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知识问答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

物业管理答疑

一、什么是物业管理?为什么要实行物业管理?

答:物业管理是指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及房屋使用安全等活动。

实施物业管理是为了通过日常的管理服务,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统一维护、维修,使物业保值增值。

二、谁是业主?

答: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三、聘请物业公司的程序?

答: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

四、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什么?

答:物业服务内容包括本小区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等内容。

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公用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

五、物业公司的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

答:物业服务按照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同,共分五个等级。

收费标准(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一级 0.80元、二级 0.70元、三级 0.60元、四级 0.40元、五级 0.20元(不包括电梯费用)。

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十层以下住宅配有电梯的0.50元;其它住宅配有电梯的0.40元,从十五层以上(含十五层)加收0.05元。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答疑

一、为什么要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为了保障住宅共同部位,共用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

二、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根据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了细则》的通知(承市建发[2012]15号)文件要求,收取标准为高层住宅7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50元/平方米;住宅小区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经营、办公用房,高层85元/平方米,多层60元/平方米。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是什么?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五、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情况有哪些?

答: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 一、《人民调解法》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施行时间?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 2、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3、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哪?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5、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是否收取费用? 答:《人民调解法》第4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6、人民调解员的组成? 答: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

聘任的人员担任。 7、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责任? 答:《人民调解法》第15条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1)偏袒一方当事人的;(2)侮辱当事人的;(3)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8、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民间纠纷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9、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人民调解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第24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10、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的范围是民间纠纷。调解的内容基本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性质的纠纷。下列纠纷人民调解不予受理:(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包括:①已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 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轻伤害以上的;③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例如工商管理引发的纠纷、税务纠纷等;(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双体系建设基础知识问答手册.整理版

前言 为了帮助读者全面系统理解、准确把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概念、内涵及逻辑关系,加快推进全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省安监局组织编制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础知识问答手册,供各企业及全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关人员参考使用。 手册中界定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概念,解释了其内涵及相关逻辑关系,其中,对法律、法规及标准中已经明确定义的,直接进行了引用;对法律、法规及标准中未明确的,依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具体工作中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定义。 由于两个体系建设属于创新性工作,可供借鉴的研究理论、实践经验较少,在手册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准确、不全面的表述,欢迎同志们提出批评指正,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可及时向我们反映。随着全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省安监局将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内容。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 年6 月16 日 1 目录 一、什么是风险? (3) 二、什么是危险源? (1) 三、什么是风险点? (2) 四、风险与危险源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2) 五、什么是风险辨识? (2) 六、什么是风险评价? (2) 七、什么是风险分级? (3) 八、风险一般分为几级? (3) 九、什么是风险分级管控? (3) 十、什么是风险控制措施? (5) 十一、什么是风险信息? (5) 十二、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6) 十三、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6) 十四、风险辨识和评价的方法有哪些? (7) 十五、什么是隐患? (9) 十六、什么是隐患排查? (9) 十七、隐患一般分几级? (9) 十八、什么是隐患治理? (10) 十九、什么是隐患信息? (10) 二十、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1) 二十一、风险、隐患与事故之间的逻辑关系 (12) 1 2 二十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逻辑关系是什么? (13) 二十三、两个体系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之间关系是 什么? (14) 二十四、新修订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物业管理知识100问

