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6司法考试口诀速记大全

5006司法考试口诀速记大全
5006司法考试口诀速记大全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各科口诀速记大全

一、自诉案件速记法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伤宅信婚遗伪知,人身财产三年下”。

注释:

伤:故意伤害案(轻伤)

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婚:重婚案

信:妨害通信自由案

遗:遗弃案

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知:侵犯知识产权案

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可以这样记:善哉,新婚以为之!可惜,人身财产三年玩完!

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

1、取保候审:居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居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

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

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三、监外执行的情形

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

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

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

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四、应当与可以顺口溜

1、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

应当从轻或减轻,

遗憾你我不年轻。

可以从轻或减轻,

自首立功样样行。

教唆犯罪未遂心,

半疯半癫不免刑。

2、应当、可以减轻或免除

应当减免防避胁,

自首兼加大功勋。

罪中止视后果,

无损免除损减轻。

可以减免大功扛,

行贿介贿快声张。

贪污受贿不超限,

悔改过后就退赃。

3、应当、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应当从减或免除,

只有从犯享此“福”。

可以从减或免除,

聋哑盲人预备族。

4、可以免除

可以免除这样做:

只犯轻罪并自首。

种植毒物别逃走,

未收获前铲根蔸。

注释说明:

1、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

应当从轻或减轻,

遗憾你我不年轻(14—18岁的人犯罪,这个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哈)

可以从轻或减轻,

自首立功样样行。(不过只要一样就行了,自首后可以不立功,如执意要立就立大功,那就恭喜你是“应当减轻或免除”了)

教唆犯罪未遂心,(是指教唆未遂、犯罪未遂)

半疯半癫不免刑。(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但不免除)

2、应当、可以减轻或免除

应当减免防避胁,(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考虑此三种没有主观恶性或主观恶性较小)

自首兼加立大功。(立大功是可以减免,加上有自首,“可以”变为“应当”是情理之中)

犯罪中止视后果,(鼓励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

无损免除损减轻。

可以减免大功扛,(要重大立功,不是一般立功)

行贿介贿快声张。(要抢在被追诉前声张—主动交待,晚了白搭;介贿是指介绍贿赂)贪污受贿别超限,

悔改过后就退赃。(数额在5000—10000元之间者方可考虑本情节,悔改并积极退赃)(注:对在国外犯罪已受处罚的,依本法需追究时先考虑免除,其次才是减轻)

3、应当、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应当从减或免除,

只有从犯享此“福”。(犯罪时注意别抢主犯当)

可以从减或免除,

聋哑盲人预备族。(指聋哑人或盲人以及预备犯这一族人)

4、可以免除

可以免除这样做:

只犯轻罪并自首。(犯罪较轻同时还要自首)

种植毒物别逃走,

未收获前铲根蔸。(主动铲,等公安来叫你铲时就晚了)

五、抢劫罪加重情形速记法

抢劫罪加重情形速记法:“刑法26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速记法

入户上车抢银行

多次巨额有伤亡

冒充军警持着枪

特殊物资不能抢

六、强奸罪速记

当众论奸,多人伤亡,恶劣(刑法第236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在公众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无期、死刑。)

七、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考量重情节,首要多次人众多,妇女卖淫被逼迫,绑架婴儿卖境外, 造成伤亡重后果,八种情形十年轻,特别严重处死刑.

八、刑法搞笑篇47个罪名

1.非法侵入住宅罪:进错了房

2. 盗窃罪:开错了箱

3. 招摇撞骗罪:撒错了慌

4. 强奸罪:上错了床

5. 奸淫幼年罪:看错了样(已取消改定强奸罪)

6. 强制猥亵妇女罪:挠错了痒

7. 组织淫秽表演罪:走错了光

8. 传播淫秽物品罪:贩错了黄

9. 强迫卖淫罪:逼错了良

10. 嫖宿幼女罪:嫖错了娼

11. 协助组织卖淫罪:帮错了忙

12. 聚众淫乱罪:挤错了床

13. 传播性病罪:长错了疮

14.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开错了行

15.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刻错了章

16. *作证券交易价格罪:建错了仓

17. 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冲错了浪

18.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抬错了杠

19. 交通肇事罪:挂错了档

20. 组织越狱罪:翻错了墙

21. 分裂国家罪:称错了王

22. 武装叛乱暴乱罪:开错了枪

23. 战士违抗命令罪:打错了仗

24.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发错了榜

25. 侮辱诽谤罪:骂错了娘

26. 盗窃尸体罪:送错了葬

27. 偷越国边境罪:渡错了江

28. 医疗事故罪:开错了膛

29. 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入错了党

30. 重婚罪:续错了房

31. 暴乱干涉婚姻自由罪:嫁错了郎

32. 故意伤害罪:挥错了棒

33. 赌博罪:坐错了庄

34. 猥亵儿童罪:淫错了荡

35. 行贿罪:大错了方

36. 贪污罪:装错了囊

3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发错了胖

38. 私分罚没财物罪:发错了奖

39. 玩忽职守罪:下错了岗

40.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上错了当

41. 过失泄漏国家秘密罪:开错了腔

42. 叛逃罪:留错了洋

43. 投敌叛变罪:认错了娘

44. 私放在押人员罪:松错了绑

45. 非法狩猎罪:打错了狼

46. 失火罪:烧错了香

47.投放危险物质罪:加错了糖

九、我的口诀-与大家分享量刑的法定情节(重要!)

1、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见《指南》P79:第(1)、(2)、(6)、(7)、(8)、(10)、(11)、(12)、(14)、(17)、(21)、(22)、(23)、(24)、(25)、(29)、(30)很重要,请大家对照法条背下来。背起来很不容易,最好编成顺口溜来背,我自编的。

教十八累犯,策动搞叛乱;

颠覆现政权,机密人逃判;

武装护走私,胆大做假钱;

奸淫十四女,猥亵儿童团;

拘禁加殴打,更甚用职权;

司法侵民宅,机关犯诬陷;

刑讯逼供死,虐待犯人残;

司法侵罪证,冒充警察骗;

诱少聚众淫,教迫涉鸦片;

盗伐保护林,私自拆邮件;

缉毒反涉毒,毒犯复毒犯;

制黄又传黄,特行开妓院;

战时扰军务,挪用紧急款;

伪造海关证,通谋骗美元;

传黄未成年,应当从重判。

2、可以(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可以(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等等,

