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铁总建设320号铁路总公司关于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转发铁总建设320号铁路总公司关于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转发铁总建设320号铁路总公司关于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青藏铁路公司转送复印文件建管转〔2015〕10号签发人:江泽海

工程管理所,各铁路建设指挥部: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铁总建设〔2014〕3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藏铁路公司

2015年2月12日

抄送:公司总工室,计统部、财务部、审计部、劳卫部、纪检监察部,青藏公司监督站。

青藏铁路公司办公室2015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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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文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建设【2006】113 号文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单行本另发)。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 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 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 号)、《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

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目录 1 总则 (1) 2 编制方法 (1) 2.1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 (1) 2.2编制范围及单元 (1) 2.2.1总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1) 2.2.2综合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 2.2.3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 2.3编制深度及要求 (3) 2.3.1单项概(预)算 (3) 2.3.2综合概(预)算 (3) 2.3.3总概(预)算 (3) 2.4定额的采用 (3) 2.5章节划分和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4) 2.5.1 章节划分 (4) 2.5.2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5) 2.6 费用项目组成及单项概(预)算程序 (6) 2.6.1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见表1。 (6) 2.6.2 建筑安装工程个别概算计算程序表(表2) (6) 3.1人工费 (8) 3.1.1 综合工费的组成内容 (8) (1)基本工资 (8) (2)?津贴和补贴 (8)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9) (4)职工福利费 (9)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9) 3.1.2?综合工费标准表(表3) (9) 3.2 材料费 (10) 3.2.1 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 (10) 3.2.2 材料预算价格的确定 (10) 3.2.3 再用轨料价格的计算规定 (12) 3.3 施工机械使用费 (12)

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23号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和国家参与的合资铁路。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执行客运专线验收办法。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交付,接管使用单位不得接管使用。 第五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接管使用单位应及时接管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 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六条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改建项目、简单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可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一般按整个项目进行验收。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可分期、分段,并按批准的阶段组织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验收。第七条竣工验收的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 2. 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4.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 5. 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6. 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还应包括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 7.经铁道部批准的相关补充标准、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建设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标准等。 第八条验收条件 (一)静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安装)已按设计文件建成; 2. 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4.承包人按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 5. 监理单位及咨询单位(如果有)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6. 除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外的其他征地工作基本完成; 7. 竣工文件编制已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二)动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12〕107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关于公布局部修改〖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内容的通知?(铁建设〔2011〕189号)同时废止。其他与本办法相悖的,执行本办法。 已经开始验收的建设项目,要做好新老办法衔接工作,保证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附表 2.初步验收报告 3.高速铁路正式验收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工作,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高速铁路按设计要求建成后,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其他专门用于旅客运输的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执行。 第四条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通过后可开通初期运营;正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营。 第二章竣工验收阶段、依据和内容 第五条竣工验收阶段 1.静态验收。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 2.动态验收。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和确认,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的过程。