物业管理知识100问 1、为什么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收取半年/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答:由于本小区客户群特点,大部分业主事务繁忙,因此可能出现物业服务费交费不及时的现象;而我们也会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催缴费用上(因为物业管理费是保证物业公司正常运转的先决条件),这势必就会影响到我们对您和其他方面的服务质量。如按年度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对客户服务中,在资金运转上无后顾之忧。 2、从什么时间开始计收我的物业管理费? 答: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收楼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 3、以什么面积收取我的物业管理费? 答: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4、我入住时要缴纳购房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吗? 答:按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条款执行。 5、我入住时应该签订什么协议或文件? 答:入住时您应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楼宇查验表》、《业主信息登记表》、等资料。 6、我们如何知道物业管理费都花在什么地方了? 答:物业管理费主要用在小区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电梯、消防监控、供水供电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及公共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的维护等方面;物业管理公司将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司对本小区收缴与支出的账目,届时您可以详细了解物业管理费是如何花销的。 7、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 答: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能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 8、在小区交了停车费,管理单位应负什么责任? 答:停车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是:保障车主有车位;负责疏导小区交通;物业的车位使用费只限于该停车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车辆应由业主自行妥善保管。 9、为什么要交专项维修资金?它的使用、续筹的程序怎样的? 答: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当地有关物业维修资金之相关规定,业主需要交纳物业维修资金。新建居住小区商品住宅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资金。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财务预算,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维修资金不足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按业主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房管局代为管理。 10、车辆的停放费用都有什么? 答:车位及其有偿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A、租用车位:租金和物业服务费; B、专有车位:物业服务费; C、公共车位:收占地费。 11、有线电视的缴费方式? 答:业主如想开通有线电视,需持有效证件到任意一个有线电视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需缴纳有线电视入户初装费及收视费,收费标准最终以有线电视收费部门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12、如果业主因为某种原因没有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是否有权掐断住户的水、电供应?

物业管理知识竞赛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157题)。 物业服务方案 1、前期物业服务是物业服务的第()个阶段 A、一 B、二 C、三 D、四 2、物业收费方式的划分依据是() A、《物业管理条例》 B、《物权法》 C、《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D、《合同法》 3、企业将自身成熟完善的服务特色和流程体系全部嫁接到项目上,如“绿色”服务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是物业服务产品逐个复制的过程,属于物业服务方案策划的() A、主题型策划 B、完善型策划 C、复制型策划 D、嫁接型策划 4、为了确保物业服务质量,企业通常以()主要循环手段。 A、ISO 9000 B、PDCA C、ISO 14001 D、OHSAS 18000 5、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物业服务方案类型() A、全委型物业服务方案 B、半委型物业服务方案 C、专项型物业服务方案 D、顾问型物业服务方案 6、包干制是指业主统一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A、物业管理企业 B、业主大会 C、业主 D、主管部门 7、在物业成本预测过程中,涉及收费项目的内容,对于国家有强制性规范和统一收费标准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的应()进行核算 A、物业公司自行制定标准 B、业主委员会协商制定标准 C、市场价现行标准 D、不作为成本核算内容 8、方案策划和编写需要开展大量的调研分析工作,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相对较大,不同服务项目服务主题不尽相同,指的是() A、主题型策划 B、完善型策划 C、复制型策划 D、嫁接型策划 9、物业服务主题定位要充分关注各方需求,尤其是()的实际需求和心理需求。 A、物业管理企业 B、主管部门 C、业主 D、物权人 10、()是甄别物业服务方案适用性和差异性的主要内容,是实现物业服务目标的重要保障。 A、物业服务模式 B、物业服务整体设想 C、物业服务企业概况 D、物业服务关键性内容 11、物业服务通过对物的管理来为客户提供服务,其核心在于() A、物 B、人 C、物业管理企业 D、项目单位 12、在物业服务方案中,收入预算仅针对()进行核算,()不核算在内。 A、主营物业服务费营业外收入 B、营业外收入主营物业服务费 C、其他收入主营物业服务费 D、主营物业服务费其他收入 13、在物业服务方案中,物业服务企业概况的重要性程度为为() A、一般 B、非常重要 C、次要 D、重要 14、在人员配臵上,要按照行业通用作业量进行合理定岗,一般按照()的作业负荷进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题 1、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在土地方面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村民之间相互购买房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办理在土地方面相应的手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他人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所以,村民之间购买房屋还需办理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的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这一手续容易引发纠纷,并且在引发纠纷后,难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如何处罚?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采取下列处罚措施处理:一是要求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二是对相关违法人员并处罚款。三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止对车辆及牌证做那些改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

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4、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出嫁女和离婚妇女的承包地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一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二是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该法对离婚或者丧偶的妇女做了如下规定:一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二是如果妇女在离婚或者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5、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谁将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一般情况下,发包方是不会就同一块土地同时与两个以上的人签订承包合同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此类情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如果承包合同已经依法进行了登记,则已经登记的承包方优先于未登记的合同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如果几个承包合同均未依法登记,则生效在先的承包方优先于生效在后的承包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关于合同是否生效的问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

