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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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 (3)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3)

(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 (3)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4)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 (5)

(六)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管理制度 (6)

1、抽样检测制度 (6)

2、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流程 (7)

3、检测室管理制度 (8)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度 (9)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制度 (9)

(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10)

(三)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 (10)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 (11)

(五)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12)

(六)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 (13)

(七)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13)

三、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15)

(一)农药诚信经营承诺制度 (15)

(二)农药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16)

(三)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16)

(四)农药安全销售制度 (17)

(五)限用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18)

(六)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 (18)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阳光台、制度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监测制度、检测室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已述)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培训档案。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交通要道、集镇和农民集中场所,制作悬挂宣传标牌,张贴宣传标语。

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应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每年组织对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0课时以上。

5、组织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参加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

1、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档案,如实记载相关信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经营条件和经营产品审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3、加强农资市场巡查监督,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经营使用高峰期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巡查,巡查情况记入监管巡查记录。

4、指导监督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规范建立进销台账,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店须公示产品使用范围、方法,严格落实专柜经营、实名购买等规定。

5、协助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质量抽检、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农业投入品经营“黑名单”管理。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巡查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2巡查范围和内容包括农资经营门店的农业投入品经营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情况、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情况等;以农药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收储运环节和农业产地污染源(点)的巡查监管。

3、对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应即时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同级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并积极协助查处。

4、建立监管巡查记录,按要求记录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结果。

5、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使用农兽药、化肥、农膜等投入品,推行绿色生产、清洁养殖,妥善处置农业废弃物;协助开展被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

1、制定实施年度监测方案,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做到辖区内产出上市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全覆盖。

2、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实施农产品抽样,妥善封存样品并备样,按照规定填写、留存抽样单。

3、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监督检测,建立监测记录并附具检测原始单据;监测情况应及时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4、根据监测情况,强化监管措施。农产品经检测不合格、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抽检单位或个人,要求同批次农产品暂停上市或立即下架封存,并告知被抽检单位或个人申请复检的权利。

5、接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委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证明。委托人应当填写并递交《入市农产品检测(委托/自检)申请单》。

6、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监测等工作。

(六)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管理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应当悬挂并严格执行抽样检测制度、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流程、检测室管理制度。

1、抽样检测制度

(1)按照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科学制定实施农产品检测抽样计划。

(2)每次抽取样品须由至少2名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抽样,及时封存样品,按照规定事项填写抽样、加盖乡镇监管站公章并由抽检工作人员、被抽检单位或个人共同签字确认。抽样单一式三份、分别留存。

(3)抽样完成后,抽检人员应当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登记后交由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并在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4)检测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检测规程进行检测,填写《快速检测原始记录表》,在表格右侧粘贴栏内粘贴好对应的电脑数据打印纸,打印纸上应显示检测时间、标样数据、样品数据、操作者姓名等信息,并及时登记监测记录。

(5)每月初将上月抽样检测结果汇总上报当地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上市、消费高峰期,应当每周汇总报送检测结果。鼓励建立信息平台同步上传监测数据。

(6)抽检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应当在监测结果确认后24小时之内告知被抽检单位或个人,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流程

将样品取样部分切碎至1cm左右,混匀(叶菜取叶片,带皮菜取表皮,其他样品直接切碎)

称取样品(叶菜称2克,非叶菜类取4克)

加入20ml缓冲液,震荡1-2分钟

静置至样品上层液体澄清

于比色皿中依次加入50ul酶、3ml缓冲液(空白直接加配制的缓冲溶液,样品加上一步上清液)、50ul显色剂,比色皿加盖摇匀

在37℃-38℃下恒温培养30分钟

按照检测顺序,依次在装有空白和样品的比色皿中分别加入50ul底物,摇匀后置于仪器中测定

3、检测室管理制度

检测室应当保持整洁、安静,安装防火、防盗设施,各种仪器、器皿、试剂标志清晰,不得存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测室,禁止在检测室吸烟、进餐,不得在检测室从事与检测无关的活动。

(3)检测人员工作时应当统一穿着工作服,检测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各类试剂应当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试剂应当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5)仪器设备、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当清洗洁净并归还原处,保持良好状态。

(6)下班时须切断检测室电源、水源,关闭好门窗。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度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适当场所悬挂公示并依法落实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包装标识制度、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制度

1、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当具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设施条件,落实质量安全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律管理;公开承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4、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当组织生产管理人员和农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性巡查监督。