三未两单,可从减;未成年,应从减。

预备盲聋哑,可全三;从犯,当全三。

立大功可免减,首大功应免减。

外受刑、贪未万、行贿介贿,立大功;胁从犯,过防险,首大功。

首且轻,收前铲,可以免;中止犯,无损害,应当免,有损害,应当减。

解释如下:请对照《指南》看,大部分可以明白是什么意思,如“三未”指的是:“尚未完全丧失……”、“未遂犯”、“教唆未遂的……”,因它们都带有“未”字,故称“三未”,“两单”指单是自首的,和单是有立功表现的。“从减”指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理解为“从简”,未成年人比较简单,“三未两单”有“单”字,也是“简单”。“可全三”就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免减”理解成“免检”,有功劳才能有“免检”的优惠。“立大功”是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首大功”是“自首”加““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十、管制和拘役期限记忆简便方法

管制的各种期限只需记住323,即三个月到两年,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

拘役的各种期限记住是161,即一个月到六个月,数罪并罚不超过一年。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只是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相对拘役惩罚性要轻,所以时间比拘役长,大家不要把两个数字弄混了。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拘役-161-原12(原刑期以上,1年以下,2个月以上);有期徒刑-615-原51(原刑期以上,5年以下,1年以上)。

十一、无限防卫权的几种情形记忆

杀人(杀人)帮(绑架)凶(行凶)强(强奸)抢(抢劫)人身(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杀人帮凶强抢人身。

十二、吸收罪(7项罪名)绑架抢劫吸杀伤,拐卖妇儿吸淫强;

走私贩卖毒品罪,包含暴抗与武装;

组织运送偷越境,莫管暴胁来抵抗;

组织卖淫全吸收,介绍容留与奸强。

十三、转化罪非法拘禁致人伤亡,应当转化故意杀伤;

刑讯逼供虐待监管,从重处理故意杀伤;

个人使用特定款物,从重定罪挪用公款;

收买妇儿尔后又卖,定罪拐卖没有商量。

十四、非法经营罪口诀一首

货券保险,出版外汇;

传销食盐,兽药电信;

灾期抬价,从重定罪。

详解——

1、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2、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定非法经营罪。

3、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定非法经营罪。

4、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的,定非法经营罪。

5、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6、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仑特罗(即“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及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7、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定非法经营罪。

8、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十五、关于刑法上的从轻、从减、从免

从轻从减和从免,要看情节和表现:

第一等:应当免,没有损害中止犯;

第二等:可以免,自首罪行轻,毒品收前铲;

第三等:应减与应免,两个过当胁从犯,自首立功双表现;

第四等:可减免,国外犯罪已判,重大立功表现,贿赂双方交待,小额贪污退款;

第五等:是从犯,从轻从减和从免;

第六等:可轻可减又可免,聋哑盲人预备犯,邪教良心有发现;

第七等:应当减,造成损害中止犯;

第八等:应当从轻和从减,不满十八坏少年;

末一等:可以从轻和从减,教唆未遂精神病,自首/立功未遂犯。

十六、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加重情节口诀

多次强奸幼女,多人伤亡严重

十七、总则中的从轻,减轻,免除从重情节: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从轻减轻免除情节:

控未教立满(前四个是第一层次,可以从轻减轻,满是第二层次,应当从轻减轻)

聋盲备首犯(前四个是第三层次,可以从减免,从犯是第四层次,应当从减免)

外止大立功(第五层次,外,大立功,可以减免)

卫险重胁从(第六层次,止,卫险重胁从,应当减免)

依次分解为:

控: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如果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立:犯罪分子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满:已满十四不满十八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聋,盲: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备:预备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首: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指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外:在领域外犯罪应追究刑责的,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止: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大立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卫: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负刑事责任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险: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负刑事责任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重: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十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

三个首要分子真叫坏

妇女儿童卖境外

奸淫妇女干出来

强迫妇女把淫卖

盗婴幼,绑妇儿

目的都是为出卖

最后还把亲属害

轻松记管辖,编个口诀,以免枯燥乏味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以下是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杀人放火与强奸,危害公共与治安,

毒品管得比较严,甘肃两广云贵川。

巧记复议管辖:

复议就是找上级,省级/中央不可以,

地方不能管直属,自己部门可处理;

地域管辖比较难,犯罪之地是关键,

流窜犯罪民愤大,管制缓刑居地管;

几个法院都有权,谁先受理谁先管,

犯罪主地要合适,必要之时可以转;

国际犯罪影响大,谁能捕获谁能判,

车船飞机停靠地,列车再加目的站,

跑了和尚不跑庙,国外犯罪原籍管,

使馆虽说中国办,可是也按外国算,

老外国外欺负人,他一入境咱就办;

服刑罪犯有漏罪,一般要归原审管,

服刑之地犯罪地,若是合适可以转,

服刑其间又犯罪,服刑之地必须管,

脱逃其间犯了罪,哪里发现哪里管,

这些囚犯真麻烦,不如一枪崩了算;

现在军民搞共建,可是审判分开算,

只要不是穿军装,一律就归地方办,

军事秘密不要沾,粘上就归军队管,

铁路法院管自己,有点争议地方判。

关于拘留:

被发现,有证明,

被指证,畏罪行,(“畏罪”自杀/“畏罪”潜逃)

毁证伪证加串供,

多次流窜与合伙,

不讲真话身不明;

公安机关来执行,

县级以上开证明,

通知/讯问各一日,

没有问题就放行。

三日上报检察院,

七天之内作判断,

普通最长十四天,

三十七日最长限。

敢于逮捕

三证三期一徒刑,

一批一决一执行,

通知/讯问各一日,

不妥释放发证明。

注:“三期”:重病/怀孕/哺乳,与劳动法“三期”区分。第一部罗马历史上的成文法:《十二表法》;

第一个形成宪法的资产阶级国家:英国宪法(“近代宪法之母”);

“第一个人权宣言”:《独立宣言》/美国;

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宪法》;

第一部欧洲大陆成文宪法:1791《法国宪法》;

第一部资本主义社会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

第一部现代资产阶级宪法:1919《魏玛宪法》(《德意志共和国宪法》);

规模最大(第一)的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1900《德国民法典》(“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第一部日本成文法典:《大宝律令》;

第一部日本宪法:《明治宪法》。

今年司考第一次考法制史(律考86--92有考),那就记一记第一次吧:

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

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战国/魏/李悝;

第一次改法为律:商鞅/秦;

第一次废除肉刑:汉文帝;

第一次确立“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

第一次“八议”入律:《魏律》;

第一次“官当”入律:《北魏律》/《陈律》;

第一次规定“重罪十条”:《北齐律》;

第一次废除宫刑:南北朝时期;

