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伤害你的是你到底解释风格

真正伤害你的是你到底解释风格
真正伤害你的是你到底解释风格

真正伤害你的,是你的解释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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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篇网络爆文转发率很高,题目叫《真正伤害你的是你对事情的看法》,文章的论点,论据都深得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的心。

专业人士很容易想到著名的ABC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提出。该理论强调:是我们对某件事的认知评价引起消极或积极的情绪及行为反应,而非事件本身。

非专业人士呢,则会联想到那只骆驼:这只骆驼在沙漠里行走,一块玻璃瓶的碎片把他的脚掌硌了一下,本来他可以选择不理会这无伤大雅的小插曲,继续安稳地往前走。偏偏这时他选择了大动肝火,抬脚把碎片狠狠地踢出去,这下小印痕变成了大伤口。

血迹引来饥饿的秃鹫,凶狠的狼和黑压压的食人蚁,活活把庞大的骆驼逼上绝处。骆驼临死前追悔不已:我为什么要跟一片碎玻璃生气呢?

02

那么问题来了?人们对事件的看法是怎么产生的呢?从事件发生到看法形成,这中间又经历了什么?有没有办法快速改变一个人的看法?

打个比方吧。此刻你发了一条重要的短信给某人,结果迟迟不见某人回复。不同的人就会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情绪,并做出不同的决定。

有人生气愤怒,发誓再也不给某人发短信了;有人平静从容,决定等会儿再说;有人着急忙慌,立刻发更多的短信。

从发短信不回复到做出各种决定,这中间一定有一个像催化剂一样的东西起到激发作用。

心理学家把这个东西命名为归因方式,也就是解释风格,即每个人解释事件发生原因的倾向。

当我们发现短信没有得到回复后,并不是立刻形成看法,做出决定的,而是先在大脑里做出对方未能回复原因的解释。

如果解释为对方现在很忙,没有看到短信或者暂时没有找到回复的时机或者需要深入思考,才能慎重回复,你就会平静松懈,继续等待。

如果解释成对方会不会遇到什么紧急情况,正处于危险之中,你的肾上腺素会骤然升高,紧张慌乱之下又发了更多短信,甚至还可能立刻打电话过去。

总之,你对事件发生原因的解释才使你形成对事件的最终看法,继而影响情绪和行为。

由于每天发生大量事件,我们需要不断地对事件发生原因作出解释。久而久之,大脑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解释风格。很多时候,我们甚至没有觉察到解释的过程,便已经对事件做出了反应。

03

我们对事件的看法是由解释风格决定的,这一点在许多生活事件中得到印证。

我听过有一对夫妻某一次吵架的情形:和大多数吵架的起因类似,无足轻重到睡一觉就能想不起来。这对夫妻是为了孩子吵起来的。

有一天,妻子把几个月大的儿子放在床上,逗他玩,这时老公进来了,一看孩子没穿尿裤,光屁股坐在床上,二话不说把儿子端到厕所开始把尿。妻子异常气愤,追了过去,朝老公劈头盖脸道:

“小孩子是个物品么?不需要他的同意,就随便把他端过来端过去。你总是这样!你就是这样!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从来不懂得尊重别人!”

老公不吭声。老婆没有对手感,更加气愤:“你说话呀,你为什么不说话?”

过了一阵,老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人蒙头吃饭。老婆突然站起来把老公的碗筷夺走了。老公很错愕。老婆说:“我就是要让你也感受下不被尊重的滋味。”

战火立马升级。老婆说:“我要离婚。不和你这样不尊重别人的人过一辈子。”老公说:“离就离,现在就去……”

老婆之所以怒不可遏,失去理智,闹到要离婚,既不是老公真的罪不可赦,也不是老婆爱作。

问题出在老婆的解释风格。她把老公抱走孩子把尿这件事解释为老公不尊重孩子,又扯上从前种种,联想到一辈子要和这样的男人过,不免悲从中来,伤心欲绝,于是离婚也在所难免。

可是这个解释是不成熟的。抱走孩子是不能和不尊重孩子,进而不尊重所有人划等号的。所以阻止他们离婚的最好办法是调整老婆的解释风格。

老公着急抱走孩子是怕孩子突然撒尿把床单床垫弄湿,要劳烦老婆洗刷晾晒而已。建议老公以后抱走孩子前要和孩子商量一下,他不说话不代表他不需要被尊重。这样一解释,婚肯定不用离了。

04

还有一对夫妻。妻子学文出身,多愁善感;丈夫是理工男,做事一板一眼,习惯用实验和数据说话。

有一段时间,妻子得了失眠症。她每天都抱怨自己前一天晚上一分钟都没有合眼,整宿整宿睡不着。她越是这样想越难入睡。到后来开始恐惧夜晚,恐惧睡眠这件事,连安眠药都没用。

她对医生说:自己失眠是因为自己失去了睡眠的能力。睡眠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失去满足自己最基本需要的能力比医生判定一个壮年男子得了阳痿打击更重大。