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

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的有 关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结合国务院《关于新开工项目清理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内部情况通报第495期)中“切实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口”的有关要求,现将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 ㈠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其中列入核准目录 的项目已经核准,实行审批管理的项目已经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㈡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机构已设立。项目规章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和机构成员已到位,具备任职工作条件。 ㈢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批复,项目鉴修概算和施工图投资检算已报部核备。 ㈣项目资本金和其它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符合信贷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 ㈤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编制完成,内容符合有关要求。 ㈥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并已发中标通知书。 ㈦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机构与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 ㈧项目环评报告已完成审批,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和规定。 ㈨按规定完成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待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执行)。 ㈩按规定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依法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二、对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建设单位应尽快做好各项开工条件的落实工作。部主管部门按附表要求,各司其职,具体督促、确认项目开工条件。各项开工条件均具备后由建设单位上报开工报告并附全部开工条件附件(内容附后),计划司主办,鉴定中心、建设司会签并确认附表中相关内容后,以铁道部文发布执行。 三、在年度基建计划中,国家或部批项目可研批文后,先下达新开工项目施工准备计划。待开工报告批复后计划司下达正式工程投资计划。 四、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实行,原铁计函〔2004〕554号文同时废止。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和国家参与的合资铁路。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执行客运专线验收办法。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交付,接管使用单位不得接管使用。 第五条 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接管使用单位应及时接管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 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六条 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改建项目、简单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可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一般按整个项目进行验收。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可分期、分段,并按批准的阶段组织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验收。 第七条 竣工验收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 2.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 5.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6.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还应包括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 7.经铁道部批准的相关补充标准、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建设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标准等。 第八条 验收条件 (一)静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安装)已按设计文件建成; 2.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3.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4.承包人按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 5.监理单位及咨询单位(如果有)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6.除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外的其他征地工作基本完成; 7.竣工文件编制已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二)动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静态验收合格; 2.《动态验收实施方案》已经批准; 3.动态检测准备工作完成。 (三)初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合格,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2.静态验收及动态验收遗留问题整改完毕; 3.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土地复垦工作经相关主管部门检查合格; 4.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经相关部门检查合格; 5.通过试运行,达到临管运营的条件; 6.申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7.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完成,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文件和招标投标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2017)

附件5-2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报批稿) 二○一七年四月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原铁道部《关于印发2010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铁建设函〔2010〕6号)要求,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大量的调研与测定分析,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审查后修订而成。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费用标准、其他编制规定、附录和附表组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编制办法与费税取值规定分册编制。 二、对总概(预)算编制范围、单项概(预)算的编制深度、编制内容及单元等进行了修订。 三、将运杂费划分为价内运杂费与价外运杂费。 四、将原“施工机械使用费”修订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五、对“小型临时设施”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六、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与“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范围进行了修订。 七、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 八、将“检验试验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移入“企业管理费”。 九、对设备购置费的组成内容进行了修订。 十、将“税金”由“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并增加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税金和设备购置费税金的计算方法。 十一、对“其他费”的组成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利用外资有关费用”。 十二、在“其他编制规定”中,增加了“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规定”。 十三、对“综合概(预)算章节表”和“概(预)算表格”进行了修订。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铁路工程定额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邮政编码100038),供下次修订时参考。 本办法由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负责解释。 技术总负责人:郑健安国栋 主编单位: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金强付建斌刘永俊王李刚何燕刘孟山罗运良杨国庆岳彤星 冯郧平谢继昌孙鹏宇李成栋张静陈树鑫单向华刘柏刚钟明琳 张化南陈祥吴炜李闻胡国荣孙长江米振宇王会琴邢淑琴主要审查人:严贺祥周孝文曾会欣吴明友覃武凌刘燕李伟王中和孙国新 涂慧敏唐小平邹庭洪吴克非徐川胡毅徐涛汪国权潘思远 戚国锋李夏初王旭永吴刘忠球李胜利王少坤赵民有孙贵江 秦小素陈开校陈家川刘成杰张新文郝成林梁晓燕沈建东俞琛 刘忠旗雷书华范向东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和资料汇编

铁道部办公厅文件 办档〔2002〕8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 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各监理公司: 为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请按照执行。 铁道部办公厅 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质量良好地编制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确保顺利交接和归档,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纸、录音、录像等。 * 第三条竣工文件是铁路建设项目的真实记录,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稽察、审计、监督、管理、验收以及铁路设备养护、维修及破损后修复的依据,是改建、扩建和实施质量保修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铁道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全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等国家铁路、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的新增固定资产项目。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竣工文件管理 * 第六条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接管单位档案部门负责协助指导。建设项目在招、投标和签订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列专门条款明确规定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份数、交接时间以及整理归档的责任。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和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并要配备确保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第八条建设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和项目规模、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详细的归档范围和内容,确保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将这项工作纳入施工技术管理、优质工程评比、单位总工程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施工单位的各级技术管理部门都应有专人负责竣工文件编制的组织、检查、指导工作,同级档案部门应协助做好这项工作。 第十条铁路建设项目接管单位的档案部门在工程开始组织施工即应介入竣工文件编制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本管内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的形成、积累工作进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

