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2014修改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2014修改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2014修改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2014修改

【本法变迁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19990525]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1126]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20140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2014修改)[20140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

(1999年5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74号发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

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海关对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异地加工贸易”是指加工贸易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将进口料件委托另一直属海关关区内加工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加工企业)开展的加工业务。不包括加工出口产品过程中某一加工工序的外发加工业务(外发加工业务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开展异地加工业务,双方应当签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加工合同”。

第四条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双方应当遵守国家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不得将保税进口料件转卖给加工企业。

第五条经营单位开展异地加工贸易,应当凭其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企业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向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办理异地加工手续。

第六条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在办理异地加工手续时,对于办理过异地加工贸易业务的经营单位,应当查阅由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反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回执》(格式见附件2,以下简称《回执》)。经核实合同执行情况正常的,在《申报表》(一式二联)内批注签章,与《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一并制作关封,交经营单位凭以向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办理手册设立手续。

第七条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凭经营单位提供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委托加工合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申报表》以及其他有关单证办理手册设立手续。由加工企业向海关办理手册设立手续的,应当持有经营单位出具的委托书。

第八条海关对开展异地加工贸易的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如果两者的管理类别不相同,按照其中较低类别采取监管措施。如果需要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交付备案进口料件税款等额的台帐保证金。经营单位不得委托按D类管理的加工企业开展异地加工贸易。

第九条异地加工贸易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遇有走私违规行为或者无法正常核销结案的,加工企业主管海关应当负责将台帐保证金转税和罚款。台帐保证金转税数额不足的,由加工企业主管海关负责向经营单位追缴税款,经营单位主管海关应予协助。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构成走私、违规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在执行本办法和海关各项规定时,负有共同责任。对其违法行为,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不在同一直属关区,但是属于同一法人开展异地加工贸易业务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附件:(略)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57253703.html,/fg/zdalsyb/detail53703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对于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在刑法适用中的具体体现。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如果仅从字面上来理解,这一规定的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刑法的平等原则要求,即应是权利意义上的人人平等,它以形式平等为原则,反对结果平等和平均主义,但同时也应包括实质平等的内容。这种要求发端于人们对传统实质平等的深刻理解:对强者不能按其需要给予特权照顾,这里所称的“强者”就是在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多个方面居于社会强势地位的社会群体。而对于处于劣势地位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之为的“弱势群体”,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分子,他们也应该享有权利和利益,如果我们对于他们的利益和权利做到了充分的保护,这样一来就能更加的体现法律在发展过程中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刑法总则除明文规定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外,这一原则的精神还体现在很多方面。从一般的法理来分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立法上的平等,立法平等指在刑事立法活动中,立法者平等地看待每一个公民,不能以身份、地位、贫富等因素在刑事义务和权利的分配上有所差别。二是指司法上的平等。司法平等是指对一切犯罪人在适用刑法时应当根据同样的法律,同罪同罚。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国刑法平等所强调的是反对特权和歧视,追求的是刑事司法在定罪、量刑、行刑方面的公正、不偏不倚。从刑法典条文的表述上看,我国刑法平等是一项司法原则,包括定罪、量刑和行刑的平等。但是,立法平等是司法平等的前提和基础,只是认为司法平等而不反映立法平等是不全面的,如果定罪、量刑和行刑没有统一的标准,那么,如何能真正做到司法上的平等呢?因为没有司法平等,立法平等也会失去它本来的意义。 平等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追求,也是刑法本身价值的体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真正实现,还需要解决诸多问题,比如改革司法体制,保证司法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并且能够独立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改革刑事审判方式,保证审判程序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改变执法观念,保证用平等的执法观指导刑法的适用等。作为法治的目标,平等的保护,平等的定罪、量刑、行刑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也是漫长而没有终点的,需要人们不断努力去实现的。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稽查条例》的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多少年内保管好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 A.1年 B.2年 C.3年 D.永久 2.下列陈述中,其中一项是错误的,请予以指出。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实施。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由海关总属发布实施。 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实施。 D.《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列》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列行为中,不属走私罪的行为是: A.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者转让海关监 管货物的 B. 以暴力抗拒检查走私物品的,数额不大的 C.以牟利、传播为目的,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D.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进出境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何时缴纳税款。 A.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7日内 B.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 C.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0日内 D.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0日内 5.某进出口公司经海关实施稽查后,于1998年10月8日收到海关的稽查报告,该公司向海关送交其对稽查报告的书面意见的最后有效期限是: A.1998年10月14日 B.1998年10月23日