丈夫听了妻子对医生说的话,有点怀疑,但他没有告诉妻子。他决定这个晚上自己不睡觉,躺在妻子身边,暗中观察、记录妻子的睡眠情况。

很快他便发现妻子对失眠原因的解释是错误的。虽然和正常人相比,她的睡眠质量的确有点糟,但绝不是像她自己说的那样:一分钟都没睡着。

丈夫偷偷作了一张表,把妻子的觉醒时段和入睡时段都一一描绘、标注出来。

第二天,当妻子又开始苦恼绝望地诉说昨晚一夜没睡时,丈夫把绘了一夜的表拿出来给妻子看,他认真地指着表说:

你看,你是有睡眠能力的。凌晨一点到三点你睡着了,五点到六点多又咪了会儿,足足睡了三个小时。并不是你说的一分钟都没有睡着。

妻子听了又惊讶又感动。她终于相信自己仍有睡眠的能力。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她的失眠症痊愈了。

真正让妻子失眠的正是她对失眠原因的不良解释。

除了不成熟的解释外,单一的解释风格也是造成人生困境的原因。

如女士X认为自己不幸福的婚姻是老公造成的,改变不了老公也就意味着改善不了婚姻,女士Y认为不幸的婚姻是多方面原因共同造成的,改变不了老公,但可以改变的事情还有很多,婚姻的幸福指数也有提升的空间。

哈佛大学著名心理学家兰格曾对离婚现象进行研究发现:将失败的婚姻归咎于前夫的女士更加难以自拔,而认为婚姻问题有许多原因的女士更容易从困境中走出来。

显然多元的解释风格与单一的解释风格比较,前者提供了更多走出困境的路线。

05

我在读《爱迪生传》时,特别留意一点,我试图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寻找发明大王从不被失败和困难打倒的原因。

结果,原因就是他的解释风格。

他是这样解释自己耳聋这个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会深感痛苦的缺陷的。

他说:耳聋,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我是有利的。我在电报局工作时,我只听我的工作台上的电报机,别的电报机便不能像干扰别人那样干扰我。当我在实验电话机时,正是耳聋使我必须改进送话器,以便连我也能听到。至于机械刻录机,也是如此。

1868年,爱迪生获得第一个发明专利:电动表决机。他打算把这个机器卖给国会。结果国会主席当着他的面说:年青人,如果世上有什么发明是我们根本不需要的话,那就是这个东西。

爱迪生遭遇了嘲笑和失败。他对此解释道:“我想作为一个技术人员,我并没有犯错,而是作为一个商人犯了错。”

国会的拖拉作风使他们根本不需要什么投票计时器,但一定会有需要的地方。果然经过改装,爱迪生终于把机器卖给了纽约股票交易所,取得第一次商业上的重大获利。

从爱迪生的例子看,解释风格有悲观和乐观之分。悲观的解释风格认为失败的原因是内部产生的,而且这种因素稳定,不易改变;乐观的解释风格认为失败是外部因素造成的,而且这种因素是不稳定,可变的。

爱迪生的成功很大程度在于他乐观地解释了失败的原因以及困境对自己有利的那一个角度。这些就是他能坚持下去的理由。

一个人的解释风格如此重要,它深刻地影响生理、心理的积极或消极变化,也决定一个人毕生的坚持和放弃,成功与失败。

06

好消息是一个人的解释风格是可以改变,可以塑造的。

1996年,美国的一个研究小组创立了一种叫“归因再培训”的干预方法。

研究人员组织了一批大学毕业生观看两个毕业生关于如何做出职业选择的对话录像。其中实验组看到的对话,重点放在任何职业成长都要付出自身的努力与汗水。

对照组则把对话重点放在好工作取决于外部环境和运气上。短暂的干预后,实验组成员表现出了对职业选择有更多的内部控制上,并愿意采取更多职业探索行动,而对照组则没有这些变化。

当事件发生时,改善你的解释风格就等于降低事件对你的伤害,提升事件对你的积极意义!

故意伤害罪的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故意伤害罪的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找法网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只有致他人轻伤或者以上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利用摘除节育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198·12·10) 二、以牟利为目的私自为育龄妇女摘除节育环,方法粗野,伤害妇女身体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伤害罪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立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199·12·31 法释〔1997〕11号〕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10.20 法释〔1999}18号) 第四条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安全事故类型(20类)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 (6)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 (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 (9)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 (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 土石的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 (12)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

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5)火药爆炸,指火药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的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 (18)其他爆炸。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事故 (19)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 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0)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