第一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晋律》/《北齐律》;

第一次死刑复奏:北魏太武帝;

第一次设立大理寺:北齐;

第一次规定“十恶”:《唐律疏议》;

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宋刑统》;

第一次以六部体例定律:《大明律》;

第一次设立大诰:明太祖/朱元璋;

最后一部(倒数第一)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

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

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

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一部北洋政府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第一部近代史上正式公布的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读此口诀,记忆34种从重情节

情节加重犯,罪名多又乱,读过此口诀,记忆不困难:

幼女跟儿童,索贿与累犯;

内外勾结犯国安,利用武/警搞叛乱;

四个未成年,

教唆毒品与贩黄,引诱聚众搞淫乱;

四个国家干,

失职造成破产,掌握机密逃窜,非法拘禁和诬陷;

三个司法员,

伪证毁证妨作证,逼供引起人命案,非法搜查进房间;

拘禁殴打又侮辱,利用卖淫促三产,

假币制造运与卖,保护区里树乱砍,

邮政人员搞偷窃,个人挪用特殊款,

走私武装掩,冒充警察骗,缉毒人员护毒犯,

毒犯二进宫,制黄又乱传,监管虐待死与残,

骗汇伪造报关单,有关人员帮着干,

战时破坏与阻碍,军队装备与人员。

虽然有口诀,别忘把书看,苦干加巧干,司考要过关。

满意您就给朵花,不好请别扔鸡蛋。

关于结果加重:

1.抢劫:入户上车抢银行,多次巨额有伤亡,冒充军警持着枪,特殊物资不能抢。

2.强奸:当众轮奸,多人伤亡,情节恶劣。

从轻从减和从免,要看情节和表现,

第一等,应当免,没有损害中止犯,

第二等,可以免,自首罪行轻,毒品收前铲,

第三等,应减与应免,两个过当胁从犯,自首立功双表现,

第四等,可减免,

国外犯罪已判,重大立功表现,贿赂双方交待,小额贪污退款,

第五等,是从犯,从轻从减和从免,

第六等,可轻可减又可免,聋哑盲人预备犯,邪教良心有发现,

第七等,应当减,造成损害中止犯,

第八等,应当从轻和从减,不满十八坏少年,

末一等,可以从轻和从减,教唆未遂精神病,自首/立功未遂犯。

个人所得税每年1--3分,记一下吧:

1.应纳:

工薪承包个体户,

特许稿酬和劳务,

股息利息加红利,

偶然所得转与租。

2.免纳:

政府/组织发奖金,(省部级以上)

国债利息国家补,(补贴/津贴)

三费两金一赔款,

外交离退老干部。(离退休干部/职工)

3.可减:

残疾孤老和烈属,自然灾害受痛苦;

减免不能太随意,财政部门来作主。

注:福利费/转业费/复员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

与民诉先予执行的四费一金一报酬对比记忆: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抚恤金/劳动报酬。

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金也免税。

刑事拘留记忆口诀

刑事拘留记忆口诀

适用刑事拘留的7种情况记忆口诀

口诀云:“东窗事发,指认是他;证据在旁,逃跑自杀;毁证串供,身份虚假;重大流窜,拘留合法。”

即:犯罪后即被发现的,被人指认的,身边发现证据的,犯罪后逃跑或企图自杀的,毁灭证据和串供的,身份不明或虚假的,重大犯罪嫌疑或流窜作案的。

另,任何人都可扭送公安机关的情况有:犯通追越,谐音:饭桶追月。即:正在进行犯罪的,被通缉的,被追捕的,越狱的。

行政法的:

一、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口诀(1):收主权才自治

表面意思:只有收回主权才会真正的自治

对应法条

收: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主权:国家主权的事项

才:即裁,仲裁制度

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口诀(2):他经速审证明几罪

表面意思:他经过很快的审判被证明犯了好几个罪

他:其他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

经: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

速:即诉,诉讼制度

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证: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明:通民,民事基本制度

几:即机,各级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罪:犯罪和刑罚事项

二、无论如何不得授权制定的事项

口诀:正审死罪

对应法条

正: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死:即司,司法制度

罪:犯罪和刑罚

三、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的情形

口诀:据书辩事理

对应法条

据:未依法告知处罚依据

书:即述,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

辩:拒绝听取当事人申辩

事:未依告知处罚事实

理:未依法告知处罚理由

四、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采取的措施

口诀:划牌三法

表面意思:划分纸牌的三种方法

对应法条

划: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牌:即拍,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

三:按每日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的机关的行为

口诀:容海安睡会

对应法条

容:即融,金融海:海关安:国家安全机关睡:即税,国税会:即汇,外汇 六、赔偿后应当追偿的情形

口诀:务必写重大事宜

对应法条

务:即污,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必:即逼,刑讯逼供或活又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暴力致伤致死

写:即械,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重大事:即重大失,有重大过失的行为

宜:即意,有故意的行为

七、行政机关因人身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气流致他尽打哆嗦

对应法条

气:即器,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流:即留,违法拘留

致:即制,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他:其他违法行为

尽:即禁,非法拘禁

打: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哆:即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嗦:即唆,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八、行政机关因财产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指派他征伐

对应法条

指:即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派:违反规定摊派费用的

他:其他违法行为

征:违反规定征收财物的

伐:即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附(1):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表现:全(权)程管其(期)对象

附(2):违反征收摊派费用的表现:全(权)程正(征)视(事)数据

九、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口诀:究他自个行为

对应法条

究:刑诉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因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损

个:工作人员个人行为

行:即刑,刑法规定不负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为:即伪,因公民自己虚伪供述或伪造证据被羁押或判刑的

十、判断是否个人行为的因素

口诀:刚值时令

表面意思:刚赶上时令

对应法条

刚:即岗,岗位值:即职,职责时:时间令:命令

经济法的:

一、银行业监督进行现场检查可采取的措施

口诀:寻岳父进殿

对应法条

寻:即询,询问相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

岳父:即阅复,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可能转移的封存

进: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检查

殿:即电,检查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等系统

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的禁止行为

口诀:力皆持增

表面意思:力量都持续增长

对应法条

力:即利,不得与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

皆:即接,不得私下与申请单位接触

持:不得持有核准的股票

增:即赠,不得接受申请单位的馈赠

三、不得持有、买卖、受赠股票的机构人员

口诀:他记件交券

表面意思:他以计件的方式缴纳证券

对应法条

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

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

件:即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交: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

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四、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口诀:企鹅跳

