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将营乡农村卫生管理制度

选将营乡农村卫生管理制度
选将营乡农村卫生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服务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制度

机构准入监督管理制度

1.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可行性、选址和建筑设计合理性。

2.审核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名称,监督检查专用标识使用。

3. 监督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登记、执业变更和年度校验。

4.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指导服务。

5.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科目及设备配置。

6.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规范。

7.监督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对有隶属关系的乡镇卫生服务站的一体化管理和非隶属乡镇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

人员聘用聘任管理制度

1.按照本地区编制部门核编标准,每年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总量、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聘用制管理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受聘人员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任职资格及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4.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医师定期考核及护士岗位再注册管理情况。

5.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受聘人员获取工资报酬、津贴和享有国家规定福利待遇的执行情况。

6.每年第一季度核查上年度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依据考核结果落实人员岗位调整及解聘、辞聘情况。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及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和获得的学分登记情况。

3.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度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情况。

5.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落实情况。

6.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每年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财务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及会计人员合理配备落实情况。

2.每年第一季度审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每年底对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内审。

4.每年至少两次核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全部收入足额上缴、经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落实情况;核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5.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每年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科目收费、检查项目收费、常用药品收费情况及价格公示的落实情况。

6.每年检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收费、药品和物资核算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

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1.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及执行情况。

2.每年第三季度审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下年度预购置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等品目、数量和经费额度。

3.每年审查固定资产“三帐一卡”制度落实、设备使用登记、日常保养和维修记录。

4.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数量、用途,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5.统筹协调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中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

6.监督审核因技术问题确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和已超过使用年限而无法使用的资产。

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执行药品目录、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情况。

3.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出入库、核销、盘存等工作流程的规范性。

4.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包装、贮存、保管和药品有效期内使用情况。

5.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登记、报告、处理、封存情况,定期公示监测结果。

6.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使用,处方医生的资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知晓情况。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质量管理部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及保障落实措施。

2.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教育和知识知晓情况。

3.每年至少一次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工作质量、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及基础质量指标达标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岗位练兵活动。

5.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医疗风险防范预案与医疗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投诉的登记、报告、处理、分析情况。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根据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状况、服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和社会满意度,每年底对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2.评估、公布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3.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办法及实施措施。

4. 监督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业务水平、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考核的落实情况。

5. 每年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情况。

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1.每年第四季度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年度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的落实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监督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会议制度的执行情况。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与辖区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主任会议;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精神、研究解决出现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请示,应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做好回复记录。

4.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的医疗、治安、消防、水电、设备、建筑环境、信息安全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演练及应急物资的贮备情况。

5.监督指导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医疗、行政、人事、财务、计量器具档案和文书的归档与管理使用情况。

6. 不定期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总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全面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医疗安全、特殊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爆、中毒)。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情况;特种职业工种经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3.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医用氧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落实情况、使用记录和定期检测情况。

4.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整体环境、院容院貌、科室布局和清洁卫生。

5.每年至少两次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有关医源性感染各项监测指标及控制、重点部门的管理,全员医源性感染知识培训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

6.每季度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登记制度、警示标识、清洗消毒、收集、存放及运送的执行情况。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工作质量,满足乡镇卫生工作需求,并提供业务指导。

2.监督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统计信息原始记录,各种医疗登记、医疗质量统计、信息资料的收集、保管情况。

3.监督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执行情况,统计信息发布需有相关部门批准。

4.监督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计算机网络平台的构建、升级、维护工作,保证软件、硬件安全。

5.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各种法定统计报表及信息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6. 对所辖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应做到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行业作风监督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行业作风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

2.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全员行业作风岗前培训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销售、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违规违纪事件。

4.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医疗设备、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5.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利用各种方式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或其他馈赠的处理结果。

6. 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定期考核,并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档案,考核结果与聘用、晋升职称以及评优挂钩情况。

民主评议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社会民主评议监督管理组织建设,评议制度、评议方案及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对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价格等满意程度进行测评的情况。

3.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的情况。

4.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定期通过各种媒介对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公示的情况。

5.监督检查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民主评议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情况。

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为乡镇家庭和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及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3. 每年第四季度完成本年度工作总结及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提出可持续改进措施。

5.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遇各类重大事项及突发事件,及时向主管领导、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6. 建立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科主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居委会)协调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和精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具体工作。

7. 建立总值班制度。机构每日设专人负责处理医疗、行政事宜,并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处理紧急情况等。

8. 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信息、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价格;向职代会公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按服务人口合理配置全科医生、乡镇护士、预防保健人员及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人员,制定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

2. 建立全员聘用聘任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实行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签定聘用聘任合同。有法定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受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岗位合格证书和职称证书。

3. 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岗位考核以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实行月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4.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调整其岗位;对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与之解除聘用关系。

5. 根据乡镇卫生服务发展、居民需求及机构内人员状况,制定5年人才培养、梯队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做好总结。

6. 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及到上级医院进修提高,每年底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乡镇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制度

1. 由全科医生、乡镇护士、预防保健人员组成乡镇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按照所辖区域、常住人口、服务功能与任务等情况,分片包干,落实管理责任制。

2. 积极开展乡镇卫生诊断,确定乡镇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并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乡镇卫生诊断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3. 与乡镇居民签订《乡镇家庭健康服务合同》、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履行合同条款,开展分类、分层的连续性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提供主动上门服务、追踪随访。

4.健康管理团队应实行五个统一:文明用语、着装胸卡、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出诊装备(出诊箱和出诊车)统一。

5. 在所辖乡镇居委会向乡镇居民公示健康管理团队人员的姓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接受监督,并应保证团队进入家庭实行健康管理的服务时间。

6. 对健康管理团队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结合管理户数、管理质量以及管理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财务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落实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2. 严格执行会计内控制度和各项财会制度。按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做好财务分析和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物资核算。

3. 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合理收费,保证应收尽收。

4. 规范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5. 严格现金管理。收费处、住院处等必须每日结账交款,所有业务收入的现金,一律于当日送交银行。

6. 严格执行支票领取、使用相关规定及程序。遗失支票,应立即报告。

7. 财会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记载清晰,数字准确,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妥善保管各种账册、凭证、报表等。