发展心理学,课后答案

发展心理学 课后习题及答案作者:张贵

一、名词解释 1、发展心理学:研究个体从受精卵开始到出生、成熟直到衰老的生命全程中心理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简言之,研究毕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发展心理学研究的是各种心理活动的年龄特征。具体地说,研究心理发展的年龄发展范围,应当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和四个有关的方面。 两个主要部分:一是人的认知过程(智力活动)的发展的年龄特征,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等,思维的年龄特征的研究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环;二是社会性发展的年龄特征,包括兴趣、动机、情感、价值观、自我意识、能力、性格等,人格的年龄特征是其中最主要的一环。 为了研究生命全程或个体毕生心理发展年龄特征的这两个主要部分,还必须结合研究如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心理发展的社会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二是生理因素的发展;三是动作和活动的发展;四是言语的发展。 2、社会化:是个体掌握和积极再现社会经验、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过程。 3、年龄特征:人的心身在生命进程中表现出量和质两方面的变化,且与年龄有密切的联系,既表现出连续性,又表现出发展的阶段性,形成年龄特征。 二|、简答与论述。 1、请举例说明发展心理学研究的四个基本问题。 答:第一、人类心理和行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第二,人类对待环境的关系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第三,人类心理发展是分阶段的还是连续的;第四,发展的终点是开放的(发展变化能持续下去)还是有最终目标的。 2、请简述儿童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的诞生和发展。 答:科学儿童心理学诞生于19世纪后半期。德国生理学家和实验心理学家普莱尔是儿童心理学的创始人。诞生的标志是1882年出版的《儿童心理学》。西方儿童心理学的产生、形成、演变和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19世纪后期之前为准备时期;从1882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是西方儿童心理学形成时期;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是西方儿童心理学的分化和发展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是西方儿童心理学的演变和增新时期。 从儿童心理学到发展心理学有一个演变过程。(一)霍尔将儿童心理学研究的年龄范围扩大到青春期;(二)精神分析学派对个体一生全程的发展率先作了研究;(三)发展心理学的问世及其研究。一般认为发展心理学诞生的标志为1957年,美国《心理学年鉴》用“发展心理学”作章名,代替了惯用的“儿童心理学”。 3、请根据自己的理解,解释以下五种智力新理论:多元智力理论、成功智力理论、真智力理论、生物生态学理论、情绪智力理论。 答:(1)多元智力理论:由霍华德.加德纳提出。共计八种智力,分别为逻辑—数学、语言、自然主义、音乐、空间、身体运动、人际间(社交)、内心的(自知)。 (2)成功智力理论:由斯皮尔博格提出。包括1、分析性智力—用以发现好的问题解决办法。分析智力解决那些界定清晰、答案与方法唯一的问题;2、创造性智力—用来找对问题。创造智力解决条件模糊不全、方法与答案多样的问题;3、实践性智力—用以解决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实践智力解决条件模糊不全、方法与答案多样、且与日常经验密切相联的问题。 (3)真智力理论:由大卫.帕金斯提出。三个主要成分:神经智力、经验智力及反省智力. (4)生物生态学理论:美国心理学教授塞西在对传统智力心理测量学理论批评的基础上于1990年提出了信息加工取向的智力的生物生态学模型。这一模型主要有四个基本假设,即智力是一个多种资源系统;生物潜能与环境力量的相互作用;适宜的“最近过程”是智力发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标准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4b15456437.html,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标准 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程度分为了三种,包括轻伤、重伤以及死亡。不同的伤害程度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就具体来说说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

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

20种伤害解释

11、冒顶片帮: 矿井、隧道、涵洞开挖、衬砌过程中因开挖或支护不当,顶部或侧壁大面积垮塌造成伤害的事故。工作面、侧壁坍塌称为片帮,顶部垮落称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 片帮,指矿井作业面、巷道侧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 冒顶是顶板失控而自行冒落的现象。 二者常同时发生 两者常同时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统称为冒顶片帮。适用于矿山、地下开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发生的坍塌事故。 在采矿作业中,最常见的事故是冒顶片帮,约占采矿作业事故的40%以上。分析该类事故的原因主要是: 1.采矿方法选择不合理,顶板管理方法不当 如采场布置方式与矿床地质条件不适应,采场阶段太高,矿块太长,顶帮暴露面积太大,时间过长,加上顶板支护、放顶时间选择不当,都容易发生冒顶事故。天井、漏斗布置在矿体上盘或切割巷道过宽都容易破坏矿体及围岩的完整,产生片帮事故。 2.作业人员疏忽大意,检查不周 根据冒顶伤亡事故分析,只有极小部分的事故是由于较大型冒落引起的,大多数都属于局部冒落及浮石伤人,且多发生在爆破后1~2小时内。这是因为岩石受爆破的冲击和震动作用后,有二些发生松动和开裂的岩石,稍受震动或时间一长马上就会冒落。这时如果正好有人站在下面,将被击中。所以在放炮后应加强对采场顶帮的检查和处理。另外,在节假日前后或停工时间较长后,恢复生产时,也应加强对顶帮的检查和处理。 3.处理浮石操作方法不当 由于处理浮石操作不当所引起的冒顶事故,大多数是因处理前对顶板缺乏全面、细致的检查,没有掌握浮石情况而造成的。如操作时撬前面的,后面的冒落;撬左边的,右边的冒落;撬小块的浮石,却引起大面积冒落等。有时因为操作工人的技术不熟练,处理浮石时站立位置不当,当浮石下来时无法躲避而造成事故。也有一些事故是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冒险空顶作业,违章回收支柱而造成的。 4.地质情况变化,自然条件不好 如在采矿体中有小断层、裂隙、溶洞、软岩、泥夹层、破碎带、裂隙水等等,都容易引起冒顶片帮,在开采中要特别注意。 5.地压活动的影响 有些矿山在开采后对采空区未能及时有效地处理,随着开采深度不断增加,矿山的生产区域不同程度地受到采空区地压活动的影响,容易导致井下采场和巷道发生大面积冒顶片帮事故。 根据以上冒顶片帮事故发生的原因,预防冒顶片帮,避免伤亡事故的措施主要有: 1.根据矿床地质条件,合理选择采矿方法和采场布置。天井、漏斗等应布置在矿床的下盘,避免破坏上盘,造成片帮。开采时,要严格按采掘顺序,自上而下,由远而近,有计划的回采,尽量减少顶板暴露时间,加快采矿速度,缩短回采周期。 2.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作业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