项目(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计[2007]97号]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测后开放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专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应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精度,推荐的主要技术条件明确,重大设计方案比选充分,影响投资的因素考虑全面,投资估算编制合理。投资估算文件应有符合规定的工程数量清单和综合(分项)估算资料。 第七条项目征地拆迁数量(含三电迁改和地下管线迁改应以勘测调查资料为基础准确计算,依据国家和建设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及铁道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的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补偿原则,分析具体补偿单价和费用列入估算。铁道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没有明确征地拆迁费用补偿原则的项目,可按照国家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计算或参照相关项目的补偿标准(时间相近、区段相邻或合作方式一致等)测算费用列入投资估算。以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入股的合资铁路,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应以出资各方确认的原则和标准核定后列入投资估算。 第八条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评审主要对项目技术条件、建设方案、土地利用、节能环保、工程规模、建设工期、投资估算、效益评价等内容形成明确审查意见,评审报告要附项目投资总估算表(或总估算汇总表)。经铁道部评审单位组织评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报国家批复或铁道部自行批准后,即作为项目建设标准、工程规模和总投资的控制基础。项目设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或批准原则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总额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审查修改设计文件,作为下阶段投资对照分析和控制的依据。 第三章初步设计阶段 第九条项目初步设计是依据国家或铁道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范围、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对设计方案、工程措施、工程数量和投资进一步优化和深化设计。建设单位安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定测,

铁路建设基本程序

铁路建设基本程序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铁路基本建设程序 铁路基本建设程序(procedure for railway capital construction)铁路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直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个步骤、各个环节所必须遵循的顺序和制度。进行铁路基本建设必须遵循它。铁路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可划分为七个阶段,即:铁路(项目建议书)阶段、铁路(设计任务书)阶段、铁路设计阶段、铁路建设准备阶段、铁路建设实施阶段、铁路竣工验收阶段和铁路建设项目后评价阶段。其中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称为“前期工作阶段”或“投资项目决策阶段”,在这两个阶段,必须对建设项目做出经济评价。 铁路预可行性研究阶段是铁路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应按铁路建设的长远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和行业资料,经调查踏勘后编制。它从宏观上论证项目的必要性,为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铁路建设项目建议书是业主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该铁路建议项目的轮廓设想,是从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及宏观方面的可能性加以考虑的。在客观上,铁路建设项目要符合国民经济长远规划,符合铁路部门、其它行业和地区规划的要求。 铁路可行性研究阶段是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应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从技术、经济上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采用初测资料编制。设计任务书是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编制的,供设计单位使用,它与经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起作为初步设计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线路基本走向方案、接轨点方案、建设规模、铁路主要

铁路项目建设流程

铁路项目建设流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规划研究,主要对全国或者区域的路网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在总结过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规划建设任务。这个阶段一般都是比较宏观性的研究。 预可行性研究,主要对某一条线路(或者车站、桥隧等重点工程)在区域路网中的功能定位进行分析研究,说简单点就是确定这条铁路按照什么类型建设,是客运专线、是客货共线铁路、还是重载货运铁路。在此基础上,确定线路主要技术标准(这个词大家可以去百度或者去图书馆借本铁道工程查阅),选定线路的大致走向和主要建设方案,并对项目的投资进行匡算。上级部门(业主)在组织审查预可行研究的基础上,批复项目建议书。 初测工作,主要是对工程现场的水文、气象、地质、地形、地貌、当地材料人工价格、既有铁路平纵断面等进行初步调查和测量,为项目可行性研究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主要是在初测成果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深入选定,并对站前站后(对站前站后不太明白的同学查阅楼主前面的帖子)各个专业进行较为详尽的设计,对项目投资进行估算,并对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测定。上级部门(业主)在组织审查可行研究的基础上,由相关单位履行土地、环保等必要前置手续后,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可研的批复是一个标志,意味着本项目经过前期充分论证和调查研究,具备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以进入实施阶段。 定测(定线现场测量),顾名思义就是要定线了,设计单位将可研阶段审定的建设方案到建设现场放线,对工程现场的水文、气象、地质、地

