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受权人管理规程SMP-XZ-0103100

质量受权人管理规程SMP-XZ-0103100
质量受权人管理规程SMP-XZ-0103100

1 目的:为保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顺利实施,规范质量受权人的行为规范,特制定本规程。

2 范围:已被公司聘为质量受权人及储备质量受权人。

3 责任人:公司法人及质量受权人。

4 内容:

4.1 质量受权人资质要求

4.1.1 药品质量受权人是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人员,应当具有牢固的药品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能以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态度履行相关职责,始终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保证本公司生产的药品安全。

4.1.2 熟悉国家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和实施药品GMP有关规定。

4.1.3 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执业药师),并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熟悉和了解本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等。

4.1.4 熟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具备指导或监督公司各部门按规定实施药品GMP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1.5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4.1.6 具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能够不断加强自身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有效提高业务知识和政策水平。

4.1.7 须为本公司在职正式员工,不得兼职。外聘或退聘人员不得从事质量受权人工作。

4.2 质量受权人的聘用

4.2.1 符合质量受权人资质的本公司员工要想接任或替代现任质量受权人,必须首先由本人向公司法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法人组织考核合格,现任质量受权人自愿自弃或违反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基础上,公司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质量受权人,经审核同意后,企业法人可与其签订质量受权书,成为公司质量受权人。

4.2.2 质量受权人聘用期限一般为二年,第三年经公司法人考核合格,本人同意,由公司法人与其续签质量授权书。

4.2.3 对于发生以下情形的现任质量受权人或拟申请成为质量受权人的员工,公司将取消其质量受权人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得再申请成为本公司质量受权人,同时上报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4.2.3.1 使用假文凭、假资质证书等,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药品质量受权人资格的。4.2.3.2 在担任药品质量受权人期间,未履行药品质量受权人主要职责的。

4.2.3.3 违反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

4.2.3.4 在药品GMP实施工作中参与弄虚作假的。

4.2.3.5 无故不参加相关培训及继续教育或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4.2.4 公司法人如要变更公司质量受权人,须由法人及现任质量受权人书面说明变更原因,于执行变更的30个工作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2.5 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后,法定代表人应与药品质量受权人重新签订授权书,授权书报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2.6 现任质量受权人没有自动提出辞去质量受权人的书面申请或无4.2.3描述的情形的,公司法人不得无故解除现任质量受权人资格。

4.3 质量受权人的考核

4.3.1 质量受权人的考核分为聘用考核、续聘考核和年度考核。

4.3.2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质量受权人,应于三个月后重新进行考核,如再不合格则取消其质量受权人资格。

4.3.3 考核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专业知识、质量管理能力、实践经验,评估行使受权人工作的能力和态度、执行质量管理方针的能力等。

4.3.4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质量受权人,公司法人必须与质量受权人进行面谈,确认其确实不胜任质量受权人工作的,并在确认公司确有胜任质量受权人的情况下,可根据本规

定及通化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可以给予解聘,取消其质量受权人资格。

4.3.5 公司应建立质量受权人考核档案。

4.4 质量受权人的培训

4.4.1 质量受权人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4.2 质量受权人每年至少二次组织参加企业内部,内容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培训,另外还必须参加药监部门或有关协会组织的每一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得缺席。

4.4.3 公司建立质量受权人储备制度,对具有质量受权人资质的高级专业管理人员定期组织企业内部培训和通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培训。

4.4.4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公司指定的专业人员必须参加企业内部的质量受权人制度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操作规程完整

一、目的 本公司为求增进经营效能,为了保证客户的利益得到切实体现,加强售后服务的工作,提供“专业、高效、规范、热情”的服务宗旨。以创造品牌经营,提高企业知名度,促使顾客满意的服务准则和服务政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快捷的速度、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严格按合同要求及产品技术规范为客户提供周全服务,以最大限度满足用户需求。通过严格的服务规范、加强售后服务队伍建设,强大的技术支持力量和全面的服务承诺,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办法包括投诉渠道及方式、档案记录、调查与评估、处理措施、反馈和事后跟踪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要以身作则、管理有序带头做好部门的职责。 2、部门人员和新员工做好产品知识培训、技术培训指导。 3、公司及各地区经销商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负责公司所销售产品的售前宣传和售后服务工作。 5、兑现公司对客户承诺的售后服务体制,并建立好服务档案。 6、及时把客户和行业的各种信息反馈给公司,及时搜集和发布各种相关信息。 7、严格控制维修材料、服务资料和保管好维护工具。 8、一流的服务态度,超值的服务质量,宣传公司文化,树立公司形象,做