发展心理学名词解释1

发展心理学 一、名词解释 1.发展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研究个体从受精卵开始到出生、成熟直到衰老的生命全程中心理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简言之,研究毕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2.社会化是个体掌握和积极再现社会经验、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过程。 3.图式动作的结构或组织,这些动作在相同或类似环境中由于不断重复而得到迁移与概括 4.同化把环境因素纳入已有的图式或结构之中,以加强和丰富主体的动作。 5.顺应. 改变主体动作以适应外部变化。 6.平衡既是发展中的因素,又是心理结构。是指同化作用与顺应作用两种机能的平衡。 7.本我包括人的本能的性的内驱力和被压抑的习惯倾向。特点:原始,本能,人格特点中最难接近,强有力的。 8.自我自我是意识结构成分,从本我中发展出来,支配行动,思考过去,计划未来,是本我和外部世界的中介。属于人格的控制系统。 9.超我代表着道德标准和人类生活的高级方向。包括良心与自我理想。也属于人格的控制系统。 10.观察学习通过观察他人(榜样)所表现的行为行为及其结果而进行的学习。 11.最近发展区最近发展区是儿童现有的发展水平与在通过教学所获得的潜力之间的差异。 12.胎儿从受孕到子宫前期娩出的小儿。 13.胚胎妊娠8周前娩出的胎体。 14.依恋是婴儿与主要依恋者(通常是母亲)之间最初的社会性联结,也是情感社会化的重要标志。 15.性别认同是对一个人在基本生物学特性上属于男或女的认知和接受,即理解性别。 16.性别化 17.学习253 广义的学习是指在生活中动物和人的经验获得及行为变化的过程。 狭义的学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的、有系统的、有计划的掌握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的活动,这是一种社会义务。 18.游戏是一种象征性的最适合幼儿特点的、促进幼儿心理发展一种独特的活动形式。 19.自我概念主要是指一个人对自身的连续性,同一性的认识。包括认识、情感与品行成分。 20.自我意识是意识的一种形式,是指每个人对自己作为独特存在的个体意识,表现为认识自我和对待自我的统一。 21自我评价具体指个体对自身的思想、能力、水平等方面所作的评价。是一种包含社会准则的知识和主观经验的复杂的心理与行为,是与个体认识能力发展相关的一种自我意识的表现。 22.自我同一性是指个体在特定环境下的自我整合与适应之感,是个体寻求内在一致性与连续性的能力。是对'我是谁,我将来的发展方向以及我将来如何适应社会等问题的主观感受和意识。 23.反抗心理青少年普遍存在的主要表现为对一切外在力量予以排斥的意识和行为倾向的心理特征。 24.精神障碍 25.焦虑 26.抑郁常用来描述一种普遍的悲伤,痛苦或失望的情绪状态。 27.压抑当需求、愿望等不能得到满足和实现时产生的一种心理体验。 28.性别角色标准社会成员公认的适合于男性或女性的动机、价值、行为方式和性格特征等,反映了文化或亚文化对不同性别成员行为适当性的期望。 29.性别角色认同对一个人具有男子气或女子气的直觉和信念。 29.性别角色偏爱对与性别角色相联系的活动和态度的个人偏爱。 30.性别化 31.学习动机由学习需要而引起的对学习的向往,直接影响儿童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

