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犯罪未完成形态之犯罪中止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犯罪未完成形态之犯罪中止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犯罪未完成形态之犯罪中止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犯罪未完成形态之犯

罪中止

在每一年的事业单位笔试中,法律都是必考的科目,这其中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几乎每年都会有题目出现,是刑法科目学习的重点内容,其中犯罪中止是个易混淆知识点,所以接下来我们一起细细探讨一下犯罪中止的相关知识。

【真题再现】甲与乙有仇,于是携带匕首去乙家杀乙,路上因心存不忍放弃了杀人念头,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B。解析:《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三个特征:①自动性,行为人自愿放弃犯罪;②及时性,行为人要在犯罪既遂之前放弃犯罪,可以是在犯罪准备阶段,也可以是在犯罪着手之后;③有效性,行为人需要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该题中乙是在去杀人的路上心存不忍,自愿放弃了犯罪,行为停止在准备阶段,构成犯罪中止,故本题答案为B。

【真题再现】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答案】B。解析:该题考察故意犯罪的三种未完成形态,犯罪

的未完成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包含犯罪预备、犯罪未

遂和犯罪中止,三种状态的犯罪结果均未发生。《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

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

区别在于犯罪是否着手,二者和犯罪中止的区别在于是否为自动放

弃犯罪。A选项无法判断属于未遂还是中止,B选项属于犯罪中止,

C选项属于犯罪未遂,D选项属于犯罪预备。故本题答案为B。

点评:犯罪中止是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做该类题目的关键在于把握好犯罪中止的特征,就能很好的找出该类题

目的正确答案。

众所周知,在历年省直事业单位以及各地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中,故意犯罪的形态都是每年的必考点,对于故意犯罪形态的处罚原则,考试往往直接考察法律规定,熟记即可得分;然而,对于故意犯罪形

态中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这四者的区别,

在考试中往往以小案例的形式考察,就历次考试反馈来看,考生在

类似题目的失分率较高,因此,该考点既是考试的重点,又是考试

的难点,需要我们总结做题方法,带大家破解难点,轻松上分。

对于故意犯罪形态中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的区别,我们的做题思路可以总结为三步走。第一步看犯罪结果,如果犯罪结果发生了,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结果没有发生,便可能是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三者中之一。第二步找犯罪结果没

有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内的原因(即能达目的而不欲,

行为人主观上想放弃犯罪,想回头),便是犯罪中止;如果是因为行

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即欲达目的而不能或者行为人放弃犯罪是被迫的),便是犯罪预备或者犯罪未遂。第三步,看犯罪有没有着手(着

手的标准看具体罪名中的动词所指示的特定动作有没有出现,例如

放火罪中点火的动作出现,把火点着才算着手),如果犯罪已着手,

构成犯罪未遂;如果犯罪没有着手,构成犯罪预备。接下来,我们结

合2018年省直真题以及地市市直真题一起破解这个考点吧!

【真题再现】甲与邻居乙之间因宅基地问题产生矛盾,甲决定教训一下乙,遂决定趁乙不在家的时候在乙院内放火,在甲准备放火工

具的过程中乙突然回家,怕乙发现,立刻将放火工具销毁。甲的行

为构成: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故意犯罪形态中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以及犯罪未遂的区别。第一步,我们看犯罪结果,显然犯罪结

果没有发生,排除犯罪既遂。第二步,我们找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的原因,结合题干,甲是因为乙突然回家害怕乙发现而被迫放弃犯罪,

而不是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因此排除犯罪中止。第三步,看犯罪

有没有着手,我们说放火罪着手的标准是“点火动作的出现”,结

合题干,甲并没有把火点着,而是在点火之前就将放火工具销毁,

因此,放火罪没有着手,构成犯罪预备,排除犯罪未遂。综上所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真题再现】一小偷准备在一小区偷窃,观察了几天准备下手,在准备行窃的当天发现小区内安装了红外线的装置,遂决定放弃了。不料被保安发现神情可疑,被保安讯问后道出了事情经过,请问小

偷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故意犯罪形态中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的区别。第一步,我们看犯罪结果,显