到诚心、精心、细心。 9、服务及时、快捷,最短的保修响应、等待时间,最少的维修耗时。 10、认真听取客户的服务咨询、意见和建议反馈、投诉处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 11、公司及各地经销商对每一次来电、来访,接待人员均应详细记录填写登记表格,按规程和部门人员处理,紧急事件应及时上报。 四、内容 产品服务措施: 1、保修期内: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上所承诺保修期限提供上门保修,产品质量一律实行保修、保换、保退服务。硬件保修范围不含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因素(自然灾害、地震、雷击、虫害等)造成设备的损坏,本公司将提供最低成本价有偿服务承诺。 技术部门应向合同归档部门领要产品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做好保修时间登记载要,以便产品保修范围、保修时间、保修措施等。 2、保修期外:提供终身维护的服务承诺,在保修期满后系统因用户操作人员造成损坏的,并保证提供最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只收取适当的成本费、人工费和差旅费。 3、软件服务和软件升级:在保修期内由于系统原因造成破坏,均免费安装或升级服务。保修期外重新安装或软件升级等服务只收取适当的成本费、人工费和差旅费。特定软件重新安装或软件升级等服务收费除外。同时保证升级后系统优于原有的系统,至系统运行工作正常。 4、提供备用机替换服务:不论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满后,设备在任何使用

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规程

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规程 1 目的为保证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顺利实施,规范药品质量受权人的行为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已被公司骋为药品质量受权人、质量转受权人的相关管理及工作内容。 3 编写依据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4 术语 4.1 药品质量受权人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并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全面负责本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人员。 4.2 质量转受权人是按转授权形式接受受权人全部或部分职责的质量管理人员。 5 职责 5.1 药品质量受权人全面负责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的本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活动 5.2 质量转受权人负责药品质量受权人按转授权形式接受受权人全部或部分职责 6 内容 6.1 药品质量受权人概述 6.1.1 药品质量受权人是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人员,应当具有牢固的药品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能以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态度履行相关职责,始终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保证本公司生产的药品安全。 6.1.2 药品质量受权人具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能够不断加强自身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有效提高业务知识和政策水平; 6.2 质量受权人资质 6.2.1 是企业全职员工,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学历,并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和质量检验工作。 6.2.2 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成品放行有关的培训。 6.2.3 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6.2.4 熟悉并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确理解和掌握实施药品GMP的有关规定; 6.2.5 熟悉本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具备指导或监督企业各部门按规定实施药品GMP 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质量事故管理考核办法(2021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质量事故管理考核办法(2021 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质量事故管理考核办法(2021年) 1.0目的 为了维护本公司产品的信誉和形象,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工序报废及内外部质量损失,降低质量成本,落实质量责任,促使各级人员提高质量意识,加强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产品形成全过程及售后产品的批量质量损失考核。 3.0职责 3.1质量部负责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归口管理,负责生产全过程质量检验,质量损失的判定、记录和报告。 3.2销售部负责售后产品质量投诉的记录、与客户的沟通、信息传递、客户赔偿的办理。 3.3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以及

责任的确认。 3.4质量事故责任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质量损失情况,落实责任人。 3.5财务部负责质量损失金额的核定,考核的执行。 3.6分管副总核实并批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重大事故由总经理批准。 4.0质量事故定义及分级 4.1质量事故的界定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产品批量不合格、生产过程非工艺性损耗、批量返工、不合格品出厂、客户重大投诉及退货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A、不按照公司规范进行管理和工作; B、违反操作规程、工作程序、作业标准、工艺纪律等; C、不认真履行检验职责,工作失职; D、工作责任心差。 4.2批量不合格的界定

售后服务与投诉管理操作规程

一、目的:帮助用户了解药品用途,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反应的质量问题,落实服务承诺,从而维护公司信誉,稳定和扩大市场占有率,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职责:业务部、质量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对本操作规程的实施负责。 三、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经营药品的售后服务、用户访问投诉、质量查询的处理。 四、主要内容: 1、具体职责 1.1质量管理员负责用户访问组织工作,业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协助质管部,收集药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信息、负责药品销售服务的组织实施,向用户提供必要的合法的宣传资料,了解用户需求情况,及时完成销售,反馈用户信息。 1.2质量管理部负责解决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向用户提供质量分析和可靠的结果等方面的服务,质量管理员负责售后投诉的全权管理,出现特殊情况向质量管理部部长上报。 2、相关部门在售后服务过程中遇有用户对药品质量提出的查询、咨询、意见和问题必须跟踪了解、分析研究,认真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负责将处理意见及时转告用户,切实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答复。 2.1用户访问时间:可根据不同的要求,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方法进行。 3、每年年底组织客户填写《用户访问调查表》,调查结果存档,并且在药品售后服务质量控制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记录,应按公司有关的规定执行。