5、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落实包装标识、追溯管理和召回处置等规定。

6、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机构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不得收购、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

7、食用农产品入市须同时具备包装标识或产地证明、检测合格证明;认证农产品入市销售时使用认证标识的,须按规定附具质量认证证书;依法需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二)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当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相关信息;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生产记录。

2、农产品生产者使用行政监管部门统一监制的生产记录本,按照规定事项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安全间隔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捕捞日期,农产品销售去向等信息。

3、生产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禁止毁损、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4、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村组监协管人员对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检查、监督。

(三)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

1、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农业投入品,查验产品批号、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索取票据并妥善保存;高毒农药必须实名购买。

2、建立农业投入品出入库台账,记载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投入品名称、批号、数量、出入库时间、领取使用人姓名等内容。台账应保存两年。

3、农业投入品实行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在显要位置张贴或标示国家禁限用高毒农兽药名录。

4、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5、禁止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农作物非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禁止在农产品采收、保鲜、储运、加工环节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

6、农业投入品使用后,应当及时回收、清除包装材料等废弃物,防止污染和破坏农产品产地环境。

7、购买、储存、使用农业投入品应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村组监协管员的检查监督,配合实施产品质量抽检。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设立检测室或委托乡镇监管站及其他合法检测机构对所生产、收购、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

量安全检测;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实施自检或委托检测。

2、检测人员按抽样和检测规程,对采收入市的每批次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在农产品生产记录中如实记载抽检时间、人员和检测结果;不得隐瞒、篡改、伪造检测结果。

3、农产品经检测合格后、附具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市销售,检测不合格的应推迟上市或在乡镇监管站监督指导下实施无害化处置。

4、加强检测室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测人员应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五)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1、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销售单位应当具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条件设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不得经营不合格农产品。

2、进销农产品时应当查看农产品生产记录,查验农产品产地来源、包装标识、认证标识和检测合格证明;无检测合格证明的,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

3、建立农产品进货记录,如实记载农产品名称、数量、检测结果、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4、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配合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六)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农产品进行包装,不适合包装的应当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包装标识后销售。

2、农产品包装物或标识上应标明产品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按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

3、农产品包装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包装过程应防止农产品损伤和受到污染。

4、严格按规定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标识;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5、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6、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包装标识的检查监督。

(七)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制度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产品销售单位应依法对生产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2、依法必须召回的农产品有:经检测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3、依法申请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出来之前应停止销售;复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必须依法召回处置。

4、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回农产品有关信息,通知销售商及消费者停止销售和购买,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并依法承担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5、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和无害化处理的检查监督。

三、农业投入品(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农药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开农药诚信经营承诺书,依法、守信经营;在经营场所悬挂公示并严格执行农药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农药仓储管理制度、农药安全销售制度、限用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公示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生产经营。

(一)农药诚信经营承诺制度(农药诚信经营承诺书):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对我单位农药经营行为作如下承诺:

1、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条件符合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依法守规诚信经营,销售的农药产品合法、质量合格。

2、进货渠道合法规范,严格进货查验,规范经营台帐。做到购货来源清楚、销售对象清楚,农药产品购销可追溯。

3、不经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产品;不经销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假冒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不经销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产品,不经销过期失效的农药产品;不经销涉嫌假冒伪劣农药产品。

4、经销管理与销售人员懂法守法,熟悉业务。自觉推荐购买使用低毒、低残留、高效的农药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使用指导与服务,引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5、积极配合农药管理执法部门监管与检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发现生产销售假劣农药产品时,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6、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保证农民等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发现所售农药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及时召回并妥善处理,依法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二)农药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1、采购农药时,应选择合法供货方,对其法定资质、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合法供货方档案。

2、采购农药时,应签订采购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条款。购进的农药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其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农业部核准的备案标签复印件,并按照农药产品生产批次,索要产品检验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明。

3、购进农药时,应详细检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情况。如怀疑产品有质量、标签问题而又难以核定时,应向当地农药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对所购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标签核查。

4、购进农药时,应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农药有效期一年,自购进日期起至少不得低于两年。

5、购进农药产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货台帐。详细记录所购进的农药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内容。

(三)农药仓储管理制度

1、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2、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照明、通风、安全消防等设施。

3、按照农药不同类别,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库存产品应按生产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产品不混垛。贮存剧毒、高毒等限用农药时,有安全隔离措施,做到单独存放,严格出入库登记并定期检查。

