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所需资料登记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所需资料登记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所需资料登记表

本溪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材料登记表

工程名称:

计划工期: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所在地: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所需资料登记表

注:[1] 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复印件。[2]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情况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责任制表。

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所需资料登记

注:[1] 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型号、数量文件未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时,单独上报。[2] 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上报单位公章。

审核人:报送人: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手续 告知书 一、凡在八师、石河子行政区域内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应仔细核对报送资料,需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建设单位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告知,建设单位进行补正,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 四、各施工单位可设专职联络人员(附件二),协助建设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相关手续。 五、八师、石河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受理地点:1、西公园小区东北角质量、安全监督站二楼验收科 2、“一站式”服务窗口 3、 咨询电话:0993---2015375 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3月18日

附件一: 资料名称 1、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6份(核对,存原件) 2、勘察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3、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4、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5、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6、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劳务合同(原件核对)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存副本件) 8、施工图设计文件意见书(存原件) 9、地勘报告、施工图纸文件(原件一套,竣工退还) 10、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1、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核查原件) 13、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核查原件) 14、外省区企业进疆备案资料(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5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存复印件,原件核对) 16 建设项目安全员委派书及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经费措施计划及安全目标责任书 17 建设项目意外伤害保险(核对原件,存复印件)

商品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

商品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 一、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工商业单体建筑工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建筑节能审核意见); 6、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桩基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砼、砂浆强度抽查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垂直度检测记录); 8、室内环境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9、建筑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0、建筑防雷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1、规划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2、工程造价、城建档案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4、质监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安装部门核发的现场安全验收合格证;

二、居住类商品房建筑工程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含建筑节能设计审核意见); 6、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7、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桩基完整性、承载力检测报告,砼、砂强度抽查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垂直度检测记录); 8、室内环境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9、公安消防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0、建筑防雷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1、规划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12、居住配套设施专项验收合格文件(道路、给排水、电力、电气、燃气、园林绿化、环卫等); 1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5、质监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一、受理部门 1、业务受理资料受理: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地址: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电话:82372914) 二、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建设部建建质[2000]38号) 三、应提供的资料 1、《贵阳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建设单位需按相关法定资料内容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式四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修改通知书(审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施工图需按要求折装整齐)(收原件一套) 5、《地勘报告》(含修改通知书,并加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收原件一套) 6、中标通知书(审原件) 7、《施工合同》(收原件一份) 8、《监理合同》(审原件) 9、《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 10、《施工组织设计》(收原件) 1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岗位证书、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及组建该监理部的文件 1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证(审原件)、以及组建该项目部的文件 四、落实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以下资料一式3份,质监站进行鉴证后返还2份)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报质监站进行鉴证; 五、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书。(共6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签定的建设合同,特制定本工程监督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质量监督的程序和内容 1、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按《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将项目划分情况报质量监督机构审查认可。 2、质量监督和内容 本工程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主要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与工程质量有关的质量行为,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实体质量。①监督检查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法人应有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职质量检查人员,针对本工程制定的质量管理理规章制度,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管理;②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按合同承诺派出现场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规划,通过旁站、巡 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③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和“三检制”,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确保工程质量。 ④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是重要隐蔽工程以及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的工程关键部位,并对工作程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质量监督到位计划 为顺利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请项目法人在工程进行到以下阶段时,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安排质监人员及时到位监督工作。 1、施工技术交底会; 2、基坑验槽; 3、重要隐蔽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验收; 4、主要分部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外观评定; 6、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 7、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8、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有关质量的重要问题; 9、竣工验收。 三、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组织评定,监理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第九章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要的材料 1、质量监督申请:某某公路工程项目已申请开工报告。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有关要求,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含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参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资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以办理。 2、质量监督申请材料的内容: (1)审批文件(包括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批复文件); (2)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含招、投标文件); (3)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主要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资料; (4)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监理计划或细则及安全生产监理计划; (6)建设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制度,质量管理责任制 (7)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8)从业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附表1) (9)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情况汇总表(附表2); (10)业主、施工、监理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附表3); (11)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附表4); (12)特种设备检定资料表(附表5); (13)试验检测仪器表(附表6); (14)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 1、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2、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3、恩施州公路工程安全责任承诺书 4、特种作业人员汇总表 5、特种设备检定资料表 6、试验检测仪器表

附件1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意见所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格由项目法人、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填写,填表单位要盖公章,各责任人要签字。 2、本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为参考格式,具体表格和内容由项目法人负责提供。项目法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责任单位各岗位、各环节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其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应分解到分项工程。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中的责任人所承担的质量责任内容应能够覆盖整个工程建设,不得缺漏。项目法人对质量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负责。 3、项目法人在成立后填写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其他从业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前,根据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结合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填写。对于工期比较长的项目,从业单位个别作业内容难以确定责任人的,该作业责任人可在实施前填报。

