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

化产业格局

城乡发展一体化,首先要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升农业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支撑能力,促进城乡各个产业互动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新

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确立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农业生产成就举世瞩目。进入新世纪,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连续出台,我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十连增”,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十连快”。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农业不断发展,农村人多地少矛盾加剧,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凸显。特别是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户经营难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难以吸纳现代生产要素,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种地农民收入。因此,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势在必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强调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现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充分激发农业生产潜能,并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

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上,要求坚持土地产权集体所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求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要求坚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强调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鼓励承包土地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这些决策,明确了土地产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界限,澄清了人们对土地权益的模糊认识,有利于克服土地产权虚化的弊端,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效益。

在农业经营方式上,一是鼓励发展合作经济,扶持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就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可以抓住机遇、培育经营活力、增强发展能力、壮大经济实力。二是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这表明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但同时要求工商资本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农

产品(000061,股吧)品牌,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努力提高现代农业的规模化、

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水平。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利益格局城乡发展一体化,核心是城乡主体权利,构建全体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形成造福百姓、富裕农民的利益格局。重点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来源,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的局面。

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推行、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跨地区跨行业的转移就业,城乡二元体制逐步被打破。新世纪以来,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政策、推进新农

村建设,使工农城乡逐步走向协调发展。

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民进城就业空间狭窄,收入难以稳定;农业生产资源束缚趋紧,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频发,增收难度加大;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增长缓慢,财产性收入增长乏力,一直是农民增收的薄弱环节。总体上看,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近年来高于城市居民,但从绝对数看,农村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拉大。目前,部分进城农民的身份尚未得到确认,不能充分享受城

市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

如何让广大农民分享现代化发展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强调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让农民增加种地收入,而且强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明确提出“两个保障”:一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要求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的权利,分享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的收益。二是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要求通过试点,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同时,明确提出允许进城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提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产权、林权、股权等各种产权公开、公正流转交易,促进农业农村资源资本化,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这些规定不仅从体制机制上提出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而且从工作部署上提出了有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拓宽了农民增加收入的渠道,有助于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共享发展成果。

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体系

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是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在二元体制下,城市发展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十六大以来,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断加强,全民义务教育制度基本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城乡公共服务

不均等,农村发展资源短缺、动力不足。这已成为制约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可持

续发展的瓶颈。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的体制机制,引导更多的现代生产要素流向农村,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方面要求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利,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

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加快建立土地、资金和人才资源城乡平等交换机制和补偿机制。在土地方面,切实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改革征地制度,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关系,提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比重,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在资金方面,既要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投入力度,又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同时要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在劳动力流动方面,要加快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同保障,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此外,要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推动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构建统筹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保障水平,形成城乡基本公共

服务一体化。

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管理体系城乡发展一体化,关键是城乡建设和管理一体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3%,但城镇化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城镇化发展中存在一些误区和隐患。如有的地方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有的地方不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搞城市化“大跃进”;有的地方农民“被城市化”,没有真正享受城市居民的权利。我们既要看到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和美好前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正视和化解“城市病”,又要从国情出发,看到我国农村大量人口要进城,但不可能都进城,更不可能都进大城市,必须在城镇化过程中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要求建立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展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并要求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这个重大决策提出了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也提出了城镇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径,打

破了制约城镇化建设的投资瓶颈,破解了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难题。

全会还决定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要求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同时要求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把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放心保)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这个重要决策提出了户籍制度改革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路径,破解了农民进城遇到的两个最大难题,既提出了很高的改革目标,也体现出改革思路的科学性、可行性。

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城乡一体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伟大壮举,也是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有助于我们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学习资料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 随着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的到来,“明天谁来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党的十八大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入2013 年,必须进一步突破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目前全镇农业企业家,年加工产值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入社社员人,联系带动农户户、生产基地亩;新型高素质农民名,种养殖面积亩,年产值元。新型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切实改变了过去普通农民作为经营主体“一统天下”的状况,有效缓解了农业“小规模与大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难以对接的矛盾,进一步带动和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着力培育“三大主体”,不断优化农业经营主体结构 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关键是要加快培育一批与区域农业产业结构相适应的新型经营主体。我们以培育新型农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全面提升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龙头、合作社为骨干、高素质农民为基础、社会有生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生产经营队伍。一是以培养培训为抓手,扶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立足提升传统农民、转化失地农民、引入新型农民,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业带头人。加强技能培训,重点利用区农民科技培训中心、乡镇成校等培训基地,广泛开展“绿色证书”、实用技术、远程学历教育等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农业实用技术,近年来,每年培训都超过万人次。二是以打造品牌为核心,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一方面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我镇的区域地理优势,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力强、实力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全镇拥有市级农业企业家。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做精做专,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推进农业精深化加工,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全镇拥有农产品知名品牌个,获得绿色无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