4、农药产品仓库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绿色;待验品、退货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5、农药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保管人员应做好库存农药的帐、货管理。对存储的农药产品要经常清点、检查,包装破损的要及时上报和处理,避免产品变质或造成其它损失。

6、保持库内环境整洁,定期打扫清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农药安全销售制度

1、营业场所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并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在营业区域摆放食品、生活用品、饲料等物品。

2、陈列农药时,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分区摆放。性质互相影响的,应分区、分柜存放。

3、陈列的农药产品应无渗漏、标签清晰、字迹清楚。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不得直接对光陈列。

4、建立农药经营台帐,如实记录农药产品名称、配送及销售日期、购买人、数量、规格等内容。

5、限用农药应专柜存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严密保管,配备安全防盗设施。应建立限用农药经营专用台账,凭身份证购买,详细说明用途、使用方法、用量、防治作物与对象等。

6、农药经营人员应向农药购买者出具发票或其他销售凭据。销售凭据应注明售出农药的名称、数量、购买时间以及农药经营单位名称等信息。

(五)限用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1、具备限用农药定点经营资格,依法取得《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诚信守法经营。

2、限用农药应专柜存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专柜应当安装锁具,随时上锁保管。

3、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严格出入库登记并定期检查。

4、实行实名制购买。要求购买者出示身份证明,询问用途、防治作物与对象,正确指导使用方法、用量如实记载。建立限用农药进销货专用台账。

5、对售出的限用农药废弃容器和包装物进行回收后集中处理,建立回收登记和处理台帐。

(六)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

2、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生产。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 系方案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2009年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

加强农产品生产管理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农产品生产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农产品生产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论文化学与食品安全论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有效供给是重大民生问题。如何让百姓吃上健康营养、质量安全的放心农畜产品,是基层农业行政管理服务部门应履行的重要职责。作为多年在农村基层从事农业行政管理人员来说,笔者认为,尽管近些年农业生产标准化进程不断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但现阶段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转折时期,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以及隐患问题还仍然存在。从近几年来相继发生“瘦肉精”、“红心鸭蛋”、“三聚氰胺”、“毒豇豆”等动植物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来看,依法加强农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基层农业技术指导和行政执法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课题来严肃认真对待。 1.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1生产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由于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全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仍然延续的是一家一户分散式经营管理模式,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尤其是在蔬菜种植和养殖业生产上,由于基础设施简陋、生产方式落后、环境条件较差,