中医诊所备案所需材料

中医诊所备案所需材料 一、申报材料(一式3份) (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带背书)。 (2)医疗机构名称核定申请表(工商核名单)。 (3)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简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表、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任职履历表、身份证)(法人机构需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证书和工商登记执照、社会和行业组织登记登记证书等】,个人举办不需要)。 (4)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简明材料(医务人员聘用意向书、主要负责人签字表、履历表、从事卫生经历、相关证件复印件)。 (5)拟选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及房屋使用意向证明(一楼起临街独立商业用房)。 (6)建筑设计平面图。(按实际比例尺作图并标识清楚,指示明晰)。(1:100全标尺标明上下水门窗排风及污水处理)。 (7)诊所设备清单。 (8)卫生技术人员目录及所有卫生技术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 (9)委托办理人员签字(诊所备案非主要负责人办理,而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应包括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需亲笔签名)。 二、附件: 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注:1、本表格一式三份。一份由申请人(申请机构)留存,一份由备案的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上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存档。 2、执业人员按照实际在诊所执业人员填写,没有的填写无。 3、个人举办的诊所,涉及法人机构事项不需要填写。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表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卫生局: 兹证明同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经正式任命(选举、选聘)拟在担任职务,是该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按照规定代表医疗机构行使职权。该同志不属(属)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离退休干部兼职。 兼任其他职务情况: 特此证明 人事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册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 工作手册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发〔2012〕9号)和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2〕581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行为,统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式,提升水利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结合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实际情况,我站组织编制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手册》,供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使用。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除应执行本手册的要求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本手册由*主编、*主审,*、*、*、*、*、*等同志参加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各盟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同志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时间仓促,加之编写人员水平有限,手册中难免有不当之处,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告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 二〇一四年一月

目录 前言 第一章质量监督概述 (1) 第一节监督概念及特性 (1) 一、监督概念 (1) 二、监督特性 (1) 第二节质量监督工作的依据 (2) 一、法律 (2) 二、行政法规 (2) 三、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 四、水利行业标准 (2) 五、工程设计文件 (2) 六、相关合同 (2) 第三节质量监督工作的方式与内容 (3) 一、质量监督方式 (3) 二、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3) 第四节质量监督机构 (5) 一、质量监督机构设置 (5) 二、质量监督分级管理范围划定 (6) 第二章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及质量监督计划编制 (7) 第一节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 (7) 一、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的依据 (7) 二、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7) 第二节质量监督计划编制 (8) 一、质量监督计划作用 (8) 二、编制质量监督计划程序 (8) 三、质量监督计划的主要内容 (8) 第三章工程建设质量行为监督 (9) 第一节质量体系检查 (9) 一、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 (9) 二、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监督检查 (10) 三、勘测设计单位现场服务体系监督检查 (12)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2014年塘坝维修整治工程项目 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工程名称:2014年塘坝维修整治工程项目 监督单位:章丘市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质量监督项目站 2014年塘坝维修整治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1工程概况 1.1工程位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我市共有塘坝396座,建设标准低、质量差,病险隐患突出, 防汛压力较大。实施塘坝整治工程,对推进水生态文明市建设、保障防洪安全与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提高塘坝防洪蓄水能力,充分拦蓄地表水与涵养地下水,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 1.2工程设计及批复倩况 根据济政字办[2013]8号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塘坝维修整治工程得通知》启2013 年起,利用4年时间,对我市106座塘坝进行维修整治2014年2 月20日,《济南市水利局关于济南市2014年第一批塘坝维修整治项目设计批复与投资计划得通知》济水发[2014]53号文, 对2014年度塘坝维修整治项目设

计进行批发,并下达资金计划, 批复塘坝30座,批复概算总投资1442、56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1261. 94万元 1.3工程参建单位 项目法人:明水、相公庄、普集、官庄、文祖、曹范、垛庄、辛寨、龙山、 监理单位:东营市龙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山东省科苑水利勘察设计咨询中心 施工单位: 济南市黄河工程局 山东省引黄济青建筑安装总公司 章丘市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山东省第二水利工程局 山东省金泰山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金生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东阿县碧水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章丘市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 2质鈿督工作 2.1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根据该工程得建设规模与实施情况,我站成立了工程质量与安 全监督项目组,共由2名监督员组成,同时明确了现场责任监督员。

