题。据央行网站显示,从1999年至2009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十年间共增加了49万亿人民币,增幅超过5倍。其间,楼市的价格涨幅与货币增长幅度保持了基本同步。这似乎又佐证了货币学派的代袭人物弗里德曼的名言“无论何时、何地,物价都是货币现象”。

4、房地产发展与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的问题。我国房地产开发和个人购房主要依赖于向银行贷款,以上海为例,截至2008年底上海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自营性房地产货款累计增加1023亿元,占各项货款新增额比例高达76%,其中个人住房货款累计增加728亿元,新增个人住房货款中占中长期货款增量的比例高达42%。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承接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再加上前几年房价持续上升,各商业银行贷款中存在诸多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累积了金融风险。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噪声交易者,在正反馈机制交易机制和羊群效应的作用下,具有“自我实现”的功能,在

当前房价已很高的情况下,一旦心理预期改变,很有可能引发价格大跌,造成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高度向银行体系传递。因而,即使仅从金融安全上看,我国政府在房价调控目标上“恐高”,但更“恐低”。

5、我国贫富差悬殊问题。2003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39,离国际上0.4

的警戒线仅一步之遥。到了2010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6。中国目前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Zo富人可以一次性付款买好几套房,而穷人几辈子的收入也买不起一套房子。

在此大前提下,政府出台的房地产调控的金融税收等政策往往会大打折扣。比如提高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富人买房不差钱,一次性付款也没关系,提高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不但限制不了富人炒房,还给了富人买更多房子的机会,因为调控政策往往会短期内压低房价让他们抄底。至于通过征收二手房交易税来抑制房价那更是缘木求鱼了。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只要房子供小于求的矛盾不解决,征税对价格毫无影响,卖方完全能把税收转嫁给下家,等于政府直接向买方征税了。

6、房地产市场的区域垄断性。一般来说消费者具有对某一区域选购房地产的倾向性,而在这个区域内开发商的数量并不会太多,再加上房地产产品的特异性(要找到在地段、朝向、层次、景观等完全一样的产品是不可能的),因此房地产市场是区域垄断性市场。房地产区域寡头垄断企业形成了垄断价格,使房地产价格呈现非正常刚性和价格居高不下的格局。房地产价格一般稳步走高,在高位运行,很少发生降价的变动。即便是供求发生变化,房地产降价的幅度和速度也大大小于需求下降的幅度和速度,价格难以起到调节供求的杠杆作用。而一旦

需求高企,房地产企业会利用社会需求的增长迅速推高价格,谋求暴利。如何削弱房地产市场的垄断性在近几年里我国出台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中均未触及的,这是我国房地产价格持续攀升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二、破解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瓶颈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确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房地产调控目标。笔者认为,我国房地产调控的总体目标应是:按照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以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为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基本出发点,同时兼顾经济增长,将对房地产发展的过度刺激政策,调整为中性政策。

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不仅要建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内的多元化的住房供应体系,保障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同时还要通过财政、货币政策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控制房价,保障中低等收入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这一思路的核心在于:将传统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调整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将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民生目标由次要目标调整为首要目标。

2、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由非合作博弈转变为合作博弈。

(1)要接受益原则重新划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将一部分目前由地方政府管理的而没有对应财权支撑的事权收回中央,扩大地方政府的税源与税基,保障地方政府有充足的税收;同时,各级政府必须裁减人员,减少不必要开支,严格收支管理,以减少地方政府的“增收冲动”。彻底摆脱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与房地产宏观调控矛盾的尴尬局面

(2)必须改变以往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同时,建立对地方政府的房地产调控的问责制。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等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增大地方政府牟利和不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成本。这样才能做到令行禁止,切实强化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约束。

(3)改革土地出让金收取办法,切断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在利益上的内在联系。现在城市土地批租是一次付清几十年租期的土地出让金,所支付的金额巨大。这种土地批租方式使本届政府能够获得未来历届政府几十年的土地出人金收入,正好符合了地方政府追求短期效益和显性政绩的愿望,这成为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土地市场的利益驱动。如果改按年度收费,比如以税收的形式逐年向业主收取,对地方政府干预土地市场、推高土地市场价格从中获利是釜底抽薪式的改革。

3、尽快用金融办法来压缩房地产信贷规模

(1)提高房地产贷款风险系数。央行和银监会应尽快颁布新房地产信贷条例,规定按房地产信贷占银行总资产的比例累进提高房地产贷款风险系数,不妨先将房地产贷款风险系数基点提高10%-20%,然后按房地产信贷占银行总资产的比例每超出平均数的1%提高超出的房地产贷款风险系数5%,增加房地产贷款资本金。

(2)尽快预征房地产风险基金。央行和银监会应尽快颁布新房地产信贷条例,规定按房地产信贷占银行总资产的比例累进对房地产信贷总额预征10%-20%房地产风险基金上交央行或银监会新设立的房地产风险基金司,然后按房地产信

