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文物保护迫在眉睫

水下文物保护迫在眉睫

作者:赵锋《光明日报》( 2017年04月24日02版)【文化评析】

近日,在南海西沙沉没的800年前的南宋商船“华光礁I号”模型及出水文物在海南省博物馆展出,南海丰富的水下文物遗产保护状况再度引发公众和舆论关注。

南海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埋藏着以沉船为主的大量历史文化遗产。据第三次文物普查显示,南海共有136处水下文物遗址,居全国之首。这些水下文物不仅具有重大的考古科研价值,更是我国民族世代在南海活动的重要见证,是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些海上丝路遗珍,却一直遭受许多不法分子的疯狂挖掘盗捞。尽管这些年来,大多数水下文物遗址的保护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据媒体报道,许多重点遗址“年年巡查都会发现新的破坏痕迹”,而地理位置偏远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更是实际上处于一种“真空状态”。

盗捞猖獗对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破坏令人痛心。“有的盗捞者在将一些遗址的瓷器盗捞一空后,连沉船上的碇石、铁炮等大体量的文物也不放过。”更多的盗捞者为了获得瓷器和珍宝,方式简单粗暴,在沉船区大肆扒拉耙筛,遗存中蕴藏的历史信息往往被毁坏殆尽。而在更早些年,一名国际打捞商在南海海域打捞出巨型清代沉船“泰兴”号,为了“物以稀为贵”,挑选完其中的30多万件精品之后,竟然将剩下的60多万件康熙年间福建德化窑青花瓷器统统砸碎扔入海中。

南海水下文物盗捞严重,危及的是南海文脉。从《山海经》到《海国图志》,从孔夫子“乘桴浮于海”到郑和七次下西洋,中华文明不仅仅是陆地文明,也包

含着一代代国人面朝大海的开拓和梦想。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中国海洋文明的杰出代表,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在“一带一路”的具体实践中,其一礁一石、一舟一桨都理应得到更好的保护。近年来有些周边国家蓄意破坏中国南海水下文化遗存,以销毁中国关于南海主权的历史证据,而盗捞者尽管目的与那些蓄意破坏者迥异,造成的后果实则相同。

因而加强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尤其是南海丝路遗珍的保护刻不容缓。当前,我们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在管理体制、人员构成、法治环境到人们对水下文化遗产的关注,都存在很多不足,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尚有很大的差距。如何加大投入、加强宣传、理顺制度、健全法律,都值得相关部门大力改进。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涉及区域大、领域多,千头万绪,关键是要有整体观的规划,尽快形成完备的水下遗产保护格局。近年来,我们在陆地文物保护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从文物普查到多层级的文保单位确定,从法律、制度的制定到文物保护宣传,从各种申遗到大遗址保护、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实践,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也必须借鉴经验,统筹规划,多管齐下,做好顶层设计,积极推进南海大遗址保护、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等项目,提高南海乃至整个海上丝绸之路遗珍的保护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国拥有300万平方公里的辽阔海域、1.8万公里的大陆海岸线和丰富的内陆水域,蕴含着种类多样、数量巨大的水下文化遗产,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唯有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在保护中利用,在传承中发展,才能反本开新,继续前进,写好丝路新篇章。

(作者:赵锋,系国家博物馆馆员)

2020年一建《工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核对估分)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等务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A.宪法、法律、部门规章 B.刑法、民法、经济法 C.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D.宪法、刑法、民法 【答案】C 【解析】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己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而实现有法可依。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根据《立法法》,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关于裁决权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裁决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进行裁决 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答案】D 【解析】选项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选项B、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间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 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考点来源】第一章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某施工企业是法人,关于该施工企业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法,正确的 ()O A.该施工企业能够自然产生 B.该施工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该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法人 D.该施工企业不必有自己的住所、财产 【答案】B 【解析】选项A,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选项C,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选项D,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考点来源】第二章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浅谈“水晶宫”水体净化保护方案