对应法条

企:即期,债券发行期限为一年以上

鹅:即额,实际发行数额不少于五千万元

跳:即条,仍然符合发行条件

五、暂停公司债券上市情形

口诀:愧用一条喂

表面意思:惭愧只用一条(鱼)喂它

对应法条

愧:即亏,近两年连续亏损

用:未按批准用途使用

一:即义,未按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条: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

喂:即违,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六、属于商业秘密的重大事件

口诀:真绝,偷条狗为烦长孙替他分合宅

表面意思:真是绝了,偷了条狗是为麻烦长孙替他分那套四合宅 对应法条

真:即针,经营方针发生变化

绝:即决,法院撤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偷:即投,重大投资行为

条:外部条件重大变化

狗:即购,重大购置财产的决定

为:即违,未还到期债务的违约行为

烦:即范,经营范围重大变化

长:董事长、经理、三分之一董事变动

孙:即损,发生重大亏损或受过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损失

替:即体,公司本身尖子、合并、分立、解散及申破产的决定 他:其他事项

分:持百分之五股份上的股东的股份变化

合: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影响资产、负债等

宅:即债,发生重大债务

七、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损害客户利益的法定欺诈行为

口诀:他不必违公文私自挪用

对应口诀

他: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不必:为谋取佣金,诱使客户为不必要的买卖

违:违背客户委托为买卖

公文:即供文,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私自:私自买卖客户帐户上的证券或假借客户名义为之

挪用:挪用客户证券或资金

八、应纳税所得

口诀:高薪老公偶然承租专利体恤她

表面意思:赚很多钱的老公偶然租买专利来体恤她

对应法条

高:即稿,稿酬所得租:财产租赁所得所得

薪:薪金所得专:即转,财产转让所得

老:即劳,劳务报酬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公:即工,工资企事业单位所得体:个体工商户经营

偶然:偶然所得恤:即许,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承:承包、承租经营他:其他所得

九、免纳税所得

口诀:献铁将军酒席抚恤一肿腿脚

表面意思:献给铁将军一桌酒席以抚恤他的一条肿了的腿脚

对应法条

献:即险,保险赔款

铁:即贴,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的补贴、津贴

将:即奖,省国军等法的科教文卫等方面的奖金

军: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

酒:即救,救济金

席:即国债或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抚:即福,福利费

恤:抚恤金

一:即议,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规定免税的所得 肿:通准,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腿:即退,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离休工资等

脚:即交,在我国从事外交的外国人员

十、减征税所得

口诀:涝灾惨烈践踏

对应法条

涝:即老,孤老人员

灾: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惨:即残,残疾人员

烈:烈属

踏:即他,其他批准减税的

劳动法的:

一、劳动争议范围

口诀:黎明初她夫沛公先护此驴退

表面意思:天刚亮时她丈夫沛公先保护这头驴撤退

对应法条

黎:即离,离职纠纷公:即工,工资纠纷

明:即名,除名纠纷先:即险,保险纠纷

初:即除,开除纠纷护:劳动保护纠纷

她:其他情形此:即辞,辞职纠纷

夫:即福,福利纠纷驴:即履,劳动合同履行纠纷

沛:即赔,赔偿纠纷退:辞退纠纷

二、不适用《劳动法》的主体

口诀:叫工农军保飞禽

对应法条

叫:即交,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工:即公,公务员及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人员

农: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及进城务工经商者除外)

军:现役军人

保:家庭保姆

飞禽:即非勤,与机关、事业组织、团体间无劳动合同关系的非工勤人员

三、得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口诀:违是刑条

表面意思:违反了这个刑法条文

对应法条

违:严重违反了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是:即失,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刑: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条:使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可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情形

口诀:盛情唤

表面意思:热情呼唤

对应法条

盛:即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换岗仍不胜任的

情:缔约时的客观情况变化并未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唤:即患,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在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的 五、不得解除合同情形

口诀:他女病逝期

表面意思:他女儿病逝的日子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女: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病逝:即病失,患职业病或工伤且部分或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

期:患病或非工伤在医疗期内

六、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

口诀:抽条破旗

表面意思:抽了一条破烂的旗子

对应法条

抽:即酬,未按约支付报酬

条:未按约提供劳动条件

破:即迫,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强迫劳动的

旗:即期,在试用期内

七、获取物质帮助的情形

口诀:是老公生病

对应法条

是:即失,失业老:年老公:即工,工伤生:生育病:患病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行为

口诀:小广将会情陷低迷

表面意思:小广这人将会因陷入感情之中而情绪低迷

对应内容

小:即淆,混淆行为

广:虚假广告行为

将:即奖,有奖销售行为

会:即贿,商业贿赂行为

情:即倾,倾销行为

陷:即限,限制竞争行为

低:即诋,商业诋毁行为

迷:即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二、混淆行为的情形

口诀:七品名标志

表面意思:第七等级的著名标志

对应法条

七品名:即企品名,擅自使用企业名称因人误解;擅自使用产品名称包装或类似名称包装等

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志:商品上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虚假表示产品质量

三、有奖销售情形

口诀:抽高脂荒内

表面意思:抽掉高脂肪会使体内健康受损

对应法条

抽高:抽奖最高额超过五千元

脂:即质,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

荒:谎称有奖

内:内定人中奖

四、不认为倾销的情形

口诀:专长记鲜活期血压

表面意思:专门擅长记载鲜活期的血压

对应法条

专:即转,转产而低本销售

长:即偿,因清偿债务而低本销售

记:即季,季节性降价

鲜活:销售鲜活产品

期:销售即将到期的产品

血:即歇,因歇业而低本销售

压:销售积压产品

五、限制竞争行为

口诀:嬴政先溜达劫通标

表面意思:始皇嬴政先溜达一下以便劫一通标

对应法条

嬴政先溜:即营政限流,公用企业或其他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公平竞争 或政府及部门限制经营或限制产品向内向外流通

达:搭,违意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劫通标:即结通标,禁止招投标方勾结;禁止投标各方串通

六、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口诀:当许反披用

表面意思:应当允许反披着着用

对应法条

当:盗窃、利诱、胁迫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秘密

许:允许他人使用不当取得的秘密

反:违反约定侵犯秘密

披用:披露使用

行政诉讼法的:

一、受理范围

口诀:英法制护发雾抚恤他

表面意思:拿英法联合生产的护发雾剂抚恤他

对应法条

英:即营,认为侵犯自己经营自主权的

法:即罚,对处罚行为不服的

制:对人身或财产的强制措施不服的

护: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义务

发:对应法给自己的证照未发货不予答复的

雾:即务,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抚恤:认为行政机关没法给抚恤金的

他: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

附行政处罚类型:小(销)刘(留)收款亭(停)

