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教职工制度

工会慰问教职工制度
工会慰问教职工制度

幼儿园工会慰问教职工制度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受集体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幼儿园“送温暖工程”,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现就在职、退休教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的婚庆、丧事、住院病休等慰问范围及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子女举行婚庆典礼,本人发出邀请,工会发布消息,组织自愿参加的教职工参与祝贺活动。

二、教职员工在计划内分娩,工会进行慰问,发放慰问品。

三、凡患病住院在编教职工由工会慰问100元,由党支部、工会和学校领导对职工进行慰问。

四、凡休病假,在编教职工工会三个月慰问一次,发放慰问品。半年以上由工会慰问100元,由党支部、工会和学校领导对职工进行慰问。

五、对在编的教职工生日发放慰问品。

六、凡有独生子女(未满14岁)的教职工每年享受一次“六一”儿童节慰问品。

七、无偿献血的在编教师工会慰问600元,并在献血当天开始公假休息两天。

八、在编职工正常退休,工会购买纪念品150元左右。

九、在我园光荣退休教职工住院慰问金50元;由党支部、工会组织进行慰问。每年限一次。

十、凡在我校退休的教职工逝世工会干部参加追悼会。

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去世,工会发布讣告,进行慰问,送花圈每人约300元,并组织自愿参加悼念活动。

十一、教职员工的配偶、教职工的父母去世,进行慰问,帛金150元。离退休人员的配偶、教职工的父母去世,进行慰问,帛金100元。

十二、离退休人员的父母、公婆等家属去世,工会口头发布讣告,进行电话慰问。

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和离退休及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和离退休及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方案 Work plan for sending warm activities and consolation to retir ed and needy teachers and workers during the Spring Festival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和离退休及困难教 职工慰问工作方案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根据上级工会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精神,结 合我校实际,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尊老爱老的美德,使每一个教职工都能过一个快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现要求在春节期间认真做好以“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工作和离退休及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送温暖活动和离退休教职工慰问工作的认识。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校园的大局出发,扎实开展“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工作,做好离退休教师和困难教职工的慰问工作。 二、切实做好离退休教职工、老干部、老党员的慰问工作。 春节期间,对退休教职工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慰问,慰问 以登门走访的形式进行。要认真落实好党的干部政策,特别是对老党员、老干部以及长期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老同志,要普

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在走访慰问中,要全面了解他们现有的生活、身体情况,主动宣传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认真听取老同志的建议意见,并及时向学校和单位反馈。 离退休教师的慰问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经费一般为: 离休人员(包括遗属)每人不少于300元,退休人员每人不少于200元。 学校还应结合实际对有特殊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开展慰问。 三、积极开展对困难教职工和学生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要以因患大病或遭受重灾致贫的困难教职工为重点,开 展生活帮扶、应急救助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有效措施筹集送温暖资金,为困难教职工安排好春节期间的.生活,使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传统佳节。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积极开展一帮一结对子献爱心活动。新学期,要落实好贫困学生就学的各项优惠、减免政策,确保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四、认真做好送温暖活动和离退休教职工慰问工作的总结。

工会慰问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与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 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古尔邦节前夕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

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与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与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乌鲁木齐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与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学校工会制度大全

学校工会制度汇编 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

XX中学教职工慰问制度

XX中学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关心,使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工会法》相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对象 全体教职工(包含离退休教职工、申请加入学校工会的校聘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包含教职工配偶、父母及子女)。 二、慰问项目、办法 (一)疾病慰问 1. 教职工本人因疾病住院的,学校或工会领导到其住院地或家里探望问候。原则上同一位教职工每年只安排慰问一次。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在充分尊重其本人意愿的情况下不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5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动手术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2、教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患恶性疾病,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且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可根据实情由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酌情提高慰问标准予以帮助;若治疗费用超过10万元,在充分尊重其本人意愿的情况下,校工会组织应启动向全体同仁和学生的募捐活动,