国家棉花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经济功能研究室 国家棉花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经济功能研究室 市场信息简报2008年第23期(总第23期)2008年11月13日棉花经济数据信息平台建设论证会在京召开 棉花经济数据信息平台建设论证会在京召开 2008年11月7日,现代棉花产业技术体系棉花产业经济功能研究室在北京永安宾馆举办了棉花经济数据信息平台建设论证会。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马淑萍副司长、经作处王戈处长、科技教育司政策体系处张国良处长、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产业政策处王忠海处长、市场信息司信息运行监控处蔡萍副处长、农业部贸促中心贸易救济处王占禄处长、农业部信息中心市场分析处钟永 玲副处长以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应邀 出席了会议。 1

2 会议由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沈贵银副主任主持,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马淑萍副司长做了重要讲话,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杜珉研究员和杜帆同志分别就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和功能进行了介绍,与会领导和专家就棉花经济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展开热烈讨论,大家对棉花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对其在服务政府决策和产业运行等方面寄予厚望,并对棉花产业数据信息平台的改进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马淑萍副司长指出,随着我国棉花产业市场化发展,棉花产业经济研究、特别是数据信息建设承载的任务非常重要。国家宏观调控需要科学决策,科学决策需要准确的数据信息。目前,国内棉花数据来源多,但数据之间存在不统一、不完善、甚至相左的问题,使决策缺乏强有力的数据支撑,所以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真实的数据信息体系非常必要。而由现代棉花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经济功能研究室所建设的数据信息平台正是承载着这样一项任务,其中的重点工作,即生产监测对研究棉花生产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考

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考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构想。 2013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围绕这个战略构想进行了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背景下,重新认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特征和主要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农户家庭经营与传统农业经营体系 农户家庭经营、公司农业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容性。 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我国通过农村改革构建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形成了农户家庭经营“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往往绕不开如何对待这种传统的农户家庭经营的问题。进一步说,这种“小而全”、“小而散”的农户家庭经营能否通过转型提升,有效转化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 农业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的统一。在可预见的将来,至少在大多数常规的农业生产领域,农户家庭经营仍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并具有相对于公司农业经营的比较优势。当然,农户家庭经营的这种

比较优势往往不一定表现在单纯的经济方面,而是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如许多公司农业经营不愿种植利润率较低的粮食作物,喜欢种植高度出口导向的非食品作物。大面积采用公司农业经营替代农户家庭经营,容易加剧农产品供求结构的矛盾,形成对局部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毁灭性破坏”,甚至引发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①。缺乏相关经验导致管理失误等农商企业内部的问题,也是许多国家公司农业经营不成功的重要原因。 从国际上看, 20 世纪 80 年代后,墨西哥支持外资和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生产的教训值得我们汲取②。当时,墨西哥在降低农产品关税、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推动农业市场化改革,放宽对外资投资农业的限制,并把土地所有权交给分得土地的农民,允许农民通过土地买卖、租赁等方式转让土地,鼓励外资和商业资本对农业用地进行投资。由此造成墨西哥农业生产结构转向以面向出口的经济作物为主,粮食等大宗作物生产在跨国公司的挤压下迅速萎缩,粮食由自给自足转向高度依赖国际市场。与此同时,农业产业链甚至农业的土地经营和技术选择日益受到跨国公司控制。这些农业跨国公司很少直接投资农业生产,而是将投资的重点放在利润更高的农业产前、产后环节,导致农业利润大量外流,农民只能获得产中环节的小部分利润。跨国公司主导的农业技术选择主要服从于大规模农场的需要,导致普通农户缺乏获得技术进步的机会,越来越多的农民因失去土地被迫进入城市贫民窟。从我国的情况看,近年来,部分地区向工商企业的土地流转过快,推动了农业“非粮化”提速,增加了危及粮食安全的隐