浅谈“水晶宫”水体净化保护方案 摘要: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的主体部分是保存“南海I号”宋代古沉船的“水晶宫”,“水晶宫”是一个长、宽、高分别为60m×30m×12m的巨大水槽,贮满海水时,水体体积接近2万立方米。其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到“南海I号”古船的长期保护和船载文物的安全,如此巨大体量的海水,水质净化形式和净化装置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期达到最佳的水质净化效果。 关键词:水晶宫水质净化宋代沉船文物保护 1、“水晶宫”水体净化特点 “南海I号”古沉船的保护,采取的是模拟原保存环境及条件状态下进行保护的思路。沉船整体打捞出水后,被整体移入“水晶宫”内,“水晶宫”内的海水取自博物馆外的取水口,海水取水口距离海岸极近,此处的海水水质受到大陆排放影响严重,其水质状况与原古船的沉没地点水质已经存在很大的差别。因此,对“水晶宫”水体进行净化处理,模拟原保存环境状态,就成为了保护“南海I号”古沉船的基础性工作。 水质是水和其中所含物质共同表现出来的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的综合品质。水质指标可以相应地分为物理性指标、化学性指标和生物性指标三大类。 水质物理性指标包括:温度、色度、嗅和味、浑浊度、透明度、总固体、悬浮固体、溶解固体、可沉降固体、电导率等。 水质化学性指标包括:pH值、硬度、各种阳离子含量、各种阴离子含量、总含盐量、一般有机物质含量等指标;各种重金属含量、氰化物含量、多环芳烃含量、各种农药含量等有毒化学物质指标;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生物需氧量(BOD)、总需氧量(TOD)等氧平衡指标。 水质生物学指标包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数、各种病原细菌数和病毒数等。对于“水晶宫”来说,水质控制要满足两方面的需求,一个是观众参观“水晶宫”内沉船的视觉需求,另一个是沉船和船载文物保护的技术需求。根据这些需求,“水晶宫”水质控制的主要指标至少应该包括这样几个关键项目:叶绿素、氨氮含量、微生物、金属离子、溶解氧、浊度(透明度)、色度、细菌数等。 色度,是表征水质外观的一项重要指标,水的颜色分为表色和真色。真色是指去除悬浮物后水的颜色,没有去除悬浮物的水具有的颜色称表色。对于清洁的或浊度很低的水,真色和表色相近,对于着色深的污水,真色和表色差别较大。纯水无色透明,天然水中含有泥土、有机质、无机矿物质、浮游生物等,往往呈现一定的颜色,有颜色的水会减弱水的透光性。 透明度(浊度),指水体的澄清程度,是评价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指标之一。 悬浮物,指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悬浮物是造成水浑浊的主要原因。水体中的有机悬浮物沉积后易厌氧发酵,使水质恶化。 叶绿素,存在于水体浮游藻类中,通过准确测定浮游藻类叶绿素,是合理评价水体富营养化现状以及科学预测它的发展趋势的基础。因此,叶绿素也是评价水质富营养化的重要指标之一。海藻尤其是蓝藻其繁殖速度极其惊人,藻类在繁殖中除了会向水体中释放有害的代谢产物外,还会影响水体的能见度,并可以释放出恶臭气味,给水下考古发掘、船体保护和观众参观带来不利的影响,对蓝藻的控制防止暴发繁殖,是保持水质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技术途径之一。