贷占银行总资产的比例每超出平均数的1%提高超出的房地产贷款风险基金5%,以应对房地产信贷风险,规避银行负盈不负亏的代理风险,减少纳税人救助成本。

(3)紧缩货币收紧流动性。紧缩货币收紧流动性是抑制通货膨胀和资产价格泡沫的必由之路,因此,尽快降低过高货币发行量,升息让存款利息不再负实际利率,升值让人民币国际购买力提高,这样不仅让投资者、投机者无法利用中低收入者的廉价存款炒高房地产价格来剥削中低收入者,而且让中低收入者的存款不再缩水,让中低收入者的购买力提高,从而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

4、尽快利用新税收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需求。

(1)开征房地产综合税鼓励节约用地和节约住房。既征收土地的增值税,又征收房地产的奢侈税,应以城市为单位对所有的房地产的住房面积和土地面积按市场价格加权折合成新的住房面积和土地面积,扣除本城市人均折合后的住房面积和土地面积后,分别统一征收累进房产税和地产税。允许再扣除购租成本(可考虑利息成本),使多占土地者和多占住房面积者多交地产税和房产税——国有资源收益税,避免现有的房地产税早买者低税率晚买者高税率、早买的多占土地者和多占住房面积者独享房地产疯涨暴利——地方政府新建城市基础设施产生的房地产级差地租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无形在流失的弊端。不妨立法设计为:一是对高出本市平均折合住房面积和土地面积分别统一征收累进房产税和地产税——鼓励节约用地和节约住房。二是对低于本市平均折合住房面积和土地面积分别统一征收累退房产税和地产税——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责任。

(2)征收时间累进的房地产空置税抑制囤地囤房——国有资源浪费税。一律按市场价格再征收时间累进的房产、地产空置税,不妨立法设计为第一年征收

5%的空置税,第二年征收10%的空置税,第三年征收20%的空置税,第四年征收30%的房产、地产空置税,以防开发商囤地囤房。

5、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鼓励适度竞争,提高金融效率与效益。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使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平衡发展,尤其是大力发展债券市场使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平衡发展,大企业直接融资的力度,降低房地产资金过度向大银行集中的积弊,减少银行信贷风险。积极支持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和区域交易所,中央银行应尽快建立覆盖中小金融机构的全国统一结算体系和全国存款保险制度,进一步分流大银行的资金。从根本上抑制银行尤其是大银行的房地产信贷。改善内资投资环境,拓宽内资投资渠道,改善内资投资环境,分流资金,使千军万马投资房地产的畸形局面从根本上得到扭转。

6、破解房地产市场的区域垄断性

(1)通过改革土地出让制度,在房地产市场中引入更多的竞争者。一方面,土地招标公告可以在更早的时间和更广的范围把它发布出去,加大土地拍卖的计划性和透明性,让更多的人参与土地拍卖,这样可以尽可能减少本地开发商“近水楼台先得月”,并形成价格“合谋”:另一方面,将拍卖的土地规模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目前最可行的方法就是政府在土地出让上,应控制过大规模地块的整体出让,即使是相对较大规模地块的出让,也应改目前主要是“生地”出让为“熟地”出让,这样政府就可以将“熟地”切分为若干“规模适中”的地块,将大项目拆分为中项目,由不同的开发企业开发。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房地产业竞争不足的现状。

(2)对房地产业实施经济管制。经济管制是政府防止市场力量滥用的主要

工具。对房地产价格进行管制,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地方积极推行限价房,即根据住房建设的成本、收益,以及平均收入水平、地区差别等指标规定房地产最终产品的销售价格,将现在的“垄断价格”确定为“管制价格”,使“垄断定价”更接近于“边际定价”,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3)积极拓宽房地产的供给渠道。我国自上个世纪末,取消了单位的福利分房制度后,向开发商购房几乎成了大多数人获取住房的唯一的渠道,这也是开发商有很强市场垄断势力的一个原因。对此,一方面,应积极推进住宅合作社建设。住宅合作社已经成为许多国家解决住宅问题的主要形式之一。我国应进一步明确住宅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并且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和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大对住宅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使之能成为住房供应的一个重要渠道。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力度,解决中低收入的人群的住房问题。同时,一定范围内规范和允许单位资集建房。这样,可以在我国竞争不充分的房地产市场中增加新的竞争者,从而有助于将我国房地产业过高的利润率降下来,并最终促进消费者住房福利水平的提高。

7.建立科学、系统和完整的房地产统计、预警与评价系统。

(1)要强化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防止开发商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推高房价。要规范统计渠道,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统计体系,让广大消费真正了解当前的房地产行情,同时对所有住宅项目的土地供应、上市情况、交易情况和售价指数等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公示,实现对住宅开发项目全过程的监控,防止房地产商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囤地囤房,合谋串通,哄抬房价,为购房者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2)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为实施反周期策略提供科学的依据。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一般可以通过房地产投资量的增减、产业增长率的高低、房价的涨跌和市场交易的旺盛等主要指标来分析和衡量房地产业的周期波动,评判房地产业发展周期所处阶段,为建立房地产周期运行的监控指标体系,实施反周期策略提供科学的依据。