二、不受理范围

口诀(1):终归国内

表面意思:终于回到了国内

对应法条

终: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

归:行政法规、规章或机关制定发布的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国:国家行为(国防、外交等)

内:机关内部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

口诀(2):应只调回全才

表面意思:应该只把全才类人物调整回来

对应法条

英,即影,对权利义务没有影响的

只,即指,行政指导行为

调,调解行为

回,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全,即权,公安等依刑诉法授权的行为

才,即裁,法定仲裁行为

三、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口诀(1):大海不省砖

表面意思:向大海填砖会填很多砖

对应法条

大: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

海:海关处理的案件

不:即部,针对国务院各部门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省:针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行为提起的诉讼

砖:即专,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口诀(2):他先攻外(语)

表面意思:准备考试他先复习外语

对应法条

他: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先:即县,被告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且基层法院不宜审理

攻:即共,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体诉讼案件

外: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四、其他可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情形

口诀:更夫领进小孩

对应法条

更: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夫:即复,与被诉复议决定由法律利害关系或为复议程序的第三人 领:通邻,被诉行为涉及相邻权的

进:通竞,倍速行为涉及公平竞争权的

小:即销,与撤销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

孩:即害,要求机关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五、法院可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情形

口诀:力避剪指甲

对应法条

力:即利,涉及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

避:涉及回避事项的

剪:通结,涉及诉讼终结事项的

指:即止,涉及诉讼中止事项的

甲:即加,涉及追加当事人的

六、判决撤销的案件情形

口诀:滥惩罚超不足

表面意思:胡乱惩罚总是有不足之处

对应法条

滥:滥用职权

惩:即程,程序违法

罚:即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超:超越职权

不足:主要证据不足

七、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一、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奸;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口诀: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行为能力,可以定居;不动产权,所在法律;合同争议,不选则密;侵权之地,同国法律;结婚之地,法院去离;扶养关系,被扶最密;动产死地,不动之律;外法惯例,不违公益。 说明:此章内容很重要,几乎每年必考。上述口诀,每句和一条对应,一对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民法口诀

民法口诀 (一) 1.简单形成权的魅力,是一方说了算。 2.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的拒绝权。 3.可以默示的方式行使形成权。 4.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是支配权。 5.鱼或熊掌——选择权。 6.鱼或熊掌——选择之债。 7.法律规定+事实=法律关系。 (二) 1.法律行为是合法的意思表示行为。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3.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4.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与非法行为。 5.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 6.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实行为也引起物权变动。 7.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8.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 9.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事实行为不能附条件。 10.法律行为可以撤销;事实行为不能撤销。 11.法律行为三分法;事实行为亦可三分法。 12.抛弃是法律行为;先占是事实行为。 13.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无偿委托是法律行为。 14.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 15.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事件亦引起物权变动。 16.条件可能发生;期限必然届至。 17.只能代理法律行为;不能代理事实行为。 18.委托是双方法律行为;委托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 19.行使形成权的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

(三) 1.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权利能力纵横平等;行为能力纵横不同。 3.民事权利可以抛弃;权利能力不能抛弃。 4.宣告死亡有顺序限制;宣告失踪无顺序限制。 5.宣告失踪,离婚必然胜诉。 6.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7.人鬼情未了,再嫁水不收。 8.以所有权出资形成共有;以使用权出资不形成共有。 (四) 1.法人独立责任;非法人组织非独立责任。 2.滥用与混同,揭开公司的面纱。 3.分立与转投资;责任大相径庭。 4.始于设立登记,终于注销登记。 5.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6.代表机关由一个自然人充任。 7.分支机构不是法人机关。 (五) 1.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都是期间。 2.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 3.诉讼时效主要限制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限制形成权。 4.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除斥期间消灭权利本身。 5.期日是时间点;期间是时间段。 6.出生是时间点;活了18岁是时间段。 7.时间点是分水岭。 8.缺多少补多少。 9.黑签与白签。 10.民法倒计时。 11.掐头去尾。

2014司考法制史:德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2014司考法制史:德国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封建法制的形成与发展 (1)在整个封建时代,法律的分散性和法律渊源的多元化是德国法最基本的特点。习惯法、地方法、教会法、罗马法以及帝国法令长期并存。 (2)封建时代最著名的习惯法汇编是《萨克森法典》,大约编纂于1220年,其内容主要是关于民事、刑事问题的地方习惯法和诉讼规则,以及调整封建关系的采邑法。 (3)封建时代后期出现了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加洛林纳法典》(1532年颁布)。该法典共179条,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内容,被多数邦国长期援用,在德国封建法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 2.德意志帝国的建立与近代德国法律体系的形成 (1)统一后的德国以原普鲁士邦国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建立了近代法律体系,先后颁布了宪法、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法院组织法、民法典和商法典,成为大陆法系的又一个典型。 (2)与此同时,由于德国具有“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基础,德国法相对于19世纪大陆法系其他国家而言,结构更加严谨逻辑更加严密,概念更加准确。

3.魏玛共和国时期法律的发展 1919年,战败的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由于政体的变化和社会化思潮的影响,德国加快了民主政治的进程,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法律敎育网 4.法西斯专政时期德国法的蜕变 希特勒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将国家政治生活全面纳入战时轨道。 (1)在宪政方面,颁布了《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禁止组织新党法》、《德国改造法》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废除了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维护希特勒个人独裁和纳粹一党专政。 (2)在民事法律方面,颁布了《卡特尔变更法》、《强制卡特尔法》等法令加强对垄断组织的扶持,强化垄断资产阶级对国家政策生活的控制,并且颁布了《世袭农地法》、《德意志血统及名誉保护法》等单行法律,推行种族歧视和种族灭绝政策,巩固法西斯政权的统治基础。在刑事法律方面,原先法律中的民主原则被彻底抛弃,代之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原则。 5.二战后德国法的变化