然犯罪结果没有发生,排除犯罪既遂。第二步,我们找犯罪结果没有

发生的原因,结合题干,虽然小偷发现红外线装置而放弃犯罪,有

的考生会认为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放弃犯罪,误选犯罪未遂,但即使有红外线装置的情况下,小偷客观上仍然可以继续偷窃,只

是该小偷基于主观上想主动把犯罪停下来,具有主动性,因此构成

犯罪中止。综上所述,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交通肇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会接触到的事故,也是我们省事业单位考试的重点,在历年事业单位考试中的一个常考点,此类问题只

要掌握交通肇事罪的几个要点,就可以顺利找到正确答案,接下来

由中公教育专家给大家带来交通肇事罪的知识点讲解。

【真题再现】甲深夜驾车撞倒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见四周无人便驾车逃逸,导致被撞人未及时获救而死亡,后发现被撞之人是甲

的父亲。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交通肇事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

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解析:《刑法》第133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

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该题中甲属于交

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因此正确答案选B。

【真题再现】李某在封闭的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将在小区散步的两个居民撞成重伤。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A.危险驾驶罪

B.交通肇事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

的范围内,如公共道路(公路)、桥梁、广场等地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

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

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

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规定定罪处罚。该题中李某是在封闭的小区过失致人重伤,属于司法解释中公共交

通管理的范围外,故李某属于过失致人重伤罪。因此正确答案选D。

点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因为违反法规的行为致人伤亡或者致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交通肇事罪

是典型的过失犯,只有结果发生才构成犯罪。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考试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考试试题 在一般政论文章的基础上,符合公文的写作规范即可,有做过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公文写作部分试题吗?下面学识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考试试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试题 一、填空题: 1、公文的标题中除_________________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 2、公文的发文字号一般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该年度发文序号。 3、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要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4、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要用___________________。 5、按内容和发文目的分,函的种类有四种:_________、________、请批函和答复函。 6、联合行文的发文时间,以____________________为准。 7、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它机关,应当用_______________。 8、会议纪要主体的写法有三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摘录式。 9、计划的正文内容应包括目标、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10、发布性通知中,凡发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文件用“转发”,发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文件用“批转”。 11、公文主题词一般不超过5个,其标引顺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 1、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的公文是() A、平行文 B、下行文 C、外发文 D、上行文 2、任免人员应使用的文种是() A、通报 B、批复 C、通知 D、通告 3、公文的秘密等级应标于文头的() A、左上角 B、右上角 C、左下角 D、右下角 4、下列公文中属于上行文的是() A、报告 B、决定 C、通告 D、议案 5、什么级别以上的政府可发布命令() A、县级 B、乡镇级 C、省级 D、中央级 6、发文字号年份的正确写法是() A、[ 97 ] B、[ 1997 ] C、[ ’97 ] D、[ 1997年] 7、不属于通报适用范围的是() A、表彰先进 B、传达情况 C、申请批准 D、批评错误 8、对下阶段及未来发生的事情作粗线条的预测、打算,一般用()

