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165-2013 项目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工作规定B0

CM165-2013 项目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工作规定B0
CM165-2013 项目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工作规定B0

HYEC 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标准

2013-04-20发布2013-06-30实施

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奖罚原则---------------------------------------------------------------------- 1

5. 奖罚工作规定---------------------------------------------------------------- 1

6. 资料归档---------------------------------------------------------------------- 2

7. 附录A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细则----------------------------------- 3

8. 附录B施工现场HSE管理奖励/处罚通知单------------------------- 7

9. 附录C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统计表--------------------------------8

附加说明---------------------------------------------------------------------- 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奖罚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简称HYEC)承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及工程总承包管理项目(EPCM)。

2 引用文件

项目施工文件资料归档规定

3 职责

3.1 HYEC现场HSE工程师(HSE经理)根据顾客要求和项目具体情况,对本规定中的《施工现场

HSE管理奖罚细则》作适当修订,负责HSE奖罚的提出并建立奖罚管理台帐。

3.2 HSE经理(施工经理)(必要时项目经理)审批。

3.3 施工文档工程师负责通知单的传递。

4 奖罚原则

4.1 HYEC项目部可对施工现场HYEC项目现场人员及施工分包方项目和现场人员进行奖罚。

4.2 奖励款直接发放至被奖励人、班组或所在单位。

4.3 处罚款不收现金。罚HYEC项目人员的,由项目财务部从其当月收入中扣除;罚施工分包方项目

及人员的,以《施工现场HSE管理处罚通知单》形式发送至被罚单位或被罚人所在单位,由HYEC 项目控制部、财务部组根据处罚通知单从施工分包方月度工程进度款中的HSE保证金或合同价款中扣除,并在合同结算中抵扣。

4.4 合同外的项目特殊专项奖罚由HYEC项目经理报公司主管领导确定。

5 奖罚工作规定

5.1 项目财务部应按单位建立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专项资金帐目,用于管理奖罚收支。

5.2 项目控制部应按单位建立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台帐,用于费用控制。

5.3 资金来源

5.3.1 施工分包方HSE保证金中的被罚款项。

5.3.2 HYEC项目人员的被罚款项。

5.3.3 HYEC项目准备用于HSE奖励的款项。

5.4 现场HSE工程师(HSE经理)根据项目施工现场HSE管理情况,对符合本标准附件A《施工现场

HSE管理奖罚细则》的HYEC项目人员及施工分包方单位或现场人员书面提出奖罚意见,按附件B 填写《施工现场HSE管理奖励/处罚通知单》。

5.5 HSE经理(施工经理)根据奖罚意见审批并签发,必要时项目经理签发。

5.6 现场HSE工程师(HSE经理)复印《施工现场HSE管理处罚通知单》一式四份,施工文档工程师

将原件交项目财务部;控制部、被罚单位或被罚个人所在单位、现场HSE工程师(HSE经理)各留一份复印件。控制部在批复施工分包方月度工程进度款及合同结算时扣除。

5.7 现场HSE工程师(HSE经理)根据《施工现场HSE管理奖励通知单》到项目财务部借领奖励款,

按通知单上的明细如数下发奖金,领奖人签字后,现场HSE工程师(HSE经理)将奖励通知单复印一式三份,施工文档工程师将原件交项目财务部;控制部、现场HSE工程师(HSE经理)各留一份复印件。

5.8 现场HSE工程师(HSE经理)按附件C《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统计表》建立HSE管理奖罚台

帐,及时登记奖罚情况。

5.9 每月对HSE奖罚情况进行统计,与项目财务部、控制部进行核对,及时向施工经理及项目经理汇报。

6 资料归档

奖罚记录及台帐按《项目施工文件资料归档规定》归档。

附录A

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细则

1 奖励细则

1.1 为保护国家财产,临危不惧,在符合HSE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奋勇抢救,挽救事故有功,使人员生命和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奖励500~1000元。

1.2 在施工中认真负责,查出或排除重大HSE或设备事故隐患,避免了火灾、爆炸、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环境污染、职业病等HSE事故,转危为安成绩显著者,奖励100~500元。

1.3 及时制止或纠正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驾驶,避免了重大事故者,奖励100~300元。

1.4 针对施工生产HSE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HSE管理规定、HSE 技术措施,健全了HSE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300元。

1.5 对于预防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在技术上有新的发明、创造或合理化建议成绩突出者,奖励50~300元。

1.6 对HSE检查列出的不安全因素,能持续积极主动组织限期进行消除、整改率达100%且成效突出者,奖励100~200元。

1.7 施工方案中HSE技术措施或施工HSE方案符合实际,针对性强,督促落实得力,成效显著值得推广或奖励者,奖励50~200元。

1.8 发现威胁安全的生产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保证了安全生产者,奖励50~200元。

1.9 对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提出整改方案,被有关部门采纳,或积极组织整改方案的实施,并按时消除隐患,成效显著值得推广或奖励者,奖励50~200元。

1.10 在处理较大事故中,表现积极英勇,机智、果断,措施得当,从而缩短事故时间,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人身伤亡者,奖励200~1000元。

1.1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业人员及基层管理人员,均可获得HSE及时奖,奖励金额为20元、50元、100元不等。

1.11.1 严格遵守宜兴华谊HSE 管理规定及相关程序制度,进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眼镜、安全

带等劳保用品,具备较强的自我防护意识的人员;

1.11.2 能积极配合业主及监理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整改,降低安全风险的;

1.11.3 能识别和分析施工区的安全风险并主动整改或上报的;

1.11.4 能发现和纠正同伴的违规行为,保护他人安全的;

1.11.5 能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或未遂事故的;

2 处罚细则

2.1 总则

2.1.1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HSE 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的实施,凡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HSE 违章行为,造成安全隐患,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严重时,将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管理责任。

2.1.2 本处罚条款不妨碍且也不替代任何承包商或个人因违犯施工管理程序或违章作业而导致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等重大HSE 事故所应受到的法律责任或索赔。