农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很难得到保障。如在养殖方面,大多属传统式经营,养殖规模小、圈舍简陋、卫生条件差、饲养管理粗放,容易导致畜禽疫病、疾病的发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性不高。 1.2动植物疫病安全防控的制约因素较多大多数农户传统观念较强,在种养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着靠天吃饭的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意识不高。特别是在养殖方面,一些零散户不积极主动地接受动物疫病的免疫,不能很好地配合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一旦爆发传染病,随意抛弃病死畜禽,法律观念不强的养殖户甚至宰杀、出售或食用病死畜禽。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户)也不严格实行免疫制度和消毒制度,进而导致动物疫病免疫密度与免疫质量达不到要求,不能实现清净无疫或出现疫病后及时有效控制。 1.3不当选择或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种养业的投入品包括种子、肥料、饲料、各类添加剂以及兽药农药等。由于大多数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不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法正确把握以及使用各种投入品。一方面普遍存在着生产投肥超量的问题,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增加成本,而且导致土地质量阶梯性下降并长远影响农产品的生产品质;另一方面是存在着超量使用添加剂、兽药和农药的问题,在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和畜禽疫病上,大部分农户都采取过量投放药品的方式进行防控,进而导致农产品药品残留超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策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策略 摘 要 由于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农产品生产者及销售 者为了赢得经济利益,不顾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使用或者添 加过多的化学药剂、保鲜剂、防腐剂等,严重威胁了产品的 质量安全,给农民朋友的经济利益和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带来 极大的损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构建完善的监 督体系,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并依靠现代化的生产模式 和管理模式,实现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生产,推 动我国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 ;实施策略 2015)27--02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着全国人民的身体安康,只有坚持 标准化生产,坚持严格的执法监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才能真正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1] 。为此,各级部门, 尤其是基层县级农业生产主管部门,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长效 的监管机制,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促进农业 产业的健康发展 [2] 。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分析 -+z 中图分类 t=r. 号: F322 文献标志码: B 文章编号: 1673-890X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 生的大事,不仅关 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还牵涉到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问题。由于受市场竞争压力的影响,农产品在生产和销售环节都收到质量安全问题的威胁[3] 。首先,为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大量化学药剂被广泛频繁使用,其中部分药剂的毒性较大或残留量较多,对人体的危害极大,部分农药安全间隔期未到就采收上市,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其次,为扩大销售额,提前农产品的采收上市日期、延长农产品的保质期,大量的植物生产调节剂以及防腐剂和保鲜剂被无限 制使用,使得农产品的商品性能得到有效保持,但其食用价 值大打折扣,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4]。 农产品生产者牺牲产品质量,要效益的做法短时间内可 取得良好的效果,但长期下去,将影响产品的信誉,从而彻底失去市场竞争力。质量是产品占据市场的核心力量,不严把农产品的质量关,无法真正实现农业经济转型发展,农产品生产者的利益无法得到彻底保障。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 1. 2.1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 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首要任务就是严把农产品市场 准入、产地准出关,在农产品进入市场前,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保障进入流通市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产品质 量检测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支持力度,并将这一公益性和基础性的工程作为今后财政扶持的重要项目之一。另外,在设备方面也应加大投资力度,利用先进、快捷的检测仪器对农产品进行可靠的质量检验。最后,还应加强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人员素质与先进设备仪器的匹配性,使各项检测制度得到彻底的执行和落实,保障农产品市场源头的质量控制。 1.2.2 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始于美国,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简要法律常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2、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3、第二十一条: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4、第二十四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5、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品的;(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6、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 跟踪问效不彻底。基层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考核依据可操作性不强,检查考核工作时 不好把握尺度,各项目标任务不能落到实处。虽然每年从上到下逐级签订惩防体系建设责 任书,逐级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和任务,年终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但由于责任不明确,目标不具体,考核评比随意性比较大,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奖惩机制不够完善,导 致一些奖惩措施往往是象征性的走走过场,先进典型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工作后进的集体 和个人没有得到教育和鞭策,责任追究效果不明显不突出,一定程度挫伤了先进典型的积 极性和上进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安排, 接下来是为大家精心搜集的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提高保密意识,强化保密工作制度建设。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强化“保密法”再学习,增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特别是通过保密工作摸底,将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 制度建设,从制度上堵住泄密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和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仍存在一 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提出六 点建议。 一、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我市大 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覆盖市、县、乡镇、基地(市场)四级的农产 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保障人民群众 消费安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过于分散,监管难度大 为了推进全办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为全办人民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街道党工委组织有关人员,经过近半个月时间,分九个片对全办×个村信访、宗教、基 层组织、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大调研,通过调研一是掌握了引起群众上访的热点、难点、 焦点问题,二是进一步摸清了全办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对级 组织工作的领导。下面主要对**办事处农村文化建设谈几点意见:

农产品质量安全如何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如何保障 近年来,依靠农药、化肥等支撑的传统农产品己越来越没有市场了。在国内,各大中型城市基本实行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喂用过药物、激素的水产品和畜禽,对施用过禁用化肥、农药的农作物亮起了“红灯”。在国外,发达国家对“绿色”农产品要求更加严格。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大门虽然敞开了,但门槛并没有降低,发达国家凭借技术领先、设备先进等优势,实施以检测标准为基础的贸易技术性屏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挑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近年来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是摆在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产落后。各类农产品大都实行分散经营,作坊式生产形式普遍,导致产品种类繁多,品种杂乱,不利于推行标准化技术和统一产品质量,大大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二是流通混乱。农产品的上市还是以原料和散装为主,好次混杂,大小不分,无包装或大袋包装,根本无法用标准来区分质量和等级。即使有等级,其同等级的质量相差也甚远。市场上以目测实物来判断质量,无法实施期货交易。农产品商品个体间质量差异大,而价格差异小。 三是难出国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价格低廉的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非但没有如想象那样一路走俏,反而屡屡遭到一些国家和地区政府的封杀,这已经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创汇。 四是法制滞后。由于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涉及各行各业,如何整合现有的法律资源,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针对生产环节不按规定使用农药,流通环节不能有效制止不合格农产品的出售和转移等情况,加强监管执法的协调和沟通,并在重点领域组织联合执法。总体存在着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 五是监管不力。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农药、兽药、水产品用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质量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安全质量。同时,农产品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也使得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存在相当的盲目性。检测体系不配套,检测手段落后,农产品具有时效性短的特点,如蔬菜、水果等必须新鲜食用,而当前普遍使用的检测技术耗时长,效率低,不适合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加强管理的措施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攻坚阶段,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扭转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高的局面。