云南省度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云南省2009年度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 二○一○年四月

目录 一、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项目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评价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评价对象............................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评价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评价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评价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评价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评价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工作组织............................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工作步骤和进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指标体系制定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指标体系框架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评价指标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评分计算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评价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1.信息调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2.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3.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问题和困难分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从我县的情况看,尽管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形势总体看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流转难是最需化解的矛盾。部分农民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思想,害怕失地失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在流转过程中也存在“四难”问题:农村人口频繁流动导致空巢农户增多,流转找人难;农户情况千差万别、众口难调,成片流转难;部分农民法制意识淡漠,规范流转难;田块面积账实不符,流转面积确认难。 2.资金筹措难是最需突破的瓶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前期资金的持续注入是个硬条件。银行虽加大了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但主要是几万元的小额贷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无疑是杯水车薪。农业化生产组织融资途径不广,金融信贷体系不健全,贷款程序多、额度小、抵押难,初期投入较大,企业回报率相对较低,回报周期长,造成融资困难,部分经营主体因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3.设施配套难是最需扫除的障碍。健全配套的基础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依托,部分农村基础设施的薄弱,已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严重障碍。此外还有水利设施不完

善,抗旱、防涝能力差,耕地质量差,有机肥用量减少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增产的难度加大。 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必须走势,当前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强推进: 1、创新方式加快土地流转。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民土地预期,规避土地权属纠纷,让农民可以放心流转土地。二要赋予村集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探索由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向村委集中再统一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现阶段,供销社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村级供销合作社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式。三要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 2、创新方式提高融资能力。一要创新信贷支持方式。各金融机构要创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配套政策和具体举措,降低贷款门槛,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积极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尽快形成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二要创新保险支持方式,积极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提供各类保险服务。 3、完善农业保险来规避农业自然风险。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帮助农民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增强农民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对稳定农村金融意义重大。供销社和

2017年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17年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水果产业技术体系 (一)总体思路。针对我省果业供给侧产能过剩、供给侧结构性失衡问题,按照品种引领、品质提升、生态环保的发展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拓展市场,打响品牌,推动果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果树优良品种引进、筛选和推广,繁育优质健康种苗,集成创新栽培技术,加强果品综合开发利用,推进果品质量安全,提高生产综合效益,促进我省果业实现产业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引进、筛选和推广百香果优良品种;构建病毒检测体系,开展百香果苗木出圃抽检工作,推广优质无病毒苗木;开展高优节能栽培技术集成示范,提升栽培技术水平;积极开发精深加工产品,提高综合利用效益,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福建百香果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工作重点 1.加强种质资源引进及品种筛选。开展百香果优异种质资源的引进、保存、评价及利用,引进和收集种质资源10-15份,建立百香果种质资源圃;以果香浓郁、风味独特、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高为目标,筛选出适应福建地理气候的优良品种1-2个;建立良种母本园2个,为种苗繁育提供优质材料。制定百香果品种标准1-2