2.1.3 如合同已做出相关规定,则违约处罚按相应条款执行。

2.2 处罚标准

2.2.1 停工整改、清退和终止合同

2.2.1.1 承包商在HSE 管理上存在的重大问题(隐患)得不到有效整改,HYEC应下达局部停工指令,整改情况经监理复查合格,报HYEC同意后方可复工。

2.2.1.2 承包商对监理单位和HYEC下达的HSE 隐患整改通知多次拒不执行;或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出现较严重的违章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HSE 事件,HYEC可下达局部停工指令,或经报HYEC 项目经理同意后,下达全区域停工指令。

2.2.1.3 对严重违反HSE 管理规定或多次违章不听劝告者,承包商应积极配合HYEC将其及时清退出场。

2.2.1.4 因其HSE 资质或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承包商应当根据HYEC的指令,撤换个别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部分HSE 管理人员。

2.2.1.5.下列违约行为,HYEC将取消其工程承包资格,必要时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凡伪造HSE 资质的;在责任区域内存在重大HSE 隐患(问题)不整改或屡次整改不到位或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且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一般安全以上事故和恶性事件或已发生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省市级范围以上)的;其他严重HSE 违约行为。

2.2.1.6.HYEC下达的停工或终止合同的违约处罚,责任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工期)。

2.2.2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对责任单位按50 元/每人次(处)进行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带“有效证件”;

2)作业时间内睡觉、赤膊、打闹和玩扑克等禁止活动;

3)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4)用汽油、溶剂油等易挥发的油剂擦洗衣服及设备;

6)违反施工现场有关车辆管理规定,自行车、机动车辆在现场随意停放;

7)施工现场,基本PPE 佩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8)现场垃圾当天收工后无人清理打扫的;

9)土方垃圾运输中沿途漏洒又无专人清扫的;

10)施工现场或在设备容器内随地大小便的;

11)材料堆放零乱、无序的;

12)施工作业介质用于禁止他用的作业场合。

2.2.3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对责任单位按100 元/每人次(处)进行处罚

1)通过钻爬或跨跳大门、围墙、栏杆等进入施工现场的;

2)电焊作业不使用焊接面罩,高空电焊作业不使用头盔式焊接面罩的,气焊、气割作业不戴墨镜或面罩的;

3)噪音超标区域或地点不配戴耳部防护用品的;

4)在开挖区域,安全警戒线或防护栏杆设置的位置和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5)动火作业时,把线、气带零乱,过路无保护的;

6)动火作业时,各类气瓶未按要求入笼并固定摆放(特殊情况不能入笼的必须固定、遮盖)的;7)吊装作业时起重指挥无旗、无哨的;

8)受限空间作业时,入口处无受限空间作业警示标识的;

9)配电箱、柜离地高度不够的;

10)没有设置现场垃圾箱的;

11)特种作业人员的有证未随身携带;

12)车辆未按指定路线行驶;

13)在施工现场的非指定吸烟场所进行吸烟的;

14)冒用他人入场通行证进入施工现场;

15)对永久性的绿化设施随意破坏的;

16)气瓶安全附件不全、损坏以及工作时气瓶间距与动火点的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17)对《隐患整改单》、《监理通知单》中HSE 问题,不及时整改且不说明情况的。

2.2.4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对责任单位按200 元/每人次(处)进行处罚:

1)在开挖处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或防护栏杆的;

2)深坑开挖区域无人员通道或者入口和出口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3)作业前,动火点下方和周围没有将易燃易爆物清理干净,以及无防护设备和警戒而动火的;4)动火作业时,动火监护人不在场的;

5)动火作业时,未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的;

6)动火作业完成后,没有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的;

7)电焊机二次线设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8)起吊作业不使用溜绳的;

9)材料堆放占用现场道路、造成现场道路不畅的;

10)不遵守现场保卫管理规定,不服从保安管理的;

11)吊装作业区域内没有停止其它无关作业和将无关人员清理出场的;

12)吊装作业时对被吊物棱角无防护措施的;

13)吊装时被吊物携带其它物件的;

14)多台吊车交叉作业无专人监护的;

15)作业完毕后,没有将吊车本身恢复到安全放置状态或锚定状态的;

16)如在立体空间因施工需要交叉作业,但没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的;

17)受限空间作业,无监护人在场的;

18)受限空间通风或照明不够的;

19)没有对受限空间内的危险气体含量进行有效测试和持续监测的;

20)特殊的高空作业下方无警戒、无专人监护的;

21)无资质人员进行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的;

22)架设或拆除作业过程中,作业区域不设警戒线、无专人监护的;

23)脚手架在架设、使用、拆除过程中无合适的状态标签的;

24)使用缺少锁定装置的移动式脚手架进行作业的;

25)一般配电箱内不合适的接线(无固定、接零、接地线无接线鼻子、出线无保护、箱内无绝缘隔离板、漏保失灵、接线混乱、一闸多用等);

26)临时用电电缆,在施工现场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架空线路或没有达到安全深度和安全埋地方式的;27)配电箱、柜和电气设备接地不正确的;

28)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没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的;

29)现场使用的开关箱或接线盒无防水和漏电保护的;

30)使用电源线和插头破损的手动工具的;

31)电工违规操作的;

32)夜间平地作业照明不足的;

33)使用不合格的机械(主要包括电锯、打磨机、切割机、打夯机、水泵等);

34)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锯、打磨机、切割机、打夯机、水泵等施工机具;

35)使用车况不合格的机动车辆的(包括观后镜、各类车灯、轮胎、车窗、刹车装置、喇叭、油泄漏等方面的问题);

36)车辆在现场行驶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超速的;

37)没有办理三级及三级以下登高作业许可证、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格栅板移除作业许可证进行作业的,以及许可证上的人员和作业位置与实际不符的;

38)吊装区域没有进行有效围护的;

39)擅自动用急救和便携式消防器材;

40)使用虚假入场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41) X 射线作业没有安全警示和监护措施的;

42)使用虚假入场通行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

43)对HSE 周、月报延时多日上报或未报,且影响整个HSE 管理工作的。

2.2.5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对责任单位按500 元/每人次(处)进行处罚:

1)特种作业无操作证或使用虚假证件作业的;