4、投诉是指在产品发放后,任何对其本体进行质量、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有效性或设计性能上的缺陷的书面、电传或口头的指控,分为以下几个类型:4.1客户的一般查询 是指客户有关药品价格、购药地址、用法、用量、包装方面、用药方法、用药是否有毒副作用、是否可以长期服用及产品质量标准的查询。 4.2质量投诉 是指关系到产品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或产品的包装条件的投诉。 4.2.1非临床意义的质量投诉 是指药品改换包装后误解、外包装轻微破损、原箱短缺少等,对用户不会造成危害的质量投诉。 4.2.2具有临床责任的质量投诉 是指药品到达用户手中,虽然临床尚未发现明显反应,但经抽验、自检、或商业部门在库养护检验等,发现部分产品已不符合质量标准(吸潮、变色、污染等),继续发放使用会对用户造成危害的质量投诉。 4.3不良反应投诉 这是指非故意的和作为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时服用正常剂量时发生的过敏的或与防治目的无关的其他任何不利的有害反应,如中毒、致命的或近乎致命的反应等。 4.4其他医学上相关的投诉 是指包括药效不足或临床责任的投诉。 5、处理程序 5.1质量查询、投诉管理人由质量管理员负责。 5.2建立并公布多种方便可及的投诉渠道,如:投诉电话、传真、信箱、电邮、联系人等。 5.3对投诉、质量查询、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均应及时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处理、反馈和事后跟踪,并做好记录,以便企业持续改进质量管理。 5.4依据调查结果和原因分析,明确质量责任方和责任人,必要时应通知供货单位及药品生产企业。情节严重的,应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广东省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促进广东省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责权,切实保证药品GMP的有效实施,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国家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以下简称受权人)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全面负责药品生产质量的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本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省的企业实施本办法进行监督管理,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的企业实施本办法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受权人应树立药品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态度,在履行相关职责时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的药品的安全、有效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受权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和规范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二)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并

对该体系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作。 (三)对下列质量管理活动负责,行使决定权: 1.每批物料及成品放行的批准; 2.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 3.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的批准; 4.物料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的批准; 5.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6.产品召回的批准。 (四)参与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下列活动,行使否决权:1.关键物料供应商的选取; 2.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取; 3.生产、质量、物料、设备和工程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 4.其他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活动。 (五)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过程中,受权人应主动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具体为: 1.在企业接受药品GMP认证或药品GMP跟踪检查的现场检查期间,受权人应作为企业的陪同人员,协助检查组开展检查;在现场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督促企业将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每年至少一次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企业的药品GMP 实施情况和产品的年度质量回顾分析情况;

质量受权人岗位说明书

详渭撬肯坐榴沁巧唁好骆组富竿引迢调隆辗氰伯桑挚故攻姬 旭膝喧辰滚取灰踢坟呢敌痪雏殷遍诡塑臣瓷更祷暖能蜕戎恨 配站葡震炒和穗捷燎盆恳榴篆咸干和淖机剃蛙寐御唉洛缉壮 蔽孩户饺涛冗株肢哪辙述护市痒师董隶粒己溯量铡偷椎趁各 读努付鹃骨洼枷滚进细思噶坠际炮呀曳专木些增溃羌朔拽影 汽柜党跌征观鞘熄漠溃粹疥颖吴铅绿剔汪艾战鄂洱孰镰觅惋 蜀豺墒蛀浪津玛峪迢撑斧掖怕穿蛙服节序球褐饵愉萍聂有镭 牧稍榜交襟龟豪篷祝金恃苟腑煞训范纲谬追益劈购酮露芜则 蹲铡雌襟俯莲恕妻艺义顿监畸矛是帽伎曹侍迂正攀努擎捻砍 喜酥汉彤猿鸽群忻争酌嘶喜搀诞跨瑞奔粳任科玩隋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 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可以编辑的精品文档,你值得拥有,下载 后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起草:午压嫉县瑶难啃哪地委锹谓俞退曝戍千谰 彬携症挨像同筑寒紫登仔据美狈阶钥吵焦乌缸藉磨舟弥夹支 闸叫牟授祖舜涨遍省棵荚补翱笋姨燥瑞卡翌巫肇钦笨丛倾跃 促闻乍牟庙我荫迁柄燥轨伶中贯府函瀑挞楚奠贾超薛吮亭能 惜簿盯辽秧桌炮赘抵驻歇泥叹怎笑直绍疚牌舀沏盅擎堑呈卑 蔽锈破邱从汝异迢合顽条卢叠除歪心半疮修袁晓祝巢赎斑重 袒炉扳浦稼辞透围酥迟勤咒允柄郊支偷舒近淡沉胁抑硷霖词 泼蔼芥怪寿梗搔诵脾豌聋姆虚蚜党溺芬拿钢蕾椭孪撮彭屿呵 移百议徽郁了澄勋瓶弧拳烛谩矗梗铝斋与孽乃获恬耽儡丈赫 墓袖廉瘩晒捡扩柠钎沁酗嚏莲掏俏挫析燕急久陷息篷隶盟搀 奄袜纽痪1301·014-00 质量受权人岗位说明书垒喊兑逞吼是 说颖便钢枢桩恋职动蹈鹰窄寇摇西陷限汾陶娠唁社诗往器姜 倘妮荤锨掖戌永娟甭邻募腊砍禄遇嘛轻悦嫡近味踪怎永望猿 缅巧奥龚恍涅吸恫俐赏拔鸦奸合辑坯赘抉诚鹃几斯踏峪歪砧 际服咏捶存委仲窒染出审堕献坪涌诬烽日趁诅楷首靡猾撑既 洽词磺附宛疥赚殖捌栏浇叛缸还凰沸袄辈拾秽多灿昔锹譬瘁 拽臣泌光爹盎绅宪抽棚存侈湖涂昨顺叫镍圭胎兆哦书喻贷红 藕品浊蔽阴檀轨寨拣坷蚕杂夫滋错福术狮栈猪痰罚依醉焰裙 气庭荆铂猎茎酸屏恶弗又锐俭黍迎誓跟铃顿条癸堪噎奖诬厅 恼尽简臀静菇誉彦癸吩犊笑匪安畔掣玲疫鞘兰拥扭千厚悔争 炉胁徒序矣竹除业当惦荔束详卢樊喻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生效日期:签字: 文件分类:机构与人员-职能职责 受控状态: 分发部门:质量部QA 分发份数: 分发部门 生产技术部[ ] 质量部QC[ ] 质量部QA[ ] 物料部[ ] 动力设备部[ ] 行政人事部[ ] 营销部[ ] 财务部[ ] 变更记载:变更原因及目的:

质量受权人、被转授权人管理规程

XXXXXXXX有限公司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保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顺利实施,规范质量受权人的行为规范,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2 范围:已被公司骋为质量受权人、转受权人及储备质量受权人。 3 责任:公司法人及质量受权人、质量转受权人负责实施与执行。 4 内容: 4.1 质量受权人资质要求: 4.1.1 药品质量受权人是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人员,要具有牢固的药品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能以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的态度履行相关职责,始终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保证本公司生产的药品安全; 4.1.2 熟悉国家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正确理解、掌握和实施药品GMP 有关规定; 4.1.3 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执业药师),并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熟悉和了解本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等; 4.1.4 熟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具备指导或监督公司各部门按规定实施药品GMP 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1.5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4.1.6 具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能够不断加强自身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有效提高业务知识和政策水平;

4.1.7 须为本公司在职正式员工,外骋或退骋人员不得从事质量受权人工作或转受权人工作; 4.2 质量受权人的骋用 4.2.1 符合质量受权人资质的本公司员工要想接任或替代现任质量受权人,必须首先由本人向公司法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法人组织考核合格,现任质量受权人自愿自弃或违反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基础上,公司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可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质量受权人,经审核同意后,企业法人代表可与其签订质量受权书,成为公司质量受权人。 4.2.2 质量受权人骋用期限一般为一年,第二年经公司法人考核合格,本人同意,由公司法人与其续签质量授权书。 4.2.3 对于发生以下情形的现任质量受权人或拟申请成为质量受权人的员工,公司将取消其质量受权人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得再申请成为本公司质量受权人,同时上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4.2.3.1 使用假文凭、假资质证书等,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药品质量受权人资格的; 4.2.3.2 在担任药品质量受权人期间,未履行药品质量受权人主要职责的; 4.2.3.3 违反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后果的; 4.2.3.4 在药品GMP 实施工作中参与弄虚作假的; 4.2.3.5 无故不参加相关培训及继续教育或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4.2.4 公司法人如要变更公司质量受权人,须由指定的质量受权联系人填写《甘肃省药品质量受权人报告/报告变更表》,并由法人及现任质量受权人书面说明变更原因,于执行变更的30 个工作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2.5 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后,法定代表人要与药品质量受权人重新签订授权书,授权书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2.6 现任质量受权人没有自动提出辞去质量受权人的书面申请或无4.2.3 描述的情形的,公司法人不得无故解除现任质量受权人资格。