2010司考冲刺刑法必背考点: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一、犯罪阶段和犯罪形态的区别 1、一个犯罪过程分两阶段:(过程预备和实行;犯罪形态是结局,包括预备、未遂、中止。 ①甲欲杀乙,对乙的床猛砍 50 刀,但被害人在被砍之前已死亡:甲故意杀人罪未遂; 甲举刀欲砍,听见有人读刑法第 232 条的规定,害怕受到死刑处罚,拎刀走了:中止;砍杀的过程中,突念乙是好友,停止杀害行为:中止。 ②甲欲杀乙,在去乙家的路上,甲肚子疼难忍,回家:犯罪预备。 2、间接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没有发生特定结果的, 不构成犯罪, 只有直接故意犯中才有犯罪形态问题。 二、预备: 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着手实施犯罪前的行为。购买凶器、前往犯罪场所,诱骗被害人到犯罪场所,发展同伙等是预备。 ▲ A 预谋抢出租车, A 上了 B 的出租车,在检查站警察搜出了 A 身上的凶器, A 交待了欲在某地抢劫 B 的预谋, A 成立犯罪预备。 ▲准备犯罪的工具,如:购买枪支,准备刀具,制作刀具等。 ▲在特定的地点等候、跟踪被害人。如:甲在被害人下班的必经之路挖坑,坑内埋设锋利的竹签。结果被害人还没到甲就被警察抓获。 ▲寻找共犯、同伙。如:打算晚上抢银行,在网上发帖子邀请他人入伙。 ▲诱骗被害人。如:想报复某人, 纠集了十几个人准备殴打其, 骗被害人到某地" 商量解决矛盾 " 。 2、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未遂 1、条件: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危害行为是 " 着手" 。 ▲ A 偷 B 口袋里的钱包, A 拍了一下 B 的口袋,欲知有多少钱时被抓:预备。 ▲ 198 条保险诈骗罪:制造保险事故是预备,提出索赔申请是着手;得到赔偿是既遂。▲ A 以奥拓车冒充奥迪进行投保,烧车后危害公共安全,被抓。放火罪,既遂;保险诈骗预备,数罪并罚。 ▲抢劫时针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是着手。 2、条件: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杀人时,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既遂。 ▲盗窃时,有效控制财物时既遂。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 控制人质提出勒赎要求是既遂。其他绑架控制人质时既遂。没有勒赎前放人的,成立中止。 3、条件:意志以外的原因: ①犯罪人身能力有限; ②第三者的出现; ③被害人的反抗; ④目的物的障碍:抢劫 B , B 身无分钱,未遂;打开保险柜无钱,盗窃未遂。 ▲ A 在仓库偷东西,骑在墙上,扔到墙外 80 万,墙内 20 万。 80 万既遂, 20万未遂被吸收。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精编版】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 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 A: 公民的合法权益B: 私人的合法权益 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D: 不当得利 答案: D 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 A: 2万元B: 4万元 C: 8万元D: 6万元 答案: C 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

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 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 C: 等价有偿原则D: 公平原则 答案: B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A: 十五日/追认B: 三十日/拒绝追认 C: 三十日/追认D: 十五日/拒绝追认 答案: B 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D: 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答案: C 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答案: B 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是非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应用文概述;②.应用文特点;③.应用文的作用;④.应用文分类、撰写;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

公共知识综合测试1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 1.法律对社会发展能否起进步作用,决定于 ()。 A.是否适应一切经济基础的需要 B.是否能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 C.法律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的 需要 D.是否适应国家的需要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A.原行政机关无权废止 B.原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 C.只有权力机关有权撤销 D.相对一方当事人有权变更 11.公安机关在紧急的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 A.拘役 B.拘留 C.拘传 D.逮捕 12.代理人应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 A.社会主义法的基础 B.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C.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基本原则 D.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 3.人民法院是()。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国家审判机关 D.公安机关 4.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A.民族区域自治 B.单一制 C.联邦制 D.邦联制 5.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是()。 A.集体负责制 B.双重从属制 C.主席负责制 D.合议制 6.凡属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进行解释。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各级人民法院 7.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之一是()。 A.分散性 B.统一性 C.多样性 D.程序性 8.《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的行政主体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D.违法行为发生地 9.行政裁决的对象是()。 A.特定的民事纠纷 B.特定的行政纠纷 C.特定的经济纠纷 D.特定的刑事纠纷 10.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A.被代理人B.自己C.代理人所在机构D.被告 13.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的财产的一种()。 A.占有、利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占有、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C.使用权利 D.不能占有,只能使用和获得收益的权利 14.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是()。 A.指示 B.请示 C.批复 D.命令经验分享:在这里我想跟大家说的是自己在整个公务员考试的过程中的经验的以及自己能够成功的考上的捷径。首先就是自己的阅读速度比别人的快考试过程中的优势自然不必说,平时的学习效率才是关键,其实很多人不是真的不会做,90%的人都是时间不够用,要是给足够的时间,估计很多人能够做出大部分的题。公务员考试这种选人的方式第一就是考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就是考思维,第三考决策力(包括轻重缓急的决策)。非常多的人输就输在时间上,我是特别注重效率的。第一,复习过程中绝对的高效率,各种资料习题都要涉及多遍;第二,答题高效率,包括读题速度和答题速度都高效。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2018年法考刑法真题考点精解之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工具,它能完整清晰地体现出考点和命题规律,也对考生的复习技巧方面有着导向作用,历年真题真实的反映了以往考试的考查方 向、考查重点和考查模式,所以说把历年真题作为练习题,就是在做未来的考题。 《2018刑法真题卷》是由希律法考研究中心组编,收录了2012-2017 年司法考试试 题,按照考试大纲的知识点分布,从法条、理论知识出发,为了使得考生能够准确、彻底地把握考试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对每一道题进行了精准、全面的分析,并将考点罗列,使考 生在掌握真题的同时掌握该考点的考法。 废话不多说,内容见真章,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部分《2018刑法真题卷》的内容, 供大家参考阅读。 目录 第一■编总贝U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刑法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犯罪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犯罪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编刑法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章罪刑各论概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五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八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九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编不定项选择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汇总解析四十三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汇总解析四十三笔者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公务员公共基础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于知识点较多,每篇文章只对几个知识点进行讲解。如果需要了解更多内容,请关注笔者系列文章。愿大家顺利通过考试!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2.对象:指引自己。 3.分类:指引作用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义务性规范代表确定的指引,即法律明确规定人们应该这样行为(应为模式)或不应该这样行为(勿为模式),并且如果违反这种规定,就应承担某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授权性规范代表一种有选择的指引,即法律规定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可为模式)如果人们这样行为,将带来某种肯定性的法律后果。