2)开挖区域不按规定放坡或支护的;

3)开挖区域,土方、石块、材料堆放离边缘过近、堆放过高、过重的;

4)动火区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备不合格或报废的消防器材的;

5)吊装作业前,未及时清除吊装区域内的障碍物的;

6)吊车作业时,汽车吊支腿支撑不合适的;

7)使用不合格吊具和索具进行吊装作业的;

8)特殊场合,未使用电子通讯器材辅助指挥吊装而没使用的;

9) 高空抛物或在高空作业平台随意摆放材料造成高空坠物的;

10) 特高空作业下方坠落防护措施不到位的;

11)登高作业人员佩戴不合格安全带或安全带使用不规范的;

12)在停工或休息时,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13) 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搭设脚手架的;

14) 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亮度不够、受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压超标的;

15) 对已建好的成品设施造成损坏的;

16)穿化纤织物及带铁钉的鞋进入防火防爆区域;

17)无资质的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的;

18)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未达到标准要求;

19)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或排放的;

20)在装置引入易燃易爆危险介质后,机动车辆驶入该区时没有戴阻火器;

21)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而进行接电作业的;

22)机动车辆(工程类车辆)未办理入场通行证强行驶入工程现场的;

23)擅自修改已审批的安全施工方案作业;

24)在施工现场饮酒(或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5)无证动用或损坏永久性消防设施;

26)吊装作业,听见危险信号依然进行危险操作的。

2.2.6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对责任单位按1000 元/每人次(处)进行处罚:

1) 未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二级动火作业、X 射线作业许可证、中型设备吊装作业许可证、占道作业许可证、跨区域作业许可证、夜间作业许可证等进行相关作业的;

2) 开挖作业时,未按方案要求开挖且对邻边已完的工程和设施造成威胁的;

3) 遇6 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仍强行起重和登高作业;

4) γ射线作业时,没有采取有效警示、告示和监护措施的;

5) 在邻近的生产区域乱动机器、设备、仪器、仪表、阀门和电器开关等(尚未造成后果);

6)在防火防爆区用铁器等能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敲打、搬撬、撞击设备、管道及混凝土构件;

7)对施工剩余的化学品未及时回收处理的。

2.2.7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对责任单位按5000 元/每人次(处)进行处罚:

1)未办理一级以上(含一级)动火作业、特级登高作业许可证、大型设备吊装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γ射线作业许可证而擅自作业的;

2)登高作业人员(15 米以上)不佩戴安全带或者带而不用的;

3)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具备高空安全作业条件)的脚手架、构筑物等作业平台进行高处作业的;

4)在防火防爆区吸烟的;

5)不办理占道申请许可,擅自占道作业,堵塞主干道畅通或消防通道;

6)未办理放射源储运、转移手续。

2.2.8 凡2 次发生属于以上相关违章行为的施工人员,将按条款标准的2倍处以罚款。

2.2.9 凡承包商管理人员发生以上相关违章行为,将按条款标准的2倍处以罚款;

2.2.10 凡属于违反“2.2.2”“2.2.3”、“2.2.4”条款3 次或违反“2.2.5”、“2.2.6”、条款2次和违反“2.2.7”条款的违章人员,将其清退。

2.2.11 对于HSE 周报、月报及其它HYEC要求上报的HSE 报表中,经核对,如出现重大虚假、隐瞒的情况,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 元/次以上的罚款,严重者并给予通报批评。

2.2.12 对于违反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或脚手架、起重、用电等专项方案中的安全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的责任单位,将处以5000 元/次以上的罚款和通报批评。

2.2.13违反华谊集团八大禁令、华谊“零宽容”管理内容及华谊“低、老、坏”专项整治内容的,按本规定处罚数额的3倍处罚。

2.2.14 对《工程停工和复工通知单》,没有响应或未经确认而复工的,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5000 元/次的罚款。

2.2.15 对于严重违章、性质恶劣并造成重大HSE 事故(事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 元其以上的罚款。

2.2.16 凡在施工现场发生触犯国家法律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责任人员将自动清退出工程施工现场,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 元及其以上的罚款。

2.2.17 对于出现事故漏报、瞒报、谎报和擅自延迟上报时间的责任单位,将按照2007 年7 月12 日由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实施,2011年9月1日修改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处理。

2.2.18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HYEC有关HSE 管理规定而造成业主损失,由责任单位按损失实际值进行赔偿。

2.2.19 其他非承包商及其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违反上述HSE 管理规定,参照上述条款执行。

2.3 罚款程序

2.3.1 HSE 违约处罚通知单由HYEC签发。

2.3.2 所有违约处罚情况应在HYEC备案。

3.附则:

3.1 本管理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对承包商具有约束力。

施工现场HSE管理奖励/处罚通知单

CM165-2013 (B/0)-表A

施工现场HSE管理奖罚统计表

CM165-2013 (B/0)-表B

附加说明1 本标准提出部门和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由施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QHSE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小平

2 标准修改记录

13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生活区奖罚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施工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人次。 2.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大小便现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次;对 举报有证明者给予50元奖励;现场及各楼内出现烟盒、烟头情况,依据 所在区域楼层的各施工单位共同承担处罚,处罚金额为:烟盒50元/个、烟头10元/个. 3.施工现场严禁赤膀、穿拖鞋,违反处罚50元/人次。 4.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保管好,堆放整齐。发现堆 放混乱和易扬尘材料未覆盖的罚款100元/处次,材料、设备损坏的照价 赔偿。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其它搭设完毕后的临边、洞口防护和脚手架拉接严禁 私自拆改,违反者罚款200元/处次;对举报有证明者给予100元奖励。 6.各垂直运输机械及中小型机械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械手必须 经过考试培训取得上岗证书方可操作,不按操作规程及无上岗证的立即 停止操作,并处罚200元。垂直运输机械严禁乘人,对违反规定乘坐垂 直运输机械上下的,分别给予乘坐者及司机200元/次罚款;对举报有证