(3)建立宏观调控效果的评价系统,提高房地产调控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宏观调控效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点不是评价各类房地产经济静态总量指标水平,而是评价动态的各相关经济变量尤其是政策变量之间的运行关系,逐步形成一套评价模式,为房地产经济决策提供定量依据。(本文作者系福建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教授)

主要参考文献:

1、余凯,论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的构建 [J]. 城市发展研究,2008(5)

2、马国颇,不同条件下房地产市场的演化与调控 [J]. 商业时代,2011(8)

3、刘春潮,房地产宏观调控需标本兼治 [J].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1(4)

国家房价调控政策

在中国房地产界,有一个和“发改委打飞机”并驾齐驱的典故,那就是中央政府每次调控房地产,房价就会飞涨,所谓“调控调控,越调越恐”。的确,纵观2003年以来的楼市调控政策,“八年抗战”的结果是越调越涨,如同“狼来了”的故事,讲多了,最终就没人信了。 哪怕是此次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厉新政”的楼市调控,虽然一线城市的二手房市场出现降价抛售、一些新楼盘也打起了折,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认为未来12至18个月内才能收到明显成效。独立房地产评论员顾海波更是担心,楼市“重拳”可能演变成“花拳”,毕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前的几轮调控也都出现过短期降价现象,但没过多久又“旧态复萌”,然后是新一轮的疯狂上涨……正如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的判断:“别迷恋调控,调控只是一个传说。”希望不会一语成谶。 2003:分水岭 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看来,中国楼市调控分为四个阶段,而真正意义上的调控始于2003年,那时恰逢我国住房改革5周年,房地产调控从扩张型转为紧缩型政策。 中国楼市的市场化运作始于1998年,当时亚洲金融危机的余威正在影响中国,而1998年的中国又遭遇了长江流域的大洪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00亿元;同时为了兑现中国政府“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出口增长率也出现下滑。要扭转局面,启动内需是唯一的选择。 1998年7月3日,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简称23号文)的公布实施,福利分房取消,中国住房制度改革拉开大幕。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是明显的。据统计,每100元的房地产需求(或建筑业的产出)可以带动34元的机械设备制造业需求、33元的金属产品制造业需求、19元的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需求、19元的化学工业需求、17元的炼焦、煤气及石油加工业需求、17元的采掘业需求,以及10元的住房装修支出。 那时的房价也似乎令人“怀念”。根据中国社科院蓝皮书报告,1998年至2003年全国商品住房每平方米的价格只增加了343元,2003年的房价大约是普通家庭收入的4-5倍,比较符合家庭承受能力。 即便如此,2002年下半年开始了“地产泡沫论”之争,房地产行业倍受非议。这一年,国家九部委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部称为217号文,针对局部地区出现的房地产投资增幅过大、土地供应过量、价格增长过快等问题,九部委从土地供应、金融信贷、住房结构等方面强调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

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 2016新年伊始,楼市在各项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中拉开去 库存大幕。 春节前后,楼市已经迎来三轮政策利好。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首先送出“信贷大礼”,决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首 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两成,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付三成。 紧接着,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发布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建部三部门发布《关于 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对个人购买前两套住房给予降低契税优惠;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来自部委的“政策包”密集出台,地方政府也纷纷跟进,甘肃、江西、山西、山东、安徽等多地都已出台楼市政策,采用信贷杠杆、税费减免、优化落户、房价补贴、政府回购等多种形式加速去库存,市场环境上涨趋势明显。 但2016年930之后,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地产政策有了明 显转向,尤其是国庆假期19个城市连发限购限贷新政。 一、2016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一)利好政策

1、税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①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并且新政策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 ②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政策仅对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2、鼓励租售并举 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给予补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菜板库存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从而减少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心经济事情会议明确指出,要成长住房租赁市场,鼓舞鼓励自然人和各种机构投资者采办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供给者,鼓励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买房。 3、居住证新政

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难点与对策(正文)