形、地貌、当地材料人工价格、既有铁路平纵断面等进行详尽调查和测量(注意对比初测阶段,一个是初步、另一个是详尽),为项目初步设计奠定基础。 初步设计,主要是在可研和定测的基础上,对站前站后各个专业的工程内容和建设方案进行较为详尽的设计工作,对项目投资进行较为准确的测算。上级部门(业主)在组织审查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批复初步设计。 补定测,即在定测的基础上,对初步设计较可研变化的段落重新进行详尽测量,为施工图设计奠定基础。 施工图设计,即在初步设计和补定测的基础上,对项目所涉及的每处工点进行详尽设计,满足现场施工需求。施工图设计是设计院勘察设计各环节最为繁琐、最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也是最需要细心的!一旦现场按照你的图纸施工出现问题后,你的责任就难持其咎。 配合施工,设计单位派出较有经验的工程师作为设计代表到现场配合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及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变更设计等。 竣工验收,铁路项目在完成各项主要工程内容建设,并顺利进行联调联试后,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各类验收(包含环保、工程质量等等诸多方面),合格后对铁路项目颁发相应证明。 项目建成销号,铁路项目在获得验收后,正式开通运营,面向社会大众提供客货运输服务,并运营一定阶段后,对项目各专业(主要是概算)进行归口,最终销号,即这个项目已成功完成建设。

中国高速铁路建设成本分析

中国高速铁路:建设成本分析 欧杰宋迪周楠燕 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 截至2013年末,中国铁路已建成一个总里程约10,000公里的高速铁路(高铁)网。中国的高铁网络建设速度很快,而且与其他国家类似的项目相比,单位成本相对较低。本报告研究了此次高铁的发展、单位建设成本及其主要的成本构成。同时,也给出了中国高铁相对较低的建设成本的原因。 引言 中国高铁的线路里程领先于世界各国。高铁项目始于2003年,首条高铁为秦皇岛与沈阳之间404 公里的线路,最高时速为250 公里。随着2004年通过了《中国铁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在2008年进行了调整(规划明确了截至2020年的具体铁路发展计划),高铁项目发展势头加快(见图1)。北京至天津的高铁(首条新一代高铁)于2008年8月开始营运,最高时速为350 公里。 中国的高铁 虽然各界对高铁的定义各不相同,但总体来说,高铁指的是最大速度为250 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UIC, 2008)。根据中国铁道部2013年第34号令,高铁是指新建的设计开行250km/h(含预留)及以上动车组列车的客运专线。截至2013年,中国已经完成了约10,000 公里里程的高速铁路网建设。中国现有高铁网已远远超过其他任何国家,且比整个欧盟的高铁网还要大。由于目前中国的在建高铁里程超过12,000 公里1,中国的高铁里程还将继续增长。此外,中国已新建了许多条速度为200 公里/小时的快速客运专线铁路及客货共线 1新华社,2014年3月5日,参见: https://www.360docs.net/doc/526869733.html,/fortune/2014- 03/05/c_119626642.htm 铁路。本报告讨论范围包括高速铁路和新建设 计时速为200 公里的快速铁路。2 路长度 来源:《中国交通年鉴》、《中国铁道年鉴》及中国 铁路总公司计划统计部 中国客流量较大的高铁线路(如北京—上海及 北京—广州等)的最大设计速度往往为350 公 里/小时。客流量相对小一些的高铁线路的最 大设计速度往往是250公里/小时。一般情况下,这两种高铁均为新建的客运专线。 2另外6,000 km左右的既有铁路的速度已于2007年第六 次提速中升级为 200 公里/小时,但这方面具体信息尚不 完整,不在此报告中详述。 89200