农贸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农贸市场管理调研报告 主要问题 一、市场环境脏、乱、差,是我县城市最大的市容黑点。主要表现在:场内无明确功能分区,经营秩序混乱,农副产品乱摆卖,乱堆放;场外车辆乱停、乱放(有的因场外占道经营已无地方停车);广告牌、篷布乱拉乱挂;场内垃圾不及时清扫,垃圾、包装盒、烂菜叶等满地都是,死鱼虾、动物污血、内脏、毛发乱丢乱弃;市场硬件设施年久失修,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空气污浊;场外占道经营现象大行其道,极其严重地影响了城市形象。 二、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农贸市场的食品来源渠道分散,市场的检验检疫流于形式,很难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假冒伪劣商品、未经检疫的禽畜产品、农药超标蔬菜,影响市民的“餐桌”安全。 原因 一、市场管理水平低下,社会责任淡薄。 农贸市场的业主为了尽快收回投资,在提高铺位租金和管理费的同时,又竭力减少管理方面必要的如清洁、保安、定期“除四害”等开支和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其他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市场的升级改造严重滞后,经营与消费环境很差。 二、责任主体不明晰

一是监管主体不明确。工商、城管、环保、商务等都有对集贸市场的监管责任,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农贸市场谁都有权监管,但谁都没有管好、没管到位,没有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市场属性主体不清。荷花路市场一部分属经信局、一部分属供销联社;大世界农贸市场原属农业局,但现已改制破产出售给了私营企业。白宫城菜市场隶属零阳镇政府。 三、对农贸市场的定位出现偏差。 近年来,我县把农贸市场视为一般性零售商业,致使其公共服务功能逐渐削弱,政府提供给人民群众的社会福利无法体现。把农贸市场等同于一般的零售商业,实际上是否定了农贸市场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和作用;私人资本进入之后,行业的规范管理跟不上,加上资金不充足、提质改造难,基本陷于放任自流状态。对于这一关系千家万户百姓利益的行业,失去了政府的主导和监控。 四、农贸市场建设滞后。 近年来,我县的城市发展很快,常住人口急增,按半径公里或每3万人配套一个大型农贸市场(5000平方米)的要求,我县城区至少应再配套1个大型农贸批发市场。但是,多年以来,我县主城区只有原农机厂改造而成的一个农贸市场(荷花路市场的一部分)进行批发,面积约平

农贸市场运营计划通用版

农贸市场运营计划 C)人员配置参考D)宣传支持。(3)会员服务提供给予使用平台的会员客服系统支持,处理投诉,管理积分系统,策划会员活动。(文章二):农贸市场整体营销推广计划景谷兴旺商贸城项目营销推广计划书 (一)、宏观市场景谷城市概况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位于xx省西南部,xx市中部偏西,总面积约75万公顷该区域位于位于横断山脉无量xx南段,县内具有生物资源多样性和生物生产力高效性等特点,拥有得天独厚的森林、热区、能源、矿藏等自然资源优势交通:景谷县境内尚无高等级公路景谷至思茅区需先经过宁洱,景谷至宁洱路段为省级道路通过与思茅区的比较可以看出,景谷县在人均收入及工业产值方面都略高于思茅区。可以判断,景谷县在发展程度及方向逐渐走上了“工业兴城”的步伐 (二)、景谷农贸市场调研景谷现有农贸市场较少大型批发零售业态农贸交易市场缺位,正好给本项目带较好的发展优势景谷现有农贸市场问题? 规模较小、选择度较低? 规划单一? 业态布局错了? 硬件设施陈旧? 环境脏乱差? 停车场缺失? 管理水平低下? 空置率较高根据以上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现农贸市场已不适应发展需求,急需更新升级换代注:其它调研具体数据上次已提报,本次不做详解 (三)、项目产品业态配比建议根据市调工作及对景谷农贸市场分