《环境心理学》

一、单选题 1.由布伦斯维克提出的()理论更重视在真实环境中的实验所得出的结论,更重视后天知识、经验和学习的作用。D A.格式塔知觉理论 B.生态知觉理论 C.环境知觉理论 D.概率知觉理论 2.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城市的旧仓库经装修改成艺术家工作室,这一现象可以用()理论加以解释。C A.唤醒理论 B.环境负荷理论 C.行为场景理论 D.行为约束理论 3、曾经感知过的事物在记忆中重现的形象称“意象”或“表象”,具体空间环境的意象称()。A A.认知地图 B.评价地图 C.格式塔心理学 D.公共意象 4、()是由行为、心理变化和主观体验组成的非常复杂的概念。A A.情绪 B.激动 C .唤醒行为 D.兴奋 5. 曾经感知过的事物在记忆中重现的形象称“意象”或“表象”,具体空间环境的意象称()。A A.认知地图 B.评价地图 C.格式塔心理学 D.公共意象 6.形成认知地图的过程称之为()。B A.评价成图 B.认知成图 C.评价地图 D.认知行为 7.()包括生理反应、情绪反应和行为反应,这些反应是相互关联并同时发生的。C A.警戒 B.激动 C.应激 D.衰竭 8.直接支持使用活动和使用者工作绩效的建筑因素通常称为()。B A.建筑的协调因素 B.建筑的功能因素 C.建筑的形制因素 D.建筑的社会性 9.研究空间与行为之间关系的领域称为()。A A.空间行为 B.人人空间 C.私密性 D.领域性 10.私密性可以概括为行为倾向和心理状态两方面,即()和信息控制。B A.前进 B.退缩 C.懦弱 D.勇敢 11.()反映的是当前直接接触到的客观事物,而不是过去的或间接的事物。B A.触觉 B.感觉 C.知觉 D.认知 12.下列四个人中,()不属于格式塔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C A.惠太海默 B.考夫卡 C.林奇 D.苛勒 13.林奇认为,城市意象有五种要素组成,其中包含三方面内容,()不属于其中所包含内容。D A.同一性 B.结构 C.意义 D.方法 14.()就是研究人们怎样在头脑中凭记忆判断距离的长短,也有人称为“主观距离”。A

最新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最新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最新故意伤害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仁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故意伤害罪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利用摘除节育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的联合通知》(198?12?10) 二、以牟利为目的私自为育龄妇女摘除节育环,方法粗野,伤害妇女身体的,依照刑法规定的伤害罪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立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199?12?31法释〔1997〕11号〕 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儿童发展心理学名词解释