个。 2.推进优质种苗繁育及推广。构建种苗病毒检测体系,保障繁育材料和出圃种苗无病毒,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在全省主要育苗基地开展百香果种苗出圃检测,完成10万株以上的苗木抽检工作。 3.高优节能栽培技术集成与推广。围绕品质提升、节本增效、绿色种植的目标,开展露地栽培、设施栽培、限域栽培、完熟栽培、肥水精准调控、减肥减药等技术研发与示范,集成一套高优节能栽培技术,实现克服土地连作障碍,减少果业生产面源污染,提升果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目标;制定百香果标准1-2项。 4.推进产业链延伸。加强百香果加工及综合利用的工艺研发,开发系列加工产品。重点开展百香果饮料、浓缩果汁、百香果特色糕点和休闲食品工艺研发和产品开发,研发出3-5个产品的工艺流程,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5.加强团队人才培养,培育新型农民。加强主产区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自身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技术培训,举办专业性培训、讲座1-2期,现场观摩3场以上;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的传播与推广,深入产区开展包括优质种苗繁育技术、完熟栽培技术、配方施肥方法、限域栽培技术、百香果品牌与管理、电子商务等实用技术培训10次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团队分工协作。产业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育种、栽培、加工、培训配套,首席专家负责整个体系目标内容确定和体系的运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 化产业格局 城乡发展一体化,首先要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升农业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支撑能力,促进城乡各个产业互动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新 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确立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农业生产成就举世瞩目。进入新世纪,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连续出台,我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十连增”,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十连快”。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农业不断发展,农村人多地少矛盾加剧,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凸显。特别是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户经营难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难以吸纳现代生产要素,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种地农民收入。因此,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势在必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强调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现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充分激发农业生产潜能,并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 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上,要求坚持土地产权集体所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要求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要求坚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强调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鼓励承包土地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这些决策,明确了土地产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界限,澄清了人们对土地权益的模糊认识,有利于克服土地产权虚化的弊端,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效益。 在农业经营方式上,一是鼓励发展合作经济,扶持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就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可以抓住机遇、培育经营活力、增强发展能力、壮大经济实力。二是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这表明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但同时要求工商资本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农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韩长赋: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日期:2013-08-07 10:46作者: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来源: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出了系统部署,这是中央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三农”工作的重大课题。 实践证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客观要求;是减少农产品市场波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撑;是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应对“谁来种地”问题的迫切需要。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一、积极稳妥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要解决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农民问题。如果只是实现了规模,解决了农业问题,而把众多农民排斥在外,将给维护公平、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我们鼓励工商企业进入农村、投资农业,但应着眼于服务、带动农民,与农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而不是取代农民、兼并土地。工商企业应重点投资发展种苗、饲料,农产品收购、储藏、保鲜、加工、销售,以及种养业副产品和废弃物加工处理等农业产前产后业务,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户特别是规模种养农户,实现合理分工,增值增效,共生共赢。对那些只“代替”、不“带动”农民,甚至违反土地流转“三不得”(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规定的工商企业经营行为,应加以引导和规范。要研究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 三、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目前,全国公益性服务机构已达15.2万个,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2016年4月28日 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推动力量,近年来,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山区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我县通过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规范管理、加大指导服务等措施,有效地提升了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1、种养大户情况。全县共有种养大户312户,其中粮食种植大户124户,经作种植大户86户,畜牧养殖大户52户,水产养殖大户50户,综合类种养大户220户。其中种植业以水稻、茶叶为主,畜牧养殖以生猪、土鸡养殖为主,水产养殖以流水养鱼为主。经营业主以基层村组干部以及有经验的农户为主,但近年来随着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速度加快,一些有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返乡农民渐成主流。 2、家庭农场情况。自2013年7月我县注册登记全市首家家庭农场以来,截至目前,全县经县农委、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共73家,其中种植业56家,经营耕地、茶园面积1.15万亩;42家养殖业家庭农场中,生猪养殖规模500头以上2家,养殖水面100亩以上6家。全县家庭农场中,达到中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15家,达到大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5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9家,2015年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纯收入为21.4万元。

3、农民合作社情况。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9家,其中部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12家,入社社员2.25万人,联系带动农户5.45万户。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为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家庭农场、基地农户提供了纽带。 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4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5家。2015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突破3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5、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县建立各类农业服务组织77个,其中农业技术服务型组织16个,农业产业化合作互助型组织8个,农产品销售组织5个,植保服务组织32个,农机服务组织16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市场化、多元化进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增加,规模扩大,效益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促进了山区特色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营机制的创新,为山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一是加快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截至2015年底,全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流转耕地、茶园5.68万亩,全县耕地流转率在15%左右。其中流转年限5年以上的耕地面积达4.62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81.5%。规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汇报参考材料

《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全文如下。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与农业产业政策结合、与脱贫攻坚政策结合,形成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