C.1998年10月15日 D.1998年11月9日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保税货物下列哪组业务,有关记录不真实或者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海关处货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两倍以下的罚款。 A.收存、交付、加工、装配、核销 B.运输、交付、加工、抵押、转让 C.储存、交付、加工、装配、寄售 D.储存、运输、加工、装配、寄售 7.海关在应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申请人知识产权的,应当自海关扣留凭单送达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8.对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行为,海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还可以并处何种罚款: A.进口货物等值以下 B.偷逃税款一倍以下 C.进口货物价值三倍以下 D.偷逃税款三倍以下 9.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可以: A.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C.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D.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当关税纳税义务人对海关进出口货物税额的征税、减免税、补税或退税等持有异议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行使所有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常见的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比较复杂,较重要的有: ①关于生活、工业、农业用水,特别是高低地、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需水与排水,水利与水害关系。如造成对方损失,应予赔偿;如分享水利,费用应分担。 ②关于防止危险和危害。如环境污染,存放及使用易爆、易燃物,近房施工,危险建筑等。相邻双方应避免由于自己方面的原因对邻方造成危险及危害。也有权要求排除来自对方的危险和危害。一旦造成损失,责任者应依法承担责任。 ③关于邻地的通行和使用。包括穿越邻地至公共通道的通行权,通过邻地设置管道和线路,以及因建筑施工而使用邻地等。如因此造成邻方的损失,也应赔偿。相邻关系举证应该有实施方承担,被实施方举证要困难的多,类似于环境案件。 而比较常见的相邻关系有几下几种: (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 (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 (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 (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民法院解决。在争议解决以前,争议各方不得荒废土地、山林等自然资源,不得破坏有关设施,更不得聚众闹事,强占或毁坏财产。对故意闹事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的,除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外,还应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以邻为壑,损人利己,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与相邻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相悖的。人民法院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也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例如在处理地界纠纷时,如果原来未划定地界,就应当根据如何便于经营管理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来确定新的地界线。 (3)、公平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民族精神就是中华人民最基本的特征,在这个基础上,中华人民才有衣食住行等行为习惯。人民的思想最容易体现出民族精神,做中国人都要有优良的品质,一切要达到更好,最好。就这样,民族精神吸附在你的思想,行为和习惯上。你的一举一动都关乎着中国的名誉,千万不要做出让中国丢脸的事。 “民族精神”这个词语,他包含了许许多多深刻的意义,它体现了中国悠久的历史和中国的憧憬和理想。它象征着中国卓越的精神,代表着中国人民对民族精神的追求,这作为动力推动着中华人民把民族精神一代一代的传下去。因为这民族精神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命的强大支柱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是悠久历史的积淀和文明的结晶。在几千年改造世界、适应环境的长期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语言、习俗和人文传统,表现出独具魅力的性格、气质和品质特征。江泽民同志在“五三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把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使广大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途上,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这里强调“极为重要”,说明不是一般的任务,而是意义特殊、作用特别重要的任务。我理解,这种特殊、特别的作用,有如下几个方面: 民族精神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民族精神像一条精神纽带,把全国各族人民不分地域、不分职业、不分年龄维系在一起、凝聚在一起,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宏图伟业,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希望。以民族精神为纽带,引导人们心系国家命运,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必将激发每一个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对这项伟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弘扬民族精神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民族精神世代相传,其中的道德精髓今天仍然适用,如讲个人道德修养和做好工作关系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关于抵御诱惑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以及勤劳节俭、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团结友爱等优秀品质,对于今天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形成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良好氛围,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弘扬民族精神有利于中华民族以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状态走向世界。经济全球化、交流网络化的大趋势已使文化的闭关自守几无可能;少数发达国家的文化渗透正在同经济扩张、政治霸权和军事威慑结伴而来。因此,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同时,也只有批判地吸收世界各国文化的精华,以开放的心态面对世界,在广泛的文化交流中吸取世界文化的精华,才能不断增强民族文化的竞争能力、抵抗风险的能力,使我国经济在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中赢得自己应有的地位和发展条件。 民族精神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是团结统一的精神纽带。维护中华民族的统一,是弘扬民族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弘扬民族精神,则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强大精神力量。长期以来,我们同国际反华势力和台湾分裂势力的斗争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台湾某些人宣扬“台湾独立”、“一边一国”等分裂祖国的主张,这不仅是对国家统一的严重践踏,而且是对民族精神的肆意亵渎。我军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和捍卫国家统一的神圣使命,大力弘扬民族精神,随时准备为捍卫国家主权和实现国家统一贡献力量,这是每个革命军人义不容辞的光荣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法(草案) 一、总则 二、拆迁管理 三、拆迁补偿与安置 四、行政裁决程序 五、法律责任 六、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保护公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免受不法侵犯,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规划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尊重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拆迁人给予及时的安置和充分的补偿;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法所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法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拆迁管理、拆迁补偿、拆迁安置,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对等的原则,及时、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本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 第七条城市房屋拆迁,应严格制定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 市、县人民政府要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审批下达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开办、经营房屋拆迁企业,已经开办的,必须与之脱钩。 第九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十条拆迁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事项及第十条所列文件向社会和被拆迁人予以公示,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 自公示、公告之日起15日内,申请材料经审查合格,被拆迁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能成立的,向申请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二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到位的证明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2017修正) 【法规类别】海关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35号 【修改依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第240号令)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7.12.20 【实施日期】2018.02.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2005年1月4日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0日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海关税收管理,确保依法征税,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征税工作,应当遵循准确归类、正确估价、依率计征、依法减免、严肃退补、及时入库的原则。 第三条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进境物品进口税和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海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妥善保管纳税义务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对外提供。 纳税义务人可以书面向海关提出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但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第一节申报与审核 第五条纳税义务人进出口货物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海关认为必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供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供的资料为外文的,海关需要时,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中文译文并且对译文内容负责。 进出口减免税货物的,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主管海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但本办法第七十条所列减免税货物除外。 第六条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关于商品归类、审定完税价格和原产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税则号列(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运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原产地、数量等。 第七条为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等,海关可以要求纳