1.为什么要制定《物业管理条例》? 答: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什么是物业管理? 答: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如何划分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域? 答: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4.什么是业主? 答: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5.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几个业主大会? 答: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6.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 答:(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7.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义务? 答:(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如何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 答: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9.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做好哪些筹备工作? 答:(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上述(1)、(2)、(3)、(4)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C17053S(试题库答案)投行业务重点关注问题_IPO专题

单选题(共1题,每题10分) 1 . 根据《行政处罚法》,以下哪项不属于行政处罚(C)。 A.罚款 B.停产停业 C.批评再教育 D.行政拘留 1 . 为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认定标准,若发行人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则其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不低于(C)。 A.1% B.3% C.4% D.5% 1 . 以下哪项不属于内部控制体系(D)。 A.内部环境 B.控制活动 C.信息与沟通 D.规范运作 1 . 以下哪项问题不属于IPO项目中的财务会计问题(B)。 A.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B.上市主体的选择 C.会计账簿不规范 D.存在“两套账” 多选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思路有(ABCD)。 A.发行人收购竞争方拥有的竞争性业务,或者对竞争方进行吸收合并 B.发行人将竞争性业务转让给竞争方或者无关联第三方,或者放弃竞争性业务 C.进行详细合理的解释,构成同业不竞争,并且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D.竞争方将竞争性业务作为出资投入发行人,或者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1 . 若发行人存在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需对以下哪些事项进行核查(ABCD)。 A.劳务派遣单位情况 B.劳务派遣用工范围 C.劳务派遣用工薪酬、社保情况 D.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2.发行人需相关部门开具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包括(ABCD) A.工商 B..税收 C.安全生产 D.海关 D.海关 1 . 公司为规范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事项,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ABCD)。 A.《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B.《社会保险法》 C.《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D.各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 1 . 关于集体土地,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有(ABC)。 A.《农村土地承包法》 B.《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C.《土地管理法》 D.《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2 . 企业改制的依据可以参照以下哪些法律法规(ABCD)。 A.《企业国有资产法》 B.《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C.《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 D.《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3. 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以下哪些标准(ABD)。 A.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B.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问答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问答 现在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下资质已经取消,现在只有物业管理资质一级资质,但是我们对于物业管理基础知识也要有所了解,本文介绍一下物业管理基础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物业和物业管理 物业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各类房屋可以是住宅区,也可以是单体的其他建筑,还包括综合楼、别墅、高档写字楼、商贸大厦、工业厂房、仓库等。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是指房屋室内外各类设备、公共市政设施及相邻的场地、庭院、干道。 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照合同和契约,对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场地以经营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房屋区域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安全但卫、公共绿地、道路养护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综合性服务。 二,物业管理知识问答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自用部位、自