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基本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又不忽视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运用市场的办法推进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配置,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优化存量、倾斜增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既扶优扶强、又不“垒大户”,既积极支持、又不搞“大呼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经营组织形式,不断创设扶持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一二三产业融合,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 ——坚持落地见效。明确政策实施主体,健全政策执行评估机制,发挥政府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促合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政策落实与绩效评估机制,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作者:陈晖 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19年第22期 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是推进四川农业现代化的主抓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三农”系列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对于发挥比较优势、擦亮四川农业大省这块金字招牌,对于加快乡村振兴发展、重塑城乡关系,对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实现生活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本刊记者对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肖小余进行了专访。 发挥比较优势,加快乡村振兴发展 记者:梳理敲定“10+3”产业体系,是立足优势着眼长远的战略规划,目前我省有哪些现实基础? 肖小余:目前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呈现“四个更加”的态势。 第一,产业优势更加突出。成都平原粮油蔬菜、丘陵地区优质畜禽、盆周山区名优绿茶、攀西热带水果、川西北高原蔬菜等一批优势产业带加快形成。包括4种粮食作物、14种经济作物和7种畜禽水产,共有25种农产品产量居全国第一位。 第二,园区带动更加明显。全省创建国家级产业园9个,数量居全国第一位。年初遴选63个省级园区进行重点培育,年底评定35个省级星级园区。各地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区430个,带动农户123万户。 第三,经营主体更加壮大。全省培育家庭农场5.34万个、农民合作社9.96万家,龙头企业上万家,耕地流转率超过40%,带动全省农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连续七年保持“两个高于”。 第四,产业链条更加完备。创建“三品一标”农产品5320个,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800亿元,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67亿元,休闲农业收入1600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加快建设“10+3”产业体系 记者:9月23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从哪些方面入手加快建设“10+3”产业体系?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交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实现兴平农业大跨越 内容提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加强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作为今后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公报提出的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兴平市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作为农业大市,兴平市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活跃,把握理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和特点,理解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方向和重点,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兴平市农业经营体系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实现兴平农业大跨越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强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更为兴平市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作为农业大市,兴平市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活跃,把握理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和特点,理解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方向和重点,具有重要意义。 一、兴平市农业经营体系现状 兴平市农业经济发达,素有?关中白菜心?、?平原米粮仓?和?辣蒜之乡?的美称,以粮食、蔬菜、畜牧和果业为四大主导产业。近年来,兴平市坚持?四化?同步发展,以建设现代农业强市为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力推进现代农业?一区三带十园?和农民增收?四十万?、?百万?工程,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兴平市农业生产总产值36.25亿元,增长5.6%;农民人均纯收入9677元,增长14.7%。

现代农业体系

构建三大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 ?字号 ? ? ? 评论邮件纠错 2016-05-19 08:21:00来源:中国粮食信息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两会期间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推进农业现代化,要突出抓好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三个重点。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进一步强调,要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的重要讲话,明确了现代农业建设的重点任务,为新时期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路径。我们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认真落实,把构建“三大体系”作为“十三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抓手,加快建成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一、构建三大体系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抓手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是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产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201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超过52%,农业物质装备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十二五” 农业发展实现了“保供增收”两大目标,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二连增”,农民收入增幅连续6年超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农业形势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农业还是现代化建设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我国农业产业大而不强,农产品(000061,股吧)多而不优,一二三产融合不深;农业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现代设施装备应用不足,科技支撑能力仍然不强;农业经营规模偏小、主体素质偏低,千家万户的小农户生产经营方式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竞争要求,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亟待提高。“十三五”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实现更大提升,任务十分艰巨。 破解这些难题,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产业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的有机统一,重点解决农业资源要素配置和农产品供给效率问题,是现代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的显著标志。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就是要通过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充分发挥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模板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2016年4月28日 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推动力量,近年来,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山区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我县通过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规范管理、加大指导服务等措施,有效地提升了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能力,促进了特色产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1、种养大户情况。全县共有种养大户312户,其中粮食种植大户124户,经作种植大户86户,畜牧养殖大户52户,水产养殖大户50户,综合类种养大户220户。其中种植业以水稻、茶叶为主,畜牧养殖以生猪、土鸡养殖为主,水产养殖以流水养鱼为主。经营业主以基层村组干部以及有经验的农户为主,但近年来随着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速度加快,一些有文化、会经营、善管理的返乡农民渐成主流。 2、家庭农场情况。自2013年7月我县注册登记全市首家家庭农场以来,截至目前,全县经县农委、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共73家,其中种植业56家,经营耕地、茶园面积1.15万亩;42家养殖业家庭农场中,生猪养殖规模500头以上2家,养殖水面100亩以上6家。全县家庭农场中,达到中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15家,达到大型家庭农场认定标准5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9家,2015年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纯收入为21.4万元。