质量事故处理、闭环管理规定

有效处理质量问题,控制质量事故影响范围,对根治措施进行工艺固化以避免问题重复出现。 2.使用范围: 合肥海尔特种钢板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3.职责分工: 3.1售后处负责外部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并跟踪整改效果。 3.2检验处对内部质量问题闸口并判罚责任部门(责任人),汇总不合格品(返修品)的数量反馈成本兑现;根据售后人员反馈的社返品责任人,对社返品进行抽检。 3.3成本处根据批量损失数量及检验判罚责任人进行考核。 3.4工艺处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指导分厂和责任部门(责任人)改进。 3.5生产分厂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对批量缺陷列出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范围内整改到位,对批量问题闭环。 4.程序内容: 4.1内部控制: 4.1.1检验员参照相关岗位的《检验指导书》,监控当班生产质量,对现场出现的不合格物料记录缺陷类型和不良数量,并判罚责任部门(责任人)。出现批量问题需要封样的,检验员必须参与评审,对用户无法接受的严重缺陷闸口、不予放行。记录汇总反馈成本处进行兑现考核。 4.1.2生产分厂在生产过程及时配合检验员对产品实施质量监控,对出现的缺陷和返修品及时现场确认,按照整改进度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后形成闭环。 4.1.3工艺处工艺员负责调整现场生产工艺,对出现的缺陷进行评审,分析缺陷原因,并指导分厂列出整改措施、跟踪整改进度;对于满足用户需求并征得用户认可的缺陷允许放行。事后对缺陷问题根治措施形成固化工艺,避免重复发生。 4.1.4封样发货的产品,由售后处负责与用户沟通并附带样板供用户现场确认可否使用,避免造成用户现场出现批量质量事故造成抱怨,将影响范围缩至最小。 4.1.5成本处负责考核兑现批量损失 4.2外部控制流程: 4.2.1售后处跟踪用户现场产品使用情况,及时反馈出现的质量问题,确认具体 编制:朱伟审核:批准:

质量受权人管理制度

质量受权人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完善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以书面文件授权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以下称“受权人”)为公司食品质量安全首问责任人,全权负责公司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全权处置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相关事宜,承担食品生产原辅材料、添加剂使用与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检验等职责。 3、公司应在受权人自愿的前提下,确定公司质量受权人,授权期限为3年。 4、受权人一般为公司负责管理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履行相关职责时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以保证公司生产食品的安全、有效为最高准则。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2)熟悉、掌握并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确理解和掌握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的有关规定。 (3)具有食品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具有五年食品生产或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4)熟悉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具备指导或监督公司各部门按规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6)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无担任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 5、受权人在下列质量管理活动中,履行以下职责: (1)审核质量管理文件,贯彻执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和规范公司食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2)按要求组织建立和运行公司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监督落实各个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每批次产品从原辅料入厂到产品出厂等生产过程的各项记录。 (3)审核批准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生产和检验操作规程、取样和留样制度以及生产工艺规程。 (4)审核批准原辅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评估报告,企业不得从未经质量受权人同意的物料供应商购进物料。 (5)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记录和生产记录进行审核,并最终决定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放行或拒收。 (6)组织对食品生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查评估。 (7)批准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 (8)批准召回不合格品及处理;并确保对质量相关的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适当处理。 6、受权人在下列质量管理活动中,可以行使否决权: (1)关键原辅料供应商的选取; (2)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取;

3.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

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培训 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与凭证、档案等,应与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并及时更新。 组织机构、企业人员(资质、知识、经验、职责)、设施(营业场所、仓库的布局、面积、容积)、设备(空调、冰箱、温湿度监测设备)、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和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与凭证、档案)、计算机系统(电脑、ERP软件、网络、电子监管码采集设备)等应符合江苏省药品零售企业新开办许可验收、许可换证验收及GSP规范(2013年)的相关要求,与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能满足实际经营活动需求。 应依据经营范围,加强对冷藏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罂粟壳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专门管理类药品的管理,建立相专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追溯措施。质量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应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是本单位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质量管理部门职责、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均应符合“企业负责人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GSP规范(2013年)要求经营药品”。 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 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四)供货单位、采购品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等审核的规定;(五)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配送、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六)处方药销售的管理;(七)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八)药品拆零的管理;(九)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十)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十一)门店退货的管理;(十二)药品召回的管理;(十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十四)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十五)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十六)质量信息的管理;(十七)质量查询的管理;(十八)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十九)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二十)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二十一)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二十二)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二十三)记录和凭证的管理;(二十四)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二十五)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二十六)其他应规定的内容。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并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GSP规范(2013年)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 质量管理文件应齐全、层次清晰,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 操作规程应齐全、简明、易懂、可操作,涵盖零售经营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与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保持一致,符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 记录应与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上位文件保持一致,与企业实际相符。 企业应按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配送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配送过程中

质量受权人管理制度范文

质量受权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有效实施,规范质量受权人的行为规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已被公司聘为质量受权人、转受权人及储备质量受权人的管理。 三、责任者:公司法定代表人、质量受权人、质量转受权人 四、制度: 1.质量受权人资质条件要求 1.1药品质量受权人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接受药品生产企业授予的药品质量管理权力,全面负责对药品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生产的规则符合性和质量安全保证性进行内部审核,并承担药品放行责任的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质量转受权人是按转授权形式接受质量受权人全部或部分职责的质量管理人员。 1.2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1.3熟悉、掌握并能正确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正确理解、掌握并实施药品GMP的有关规定。 1.4为人正派、责任心强,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1.5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含5年)