中国城市名称大全_全国省市县区名称_全国各大城市名称

中国城市名称大全,全国省市县区名称,全国各大城市名称,全国省会城市名称,全国省份城市名称,全国各城市名称 共661个城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并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 直辖市 北京市:【京】 海淀区、东城区、西城区、宣武区、丰台区、朝阳区、崇文区、大兴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昌平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

天津市:【津】 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南开区、红桥区、北辰区、津南区、武清区、塘沽区、西青区、汉沽区、大港区、宝坻区、东丽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 上海:【泸】 黄浦区、卢湾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闸北区、杨浦区、虹口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南汇区、奉贤区、崇明县 重庆:【渝】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巴南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垫江县、武隆县、丰都县、城口县、梁平县、开县、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云阳县、忠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7+5地级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19县级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市、阜康市、博乐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阿图什市、喀什市、和田市、伊宁市、奎屯市、塔

规范外发加工合同书

规范外发加工合同书 篇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_________,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一次抽样计划,alq为_________,或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_____,alq为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 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 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 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____奖 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_________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质量,交货期,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_________。 第十四条:乙方应找(乙方资本额二倍)殷实铺保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委托制造外协加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委托制造外协加工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委托制造、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此范围。 第三条外协类别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作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外协加工事务由下列部门办理。 □试作与量试外协第六条厂商调查 (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供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申请 (一)试作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归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

外发加工合同7篇

外发加工合同7篇 外发加工合同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收集整理的外发加工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外发加工合同篇1 一、签定时间:_____ 年__ 月__ 日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制单№款号、货品、名称、数量、货期、单价、每件、成本价、备注 ________、 ____、 ____、____、 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___方提供,其费用由___方承担。线的供应商:______线价: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

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的,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的,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的。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的:凤眼0.1元/粒,