3、农民合作社情况。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9家,其中部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12家,入社社员2.25万人,联系带动农户5.45万户。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为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家庭农场、基地农户提供了纽带。 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4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5家。2015年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突破30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5、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县建立各类农业服务组织77个,其中农业技术服务型组织16个,农业产业化合作互助型组织8个,农产品销售组织5个,植保服务组织32个,农机服务组织16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市场化、多元化进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增加,规模扩大,效益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增强,促进了山区特色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营机制的创新,为山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载体。 一是加快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导致的土地闲置抛荒问题,保证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避免了农地“非农化”倾向。截至2015年底,全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流转耕地、茶园5.68万亩,全县耕地流转率在15%左右。其中流转年限5年以上的耕地面积达4.62万亩,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81.5%。规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新农村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的是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只有发展富民优势的现代农业,新农村的建设才有产业支撑,没有现代化的农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人类的衣食之源,是现代科技及新兴产业的发祥地,更是其他产业得以产生和运行的母体。因此,现代农业必然是面向市场、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的有竞争力的农业,这种竞争力集中表现在农业产品的品种、质量、标准、加工、和品牌等方面。它有别于传统农业,现代农业是高效农业,是运用现代发展理念、现代物质条件、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产业体系、现代管理模式、培养新型农民来发展的农业。 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需要转变传统的思维和工作方式 1)、立足资源优势,发展规模经营,着力解决“小而全”的问题。没有规模的优势就不是真正的优势,也不会产生规模效应,从埇桥区多年的发展可以看出这一点。顺河乡板材业、灰古镇王圩大棚蔬菜、蒿沟药闫粉丝、夹沟香稻米、永安镇大许土豆等产业无一不是区域布局,规模发展,形成了当地的支柱产业,展示了按照专业化、区域化发展现代农业的美好前景。 2)、立足增产增收,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解决农产品

加工滞后的问题。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农业产业化,离不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要想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更离不开农字号龙头企业的发展。农字号龙头企业外联市场,内联基地和农民,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居住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当前,农业要提高比较效益,农民要向非农领域转移,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发展、培植、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宿州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160家,但加工企业特别是服务于农产品加工业的龙头企业却很少,其营销收入仅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营销总收入的32%,市政府在今年的农业工作中把“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为突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这项工作作为重头戏来抓,使粮食、果蔬、畜牧、林木四大支柱产业形成主导产业牵动、特色产业拉动、服务产业联动的产业和企业发展的集群效应,以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推进龙头企业与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的联结,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在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上,培植资源优势突出、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多层次、多成份、多形式的精深加工企业和现代加工企业,努力解决农产品加工滞后的问题。强力打造品牌意识,积极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推进优势品牌的资源整合,促进农产品安全和标准化生产。 3)、立足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忽视劳力资源开发问题。