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明白纸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建设单位需提供的资料:1:工程项目计划批文(复印件、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 4:桩基施工、土建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原件)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复印件)、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存放至工程竣工后,凭回执取回); 5:县外检测机构须办理《县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1)、市外检测机构应提供《市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项目备案证》(复印件、原件); 2)、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与所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3)、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复印件、原件); 4)、项目检测人员岗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复印件、原件); 5)、承担检测项目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工程合同、入垦检测机构法定代表 人声明(原件); 6)、检测方案及检测起止时间(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和批准书、备案书(复印件、原件);勘察报告和勘察审查报告(原件),经审查后设计资料及图纸; 7:工程勘测与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8: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每单位一份);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每栋一份); 10: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书(一式七份); 11: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和监理规划(要有监理、建设单位的审核表); 1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网站备案所需材料

网站备案所需材料 一、以企业或事业单位名义建立网站并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彩色扫描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彩色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 3.法人个人彩色照片(电子格式)。照片尺寸不低于800×600像素;免冠,双手自然下放,能够看到双手至头部的部位;照片的背景颜色为纯色(蓝色或白色),并且与着装形成明显的反差;不能配戴眼镜。 4.提交电子格式的《顶级国际域名证书》或《CN域名注册证书》。若在我处购买域名,则无需提供域名证书。 5.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并签字、盖章。只需以手写方式填写网站主办者名称、网站类型、网站域名、网站负责人签字(法人本人签字)、日期及盖章即可。盖章后,请扫描。 6.填写《信息安全管理承诺书》,并签字、盖章。只需以手写方式填写承诺单位名称、个人签字(法人本人签字)、签署日期及盖章即可。盖章后,请扫描。 二、以个人名义建立网站并备案 1.网站主办者身份证原件的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 2.网站主办者个人彩色照片(电子格式)。照片尺寸不低于800×600像素;免冠,双手自然下放,能够看到双手至头部的部位;照片的背景颜色为纯色(蓝色或白色),并且与着装形成明显的反差;不能配戴眼镜。 3.提交电子格式的《顶级国际域名证书》或《CN域名注册证书》。若在我处购买域名,则无需提供域名证书。 4.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并签字。只需以手写方式填写网站主办者名称、网站类型、网站域名、网站负责人签字(网站主办者本人签字)、日期及按手印即可。按手印后,请扫描。 5.填写《信息安全管理承诺书》,并签字。只需以手写方式填写承诺单位名称、个人签字(法人本人签字)、签署日期及按手印即可。按手印后,请扫描。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凡本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照“吴建质(2000)第4号”文的规定,依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 1、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规划许可证、直接发包通知书(正式招投标提供备案表)复印件; (2)城建档案室联系单(建设局二楼档案室办理) ;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图纸目录的原件(盖有审图中心图章)、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装饰超过50万元需审图) (4)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监理合同; (6)法律、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有建设单位的任命书原件。 (2)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证书上均加盖红章。A、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提供双向单位证明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其余五大人员不符,需提供双向单位证明书。 B、当有分包或其他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时,应单独填写。 C、有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D、当有分包的钢结构、消防、幕墙(提供盖有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同时要提供分包合同、资质、人员上岗证。(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3)监理单位:所有人员上岗证必须加盖红章。A、项目总监应有监理单位的总监任命书原件,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有单位批准文件。B、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有资格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提供的迁移证明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书。 (4)监理单位:先去质监站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供换证收条。 (5)进行见证人员登记,领取见证人员胸卡。 2、网上申报(吴中区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 4.、质监站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即正式受理监督,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如有“优质结构”等报忧要求,需在工程开工前提前申报。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08年03月14日

(新)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指南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登记手续指南 一、设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 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下列 资料: 1.由建设单位填写的《质量监督登记表》(附表一)和施工、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从 业人员一览表(附表二、三、四、五、六);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进台备案证复印件; 4.地质勘察报告; 5.施工图纸全套和审查合格书; 6.施工、监理合同(已备案); 7.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8.高层建筑需提供第三方沉降观测委托协议(10 层及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 米的住宅建筑结构和大于24 米的其它民用高层建筑结构); 9.建筑工程五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注:提供的所有复印件盖公司原件相符专用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并签名)。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结构层次建设规模建设形式 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等级 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质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资格证书号码 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号码 监理单位资质等级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号码设计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设计注册建筑师注册登记号码 项目设计注册结构师注册登记号码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盖章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建设工程质量从业人员一览表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 建设单位邮编 职务姓名专业技术职称签名字样手机 项目 负责 人 法人 代表 管 理 人 员 本人对以上人员及签名字样真实性负责。 项目负责人(签名):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办理一般原地证书备案所需材料