(二)评价作用 1.概念: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 2.对象:评价他人。 3.例:法院判决中对犯罪嫌疑人所定的罪就是一种评价。 (三)教育作用 1.概念: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 2.对象:教育大多数。 (四)预测作用 1.概念: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2.对象:预测相互间。 (五)强制作用 1.概念: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 2.对象:强制违法者。 3.例:对违法行为施加的行政处罚、对犯罪行为施加的刑罚。 二、法的社会作用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点概括以及范文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复习之公文写作范文 1. 启事 寻物启事 本人不慎于元月二十五日乘七路公共汽车时,将部队复员证、驾驶证、复员介绍信遗失。有拾到者请与XX厂机修车间XXX联系,必有重谢。电话:XXX 启事人:XXX X年X月X日 招领启事 本商场拾到手提包一个,内装人民币若干元,手机、信用卡等物,望失主前来认领。地点:本市XX商场三楼办公室,电话:XXXXXXXX XX商场办公室(盖章) XX年X月X日 2. 声明 遗失声明 上海XXXXXXX贸易公司遗失XXXXXXXX船务公司海运提单,单号XXXXXX,声明作废。 上海XXXXXXX贸易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投资者声明书 致深圳永信中鹏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贵所验证本公司投资者实投资本的需要,现对有关事项作如下声明: 1. 本公司已向贵所提供有关验资的全部法律文件,其中包括但不局限于公司的协议,合同,章程,公司设立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政府批复,投资者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会计报表,身份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以及董事会纪要,决议等文件。 2. 本公司投资者已按公司的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缴足资本。 3. 本公司投资者所投入的现金已汇入本公司银行帐号,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出资的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 非货币资金出资已进行资产评估。

5. 本公司投资者无意于验资后抽逃资金或变相抽逃资金。 6. 贵所接受验资委托时,已向本公司投资者告知了关于验资责任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二十五、三十四、二○八、二○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七条,财政部《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作用的通知》。 7. 本公司投资者认识到:验资报告仅证明股东出资情况和某一时点公司所拥有的资金情况,它并不是资信证明和偿债能力的证明,只可以向股东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由于对报告使用不当而造成任何损失与事务所无关。 投资者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3. 公示 公示 经本人申请,党组织长期培养考察,近期确定XXX等3名同学为拟发展对象,根据中央及我院党委发展党员公示制的规定,现公示如下: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系别班级职务入党时间 XXX 男1985.6 XX系03级XXXX1班班长2007.9.1 XXX 女1985.7 XX系03级XXXX2班团支书2008.10.1 XXX 女1985.8 XX系03级XXXX1班2008.11.1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12月6日―12月10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XX系党总支反映,也可直接向党委组织部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00―16:30 联系电话:XX系党总支:XXXXXXXX 党委组织部:XXXXXXXX XX系党总支(盖章) XX年XX月XX日 4. 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自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来,有2名全国人大代表逝世:福建陈希仲,广西韦元威(壮族)。罢免1名:山东刘延民。