明者给予100元/次奖励。 7.临时用电和电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等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凡非电工私 自拉接电缆线和电缆线乱拉接的罚款100元/处次。 8.动火作业者必须持证上岗,并在动火前必须开具动火作业证明并在动火作业地点放置灭火工具和设备(灭火器或盛满水的桶),检查周边10米范围内及所在区域孔洞下方是否有可燃和易燃易爆物品,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处次。 9.脚手架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并将搭接处用铅丝绑扎牢固,严禁私自拆除,高处和高空危险部位作业的必须系好安全带,违反规定罚款200元/人次。 10.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私自拆除和未设置的每一不合格点罚款50元/次。 11.施工现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作业,违反者罚款200元/次。 12.施工用电要进行架空或地埋设置,严禁发生满地爬或被材料、金属构件挤压现象,设备接线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次。13.塔吊吊运扣件和短小物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容器吊运,违反规定的罚款100元/次。 14.各种警告、提示标牌等要爱护,严禁恶意破坏,发现破坏者除按物品原价赔偿外并给予物品原价2倍的处罚。 15、上下楼要走安全通道和爬梯,严禁攀登脚手架上下和穿越脚手架,违反规定者罚款100元/次。

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办法

编号:SM-ZD-29453 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程建设管理奖惩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1.1为了加强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MW)工程管理,确保机组顺利达标投产,把该工程建设成“人员精干、管理一流、工艺精湛、指标先进”的优质火电工程,实现“建精品,创鲁班”的工程建设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2本考核办法规定了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1000MW)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管理考核的考核依据、考核内容与要求等事项;相关合同中有明确考核规定的,按有关合同执行。 1.3凡参加本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均暂扣合同价款的5%作为保证金(其中安全1.5%、质量1%、进度1.5%、达标投产1%)。 2.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由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奖罚办法

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的奖罚办法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遏制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提高和加强管理水平,共同创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奖罚办法。 第二条本奖罚办法种所指的违章行为及现象,主要依据如下文件种的规定: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11)82号》 5、市建委、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操作的规范及文件

第三条总包就安全施工中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强调如下几项内容: 一、安全用电: 1.施工现场机械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施工电线不得随地乱拖乱放,应用绝缘物架空; 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装有二次测空载降压保护装置;焊割工人必须严格执行“两证、一器、一监护”的制度; 3.严禁从固定电箱中违章乱接乱拉电线; 4.无电工操作证者严禁从事电气工作; 二、消防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游烟,严禁随地丢弃烟蒂; 2.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以及职工厨房内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

3.油漆、油料、粘胶剂等危险品下班后必须带出施工现场,存放于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内,不得留于施工现场; 三、高处作业: 1.在离地面二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正确使用,牢固生根; 2.攀高设施,包括脚手架、人字梯、搁板等,均应符合规范; 3.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上或向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四、文明施工: 1.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各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厕所,定人定时清扫; 2.每日下班时,应将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出现场,特别是油回丝、木屑、包装纸箱、保温材料等易燃品; 3.严禁随地乱丢生活垃圾及乱倒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置并及时联系外运;

2014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对现场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项目部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结果的奖罚: 1.项目部全年未发生死亡和重伤事故(10万元以上事故),轻伤率控制在 10‰以内,全年安全考核评价优良,经公司安委会评议通过,对项目部按施工建筑物面积每平米奖励1.50元(全部工程按月考核评价,年底汇总,当年完成基础部分按10%计算,完成主体部分按50%计算,完成装饰及室外配套工程按40%计算,完成全部工程按100%计算); 2.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合格,不奖不罚; 3.项目部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价不合格,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罚款; 4.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第一名,且评价优良,项目部集体奖按项目正式管理人员岗位进行奖励:奖金暂按年度奖金的10%发放,年底补齐(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集体奖分配时由项目经理结合个人安全管理工作量大小、责任大小、当月安全管理考核绩效进行分配,个人职责考核优良给全奖,考核合格给80%奖,考核不合格不给奖。 5.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末一名,且评价不合格(无重大事故)按第4条数额的70%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6.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合格不奖不罚。

7.项目部发生人员死亡、重伤事故、机械、火灾事故(处理费用在50万元及以上),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处罚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2000元,其他岗位每人300元(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 8.项目部发生50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人身伤害事故,机械、火灾事故,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每起事故处罚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1000元,其他岗位每人150元(非正式岗位不参与奖罚)。 9.项目部发生10万元以下至2万元之间的人身伤害事故,且项目部有部分责任,每起事故对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每人500元,对其他人不处罚。 10.项目部全年轻伤事故(10万元以下事故)率超过10‰,处罚项目部5000元; 11.项目部在某个月未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当月按不合格统计绩效。 第三条对公司现场管理交叉检查结果的奖罚: 1.现场管理交叉检查评为第一名的项目奖励2000元; 2.现场管理交叉检查评为末一名的项目处罚1000元。 第四条对项目部的其它奖罚: 1.项目部因创建标化工地、创建施工示范工地等成绩被上级部门颁发的奖金,30%奖励项目部、事业部、质安部有功人员; 2.上级管理单位直接对项目部进行的奖励与处罚由项目部承担;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宏达?梦想家园住宅小区 施工现场(材料及施工)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 宏达?梦想家园住宅小区工程部

二零一一年四月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为了使施工现 场作业环境整洁,确保文明施工能够落实,现就施工现场管理制定如下制度: 一、木工 1、木工材料加工及堆放现场:木材要整洁摆放,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料拉过后,要随时摆放整齐。 2、木工支模现场: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堆乱放,保持现场施工通道畅通。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木楔、钉子、铁丝不可到处乱放,要使用工具箱工具带。中午、下午下班前将所用材料(钉子、铁丝、木楔、拉杆、扣件、钢管、成品模板)集中整理,模板内的木屑杂物必须彻底清理。检查中除了集中的材料堆放外,对散落的钉子、铁丝、扣件、拉杆每平米或每个工作面超过 5 件时予以处罚。模板内有杂物同样予以处罚。跑浆、拼缝不严,予以处罚。 3、木工拆除现场:模板拆除要保持现场通道畅通。方木、竹胶板上的钉子必须及时拔掉,木楔扣件、拉杆、螺丝以及方木、竹胶板必须按照指定地点整齐摆放,以备下次使用。现场的拆除垃圾要及时清理运出,要求时间为模板拆除后 5 小时。检查中发现钉子未拔,材料方木现场清理不及时、不按时,予以处罚。 4、模板拆除后砼表面质量缺陷应及时通知工程师,经工程师同意后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或处理后观感差的予以处罚。 二、钢筋工 1、钢筋加工现场要求成品材料要挂产品标识牌(数量、规格、使用部位)并摆 放整齐。下脚料要堆放整齐(整齐面向外)废料头及时清理并按制定地点堆放,现场的绑扎丝不可乱扔。检查中绑扎现场内不得有一根扎丝,必须清理干净现场卫生要每天打扫。