浅析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及解决对策

浅析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及解决对策 丰富的文化遗存无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在我们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它还是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历史见证。因此,保护好文物,使其代代相传,让人们在领略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的同时,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这是文物保护的根本目的所在。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文物保护工作也面临新的课题和挑战。作为一名基层文物工作者,我就如何做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做一初步探索。 标签:文物保护;现状;对策 一、基层文物工作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这就已十分明确地赋予了国家文物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人民政府应有的职权。我国文物行政管理体制一直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但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目前我区有90%以上的地州相继成立了县级或副县级的文物局,一些县亦成立了科级或副科级的文物局,而巴州目前州、县(市)级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仍是事业性质的文管所。 (二)队伍建设滞后 目前,文物工作突出的问题就是文物行政执法不力,而文物行政执法不力的关键,是缺乏一支有效的文物行政执法队伍。新的《文物保护法》赋予了文物行政部门更多的行政执法权。然而,我区却没有设立一支文物行政执法专业队伍。就拿巴州来说,都只是文物保护管理所的同志兼职,文物执法力度不够,保护管理工作跟不上。 (三)经费严重匮乏 《文物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然而,基层文物保护经费却很难落实。 楼兰片区文物遗址众多,分布于神秘的罗布泊洼地,这里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沙漠,气候极端干燥,降水量极少,而且每年的2月至6月平均三至五天就有一场大风,整个夏季,罗布泊的白天热得像火炉,最高气温达40℃—50℃,地面温度有时高达70℃以上,自然环境十分恶劣,使本来已衰弱的文物古迹很容易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文物保护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凡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取得《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方可承担相应等级、业务范围的工程。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审定、颁发《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和资质年检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资质初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施工资质申报、审定工作每三年一次;年检每年一次。 二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和暂定级。壁画、石窟寺和石刻保护等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施工资质单独核定。 第六条一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十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者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单位总体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十五年以上,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人。 文物保护工程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齐备,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人。 四、有健全的技术、经营管理制度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能进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五、具有完备的文物保护工程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 六、注册资金,,,万元以上。 第七条二级资质标准: 一、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法人单位,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六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五项、工程等级为二级,或者不少于十项、工程等级为三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合格。 二、法定代表人与技术人员均有较强的文物保护意识,企业总体水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同行业领先,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十年以上,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人。 文物保护工程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齐备,且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人。 四、有健全的技术、经营管理制度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能进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替代(建质﹝2009﹞8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 (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 (八)应急处置措施; (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

(一)专家;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关于专家论证内容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六、关于监测方案内容 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七、关于验收人员 危大工程验收人员应当包括: (一)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文物局第三次文物普查知识

扎实搞好文物普查 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 垣曲县文物局贾俊理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为了使大家对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更深的认识,下面就由我对垣曲县几年来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做以简要汇报。由于到任时间不长,错误和不到之处,还请大家指正、包涵。 一、“三普”背景 文物普查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开展过两次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普查,每一次普查都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推上了一个新台阶。1956年的第一次普查后,我国公布了首批全国文保单位,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的有效保护机制。1986年的第二次普查是在第一部《文物保护法》颁布之后,经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普查手段和方法都较前一次有了较大提高,普查对促进文物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延缓我国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保持多民族文化特质和文化独立性、维系我国文化生态、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与自信心都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同时,文物普查的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和推进了文化产业和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培育了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文物事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要求。近年来文化遗产的内涵和外延都有所扩展,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乡土建

筑、商业老字号等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都得到了重视并纳入了保护范围,这就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开展新一轮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对这些新的文物类别进行全面的认知和了解,探索更为有效的保护和展示途径,继而开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新局面,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供有力保障。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十一五”期间自上而下开展的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一项文物工作。 二、“三普”起止时间及三个阶段工作重点 2007年4月4日,国务院下达《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正式启动。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从2007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的范围是我国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第一阶段是从2007年4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发布规范和标准,组织培训和试点。第二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展开文物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普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三、“三普”工作概况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首次由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文物保护基础

保护文物古迹的措施文档6篇

保护文物古迹的措施文档6篇Document on measures to protect cultural relics and his toric sites 编订:JinTai College

保护文物古迹的措施文档6篇 小泰温馨提示:整改措施指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让原本事情得到改善。本文档根据整改措施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保护文物古迹的措施文档 2、篇章2:保护文物古迹的看法和建议文档 3、篇章3:保护文物古迹的意义文档 4、篇章4:保护文物古迹的工作方案 5、篇章5:保护文物古迹的工作方案 6、篇章6:保护文物古迹的工作方案 文物古迹是古代文明的代表,一旦破坏了就不会再有了,所以参观文物古迹的时候,要注意好不要破坏这些古人留下的遗产。以下是小泰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章1:保护文物古迹的措施文档