(完整word版)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铁建设〔2008〕2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和国家参与的合资铁路。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执行客运专线验收办法。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交付,接管使用单位不得接管使用。 第五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接管使用单位应及时接管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 第六条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改建项目、简单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可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一般按整个项目进行验收。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可分期、分段,并按批准的阶段组织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验收。 第七条竣工验收的依据: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 2. 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4.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 5. 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6. 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还应包括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 7.经铁道部批准的相关补充标准、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建设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标准等。 第八条验收条件 (一)静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安装)已按设计文件建成; 2. 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审计报告【最新版】

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审计报告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情况 京沪高铁是我国“四纵四横”铁路快速客运网的骨干线路,途经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安徽、江苏、上海4省3市,全长1318公里,设天津西站、济南西站、南京南站、上海虹桥站等24个车站,初步设计概算2176亿元,其中:征地拆迁和站房、工程施工及其他投资1638亿元,动车采购、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538亿元。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公司)是项目建设单位,沿线各省市地方政府负责本省市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费用作价入股。 截至2011年6月底,除个别不影响运营的附属配套工程外,京沪高铁全部工程已完工,初步确认实际完成投资1962.66亿元(不含铁道部另行采购动车费用、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目前,还有部分设计变更、人工和材料价差等投资增加情况尚未确认,京沪高铁项目总投资需待竣工决算后最终确定。 折叠编辑本段审计评价 铁道部和京沪公司按照“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的要求,组织各参建单位做好征地拆迁、施工组织、工期质量控制和科技创新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线建设任务。

一是铁道部、京沪公司及各参建单位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截至2011年9月底,2010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通过整改,项目在资金管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均得到加强。 二是工程建设管理整体有效。京沪公司不断完善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优化操作流程,结合施工进度及时优化资金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工程建设需要。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总体可控,物资材料采购、供应整体到位,工程环保、水土保持措施基本有效。 三是工程施工科技创新力度较大。京沪高铁在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总结和应用其他客运专线技术成果,大力开展自主研发和创新,在深水大跨桥梁建造技术、深厚松软土地基沉降控制技术、无砟轨道制造和铺设技术等重大课题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迅速运用于工程实践,有效提高了施工效率。 四是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社会效益开始显现。自开工以来,参建各方克服各种困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至2011年6月30日开通试运营,项目实际工期为42个月。截至10月底,京沪高铁累计开行列车18169列,发送旅客1734万人,实现客票收入51.24亿元。京沪高铁的投入运行,压缩了沿线城市间的时空距离,扩充了北京至上海