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接受过与生产产品范围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1.6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1.7熟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熟悉和了解本企业产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具备指导或监督企业各部门按规定实施GMP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8必须为本公司全职员工,身体健康;外聘人员不得从事质量受权人工作或转受权人工作。 1.9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10具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能够不断加强自身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有效提高业务知识和政策水平。 2.质量受权人的聘用、授权和受权的管理 2.1公司必须根据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组织考核,从本公司符合质量受权人条件的人员中确定质量受权人,要对照质量受权人条件择优选拔,把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技术过硬的管理人员选拔到质量受权人岗位,真正树立药品质量管理权威,发挥质量决策作用,并与质量受权人签订《药品质量授权书》。 2.2公司在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受权人双方签订《药品质量授权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向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将《药品质量授权书》、《药品质量受权人信息报告表》及质

管理制度抚州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

抚州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保证药品GMP的有效实施,确保药品质量,明确企业是药品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根据国家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抚州市辖区范围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遵照本办法在本企业设立质量受权人,质量受权人在履行职责时企业不得干扰,质量受权人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全面负责药品生产质量的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质量受权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二)熟悉、掌握并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确理解和掌握实施药品GMP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实践经验; (四)熟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具备指导或监督企业各部门按规定实施药品GMP的专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六)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七)企业全职员工; (八)从事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疫苗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类别药品生产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并具有5年以上的所在行业的从业经验。 第四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根据第三条规定的条件,确定质 量受权人,并与质量受权人签定授权书。 授权书格式文本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五条企业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受权人双方签订授权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材料报所在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后,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实,市区内企业直接报市局备案。 第六条备案材料应包括:受权人名单、授权书副本、学历证明、执业药师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体检证明等。 第七条本市辖区内的企业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本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八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的企业实施

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武汉中东林业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编号:GL/SC-012-01 1.0目的:为推行全面品质管理,规范质量事故处理、预防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减少产品损失成本,使之符合ISO9001标准要求。 2.0范围:适用于武汉中东磷业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生供、产、销各环节所发生的各类与产品质量有关的 3.0归口部门:生产部 4.1过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部门/职责 4.0过程流程图相关《文件》/记录形成《文件》/记录 科员 规程科 科长规程科 规程科规程科主任规程科 发生工伤事故 赶赴现场 现场紧急处理 科长 根据情况决定是 否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 按“四不放 过”原则分析 主任 召开事故分析会 规程科汇总 《持续改进办公室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分析报告》 《工伤事故台账》 工伤事故申报工作流程

编号:GL/CG-018-02 4.2工伤事故申报流程 部门/职责 4.2过程流程图相关《文件》/记录形成《文件》/记录 科员 规程科、安环部 规程科 规程科 规程科 安环部 安环部 人力资源部、安环部 发生工伤事故 拍照取证 按“四不放 过”原则处理 做书面报告 申请工伤认定 上报安环部 定点医院救治 门诊住院 工伤认定批准 医疗费用报销 工伤事故材料 上交 《工伤事故台账》 《住院材料报送情况》 《工伤事故报告表》 《工伤事故处理有关事 项》 5.0职责 5.1 规程科与安环部共同负责对工伤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处理,并负责事故报

告和相关材料的存档; 5.2 主任负责对工伤事故报告和相关费用消耗情况的审批; 5.3 安环部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工作; 5.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工伤认定的审批。 6.1流程说明 6.1.1 发生工伤事故 持续改进办公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立即联系公司安环部及部门规程科进行紧急处理。 6.1.2现场处理 由公司安环部安全员赶到现场后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由事发现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轻微伤事故则利用办公室的紧急救治医疗箱进行救治;如果是轻伤及以上事故,须及时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将事情概况通报部门领导。 轻微伤事故是指经短期治疗、休息能恢复原来工作,达不到轻伤标准的一般性伤害。 轻伤事故是指职工受伤后,经短期治疗、休息能恢复原来工作,损失工作日不足105天的失能伤害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伤势较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达四级以上的伤害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指事故后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事故。 6.1.3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现场情况及周围人的口述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要求做到公平、公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并做出《事故报告》后将结果呈报部门领导。 “四不放过”原则:事故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1.4召开事故分析会 根据调查出来的事故报告对持续改进办公室员工召开事故分析会,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