近年来,在省文物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 政府的领导下,xx县文体旅局、文物局认真贯彻落实《文物 保护法》,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文物执法,在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多方努力,加快xx县博物馆建设工作 xx县一直没有自己的博物馆,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建一座博物馆十分必要。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 工作,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建设的需要,为展示我县的传统文化,提高全县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挖掘和保护文化遗产,20xx年政府投入5000余万元兴建了博物馆,20xx年再次投入3100万元用于博物馆的室内布展工作。xx博物馆位 于城南新区,庄子大道与仁和路的交叉口,是xx的一项重要 文化建设工程。博物馆与南侧的城市展览馆总占地面积44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博物馆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博物馆的造型取自于青铜方樽和汉阙,两馆之间用一脉斜坡缓缓相连,像一列正在行进中的高速动车,昭示着xx社会经济正 以稳健的步伐向前更快更好的发展。两馆是xx灿烂的古代文 明和光明发展前景之间的对话,在时间和空间上表达了历史文化名城的魅力。xx博物馆分地上四层,地下一层(2800平方

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与对策探讨

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与对策探讨 文物是历史文化的浓缩体现,诠释着人类文明演化过程中物质文明和非物质文明的发展历程。文物包含着我们对文化成因追根溯源的重要历史信息。携带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某一阶段的特质,是探讨人类文明成因、进化的重要介质。文物是我们破译历史和文化基因的密码,因此,保护文物工作是一项利在当下功在千秋的长远性工作。 标签: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对策探讨 一、前言 文物保护工作是历史文化遗产与现代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是一条连接历史与现在、未来的文化纽带,文物保护是对人类文明、人类智慧以及各种形式的文化资源传承的有效措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文物保护上投入了极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取得一定的文物保护成绩,但是由于客观因素的存在,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处于相对落后和被漠视的状态,需要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 二、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 俗话说,以史为鉴。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历史对于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而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传承,对文物的保护势在必行。国家对文物的保护意识不断的在增强,逐年加大了文物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1]对文物的保护,根据其特点性质的不同,我们要采取不同的方法。可以做出一套系统的流程,整体全面的对所有文物进行整合,挑选出种类相同或者性能相似的文物,统一的进行整理出一套适合于一类文物保护的方法。 目前我国有两种保护文物的方法,其中一种是建立博物馆进行保护,第二种设立专门的部门对文物进行保护。其他领域的人们对文物的接触并不是很多,只有这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大量的时间和条件去接触文物,要增强他们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增强他们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感。才能够增强对文物保护的整体能力,延长文物的使用寿命,并且为人类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文物保护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对文物随着时间消逝的速度没有一个十分正确的认识,文物从出土以来,其原本的形状和性能就发生了变化,但这一切都不是一瞬间造成的,而是经过时间的推移慢慢所形成的,文物的保护者应该及时反应。他们对文物工作有热情,就会细心的对其进行观察,能够发现出细微的变化,发现问题之后及时的解决,这样才能对文物进行最大的保护。[2]有些文物工作者对工作并不是十分认真,只是把文物保护当成一种牟利的工具。他们在运输书画或者其他历史文献的时候,并不注意对它们的保护。在对它们搬运或者进行悬挂的过程中甚至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

附件2: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工作,促进文物保护工程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核原则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章考试 第三条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编制和定期修订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大纲,并向社会公布。 协会根据考试大纲,建立动态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题库,逐年扩充、调整,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包括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施工通论、工程实务三个科目: 1、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是指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准则等内容。 2、施工通论是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包括规范和标准。

3、工程实务是指按照考试设定的条件,编制或完善文物保护施工组织方案。工程实务按照从业范围分为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五类,分别考试。 第五条协会组织考试,提前三个月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报名等具体要求。 第六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本人向协会报名,并提交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证书。 第七条协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提前一个月发布准考通知。 第八条考试采用闭卷笔试。 第九条应试人员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协会发放的准考证。 第十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协会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应试人员可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向协会申请复核试卷总分。 第十三条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文物保护法规和行业准则、施工通论、工程实务(五类中至少