募捐所得全数交给受捐者。 (二)丧事慰问 1.学校及工会献送花圈一面、烛炮等,若地点时间合适,安排班子或工会同志到场送行。若地点、时间不许可,则委托当事人代办,事后予以慰问。 2.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以给予不高于1000元的慰问金。(三)节日慰问 1.三八妇女节:工会向全体女职工发送节日祝福短信。 2.教职工本人生日慰问:教职工向校工会报备本人生日月份(农历或公历自选其一),校工会在每月统一为当月生日的教职工送一份生日礼物以表祝福。生日礼物为面条和鸡蛋(价值不超过两百元),及生日蛋糕(价值八十元左右)。 3.教师节慰问:节日当天学校、工会、团委等联合向全体教职工发出祝福短信,其他表彰方式以各级文件为准。 4.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依据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按照规定,每年总额不超过1300元,每次额度不超过300元。 5. 经费开支: (1)本校教职工生日、节日慰问经费由工会负责开支。 (2)代课、借调、顶岗类教师生日、节日慰问享受本校会员同等待

工会慰问制度规章制度.doc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

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

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1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西昌鸿源天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

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学校行政、工会为了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喜事祝福 1、学校在职教师结婚,工会代表学校送上祝福,负责发布喜讯,组织教职工自愿参加婚礼。 2、教职工子女结婚的,由教师自己发布喜讯。 3、教职工生小孩,学校工会进行慰问,慰问金400元,满月酒喜宴由教师自己发布喜讯,工会不组织。 4、教职工子女生小孩,由教师自己发布喜讯。 二、疾病慰问: 1、在职教职工病假含留观三天之内电话慰问。 2、在职教职工住院上门慰问,慰问金为200元。 3、离退休教职工患病得到信息后视病情轻重进行慰问,轻的电话慰问,住院治疗的上门慰问,金额为200元。 4、对于因公负伤的教职工,按政策规定进行慰问。 三、丧事慰问:

1、学校教师去世,由学校组织成立治丧委员会,工会向全体教师发讣告,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并且进行1000元慰问,由学校领导致悼词。 2、在职职工下列情况的慰问规定:在职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父母、配偶、子女),工会上门慰问,慰问金400元,非直系亲属(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病故,工会对职工慰问,慰问金400元;学校工会负责发讣告。 3、退休教职工的配偶病故,工会得到信息及时上门慰问,慰问金400元。 补充说明:省内原则上上门慰问,如果是在省外,电话慰问,慰问金打在其账户上。 四、其他慰问: 1、女教师因意外造成流产的,按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2、男、女教师实行绝育等计划生育手术的老师,由工会进行20 0元慰问。 3、无偿献血的教师,按照教育局标准发放慰问金,工会进行慰问。 4、每年对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教职工,由教育局按照标准发放慰问金。 5、教师退休由局工会和学校进行慰问,工会购买纪念品,金额为400元。离退休教师欢送会上原则上一年只组织一次。

教职工慰问制度

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学校“送温暖活动”,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平时对伤、病、残等教职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 (1)因公受伤; (2)住院治疗; (3)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的教职工。 (4)见义勇为 (5)困难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慰问看望患病的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代表组织看望,不能以个人名义用公款慰问职工; (2)购买慰问品的发票必须有税务印章,符合标准,发票的背面说明看望的职工姓名,由经办人签字,经工会组长同意审批后方可报销; (3)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200元; (4)对患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5)见义勇为由学校行政及工会代表学校慰问,慰问标准为200元。 二、婚嫁庆贺 1、慰问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 2、慰问的原则和标准: (1)凡学校在职教职工婚嫁,工会派代表一名,参加结婚庆典道喜; (2)遇到学校女教工分娩,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100元。 三、丧事慰问 1、慰问对象:学校教职工去世;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2、慰问的标准:慰问费200元(学校工会标准)。 四、节日慰问 1、慰问时间:每年春节、教师节期间、中秋节、国庆节、三八节、六一儿

童节。 2、慰问范围: (1)春节、教师节慰问全体教职工、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离退休老干部、节日期间仍需住院医疗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2)三八妇女节慰问全体女教工; (3)六一儿童节慰问有14岁以下子女的教职工。 3、慰问原则及标准: (1)春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慰问标准由学校行政及工会研究决定; (2)三八妇女节组织活动,并发价值50元纪念品; (3)儿童节慰问标准:每人送慰问标准30元。 五、生日慰问 1、由工会负责人统计每月生日的教职工名单。 2、工会对每月过生日的教职工统一发放慰问金和生日贺卡。 3、慰问标准:每人100元 东江小学工会小组 2013年9月1日