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备案所需材料 一、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五、海关的报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手签员相片 以上材料各一份,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如为外地企业,则要求查看第二至五项的证件原件。

企业注册号:_______登记证签收/日期:______/__年_月_日注册日期:___年__月__日 ID made on __(Y) __(M) __(D) ———————————————————————————上列栏目在/由签证机构(指导下)填写———————————————————————————— 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申请单位郑重声明: 本单位自愿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分会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签证业务,对注册登记表的内容已全部了解,并保证做到以下各点。 一、注册登记表的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文件资料均真实有效。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和《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项下的产品进行管理,使之符合我国的原产地标准。严格按照我国货物原产地的相关法规和中国贸促会出证认证的规定办理原产地的出证认证事宜。 三、在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之前,按规定向签证机构申报办理相关产品的注册备案登记。 四、随时准备接受签证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为调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如有与上述保证不符的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签证机构的管理。 申请单位签署公章(处) 日期:年月日 注:1.所有申请注册的文件及表格需用A4纸张打印和复印。 2.所有申请登记注册的文件均需提供原始件并按要求提供部分文件的复印件(参阅《企业办理原产地证业务登记注册和年度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广西贸促会编制 v.070428-1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一、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在办理处取) 2)中标通知书 3)项目经理及质量检查员、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地勘报告及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抗震设防技术审查批准书 6)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7)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登记备案证明 8)施工组织设计 二、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在我站领取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申报验收表》,在我站领取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条件申报验收表》中所要求的附报材料(1)安全生产责任书(施工企业与项目部,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2)经审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经审批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临时用电、外电防护、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塔机装拆、多台塔机同时作业布置方案与安全措施、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等)(4)项目经理管理手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企业对专职安全员任命书、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及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项目监理人员信用管理手册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所需资料 1工程规划审批单(复印件)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施工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备案表(到造价站办理,工程造价低于50万的不需要) 4图纸(图审中心盖章) 5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复印件) 6开工条件审查(到我站领取并填写《开工条件审查表》) 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和四方监管协议书 8施工单位资料 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及项目部任命文件(原件)、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岗位证书、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与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行政章);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高处作业工(架子工)、爆破工,需提供上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行政章)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常见问题清单样本

一、现场 未按《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办法》( 苏水基[ ]11号) 的要求进行质量终身制、 质量举报的现场公示。 主要人员均未在施工现场,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 施工脚手架搭设需进一步加固封闭、增加横向斜撑、悬挂防坠网, 搭设脚手架的高空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施工现场布置较为混乱, 钢筋、木工加工场硬化范围较小、场区内排水系统不完善, 未制作质量终身责任制、农民工工资公示牌等。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不足, 塔吊施工时应加强专职安全员值班制度。 施工单位需加强对基坑支护的观测, 确保基坑安全。 低压配电柜电缆沟线缆布设较乱, 自动化传输线布设需进一步整理。柜体表面渣杂物应进一步清理。 施工通道防护标准低, 临时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 中强条要求。 钢筋、黄沙、砌体砖等材料未进行标识。 管道安装基槽底未整平、管道底部两腋处回填土方未进行压实。 涵洞上下游进出水连接不顺滑。

混凝土外观质量较差, 表面无光泽、不洁净, 且多处施工缝处存在露砂、漏浆、蜂窝等现象, 不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4- ) 第6.3.1款、第6.3.4款规定。( 污水处理厂) 混凝土外观质量一般, 存在跑模、气孔、麻面现象, 且部分混凝土顶表面未进行提浆、收光、抹平, 不符合《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3261- )第8.3.6条规定。 现浇素混凝土表面未进行提浆、收光、抹平, 不符合《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1033)第5.3.14条规定。 混凝土振捣不密实存在少量蜂窝, 建设单位应校核实体混凝土强度后确定处理方案。 施工缝采用冲击钻进行凿毛, 造成施工缝表面混凝土形成沟槽且表面存在混凝土松动现象, 混凝土清除不彻底, 不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 )7.4.19 条规定。混凝土施工缝凿毛、水泥土搅拌桩、混凝土灌注桩桩头破除工序严禁使用冲击钻。 个别部位混凝土存在施工冷缝处理, 应处理并进行缺陷备案。翼墙均存在漏振现象, 不符合DB32/T2334.2- 表B.60混凝土外观质量工序质量评定表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进行处理, 并进行质量缺陷处理备案。 个别混凝土框架柱顶端约10cm左右外观质量较差, 存在少量气泡、裂缝等缺陷, 不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第6.8.3条第4款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1、《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到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和财政厅文件湘价费[2001]261号《关于重新发布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省管项目收费标准按项目所在地标准收取。 2、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1)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一式两份); (2)规划许可证或工作联系单; (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4)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3、省直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后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4、建设单位凭《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的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筑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招标申请备案所需资料