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范各阶段工作程序和标准~提升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和开工前准备等。立项决策阶段是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以前的相关工作~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初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用地预审等。勘察设计阶段是指铁路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以后的相关工作~包括定测、初步设计、补充定测及施工图设计等。开工前准备是指开工报告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完成设立项目法人和项目管理机构~通过招标确定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及各项建设报批手续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路局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由“呼和浩特铁路局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管理。组长由局长、党委书记担任~分管前期工作的副局长、总工程师任常务副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计统处、总工室、运输处、客运处、货运处、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车辆处、建设处、合资办、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公安局、土地房产处、人民武装部、驻局军代处负责人任组员,详见呼铁计〔2008〕212号,。参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成员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 第四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前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时跟踪掌握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动态。协调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局内相关部门之间及路局与部发展计划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建设管理司、运输局、地方政府及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召开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前期工作例会。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中图纸的修改方法—1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中图纸的修改方法 竣工图是对工程实体的真实写照,是工程档案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移交给建设单位的主要凭证材料,各建设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编绘,竣工图修改一般采用: 第一:在施工设计图上进行修改(要求用新晒的兰图)。 第二:用施工设计底图复晒成二底图,在二底图上修改。 第三:重新绘制。根据“编制办法”的规定,凡进铁道部档案馆的工程项目的竣工图,一律重新绘制竣工底图,有的工程项目,虽不属进档案馆的范围,但有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位置改变、地下管线、埋设位置的改变等重大改变,或者一张图纸上改动部份超越35%(国家档局的规定),均应重新绘制新图。有的图纸改动虽未超过35%,但修改使图面混乱,分辨不清的个别图纸则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如有的图纸在施工中修改不大的都可以在原图上进行修改。图纸修改的依据是设计部门提供的“变更通知单”或“工程洽商记录”,既有修改的图纸应将变更设计编号注在图纸上,修改后的图纸应将设计说明改为竣工说明。 以下是竣工图修改总的要求和每一个专业竣工图的修改方法供参考。 (一)绘制和修改施工设计图为竣工图总的要求 1.新绘制的竣工图,其图幅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竣工图每个专业项目的图纸数量,应不少于设计图规定的数量,(设计变更去消工作量除外),必要时应加绘新增工作量的图纸。 3.竣工图应按工程项目竣工后的实体测绘制。凡不能反映工程实体的数据和图形,可不必绘入竣工图内。

4.变更设计和洽商记录的有关内容,应反映在竣工图上。 5.新绘制的竣工图,其图型、图例要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要求。 6.各专业竣工图的图标应标注施工和竣工(统一)两个里程。 7.竣工图应将设计图上说明除有必要保留外,一律改成竣工说明。 8.房屋、水塔、桥梁等专业竣工图中如部分采用标准图、定型图、通用图订正调整,只需在图上标明图号即可,不必附定型图,如整个建筑物、构筑物全部采用定型图者,施工单位应向接收或维修单位提供一套完整的定型图。 9.竣工图能正确反映竣工工程陷蔽部位的处理情况和工程地质、水文情况;对各部建筑尺寸、建筑材料和建筑工程注写明确,做到一目了然。 10.通过竣工图能够详细了解工程全貌及其具体位置,能准确计算出全部工程量,特别是关键部位应附放大样图。严禁编制与实物不符虚假竣工档案、资料。 11.竣工图要求图面整洁、内容准确、图面清晰、反差良好,实体工整(用仿宋体),一律按国家1986年颁布的《简化字总表》书写。竣工图标项目齐全、签署完备,图例符合部颁标准,计量单位符合规范。 以下是各专业竣工图修改的方法: (二)线路专业 1.线路实施平面竣工图 根据线路竣工测量资料,参考线路平面施工设计图绘制。比例尺按原施工设计图。绘制前应在线路施工设计平面图上将的所有的施工设计里程,统一改为竣工里程(或为取消长短链以后的统一里程)。包括公里标、半公里标、百公尺标、站中心、各种桥梁、涵渠、隧道、明洞、平交道口、曲线始终点、水准基点、线路起讫点。将原来里程代号DK改为K,并将线路路基、排水沟形式的情况如高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最新版)

1 总则 1.0.1 为统一高速铁路设计技术标准,使高速铁路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50~350km/h 的高速铁路,近期兼顾货运的高速铁路还应执行相关规范。 1.0.3 高速铁路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 (2)采用先进、成熟、经济、实用、可靠的技术; (3)体现高速度、高密度、高安全、高舒适的技术要求; (4)符合数字化铁路的需求。 1.0.4 高速铁路设计速度应按高速车、跨线车匹配原则进行选择,并应考虑不同速度共线运行的兼容性。 1.0.5 高速铁路设计年度宜分近、远两期。近期为交付运营后第十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二十年。 对铁路基础设施及不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适应长远发展要求。 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可按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 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减的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五年运量进行设计。

