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东城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正本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东城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AM-2011-060

第一标段:土尔扈特北路

项目名称:阿拉善盟巴彦浩特东城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011 年 5 月 30 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

三、投标函 (3)

四、投标函附录 (5)

五、投标担保书 (6)

六、投标报价汇总表 (6)

七、投标报价说明 (7)

八、投标报价一览表 (8)

九、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25)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阿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锡林路10号

成立时间: 1991 年 7 月 1 日

经营期限: 2003年1月22日——2023年1月22日

姓名:路学礼性别:男年龄: 44 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系阿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阿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日期:2011 年 5 月30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路学礼系阿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阿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刘花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代理我参加阿拉善盟巴彦浩特东城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刘花性别:女职务: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152801************

授权期限: 30天

投标人:阿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2011 年 5 月 30 日

三、投标函

致: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AM-2011-060的阿拉善盟巴彦浩特东城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伍万玖仟玖佰元(RMB¥ 2259900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工程的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61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4、我方一经招标人确认为中标人后,本投标书便成为有效合约,与招标文件共同作为签定正式合同的依据,直至签署正式合同为止。

5、若我方中标,愿按期支付与中标额相对应的招标代理费。

6、我方明白招标人不一定接纳最低报价的投标,并不要求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的原因。

投标人:阿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单位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锡林路10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750306 电话:0483—3993099传真:0483—3993099

开户银行名称:阿左旗农村信用社

开户银行帐号: 9200301229000000003900

开户银行地址:巴彦浩特锡林路

开户银行电话: 0483-*******

日期: 2011 年 5 月 30 日

四、投标函附表

五、投标保证书

致: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招标文件,阿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委托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向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RMB¥ 1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受本保证书的约束。

鉴于投标人于2011年5月31日参加招标人的阿拉善盟巴彦浩特东城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的投标,本投标保证金做为投标人的投标担保。

我方同意如投标人在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金被没收

1、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2、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不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巴彦浩特镇锡林路西十号

邮政编码: 750306

日期: 2011 年 5 月 30 日

六、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011 年 5 月 30 日

七、投标报价说明

1、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定额使用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价格》、《内蒙古自治区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3、材料差价参考阿建发<2011>第一号文件。

4、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工程特点和自身条件,在统一费用计算方法基础上,自行确定各项费用的费率。行业规费费率不得调整。

5、本报价中没有填写的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之中。

6、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7、投标人应将投标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投标报价与提供的预算书中的预算价一致。

八、投标预算书组成

阿拉善盟巴彦浩特东城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工程

预算书

工程造价(小写):

(大写):

编制单位(单位盖章)

编制人及

资格证号(单位盖章)审核单位(单位盖章)审核人及资格证号(单位盖章)编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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