招标申请备案所需资料 施工招标申请备案所需资料 注: 1、送件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招标人公章。 2、下列工程免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1)房屋建筑工程,镇区居民自用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且小于四层(含四层)的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含幕墙工程)装修工程费用小于100万元且未改变承重结构的工程。 (3)市政给排水的管线开挖深度小于3.0米的工程。 (4)城市道路工程中,路面改造、人行道路改造的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中,除建构筑物外的工程。 3、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省、地级以上市的重点建设工程;(2)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在八百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3)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的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5)国家或省人民政府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4、以上备案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勘察招标申请备案所需资料 注:1、送件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招标人公章。 2、以上备案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设计招标申请备案所需资料 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注:1、送件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招标人公章。 2、以上备案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注:1、送件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招标人公章。 2、以上备案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监理招标申请备案所需资料

注:1、送件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招标人公章。 2、以上备案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一、办理依据 .《建筑法》(年月通过,年月修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年月国务院令第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年月建设部令第号)。 二、许可条件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提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下载地址:;原件四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发包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表、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四)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发包项目的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设计合同备案表、设计合同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七)勘察合同备案表、勘察合同及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核原件,收复印件); (八)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明确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九)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备注:上述材料打印目录,复印件加盖提报单位公章,(一)四份分别单独胶装,(二)(九)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登陆东营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 办理程序:(质监站)受理→(质监站)核准意见→(质监站)发件; 证件及有效期限:《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结时限: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室; 联系电话:(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 / 1

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作

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作 1、做好严格的质量监理工作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需要建立监督参建单位的质量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强调市场的合作,真正实现市场对工程的良好监督,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手段,从而实现投资的效益最大化,工程监理可以满足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的要求,同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的监督,因此要把工程质量建立在一个可靠的基础上,加强质量监督。 2、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制非常重要,要想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就必须强化各种安全生产的措施,根椐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预案,并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并且完善各项施工安全技术的具体内容,能够提高安全事故需要应急的管理,给水利工程建设的预案提供更多的保障。 随着我国的经济突飞猛进,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快,随之而来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多。高质量、安全性的建筑有利于经济水平提高,反之就会危害国家与社会。有些企业在追求利益和施工速度的同时,往往忽略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设计的问题,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事故。 3、加强建设项目人员的相互之间的关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想及时地处理好各种关系,就需要有序地开展工程方面的建设,建设单位也可以通过查、促、帮等方式去监督

并控制参建单位,要想加强监督施工单位的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主动要求监理单位能够召开相应的施工图会审和技术方面的交流,并了解工程当中的具体情况,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表示,项目法人必须建立项目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和归档工作,加强与档案管理部门的沟通、配合,坚持档案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始、同步进行、同步完成,发挥工程档案的利用效果,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 水利工程项目中,最重大的问题就是出现事故,所以要想将水利工程施工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就需要非常地严格,把握好每一个细节,切切实实是按照施工的流程进行,保证每一个细节都是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细节进行。 4、实施科学的工地建设 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了解市场的需求,强调市场之间的合作关系,实现市场对工程的监督、制约、协调机能,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能够实现投资的最大效益。工程监理对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理工作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的质量监督,把工程质量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保证环境的优化,保持不污染环境,做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文明建设,使其能够合理布局,标识更加清晰,真正体现现代化的精神风貌,能够将文明工地建设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经紧密结合,让工地的参建人员的精神风貌越来越好,提高环境保护的效益,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流程 一、监督手续的办理及监督告知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主持以下材料到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经审查后的图纸1份(蓝图或电子版均可);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质量信息档案等,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3份); 2、材料齐全后,我站在3个工作日内前发布《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协同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本人到我站接受《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告知书》及《监督交底书》,并在告知书、和交底书中签字确认。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方式 1、地基基础(桩基)、主体结构、钢构(网架)、幕墙、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勘察)、施工单位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符号验收条件的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签署《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告知书》,对住宅工程还应提交工程质量样板验收意见,并在组织验收1日前,送达质监站,《告知书》一式两份,经监督组长签字后,一份质监站留存,一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留存。 三、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交我站审核,经审核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如下: 1)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证; 2)相关设计文件、变更文件; 3)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试验报告; 5)有符合验收规范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7)住宅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8)竣工标识牌图片; 9)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建设单位按规定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有关规定整改完毕; 1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14)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及竣工验收方案。 2、竣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签字、盖章齐全后提交监督单位审查。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及监理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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