中国海洋管理法规体系

中国海洋管理法规体系 海洋管理的定义是,为了保障国家对其管辖海域的海域空间、资源和环境的控制、保护和利用,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海洋秩序,规范在这些海域内活动的所有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所进行的全部调查、研究、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活动。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海洋管理的含义或者说涉及的范畴是比较广的。 海洋管理是随着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上世纪70年代以前,主要是渔业、航运、盐业的部门和行业管理应用时期。西方国家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逐步推动海岸带管理,此后,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海洋领域的标志性事件是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从此,在海洋管理中树立起两个重要的理念就是海洋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海洋管理理念。如今,基于海洋生态系统方式的海洋管理,成为世界上未来或者今后一段时期海洋管理的主流。 中国的海岸管理和海洋开发历程是紧密相关的,也与海洋的管理体制机制和机构的发展密切相关。上世纪80年代初,很多管理是基于行业、部门和产业的。到90年代中期,中国的海洋管理已经逐步认识到,要对这种原有的部门和行业进行调整,在此过程中,国家海洋局被明确赋予了调查、科研、管理和公益服务职能。随着中国社会经济改革开放的进程,行政体制的改革不断加

快,政企的分开政策使得一些行业部门如盐业、油气等变成了国有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到1996年,中国政府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根据联合国环发大会制定了海洋的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海洋综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从此开创了海洋综合协调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衔接的新体制。 关于海洋管理的法律法规,从古罗马法就提到了海洋问题,但实际上,古代的海权是没有严格概念的,海洋像空气和水一样是大家的共有之物。随着航海大时代和近代资本主义对领海扩张的主张,国家已把海洋管辖的主权问题提到议事日程。近代公海自由和国家对领海的主张,把全球海洋划分为不同法律地位的区域,扩大了沿海国的海洋权益,明确了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和国际海底区域是全人类共同继承遗产的理念。目前,在全球区域层面,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制定了450多个涉海条约和协定,内容涉及国际海事规则、保护海洋环境、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水下文化遗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等。 中国的海洋法律体系,从适用的地理范围来看,主要适用于中国管辖海域(内水、领海及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海岛,从涉及的权利与义务来看,主要包括主权权利、管辖权和相关义务。从规范和调整的活动来看,包括海洋权益维护、海域使用及海岛管理、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上交通安全和海洋科学研究等。 海洋法律制度和陆地相比,不同的空间有不同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1989年10月20日国务院令第42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下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 (一)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 (二)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 (三)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 前款规定内容不包括一九一一年以后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人物无关的水下遗存。 第三条本条例第二条第(一)、(二)项所规定的水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其行 使管辖权;本条例第二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水下文物,国家享有辨认器物物主的权利。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主管水下文物的登记注册、保护管理以及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和发掘活动的审批工作。 地方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水下文物的保护工作,会同文物考古研究机构负责水下文物的确认和价值鉴定工作。对于海域内的水下文物,国家文物局可以指定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代为负责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根据水下文物的价值,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规定的有关程序,确定全国或者省级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并予公布。

在水下文物保护单位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危及水下文物安全的捕捞、爆破等活动。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发现本条例第二条第(一)、(二)项所规定的水下文物,应当及时报告国家文物局或者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已打捞出水的,应当及时上缴国家文物局或者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发现本条例第二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水下文物,应当及时报告国家文物局或者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已打捞出水的,应当及时提供国家文物局或者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辨认、鉴定。 第七条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和发掘活动应当以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为目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管辖水域进行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或者发掘活动,必须向国家文物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勘探或者发掘。 外国国家、国际组织、外国法人或者自然人在中国管辖水域进行水下文物的考古勘探或者发掘活动,必须采取与中国合作的方式进行,其向国家文物局提出的申请,须由国家文物局报经国务院特别许可。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经批准后实施水下文物考古勘探或者发掘活动,活动范围涉及港务监督部门管辖水域的,必须报请港务监督部门核准,由港务监督部门核准划定安全作业区,发布航行通告。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水下文物考古勘探或者发掘活动时,还必须遵守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遵守水下考古、潜水、航行等规程,确保人员和水下文物的安全;防止水体的环境污染,保护水下生物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不受损害;保护水面、水下的一切设施;不得妨碍交通运输、渔业生产、军事训练以及其他正常的水面、水下作业活动。 第十条保护水下文物有突出贡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情形的,给