8. 加强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或变更使用性质。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1. 实行收支两条线的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为独立法人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中心和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2. 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全部收入足额上缴区(县)财政专户。

3. 全部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包括经常性支出(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房屋修缮、房租、公共卫生工作、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等专项经费)。

4.药品每月盘点结算,按时上报区(县)财政,与中标企业统一结算药品费用。

5.经财政部门批准,在银行开立一个一般帐户,用于乡镇卫生服务的资金收缴,此帐户不能发生支出业务;开立一个基本帐户用于乡镇卫生服务中心的核算。

6. 实行收支两条线后不再进行结余分配,不再继续保留事业基金和提取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福利基金等)。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三账一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作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2. 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大型设备应根据机构的规模、任务、现状、发展规划和经费情况添置和更新。

3. 设备操作人员须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程序,规范操作。

4. 定期做好设备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率。

5. 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变价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物价与计量管理制度

1.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常用药品价格及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公布。

2. 严格价格管理,不得多收、乱收、漏收。开展新服务项目时必须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审批后方可开展。

3. 设专兼职物价员定期检查收费标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建立计量器具档案,由计量管理员统一管理。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并具有合格证,对无证的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有权拒绝使用。发现不合格的器具要及时修理,不可修复的器具应及时报残、更新。

5. 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照国家计量局发布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周期检定。

6.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注意定期保养、维护。

药品管理制度

1. 购进药品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渠道采购,验明药品相关合格证书,并对药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保证药品质量。

2. 根据乡镇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和乡镇居民用药需求,做好常用药物的储备。

3. 设专人管理药库药品。根据药品特性(如避光、低温)分别保管,注意药品的失效

期,避免变质、损失和浪费。

4. 每月对机构内的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盘点登记表及处方应妥善保管。

5.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品种,应在指定的配送企业采购,按统一药品价格销售,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价销售。零差率药品与非零差率药品应分别采购、分别入账、分别管理。

6. 毒麻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有安全贮存设施,实行专库、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7.临床使用新药需提出申请,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购入。使用新药时,要注意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1.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应急措施。

2. 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教育、技能培训,并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3. 做好相关物资储备,进行动态管理。

4. 按规定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突发公共事件。

5.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控制、监测和医疗救治工作。

6. 发生火灾、地震等其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统一领导、听从指挥,做好报警、人员疏散及现场抢险等各项工作。

7. 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应急预案的修订和补充。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 围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2. 建立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的例会制度。

3. 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操作常规。加强“三基三严”和岗位技能培训。

5. 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6. 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1. 建立医源性感染管理工作部门或设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2. 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有关医源性感染方面的问题。

3. 制订医源性感染的工作规范,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采取干预措施。

4. 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的监测管理。

5. 对发生医源性感染的病例,组织流行病学分析及讨论,提出控制措施,防范医源性感染的爆发、流行,并及时上报。

6. 加强全员的医源性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提高控制医源性感染的能力。

7. 根据预防医源性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机构的建筑设计、科室布局进行功能划分,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消毒管理制度

1. 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2.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 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4. 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5.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6. 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7. 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8. 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 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 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 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 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信息管理制度

1. 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科研及培训信息。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3. 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4. 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 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6. 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档案管理制度

1. 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2. 做好各类文件资料、医疗文书、人事、科研、财务等档案的分类管理,件件有登记,

卷上有编号。

3. 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4. 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阅后及时返还。

5. 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 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后勤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房屋建筑设施的使用、维修和新建、扩建、改建等基础档案。

2. 严格操作流程,保证供水、供电、供气、供氧、电梯等设施的使用、维修和安全管理。

3. 严格医疗救护、办公用车的使用登记,做好车辆的保养和年检,保证车辆状态良好和安全行驶。

4. 加强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等防范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杜绝灾害事故和其他重大意外事故的发生。

5. 办好食堂,保证病人的营养餐、治疗餐和职工的膳食。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6. 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

医德医风管理制度

1. 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每年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 将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科室工作的重要标准。

3. 制定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办法,建立医德医风档案,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价。

4. 机构新成员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岗前教育,未参加培训不得上岗。

5. 建立医德医风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制度。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意见,接受乡镇群众监督。

6. 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应作为应聘、晋升评优的重要条件。

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1. 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监督组织、制定评议管理办法。

2. 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监督电话、开展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会民主监督。

3.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民主监督员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工作建议。

4. 对各项意见建议及时登记、汇总、分析,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改正。

5. 监督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6. 定期公示社会民主监督情况。

三、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1.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部门职责、监测、预警、报告、程序、应急处理等。

2. 定期对全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

3.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并进行动态管理。

4. 疫情报告。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应听从政府统一指令,服从统一指挥。

6. 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书写完整病历记录,协助转送病人。

7. 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

2. 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 建立传染病个案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4. 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

5. 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6. 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的发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7. 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1. 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 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3. 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

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4.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5. 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6. 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7. 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8. 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 在街(乡)政府健康促进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 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 开通乡镇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 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 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 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 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乡镇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 对乡镇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 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 对本乡镇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 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地方病管理制度

1. 结合本地区地方病流行情况,制定防治工作计划,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2. 做好地方病的登记、统计与上报工作。

3. 配合专业机构开展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准确、及时、定量分析和预测地方病情及流行趋势。

4. 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5. 完善信息网络,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及效果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管理制度

1. 定期收集职业卫生基础资料,掌握本辖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与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发病、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

2.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卫生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职业病

危害和防护知识咨询、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 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告知劳动者本人及用人单位。

4. 建立辖区职业卫生档案目录,统一编号,实施计算机管理;定期检查核对档案的内容,记录变动情况。

5. 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指导。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园所儿童保健工作以及生命监测等工作。

2. 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3. 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

4. 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智力、视力测查,听力筛查和口腔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

5. 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

6. 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7. 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

8. 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

2. 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 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

4. 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 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

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1. 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

2. 对孕产妇和围产儿进行访视,统计上报相关信息。

3. 做好孕产妇与围产儿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

4. 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

5.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制度

1. 为辖区内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宣传普及。

2. 开展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做好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指导育龄人群实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性生活指导,提高已婚夫妇生活质量。