行政法很强大的记忆口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行政法部分 一、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口诀(1):收主权才自治 表面意思:只有收回主权才会真正的自治 对应法条 收: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主权:国家主权的事项 才:即裁,仲裁制度 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口诀(2):他经速审证明几罪 表面意思:他经过很快的审判被证明犯了好几个罪 他:其他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 经: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 速:即诉,诉讼制度 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证: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明:通民,民事基本制度 几:即机,各级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罪:犯罪和刑罚事项 二、无论如何不得授权制定的事项 口诀:正审死罪 对应法条 正: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 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死:即司,司法制度 罪:犯罪和刑罚 三、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的情形 口诀:据书辩事理 对应法条 据:未依法告知处罚依据 书:即述,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 辩:拒绝听取当事人申辩 事:未依告知处罚事实 理:未依法告知处罚理由 四、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采取的措施 口诀:划牌三法 表面意思:划分纸牌的三种方法 对应法条 划: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牌:即拍,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 三:按每日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的机关的行为 口诀:容海安睡会 对应法条 容:即融,金融海:海关安:国家安全机关睡:即税,国税会:即汇,外汇六、赔偿后应当追偿的情形 口诀:务必写重大事宜 对应法条 务:即污,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必:即逼,刑讯逼供或活又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暴力致伤致死 写:即械,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重大事:即重大失,有重大过失的行为 宜:即意,有故意的行为 七、行政机关因人身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气流致他尽打哆嗦 对应法条 气:即器,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 流:即留,违法拘留 致:即制,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他:其他违法行为 尽:即禁,非法拘禁 打: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哆:即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嗦:即唆,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 八、行政机关因财产损害而赔偿的情形 口诀:指派他征伐 对应法条 指:即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派:违反规定摊派费用的 他:其他违法行为 征:违反规定征收财物的 伐:即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附(1):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表现:全(权)程管其(期)对象 附(2):违反征收摊派费用的表现:全(权)程正(征)视(事)数据 九、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口诀:究他自个行为 对应法条 究:刑诉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因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损 个:工作人员个人行为 行:即刑,刑法规定不负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为:即伪,因公民自己虚伪供述或伪造证据被羁押或判刑的 十、判断是否个人行为的因素 口诀:刚值时令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一) 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司法考试民法速记口诀(二) 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法制史历年司考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司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12年 16.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17.《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A.《春秋》决狱 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 D.九卿会审 18.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 2011年 16.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17.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18.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

民法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一) 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BT6〗民法(二) 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五、五个典型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亲权;亲属权。六、六个的典型发生债的原因:合同;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错。 七、七个典型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姓名权。

司法考试法制史唐律章节考点

司法考试法制史唐律章节考点 2017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关于唐律章节考点 (1)区分公、私罪的原则 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公务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 【记忆口诀】公罪从轻,私罪从重。 (2)自首原则 ①严格区分自首与自新的界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叫做自首。但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 案者,唐代称作自新。对自新采取减轻处罚的.原则。 ②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③规定自首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如数偿还。 ④自首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交代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尽”。对于不实不尽者,只处罚其不实不尽的那部分行为,如实交代的部分不再处罚。 ⑤轻罪已发,能首重罪,免其重罪;审问他罪而能自首其余罪的,免其余罪。 (3)类推原则 即对律文无明文规定的同类案件,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罪处罚规定,比照以解决轻案。凡应加重处罚的罪案,则列举轻罪处 罚规定,比照以解决重案。例如,《盗贼》篇规定:夜间无故入人 家者,主人当时将其杀死,不负刑事责任;今主人将其折伤,当然无罪,此为“举重明轻”;又如《盗贼》篇规定:谋杀期亲尊长者,不

论已伤、未伤,皆斩。今若有人实行杀、伤其期亲尊长,比已伤未 伤更重,自应处死无疑,此为“举轻明重”。 【记忆口诀】减轻处罚举重明轻,加重处罚举轻明重。 (4)化外人原则 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记忆口诀】国籍相同属人主义;国籍不同属地主义。

司考民法刑法助记口诀-超赞

司考民法刑法助记口诀-超赞 【口诀一】(刑法):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之法定刑升格情形,八字口诀【内容】:中外卖淫,收三英镑(拐卖立升级) 【口诀联想】:说的是世界上凡是卖淫的勾当都是统一收取“服务费”的,正是卖淫无分中外,一律收“三英镑”。 【具体解读】:中,重的谐音,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外,卖往境外的;卖,卖淫,确切的说是迫使卖淫的;淫,奸淫的,即贩卖过程中强奸妇女被拐卖妇女的;收,首先的首也,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三,贩卖人数3人以上的;英,偷盗婴儿的;镑,采用绑架的方法拐卖的。 口诀五(侵权责任法): 记忆所有的比较特殊的侵权法归责原则【之一】: 过错推定8种情形【内容】: 医院挂危井,无木堆。(是谁的过错责任?) 【联想】:有一所医院,被高高悬挂在一口深不见底的水井里,下面没有木头堆可供支撑...是不是很危险?是不是很荒唐?是不是很神话?记住,越是荒谬的东西,越是有助于记忆! 【解读】:医,医院在三种情况下适应该规则原则,注意,医院责任本来是以过错责任为原则的,过错推定只是例外,具体情形稍微看看法条就好了;院,是园的谐音,即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由此而外,一般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都是采用无过错责任的;挂,悬挂物取一个字,即不动产里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危,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质,所有人管理人对非法占有有过错的;井,窨井里取的一个字,即地下施工致人损害,注意,地面施工和地下施工都使用该规则原则;无,无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人在教育机构收到损害教育机构责任。注意,限制行为能力人适应一般

的过错责任;木,林木折断取一字,林木折断适应该原则;堆,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注意,这里的倒塌要严格区别与建筑物的倒塌。 【之二】:记忆无过错责任情形9种 【内容】:单肩劳动机,倒还高产(虽然无过错,还是要担责,嘿嘿) 联想:劳动机是一种生产设备(我拟制的),在通常情况下,这种设备是需要“双肩”来操作的,现在有个人搞了个创新弄了个“单肩”的劳动机出来,而且,这种劳动机倒提高了生产的效率,即高产了。 【解读】:单,单位,用工单位对工作人员的无过错责任;肩,监的谐音,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责任;劳,个体劳动者接受劳动方对劳动者的行为负责;动,动物致人损害,如狗咬人啊之类的,注意,除了动物园动物使用过错推定其余饲养动物一律适用无过错责任,其中有两种情况,烈性犬等禁止饲养的动物和违反规定饲养动物使用严格责任,即无任何免责事由。机,机动车责任,在和非机动车,行人责任的划分上。倒,倒塌的倒,即不动产倒塌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连带责任。注意,这儿有一个特别的免责事由:如果建筑物的倒塌是第三人直接导致的,如恐怖分子炸掉的,则建设,施工单位免责。还,环境的环字谐形。即环境污染责任,污染者的无过错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环境污染责任下,不可抗力不一定是免责事由。高,高危作业,高度危险物等;产,生产者对产品缺陷的无过错责任。 口诀六(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形总结 【内容】:平时中个奖,学外国免管,亦不忙!(别管了,要用著作权就用吧,只要合理就OK) 【其它联想】:咱们国家如果谁中了个福利彩票什么的是不是国家会要纳税啊什么的,管太多,所以难怪他们不整天忙来忙去的,学外国多好,免于管理,中奖你是你的就全拿回家去吧,我们懒得管,所以就“也不会再忙了”。 【解读】:平,评论,是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而适当引用;时,时事新闻,即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的引用或再现;中,政也,在很多方言中是中,政不分的,这儿好凑一起,即为了报道政治,经济,宗教的时事新闻而使用;个,个人为学习研究而使用;奖,讲也,人家的讲话等作品;学,学校,限于教学人员使用;外,展览在外