析研究我们对本项目业态规划作出以下建议 (1)、摊位摊位业态分类生鲜—蔬菜、鲜肉、水产品、海鲜等水果—本地、外来进口等生禽—活鸡、鸭、鸽子、鹌鹑等干货—干巴、腌肉、调料、干菜、副食品、土特产等粮油—米、面条、动植物油等籽种—各类农作物籽种以上业态包含农贸市场现有摊位所有业种,根据现景谷农贸市场调研分析对比发现,景谷农贸市场肉类消费比重为首,其次为蔬菜,水果,鱼类,这四大类也是农贸市场的核心配比,其他业种为辅助配比,因此我们对本项目业态配比做出以下建议:本项目总摊位数:211个摊位配比建议(文章三):农贸市场管理方案农贸市场管理方案顺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趋势,让消费者“来得开心,看得舒心,买得放心”。实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一致起来,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全新的品牌形象,使之成为xx 农贸市场的样板,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农贸市场除参照当地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外,还应该有所创新,实现管理的“四统一”,即统一理念、融合互动,统一规划、分类布置,统一形象、规范识别,统一规章、民主监督。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3)、划行归市,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

全国农产品年度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doc 37页)

全国农产品年度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doc 37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农计发[200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各有关质检中心: 为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十分重视,近年来多次强调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并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作为新农村重点建设工程之一,列入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采取有效的组织方式,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抓紧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工作。 二、统筹建设内容,抓紧编制本地区规划 抓紧编制本地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采取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和完善功能的办法进行科学规划,杜绝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原则上每个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只编制一个规划,由于行政隶属关系问题,确实不便进行整合的,可以由省级农业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畜牧、渔业等部门,成立规划编制协调小组,采取统一规划布局、分头编制子规划的办法,即根据职能分工,共同研究确定好规划的总体思路、布局和各自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分章排列各行业(种植业、畜牧

进场交易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合同书实用版

YF-ED-J737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进场交易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合同书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进场交易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合 同书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农产品批发市场):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发商、经营户):______________ 为保证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所 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经营 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条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 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

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 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 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 第三条乙方对每批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应当具有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 第四条不能提交农产品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的质量检测报告、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市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

菜市场(农贸市场)调查报告

菜市场(农贸市场)调查报告 城乡菜市场是人民群众必需的,涉及千家万户生活,公益性较强的城镇公共配套设施,是惠民工程,建设和管理好菜市场,直接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的质量,促进了农产品交易的同时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城乡良性发展的重要一环。 2011年8月11日我局在接到省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菜市场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商办建函[2011]884号)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局长刘长宝为组长的菜市场调查工作组,由于此项工作任务紧工作量大,县商务局抽调了市场服务中心,大量人力物力,在12-14日对全县菜市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现有农贸市场36个,分布在城区和周边25个乡镇,全县农贸市场占地面积约50050平方米,共有摊位5802个,吸引约18000余人在此就业,年交易量73000吨以上,年交易额8亿以上,承担着全县人民群众生活购物的需求。在这些农贸市场中,2008年随工商办管脱钩移交至商务局的有33个,其中包括城区3个市场,乡镇30个市场,其市场产权所有制均为国有,由政府部门出资兴建,具体经营形式为租赁和承包两种方式。另有3家由开发商投资兴建,表现为