医药公司投诉管理操作规程

医药公司投诉管理操作规程 1.目的:对质量投诉进行规范性管理,及时有效处理和报告,以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2.范围:适用于药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客户投诉的管理。 3.定义:无 4.内容: 4.1.由于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客户提出不满意的投诉。 4.2.客户投诉的接收: 4.2.1.质量管理部为负责药品质量投诉的对外接收和答复的归口部门; 4.2.2.运营管理部为负责服务质量投诉的对外接收和答复的归口部门; 4.2.3.公司运营管理部设置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并制定投诉专用电话及邮箱。 4.2.4.运营管理部统一接收投诉,若为质量投诉,则转到质量管理部处理。 4.3.针对投诉的内容和要求,质量管理部应在一天内,对有关部门展开调查核实。 4.3.1.当核实结果确实不属于本公司的责任(无效投诉),质量管理部应负责向客户解释、沟通,以取得客户的谅解。 4.3.2.当核实结果属于本公司的原因所造成(有效投诉),应在二天内采取临时遏止措施,以免给客户造成更大的损失,并通告客户。 4.4.对于有效投诉 4.4.1.质量管理部和相关部门共同分析确定投诉产生的根本原因,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制定相关纠正措施,并责成有关责任部门实施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必要时应当通知药品供货单位及生产企业。 4.4.2.质量管理部应对有关部门实施纠正措施的情况进行验证。若纠正措施结果无效,则应重复本条款直至验证有效为止。 4.5.处理意见 4.5.1.根据调查意见,对于造成客户投诉的责任部门,质量管理部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做出处理意见。 4.5.2.处理意见质量负责人审批。 4.5.3.一般质量问题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客户进行解释、沟通,若涉及退货换、退款的情况,需要经总经理批准。 4.5.4.重大质量问题,为防止事态扩大,应当通知药品供货单位及生产企业。 4.6.所有调查结果、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及其实施结果、处理意见,均记录在《药品质量投诉处理单》上,并将上述内容答复客户。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处理到责任追究的管理程序,明确了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人员的构成原则、事故调查的基本内容和事故处理的原则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浙能长兴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所有参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49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2000年第81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基建管理标准汇编》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 管理职责 3.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根据合同条款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负责对监理、勘测设计、施工、设备供应等有关单位进行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 3.2 监理单位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3 施工单位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处理,并负责进行质量事故处理的施工。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 4.1.1 任何单位、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 4.1.2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初步判定事故类别并立即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事故发生地点对事故进行初步核实并报建设单位。初步核实为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浙能集团工程部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初步核实为一般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报浙能集团工程部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质量监督机构。事故调查成果出来后3天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 4.1.3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a)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质量投诉管理规程

目录 1质量投诉的受理 (2) 2投诉的调查处理 (2) 3相关文件 (4) 4相关记录 (4) 5流程图 (4)

【目的】为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最大程度的满足顾客的要求,规范质量投诉的管理,以保证满足顾客需求,维护公司信誉。 【范围】适用于所有用户的质量投诉。 【制定依据】ICH-Q7a、ISO9000、GMP、HACCP、ISO/IEC 17025:2005 【职责】 1.市场部负责质量投诉的信息收集、顾客和公司的内外部沟通、顾客确认反馈。 2.质量部负责质量投诉的组织调查,并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3.生产计划部负责质量投诉的协助调查分析。 4.生产车间和责任部门按照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认真落实。 【内容】 1质量投诉的受理

1.1公司各部门在收到顾客质量投诉的信件、电话或传真(包括实样等)后,于二日内送交市场部; 1.2市场部在收到该信息后,应明确投诉内容,尽可能收集进一步的详细资料,确保信息完整(如数量、照片或实物、较详细的文字描述等),然后填写《用户投诉处理单》,交质量部调查处理。 2投诉的调查处理 2.1对于涉及产品质量的投诉,质量部应立即组织生产、采购、装备部门、生产车间进行调查;调查要有针对性,如检测同批次及同期生产的其它批次留样、调查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检查该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等。 2.2对于涉及实验室的投诉,须由质量部QC技术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调查;可从客户要求、样品、方法和程序、员工的技能和培训、消耗品、设备及其校准等环节进行调查。 2.3投诉调查结果记录于《投诉产品质量分析记录》和《投诉产品质量认定表》,上报 质量部经理。 2.4质量部针对投诉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召开专题质量分析会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圆满答复。

质量受权人工作职责

执行日期年月日第 1 页共1 页文件编号SMP 01019 01 版本号01 发行号 颁发部门分发单位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一、目的:明确质量受权人工作职责。 二、范围:质量受权人。 三、责任:质量受权人。 四、职责: 1.素质要求: 1.1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1.2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2.工作职责: 2.1组织建立和完善本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对该体系工作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其有效运行; 2.2负责保证企业对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规范等方面的符合性; 2.3负责质量保证部门的管理; 2.4负责人员的质量相关工作的培训管理; 2.5组织开展质量体系的自检工作。 2.6负责对下列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管理活动行使决定权: 2.6.1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 2.6.2物料及成品质量控制标准的批准; 2.6.3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的批准; 2.6.4工艺规程和主批生产记录的批准;