1、心理年龄特征-同一年龄段儿童共同具有的,与其他年龄段儿童区别开来的心理发展的本质特征。 2、白板说-洛克反对天赋观念提出白板说,将儿童的心灵比喻为一块白板,后天的经验决定这块白板上出现的画面。 3、比率智商-比内、西蒙提出智商的概念IQ,指儿童智力的相对发展水平,通过它可以方便对不同年龄和不同智力发展水平的儿童进行比较,由于IQ是MA和CA之间的比率,所以称为比率智商。 4、发展心理学-研究个体自出生至生命结束的整个生命历程中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的科学。 5、心理发展-个体自出生至生命结束的整个生命历程中心理的发展变化。 6、复演说-霍尔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认为儿童心理发展是对人类种族历史发展的重演。 7、发生认识论-研究儿童关于现实、因果、时间和空间、集合各种物理量的守恒等概念的形成和心理运算的起源与发展的理论,是从个体发生的角度来研究认识论中的问题,所以称为发生认识论。 8、格式-皮亚杰发生认识论中的术语,他将认识结构称作格式,格式是一种动态的心理结构,有一连串的动作组成。 9、同化-当外部刺激作用于格式时,格式总是从已有水平出发来理解新的知识和经验,格式对输入的刺激加以选择和改造,以使刺激能纳入现有的格式中去,这个过程称作同化。10、顺应-由于新刺激的作用,现有的格式也会适当改变易适应外部刺激的特点,这个过程称作顺应。11、平衡过程-先天的平衡过程是发展的最高原则,平衡过程保证了在同化与顺应之间保持着相对平衡的状态,使发展具有连续性,使成熟因素和经验及社会影响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使格式以确定的步伐和顺序向着更高水平的平衡状态发展,它是所有影响发展因素中最关键的因素。12、客体永存-由于象征性机能的产生,儿童认识到一个事物即使不在眼前,它仍然存在于某个地方,这种认识叫客体永存。13、守恒-儿童认识到一个事物的知觉特征无论如何变化,它的量始终保持不变。14、象征性机能-儿童开始摆脱对具体动作的依赖,可以凭借头脑中对事物的表征——表象和语言来进行思维。15、自我中心-儿童由于思维发展水平低而表现出思维上的种种不足。16、去自我中心-在感觉运动阶段末期随着象征性机能的产生,儿童形成对世界的主观表征,懂得事物的存在不依赖于自我对事物的感知觉,能够将自我与外界事物区别开来。17、里比多-人与生俱来的性本能中携带的心理能量,它具有驱使个体行为以获得满足和快感的作用。18、超我-人格结构的一部分。代表的是习俗道德、法律等社会约束力。它的作用是抑制本我中那些被认为是恶的、可耻的欲望。19、本我-储藏里比多的结构叫本我,它是与生俱来的,它的活动遵循快乐的原则,即获得快乐就是更好的,本我是完全无意识的。20、自我-人格中的理性成分,它调节本我与社会的关系,为满足本我的需要而服务。21、操作条件作用-指一种行为的结果改变着该行为发生频率的机制,积极的结果称作强化,消极的结果称作惩罚。强化会提高一种行为的发生频率,而惩罚会降低一种行为的发生频率。22、最近发展区-儿童现有的发展水平与在得到环境的一定支持或指导下可能达到的潜在发展水平之间的范围。23、心理社会危机-社会要求在个体心理中所引起的紧张。24、自我同一性-是关于个体是谁,个体的价值和理想是什么的一种稳定的意识。 25、观察学习-个体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受到强化或惩罚,使自己的行为发生改变的过程。26、内化-工具是人类社会文化发展的结晶,儿童通过对工具的掌握将社会文化转会化为自己内部的心理结构的过程。27、替代性强化-在观察学习过程中,他人行为受到的强化所起的作用类似于儿童行为直接受到的强化。28、工具-维果斯基认为高级心理机能能对事物的反应方式是间接的,儿童必须掌握一定的中介手段才可发展出高级心理机能,这种中介手段就是工具。29、组群效应-横向研究将社会环境影响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当成是年龄增长所引起的发展变化。30、序列研究-首先是对不同年龄组的被试进行横向研究,然后再间隔一定时间后,对同一批被试进行一次或多次重复研究,从而构成纵向研究。31、ABAB设计-通过系统的引进和撤去自变量,观察因变量的变化。适用于个案研究。其中A为没有引入自变量时的基线水平,B为引进自变量以后的水平。32、跨文化研究-在一项研究中采用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被试进行研究。发展心理学名词解释060108401247-01A0701-02114-金丰????????????????????????????????????????????????????????????养色含津气粲然有心理- 2 - 33、文化公平测验-瑞文标准推理测验和绘人测验是非言语测验,在测验中较好的排除了文化因素,所以被认为是文化公平的智力测验。34、隐性遗传-基因有显性与隐性之分,显性基因的作用比隐性基因的作用更占主导地位。当一个显性基因与隐性基因结合时,显性基因代表的症状能够表示出来,而隐性基因代表的症状则不能表示出来。很多致病基因都是隐性基因,当两个隐性基因结合在一起时,才会导致个体发生该病症。35、伴性遗传-在XY染色体上,由于Y染色体比X染色体短很多,因此X染色体上有相当多的基因是不成对的,将这种由X染色体携带的基因所决定的性状称做伴性遗传。36、多基因遗传-除了眼睛颜色、色盲等特征是单个基因决定的外,个体的绝大多数特征,如身高、智力和气质等特征往往都是有多个基因共同决定的,这种遗传模式称为多基因遗传。37、异卵双生子-母体一次排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卵子,如果这些卵子同时受精,那么就会形成双胞胎或多胞胎,这样的双生子称为异卵双生子。38、同卵双生子-一个受精

故意伤害罪的理解与应用.docx李

故意伤害罪的理解与应用 一、故意伤害罪的概念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违法犯罪行为。 二、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 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的刑法条文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 (一),故意伤害罪的刑法条文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罚。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的相关司法解释。

(完整版)20类事故分类解释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常见伤害人体的机械设备有:皮带运输机、球磨机、行车、卷扬机、干燥车、气锤、车床、辊筒机、混砂机、螺旋输送机、泵、压模机、灌肠机、破碎机、推焦机、榨油机、硫化机、卸车机、离心机、搅拌机、轮碾机、制毡撒料机、滚筒筛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 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在进行各种起重作业(包括吊运、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重物(包括吊具、吊重或吊臂)坠落、夹挤、物体打击、起重机倾翻、触电等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形式 1)重物坠落 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特别是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断裂)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处于高位置的物体具有势能,当坠落时,势能迅速转化为动能,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起重机失稳倾翻 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例如超载、臂架变幅或旋转过快等)、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 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 4)高处跌落

最新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

最新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在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要求至少造成了轻伤的损害结果,否则的话是不能够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而此时结合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不同,给予行为人的处罚也是存在差异的,那其中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是怎样的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轻伤赔偿标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

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二、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 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