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难点与对策 1.引言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国进行房改,由以前国家福利分房,到由国民自行购买住房。 以住宅为主的中国城市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由此,带动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成为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同时,房价呈不断上升的态势,又远远超出了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与此同时,“市场杠杆”调节作用的失灵也日益显现,我国房地产市场面临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在给我国房地产市场带来冲击的同时也敲响了警钟。因此,深入研究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以期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是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本文就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难点与对策做出相应的分析与探讨。 2.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难点 2.1目前房地产市场现状 (一)房价过高是房地产的最根本问题,近几年,房地产的需求一直处于旺盛状态。特别是有很多人把房产作为投资项目,进行投机买卖,房产价格一直处于相对高位。根据最新美国行业统计资料,国际上房地产利润率一般维持在5%左右,高的有6-8%,而中国房地产的利润率高达30-40%,甚至更高。在国外人们购一套适于居住的房屋仅是年工资的3-5倍,而国内工薪阶层购一套房的费用多是年工资的10-20倍。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不给予调控,广大居民的住房困难就难以解决。(二)相关配套机制及政策不健全目前,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税收等配套机制和政策还不健全,房地产融资、抵押贷款渠道单一且不畅通,房地产税费种类繁多,且存在不合理的方面和环节,既不利于市场。房地产调控就成了国家重要的方向和目标,让普通民众能买得起房,让普通民众“居有其所”。但随着国家的调控“国*条”政策的不断出台,让大家感觉到“房地产调控”难,为什么“房地产调控”就那么难喃? 2.2我国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刚性需求 最近五年我国城镇化率:2008年,我国城镇化率45.68% ;2009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46.59%;2010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升至49.7%;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1.27%;2012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2.57%。最近五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量:2008年,6.21亿平方米;2009年,9.37亿平方米;2010年,10.43亿平方米;2011年,10.99亿平方米;2012年,11.13亿平方米。 2010至2012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平均每年达835万的农民进城,同时还有很大一部分虽然进城了,但并没有落户城市的,所以住房刚性需求旺盛,所以调控难度非常大。根据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经验,城市化率在30%~70%期间是加速城市化的时期。我国未来的城镇化率应该是70%左右,即目前农村居民人数将由6.2亿人减少到4亿人左右,需要转移的农村居民人数达2亿2000万人(按2012年全国13.54亿人口来计算)。解决2亿2000多万人的住房问题,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刚性需求。我国城镇化发展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给“房地产调控”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2.3地方政府“土地财政” 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使得房价越高,土地价格越高。而土地价格越高,地方政府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钱就更多。我车现行的土地批租制度使卖地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不少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占了地方政府收入的3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50%以上,曾经报纸上还报道过有一个贫困县有一年的土地财政收入占了地方政府收入的90%以上。地方政府乐见房价的上升,具有推高土地价格的利益驱动。由此也必然导致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制订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上不积极,大打折扣,甚至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房地

2005-2011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5年国八条—— 2005年3月底,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即“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抑制价格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对此提出了八条意见: 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 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 三、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 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6年国六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 一、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二、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009年国四条—— 国四条是指在 2009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 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使用效率。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 三、要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010年国十一条——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三、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2003~2013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03年-2013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摘要】完善稳定房价,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一直都是中国房地产调控的核心宗旨。 2003年(1项政策) 2003年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2004年(2项政策) 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抑制房地产过热的举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6项政策)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央行决定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2005年3月,房地产税改革深入,调控涉及交易环节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今后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 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 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 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四是严格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 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 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5年5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

1993年-2010年我国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五大阶段

我国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的五大阶段 我国对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代表性调控政策包括国十六条、国八条、国六条、(新)国十条、23 号文件、18号文件等。透过历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我们不妨做个清晰的研判。 第一阶段 1993-1996年:我国第一次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时间:1993-1996年 现状:首次出现房地产热——房地产开发公司急剧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以炒地皮、炒钢材、炒项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尤其是海南、广西北海等地, 房地产开发过热,形成了较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经济运行出现严重过热态势和通货膨胀。 对策: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通称“国16条”);1994年系列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颁布。 效果: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国房地产开发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通货膨胀得到 遏制。经济由热转冷,房地产市场也沉寂下来,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的价格迅速回落。经 过3年努力,中国经济终于在1996年成功实现“软着陆”。 问题:此次调控给房地产业一记重创。“国16条”一出,海南房地产热浪应声而落,数千家开发商卷款逃离,留下遍地烂尾楼。后经统计,海南省当时闲置土地18834公顷,积压资金800亿元,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就高达300亿元,而一海之隔的北海,沉淀资金甚至高达200亿元,烂尾楼面积超过了三亚,被称为中国的“泡沫经济博物馆”。泡沫破裂后,海南等地房地产市场元气大伤,进入持续数年的低谷期。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一、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1、2007年 调控特点:限外限贷,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 调控对象:外资房地产企业、投资投机性需求 2007年年初,楼市走出一波上攻行情,由此引发了新一轮的调控。 3月,商务部发布《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明确提出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同月,央行开始当年首次加息(全年加息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0次),房企融资成本逐渐增大。 信贷成本的增加并没有阻挡房价上涨的脚步,地王纪录频频被刷新。为了进一步遏制房价上涨,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俗称359号文,要求第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40%,利率同时提高10%。随后的12月,央行、银监会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改变了359号文对购买第二套房一刀切的做法,保护了有改善性置业需求的消费者。359号文显著抑制了投资需求,而不断加息也大大削弱了市场购买力。国房景气指数在2007年11月达到高点后掉头向下,直到一年半之后才开始反弹。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于2007年11月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12月1日起施行。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此外,还将“普通住宅地开发建设”从2004年版《目录》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政策特点简析 2007年的调控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量价齐升的背景下出台的,有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和限制二套房贷两个主题。 其中,对外资投资房地产的范围限制更多的是出于产业安全的考虑,在国内