3.提供避孕药具,做好相关药具的储存与保管。

4.开展经常性的孕情监测服务,做好跟踪随访工作。

5.开展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监测。

6. 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数据的登记、汇总、统计与上报。

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1. 成立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 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 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 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 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 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乡镇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 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 对以乡镇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 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 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 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乡镇康复工作制度

1. 开展乡镇残疾人健康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并建立乡镇残疾人基本数据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2. 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进行功能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

3. 积极开展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对残疾人及亲友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和指导。

4. 对于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向设有康复科的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

5. 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镇康复服务。

全科门诊工作制度

1. 全科诊室的工作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质的全科医师或持有全科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担任。

2. 全科医师应对病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整体的检查和评估,并将结果准确记载于健康档案。两次不能确诊的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对需要转诊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协助转诊至上级医院。

3. 全科医师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记入健康档案。

4. 全科医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应进行规范管理。

5.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相应信息,按时上报。

6. 发现传染病病人,及时做好诊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转运。

7. 全科诊室应有相对独立的单人诊区,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清洁整齐。

首诊负责制制度

1. 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责任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责任人。

2. 首诊医师对病人进行初步诊断,并做出相应处理,不允许任何推诿或变相推诿现象。

3. 遇到需要急诊抢救的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治疗;如设备、条件有限,首诊医师在应急对症处理的同时,与上级医院或120联系,并护送病人到上级医院。

4. 遇危重、疑难病人处理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它科会诊,或转诊,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5. 病人病情涉及多个科室,原则上首诊科室先处理,必要时请其他科室协同处理,各科室经治医师均应详细记录处理经过。

6. 病人因病情需要住院或观察室留观,门诊医师须与有关科室医师取得联系并做好交接,以保证医疗安全。

7. 危重病人进行检查、转科、留观、住院,均需有医护人员护送。

8. 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病人,严格按照双向转诊制度执行。

9. 病人病情变化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生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双向转诊制度

1. 乡镇卫生服务机构至少与一所大型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定协议,制定实施方案和服务流程,设专人负责,确保转诊渠道通畅。

2. 培训乡镇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流程和保障措施,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3. 乡镇医生对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与上级医院接诊部门取得联系,优先接待转诊病人,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4. 主动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沟通,及时掌握上转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追踪服务工作。

5. 对转回乡镇的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康复期病人,应及时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

2. 应为辖区内重点人群(老年、妇女、儿童)、弱势人群(孤寡、残疾、低保)、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建立健康档案。

3.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的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上用红、绿、橙、蓝、黑色标识区分。

4. 健康档案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表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诊疗记录按SOAP(主观治疗、客观检查、评价、计划)要求书写。

5. 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记录四次,进行动态管理。

6. 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个人健康档案分散存放的,应在家庭健康档案中标明其存放地。

7. 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处方管理制度

1.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签字或印章在机构留样后,方可开具处方。

2. 处方标准、格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要求执行。

3. 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 医师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 开具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处方权;使用专用处方;药师应取得相应调剂资格。

6.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7. 处方应按照类别和期限妥善保存。保存期满后,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病案管理制度

1. 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2. 门(急)诊病历及住院病历,应分别统一编号。实行封闭式管理,严防病历丢失。

3. 严禁任何人涂改、转借、拆散、伪造、隐匿、销毁、丢失、抢夺、窃取病历。

4.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病人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5. 患者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收回门诊病历;患者住院期间,住院病历由科室统一保管;各种检查报告单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6. 住院病历如需带离病区时,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需要复印病历时,按规定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

7.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机构指派专人在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相关病历记录,专人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急诊急救工作制度

1. 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承担急诊急救工作。

2.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收费”原则,杜绝见死不救等违法违规行为。

3. 严密观察急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认真执行急诊技术操作规程。

4. 院前抢救急救病人时,医务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救护,并迅速与120联系救援,待病情允许情况下,及时转院。转院病人必须由医务人员护送,做好与转诊医院交接工作。

5. 遇重大抢救,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应亲临现场指挥抢救。

6. 急诊抢救药品准备齐全,抢救器材保证完好状态,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进行补充、更新、及时消毒维护。

留观制度

1. 由于各种原因不需或不能立即住院,但病情尚须观察的病人和门诊输液治疗的病人,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 留观病人一律由医生建立留观病历,留观结束可将病历归入健康档案中。

3. 医师要严密观察留观病人病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

4. 护士应随时主动巡视病人,按时进行护理并及时记录,向医生反映病情变化等。

5.医生、护士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留观病人交接班工作,并写出书面记录。

家庭病床工作制度

1. 为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护理、治疗的病人建立家庭病床。

2. 家庭病床收治的病种范围应结合机构的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确定。

3. 家庭病床的医护人员应由医疗护理技术骨干担任,经培训后上岗,严格执行诊治、护理常规和各项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工作效率。

4. 建立家庭病床病历和家庭护理病历,定期查房,并对家庭病床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提供康复指导,必要时安排会诊、转诊。

5. 为医护人员配备适用于家庭病床开展工作的诊断、检查、治疗和抢救设备及必要的交通工具。

6. 家庭病床的收费应执行国家统一医疗收费标准。

综合病房工作制度

1.根据乡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开设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综合病房和日间照顾病房。

2.病房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护士长负责做好日常病区管理工作。

3.认真执行行政查房、业务查房、医师三级查房,开展疑难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做好会诊和转诊工作。

4.按时做好病房交接班工作和交接记录。危重病人实行床头交接,新入院病人和出院病人实行重点交接。

5.严格执行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严格病案质量控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6.对病人实行分级护理,落实护理责任制。

7. 做好病人的住院管理,入院、出院指导,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8. 保持病区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严格消毒,防止医源性感染。

护理工作制度

1.以健康为中心为有需求的乡镇居民提供护理、保健、康复等服务。

2.与全科医生、防保人员组成健康服务团队,进行人群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的护理保健;

3.根据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护理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的提出乡镇慢性病人的整体化护理方案,并指导病人家属协助实施,及时向全科医生反馈相关信息。