保护文物古迹的措施

保护文物古迹的措施 文物古迹是古代文明的代表,一旦破坏了就不会再有了,所以参观文物古迹的时候,要注意好不要破坏这些古人留下的遗产。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保护文物古迹的措施 近年来,在省文物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xx县文体旅局、文物局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推进文物执法,在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多方努力,加快xx县博物馆建设工作 xx县一直没有自己的博物馆,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建一座博物馆十分必要。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建设的需要,为展示我县的传统文化,提高全县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挖掘和保护文化遗产,20xx年政府投入5000余万元兴建了博物馆,20xx年再次投入3100万元用于博物馆的室内布展工作。xx博物馆位于城南新区,庄子大道与仁和路的交叉口,是xx的一项重要文化建设工程。博物馆与南侧的城市展览馆总占地面积44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博物馆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博物馆的造型取自于青铜方樽和汉阙,两馆之间用一脉斜坡缓缓相连,像一列正在行进中的高速动车,昭示着xx社会经济正以稳健的步伐向前更快更好的发展。两馆是xx灿烂的古代文明和光明发展前景之

间的对话,在时间和空间上表达了历史文化名城的魅力。xx博物馆分地上四层,地下一层(2800平方米),布展面积约4000平方米。负一层是库房区,一层是接待、服务大厅和临时展厅,二层、三层为固定展览区域。二层是被专家形象地誉为"中国原始第一村"的《尉迟寺遗址》展厅,系统介绍了原始先民生产和生活的场景,观众可体验到当时的原始风貌,领略和感知xx先民的广博智慧。三层是《古蒙神韵》展厅和《楹联之乡》,展示xx厚重的文化和馆藏的珍贵文物。 为弥补县博物馆展品的不足,县文物局邀请省博物院青铜器修复专家金学刚对馆藏的一批青铜器、象牙化石进行了修复,共修复青铜器26件、象牙化石2个。文物局还组织人员下乡征集民俗文物,共征集民俗四轮大车3辆,木制播种机1件,木犁子3件,纺车1件,这批展品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研究价值,反映了xx淳朴敦厚的民俗风情。 xx博物馆陈列突破了通史展览的陈列结构,立足创新、科学选题、精心取舍,充分利用馆藏文物突出展示xx史前、春秋战国的辉煌。场景设计错落有致,新颖独特;陈列语言运用丰富和谐,文物展示富有节奏感,置身xx博物馆,给人以浓厚的历史气息和明显的时代精神。xx博物馆的陈列在注重学术、艺术定位的同时,又能以人为本,满足广大观众的审美心理,寓教于美,寓教于乐,达到雅俗共赏的效果。xx县博物馆于今年4月对外免费试开放,接待了亳州市第一季度经济调度会和省、市领导以及县内、县各部门组织的参观近万人,社会反响巨大,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及对策探索