环境心理学豪华版

环境心理学 (根据十六周课堂录音整理) 1.注意(P6) 注意是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二者缺一不可 2.生态知觉理论(P43) 生态知觉理论由吉布森(J.Gibson)提出,其强调两个要点:(1)环境的提供、(2)知觉反应的先天本能。 吉布森认为,生态知觉是心理主体有机的整体过程。通过这一过程,环境呈现其功能特征。所以在相关工作上,需要考虑使用者的情感反应,注意环境潜在的生态意义。 3.知觉定势(P9) 个人的知识、经验、兴趣,别人的言语指导或环境的暗示,会促使知觉判断的心理活动处于一定的准备状态而具有某种倾向性,心理学中称这种倾向性为知觉定势。 4.表象 表象概念的含义:(1)再现性(2)对象性 意识活动中的意向性,表象是其前提及根本保障,在表象当中可以回应、讨论、判断一些事情,纠正错误。 5.环境认知(P68) 主要内容:环境中定向、找路、寻址、判断距离和时间长短。 6.应激、应激源(P129) (1)灾变事件:是势不可挡的应激源 (2)个人应激源:指引起应激的生活事件和一些烦心的日常琐事 (3)背景应激源(Lazarus&Cohen,1977):指的是持续重复的日常干扰 7.评价噪声的三个因素(P150) (1)响度(2)预见性(3)控制感 8.关于城市环境影响的理论(P321) (1)超载假设 (2)城市环境应激 (3)行为约束和人员过剩 (4)城市多场所分析概述(综合分析) 9.外部空间中的行为习性(P282) (1)动作性行为习性 (2)体验性行为习性 (3)认知性行为习性

10.场所的概念基础 (1)地方性(2)人员活动(3)空间特质 11.个人空间的作用(P175) 个人空间是一个针对来自情绪和身体两方面潜在危险的缓冲圈,起着自我保护作用:避免接受过多的刺激,防止应激造成的过度唤醒,弥补私密性的不足,防止身体受到他人的攻击。 12.霍尔·个人距离(P178) (1)密切距离:0-0.45m (2)个人距离:0.45-1.20m (3)社会距离:1.20-3.60m (4)公共距离:3.6-7.6m 13.图式 图式是动态的认知架构,换句话说,是心理建构的过程。是在知识、经验、动作、习惯等心理机制上长期形成的。 皮亚杰通过图式的核心概念,并在同化、顺化、平衡三个观念的支持下,提出了在发生认知理论上的基本框架。 同化:认知结构的充实、完善 顺化:内部图式的变化产生的适应 平衡:同化与顺化的协调统一 14.概率知觉(P39) (1)概率知觉由布伦斯维克(Egon Brunswik)提出,重视后天知识、经验和学习的作用。 (2)布伦斯维克的透镜模型: 布伦斯维克把个人的环境知觉比作透镜将光线聚焦的过程,个体的心理将来自环境的各种刺激接收、过滤、重组、聚焦,使之成为整体。 他还认为,来自环境的刺激具有不同的有效性。有的刺激比另外一些提供更准确、更可靠、更有用的环境线索。所以,为了提高对真实环境的判断概率,需要对相对可靠性进行区分、排列、作出判断,并且积累相关的环境经验。 15.唤醒水平·耶尔克斯-多德森定律(P126) 在从事某项任务的时候,需要一定的唤醒水平。唤醒水平过低过高都不能获得理想的工作效率,且容易发生错误。所以,在唤醒水平处于适当水平,也就是环境刺激适度时,才能达到最好的绩效,这种适应水平我们也称之为最有唤醒水平。 16.私密性(P183) (1)私密性是体现出个人空间的保持要求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可以概括为行为倾向 和心理状态两方面,即退缩和信息控制。 退缩:个人独处、与其他人亲密相处、或隔绝来自环境的视觉和听觉干扰 信息控制:匿名,即不愿意别人对自己有任何了解;保留,即个人对某些事实加以隐藏,如人们常说的隐私权,当然不包括对罪犯的隐瞒;不愿多交往,尤其不欢迎不速之客。

解读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解读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故意伤害罪是常见的十五种犯罪之一,是律师辩护业务中的传统项目之一, 一、量刑起点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此可见,刑法对故意伤害罪设置了三个法定刑幅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确定了不同法定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幅度。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 《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确定个案的量刑起点时,要综合考虑伤害手段、伤害部位、轻伤等级、伤残程度等情况,以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的社会危害性为根据,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适当的量刑起点。 1、轻伤等级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其中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伤等级不是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素,不能作为增加刑罚的根据,但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一并考虑,一级轻伤的量刑起点可相对高于二级轻伤的量刑起点。 2、轻伤伤残程度 首先人体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认定标准不同。由于轻伤伤残程度并不是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素,故不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但伤残程度是反映故意伤害行为社会危害性的重要方面,量刑时应以考虑。致人轻伤造成伤残的,伤残程度一般可以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伤害行为造成残疾的,量刑起点可相对高一些;对于在量刑起点考虑尚不足以体现伤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安全生产事故类别--20种