司考民法必背法条

2、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的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符合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三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4、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不应自行成立清算组) 5、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6、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律或协议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7、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8、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9、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0、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11、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 12、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无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13、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14、合同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民法通则)。 15、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16、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决,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中国法制史14句口诀

中国法制史14句口诀 1 郑国刑书首公布邓之竹刑晋之鼎 2 法经封建数第一商鞅改律汉承秦 3 八议制度入曹魏置于篇首乃刑名 4 晋增法例和五服泰始注律属张杜 5 北齐合二为名例重罪十条隋唐承 6 封建五刑始开皇加役流刑始贞观 7 永徽律疏耀中华元后方才称疏议 8 太祖刑统首刊印神宗方设编敕所 9 折杖配役皆太祖仁宗不仁用凌迟10大明仿元设六部大诰治吏空普及11大清律例集大成现行刑律废七篇12新的刑律未施行民律草案未颁布13宪法文件首钦定国会制定在天坛14正式颁布属那部贿选宪法笑料传

中国历史朝代表夏:约前2071-约前1600 商:约前1600-约前1046 周:西周:前11世纪-前771 东周:前770-前771 (又称春秋、战国) 春秋:前770-前256 战国:前475-前221 秦:前221-前206 汉:西汉:前206-公元23 东汉:25-220 三国:魏:220-265 蜀:221-263 吴:222-280 晋:西晋:265-316 东晋:317-420 十六国:304-439 南北朝:南朝: 宋:420-479 齐:479-502 梁:502-557 陈:557-589 北朝:北魏:386-534 东魏:534-550 北齐:550-557 西魏:535-557 北周:557-581 隋:581-618 唐:618-907 五代十国:后梁:907-923 后唐:923-936 后晋:936-946 后汉:947-950 后周:951-960 十国:902-979 宋:北宋:960-1127 南宋:1127-1279 辽:907-1125 西夏:1038-1227 金:1115-1234 元:1279-1368 明:1368-1644 清:1644-1911

2017司法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刑诉导学应背记的内容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条约。 2.刑诉法的工具价值:为刑法的实现提供组织、程序和证据上的保障。同时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3.刑诉法的独立价值: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力,保证民主法治,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不告不理、中止的功能。程序、不同的程序可能导致不一样的结果,比如有的案件和解则从宽处理) 4.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 5.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核心是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保障公正,确保案件事实要真实,同时保证诉讼效率。 6.刑事诉讼其它学说中把它比喻成家庭模式:把国家与被告的关系比喻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是为了打击谁是为维护和谐关系,解决问题。 7.积极实体真实主义:不惜一切目的发现实体真实,不以保障无辜者不受追究为前提;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以保障无辜都不受追究为前提。 8.刑事诉讼职能: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审分离。控诉(公

诉人、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代人,诉代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代人、辩护人) 9.刑事诉讼构造:弹劾式诉讼(奴隶社会时期)、纠问式诉讼(封建社会时期)、职权主义诉讼(大陆法系)特征:法官居中、双方受抑、法官掌权。当事人主义诉讼(英美法系):法官消极、双方主动、双方控程。混合式诉讼(意大利、日本):混合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特征。 10.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专门机关为主要诉讼主体,另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和专家辅助人、见证人、保证人、近亲属不是诉参人) 11.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其中当事人为主要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它诉讼参与人为一般诉讼主体,主要包括:法代人、诉代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2.被告人有罪的权力只能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反过来宣告某人无罪,公安机关、检察院也有这个权利,比如不立案、撤案、不起诉都表明某人无 罪。.

2016【司法考试】民法学1.2

【司法考试】民法学1.2第一讲债法总论的若干问题一、债的移转(★★★)(三)债务承担(★★★)1.免责的债务承担(1)免责债务承担的要件(自己画图。设甲为债务人,乙为债权人,甲对乙债务全部或部分免责地转让给丙承担)。免责的债务承担有三模式,其要件各个不同:第一种模式:甲、乙、丙达成三方协议:“甲对乙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由丙承担。”第二种模式:第三人丙与债权人乙达成协议:“甲对乙的债务全部或者部分由丙承担”。采此种模式的,无须甲同意,但应通知甲。乙、丙的协议属于“利益第三人合同”。甲可抛弃因此取得的利益。第三种模式:甲与第三人丙达成债务承担协议。其构成要件有四:①甲对乙的债务具有可让与性。②甲和丙就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债务达成合意。③须经债权人乙同意(《合同法》第84条)。须注意:按照司法考试答题标准(13年·卷三·91题·D 选项),未经债权人乙同意的,甲、丙间的协议仍然有效(至少,在甲与丙间成立一个有效的代为清偿协议),只是不能对债权人乙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乙仍有权请求甲履行债务)。切记!④遵循法定形式。法律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2)免责的债务承担及其伴随的法律效果。这也是司法考试的重中之重,务必掌握。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①就已经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承担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务,原债务人也不对受让人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②抗辩的援用。债务受让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包括抗辩权与狭义的抗辩)(《合同法》第85条)。 【例1】(根据11年卷三第14题改写)2011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问:若乙于6月1日请求丙付款,丙可对乙主张何种权利?答:不安抗辩权。思路:①5月10日,根据《合同法》第68条,甲对乙享有不安抗辩。②甲对乙的付款义务,由丙免责承担。③

2017年司考考前三分钟之刑诉口诀(向高甲总结)