工会经费使用方案

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 2018年教师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重庆市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市荣昌区总工会《关于贯彻重庆市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实施意见》(荣工发【2017】17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用好管好退休教师福利费,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服务群众、帮困送暖、促进和谐的作用,经学校校委会及工会委员会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原则 工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的经费使用原则。必须专人管理,专人审批,专项使用,且帐目清楚,真正为教师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开展职工体检、到龄退休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重病住院慰问、去世慰问(含职工直系亲属的慰问)、节假日慰问、生日慰问、工会活动开支等,原则上不得发放个人。 二、工会经费使用办法及标准 1.住院教师慰问。教师因伤或因病(大病重病)住院,由学校工会进行慰问。标准为400元/人,年最多慰问2次。(慰问标准线为报账后自付3000元,以出院结算清单为准)。 2.法定节假日慰问。在学校工会一安排下,在法定传统节假日(元旦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向全体

教师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慰问标准为:春节每人500元以内,国庆节300元以内,其他法定节假日100元以内 3.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对妇女教师进行慰问,标准为200元以内。 4. 教师生日慰问。对教师给予生日慰问,可发放生日蛋糕,标准为300元以内。 5.丧事慰问。教师本人去世,给予丧事慰问费,标准为600元/人;教师直系亲属去世(仅限教师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给予丧事慰问金200元/人。 三、各项经费的支出均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和校财务处的规章制度。 四、如每年工会经费在上述开支之后,仍有结余,则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向生活困难教师发放慰问金,标准为400元/人。 五、本办法工会经费总金额以当年区财政预算金额为准;使用对象为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盘龙镇大建中心小学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教职工福利待遇

教职工福利待遇制度 教职工体检制度 1. 为了解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学校每两年为教职工体检一次。(包括:心、肝脾、胃、肾、心电、b超、肝功能、妇科等) 2. 通过体检了解教职工身体状况及各年龄段的疾病情况。 3. 从不同年龄段,统计分析教职工各种疾病情况。 4. 通过体检学校及时掌握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问题与教职工本人联系,建议患病教职工及时治疗及治疗方案,必要时学校提供休息治疗。 5. 通过教职工体检,学校掌握和了解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对不适合上课上岗、有困难的教职工学校采取措施,给予合理工作安排。 中学慰问制度 为了密切校群关系,构建和谐校园,倾听群众疾苦,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困难,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退休教师慰问 1.凡办理退休手续且领取退休证的老教师均能享受学校慰问。 2.学校每年重阳节组织退休教师活动一次(活动经费100元/人)。 3.每年年底,学校行政、工会上门慰问长期生病在家的退休教师,并送上100元左右的慰问品。 二、喜事慰问 教师结婚,享受一周婚假,由工会组织教师自愿参加祝贺。 三、丧事慰问 凡丧事,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或书记报告,由校长或书记通知工会。 1、教师父母或配偶父母及直接亲属去逝,教师享受200元慰问金或慰问品,学校上门慰问。 2、享受丧假规定: 江夏区内:三天、武汉市内内:四天、武汉市外外:五天。(特殊情况另作决定)

四、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教师享受200元慰问品。学校领导、工会委员上门慰问。 五、困难慰问 凡因天灾人祸造成贫困的教师向上级工会申报,申请特困补助。慰问金由上级部门下发。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制度

困难员工帮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员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为工会春节慰问困难员工和集体送温暖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减轻因各种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困难的员工的生活压力,发扬公司员工团结一心、互帮互助的友爱精神,增强团队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体现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三、权责 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制定,各单位照案执行。 四、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五、帮扶程序 1、准确摸底,精准帮扶。公司各单位要认真、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单位困难员工基本情况,杜绝“人情帮扶”“关系帮扶”,切实做到“应建尽建,应退尽退”(含内退员工,退休人员、工亡家属及伤残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2、困难员工帮扶标准 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行政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员工家庭; ②、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含),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