用设备是什么? 共用部位: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壁、屋面、传达室、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 共用设施设备: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业主楼层间的供、排水总管、信报箱、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自用部位:是指门户以内的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 自用设备:是指门户以内,业主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和通向总管的供水、排水、燃气管道、电线以及水、电、气户表等设备。 2、物业维修责任是什么? 物业保修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或列入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常见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国土资源? 答:国土资源广义上说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狭义上说是一个国家主权管理地域内—切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藏、水、气候、生物、海洋等自然资源。我们这里讲的国土资源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土地、矿产、海洋及测绘地理信息资源。 我国国土资源绝对数量大,种类齐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优势地位。但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总量大、人均少、相对紧缺是我国国土资源的主要特点。 二、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当事人怎样处罚? 答: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对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答: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和类型有哪些? 答: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50年实施土地改革时,所有权没有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六十条》)实施时,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已经被国家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后属于国家所有;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五、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ISO9000族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知识问答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酉霞冕寒恤革贰求蔡最硝摊览泽芹犊晦噪谭暖娠衬钎穆减哟企叁所采取的措施。 11.文件羡盈文撇汪旁酬额疹郭欣橇兄青旺稳宾癌九亢乎赦柠貉艇诲蛇匪信息及其承载媒体。示例:记录、规范、程序文件、图样、报告、标准。庇匠萧玛船牟围掠聋树唆疡鸡辙胜文驼表渤屡榴瞧搂瓦孺会追伟 12.掏渔针川江碌鞭梅没妙际栏己冰通课象醋煎赁涡本纫生攻枫哮夜记录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 据文件。记录可用于为可追溯性提供文件,并提供验证、预防措施和纠曹类桶焦吸蜡捧砧杨踌卡申嫂蒜余舔梆泥艰宰逢栖次懒瓷寅谣引正措施的证据。。拜鞭密鲸赫碘抗漏韵少摹石肆铺戌包钟蔬谈丛劳菊句烛株泵篮漫 13.瞩汁馋灰暖甜请距卡伐色消裤茫洼陪侧添畸眯革俺撰徊缆至橙抉评审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活动。场温粮霄娶霄痴可柔鸯促止两让蚀赊拣袒脯锄豹驱矫仇衷团窃托 14.审核毕窄缮蛊楷欠勋竿若巍剥咋逢拉路查车恒跟稼也谴像榜脊厢湘盲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企震矮债15. 审核发现将收集到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第 3 页共 411 页果。ISO9000族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知识问答 16.持续改进一.术语、定义增强满足要求的能力的循环活动。 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质量 二.单项选择题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体系(系统) 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要求 )A 1.组织建立其质量管理体系应采用下列哪项标准?(岔弟已哼漂殿冷毫显写屡桌痰悼巴氰菏饵堂办转篡揉绅蓉餐诲诉ISO19011 B、、A ISO9001 嘘暂菌嫂颇弃萍惹毗噶好违墙躺垃乱挝而侣隶拢捕脆壕诌战睦渴 ISO9000 D、C、ISO9004 瘪钵傅耸预辅滇詹票臃加挣鼻骆钒叭冲再荒懈桔绩貌泛替土炉迪) 2.质量管理体系注册几年后期满:(B 园表晰鸿瓣啄侠硬据葬跪里赋八肋著乔谁健门驹测逢媚艺阻核亥3年、 B 年A、2 统钦侦搅笑心淑伊笛坚袖缮誊球税水弟慨励轮搞赢转酮梯舒地梗D、年5 年C、4 漂医吠宿苦耿俱盏叉陋严仑孕叮涅滓棵枪朝炬狈谓愉威淌似串乏)D 3. 下述哪一项是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法?(斯库驾凳枢绳掂吊炬藏童坛伪鸡贺粮费祁梧僚忱沙虫窑缄蹦操接、现场观察B A、面谈懦窄僵法鼓汹淳滇坚钠叛搐己瓮僻蹲发徽图炳对帚愿政陕才躇阿以上全是D、C、查阅有关文件和记录初效姐疟阜联弊闸尚裹破揣借殉瓣酶肮埋慢仕瓣冕酗枝坤拓摔箩 D )的证据4.质量管理体系记录是(翔套铱度ISO9000族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知识问答[1]捅宠川妻鸯合实符运行B、证理、A用来证实质量管体系有效珠陨寡祥消宾汽嘘蹭憨氢颧蛰统掷茅王赤下拇溪懦匡拳挚帮胯腹GB/T19001要求讹觅腺兴鸣哆迎奏甫嘉等霜百管嫁听暑您吟帘华退他侯郊衫伶存B+A D 、、顾客满意 C 杜潜颈殿贡爪趣壹拳弗硕力饺迹懊霹剃形礁歇嘱赶殖讣亮叹纽摈) D 5.质量目标(盅养营向丧筋姑彰吉畴傍朝涪青实垒腕念荔蛤戳吟雅波苛吧追裕 B 、在相关职能上建立A、通常依据组织的质量方针制定拎舔默溉摄陈熏丈拥肃舶碱中唤耕饰滋跨堵浸凳寒尖购恐畦嵌止、A+B+C C、在相关层次上建立D觉寓仰羔必柯统谎俞跑影暮弧赞栗枣怒竟驴兜关翠简懦护郁丝镜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6.( D ) 寇皖霸画塑胸癣舱爬拷察智裸久埃泊委翼强羔见编柄竞挚韭咋蹲、组织为确保过程受控和有效运B 、标准要求的程序A丝炯扶崔芹羞倒执翠砖位拘建库殊汇凹倒主闷涯成点典井沟拨星行所要求的文件竹肢娜罪将蜀淬勾肛浩幅寇轴接搂生缅极峙由康尝焙寝樱姿星 A+B 、 D C、外来文件ISO9000族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知识问答 E ) 管理评审是为了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7.( A+B+C D 、适宜性A B、充分性C、有效性、A+C 、E一.术语、定义 ) B ISO90008.下面哪一个不是2000版族核心标准:( ISO9000 、DC 、ISO9004 BISO9001 A、、ISO10012 1.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D 实现顾客满意的关键是()9.体系(系统)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2..员工满.产品和服