2017年司考刑诉通关口诀之向 高甲总结 1.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掉的; 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 证人出庭的条件: ①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②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 ③法院认为有必要。 3. 有病太远在国外 证人出庭的例外: ①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 ②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③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④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4. 有异议、有必要 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①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 鉴定人出庭作证;②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 5. 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 检察自侦案件的范围: ①贪污贿赂案件(仅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②渎职案件(刑法第九章渎职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七种:a.非法拘禁案;b.非法 搜查案; c.破坏选举案;d.暴力取证案;e.虐待被监管人案;f.报复陷害案;g.刑讯逼供案)。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6. 亲告、轻微、公转自 法院自诉案件: 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 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⑴故意伤害案(轻伤);⑵重婚案;⑶遗弃案;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⑸妨害通信自由案;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⑺侵犯知识产权案(严 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⑻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③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 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7. 侮诽暴虐侵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罪): ①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③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④侵占案(绝对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8. 该谁给谁,再看主罪 公安检察院交叉: 该谁给谁:涉及到对方管辖的案件时,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 主罪原则:主罪属于该机关,则由该侦查机关主侦查,另一侦查机关予以配合。 9. 危恐无死没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①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③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10. 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就高不就低 上下级法院的关系:①上级法院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②应当由上级法院管辖的,不 能再指定下级法院管辖;③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案件,只要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全案由上级法 院管辖。

司法考试口诀

司法考试口诀第一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二编法理学 第三编法制史 第四编宪法 第五编经济法 第六编三国法 第七编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八编刑法 第九编刑诉 第十编商法

第一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 政客开人 1、政治性 2、人民性 3、科学性 4、开放性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念 依执公服党(一只功夫党) 1、依法治国是社会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宪法主权 (1)、人民民主 (2)、法制完备 (3)、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4)、权力制约 2、执法为民是社会法治的本质特征 本人保执 (1)、以人为本 (2)、保障人权 (3)、文明执法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其基本内涵 合法程及 (1)、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合法合理 (3)、程序正当 (4)、及时高效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其基本内涵 (1)、把握大局 (2)、围绕大局 (3)、立足本职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其基本内涵 (1)、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 (2)、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 (3)、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

三、健全完善立法的基本要求 科民统体 1、科学立法 2、民主立法 3、法制统一 4、体系完备

一、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法正效合(萧何) 1、法定原则 2、公正原则 3、效益原则 4、合理原则 二、法产生的三个标志 义家司诉(一家四素) 1、国家的产生 2、权利义务观念的形成 3、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一、《法经》六篇 具杂网捕盗贼(都咋网捕盗贼) 1、《盗》侵犯财产 2、《贼》侵犯人身 3、《网》或称《囚》 4、《捕》 5、《杂》组要内容六禁 淫徒嬉金城狡 6、《具》是关于定罪量刑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二、罗马法的渊源 长老帝习议家(长老嫡系一家) 1、习惯法 2、议会制定的法律 3、元老院决议 4、长官的告示 5、皇帝的敕令 6、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和著述 三、英美法系的特点 法私判日归(罚死判日鬼) 1、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 2、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 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非常大的作用 4、以归纳法为主要推理方法 5、不严格区分公私法 四、《法国民法典》的特点 一核四神(一孩四婶) 1、立法精神: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的干涉 2、四大基本原则 过利私契 (1)、权利平等 (2)、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汇总(2003年-2016年)

2016 单选 15.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长券为“质”,短券为“剂” B.“质”由买卖双方自制,“剂”由官府制作 C.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 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形式 16.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 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 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铸刑鼎”的举措 17.元代人在《唐律疏议序》中说:“乘之(指唐律)则过,除之则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矣。”表达了对唐律的敬畏之心。下列关于唐律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促使法律统治“一准乎礼”,实现了礼律统一 B.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立法技术高超,结构严谨 C.是我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 D.对古代亚洲及欧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其立法渊源 18.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9000两。霍某妻子早亡,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下列关于霍某遗产分配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霍甲9000两 B.霍甲6000两,霍丙3000两 C.霍甲、霍乙、霍丙各3000两 D.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府 19.1903年,清廷发布上谕:“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急应加意讲求,著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定商律,作为则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钦定大清商律》为清朝第一部商律,由《商人通例》、《公司律》和《破产律》构成 B.清廷制定商律,表明随着中国近代工商业发展,其传统工商政策从“重农抑商”转为“重商抑农” C.商事立法分为两阶段,先由新设立商部负责,后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

口诀归总刑法

刑法: 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 1、取保候审:居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居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 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 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伤宅信婚遗伪知,人身财产三年下”。 注释: 伤:故意伤害案(轻伤) 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婚:重婚案 信:妨害通信自由案 遗:遗弃案 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知:侵犯知识产权案 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可以这样记:善哉,新婚以为之!可惜,人身财产三年玩完!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 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 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 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 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 一)从轻或减轻

民法口诀完整版

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民法口诀完整版 民法(一) 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 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司考法制史笔记:商鞅变法

司考法制史笔记:商鞅变法 司考法制史笔记:商鞅变法。本文中,法律教育网的小编对法制史高频考点商鞅变法的含义的要点进行了整理,供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参考。 精彩链接: 司考法制史笔记:法经 司考法制史笔记:铸刑书与铸刑鼎 司考法制史笔记:出礼入刑的礼刑关系 司考法制史笔记: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 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国实施变法改革,是战国时期封建法制发展过程中又一次意义重大的法制改革。 1、商鞅的变法主张——运用法律手段达到建立强大封建政权的目的,把自己的思想主张与秦国“富国强兵”的要求结合起来; 2、基本情况: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先后过两次;基本手段是法律、法令,贯彻到了政治、经济以及其他社会领域。 3、主要内容: (1)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使之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 注意:“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又一进步。 (2)颁布系列法令。 A:奖励耕织——凡悉心耕织,多打粮食、多织布者,免除其劳役或奴隶身;自己追求末利、投机经商以及怠于农事而致穷困的人,则要将其子儿女一起没收为官奴婢;

B:鼓励发展小农经济,扩大户赋的来源——颁布《分户令》; C:奖励军功——颁布《军爵律》,规定有军功者按其功劳大小赐爵,设置了从公士到彻侯等二十一级爵位,凡斩敌首者按级晋爵,投降敌人及反叛国者处以重刑。 注意: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是变法的终极目的。 (3)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实行按军功授爵,规定除国君的嫡系以外的宗室贵族,没有军功即取消其爵禄和贵族身份;取消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剥夺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强化中央对地方的全面控制。法律敎育网 (4)是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 A——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全体臣民特别是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法律者,“以吏为师”; B——“轻罪重刑”。尽力贯彻重刑原则,加重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 C——不赦不宥。强调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反对赦宥,凡有罪者皆应受罚; D——鼓励告奸。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规定“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E——实行连坐,以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之间相互有告奸、举盗的责任; F——行军事连坐、家庭连坐。 4、历史意义 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超过了这一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改革。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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