4.遵医嘱完成担任乡镇卫生服务工作中各项护理工作,并做好乡镇护理记录。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保证急救药品、物品的使用,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器械完好,每日清点,账物相符并有记录,做好交接。

7.做好消毒工作,按要求将医疗垃圾集中回收、处置,避免交叉感染发生。

8.为辖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执行医嘱及医嘱查对制度

1. 医嘱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护士执行医嘱必须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2. 医嘱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具体到分钟。

3. 医嘱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全名。不执行被涂改的医嘱。

4. 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补记医嘱。

5. 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以保证执行医嘱的准确性。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交待清楚,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6. 处理医嘱时必须经过查对后方可执行,及时查对转抄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7. 当日医嘱处理完毕后,要两人以上进行查对,并将所有医嘱核对一次。每周大查对一次。重整医嘱后必须两人查对签字。

护理文书书写制度

1. 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出入量记录、病房交班报告、手术护理记录单、护理病历、护理出诊记录等。

2.护理文书除特殊规定外,一律采用钢笔书写。表达内容真实,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使用规范医学术语,及时记录,并签全名。

3.眉栏项目、页数应逐项、逐页填全,不得空项、漏项。

4.护理文书书写出现错字时,应用双横线画在错字上,进行修改并签名。

5.度量衡单位一律使用国家统一拟定的名称和标准,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6.护理文书纳入病案资料一并保存。

门诊咨询工作制度

1. 设立门诊咨询台,负责门诊导医、咨询、预约、便民服务等工作。工作人员要认真、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为病人服务。

2. 负责协调病人就诊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接听热线电话,做好电话咨询工作。

3. 发放健康手册、健康教育处方,播放健康教育的有关录象、光盘、录音。

4. 为病人提供饮用水、出借轮椅、收费查询等服务。

5. 保持环境整洁、维护就诊秩序,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隐患。

注射室工作制度

1. 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一般外带药物注射须持医疗机构注射证明。

2. 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敏试验,并重新确认外带药物的过敏试验结果,减少

医疗风险。

3.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后反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经治医师。

4.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戴口罩帽子,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一巾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 定期进行室内卫生清扫、消毒和空气监测。

治疗室工作制度

1. 室内环境整洁、布局合理,严格区分无菌区和非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并有明确标志。

2. 医护人员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操作前洗手、戴口罩。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3. 药品及器械管理有序,内用药与外用药分类放置,标签清楚,定期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 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三查七对”,输液加药要坚持现配现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药物配伍禁忌。

5. 用过的医疗器具及时清理、清点、消毒、灭菌,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使用时限重新灭菌。

6. 每日进行室内清洁卫生,定期进行空气消毒和空气培养。

7. 各种登记、记录要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存。

中医工作制度

1. 按要求配备中医药人员、中医药服务设施、开设中医诊室。有条件的应设置中药房,并配置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

2. 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3. 针对乡镇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的流行趋势,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开展疾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发放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处方。

4. 应用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熏洗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5. 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规范书写中医病历。

6. 针灸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晕针、滞针、断针等意外发生。。针灸针具严密灭菌,一穴一针,防止交叉感染。

7. 骨伤治疗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根据患者的年龄、身体条件等进行相应的手法治疗。

口腔工作制度

1. 开展乡镇居民及托幼园所、中小学校等牙病普查普治工作,将筛查人员的口腔基本情况,认真地记载在健康档案中。

2.做好口腔保健及口腔疾病健康宣传工作。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诊治三次不能确诊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减少复诊率,提高治愈率。对疑难病三次不能确诊的,及时转往上级医院。

4. 口腔治疗需注射麻醉剂时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按照常规做药敏试验,备常规急救药品。

5. 严格无菌操作、器械消毒工作和室内紫外线空气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6.定期对器械清点、加油保养

检验科工作制度

1. 收集标本时,应认真查对,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妥善保管。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小时。

2. 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按规定及时发出报告。

3. 检验结果与临床表现不符合时,主动与全科医师联系,可重新检验。发现检查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 一般标本和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黄袋双层严密包扎,注明可疑微生物名称、产出日期、科室,由医疗废物处置专门机构统一处置,防止交叉感染。

5. 实行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保证检验质量。

6. 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

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1.根据医师填写的申请单合理安排各项功能检查,特殊检查应事先预约并告知病人注意事项。

2.危重病人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

3.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部位、临床诊断、检查结果,并做好相关登记。

4.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全科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5.放射科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定期集体阅片,提高投照技术和诊断质量。

6.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病人和医务人员的X线防护。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休假。

药房调剂工作制度

1. 药剂人员应凭医师处方,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

2. 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3. 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 审核处方用药的适宜性。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医师进行更改。发现严重的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和超剂量使用医师未双签字时,有权拒绝调剂。

5. 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6. 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7. 处方调剂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8. 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病人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饮片调剂制度

1.根据处方药品的不同体积和重量,选用相应的衡器。所用衡器要随时检查,并经计量部门定期校验,保证衡量器具的准确。

2.调剂人员接到处方后要再次审方,特别注意处方中有无配伍禁忌。

3.调剂人员对所调配的饮片质量负有监督的责任,所调配的饮片应洁净、无杂质等。发

现霉变或假冒的饮片应及时更换后才可继续调配。

4.为了便于复核,应按照处方药味顺序调配,间隔摆放,不可混为一堆。

5.一方多剂时,按等量递减,逐剂复戥的原则分计量,每一剂的重量误差在±5%以内。

6.需要先煎、后下、包煎等特殊处理的饮片无论处方是否有注脚,均应按照规程要求处理。

7.一张处方不宜两人共同调配,防止出现重配或漏配。调配完毕自查,确认无误签字交给复核人员。

8.有专人负责复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复核无误后签字并分剂包装。

9.发药时要坚持三对:对取药凭证、对姓名、对剂数。发药时向患者说明用法、用量、煎煮方法及有无禁忌等相关用药问题。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7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实现公司环境方针和目标,对公司环境、安全管理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规范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应当绿化;垃圾池及其周围须定期清理外运,垃圾应分类处置。 2)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应搞好排放和清除,不应对厂区造成污染。 3)厂区应当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产品及包装物料的贮存仓库。 4)存放硫酸(盐酸、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当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及防护设施,进行必要