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及对策探索 发表时间:2016-08-13T08:51:03.287Z 来源:《文化研究》2016年3月作者:杨帅 [导读] 我国作为历史悠久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可以说中华文化有着五千年上下的历史,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杨帅 辽宁省营口市博物馆辽宁营口 115000 摘要:文物是我国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更是我国历史文化的结晶,是我们祖先留给我们的重要精神文化财富。文物可以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水平。有着重要的凝聚力,能够让我们树立民族自豪感与自信心,所以对文物加以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对于博物馆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又是一个十分薄弱的环境,现阶段对博物馆文物的保护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工作,能够制定可靠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博物馆文物的保护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本文首先从加强博物馆文物安全保护着手,讨论了我国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现在,以及提出了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应对策,从而能够有效的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宝贵的文化遗产。 关键词:博物馆;文物保护;现状;对策 引言: 一.加强博物馆文物安全保护的重要作用 我国作为历史悠久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可以说中华文化有着五千年上下的历史,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先辈们的勤劳智慧创造了十分丰富的物质、文化精神遗产,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历史文物有着强大的号召力与凝聚力能够让中华儿女齐心协力共同致力于新中国的发展。文物在提高我们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与精神水平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无形当中树立了民族的自豪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与提出,让文物保护工作更是迈出了一大步,但是在现阶段的许多博物馆对文物的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对博物馆文物保护、考古以及发掘研究等工作都是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作用下,文物保护工作与经济的建设存在着更大的矛盾冲突,文物保护工作现状不容乐观。所以,需要对基层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加以改善。 二.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一).政府部门对文物保护观念意识薄弱 政府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缺乏相应的约束力,许多地方政府在对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所投入的经费有限,还存在着许多政府部门更加关注的都是经济建设工作等等,从而使得文物保护工作都没有受到重视。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的颁布,违反文物保护的行为都受到了一定的制约,但是还存在着许多的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的观念与责任意识相对薄弱,仍然存在着一些违法违纪的现象。甚至有一些文物保护工作的工作人员追求短时间内的经济效益,忽视了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让保护工作更多的都成为了“形式化”。甚至更存在着有些文物保护人员将文物保护经费私自挪用或者没有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到政府的日常开支与财务预算中去,导致了文物保护经费严重缺乏,文物保护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从而导致了许多文物都被破坏,这都是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与需要解决的难题,都是因为政府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观念意识薄弱所造成的原因。 (二).文物管理工作缺乏,保护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在许多的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人员中都普遍存在着一些文化程度高低不齐、知识结构复杂对于文物保护处理工作能力有限的现象,这些因素都限制了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文物保护工作也需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然而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队伍的建设却严重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工作,导致了文物保护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文化素养的缺乏,无法跟随时代发展的进程。要想改变这种缺乏科学性的保护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培养,增强他们的知识储备量能够提高他们对文物保护工作的专业技能。 (三) .文物管理机构体制不健全 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程度也存在着差异,导致了许多地区之间的文物保护工作任务分配不均,许多部门的任务量繁重。例如:文物管理所、研究室、博物馆以及考古学者都会讲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推脱到文物管理部门上去,文物保护部门肩负着十分繁重的行政责任与管理责任。在地区内的文物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及文物调查与地下文物的勘探工作等等一系列的相关工作都是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责任。大量的工作都需要一定的经费开支,在实际的工作中都会受到政府的层层剥削经费,最终就会导致用在文物保护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原因就是文物管理体制不健全所造成的。 (四) .城市化建设破坏了文物保护氛围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在“拆旧建新”的思想指导下,大量的城市都以经济开发中心作为经济建设的重点,无止境的进行建筑拆除与扩建。这样的时代背景架下,加之上文物保护经费十分有限,导致了许多的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更加困难,从而疏于对文物安全的保护工作。同时,许多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缺乏对文物的保护意识,许多文物都被破坏,更存在着违法行为。这些都是开发过程中保护工作缺失所造成的,文物保护工作难以落实,管理工作没有起到作用所引起的。 三.文物安全保护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来看,许多博物馆文物管理工作者都应该加以反思、沉着应对。在对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能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强化管理”的原则与方针,从而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专业素养,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 (一).加强管理工作,提高文物安全保护责任意识 第一,需要提高地方政府领导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只有提高领导的管理责任意识才能够强化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建设;第二,需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要做到“文物保护,人人有责”。增加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只有群众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强有力基础,才是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关键;第三,需要增强文物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敬业精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这是对文物保护的最基本的保证。文物保护人员需要加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学习,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解放思想,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能够有效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加强文物保护的管理职能 博物馆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主要体现在对文物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首先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为管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 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 行的保护工程。 第三条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 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第四条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 行。 第五条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 (一)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 (二)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 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 行的局部复原工程。 (四)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 (五)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 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并组织制定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规范、标 准和定额。 第七条具有法人资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单位,包括经国家批准,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机关、 团体、部队、学校、宗教组织和其它企事业单位,为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 第八条承担文物保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 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管理。 第二章立项与勘察设计 第十条文物保护工程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并按以下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申报机关,国 家文物局为审批机关。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为 申报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为审批机关。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的申报机关、审批机 关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保养维护工程由文物使用单位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并报省、自治区、

最新整理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1.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 《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水 下文物的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 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受保护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将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2.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 规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

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文物保护单位的 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保存文 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3.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 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发现遗存于中国内水、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