犯罪的停止形态

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一、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 犯罪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按其停止下来时犯罪是否已经完成为标准,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是犯罪未完成形态,即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中途停止下来,犯罪未进行到终点,行为人未完成犯罪;二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没有在中途停止下来而得以进行到终点,行为人完成了犯罪的情形。根据犯罪停止的原因或停止时与犯罪完成的距离等的不同,犯罪未完成形态可再分为犯罪预备形态、未遂形态和中止形态。 应当区分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和故意犯罪的过程、故意犯罪的阶段。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的过程、故意犯罪的阶段有联系也有区别。故意犯罪的过程,是指故意犯罪发生、发展和完成所经过的程序、阶段的总和与整体,是故意犯罪运动、发展、变化的连续性在时空上的表现。故意犯罪的阶段,是指故意犯罪发展过程中因主客观具体内容的不同而划分的段落。故意犯罪的过程和阶段,以行为人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为起点,以行为人完成犯罪为终点,进而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犯罪预备阶段,二是犯罪实行阶段。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的过程和阶段的联系主要在于: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在故意犯罪过程和阶段中产生的,各种犯罪形态的产生及其界定,依赖犯罪过程和阶段的存在及其不同的发展程度。二者的区别是: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故意犯罪已经停止下来的各种不同结局和形态,属于相对静止范畴的概念;故意犯罪的过程和阶段是故意犯罪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进程及进程中划分的段落,是相继运动发展的概念。 二、犯罪停止形态存在的范围 (一)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停止形态 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过失,客观上我国刑法又限定只有发生危害结果且刑法分则条文明文规定的才构成犯罪,因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由于犯罪完成形态是与未完成形态相对而言的,因而过失犯罪也无犯罪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存在的余地和意义。(二)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停止形态 间接故意犯罪由其主客观特征决定,不可能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从主观方面分析,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所可能造成的一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持“放任”的态度,即发生与否都为行为人放任的心理所包含,谈不上对完成特定犯罪的追求。从客观方面考察,间接故意犯罪受主观“放任”心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及复习建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主要为客观性 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写作等。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在本题库中已经把尽可能多的题型列出,做完即可保证高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要点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要点整理 1、写作基础知识 主题是文章的统帅和纲领,是文章的核心;主题源于材料,主题不能先行,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材料中引出主题。实用文体主题的表现表式主要有:①直接阐述;②单一集中;③以意役法;④片言居要;⑤善用标题。 文章结构安排的环节主要包括:选择角度;设置线索;安排层次;划分段落;设计开头与结尾;处理过渡和照应等。文章的结构应达到严谨(严密精细,无懈可击)、自然(顺理成章,开阖自如)、完整(匀称饱满,首尾圆合)、统一(和谐一致,通篇一贯,决不相互抵触,自相矛盾) 文章常用的表达方法有叙述、描写、议论、说明,其中议论的方法又可具体分为:①例证法;②喻证法;③类比法;④对比法;⑤反驳法;⑥归谬法。 语言运用的基本要求:合体、得体,准确、顺达,简洁、明快,生动、有力。 2、公文的特点和种类 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发;②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③具有规范的体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 根据不同的标准,公文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如下分类: (1)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2)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公文可分为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六类

(3)根据行文方向,公文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 (4)根据内容的性质,公文可分为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呈请性、商洽性、证明性公文。 (5)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6)根据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3、政府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 (1)规范性文件 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 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2)领导指导性文件 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旅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三)