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就是要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技服务农业,用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业,改变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 把牧场建在饲料场里,把加工厂建在牧场里,用来保障牛奶的鲜鲜活做法,被业内称为“零距离一体化”。 当前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依然不高,我国农业劳动力约占总劳动力的27%,农业总产值在国民经济中占比却已降到9%以下,27%的人口创造9%的产值,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生产体系聚集于产品及生产能力,主要涉及“生产条件如何”,是产业兴旺的物质基础。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就是要用现代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技服务农业,用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业,改变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 农业物联网、大数据不仅拉回了农村的年轻人,还吸引外地农民来发展。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全面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书写着改造农村的全新篇章。诸多新业态、新模式渗透到农村全产业链,让人们看到更精彩更智慧的农业演绎。 经营聚焦主体及经营方式,事关“谁来生产”和怎么组织生产,是产业兴旺的组织支撑。 长期以来,农业效益低被认为与经营分散密切相关。一是规模小。我国2亿多农业经营户,户均耕地七八亩,农机使用不经济,规模效益不高;二是经营主体能力不强。新型经营主体缺乏管理营销人才,小农户会产不会卖,有产量没效益。如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自2016年起,国家着力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构建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经营体系聚集于主体及其经营方式,事关“谁来生产”和“怎么组织生产”,是产业兴旺的组织支撑。 小农经济的农业经营方式在发生变化,农家种地、户户养猪正成为历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大量涌现。截至目前,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超过300万个,新型职业农民总数量超过1400万人。其中,家庭农场达到87.7万家,种植业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170亩左右,逐渐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新生力量。 “要特别把握好农民共享问题”。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说,工商资本下乡、新型主体务农,不能代替和排挤老乡,要带动老乡一块干,尤其是发展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一定不能搞成工商资本下乡圈地占有资源、老板坐地收钱,“农家乐不能光让老板乐”,关键还得让农民乐。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采用合作社、入股等方式,包括政府补贴量化折股到户,让广大农民共享农业发展成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经营体系发展路径选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经营体系发展路径选择:农民产权自主 的视角 王春平 (沈阳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辽宁沈阳 110866) 摘要:市场经济是主体经济,做强做大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本文依据产权自主性原理,认为主体形式选择是农业经营者基于效用最大化对其土地、资本等要素经营方式的自主安排,其进程取决于农户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创新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家庭承包经营农户之间是成长关系而非替代关系。文章比较分析了各种微观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与约束因素,建议在探索土地要素规模化新途径的同时,通过合作经济制度创新,将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服务体系构建结合起来,形成主导市场并与其他主体均衡的农业主体力量。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路径选择;产权保护;合作经济制度创新 一、研究背景 市场经济是主体经济,市场主体的自主发展与市场竞争能力决定了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了空前的发展,家庭承包经营的体制改革功不可没,农户作为微观经营主体显示出了巨大的活力。但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际农业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现代农业发展不断加速,家庭承包固有的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的矛盾凸显出来,“农业经营方式不适应的问题日益突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使生产关系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是新阶段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然要求”(陈晓华,2012)。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与现代农业适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双缺失”。因此,做强做大微观经营主体,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主题。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围绕这一主题提出一系列实施措施。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培育?与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关系是什么?学者们见仁见智,对此投入了很大的关注。总体上看,关于微观经营主体在经营形式上会作出何种自主选择的研究尚有不足。本研究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相对政府越俎代庖的强制安排,微观农业主体自主选择的经营组织形式更具有效率、竞争力和可持续性。在这样的视角下,本文重点分析以农户为主导的微观农业经营主体,能够选择什么样的新型经营主体形式,在此基础上政府应当采取何种措施来推进新型经营主体的形成。

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考 ——如何实现中国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的转型升级

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考 ——如何实现中 国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的转型升级
时间:2014-04-14 《人民论坛· 学术前沿》2014 年 1 月上 作者:姜长云
【摘要】传统农业经营体系妨碍农业竞争能力的提升,增加了推进农业发 展方式转变的难度, 难以实现资源利用、 科技应用等方面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 妨碍农业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影响农业产业链、价 值链的转型升级。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构建新型农 业经营体系需要培育充满活力、富有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 展引领有效、支撑得力、网络发展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 补、链接高效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按照构建新型农业产业体系的要求加快 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农户家庭经营 农业 转型 城乡一体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 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构想。2013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围绕这个战略构想进行了 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 题的决定》,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背景下,重新认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 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本特征和主要任务,具 有重要意义。 农户家庭经营与传统农业经营体系 农户家庭经营、 公司农业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容性。 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我国通过农村改革构建了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 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形成了农户家庭经营“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构建新型 农业经营体系, 往往绕不开如何对待这种传统的农户家庭经营的问题。 进一步说, 这种“小而全”、“小而散”的农户家庭经营能否通过转型提升,有效转化为发展现 代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 农业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的统一。在可预见的将来,至少在大多数常 规的农业生产领域,农户家庭经营仍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并具有相对于公司农业 经营的比较优势。当然,农户家庭经营的这种比较优势往往不一定表现在单纯的 经济方面,而是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如许多公司 农业经营不愿种植利润率较低的粮食作物,喜欢种植高度出口导向的非食品作 物。大面积采用公司农业经营替代农户家庭经营,容易加剧农产品供求结构的矛 盾,形成对局部地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毁灭性破坏”,甚至引发一系列的经济 社会问题①。缺乏相关经验导致管理失误等农商企业内部的问题,也是许多国家 公司农业经营不成功的重要原因。 从国际上看,20 世纪 80 年代后,墨西哥支持外资和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生产 的教训值得我们汲取②。当时,墨西哥在降低农产品关税、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 时,推动农业市场化改革,放宽对外资投资农业的限制,并把土地所有权交给分 得土地的农民,允许农民通过土地买卖、租赁等方式转让土地,鼓励外资和商业 资本对农业用地进行投资。 由此造成墨西哥农业生产结构转向以面向出口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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