事故类别 1.物体打击 指由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本类事故适用于落下物、飞来物、滚石、崩块等造成的伤害。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等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内由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类:载重汽车、货卸汽车、大客车、小汽车客货两用汽车、内燃叉车等。电瓶车类:平板电瓶车、电瓶叉车等。拖拉机类: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操纵杆式拖拉机等。有轨车类:有轨电动车、电瓶机车等。施工设施:挖掘机、推土机、电铲等。凡在上述机动车辆的行驶中,发生挤、压、坠落、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发生行驶中上、下车事故;发生因搭承矿车或放飞车事故;发生车辆运输摘挂钩事故、跑车事故等均属本类别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适用于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被设备的转动机构缠住等造成的伤害。已列入其他项事故类别的机械设备造成的机械伤害除外,如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等设备。 4.起重伤害 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统计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伤害。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搭式起重机、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如:起重作业时,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刮人,滑车碰人等伤害;包括起重设备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倾翻事故及提升设备过卷、蹲罐等事故。 不适用于下列伤害的统计: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失误引发的坠落或跌倒。 5.触电 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用于统计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设备带电导体裸露部分或临时线;接触绝缘破损外壳带电的手持电动工具;起重作业时,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触电坠落;电烧伤等事故。

环境心理学

环境心理学在绿地景观设计中的应用分析 ——以重庆文理学院星湖校区为例 摘要:环境心理学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产物,对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 的影响作用,环境心理学研究的是人和环境的相互作用,研究人与其周围物质的、精神的环境之间关系的科学。它是以建筑学、心理学、生态学和其他许多相关学科为研究基础的, 在继承和吸收历史上合理的环境设计经验的基础上更进一步, 将人们的心理需求体现在空间环境设计之中。它研究的主要过程就是通过对环境的认知分析, 寻求最佳刺激, 再根据心理需求, 去调整改善周围的环境。 关键词:环境心理学校园景观设计校园意象场所精神 环境,是近年来人们最关心的话题之一,人类的应用科学避免不了这种趋势,与环境相关的这类科学的传统目的是帮助人类适应所处之环境,现在则需要进一步帮助人类去创造一个满足他们需要的栖息之地。环境心理学在城市绿地景观设计中的应用可以使绿地设计更加的合理,使人感到舒适,达到人性化。因此, 在空间环境设计中引人环境心理学的相关理论, 将有助于创造真正舒适、健康、人性化的空间环境。 在这学期对环境心理学的学习中,我了解到了很多理论知识,比如:格式塔、透镜论、攻击论等。环境心理学不仅是一门纸上谈兵的学科,更应该注重它的真实性,下面我就以重庆文理学院星湖校区为例,浅谈一下环境心理学在生活与设计中的应用及其影响。 一、研究对象概述 重庆文理学院现占地面积1921亩,校舍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自然生态型的星湖校区位于永川区卫星湖文化旅游区,依山傍水,风景如画,是省级“园林式单位”

二、校园环境认知与体验 现代高校校园不再仅仅是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学习、研究的场所,而且有生活、学习、工作方式在学校中交叉、碰撞、交流,这给大学校园带来了新的规划蓝图,环境的认知与体验,以及私密性、领域性研究等理论在此中的应用使校园景观设计不断地将人们的心理需求体现在空间环境设计之中。通过对环境的调查分析,寻找最合理的设想,一切结合人的心理需求,去调整改善高校周围的环境。 随着众多高校新校区的建立,大学校园的景观设计与规划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校园中的教学、交往和生活的空间,从理念、形式和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用科学的方法对大学校园环境景观设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 环境心理学是研究环境和行为之间相互关系的新兴理论学科,即用心理学的方法分析人类经验、活动与其社会--环境(这里所说的环境虽然也包括社会环境,但主要是指物理环境,包括噪音、拥挤、空气质量、温度、建筑设计、个人空间等等。)各方面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揭示各种环境条件下人的心理的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就景观设计而言,大学校园属于中等尺度的环境,具有使用者相对固定,使用规律简单明确,组成元素完整等特点。环境心理学中关于认知地图,环境的认知与体验,以及私密性、领域性研究等理论及其应用在此有明显的指导作用。有利于把握好校园的空间意象,塑造出尺度适宜、环境宜人、变化丰富的多层次户外空间环境,适应当代教育改革的要求。 三、行为场景 意象指的是“曾经感知过的事物在记忆中重现的形象”。而校园意象则是指使用者经历了校园空间环境—行为作用的过程,产生的在记忆中重现校园环境的形象。具体的校园空间环境意象可以说是“校园认知地图”。通过综合校园使用者的认知地图有助于我们得到公共意象,解决众多相关问题。特别是创造具有易识别性的空间,包括认知距离和空间定向。校园环境的体验不同于认知,它是刺激在场或间接刺激之后发生的,会持续一段时间,并能引发审美等情感反应。根据环境体验的原理与特点。人们偏爱复杂的刺激。这里的“偏爱”是指对于含有复杂性信息的环境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当然这种复杂性应该是整体的,有组织的“复杂”。 意象空间结构 (1)方向 校园方向以东西向为主 导,南北向为辅。这主要是因 为教学区相对于学校宿舍为 东西向分布。 (2)核心与层次 校园公共意向范围中有 一个核心——以星湖广场为 核心向两侧的教学区和生活 区辐射形成层次。 (3)架构模式 校园通过香樟路和各支 路交叉,形成三大组团——教学区、宿舍区和运动区。另外还有小的分区如娱乐购物区,健身运动区,教职工生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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