的防腐处理,以防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5)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的岗位,采取配置隔音装置、除尘器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6)对污水处理站配备污水在线检测装置,以防不合格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4、特别作业区卫生要求 1)特别作业区内的操作应当在无菌状态下进行。 2)定期对特别作业区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3)特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无菌的工作服、鞋、帽、口罩等。 4)非特别作业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特别作业区。 5、清洁作业区要求

1)产成品烘干包装岗位及化验室地面应铺设瓷砖或其它卫生材料。 2)车间内墙壁应保持清洁,车间内门窗必须封闭完好。 3)包装间必须设缓冲间、更衣间,进入的车辆等必须清洁、无尘。 4)各生产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要保持清洁。 6、控制实施 1)安环处根据厂区环境现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表》。 2)安环处按《废弃物管理规定》定期对厂区废弃物分类处置,以防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并做

某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某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第一节环境卫生 第一条凡是村内大街小巷不准在墙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做到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创文明新风。 第二条爱护村内一切公共设施,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讲公德,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养路护路,不堵塞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开展文明监督管理,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第三条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意乱堆、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做到净化、香化、美化。 第四条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互相监督,倡导文明新风,养成良好的公德习惯,争做文明人,为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以村划区,以巷划段,以街划片,责任到人,执行办公场所干部扫、公共场所专人扫、房前屋后自己扫的传统制度。 第六条定期粉刷墙壁,按时对所有的树木、花草、进行修剪、喷水、浇灌。严禁向水道乱扔杂物,做好防洪、防汛措施。 第七条对环境卫生实行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评比、一季一小结,年终总评比的奖惩兑现。 第二节办公场所卫生 第八条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严禁抽烟,严禁高声喧哗。

第九条做到室内清洁、整齐卫生、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窗明几净。 第十条办公人员每天要打扫室内卫生,清扫环境卫生,做到一扫二拖三抹,室内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定期消毒。 第十一条爱护公物,遵守制度,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三节家庭卫生 第十二条每个家庭经常开窗通风,用具摆放整齐,做到无蝇、无蚊、空气清鲜。 第十三条厨房要经常消毒,通风换气,注意安全,餐饮灶具、厨柜摆放适当,水池经常冲洗,杜绝病从口入。 第十四条家庭院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养花、种花、美化庭院。 第十五条卧室要做到整洁大方,被褥勤洗、勤换、勤晒、勤通风.,营造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 第十六条室内卫生间和庭院厕所要经常消毒,勤洗勤拖,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洗漱用品摆放整齐,经常更换。

单位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给辖区居民以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推进我镇爱卫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爱国卫生机构。镇设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由分管环保的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三创办、卫生院、中心小学、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和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镇爱卫办,三创办主任为爱卫办主任,全面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上级爱卫组织分配的相关工作,以及各村(居)和镇属各单位的爱卫创建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实施爱卫长效管理,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开展除四害综合防治。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 第三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领导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卫生工作相关制度,部署检查、落实卫生工作任务,使全镇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镇环境卫生划分责任区。由镇爱卫办牵头,相关村(居)委会配合。做到“五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滥贴广告、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存、无蚊蝇滋生地。 第五条单位内各办公室做到整洁、美观、文明。 第六条由镇爱卫办加强对清扫人员的督促和管理,做到任务落实、分工明确、清扫彻底。 第七条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第八条镇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领导全镇爱国卫生运动,贯彻国家、省、市、县的有关卫生法规,按上级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镇的爱卫工作。 (二)坚持做好定期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造一个清洁、健康、文明、和谐的生产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三)配合上级防疫部门,做好灾后消毒、除“四害”、灭鼠工作,确保“四害”、鼠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检查标准: 1、镇村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中扫,每月一大扫; 2、环卫人员做到每天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3、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现象。 4、交通工具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 (二)检查制度:由镇爱卫办进行检查,定期对镇属各单位、各村(居)卫生状况打分排名,对卫生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卫生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履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责任,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明确领导分管,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设立固定性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安排卫生报刊阅览室或卫生 宣传与健康教育画廊,订阅卫生报刊等健康教育资料,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3、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教育活动,单位内工作场所、会议室张贴 禁烟标志,明确专兼职人员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劝阻吸烟。 4、对新干部职工进行岗前健康教育和环保教育;对接触有毒有 害物体的工人进行的职业卫生教育;对女职工进行妇女保健教 育。三种教育普及率分别达95%以上。 4、单位干部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培训率10 0%(含上列三种方式进行的教育)。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90%和85%以上。

公共卫生管理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管理管理办法 一、公共区域管理范围: 前厅、大厅转门及玻璃、大厅内餐厅、票务中心及商场内外玻璃、休闲区、洗手间、电梯、走廊、后楼梯、客房楼道和后楼道玻璃、垃圾处理、大厅沙发。尤其前台的各区,是酒店的门面,代表酒店的形象,所以做好公共区域清洁的维护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每日清洁项目方案: 早班工作内容: (1)大厅正门自动玻璃门及旁门的擦拭,保持干净没有手印; (2)大厅入口处所铺设地毯的清洁维护; (3)大厅的地面、柱面、沙发、茶几、报架、擦鞋机、装饰品、指示牌的擦拭并保持光亮清洁; (4)大厅休闲区、商场台面卫生、花盆内无杂叶; (5)电梯间的清洁:换星期地毯、电梯内的擦拭; (6)竖式垃圾桶随时清洁、无烟蒂,边角没有污垢; (7)后楼道垃圾桶的清洁; (8)大厅及楼道盆景花木的整理,花盆内干净无烟头、无花叶; (9)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手盆、水池、隔断板门,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地毯清洁; (10)公共区域所有开关擦拭干净; (11)电梯间两道门擦拭干净;