刑法知识点总结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三) 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由于内容太多,所以每篇文章只有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可以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犯罪中止 1.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2/54)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中止的时间性,既遂之后无中止。 A选项,拐卖儿童罪,以拐的行为完成行为人控制住儿童为既遂,而不以卖出为既遂,本案中行为人已收买控制了儿童,犯罪已既遂。 B选项,绑架罪以控制人质为既遂,本案乙构成绑架罪既遂。 C选项,参加恐怖组织罪,以加入为既遂,本案丙已既遂。 D选项,挪用公款罪归个人日常消费之用,数额较大,以挪用超过3个月为既遂,本案丁已挪用4个月,即使归还也是既遂。

2.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2004/2/2) A.犯罪中止 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间接正犯与犯罪形态。李某利用他人的无过错行为杀人,是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其着手实施杀人实行行为后(把砒霜混在药中),没有有效阻止犯罪结果(死亡)的发生,不成立中止;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与实行行为有因果关系,应认定为犯罪既遂。 3.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2/5)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要点整理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试题

公共基础知识之公文 1:公文的主体部分是()。A: 标题B: 正文C: 作者D: 印章或签署答案: B 2:向级别与本机关相同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某事项应使用()。答案: D A: 请示B: 报告C: 请示报告D: 函 3:联合行文标注发文机关时,标在前面的机关是()。答案: B A: 组织序列表中靠前的B: 主办的C: 上级的D: 其他系统的 4:按照密级划分规则,含有一般的国家秘密,泄漏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文件属于。答案: C A: 限国内公开的B: 内部使用的C: 秘密物D: 机密的 5:在印制本上,文头位于公文的(),作者位于()。答案: A A: 首页上端;右下方B: 首页下端;右上方C: 首页上端;右上方D: 首页下端;右下方 6:()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A: 条例B: 决定C: 规定D: 公告答案: C 7:函,在文种上属于(),在公务活动领域上属于()。答案: B A: 规范性文件;通用公文B: 商洽性文件;通用公文 C: 陈述呈请性文件;专用公文D: 领导指导性文件;专用公文 8:向非同一组织系统的任何机关发送的文件属于()。答案: B A: 上行文B: 平行文C: 下行文D: 越级行文 9:含有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与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的文件,属于()。答案: C A: 秘密文件B: 绝密文件C: 机密文件D: 保密文件 10: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是()。答案: B A: 通知B: 通告C: 公告D: 通报 11: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是()。A: 指示B: 请示C: 批复D: 命令答案: C 12:党政机关的行文关系有()。答案: B A: 逐级行文、多级行文、直贯到底的行文B: 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C: 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超级行文D: 超级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13:地方性行政法规,应由()制发。答案: D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国务院C: 国家主席D: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政府 14:商洽性文件的主要文种是()。A: 请示B: 通知C: 函D: 通报答案: C 15:根据文件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答案: A A: 收文、发文B: 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C: 通用公文、专业公文D: 本机关制发的和内部使用的公文16: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领导指导性文件,称为()。答案: B A: 命令B: 指示C: 批复D: 通知 17: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作()。答案: C A: 条例B: 规定C: 办法D: 决定 18:机关或部门的领导人对来文办理提出处理意见的活动是收文处理中的()。答案: B A: 拟办B: 批办C: 承办D: 查办 19:条例、规定、办法、决定是属于公文中的()。答案: B A: 领导指导性文件B: 规范性文件C: 公布性文件D: 商洽性文件 20:通报情况使用()。A: 通知B: 通告C: 通报D: 情况报告答案: C 21:内容重要并紧急需要打破常规化先传递处理的文件,叫作()。答案: D A: 平行B: 加急件C: 特急件D: 急件 22:以强制力推行的用以规定各种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属于()。答案: A A: 规范性文件B: 领导指导性文件C: 呈请性文件D: 证明性文件 23:调查报告的结构一般包括()。答案: A

刑法学总论期末考试答案

姓名:胡永阳班级:默认班级成绩:99.0分 一、单选题(题数:50,共 50.0 分)1 犯罪论的结构涉及到的三要素不包括()。1.0分 ?A、 罪 ? ?B、 责 ? ?C、 刑 ? ?D、 行 ? 我的答案:D 2 关于紧急避险的说法错误的是()。 1.0分