2007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回顾及2008年展望

2007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回顾及2008年展望 2008-2-25 房地产作为国家的支柱产业,关乎国计民生,已远远超越经济范畴,对经济结构构建,对社会安全、政治稳定都至关重要。房地产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政府必须行使干预、管理和调控的职能,如果以开发商所谓“市场决定一切”为借口放弃宏观调控,房地产必将给社会带来灾难性后果。因此,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宏观调控不仅必要而且必须。房地产价格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话题,不仅牵着人们的钱袋子,也左右着人们购房置业的积极性。房价持续上升,百姓望房兴叹。稳定房价,解决买房难、买房贵的问题,是广大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如何控制房价过快上涨,让更多人买得起房,目前已列入各级政府工作议程。 早在2003年年底开始的新一轮宏观调控过程中,就根据房地产业持续过热的状况,适时推出了一些政策措施。特别是2005年年初,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国务院作出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决策。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业内将其称之为“国八条”。其将稳定房价提高到了政治高度,要求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并第一次明确提出“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005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着重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并提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点措施”,即“新八条”。2005年5月11日,继“国八条”、“新八条”之后,国务院转发了由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这是目前中央政府在进行房地产宏观调控过程中由政策层面向操作层面的细化措施。中央这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措施,被业内形象的称之为“组合拳”。2005年“国八条”、“新八条”一系列宏观调控组合拳“打”得大家都是应接不暇。虽然通过2005年“急风骤雨”式的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虚火” 消退了不少,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同比明显回落,但许多地区的房价仍快速上涨。所以,总的说来,2005年的房地产调控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不仅没有解决需求的问题,反倒一定程度上让供给受到了抑制。这与政策无法有效操作,房价调控幅度、户型调控指标、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比例不具体以及房价统计缺乏统一口径都有很大的关系。因此,经过了2005年近一年指向“调控房价”的“房地产新政”之后,国内房价依旧高烧不退,住房问题逐渐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因为,每当新政策出台后,购房者都期望政策出台会拉低房价,所以延缓了购房计划。但当政策效应过后,房价并没有如预期中那样降低,这时就会有更多消费者加入购房大军中,造成因为延缓积压后的“井喷”现象,进一步抬高了房价。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调研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调 研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教学作业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 的问题调研 姓名: 班级: 1483032 指导教师:王锦明 调研时间: 2016年7月 调研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调研此次调查由我在2016年7月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通过网上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及周边房地产项目披露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分析,为了解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我国房地产业起步晚,从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起,才真正进入了房地产商品化时代。从1998年到现在仅有11年时间,房地产市场发育很不成熟。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化、工业化必然会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使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由于房地产

市场起步晚、不成熟,因而出现了大量问题,引发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政策回顾 我国对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代表性调控政策包括国十六条、国八条、国六条、(新)国十条、23号文件、18号文件等。 1993-1996年:我国第一次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现状:首次出现房地产热——房地产开发公司急剧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以炒地皮、炒钢材、炒项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尤其是海南、广西北海等地,房地产开发过热,形成了较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经济运行出现严重过热态势和通货膨胀。 对策: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通称“国16条”);1994年系列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颁布。 效果: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国房地产开发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通货膨胀得到遏制。经济由热转冷,房地产市场也沉寂下来,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的价格迅速回落。经过3年努力,中国经济终于在1996年成功实现“软着陆”。

关于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分析

关于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分析 针对近期部分一线城市房价暴涨的问题,政协委员认为房地产应该落实分类调控、分地施策的方法。下面看下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详细内容。 目前房地产调控因城施政的方向非常明确,从全局来看,中国应该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且房地产去库存也是主要任务。但是,个别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也应出台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2016新年伊始,楼市在各项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中拉开去库存大幕。 春节前后,楼市已经迎来三轮政策利好。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首先送出“信贷大礼”,决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两成,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付三成。 紧接着,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发布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建部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个人购买前两套住房给予降低契税优惠;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来自部委的“政策包”密集出台,地方政府也纷纷跟进,甘肃、江西、山西、山东、安徽等多地都已出台楼市政策,采用信贷杠杆、税费减免、优化落户、房价补贴、政府回购等多种形式加速去库存。 “房地产是个区域性很强的市场,和工业企业的‘去产能’有所不同,是一种结构性市场,各地差异化很严重。”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云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各地应该根据中央的意图,因地制宜,“一城一策,如果这些税费优惠政策能落实,加上金融部门的支持,对去库存应该会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最终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市场氛围和政策的落实程度,但不太可能出现强烈的市场反转。” 政策松绑寻找新平衡 这次调整不仅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并且对于改善型、二套购房的群体也实行减税政策,优惠幅度几乎创下历史之最。更多相关房地产行业分析内容请咨询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武汉房地产产业运行态势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此次调整选择了契税和营业税的双降,也即购买环节和出售环节同时降税。 契税方面,新的调整意味着,原来购买首套住房,分别要交1%、1.5%、3%的契税,即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是1%,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是1.5%,非普通住房是3%。新政之后,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额不变,其他最多只交1.5%。