上方为商业住房,下面建菜市场的模式,经营形式分为业主自营和租赁两种。投资主体和经营方式的多元化,打破了过去政府和部门独家建设的局面,形成了多方投资的格局。 在我县城乡,除了政府投资和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外,还有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8家,由于受资金、场地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些市场沿路而成,占道经营严重,数量少,档次低,结构不合理,造成群众生活不便,出现买菜难问题。目前,我县商务局联合建设局已出台《寿县商业网点规划》,马路市场这一现象有望在未来5年内得以妥善解决。 二、现状及特点 在农产品供应渠道多元化的进程中,菜市场这种传统的业态仍然显示出独有的优势,市民在购买蔬菜、水产、鸡蛋等商品时,依然首选菜市场,选择率在一半以上,这是因为菜市场经营方式灵活,蔬菜、水产等商品新鲜程度远远高于超市。菜市场设施简单,租金低,劳动力成本低,所以降低了商品的成本,根据菜市场的特点和农副产品的自身特点,菜市场在目前情况下依然延续其主导地位。 我县在2008年工商办管脱钩后,因为管理主体变动,很多事情千头百绪,再加上工商部门近十年来未对市场大棚进行维修,08年又遇天灾,导致市场大棚损毁严重,75%以上市场损毁停用,因受资金限制县商务局筹措资金进行了部分修缮,截止2011年8月仍有10处市场未得到修复。至今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阳光台、制度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监测制度、检测室管理制度: (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职责(已述)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计划和年度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培训档案。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交通要道、集镇和农民集中场所,制作悬挂宣传标牌,张贴宣传标语。 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应当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每年组织对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培训40课时以上。 5、组织村监督员、组协管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参加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 1、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档案,如实记载相关信息;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经营条件和经营产品审查,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3、加强农资市场巡查监督,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经营使用高峰期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巡查,巡查情况记入监管巡查记录。 4、指导监督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规范建立进销台账,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店须公示产品使用范围、方法,严格落实专柜经营、实名购买等规定。 5、协助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质量抽检、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农业投入品经营“黑名单”管理。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1、制订实施年度巡查计划,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督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2巡查范围和内容包括农资经营门店的农业投入品经营状况,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情况、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情况等;以农药兽药使用高峰期、农产品上市期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收储运环节和农业产地污染源(点)的巡查监管。. 3、对巡查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应即时报告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1 成熟的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每一个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都不尽相同,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上却有很多共通之处,比如注重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过程和所有环节,有专门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而且在管理过程中,各个管理主体都分工明确,并且可以相互配合和协调。 美国负责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有三个:美国农业部(USDA)、国家环境保护署(EPA)和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首先,作为主要的农产品安全工作的行政和执法部门,农业部对食品特别是农产品(农产食品)安全起着最关键的作用,负责的工作主要有建设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与认证体系。农业部下设的两个主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机构为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和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PHIS),这两个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与畜禽类食品安全等工作。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负责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如农业市场局(AMS)、粮食检验包装储存管理局(GIPSA)、联邦谷物检测局(FGIS)等。因为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各机构间的相互协调和部门间的配合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因此,美国逐步的成立了食品传染疾病发生反应协调组、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联合研究所、风险评估协会、国家食品安全系统工程、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联合研究所等6个协调组织,以加强各食品安全机构之间的协调与联络。 日本则是由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分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不同方面,分工合作。农林水产省主要负责的环节包括日本国内生鲜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农业投入品的检验和检测,进口农产品的检验与检疫,国产和进口粮食的质量安全检查,国内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与农产品品质和标识认证,农产品加工过程中HACCP体系的大力推广,流通环节中相关市场的设施建设,搜集消费者反映的信息并与相关消费者进行沟通等。而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环中的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则由厚生劳动省主要负责。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这两个部门之间进行分工合作。 加拿大通过一个专门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即加拿大食品监督署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 (2021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在全国上下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努力打牢“十一五”发展基础的新形势下出台的。既是关系“三农”乃至整个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强化农业行政管理职能的一件大事,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随着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必须始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这部法律的出台,必将提升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制水平,推动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关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精选模板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规范实施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农产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农产品安全工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xx年民生工程的通知》(亳政〔xx〕8号)精神,以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依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技推广机构)现有条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立足现有、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完善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手段为重点,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填平补齐,着力提升检测能力,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提供有力的支撑。按照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的发展理念,通过整体推进“三品一标”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全面施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行全程质量控制、严格产地准出等一系列措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1、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xx年全区建设22个乡镇蔬菜农残快速检测系统;22个“瘦肉精”快检系统;在十八里建设1个水产品孔雀石绿、氯霉素等快速检测系统。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重点保障检测规范运行和乡村两级“四员”队伍建设(乡镇监管员1名、检测员2名、每村协管员1名和每个农产品生产单位内检员1名),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有力”的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每年每乡镇抽检蔬菜样品300-500个,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最后一公里”问题。 2、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以实施品牌建设行动为抓手,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有机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产品开发,加快农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减量使用化学投入品,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通过品牌创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增效、农民增收,最终实现社会效益、