中国城市级别划分

中国城市级别划分 第一级: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大于1600亿且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18个) 第二级: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锡二市:石家庄、长春、呼和浩特、太原、郑州、合肥、无锡、苏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汕头、珠海、海口、三亚、南宁、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25个) 第三级:14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且收入高的城市:唐山、秦皇岛、淄博、烟台、威海、徐州、连云港、南通、镇江、常州、嘉兴、金华、绍兴、台州、温州、泉州、东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门、湛江、北海、桂林(24个) 第四级:其他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重点经济城市:邯郸、鞍山、抚顺、吉林市、齐齐哈尔、大庆、包头、大同、洛阳、潍坊、芜湖、扬州、湖州、舟山、漳州、株洲、潮州、柳州(18个) 第五级:其他著名经济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大于50万、重点旅游城市:承德、保定、丹东、开封、安阳、泰安、日照、蚌埠、黄山、泰州、莆田、南平、九江、宜昌、襄樊、岳阳、肇庆、乐山、绵阳、丽江、延安、咸阳、宝鸡(23个) 以上城市共有108个,这些城市是中国的“108好汉”,其他城市均为第六级。 第一档: 中央直辖市(4个):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第二档:副省级城市(15个): 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 其中,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特区是优惠政策但不是城市级别) 第三档:“较大的市”(49个) 邯郸、大同、鞍山、抚顺、本溪、吉林、齐齐哈尔、无锡、苏州、徐州、淮南、淄博、汕头、珠海……等。

海关法练习题

练习题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海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关境就是国境,是世界海关通用的一个概念 B.我国关境是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 C.目前我国尚未存在法律已明确的单独关境 D.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2.下列不属于《海关法》明确规定的海关执法任务的是哪一项? A.查缉走私B.编制海关统计C.流通领域的商品监管D.办理其他海关业务3.下列关于海关监管货物的监管期限错误的是: A.一般进口货物自进境起至结关放行止 B.一般出口货物自申报起至出境止 C.过运、转运、通运货物自进境起至出境止 D.保税货物自进境起至监管年限期满止 4.关于进出口货物的申报,错误的是: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四十八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C.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销 D.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5.有关保税货物监管的规定,错误的是: A.保税是指对应进口商品在海关事务担保制度下暂不征税进口,在海关监管下存放或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复出境或转办其他海关手续 B.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按保税状态实施监管的进口货物 C.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经海关批准,办理注册手续 D.保税货物可以自由进出保税场所,无须办理手续,但必须接受海关监管 6.有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的规定,错误的是: A.“加工贸易”是指企业进口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装配为半成品或成品再返销出口的一种对外贸易方式 B.“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又叫“进料加工贸易”,是“加工贸易”的一种重要形式 C.企业从事加工贸易,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加工贸易合同向海关备案 D.《海关法》对加工贸易的监管规定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海关备案;单耗核定;出口核销;内销补税补证 7.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交验以下单证:A.进出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B.进出口许可证件 C.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D.有关单证 8.海关接受申报后,未经海关同意,报关单证及其内容: A.只能修改,不能撤消B.不能修改,只能撤消 C.可以修改也可以撤消D.不得修改或者撤消 9.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的,海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实施监管,具体监管办法由()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英文对照!附光盘)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英文对照版 出版社:经济日报 出版日期:2011年1月 规格:全一册 16开附光盘 定价:¥280.00 内容简介: 十位编码、监管条件、申报说明、出口退税、政策法规、海关代征税一览表特别说明2010年税则书新添加: 1、新税则2011年出口退税

率全部内容; 2、包括2011年将对监管条件、十位编码、进口关税等进行重大调整内容; 3、添加了报关必须填写的“申报说明”即海关总署最新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的全部内容本书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1年最新调整的进出口关税税率编制而成。出于海关监管工作的需要,2010年对进出口商品监管证件进行了重大调整,因此本书2011年商品监管条件也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最新商品编码、最新关税调整尽在本书体现。为便于使用本书,现说明如下:第一部分:《关税税则》:第1列为“税则号列”,其8位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完全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海关的10位数编码。第2列为“货品的中文名称”。第3列为“进口税率”,其中第1栏是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世贸组织成员或与我国签有互惠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第2栏是中巴税率,适用于原产于巴基斯坦部分进口的货物;第3栏为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上术1、2栏以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第4列为“增值税率”,栏目空白时为免征,其他分为13%和17%两种。第5列为“出口退税率”,栏内数字表示相应退税税率。第6列为“计量单位”,为海关统计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第7列为“监管条件”,相应的代码表示在一般贸易进口或出口时应向海关提交的监管证件代码,具体名称参见本书《监管证件与名称代码表》第8列为“货品的英文名称”。本税则各栏目的税率均为从价税(**除外)。本税则税率栏目内的**表示从量税、复合税,具体税率参见附件2 本税则税率前标有*的,表示该税率为实行进口关税配额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业务订单在外协加工阶段不影响本公司自身的利益从而建立外协加工管理规定,以确保产品的品质及交期均能符合最终客户需求。 二、范围 凡所有与本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完成客户订单的外协单位均属之。 三、职责 (一)生产部 1.负责与外协单位合同(协议)签订; 2.负责外协单位的联系、协调; 3.负责提供料(产品)、器件、工具; 4.负责外协单位进度跟催; 5.负责发外产品月每结算。 (二)工程部 负责提供产品的加工要求、程序与技术支持。 (三)品质部 1.负责外协单位质量的监视、测量和验收; 2.负责提供外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 (四)外协单位 1.负责提供加工的能力; 2.负责计划交期的完成; 3.负责产品的质量; 4.负责提供外加工金额。 四、管理细则 (一)托外申请:需满足下列要求的其中一条 1.公司人员、设备不足或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 2.外协单位有专门性的技术; 3.外加工质量较佳且价格便宜。 (二)外协单位的确定 1.生产部联系适合本公司的外加工单位; 2.由质保部主导组成调查小组,对外加工单位作实地调查;