(12)下班前抹布清洁干净。 晚班工作内容: (1)大厅正门自动玻璃门及旁门的擦拭,保持干净没有手印; (2)大厅的地面、柱面、沙发、茶几、报架、擦鞋机、装饰品、指示牌的擦拭并保持光亮清洁; (3)电梯间的清洁:清洗星期地毯、电梯内的擦拭; (4)竖式垃圾桶随时清洁、无烟蒂,边角没有污垢; (5)大厅及楼道盆景花木的整理,花盆内干净无烟头、无花叶; (6)后楼梯清扫及拖地、擦净扶手; (7)清垃圾,不允许在输送过程中出现泄漏或在楼道、公共区域楼下印迹和气味; (8)公共卫生间卫生:便池、手盆、水池、隔断板门,做到无污垢、无异味、镜面光亮; (9)公共区域所有开关擦拭干净; (10)下班前抹布清洁干净。 三、洗手间的清洁: (1)天花板无灰尘、无污渍、不潮湿; (2)镜面无水渍、明亮干净,边缘无霉斑或黑点; (3)灯饰内外干净,无杂物、积尘; (4)洗手柜无水迹、无毛发,水龙头座四周无青苔、霉斑或积尘; (5)马桶及小便池内外无污渍,水箱开关功能正常,水箱无漏水,下水不堵塞;

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工地上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在各区域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挂牌标训,记录齐全,帐物卡相符。 二、成型钢材及钢筋要分类堆放整齐。成品、半成品等要分类按规格堆放,应有防雨、防潮、防火措施。 三、坚持文明生产,班组必须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清、场地清”保持场地整洁。 四、工地道路畅通、平整、整洁,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五、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箱加锁。 六、各工种、班组,在各生产区域应设专人负责打扫清理,保持生产现场清洁整齐。 七、保持生产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生产用水及时排出,确保生产场地无大面积积水; 八、整个生产现场卫生、场容场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安全生产纪律 一、进入生产现场的一切生产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各种劳动防护用具。 二、进行生产现场施工,精神要集中,不违章作业,不儿戏玩耍,不追逐打闹。

三、严格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高处作业要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作业。 四、生产现场和各种机电设备,必须由持证的专业人员操作,其它一切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玩弄或开动机电设备。 五、生产登高作业,要走安全梯道,不准攀爬排栅,不准乘坐钢井架笼上落。 六、生产现场一切生产、生活临时用电,必须由持证的专业电工架设和管理,其它一切非机电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拉乱接。七、高处作业时不得随意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工具和杂料,以防物体打击造成伤害。 八、进入现场生产的各专业工种人员要服从领导听指挥,要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例会活动,不复随意缺席 安全生产技术 一、做好工人入场三级教育,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我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二、建立健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生产用电管理制度、生产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保证安全。 三、施工用料、机械等必须按平面布置图位置堆放整齐,经常保持场内道路畅通,消防工具设备(灭火器、消防水龙头)要按崐图示位置放置,标志明显,生产场地的危险部位和地段要设置醒目的警告牌。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提升北三里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加大社会管理力度,进一步美化村内环境,特制定《东枣园乡北三里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 以村民为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将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建立以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内容,管理有序,节约高效的环境卫生长效监督机制。 二、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做法 (一)合理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将本村范围的环境卫生、农村村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办公场所环境卫生三大部分。公共场所主要包含村组道路、水渠、村内的区间道路、村办公大楼、三个小区和村、社、农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农村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包括:农村居民室内环境卫生和住宅四周统一划定区域的环境卫生。办公场所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村内企业、业主和其它单位的环境卫生。 (二)明确职责,按责任区域管理环境卫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共同提高。

1、通过议事会商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定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市场化管理和运作。保洁公司中标后,按要求承担全村范围内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保洁公司的服务状况、服务质量、服务要求由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村监事会和村民代表共同监管。保洁公司按保洁合同履行保洁义务。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直接向村民议事会和村委会负责并报告环境卫生工作。 2、深入推行农村居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居住小区居民住宅环境卫生和小区以外的农民住宅环境卫 生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到户。 3、驻村单位、企业、商家及其他业主的门前环境卫生,按照农村居民住宅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村域环境卫生要按照上述区域划分情况和管理特性分别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承担下列卫生管理职责: 1、劝阻、制止、纠正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贴乱画、随地便溺、损坏公共设施和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流浪乞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共卫生管理各种规章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 1、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分析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科研及培训信息。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做全统计台帐,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3、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6、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2、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由社区中心(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3、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 4、对各科室(站)借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等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 5、熟练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配合中心(站)办公室保证信息,每月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规范操作,严防服务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2、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在班在岗,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3、药品必须从合法渠道统一购进。 4、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处方。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或顶撞病人。抢救病人时医务人员应严肃认真,不说、不做与抢救治疗无关的话与事,更不允许谈笑风生。 6、社区医生接待病人,解释病情要耐心、细致。与病人对话要讲究语言艺术,要将病情及预后交待清楚,不得大包大揽,对疑难、危重病例要及时转诊。 7、认真实行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对发生的差错,纠纷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8293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洁打扫、废弃物清运处理。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以及施工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综合办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室,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卫生标准和制度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 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车间内(外包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地面卫生:厂区地面卫生清扫专门由保洁公司负责,其卫生清扫范围是厂区内所有硬化路面(包括水泥路面及砖砌路面) 第十条厂区绿化带卫生:公司各部门按照安全环保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改造等合同或协议时,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期间所占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五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等上面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十六条必须按安全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汽车和自行车。 第十七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严禁损毁、攀摘各类花草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十八条严禁从楼上向外抛扔任何杂物,严禁在两层以上的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遇雨雪天气或重大接待活动 第十九条遇雨雪天气或重大接待活动时,按综合办划分的硬化路面卫生责任区,各部门配合进行清理工作。 第二十条遇雨雪天气时,各部门首先清理本部门卫生区积雪,将积雪清扫成堆或均匀地铺到绿化带内(以不压坏花木为标准)。清理完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创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 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 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员,主 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2)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3)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员,对 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2)河道保洁做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