工程管理奖罚办法(试行版)

工程管理奖罚办法(试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充分调动各参建单位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工程优质高效,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及规范、以及本公司在建工程有关合同的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公司在建工程的参建单位均具有约束力;参建单位包括:本公司工程开发部、合约审算部;监理、施工和供货单位,由本公司依本办法对参建单位的工作成果和表现进行奖罚。 第三条奖罚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奖金”,是指本公司对参建单位以优于合同和规范要求完成工作,或为本公司赢得荣誉,或为本公司节省投资等行为给予的奖励;“罚金”,是指本公司对参建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履约,或损害本公司名誉,或造就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投资浪费,或延误工期等行为所给予的处罚,“罚金”即是“违约金”。 第五条奖罚金的兑现方式: 5.1 对于本公司有关部门员工的奖罚金,计入其下月工资发放或扣抵; 5.2 对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奖罚金,计入监理酬金或工程款的结算中,在下期酬金和进度款中支付或扣抵。监理和施工单位应于当月将收到的奖金的60%(或高于60%)发放给相关员工;

5.3 对于供货单位的奖罚金,计入货款的结算中,在下期进度款中支付或扣抵。 第二章政府检查的奖罚 第六条在政府质检、安监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的大检查中,如对本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给予: 6.1优良、示范称号或通报表扬的,奖励:施工单位:20000元/次;监理单位:8000元/次;工程开发部:5000元/次;合约审算部3000元/次。 6.2勒令停工的,处罚:施工单位:50000元/次;监理单位:8000元/次;工程开发部:5000元/次;合约审算部3000元/次。 6.3监理停牌的:处罚:监理单位:20000元/次;工程开发部:4000元/次;合约审算部2000元/次。证明与施工单位责任有关,则罚施工单位:20000元/次。 6.4通报批评的:处罚:施工单位:20000元/次;监理单位:2000元/次;工程开发部:2000元/次;合约审算部:1000元/次。 6.5整改通知的:在政府相关部门(如质检站、安监站等)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一般为5天)整改不到位,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复查的,依据整改事项的影响及违规程度,按照每发生一项处罚:施工单位:800--10000元;监理单位:800--2000元;工程开发部:500--1000元;合约审算部:200--500元。 第七条在政府质检、安监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的日常巡

建筑工程现场奖罚管理办法

×××工程 现场质量与安全文明奖罚 管 理 办 法

××××××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要求,保护施工人员的在施工中的生命、身体健康及工程质量,保证项目安全顺利完成,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与质量意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本工程参与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恪守个人行为准则,对在安全生产与质量成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操作规程及质量标准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发生条例以外不安全行为及质量成果较差的,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视事件造成的后果予以重罚,并考虑清退出场,触犯刑法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监理或业主对全部施工过程中巡视、检查、验收存在的安全隐患未按要求限期整改或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等。 第二章:工程质量 第一条:钢筋混凝土结构 (一)、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处每处罚款50元;(二)、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不符合处每处罚款50元;

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香烟盒、饮料瓶、木方头等杂物的每处罚款50元; 对模板内存在扣件的,每只扣件处罚款50元; 跨度大于4米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的每处罚款100元; 对无法追查责任人的,给予栋号负责人50-200元处罚; (三)、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 拆模无审批手续的罚款500元; (四)、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五)、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箍筋、吊筋、腰筋、抗扭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 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元; (六)、加强砼浇筑中的振捣工作,经发现漏振、少振,按0.5㎡/处罚款50元; 墙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后及时检查,发现存在位移及时调整,监理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处罚款20元; (七)、梁、柱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1㎡,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5㎡,情节严重的每处罚款100元; 梁、柱一处孔洞面积大于0.01㎡,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1㎡, 每处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管理运行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奖惩)规定现场管理(奖惩)规定,并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条例、地方管理规定规程摘要 ㈠《安全生产法》为切实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控制管理目标实现,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文明施工,创出优质工程和良好社会信誉,特制定施工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队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作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于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㈢《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㈣《北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

中天五建工程管理奖罚细则

中天五建工程管理奖罚细则(2007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每建必优”的管理方针,规范项目管理,引领 创优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创用户满意工程建设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谋求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中天五建的竞争力,根据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从工程管理实际出发,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中天五建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工程管理活动。 第二章奖励基金的提取 第三条凡在建工程全部按2元/m2提取,其中市政、路桥、构筑物、装潢及其它工程以每800元为单位提取2元,按总造价提取(以合同价为准)。其中集团公司收取1.1元/m2用于省级以上荣誉的奖励,区域公司收取0.9元/m2用于市级以下荣誉的奖励。 第四条公司的执罚,其执罚款项从项目部账户上扣除,牵涉到个人受罚的, 由该项目部甄别后扣罚到个人。公司所罚款项均纳入质量安全奖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章奖励的分类和依据 第五条奖励分类 一、各级优质工程奖、优质结构工程奖、用户满意工程奖(包括集团公司 级、地(市)级、省(市)级、国家级优质工程);县(市)级奖项原则上不予考虑,新开基地根据影响程度酌情奖励。 二、公司及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管理大检查中通报表扬。 三、当地各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会(或作为观摩工程)。 四、综合管理体系审核无不合格项的。 五、创安全文明工地奖。 六、区域公司确认的其它奖项。