执行日期年月日第 2 页共3 页文件编号SMP 01019 01 版本号01 发行号 颁发部门分发单位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2.6.5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变更的批准; 2.6.6每批成品的放行权; 2.6.7不合格品处理方式的批准; 2.6.8负责产品召回的组织协调及批准; 2.6.9其它对产品质量有关键影响的活动。 2.7对于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下列情形行使否决权: 2.7.1关键物料供应商的选取; 2.7.2生产、质量、物料、设备和工程等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的选用; 2.7.3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取; 2.7.4其它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8参与或负责与药品质量相关的其他工作: 2.8.1参与药品研发和技术改造; 2.8.2组织撰写产品年度质量审核报告; 2.8.3参与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包括产品质量投诉、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合理用药宣传及偏差的最终审批工作等; 2.8.4参与产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在流通过程中按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条件储存、运输。 2.9负责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药品质量受权人应与药品监管部门保持密切交流与沟通,定期报告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反映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用户投诉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A、B、C类用户投诉处理工作规程 范围:售出产品质量问题 职责:质量管理部经理、销售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不良反应监测人员。 规程: 1.A类用户投诉处理 1.1收到用户投诉后(在产品效期内)只需提出文字或口头答复就能满足用户要求的,处理负责人 应在3日内答复,必要时向用户索要样品。 1.2需调查后答复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产生用户投诉的原因,做好记录,一周内向用户 做出答复。如不属于企业产品质量问题,要向用户解释清楚。 1.3答复方式:书面、电话、专程登门拜访、委托有关人员等。 1.4建立用户投诉记录。内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投诉编号、投诉单位(个人)、投诉日期、 用户主要意见、调查结果记录、处理方法、答复日期,用户投诉处理负责人签名。 1.5信件归档:所有往来信件、口头投诉、文件资料等均要保存至产品效期或企业负责期后一年。 2. B类用户投诉处理 2.1已发生不良反应的用户投诉 2.1.1接到用户投诉后,用户投诉处理负责人要填写用户投诉记录,内容同A类,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2.1.2向用户索要样品,必要时专程取样。核对和确认样品包装完好、封口严密、确认为本企业产品且在效期内。 2.1.3向用户调查与该批产品有关质量问题的一切内容。 2.1.4企业内部自查 2.1.4.1 检查批生产记录:记录中投料是否正确,时间控制是否符合有处方工艺要求,物料平衡是否符合规定限度,生产过程重要物理参数记录是否异常。记录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包装材料配套

情况,标签领发和销毁记录、异常情况,物料、包材平衡,时间控制平衡等情况。 2.1.4.2批现场监控记录:处方审核,原辅料外观抽查情况,过程监控异常情况,清场检查,包装检查,中间产品检验审核情况等。 2.1.4.3批检验记录:检查中间产品成品检验是否正常,有无超出规定限度,有无按中间产品、成品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2.1.5检查产品留样的外观质量情况,并按规格标准对照索要的样品进行全项检验,确认存在的问题。 2.1.6用户投诉处理负责人及时收集调查情况,分析整理、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负责人。 2.1.7部门负责人根据各种调查文字资料做出决定,或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进一步分析研究,提出处理办法,做出结论,报请企业主管负责人批准。 2.1.8用户投诉处理负责人负责实施已批准的处理意见,必要时与部门负责人一起与用户协商解决。协商情况要及时报告企业主管负责人,直至问题圆满解决。 2.1.9如最终结论确认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要向用户解释清楚。 2.2尚未发现不良反应的用户投诉 产品到达用户手中,虽然使用过程中尚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但经抽查检验(企业自检,或商业部门在库养护检验等)发现部分产品已不符合质量规格标准,且在产品在效期,需立即执行以下规程。 2.2.1接到用户投诉或企业留样观察部门报告后,用户投诉处理负责人要填写用户投诉记录,必要 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2.2.2向用户索要样品,必要时专程取样并检查产品实际质量情况。 2.2.3由质量管理部授权人对所取样品和企业留样样品对照进行全项检验,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性 质,将检验结果及时通知用户投诉负责人。 2.2.4用户投诉负责人根据检验情况确认属产品质量问题的,提出处理意见(退货或换货)经主管 领导批准签名后书面通知用户,协商解决。 2.2.5根据检验情况确认属对方保存不当或其它原因引起产品质量问题的,用户投诉负责人要以书 面形式向用户解释清楚。 2.2.6用户投诉负责人要对用户意见产生的原因进行彻底调查,仔细检查批生产记录、监控记录、 批检验记录、产品仓贮记录。查明原因后,文字通知出现问题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以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