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准,对 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壳、 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建、乱 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好自 家的花草树木,禁止毁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 4.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家各户、各单位都要自觉履行义务, 保持门前整洁。村将“门前三包”工作纳入今年镇、村开展的“最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篇: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篇: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篇: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篇: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第五篇:施工现场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衢州市信安医药有限公司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员工能长期处在一个整洁优美的环境中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各部门人员在公共环境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蒂,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元;在本责任区域内,每次罚款5元;并每次扣卫生考核分一分,若一个月内发现三次,卫生考核分全部扣除。 2、公用品及办公设施按规定统一摆放,卫生洁具放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办公室整洁;

3、各部门人员每天早上提前15分钟到单位打扫卫生,除各自搞好本卫生区域卫生外,按照规定,对相对应的公共卫生需进行打扫。具体为公司总部按公司《卫生值日通知》分部门进行打扫,仓库由仓库及质检定出包干区及值日表进行打扫。若发现没有按规定打扫的部门,该部门所有人员每人罚款10元,并每次扣每人卫生考核分5分。若一个月内发现二次,扣除整个部门人员全部卫生考核分,不列入考核的部门及人员每次扣除奖金50元; 4、每周六上午,进行大打除,每次放假之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大扫除,内容包括:地面、窗户、门、办公桌及其它办公设施;并由人事行政部进行检查,没有按规定要求的,对该部门所有人员罚款20元,并扣考核分5分。 5、电脑、文印室、档案室除保持整洁外,还必须防潮、防静电; 6、清洁标准为地面干净,不得有痰、瓜皮果壳、纸屑、烟蒂,办公桌不得有灰尘、烟灰;纸篓里的垃圾及时清理; 7、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使用后冲洗,严禁将报纸及会堵塞管道的杂物扔入便池,一经发现罚款10元。 8、每星期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公共环境、办公室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清洁的地方和部门,每次罚款20元。 医药有限公司 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区环卫生产安全运行,提高各类相关人员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进一步提高环卫质量和环卫效益,特制定环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单位职工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各机驾人员和各类操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机驾、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安全知识、安全管理、学习培训活动,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各单位负责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处理有关安全事宜,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有关会议、事故的处理等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定期汇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记录台帐。 四、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季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学习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五、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到月度环卫考核,跟踪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定期抽查。 六、机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驾驶和操作。环卫车辆等设备设施的管护责任到

人。垃圾中转站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每月不少于一次,传动部位应定期注油,保持润滑,确保安全运行;环卫车辆应逐日擦洗、保养,确保外观整洁、标志清晰,出车前必须严格遵循机动车辆安全检修规程,确保车灯、刹车制动良好以及轮胎气压正常,严禁带故障行驶。 七、对环卫工人居住地(转运站、公厕等)、宿舍、休息点等张贴生产安全规则制度、并进行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等安全隐患排查,保证取暖设施、灶具、灭火器等符合安全标准,确保环卫职工人身安全。对环卫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包括公厕、转运站(收集站)、垃圾处理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设施故障和安全隐患,确保环卫行业生产安全。

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设立垃圾清运中转站,定期转运。建立一个垃圾池一个垃圾箱,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4、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

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对于可以焚烧处理的垃圾在垃圾池中自行处理,不能焚烧的垃圾必须入桶,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 三、垃圾清运制度 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天按时清运该村的垃圾到中转站,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定期从垃圾中转站转运到各乡镇的农村环境管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最新版

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在院爱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单位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管理。 1.认真,熟悉掌握有关爱国卫生的业务知识,,做好爱国卫生的各项 工作。 2.遵照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组织、发动、协调、 督办和检查工作。 3.积极宣传健康教育有关的卫生知识,遵守市民文明守则,“十不” 规范,充分利用宣传工具,提高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4.积极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做好“除四害”、消杀工作,并开 展禁烟劝烟活动。 5.实行室内外卫生包干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门前三包的整洁、美 化。 6.坚持开展卫生自查、评比活动,做好年初年终计划和总结工作。 7.努力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卫生制度 按照全国城市卫生、省文明卫生城市中机关单位卫生的要求,实行科(办)卫生包干保洁制度;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1.保持院内环境清新整洁,无蚊、蝇孳生地和不卫生死角,物品、车 辆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保持室内环境整洁、窗明几净,四壁和顶棚无灰尘、无蛛网,地面 无痰迹、无烟蒂、无纸屑、无果壳。办公室用品堆放整齐。 3.室内应合理养殖盆花,美化室内环境。 4.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控烟标语。 5.厕所经常保持清洁,每天有专人清扫,定期消杀,做到无蛆、无蝇、 便后无垢。 6.坚持室内外卫生每日一小扫,周末一大扫。 7.工作人员讲文明、爱卫生、穿着整洁、仪表庄重。 8.坚持开展经常性除四害消杀活动。

厕所卫生制度 1.厕所由清洁工负责,做好清扫和四害消杀工作。 2.洗手槽、便槽做到每日一次清洗,保持壁净地洁。 3.冬春季节每半月一次消毒杀虫,夏秋季节每周二次喷药消杀,做到 无蛆无蝇无蚊。 4.任何解手人员及时做好便后冲洗,做到无异臭味、无尿垢。 5.凡用厕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做到节约用水,反对浪费,随手关 闭水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制度及流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制度及流程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2、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3、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5、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制度 1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卫生院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3、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4、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5、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6、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电子健康档案应有专(兼)职人员维护。 7、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表的中医体质辨识内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其他医务人员填写。

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 备的使用维护。 三、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要求 1、每位员工应保证个人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归类放在办公桌一侧,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 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3、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 并随时保持清洁。 4、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 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5、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闭显示器,节约用电。 四、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天早上在上班前,将个人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一遍;会议室的办公桌擦拭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所有窗户、门进行一次清洁。 2、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 4、办公区域的绿化植物由行政办公室每周进行定期的维护、修剪等工作,自行购买的小型绿化植物由个人每周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5、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室等重要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五、监督与奖惩 1、公司安全质检部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首次劝导责任部门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进行例会通报。第三次扣罚相关员工与部门负责人