浅析如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浅析如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如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工作措施上主要做好以下六点: 1、抓产地环境治理。 坚决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把好质量安全源头关。当务之急是摸清产地污染底数,逐步推行产地分级管理,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深入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废旧农膜、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切实净化产地环境。 2、抓投入品管控。 从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入手,实施最严格的监管,解决好农兽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推进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用药指导服务,普及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技术。 3、抓农业标准化。 完善标准体系,突出“两药”残留标准,每年要新制定1000项农药残留标准和100项兽药残留标准。推动各地将标准集成转化为操作规范,让农民看得懂、学得会。推进标准实施,面上抓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和指导;点上抓“三园两场”,扩大创建规模,带动广大农户实施按标生产;产品上抓“三品一标”,力争“三品一标”的发展速度在6%以上,用品牌化带动农业标准化。 4、抓农产品追溯。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通部省地县三级四层监管链条,努力实现全程监管无缝对接。国家层面主要是做好顶层设计,尽快建成、用好追溯信息平台,出台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启动生猪等5个重点产品统一试点工作,在规模以上的主体和各类生产基地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识、扫码交易等制度,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地方层面要以“菜篮子”大县为重点,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形式多样的追溯模式,逐步实现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性农产品追溯全覆盖。 5、抓质量安全县创建。 推动地方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投入力度,探索有效监管模式,带动面上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当前重点是在巩固已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抓紧遴选200个县作为第二批创建试点单位,督促指导各试点县落实创建任务,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把质量安全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和社会共治”的四个样板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6、抓监管体系队伍建设。 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抓紧健全机构队伍,强化手段条件。重点是推动“菜篮子”大县全部建立监管机构,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特岗计划”等方式为乡镇充实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争取中央及各地财政资金支持,为基层监管执法配备一批装备。加大培训、练兵力度,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今年我市按照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杭州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的具体部署,狠抓基地建设、三品认证、例行检测等措施的落实,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感,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发挥了种养大户及龙头企业安全生产的示范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总结如下:1、做好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开展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工作,是我市保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市组织对蔬菜、粮油、水产、水果、茶叶和畜产品等6大类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开展例行监测,抽检各类农产品2739批次(1734批次,合格率%),对抽检中检测不合格的26户生产者依据杭安生[20XX]16号文件《关于杭州市生产基地农产品例行检测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查处,对每月、每季的抽检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配合市食安委对每季的抽检结果以新闻发布形式给以公布;与此同时,各地农业部门不定期地开展快速检测工作,1-10月份全市共检测24403批次;另外,配合农业部对我市的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进行了一年五次的抽检,共抽取蔬菜样品500批次,合格率为xxx;配合省农业厅对我市的生产基地、乡镇农贸市场进行了抽检,共抽取

蔬菜样品100批次,合格率为xxx;水产品195批次,合格率为??。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规范化监控工作,是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的主要内容。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控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市本级、临安的试点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措施,按时开展监控工作。市区共确定西湖、江干、拱墅、下城、滨江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区的20个监控点,监控点总面积13915亩,代表6个区52500亩的蔬菜生产监控面积,每周抽样平均100个批次;临安确定10个蔬菜产地监控点,监控点面积20XX—3000亩,代表该辖区的蔬菜产地生产状况,每周对留地待上市蔬菜平均抽样50批次,抽取的样品进行快速定性检测,结果通过网络系统即时上传到省厅网站主机和市局网站主机,对检出不合格的监控对象,快速做出处理整改意见,由监控对象辖区相关管理人员落实整改到位。目前,二地的监控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市级产地蔬菜联网快速定性监测监控3个县的工作开展正常;老城区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速测仪检测每天上传顺利,从而推进了我市农产品产地规范化监控工作。为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我局农政处负责,以查处违禁药物暗流为重点,以“绿剑行动”为主线,组织全市各级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对农药、化肥和兽药、饲料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情况的检查和监督,1—10月份全市共出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精解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精解 (2006年版) 1、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2、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4、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5、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6、禁止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7、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 9、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 10、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11、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 12、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郑理顺 (广德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安徽广德 242200)摘要:该文简单介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现状,分析了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存在问题;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关乎人类生命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引起全世界人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恐慌,甚至“谈食色变”。自从英国“疯牛”病事件发生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引起高度重视,特别强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的根源和责任主体的界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从技术层面保证了农产品的安全性。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后,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而且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可追溯性规定日益严格,全球性技术贸易壁垒正在形成,因此,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已刻不容缓。 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现状 我国从本世纪初年开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探 索工作。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单位和各地方政府都进行了相关工作,在制度构建和完善、试点追溯体系建设实践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1.1 发布一系列法规、标准、规程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农业部相继发布了《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几十部相关法规和技术规程;《国家质检总局出台

了《良好农业规范(第1-27部分)》、《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等系列技术标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相继制定了《水果、蔬菜跟踪与追溯指南》、《农产品质量快速溯源过程中电子标签应用指南》等规范和应用指南。还有其他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都出台了大量相关法规、规范,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了制度上的框架。 1.2连续出台政策为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中央政府也对追溯体系建设非常重视,几乎连续八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相关指导意见,包括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国发[2015]40号、国发[2015]50号文件更是对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信息互联共享等作出具体要求。为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1.3建立了不同层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为追溯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践上,国家层面建立了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农业部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网、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等;地方政府建立的典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有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北京市农业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北京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平台、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信息网等;部分企业也参与了试点建设,为追溯体系建设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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