?A、 紧急避险保护了合法利益,但是牺牲了第三者的利益? ?B、 紧急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大于所牺牲的利益 ? ?C、 紧急避险的行为是无害的,因此符合法律规范 ? ?D、 紧急避险实际上损害了合法利益 ? 我的答案:C 3 防卫过当的构成条件是()。 1.0分 ?A、 必须是正当防卫行为 ? ?B、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C、 造成重大损害

? ?D、 以上都是 ? 我的答案:D 4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1.0分 ?A、 犯罪预备 ? ?B、 犯罪未遂 ? ?C、 犯罪中止 ? ?D、 犯罪既遂 ? 我的答案:D 5 关于因果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1.0分 ?A、 刑法中,若一个行为直接导致一个结果的发生,不需要再做因果关系判断。 ? ?B、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有刑法意义的危害行为与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C、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在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的关系,而非刑侦意义上的犯罪原因。 ? ?D、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具有相同的意义。 ? 我的答案:D 6 财产性犯罪中,()是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1.0分 ?A、 犯罪是否得逞 ? ?B、 是否着手 ?

?C、 结果是否发生 ? ?D、 结果是否造成危害 ? 我的答案:C 7 特殊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被判处()一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 1.0分 ?A、 一年 ? ?B、 二年 ? ?C、 三年 ? ?D、 四年 ? 我的答案:C

春东财《刑法》在线作业三

东财《刑法》在线作业三 一、单选题(共 18 道试题,共 72 分。) 1.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回家() . 1天 . 3天 . 1天至2天 . 2天至3天 正确答案: 2. 行为人在实施犯罪预备行为的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其行为构成() . 犯罪预备 . 犯罪未遂 . 犯罪中止 .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3. 宣告刑是指() . 刑法规定的对各种犯罪所规定的应处刑罚的标准 . 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罚 .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法确定的刑罚 . 犯罪分子在监狱实际执行的刑罚 正确答案: 4.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刑事责任,解决的途径是() . 诉讼程序 . 外交途径 . 国际法院 . 政府间协调解决 正确答案: 5. 下列物品中,不能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的是() . 不动产 . 提货单 . 无主物 .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 正确答案: 6. 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根据其表现形式分类,可分为() . 作用于人的行为和作用于物的行为 . 要求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和不要求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 . 作为和不作为 . 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正确答案: 7. 甲乙共同实施盗窃犯罪,盗得财物后,甲离去,乙发现屋内有一熟睡的少女,顿起歹意,将少女强奸,对于强奸少女案的处理() . 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 甲构成未遂,乙构成既遂 . 甲构成中止,乙构成既遂 . 由乙单独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8. 一切犯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危害行为 . 危害结果 . 危害行为和时间、地点 .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9. 某市民政局干部刘某,将负责发放的2万元救灾款挪作私用,进行营利活动,期限达2个月。其行为构成() . 挪用特定款物罪 . 挪用公款罪 . 贪污罪 . 违反财经纪律,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10. 司机甲夜晚行车中,因疏忽大意将乙撞成重伤,甲为了不让后面的来车很快发现肇事而得以争取时间顺利逃脱,即将伤口流血不止并处于昏迷中的乙拖下路边小树林中。甲预见这样乙可能会出血过多死亡,但他想乙也可能醒来呼救,或者恰巧有人从林中小路行走时发现乙而将之救护,实际上却是乙未获救护,因伤口出血过多而死亡。甲对乙的死亡属于(). 直接故意 . 间接故意 . 疏忽大意的过失 . 过于自信的过失 正确答案: 11. 我国刑法规定,贪污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额起点一般是() . 500元 . 1000元 . 2000元 . 5000元 正确答案: 12. 用爆炸的方法杀人,是定爆炸罪还是故意杀人罪,主要根据() . 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 行为是否有致人死亡的结果 . 行为是否造成财产损失 . 行为是否出于故意 正确答案: 13. 我国刑法规定的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 . 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重点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重点知识记忆)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

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呢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拒绝。 12、在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或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 13、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7日内依法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4、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有权处理的,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否则应在7日内转送有权机关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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