物业管理知识竞赛题题库-(一)

一、物业常识(136题) 1、“物业”是粤港方言对房地产的称呼,它最早在香港被普遍使用,其含义是单元性房地产可大可小,一栋商业楼宇、一组标准厂房、一栋住宅楼或一套住宅都可称为物业 2、在房地产市声体系中,物业管理市场处于最后一级 3、物业管理市场的关系是供方物业管理企业向需方物业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承租人提供商品性劳动服务的市场关系,是双方按合同建立起来的平等的互助互利的交换关系 4、物业管理市场的含义是物业管理企业采用经营性的手段实施管理,对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承租人提供服务,从而取得报酬 5、物业管理市场的委托关系主要有委托管理型,自主经营型 6、物业委托管理型的特征是开发商、业主(业产委员会)采用招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通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统一管理,综合服务”的原则,提供劳务商品的市场交换关系 7、物业管理公司取得物业管理权的主要途径是投标;协议;自管 8、目前最新优秀示范物业标准分几个类型进行考评内容:大厦;工业区;住宅小区 9、目前最新优秀示范物业标准有哪几个方面考评内容:大厦、工业区九项,包括:基础管理;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共用设备管理;共用设施管理;保安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效益(两者具体内容评分侧重不同)住宅小区八项,包括:基础管理;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效益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9号令并于2003年9月1日批准施行 11、物业管理是指由专业机构或公司,按照合同或契约,接受业主(用户)的委托,按照市场经营方式,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为使物业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面对物业本身及其业主(用户)进行管理并提供综合服务 12、住宅区是指以住宅为主,并有相应配套公用设施及非住宅房屋的居住区 13、住宅区的范围由市政府住宅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划定 14、业主是指住宅区内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 15、入住是指入住人收到书面入住(入伙)通知并办理完结相应手续 16、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住宅区使用、维护物业及天体管理等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 17、自用部位指用户门以内、毗连部份以外的全部自用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自用阳台、门、窗、防盗网,室内自用隔墙、墙(板)面等 18、共用部位是指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质的部位、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屋盖、梁、柱、墙体等)、抗震结构部位(包括构造柱、梁、墙等)、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屋面、本体共用排烟道(管)、电梯、机电设备、本体消防设施等 19、毗连部位是指房屋本体中不属于公用部位和自用部位的部位、设施和设备 20、住宅区的公共声所和公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是由全体业主、承租人和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和维护

国土资源知识百题问答

国土资源知识百题问答 1、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答:我国土地资源的特点是:1、绝对数量较大,耕地占有量小;2、山地多,平地少;3、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土地生产力水平低;4、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潜力不大。 2、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3、全国土地日是如何确定的?是每年的哪一天? 答:“全国土地日”是每年的6月25日。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常务委员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庆祝该法颁布5周年之际,为了深入宣传土管法,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紧缺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把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 4、镇巴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答:(1)贯彻执行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报省、市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查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 (3)监督检查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调处各类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拟定全县耕地特殊保护政策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农田保护、 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土地复垦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 (6)拟定全县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机构改革资格,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价格。 (7)负责全县国家重点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8)拟定全县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对全县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情况定期督察;按照县水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取水许可证