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四个阶段

至2003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全面展开,相关部门从多个方面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政府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既有土地政策、信贷政策,也有经济政策和行政措施,并且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具体归纳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严控房地产信贷、严格土地供给阶段(2003.2~2005.2) 200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同比继续增长了30.6%,商品房屋竣工面积为3.95亿平方米,销售面积为3.22亿平方米,商品房销售率达到82%,房地产市场供销两旺。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过热现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其政策重点是围绕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和土地问题展开,具体包括严控信贷,提高项目自有资本金要求,从而提高行业进入门槛;整顿清理土地市场,彻查开发区与大型项目,完善各项土地制度,严格控制土地供给总量;土地交易实行招、挂、拍,杜绝协议出让土地。其目标在于调控住房供给总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使投资和供应的增长速度适度下降,改变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的状况,抑制房价上涨的势头。总的来说,此次宏观调控基本达到了严格控制土地供给总量的目标,但明显存在时滞效应。在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一段时间,住宅供给总量增速开始回落,调控效果逐渐显现。 (二)重点抑制房地产价格阶段(2005.3~2006.4) 根据前面的分析,第一阶段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在加强土地供给管理的同时带来了房地产价格飞涨的新问题。2005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第一次公开表达了政府对不断攀升的房地产价格的深切忧虑,这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的标志。随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抑制房地产价格上涨,其政策重点是围绕打击供给环节和消费环节的炒作行为展开,政府主要从提高房贷门槛、提高房地产投资成本和降低房地产投资收益的角度着手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控住房需求总量。具体包括:提高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限制期房转让、提高住房交易税等。调控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将房地产市场引入理性发展的轨道,特别提出打击土地炒作;利用税收政策,打击投机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本阶段政策推出初期,中国房地产价格继续快速上涨。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6年下半年,控制需求总量的政策效应开始显露,上海等标志性城市的房价出现增长趋缓甚至下降,宏观调控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三)全面治理房地产市场阶段(2006.5~2008.8) 2006年以来,中国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出现“报复性上涨”,被暂时压抑的房地产需求开始反弹。2006年5月17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新的房地产宏观调控由此拉开序幕。本阶段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政策重点是围绕部分地区房价过高、房地产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展开,主要目的在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控住房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与以前的调控政策相比,本次宏观调控政策有了很大的改进,政府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调控房地产供求结构。具体包括:通过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等来抑制房价上涨,同时引导住房需求结构调整;通过调节住房供给结构,增加小户型供给比例,来降低当套住房的价格,以缓解住房价格的上涨导致的中等收入阶层住房问题;通过住房分类供应机制,兴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分析及政策建议