1.0.6 高速铁路建筑限界轮廓及基本尺寸应符合图1.0.6 的规定,曲线地段限界加宽应根据计算确定。 7250 5500 4000 2440 1700 1750 1250 650 ③ ① ② ④ ⑤ 1700 25 1250 ①轨面 ②区间及站内正线(无站台)建筑限界 ③有站台时建筑限界

④轨面以上最大高度 ⑤线路中心线至站台边缘的距离(正线不适用) 图1.0.6 高速铁路建筑限界轮廓及基本尺寸(单位:mm) 1.0.7 高速铁路列车设计活载应采用ZK 活载。 ZK 活载为列车竖向静活载,ZK 标准活载如图1.0.7-1 所示,ZK 特种 活载如图1.0.7-2 所示。 图1.0.7-1 ZK 标准活载图式 图1.0.7-2 ZK 特种活载图式 1.0.8 高速铁路应按全封闭、全立交设计。 1.0.9 高速铁路设计应执行国家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材料、节省用地、保护环境等有关法律、法规。 高速铁路结构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111)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高速铁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高速铁路high-speed railway(HSR) 新建铁路旅客列车设计最高行车速度达到250km/h 及以上的铁路。

铁路项目建设流程

规划研究,主要对全国或者区域的路网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在总结过去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未来发展方向和重点规划建设任务。这个阶段一般都是比较宏观性的研究。 预可行性研究,主要对某一条线路(或者车站、桥隧等重点工程)在区域路网中的功能定位进行分析研究,说简单点就是确定这条铁路按照什么类型建设,是客运专线、是客货共线铁路、还是重载货运铁路。在此基础上,确定线路主要技术标准(这个词大家可以去百度或者去图书馆借本铁道工程查阅),选定线路的大致走向和主要建设方案,并对项目的投资进行匡算。上级部门(业主)在组织审查预可行研究的基础上,批复项目建议书。 初测工作,主要是对工程现场的水文、气象、地质、地形、地貌、当地材料人工价格、既有铁路平纵断面等进行初步调查和测量,为项目可行性研究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主要是在初测成果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深入选定,并对站前站后(对站前站后不太明白的同学查阅楼主前面的帖子)各个专业进行较为详尽的设计,对项目投资进行估算,并对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测定。上级部门(业主)在组织审查可行研究的基础上,由相关单位履行土地、环保等必要前置手续后,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可研的批复是一个标志,意味着本项目经过前期充分论证和调查研究,具备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以进入实施阶段。 定测(定线现场测量),顾名思义就是要定线了,设计单位将可研阶段审定的建设方案到建设现场放线,对工程现场的水文、气象、地质、地形、地貌、当地材料人工价格、既有铁路平纵断面等进行详尽调查和测量(注意对比初测阶段,一个是初步、另一个是详尽),为项目初步设计奠定基础。 初步设计,主要是在可研和定测的基础上,对站前站后各个专业的工程内容和建设方案进行较为详尽的设计工作,对项目投资进行较为准确的测算。上级部门(业主)在组织审查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批复初步设计。 补定测,即在定测的基础上,对初步设计较可研变化的段落重新进行详尽测量,为施工图设计奠定基础。 施工图设计,即在初步设计和补定测的基础上,对项目所涉及的每处工点进行详尽设计,满足现场施工需求。施工图设计是设计院勘察设计各环节最为繁琐、最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也是最需要细心的!一旦现场按照你的图纸施工出现问题后,你的责任就难持其咎。 配合施工,设计单位派出较有经验的工程师作为设计代表到现场配合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及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变更设计等。 竣工验收,铁路项目在完成各项主要工程内容建设,并顺利进行联调联试后,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各类验收(包含环保、工程质量等等诸多方面),合格后对铁路项目颁发相应证明。 项目建成销号,铁路项目在获得验收后,正式开通运营,面向社会大众提供客货运输服务,并运营一定阶段后,对项目各专业(主要是概算)进行归口,最终销号,即这个项目已成功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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