第六条奖励依据 凡在本年度竣工和施工的项目,必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上报公司工程管理 处审查备案;获奖工程必须在年终结算前向工程管理处提交获奖证明,否则归属下一年统计。奖罚依据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二、优质工程的评定,必须有评审部门的文件或证书。 三、工程管理检查情况,按公司及各级检查部门的通报为依据。 四、综合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机构的审核报告为依据。 五、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地(市)级文明工地或在当地召开现场会的,应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定文件及相关证书(或观摩通知)。 六、未按规定交纳奖励基金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且在年终结算时要足额补交奖励基金。 七、项目部在与公司签订的承包责任制中明确创优或创文明工地,并且与管理费费率挂钩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鲁班奖”工程除外),超出责任制目标部分另外奖励。对获得“鲁班奖”工程的项目,其在责任制目标范围内的荣誉,按集团公司所占比例奖励(集团公司所占比例:责任制收费中集团公司所占的分成比例)。 八、对外流的创优项目经理,推迟奖励、减少奖励、停止奖励,防止公司 荣誉资源流失。 九、发生死亡事故或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行业中受到通报批评的;发生重大劳务纠纷,造成不良影响,主要责任在项目部的。取消当年度安全、文明标化类荣誉的奖励。如工程项目在竣工结束前或保修期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业主强烈投诉,视事故影响取 消创优奖励或进行奖励折半的处罚。 第四章奖励细则 第七条质量安全管理奖励主要对象为工程项目部,以下未作明确的奖励, 对象为项目部。 第八条奖励

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知识讲解

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 为贯彻维护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各工程主体的利益,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地开展,根据就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承包合同有关条款和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甲方、监理、施工各方协商特制定本工程的现场管理奖罚措施如下: 1、本细则的说明 1.1本细则目的,是作为施工现场约束的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规范、合同、业主及监理要求完成合约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 1.2在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对于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业主及监理有权按照本奖罚措施的条款进行奖罚。 1.3对各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奖励,具体由业主、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确定,每次奖励总额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 1.4罚金扣除方式由项目监理部根据奖罚细则开具罚单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当月进度度款中予以扣除。 1.5现场发生的奖金由监理与甲方共同商定后,出具奖励单,当月进度度款中从现场奖励基金储备拨付。 1.6所有罚金将作为现场奖励基金储备,现场发生的奖金在此支出,最终所有现场罚金、奖金在工程结算中结清。 1.7对工程现场的奖罚金单独建立账册,由甲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2、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的具体内容 2.1、奖励原则:

(1)对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适当奖励,具体由监管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确定,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当时累计罚款余额的5%; (2)对总包在业主、监理规定的年度施工计划节点前完成该年度施工任务(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奖励,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的3%; (3)对总包在业主、监理规定的总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前完成施工任务(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奖励,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的4%;(4)如竣工验收后,罚款仍有结余,则由监理与业主商定奖励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参建单位(包括奖金、制作奖牌或锦旗)。 2.2、处罚原则 2.2.1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1)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对甲方及监理发出的指令应执行(包括现场口头指令),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者,将进行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罚金。 (2)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对分包单位违反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包单位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但处罚甲分包时必须征得业主、监理同意。 2.2.2现场的安全xx管理 1)总包单位的现场办公室、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加工场地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布置,对不按照规定布置的,按监理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不按期整改的,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0元,罚款总额进行累加。 2)安全通道设置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封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安全通道设施未及时维护、安全通道被堵塞、“四口”“五临边”防护不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已修改) 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美丽文博大酒店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一、通用处罚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各施工班组相关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相关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施工期间各个施工班组应在公司指定时期内定时定点认真学习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学时不得少于公司规定否则每月业绩考评时记为不及格;当月违反本规定的班组上二次以上的,业绩考评时也记为不及格。当月业绩考评不合格的相关班组(相关负责人)处以500至1 000元罚款,对每期均考评合格的班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3. 施工期间,各施工人员不得违反国家、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如经检查发现有违章安全操作的相关人员(班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人次,如符合本规定情景的按本规定执行。首次进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员,所在班组应当

有义务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及本规定的宣讲解释,让其了解并遵守相关制度及本规定。 4. 首次到本工程施工人员如违反本规定,可以处以警告处分,相应责任班组应当组织全体组员学习安全知识及本规定,将学习上报至项目部备案;其他违规情景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5.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胸牌、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取下佩戴的安全帽,违规者罚款20元/人次,可每人同天按次累计处罚,同一人员二次以上的违规可加倍处罚。 6. 严禁打赤脚、穿高跟鞋、穿易滑鞋上班,违者罚款20元/次,且禁止其上班,不听劝告者可辞退。 7. 严禁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且禁止其上班。不听劝告者可加倍处罚,屡教不改者辞退。 8. 各施工班组严禁未满18岁和年龄超过60岁的人严禁进入现场作业,相关违规班组负责人罚款500至1000元,并辞退相关人员出工地。 9. 2米以上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带,违者处罚,50元/次。 10. 根据公司或项目部要求召开会议的各个班组长(或相关施工负责人员)开会迟到5分钟罚款50元,迟到10分钟罚款200元,未参加的罚款500元/次。

施工现场奖惩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者(如:不戴安全帽, 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处以管理人员100工人50元的罚款。 2、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0-500无罚款。 3、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吵架者,处以100元罚款。 4、在施工现场随意大便者,处以100元罚款。 5、对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等进行破坏、、盗窃者视情节恶 劣程度,处以500-2000元罚款。 6、对成品、半成品不加以保护或恶意破坏者,处以100-1000 元罚款。 7、工地的钢管、模板、卡具等施工材料,乱扔、乱拆,不按 要求地点堆放、回收的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8、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自下抛掷施工材料、垃圾等,视情 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 9、在施工现场用电,非专业电工不得私自乱接、乱挂、违者 视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罚款。 10、对施工现场所设的控制桩、龙门桩及其他标记进行破怀 者,处以300元的罚款。 11、在施工现场随意更改配合比,不遵守计量者,处以100元 罚款。