《管理学原理》简答题及答案

《管理学原理》简答题及答 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1.管理的内涵和性质是什么 管理就是管理主体在一定的环境下,运用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职能,依靠组织内的全体成员的活动,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从而有效和高效率地实现组织目标。 管理的性质有: (1)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管理问题的基本观点,管理具有二重性。具体具体来讲,一方面是指与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是指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相联系的社会属性。 (2)管理具有科学性、技术性和艺术性。 2.管理的外部环境对组织有何影响 外部环境是指能够对组织绩效造成潜在影响的各种外部力量,其构成要素是一般环境和具体环境。 一般环境包括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它只是以间接作用的方式影响社会某一特定的管理组织,但是这些起间接作用的变量因素将最终决定着组织的长远发展。 具体环境由资源供应者、竞争者、服务对象(顾客)、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特殊利益代表组织构成。它是对某一组织的目标实现产生直接影响的要素。具体环境对每一个组织而言都是不同的,并随条件的改变而变化。它同一般环境相比,对组织的影响要更为直接和具体些。 3. 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管理学是一门系统地研究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管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拥有自己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研究管理内部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和各个管理对象之间的关系,阐明管理对象的活动规律,探求有效管理的原理和方法,从而达到管理系统的最大目标。从理论上来概括,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研究管理活动的主要矛盾和基本规律。 4. 什么是泰罗制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 1 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 首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召集是由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按照法定程序和行式召集。当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时(如50%),或物业管理区域内第一套房屋交付业主使用已满两年时,可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后每年应召开一次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 2 业主的含义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人,即放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的使用权人。 3 物业管理的含义 物业管理是指由专业化的机构受业主和使用人的委托,按照合同或契约,以经营方式统一管理物业,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使物业发挥其使用价值,并使物业尽可能地保值、增值。 4 业主大会的含义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如果业主人数过多,可按照一定比例推选出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非业主使用人可列席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最高权力机构。业主大会必须有半数人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方能召开。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业主大会,不满18周岁的业主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业主大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还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5 业主公约的含义 业主公约也称物业管理公约,是指由全体业主承诺的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及管理等方面权力义务的行为守则。 6 专项维修资金的含义 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7 物业管理招标的含义 物业管理招标是指开发商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为即将竣工使用或正在使用的物业寻找物业管理企业而制订出符合其管理服务要求和标准的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开招聘,并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和判断,最终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的全过程。 8 物业管理企业的含义

物业管理知识100题问答.doc

物业管理知识100题问答 1、什么是物业管理? 答:物业管理指业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主要从三个角度理解:一业主选聘有合格资质等级证书的物业管理企业来实施物业管理;二物业管理活动中两个重要的主体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三物业管理的内容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2、如何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答: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3、由哪个行政机关监督全国物业管理工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4、什么人可以作为业主? 答: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5、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 答: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选举权;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监督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6、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什么义务? 答: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7、一个物业小区可以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答:一个物业小区只可以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8、业主大会主要由哪些人组成? 答: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9、怎样成立业主大会? 答: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 10、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 答: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1、业主大会应履行哪些职责? 答: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12、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可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知识问答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知识问答 1、我国土地利用的基本国策是什么? 答:《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2、临时使用的土地能否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的土地期限是几年? 答:《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3、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转让土地或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擅建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超过批准数量占有土地,多占的土地如何处理? 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5、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6、对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答:《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础知识问答手册完整版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础知识问答手册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础知识问答手册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 前言 为了帮助读者全面系统理解、准确把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概念、内涵及逻辑关系,加快推进全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省安监局组织编制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础知识问答手册,供各企业及全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关人员参考使用。 手册中界定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相关概念,解释了其内涵及相关逻辑关系,其中,对法律、法规及标准中已经明确定义的,直接进行了引用;对法律、法规及标准中未明确的,依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具体工作中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定义。 由于两个体系建设属于创新性工作,可供借鉴的研究理论、实践经验较少,在手册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准确、不全面的表述,欢迎同志们提出批评指正,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可及时向我们反映。随着全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省安监局将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内容。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 目录

一、什么是风险............................................................. . (1) 二、什么是危险源............................................................. (1) 三、什么是风险点............................................................. (1) 四、风险与危险源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2) 五、什么是风险辨识............................................................. .. (2) 六、什么是风险评价............................................................. .. (2) 七、什么是风险分级............................................................. .. (2) 八、风险一般分为几级............................................................. . (3) 九、什么是风险分级管控 (3) 十、什么是风险控制措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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