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概述 这些年,为了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政府相继出台了大量的调控政策,“国六条”、“国八条”、“国十条”等不断出现。但是每次调控之后,市场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调控政策很快被市场消化,反而是房价越涨越高。于是,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陷入了一种“调控——观望——反弹——更高——再调——再高”的恶性循环。 2003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始迅速发展,同时房价也出现过快增长。随之200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此次重点是从信贷方向进行调控,政策颁布之后,部分地区如上海房价出现明显下降;但是其他地区房价仍继续大幅上涨。为此,2005年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对个人购房不足2年转让的行为,按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虽然此次调控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全国的房价仍旧高速上涨。 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要求新开工商品房90平方米以下面积占总面积的70%以上。此次调控重点开始转向住房供给结构,但是全国商品房价格继续上涨,但涨幅相对平稳。200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等措施,继续强化房地产信贷和土地调控。当年市场房价出现暴涨,地王频频出现,但是之后2008年全国房价出现明显下跌。随后,全球金融危机开始蔓延,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始萎靡,200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房地产政策由抑制转变为刺激,实施了一系列优惠和刺激政策,如放松二套房贷等。于是2009年起我国楼市逐渐复苏,之后房价再次快速上涨。2009年国务院发布《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虽然政策调控在短期内造成市场观望,二手房成交量出现下降,但是2010年春节前后房地产市场迅速恢复,房价再次暴涨。2010年国务院更是频繁出台各种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等,在信贷、税收、土地等多方面实施更加严厉的政策。调控之后,我国房价增幅开始缓慢回落,投机现象得到很大的遏制,但是房价上涨势头依旧没有停止。 通过分析对比2003年以来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可以发现,虽然每次调控的方向和重点不同,但是总体上我国调控房地产主要集中在信贷、税收、土地、住房保障等几个方面。可以说基本上已经把握住了房地产业发展的几个关键领域。从几次调控的措施和效果来看,每次的调控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但是面对房价依旧持续升高的现实,我国房地产调控依旧存在很多问题。 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分析 目前我国房地产调控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价上涨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能够影响到房价走势,而我国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很多与宏观经济政策相冲突,抵消了调控的效果。其次,目前我国的住房调控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协调的调控机制,缺乏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很难及时抑制房价不稳定因素。再次,住房调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 1978-1983年 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 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 1984年 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 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 1985-1987年 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 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1988年 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 1989年 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 1990年 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1年 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1992年 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 1993年 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 1994年 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调研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教学作业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 的问题调研 姓名: 班级:1483032 指导教师:王锦明 调研时间:2016年7月 调研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 的问题调研 此次调查由我在2016年7月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通过网上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及周边房地产项目披露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分析,为了解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我国房地产业起步晚,从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起,才真正进入了房地产商品化时代。从1998年到现在仅有11年时间,房地产市场发育很不成熟。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化、工业化必然会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使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由于房地产市场起步晚、不成熟,因而出现了大量问题,引发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政策回顾 我国对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代表性调控政策包括国十六条、国八条、国六条、(新)国十条、23号文件、18号文件等。 1993-1996年:我国第一次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现状:首次出现房地产热——房地产开发公司急剧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以炒地皮、炒钢材、炒项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尤其是海南、广西北海等地,房地产开发过热,形成了较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经济运行出现严重过热态势和通货膨胀。 对策: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通称“国16条”);1994年系列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颁布。 效果: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国房地产开发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通货膨胀得到遏制。经济由热转冷,房地产市场也沉寂下来,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的价格迅速回落。经过3年努力,中国经济终于在1996年成功实现“软着陆”。 问题:此次调控给房地产业一记重创。“国16条”一出,海南房地产热浪应声而落,数千家开发商卷款逃离,留下遍地烂尾楼。后经统计,海南省当时闲置土地18834公顷,积压资金800亿元,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就高达300亿元,而一海之隔的北海,沉淀资金甚至高达200亿元,烂尾楼面积超过了三亚,被称为中国的“泡沫经济博物馆”。泡沫破裂后,海南等地房地产市场元气大伤,进入持续数年的低谷期。 1998-2002年:促进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核心是房改 现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开始出现“通货紧缩”,房地产市场也随之进入低潮。 对策: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件),明确提出“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拉开了以取消福利分房为特征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 效果:随着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大大激活了低迷数年的房地产市场,推动了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我国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业进入发展新时期。 问题:这一时期存在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问题。为打击“囤地”、“倒地”现象,规范土地交易市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全国范围内“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用地等各类

