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性质和纲领

党的性质和纲领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可以全面准确的概括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论述既明确了党的阶级性、、群众性、先进性,又指明了党的根本宗旨以及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了党的先进性的本质特征,从而科学地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阶级基础和组织构成由党的性质所决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是从党的阶级性和先进性两个方面对党进行的定性。中国共产党以工人阶级为基础,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此为党的阶级性。党必须是由工人阶级中具有共产党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此为党的先进性。

党的阶级是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进一步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必须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必须保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必须加强党的组织和队伍的建设,始终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方针,切实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坚定不移地代表工人阶级的意志,全面提高工人阶级队伍的素质。党是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并不是说其他阶级出身的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入党,也不是说吸收这些人入党就改变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我们不仅应把工人阶级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而且应把其他社会阶层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党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也决定了党必须不断扩大群众基础。党的历史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这决定了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中国各民族人民的利益。工人阶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是一致的。工人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够最后解放自己。中国共产党聚集了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先进分子。首先,无产阶级正政党的先进性来源于最广泛的群众性要求。其次,我们党的党员既有来自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又有来自非劳动者阶层出身的先进分子。再次,党自觉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也是我们党以实现民族振兴为己任的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从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可靠保证。我们要努力实践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先进性,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在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宗明义地向使人宣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社会形态。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好、最进步、最合理的社会制度。党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纲领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纲领展开为三个主要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我们要始终坚持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辩证统一。我们党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制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父富强民主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党的基本路线及纲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纲领。

我们要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正确积极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就是实实在在的实践党的最高理想。如果不积极为实现现阶段的目标而奋斗,不准备付出辛勤劳动以至必要的自我牺牲,那就是空谈社会主义,就不是一个自觉的忠实的共产主义者。这如党的十五大报告所指出的,“我们现在的努力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前进的,忘记远大目标,不是合格的党员;不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同样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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