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员工家庭; ③、家庭成员遭遇意外灾害,损失巨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员工; ④、单亲丧偶家庭;单身一人且患有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两人同时患重病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患重病且有子女在大学就读的; ⑤、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⑥、公示上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员工,公司工会将进行集体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六、困难员工档案管理 1、困难员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救助,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 2、困难员工档案以纸质档案一式两份。 七、困难员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困难员工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困难员工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困难证明;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员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大病及各种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提供市内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及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精神残疾人”证明复印件也可)和相关医药费用单据(一年内)复印件;

教职工福利待遇制度

教职工福利待遇制度 教职工福利待遇制度教职工体检制度为了解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学校每两年为教职工体检一次。 包括:心肝脾胃肾心电B超肝功能妇科等通过体检了解教职工身体状况及各年龄段的疾病情况。 从不同年龄段,统计分析教职工各种疾病情况。 通过体检学校及时掌握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如发现问题与教职工本人联系,建议患病教职工及时治疗及治疗方案,必要时学校提供休息治疗。 通过教职工体检,学校掌握和了解教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对不适合上上岗有困难的教职工学校采取措施,给予合理工作安排。 中学慰问制度为了密切校群关系,构建和谐校园,倾听群众疾苦,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困难,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退休教师慰问凡办理退休手续且领取退休证的老教师均能享受学校慰问。

学校每年重阳节组织退休教师活动一次(活动经费元/人)。 每年年底,学校行政工会上门慰问长期生病在家的退休教师,并送上元左右的慰问品。 二喜事慰问教师结婚,享受一周婚假,由工会组织教师自愿参加祝贺。 三丧事慰问凡丧事,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或书记报告,由校长或书记通知工会。 教师父母或配偶父母及直接亲属去逝,教师享受元慰问金或慰问品,学校上门慰问。 享受丧假规定:江夏区内:三天武汉市内内:四天武汉市外外:五天。 特殊情况另作决定四住院慰问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教师享受元慰问品。 学校领导工会委员上门慰问。

五困难慰问凡因天灾人祸造成贫困的教师向上级工会申报,申请特困补助。 慰问金由上级部门下发。 六其它慰问学校据实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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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慰问制度

大舍中学工会慰问制度 为增强我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教职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教师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校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在原《工会福利制度》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教师慰问 (一)教职工本人生育 1.教职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由校长通知工会。 1.在职教职工去世,学校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1000元。 2.教职员工配偶、子女去世,学校上门慰问,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3.教职员工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学校上门慰问, 赠送花圈,同时发放3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校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4.教师配偶、子女患严重疾病,住院手术治疗一个月以上或紧急抢救,工会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300-500元。 5.病假在家休息一周,酌情考虑是否上门慰问及发放慰问金,慰问金金额在200元以内。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教师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 教职员工生日,学校赠送蛋糕券100元。(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六)教龄满30周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员工慰问 1.凡教龄(教师)、工龄(职工)满30周年的教职员工,学校赠送价值2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2.即将退休的教职员工,在办理相关退休手续后赠送价值300元左右的礼品一份。 二、退休教师慰问 1.凡退休教师均能发放学校慰问。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同时上门慰问3-5名退休教师,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学校发放每位退休教师每年200元活动经费至退休小组长。每年组织1次短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过夜。活动门票等相关费用由退休小组自行负责。 3.退休教师去世,学校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退休教师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教职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五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会福利制度》

员工关怀慰问制度

四川省富邦钒钛制动鼓有限公司工会 员工关怀慰问制度 为完善工会组织制度,落实好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更好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增强公司凝聚力,特制定员工关怀慰问制度。 一、员工关怀慰问的范围 1、因公负伤、因病住院(一周以上)的员工。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女员工。 3、员工或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去世。 4、员工结婚(初婚)。 5、特困员工家庭或遭遇重大变故的员工。 二、员工关怀慰问的标准 1、员工因公负伤、因病住院探望金200元以内。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女员工探望金200元以内。 3、员工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去世,送慰问金100元以内。 4、部级(包含副部级)以上领导以及领导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去世,送慰问金500元;科级(包含副科级)领导以及领导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去世,送慰问金300元。 5、员工结婚(初婚),送礼金500元。 6、特困员工家庭或遭遇重大变故的员工,送慰问金200--2000元。