(完整版)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制度

公卫科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院长办公会的工作要求,未了完成本科室的工作任务、规范科室工作人员管理行为,完善科室的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科室工作管理制度。 (1)科室人员高度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全体科室人员要树立“团结一心、其利断金”精神,营造科室积极进取,追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2)科内人员必须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围绕以科室主任为中心按照公共卫生工作服务要求分为防疫、妇幼、慢病、儿保、健康档案及老年人管理、健康教育、卫生协管等。 防疫接种门诊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负责辖区适龄儿童的各类疫苗的接种,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平台。需熟练掌握免疫规划程序,接种方式。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管理,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及工作态度管理。 防疫外线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负责辖区内的行政村级居委会常住,暂住3个月以上适龄儿童的人、卡、证、电脑四相符的校对以及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工作,及时录入信息平台。负责传染病的疫情搜索、上报以及疫苗出入库的管理。 慢病管理的工作任务:负责辖区糖尿病、精神病、高血压专案的真实动态管理,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类疾病的分类、分型以及

各项指标数。完成每个季度的随访及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 妇幼保健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适龄妇女的保健及妇女常见病的宣教,做好孕期及产后访视管理。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率、新生儿访视率、产后访视率及早孕建册率。加强业务学习,完善各类报表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 儿童保健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0-6岁儿童免费体检、听力筛查。完成各项登记,录入电子档案。加强业务学习,完成指标任务数并加强对高危体弱儿的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及老年人管理:核实辖区内居民档案的真实性,并检阅纸质与电子档案相符。完善个人信息资料。负责每年一次体检表的放入,慢病随访资料的放入以及特殊人群档案的分类,死亡人员档案的抽调及新增65岁老年人档案的管理。加强业务学习。 健康教育的工作任务:完成每月一期的宣传栏更换,每年9次的健康咨询,每年12次的健康讲座以及音像资料的播放及宣传资料的发放。 (3)分组人员如下: 防疫组:XX XXX XXX 妇幼组:XX XXX XXX 慢病管理组:XXX XXX XXX 儿保组:XXX XXX XXX 健康档案及老年人管理:XXX XXX XXX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71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样本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实现公司环境方针和目标,对公司环境、安全管理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规范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应当绿化;垃圾池及其周围须定期清理外运,垃圾应分类处置。 2)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应搞好排放和清除,不应对厂区造成污染。 3)厂区应当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产品及包装物料的贮存仓库。 4)存放硫酸(盐酸、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当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及防护设施,进行必要

的防腐处理,以防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5)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的岗位,采取配置隔音装置、除尘器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6)对污水处理站配备污水在线检测装置,以防不合格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4、特别作业区卫生要求 1)特别作业区内的操作应当在无菌状态下进行。 2)定期对特别作业区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3)特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无菌的工作服、鞋、帽、口罩等。 4)非特别作业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特别作业区。 5、清洁作业区要求

乡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张鲁集乡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卫生村庄、文明村庄建设,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张鲁集乡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各村组建环境卫生管理理事会负责本村公共环卫事务的管理工作,并成立环卫服务队,按适度规模配备管护保洁员。管护保洁员实行公开招聘,并签订聘用合同。各村构建环卫理事会负责、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管护保洁员专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村庄环卫管理机制。 第三条各村对照《张鲁集乡村庄环境卫生标准》(以下简称《乡环卫标准》)落实环卫理事会、村民、管护保洁员的责任,做到日清(村内道路、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每日清扫一遍)、周检(整体环境卫生工作每周检查一次)、月结(村庄环卫保洁工作每月总结一次)、季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对先进户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全面提升村庄的卫生和文明程度。 第二章村庄环境卫生“七不准” 第四条不得向路边、沟渠、坑塘等公共场所或区域随意倾倒生活和建筑垃圾,不得在承包耕地、场院、田间灌渠等地倾倒、弃置塑料泡沫、塑料袋、废弃农药瓶、地膜等“白色垃圾”。日

常生活、生产垃圾要倾倒到指定地点,大宗生活、生产和建筑垃圾要自行妥善处理,或个人出资由管护保洁员代为处理。 第五条不得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区域散养禽畜。放牧家畜要跟随照料,确保不危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 第六条不得在广场、道路(及其两侧)等公共场所、区域以及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生产和生活资料。柴草、粪肥要在自家庭院堆放,建筑材料(砖瓦、沙石、预制板等)做到堆放整齐,有效管理,不得影响公共交通和公共卫生。不得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广场打场晒粮。 第七条不得在路边、房前屋后等公共场所、区域乱搭、乱建。住户墙外的小片菜地、零售摊点等要规模适度、有人照料,不得影响公共交通和公共卫生。无人居住的房屋、院落由其所有者要加强管理,不得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 第八条不得随意倾倒、排放污水。生活污水和农副业生产废水要由管道排入下水道或指定河渠,必要时排放前应进行无臭、无毒化处理。 第九条不得有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行为。各户电线、电表盒、电话线、广告牌、门头牌匾等要安全、规范地架设和安装,各类牌匾和墙体广告、宣传标语要内容文明、图文规范、整洁美观。 第十条不得损坏路灯、监控摄像头、宣传栏、健身器械、绿化苗木等公共设施或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66190

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院爱国卫生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医院卫生环境,提高员工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由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群众参与、

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设立医院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负责医院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规划,组织和协调医院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组织动员全体员工参加健康教育、环境清理、除害防病、创建卫生单位等爱国卫生运动。 第四条、认真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一)把各类卫生设施纳入医院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建设污水、粪便、垃圾等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设施; (二)加强对废弃物收集、清运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预防食物中毒、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科学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第五条、实行爱国卫生月制度,每年四月份为爱卫月,重点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卫生问题。 第六条、医院员工养成良好的社会卫生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乱倒垃圾; (二)不破坏绿地、树木; (三)不破坏环卫设施;

(四)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五)不携宠物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不从事其他有碍社会卫生的活动。 第七条、各类公共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室内外卫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八条、医院道路两侧、食堂周边设立垃圾容器和供排水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九条、采取综合措施,改善环境卫生,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具体管理办法按《赤峰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具体管理办法按《赤峰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执行。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2、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3、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5、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

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8、发现瞒报、缓报、谎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上报医院按照医院的工作要求进行处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共卫生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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