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油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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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丙三醇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甘油

化学品英文名:glycerol ;glycerin

企业名称:广州####公司

地址:广州市####路#号

邮编: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编号:

生效日期:

主要用途:用于气相色谱固定液及有机合成, 也可用作溶剂、气量计及水压机减震剂、软化剂、抗生素发酵用营养剂、干燥剂等。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轻微刺激液体

图形符号:不使用

警示词:不使用

侵入途径:吸入,皮肤接触,食入,眼睛接触。

健康危害:急性危害—

吸入:对身体有害。

眼睛接触:可能会造成轻微眼睛刺激。

皮肤接触:皮肤吸收后对身体有害。

食入:不预期会对人体造成危害或有不适当的症状。

慢性危害--

目前尚无适当的数据显示会对人体造成慢性危害。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遇明火、高热可燃。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混合物

化学品名称:丙三醇

有害物成分:丙三醇含量:≥99.5%CAS No.:56-81-5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污染衣物须经清洗后方可再用。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有红肿疼痛现像,立即送医治疗。吸入:在正常情况下,不预期会因吸入造成人体危害。可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或就医。

食入:在正常情况下,不预期会因食入造成人体危害。可饮足量温水,催吐。或就医。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和灭火剂: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

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用水喷射逸出

液体,使其稀释成不燃性混合物,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水、雾状水、

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灭火注意事项:未穿着适当防护具不可进入火场,消防人员应着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或正压式呼吸器,以避免暴露有害气体中。灭火时保持安全距离,使用水雾进行冷却。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泄漏时应限制人员出入,并管制火源。处理人员应穿着防护衣进入泄漏处理场。止漏并用吸收绵吸收泄漏液,避免用水清洗,以防泄漏区域扩大,防止泄漏液流入下

水道。使用后之吸收绵应放入处理桶内,所有装有泄漏液之容器应贴上标签。并依

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泄漏时地板湿滑,处理人员应注意不要跌倒。

除污方法:除污时,应先移除火源,注意温度,氧气等相关爆炸条件,穿戴适当之安全防护器具。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

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

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

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

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

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未制定标准

美国TLVTN:ACGIH 10mg/m3(蒸气)

美国TLVWN: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个人采样分析。

工程控制:使用局部排气通风设备,以保持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低于标准。

呼吸系统防护:在正常操作下不预期会有吸入危害。呼吸系统防护具无特殊规定。

眼睛防护:使用安全眼镜及防溅面罩,以防止化学品喷溅。

身体防护:使用化学防护性连身工作围裙。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如橡胶手套、合成橡胶手套、乙烯橡胶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场所应设有紧急冲身洗眼器。

外观与性状:无色粘稠液体。有暖甜味, 能吸潮。

气味:无味。PH值:无意义

熔点(℃):<20 沸点(℃):182(2.7KPa)

闪点(℃):160 爆炸上限%(V/V):无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蒸汽压(KPa):<无意义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26(20℃)相对密度(水=1):3.1

溶解性:可混溶于醇,与水混溶,不溶于氯仿、醚、油类。

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

引燃温度(℃):370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避免接触的条件:高温、火源、明火。

不相容的物质:强氧化剂、强酸。

危险的分解产物:无资料。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12600 mg/kg(大鼠经口)

LC50 无资料。

皮肤剌激或腐蚀:不会造成。

眼睛刺激或腐蚀:目前尚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目前尚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证据显示会造成

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未列出(Not Listed by iarc,NTP,or OSHA.)

生殖毒性:目前尚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目前尚无资料

反复接触:目前尚无资料

吸入危害:目前尚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目前尚无资料

急性毒性-鱼:目前尚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此物质一段时间后可被分解并不会持续存在于环境中,虽然如此,仍应避免泄漏于环境中。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不预期会产生生物蓄积。

土壤中的迁移性:目前尚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废弃物处理措施应符合政府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无规定

UN编号:无规定

包装类别:无规定

包装方法:无规定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

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运输车船必须彻底清洗、消毒,否则不得装运其它物品。船运时,配装位置应远离

卧室、厨房,并与机舱、电源、火源等部位隔离。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本书参考以下法规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0月9日国务院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

10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

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动部/化学工业部

1996年12月20日颁布﹑1997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

年10月27日通过),《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

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目

录顺序》,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

和危险性公示通则》,等等法规,针对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

存、运输、装卸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1.《中国化工产品大全》第二版编委会,化学工业出版社组织编写并出版1998年5月第二版。2.《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出版社1997年7月第一版。安全文

化网,等等。

填表时间:2011年月日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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