三、关怀慰问的程序和方式 (一)、关怀慰问的程序 凡需要探望、慰问的员工,所在工会小组向厂或部门工会汇报,厂或部门工会向公司工会汇报,由公司工会负责安排探望事宜,并备案。 (二)、关怀慰问的方式 1、普通员工因公负伤、因病住院和女员工生育,在住院期间,由公司工会派人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前往医院进行探望。 2、员工或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去世,由公司工会派人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前往吊唁; 3、科级以上领导及直系亲属的探望、慰问,由公司工会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4、员工结婚(初婚),由公司工会派人或委托结婚员工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前去祝贺; 5、特困员工家庭或遭遇重大变故的员工,由公司工会派人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前去慰问。 6、各工会小组对本部门员工家庭生活状况要主动关心,及时汇报,公司工会多方面给予员工援助。 四、慰问经费的来源 关怀慰问员工所需经费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五、慰问经费的审批和报销程序

[实用参考]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会慰问、帮困职工工作,体现公司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慰问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三)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 公司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 (一)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RR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 子女)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1000元。

(二)职工身故,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5000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 20RR元。 (三)职工因工身亡或因工致五级(含五级)以上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其家庭,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RR元;因工致五级以下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根据伤残等级,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元至1000元。 (四)职工本人及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 失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RR元。 (五)职工计划内生育、患病住院或须在家病养休息一月以上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600元。 (六)职工过生日,工会每月统一安排一次集体生日,购买人均不超过150元的蛋糕予以庆贺。 (七)职工退休或反聘职工不再聘用的,由工会发放价值300元纪念品1份。 (八)重大节日对职工发放慰问品,慰问标准参照全国总工会及上级工会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重点帮困的主要对象及补助标准

企业工会慰问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企业工会慰问制度 篇一: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工会探视慰问管理办法 为关心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企业氛围,体现党组织及工会组织对员工的关怀。根据企业以往惯例,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探视、慰问对象 下列情况,工会应予以探视、慰问 ㈠在职和退休员工因病住院、病故的; ㈡在职和退休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病故的; ㈢在职员工结婚的 ㈣在职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 二、探视、慰问的标准 ㈠在职和退休员工生病住院在3天以上的,工会派人探视,慰问金200元。(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特殊情况,如再次住院属重大疾病、重大手术的可增加一次探视,慰问金300元)。

㈡员工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给其家属慰问金800元。 ㈢员工直系亲属病故的,工会派人吊唁,花圈一个,并送慰问金300元。 ㈣员工结婚的,工会派人祝贺,送礼金1000元。 (五)员工生育子女的,工会派人祝贺,送礼金500元。 (六)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七)慰问金从工会经费中支付,实行报批制。 三、探视、慰问的范围 ㈠公司管理人员、退休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㈡员工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含县区?)的,工会派员到其亲属家庭所在地慰问;不在本市范围内的,慰问金交员工本人,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四、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工会负责解释。 篇二:工会慰问制度 工会慰问制度 为维护教职工的权益,保证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建立和完善工会教职工慰问制度,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指数,增强归属感,根据工会工作职能和学校的实际,参照现有的标准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情况

工会慰问制度_范文

工会慰问制度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工会慰问制度,感谢您的阅读! 工会慰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 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 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节前夕开 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 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3、退休人员慰问、疗养金从退休机构费列支,超出不补。 4、慰问原则以实物慰问形式为主,尽量送现金。 5、依上述规定办理之后,各部室不再单独报销慰问本部室职工费用。 6、审批程序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从20**年**月**日起执行。