12、对施工现场的材料故意造成浪费的施工人员,视情节轻重 处以100-1000元罚款。 13、对施工现场机械由专人操作,他人不得任意操作,违者处 以50-100元罚款。 14、机械操作过程中,操作员保证及时上油保养,有故障及时 通知维修,决不使机械带病运转,违者造成损失有当事人全额赔偿。 15、在施工现场造成工地水电浪费的,处以当事人的20元罚 款。杜绝长明灯现象,做到白天必须息灯,否则发生罚款后果自负。 16、胶合板私自以大小不合理利用的,每块按照周转10倍罚 款。方木以代短、整根切割大头揳的每根罚款200元 17、对不合格的工程未在施工员要求的期限内整改的,处以 500元罚款。 18、严禁带酒上岗,违者罚款50元。 19、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如违反规定而造成公司、项目部或重大 事故或巨大经济损失的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交底人;李相云 接受人;钢筋;木工;混凝土; 泥瓦工;架子工;水电;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制度

长寿腾达苑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奖罚规定 1、钢筋制作前,复核下料表中每种型号、规格、数量准确下料,在规范允许范围内,长、短兼用。经发现乱下长材短用。每次处罚乙方200元并按原材赔偿。 2、经预算核查或现场管理人员检查发现钢筋搭接超长超量。除按实赔偿外。并处罚违规者每次200元。 3、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有漏绑扎钢筋的每处罚乙方20元。 4、钢筋绑扎成型后未按规(规范)定要求垫保护层的每一处罚乙方20元。 5、在钢筋质量检查过程中,有发现钢筋验收不合格的延误了浇筑时间每次处罚乙方1000元。 6、每道工序未按三检要求报验的处罚100元/次; 7、在筑砼时无人护筋、提筋、垫保护层,每次处罚200元,并责成改正。 8、模板制作时拼缝处无单面泡沫胶条的处罚50元/条并责成改正; 9、模板未刷脱模剂安装的每块罚款20元/处; 10、模板未清理干净的处罚20元 11、扫脚杆、剪刀撑、斜撑未按规定搭设的处罚50元/处; 12、扫脚杆未及柱、墙加固钢管连接未按规定搭设的处罚100元/处; 13、整体架子搭设未按管理及相关专项方案规定执行的每次、每处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停工整顿。 14、楼层外墙、柱电梯井内模、梯间模板未用Φ10钢筋丝杆固定下口模板

产生爆模的处罚100元/处。 15、梁、板、柱、墙模板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规定的处以30元罚款/处。 16、边模脱模过早、缺菱掉角、加固不牢爆模的,每处各项处罚50元。 17、模板拆除完,材料未清理干净,3天内未对砼缺陷打磨的分别处罚200元/层。 18、模板成型后轴线位移超过5㎝,标高误差±3㎝,每层墙柱垂直度偏差超过8㎜,模板平整度超过4㎜,板接缝高差大于2㎜,每处处罚50元。 19、模板下口封堵不严密造成漏浆,出现蜂窝孔洞的每处处罚100元。 20、甲方对乙方模板制安工程半成品或成品每层作一次检查评比,达到合格的作为乙方进度款支付依据,达到优良的甲方奖励乙方每层200---300元/层。 21、挖孔桩内积水未排或渣子未清理干净严禁浇注砼,违者处罚50元/次; 22、挖孔桩开挖未经定位验收就擅自开挖的,定位护壁不准确,经指正后不改正的,处罚200元/桩次。 23、各项工种操作程序未按图纸及项目部施工专项方案规定操作的,经发现制止后,拒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处罚200元~1000元/次。 24、挖孔桩浇筑砼厚度及打棒深度未按管理规定施工处罚100元/次; 25、地梁浇筑未按标高施工表面平整超过±10㎜罚款50元/处; 26、墙柱顶、底未崭毛或崭毛不到位每处罚50元; 、由于打振动棒原因造成爆模,不及时修复每处处罚50元; 、砼成型后未养护或养护不到位的每处罚款50元; 27、低强度等级的砼施工时流入高强度等级的墙柱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柱);

现场奖惩办法

奖惩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令、条例以及结合本工程的特点,为圆满实现工程总目标,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努力搞好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单位提出的“安全”、“优质”、“快速”、“高效”的总任务,在坚持监理现场巡检、平行检验、验收的基础上,自2011年月日起实行周检查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望工程各参建方认真遵守执行。 一、有关监理例会管理规定: 根据合同和有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确定星期六上午8:30点在施工单位现场会议室召开监理例会,例会由监理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参加人员: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执行经理、项目总工以及监理、建设单位的主要人员。会议内容:汇报、讨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进度、技术、安全、质量等问题。 会议规定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一般情况下不给假,特殊情况应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不参加,否则,对不参加会议的人员罚款200元,迟到人员罚款100元;罚款当场兑现。 二、监理现场巡查管理: 1、监理人员对现场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监理联系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以及在监理例会上决定的事宜,要求限期整改。 2、未提出异议对不按监理指令要求时间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完善的每项每拖后一天将参照质量考核细则8.30条及安全文明考核细则8.1(12)条执行。依次类推加倍处罚。 三、奖励办法: 1、对现场管理规范,获得市、省级检查书面表扬的将给予每次1000元奖励,所

交罚款奖完为止。 2、周计划完成100%奖励1000元,月计划完成100%奖励2000元。如果延期、滞后的将按照合同进度管理规定执行。 四、对奖罚金的规定 本办法规定的奖罚办法是激励施工热情,搞好工程施工的一种办法,对工程施工方是一种约束,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实现合同规定工期、质量目标(如有严重违约行为,将依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奖罚金统一采用现金支付(按罚款单要求时间内交付),如不按时交付,将在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奖罚金由建设单位指定专人入帐并指定专人保管,未经建设单位和监理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盖章) 2011年月日 附录:医院新建病房大楼罚款通知单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最新版】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及库房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为使施工现场材料堆码规范,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同时能够有效的利用材料的使用率降低施工成本,减小材料损耗。同时为使各项目能够按公司的指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提高效益,制定本规定协助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工作。 一、现场材料管理原则及处罚 1)施工过程中分项工程完工后,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分规格码放整齐,堆放合理。 2)所有现场施工垃圾,必须分拣,把有价值和有利用价值的材料分拣出来,确定无 价值后进入垃圾站清运出现场。 3)所使用材料因保管不当丢失的按原值100%扣款,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损失的按 原值50%扣款。