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的政策

现代经济信息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经济高速发展,房价越涨越高,房地产市场难免失调。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控,曾出台了“国十条”、“9.29新政”、“新国八条“等政策,但并没有对市场起到很可观的调控作用,反而地价房价不断飙升,居高难下。一直以来我们陷入了“调控之后,反弹,飙升的更快更高,再调控“的恶性循环。 一、房地产经济发展调控政策的概述 自2003年开始,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主要从信贷方向入手,200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当时房地产市场供求都很旺盛,房地产经济的发展逐渐失控。 200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指出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005年房价仍然攀升,央行宣布取消房贷优惠政策,并将部分地区个人房贷首付的比例从20%上调到30%,同年“国八条”出台,“政策”要求个人购房不足两年转让的行为,按照销售收入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还涉及了政府负责机制的建立、合理性住房需求的引导等内容。这两次调控都对房价的持续高涨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各地的房价仍持续上涨。 2006年,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房价出现了更加猛烈的飙升。4月份央行上调了房贷基准利率,希望可以抑制投资过热的现象。当年“国六条”出台,被视为新一轮的房地产经济调控的开端。 2007年继续强化房地产信贷和土地的调控问题。 2009年以来,对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信贷、土地等多方面进行调控,短期内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投机现象得到了很大遏制,房价也增长缓慢,但并没有停止增涨。 几年来,中央对房地产经济的调控从未间断过,而且调控政策也分为鼓励型和抑制型两种,为的是适应宏观的经济环境。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全球的央行不约而同的纷纷降低利息率。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再次被唤醒。房产投资商卷土重来,非理性的购房需求让整个市场再度陷入疯狂。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四条”,再度采用抑制型的政策,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的行为,加大了差异化信贷政策的执行力度。但是投机的行为并没有因此受到冲击,反而愈演愈烈,房价越调越高。 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十条”,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强调“坚决一直不合理住房需求,并抛出了限贷和限购两枚重磅炸弹”。不久,国家决心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在2011年国开工保障性住房建设1000万套,这让我们看到了国家的决心和诚意,对未来的住房充满了希望。 2011年“新国八条”出台,政策仍然采取立体化调控手段,上海市和重庆市率先进行试点。2012年,国家加强了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建设。 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胡葆森曾评价了10年来国家房地产的调整政策,他认为这些年房地产的调控收到了预期的效果,限贷和限购等措施力度到位,全国的房价的过快上涨速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房地产市场结构出现了明显的改变,保障性住房的大面积开工建设无疑对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起到了根本性的抑制作用。 不难看出,我国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从未放松,并关注不同的方向和重点,采用信贷、税收、住房保障等多方面的手段,掌握住了房地产经济发展的关键。多次调控政策实施后都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是房价仍持续上涨的局面还是没有彻底被扭转。 2013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即“国五条”,主要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5个方面的内容。专家指出,此次政策的出台“不是为了解决新问题,而是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管理,有针对性的稳定市场”。 二、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调控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出台,但却无法真正彻底的改变房地产市场混乱无序的局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房地产调控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相冲突,无法收到理想的调控效果 房价的变动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宽松的货币政策加速了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的增长,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价的上涨。房地产调控政策大多与宏观经济政策相矛盾,当市场利率较低时,更多的房地产投资商可以较为充足的信贷资金,各地不断进行房地产的开发,与此同时货币的发行量巨大,导致通货膨胀,房地产市场也受到刺激,房价大幅上涨。房地产经济发展也直接受到了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无法收到很好的调控效果。 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就会引起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的增长,对房地产市场也就会造成影响。 2.房地产调控机制不健全,无法有效抑制房价的不稳定性 我国房地产经济调控的机制不统一,不健全,缺乏长效和应急机制,致使房价的不稳定因素无法得到有效抑制。 首先,房地产调控机制的不健全,会导致很多部门在实施政策时不能及时协调统一。加之国家的调控政策多,变动频繁,包括税收、土地、信贷等多方面内容,一定要保证各政策间的一致性。其次,有些地方部门管理混乱,执行不力,在制定相应制度时无法与政策间保持承接,不规范,较随意。这些问题会造成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都混乱不清。目前我国各地的调控政策无法统一管理,采取方法也较单一,市场监管不严格,居民的合法住房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影响调控效果。最后,对房地产市场突发事件不能及时作出应对,缺乏应急机制,无法控制不稳定性因素。 3.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限制了调控作用 房地产调控政策在地方部门落实不到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 我国房地产经济发展的政策分析 赵一多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摘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迅速,对国民经济平衡的冲击很大,房地产的价格也一直居高难下。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受到国家一系列政策调控的影响,主要是行政限购政策和差异化信贷政策。本文主要是对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了概述,接着对我国目前房地产经济发展的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发展;政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456-02 456

政府对于房地产采取的政策调控及其分析

政府对于房地产采取的政策调控及其分析 (一)原理: 政府调控手段对房地产价格既有抑制作用,又有拉动作用。政府通过信贷、税收及土地等政策,可以调控房地产供求关系,从而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变动。 (1)房地产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的调高,能有效地抑制房地产信贷需求的过快增长,从而导致房地产价格下降。同时,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利率提高,有利于控制房地产投资商的投资冲动,减少房地产的供给,从而增加房地产价格上升的压力。 (2)国家运用行政手段调控房地产用地的数量与结构。一方面,国家减少商品房用地的供给,会推升房地产价格;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增加经济适用房的供给,促进房地产价格的下降。 (3)政府通过税收手段,可以调控房地产交易的数量。比如,政府提高房地产交易的税率,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易的规模;如果政府降低房地产交易的税率,又会增加房地产交易的规模。另外,增加或减少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纳税环节,也可以对房地产供求关系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房地产的价格变动 (二)我国对房地产的历年的重要宏观调控: 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代表性调控政策包括国十六条、国八条、国六条、(新)国十条、23号文件、18号文件等。透过历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我们不妨做个清晰的研判。 1993-1996年:我国第一次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时间:1993-1996年 现状:首次出现房地产热——房地产开发公司急剧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以炒地皮、炒钢材、炒项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尤其是海南、广西北海等地,房地产开发过热,形成了较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经济运行出现严重过热态势和通货膨胀。 对策: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通称“国16条”);1994年系列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颁布。 效果: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国房地产开发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通货膨胀得到遏制。经济由热转冷,房地产市场也沉寂下来,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的价格迅速回落。经过3年努力,中国经济终于在1996年成功实现“软着陆”。 问题:此次调控给房地产业一记重创。“国16条”一出,海南房地产热浪应声而落,数千家开发商卷款逃离,留下遍地烂尾楼。后经统计,海南省当时闲置土地18834公顷,积压资金800亿元,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就高达300亿元,而一海之隔的北海,沉淀资金甚至高达200亿元,烂尾楼面积超过了三亚,被称为中国的“泡沫经济博物馆”。泡沫破裂后,海南等地房地产市场元气大伤,进入持续数年的低谷期。 1998-2002年:促进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核心是房改 时间:1998-2002年 现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经济开始出现“通货紧缩”,房地产市场也随之进入低潮。 对策: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件),明确提出“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拉开了以取消福利分房为特征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 23号文件强调,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的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在“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按照建设部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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