关心教职工生活制度

幼儿园关心教职工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校积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创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为教职工愉快工作服务,为教职工幸福生活服务,为教职工成长发展服务,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内容要求 1?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建立教职工身体健康档案,制定教职工锻炼身体计划,建立定期检查身体制度。充分尊重教职工的人格和权利,促进教职工健康成长。 2. 关心教职工家庭生活。要求掌握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及时提供有效帮助, 对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或其他变故要给予关心慰问,教职工子女入 托、上学、住房、就餐、婚姻等要提供帮助。 3. 创造条件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要为教职工工作生活提供较好的精神文化氛围,多开展活动,融洽关系。 4.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各项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经济权利、劳动权益、生活权益。 5. 减轻教职工工作负担,缓解教职工工作压力。 6. 要特别关心女教职工生活,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三、具体措施 1?建立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制度。教职工及家庭成员因病或发生重大变故,各级部、处室要及时上报学校工会。校领导如有上述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2.坚持落实好走访慰问制度。 (1)教职工婚礼,提倡喜事新办俭办,学校赠送纪念品祝贺。 (2)女教职工生产,学校派代表前往看望、慰问。三八节,学校给予女教工慰问,女教工休息半天。 (3)教职工重病住院或教职工父母、配偶重病住院,学校派领导干部和教职

学校教职工慰问制度

学校教职工慰问制度 为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员工(工会会员,下同)的关心,使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病慰问 教职工生病住院或因重大疾病(按社会医保统筹的界定标准)未住院。 1.组织校领导、工会委员或同组室教师代表前往看望慰问。 2.慰问金: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或慰问品(含水果、花篮等)。同一个人同一病种多次住院的,每年只能慰问一次。 二、生育慰问 1.组织校领导、工会女工委员、同组室教师代表前往慰问。 2.慰问金1000元,生育的男方会员和女方会员可同时慰问。 三、丧事慰问 1.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办理丧事,条件允许的(厦门市内),本组、室、年段均应组织前往探望安慰。 2.教职工本人去世,条件允许的(厦门市内),学校安排校领导出席葬礼。 3.慰问金:教职工本人去世,给予其家属2000元的慰问金;教职工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给予1000元的慰问金。

4.以单位名义送一个花圈。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除给慰问金外,另外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工会会员岳父母、公婆去世时,凭据报销不高于200元的花圈费用。 四、婚事慰问 1.校领导、工会委员应关心教职工或其子女的婚事。 2.教职工本人结婚,慰问金1000元。 五、特殊情况慰问 1.生日慰问。对会员生日应表示慰问祝贺,一般形式为购买生日蛋糕,慰问标准300元。 2.教师节慰问当年退休教师,发给不超过1000元纪念品。 本制度如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有关文件发生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厦门六中工会 2018年12月24日

机关工会慰问制度

机关工会慰问制度 局各股室、中心、老人协会: 为进一步创建和谐机关,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体现对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 关心和爱护,经研究,特制定并完善本局(工会)慰问制度。 一、住院慰问制度 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打游戏、看视频、听歌、上购物网站等。工作 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1、慰问的对象: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直系亲属(限指父母、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下同)。 2、慰问的标准: 本局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慰问金6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在职干部职工 直系亲属慰问金400元(含水果、花篮慰问品)。 第十六条街道不定期组织人员抽查职工在岗情况,凡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未安排工 作而无故不在岗者,按旷工处理。 3、慰问的方式: 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干部职工的参与积极性。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与事务管理,实行 民主监督,保证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决定权。年内将组织召开部分机关干部职工座谈会, 听取和尊重他们的意见,全面促进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般情况下,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应股室人员、工 会代表前往慰问;慰问离退休人员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前往慰问;确需局长或局领导班 子一同前往慰问的,由分管领导向局长报告后决定。 在20xx年的工作中,自己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管理水平仍旧不高,要随时注意改正 自己的性格缺陷,不断进行自我否定,少说话多做事,多做实事,培养自己主动学习的意 识和习惯,吸收先进的经验,用知识来武装自己、提高自己。 4、慰问的报告: 对重病住院或家庭遭遇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党员,所在单位支部派人登门慰问,根据单 位经济状况给予适当经济救助。

员工慰问管理规定

员工慰问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员工慰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规范公司员工慰问工作程序,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让广大员工切实体会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尉问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一切员工慰问活动均须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办公室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分层级、分部门管理职工慰问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慰问活动,函盖但不限于员工伤、病、亡,员工家属重病、丧亡等情况。实际情况发生本办法以外事项需要慰问的,由公司股东会临时商定。 第三章慰问的类别及标准 第五条婚庆慰问 (1)员工结婚,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1000元/人,;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级员工500元/人,普通员工300元/人。 (2)享受婚礼贺金的员工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 第六条生病慰问 (1)员工因病住院,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1000元/人,;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级员工500元/人,普通员工300元/人。