4)物资主管根据库存储备情况进行发料,任何人不能随意拿用材料,违者按材料原 值200%进行罚款。 5)损耗材料实行以旧换新原则,必须做好领用记录备查,经查实不按此原则实施的, 对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的处罚。 二、木材现场管理 1、木工材料加工及堆放现场:存放木材的场地应选择地势高,干燥通风,便于排水的地点, 单根分层放置,每层平行紧密排列,取料要有序,不可乱拉,料拉过后,要随时摆放整齐,可再利用材料和不可用材料必须分开堆码。 2、木工支模现场:支模现场的材料堆放要井然有序,不可堆放过高或斜堆乱放,保持现场施

工通道畅通。现场运输材料不可破坏安全防护措施。发现木方、木模板乱堆乱放,垃圾不及时清理的,对相应责任人处予每次¥100元的罚款。 3、工程完工后,确定不能使用的木方及模板要及时清理并转走,不及时清理或转走造成施工 现场零乱的给予相应责任人每次¥100元的处罚。 4、木材堆放区域要有明确的防火标志。 三、钢材的管理 钢筋实行总量配给考核,因工程变更等原因超额部分需要增加供应量,由预算部门做出超额分析经领导批示后方可供应材料,否则不予发料,造成停工待料由当事方负责。 1、钢筋材料堆放: ⑴材料堆放要整齐、码垛稳固,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按品种、规格码垛,不同品

工程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晋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租房项目部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行为。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经我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2、公租房二期一标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管理。 二、违约处罚细则 (一)工程质量方面 1、钢筋 (1)验收时发现钢筋污染,未清洗干净。罚款50元/次。(2)验收时发现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罚款100元/次。 (3)验收时发现底板钢筋放置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均匀或绑扎不牢固。罚款50元/次/处。 (4)验收时发现钢筋加密、箍筋绑扎数量、绑扎方法及间距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5)验收时发现钢筋焊接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6)验收时发现钢筋搭接位置、长度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处。 (7)验收时发现钢筋未加保护(无垫块)、双层网无撑铁。罚款50元/次/处 (8)验收时发现钢筋锚固、搭接长度、加工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罚款50-100元/次/处 (9)验收时发现框架柱、构造柱主筋位移、梁柱节点无箍筋或加密间距过大 .罚款100元/次/处。 施工程序错误、随意留置施工缝.。罚款500元/次/处. 2、砼 (1)砼浇注时,施工缝未按要求用砂浆处理。罚款100元/次。(2)砼浇注时,现场不安排钢筋工和木工守模。罚款100元/次。 (3)砼配制未按配合比计量,少放或多放。罚100元/次。(4)砼振捣不密实,蜂窝麻面现象严重,表面平整度>±1㎝。罚款100元/次/处。 (5)砼构件露筋、孔洞、缩颈、烂根及跑模。罚款200元/次/处。 (6)砼构件缺陷擅自修补。罚款200元/次/处。 (7)砼构件未经监理批准提前拆模。罚款500元/次/处。(8)砼构件养护期内,未按规定养护。罚款100元/次/处。 3、模板

施工现场奖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4589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Construction site reward and punish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施工现场要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对国家的本市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及规定认真落实到基层管理者头上,做到一切按规章办事。开创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创建北京文明安全工地和施工现场管理达标活动的重要内容,把施工现场做好布置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内容做一下具体的要求: 一.工程施工中,严格贯彻质量第一安全为主的方针,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精益求精,本着为住户负责的态度去做好各项工程,尤其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工程要严格把关一丝不苟把优质的工程交给住户,使甲方放心。对争创的优质工程,本公司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和精神上的奖励。 二.对所施工的工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现场人人有责任管理安全有隐患的事情,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

报告,来不及报告的险情及时处理。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对制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人公司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三.工程所有材料要做到物尽其用反对浪费,不允许对所领材料进行大材小用和在领料当中不做计划随意去领。领料要做领料单和审批制度,进行限额领料。且对所领的材料认真保管,及时处理,整理所有的边角料,以利于回收,降低不必要的浪费。 四.为了保证施工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住的精神,工人中午吃饭时不得喝酒,尤其是特殊工种的工人尤其主要,对于这条制度不贯彻落实者置若罔闻者不严肃执行者公司进行重罚,严重者或无悔改之意者处理的方法开除、除名处理。 五.工作中要对工人团结友好,爱护同志,不管一同工作的工人来自何方,关键是搞好团结,工序之间、工种之间难免会有问题,发生问题时要认真对待,不推卸责任,对自己分内的事情自己负责,不是分内的事情发扬帮助人家的好作风,相互体谅,互相帮助,把事情解决好。防止不讲道理,对人对事不负责任,打架斗殴,影响工程的进度和公司的声

(完整版)工地奖惩管理制度

工地奖惩管理条例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既定安全目标,项目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项目部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及工程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安全管理条例 1、施工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等)罚100元/人/次,安全帽未按要求系扣帽带,罚款50元。 2、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特种人员私自进行特种作业罚500元/人/次。 3、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罚100元/人/次。 4、电工对临电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罚100元/次。 5、特种作业未持劳动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罚100元/人/次,并将相关人员清理出现场。 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罚200元/人/次。 7、施工现场高空抛掷物料等200元/次。 8、生活区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不按规定乱拉接线的对相关劳务承包人按200元/次进行罚款。 二、文明施工条例 1、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员工每人5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20000元/次进行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1000元处罚。 2、严禁赌博,发现赌博罚500元/人/次,屡教不改者累次加倍;举报者奖300元每次。 3、对禁止烟火的保管室(如木工库房)发现有烟头的,按每个烟头100元进行罚款。 4、作业区内大小便的罚300元/人/次。 5、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6、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乏礼貌罚500元/次。 7、当日施工垃圾未清除的罚500元/次。 8、由于分包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打架斗殴等事件未及时解决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罚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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