3.被选择之外加工单位须经量产合格后,且经本公司正式承认,方能成为正式合作单位,并视需要签订正式合约,合同(协议)中需叙明(质量标准、交期、收料规定、赔偿处理、验收方式、运输方式); 4.生产部负责与外协单位合同(协议)签订。 (三)外发加工 1.产品外发前的上道工序人员依据生产流转单将外加工的材料(产品),送质保部检验,品质部按GB2828标准/一般检验水平Ⅱ抽样检验,接收标准:AQL0.1; (1)抽检合格后,生产部外协收发员将准备好的外加工材料(产品)、工具、程序、FA等,连同外加工送货单一同外发,并做好记录; (2)抽检不合格的外加工材料(产品)退回上道工序返工全检后,再送品质部抽检,合格后,把合格的材料、工具、程序、FA等,连同外加工送货单一同外发,并做好记录; 2.生产部填写外加工送货单时,需填写数量、产品代号、产品尺寸及加工内容等; 3.生产部外协收发员每天联系、协调并跟催外加工生产进度、质量状况; (1)发外加工单位加工流程有困难时,工程部可前往外加工单位指导; (2)当外加工单位发生质量事故时,工程部和质保部前往外加工单位一同进行确认指导, 并协助外加工单位提升质量; 4.对于外加工时间要求: (1)注塑24小时,次日早上10点送回,包含运送时间,加急产品,本公司可以要求外加工单位提前至12小时完成; (2)成品包装24小时,次日早上9点送回,包含运送时间,加急产品,本公司可以要求外加工单位提前至12小时完成; 5.对于外加工运送要求: (1)加急产品,本公司可以安排车辆接送; (2)一般产品,均由外加工单位提供接送或快递。 (四)外加工产品回公司 1.由外协收发员清点数量,做好记录并把产品同流转单一起送检; 2.品质部须给出检验结果; (1)对于合格产品,送入下道工序继续生产; (2)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但能返工成合格品的: a.由品质部开返工返修单,由工程部编制返工措施; b.由生产部调度安排外加工单位返工;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海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稽查条例》的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多少年内保管好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 A.1年 B.2年 C.3年 D.永久 2.下列陈述中,其中一项是错误的,请予以指出。 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发布实施。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由海关总属发布实施。C.《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实施。 D.《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列》由国务院发布实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下列行为中,不属走私罪的行为是: A.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或者转让海关监

管货物的 B. 以暴力抗拒检查走私物品的,数额不大的 C.以牟利、传播为目的,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 D.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进出境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何时缴纳税款。 A.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7日内 B.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7日内 C.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0日内 D.填发税款缴纳证次日起10日内 5.某进出口公司经海关实施稽查后,于1998年10月8日收到海关的稽查报告,该公司向海关送交其对稽查报告的书面意见的最后有效期限是: A.1998年10月14日 B.1998年10月23日 C.1998年10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报关单位注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3月9日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署长牟新生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三条报关单位办理报关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关单位对其所属报关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条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报关企业应当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注册登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六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第七条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再次向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的,海关不予受理。 第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是指按照本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

境内企业法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报关业务负责人,是指具体负责对本企业报关业务进行管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部门经理等企业管理人员。 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报关业务,是指: (一)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并办理填制报关单、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 (二)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 (三)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 (四)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 (五)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 (六)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报关事宜。 第二章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第一节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规定 第九条报关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二)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五)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六)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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