(2)员工直系亲属因病住院三天以上,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1000元/人,;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级员工500元/人,普通员工300元/人。 (3)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4)享受生病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七条工伤慰问 工伤慰问金标准参照员工生病慰问标准执行。享受工伤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八条产假慰问 (1)员工(不分男女)请产假的,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1000元/人,;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级员工500元/人,普通员工300元/人。 (2)享受产假慰问金的员工为公司正式转正员工,并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第九条丧葬慰问 (1)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岳父母或公婆)过世的,公司副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1000元/人,;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级员工500元/人,普通员工300元/人。 (2)享受丧葬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四章慰问组织程序

职工日常关爱慰问工作管理办法

1.0 目的 为了更好地做好员工日常关爱慰问工作,将员工关爱八到家服务落到实处,本着“以人为本”的关爱理念关爱员工及其家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增强员工满意度,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分公司所有员工及员工家属。 员工:企业管理员工、劳务派遣员工、业务外包员工; 家属:员工本人父母、配偶、子女。 3.0 职责 3.1 XX分公司工会是员工关爱慰问工作的主要负责任部门 3.1.1 负责承担员工关爱慰问工作的全面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3.1.2负责员工关爱慰问工作所需资金的财务处理工作; 3.1.3负责全面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各区县分工会、各部门工会的员工关爱慰问日常工作; 3.1.4负责公司三级经理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分(部门)工会主席的慰问工作; 3.1.5负责省公司关爱救助金的申报工作; 3.1.6 负责XX分公司扶困救助基金的管理工作。 3.2各区县分工会、各部门工会是员工关爱慰问的主要执行部门 3.2.1负责协助分公司工会完成所属单位员工日常关爱慰问工作; 3.2.2负责每月向市公司工会汇报本单位开展员工日常关爱慰问工作情况(每月的28日之前); 3.2.3负责困难员工申请救助的工作。 3.3分公司各部门、各区县分公司是员工关爱慰问的协作部门 3.3.1 负责给予员工关爱慰问工作提供行政支持,优先提供后勤支援,如车辆安排、工作人员选派等。 4.0管理办法 4.1关爱到家 4.1.1各分(部门)工会负责督促获奖员工取得的各项奖励的落实情况及事迹宣传工作; 4.1.2 A、普通员工结婚时,各分(部门)工会要代表公司行政、工会进慰问。分公司三级经理以

工会慰问职工工作制度规范

工会慰问职工工作 制度规范 海委机关工会慰问职工工作制度 为推进委机关温暖工程的具体实施,体现工会组织对职工的关怀,进一步规范慰问职工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慰问对象及范围: 1、水利施工一线的职工; 1

2、因病或因故住院的职工; 3、直系亲属因故去世的职工; 4、遇有特殊困难的职工; 5、春节加班的职工。 二、慰问时间: 1、对长期工作在施工一线的职工,每年慰问一次; 2、对因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的职工和职工去世的亲属,及时进行走访慰问; 3、对春节加班的职工,春节期间进行慰问。 三、建立慰问职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 1、职工遇有特殊情况,由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及时告知分工会主席,再由分工会主席传送给机关工会; 2、因工作需要,赴施工一线工作的职工或春节加班的职工,由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直接告知机关工会; 3、职工遇有特殊困难,由职工本人向分工会提出困难申请,分工会研究后报机关工会; 2

4、建立慰问职工登记制度。机关工会接到信息后,要立即进行登记,不得遗漏,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5、机关各分工会、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落实负责人,有上述应慰问的职工应及时告知机关工会,保证信息传送畅通无阻,否则机关工会将追究其责任人责任。 四、参加慰问职工人员: 机关工会主席或副主席;职工所在部门、单位的分工会主席或委员。 五、慰问品及补助经费标准: 1、对于特殊情况给职工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职工,由本人申请,经生活福利委员会研究批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最多不超过300 元; 2、职工去世或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给予丧葬补贴费100 元; 3、对节假日加班职工的慰问品标准为,每人15 元; 4、对水利施工一线职工的慰问品标准为,每人50 元; 5、以上所需经费由行政拨款后,从机关工会小福利费列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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