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

竣工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
竣工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

(2)

(3)

2 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6)其他项目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

6 其它

6.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6.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江苏金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承包人,全称,: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江苏沛县丰源小区门窗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施工的所有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如下: 1、土建工程为年~屋面防水工程为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3、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年, 5、其他约定: 铝合金门窗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管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

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的贰拾壹万叁千伍佰元整,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就率为 0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 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样本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太原钢城企业公司建筑安装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简称乙方) 为保证使用,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乙方在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交工之日算起,分单项交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三日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范围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救。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合同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编制预算,递交易方结算。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款的5%,质量保修金不计算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28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六、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协议书 甲方:太原钢城企业公司安装公司峨口工程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2.1工程的建筑安装调试等全部工程内容。 2.2质量保修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范围内拆除(含各种可回收物资交到甲方指定地点废物清运出场)、建筑、安装,直至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乙方负责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缺陷的修复。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及考核 3.1合同工期为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日历天。 3.2乙方必须确保合同工期,乙方应严格按照工期节点组织施工。 3.3因甲方原因影响而导致工程拖期的,经甲方认可后予以顺延。 3.4乙方每拖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从工程结算中扣除。 四、质量保证 4.1工程合格率100%。 4.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甲方内部技术标准、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等有关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现场施工管理。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上述标准将以不合格项建安总价的5%承担违约金。 4.3本工程按合同结算价的5%扣质量保证金,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时预留,待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时原值退换。 4.4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完成全部的工程资料,并保证与实体同步,满足工序及完工验收的需要。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和调整 5.1按甲方与业主的审批后结算为准,为了协调地方关系,甲方设计取13%管理费(含税金)。 5.2施工期内人工、材料、机械租赁等市场涨价风险已在单价中考虑,不另找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调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温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保温工程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道路修复质量承诺书

道路修复质量承诺书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_______工程由_______施工,依据施工合同相关约定,现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在施工前将道路修复工程与道路挖掘工程统一编制交通疏导方案,尽可能减少占道挖掘对交通的影响,并在道路挖掘许可期限内严格按照《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范》(DBJ440100/T15-20XX)的要求修复所挖掘路面。 二、按照道路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开展道路施工、验收、移交等工作,道路修复质量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并承诺道路修复质量保修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道路基础、路面及附属工程等,以及施工合同约定对其他项目。凡是在质量保修期内道路修复出现质量问题由我单位责令施工单位保修。特此承诺。 20XX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管理处: 我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________工程需要,需破除城市道路共计____平方米。我司已缴纳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作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保证金并承诺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相应标准对挖掘的路面进行修复,届时请贵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由贵单位开具验收合格书后方可退回保证金。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在进行无锡市安全供水高速通道11标工程施工时,需经过 乙方在锡宜高速公路下方铺筑的道路,因甲方施工车辆较多,可能 会对道路造成损坏,故甲方对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1、甲方在施工时,对车辆洒落的泥土等的杂物,将安排人员及 时清理, 2、甲方车辆在施工过程中对道路造成损坏时,将及时进行修补,以确保道路能正常通行, 3、甲方在施工结束后,将对道路损坏位置进行原状修复。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泉州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全 称):福建泰景建设有限公司 为保证中骏?雍景台A139#、A140#楼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 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家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 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 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 3、装修工程为贰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理、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虽; 8、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同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通用条款执行。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二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 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附件: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场地平整和施工设计图上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如有变更以实际变更内容为准。 第四条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4 月 15 日,以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2月15日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240 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六条发包人权利义务 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保证承包人在施工前后不受任何部门、个人的阻碍和干扰;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场地内,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畅通; 3.发包人必须对隐蔽工程实施前后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隐蔽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至合格为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不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第七条承包人权利义务 1.根据发包人给予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在结构调整可行的情况下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结构进行调整。(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2.承包人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不合理的指示和要求。 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照实际工程量以书面材料通知发包人结算工程款。因承包人发生的质量不合格被要求返工、修补等的工程量除外。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1.垫资销售支付。承包人自筹资金组织建设以上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发包人实时销售所得房价款及时支付给承包人。具体支付方式见下表: 承包人自筹垫资额计价方式和总支付款 50万及以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的工程款+自筹垫资额 “乘以”20% 全额垫资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的工程款+该项目3-7层 销售后净利润的20% 2.销售等值支付。承包人自筹资金组织建设以上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发包人销售所得房价款不够支付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的工程款给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款用该项目等值(市场评估价)的财产赔偿给承包人。 第十条本合同及附件共 4 页,一式份,经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书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河北省建设厅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项目名称:珠江大道工程(秦岭大街-南环路) 发包人:滦南县嘴东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如下:道路工程、雨水管道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给水管道工程、中水管道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其它项目保修期限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方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保修期从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计算。 二、质量保修责任 1、施工单位承诺和双方约定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应在接到发包方保修通知后7日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3、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承包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方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因设施管理单位自行改动的结构、设施设备等项目。 三、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 四、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标志、标线等工程,按照国务院第198号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本工程施工内容保修期均为壹年。 五、本保修书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广东电器市场有限公司 承包人: 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1、 2、 3、 4、 二、质量保修期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6)其他项目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达到现场抢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证金的用途和限制。质量保证金是用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担保。承包人未按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返修的各项费用。 2、约定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发包人将按该比例从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包方(全称) 包方(全称)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如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 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2年; (七)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为2年; (八)灯具、开关、插座为2年; (九)其他项目保修期限双方约定如下: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修责任 (一)施工单位承诺和双方约定保修的项目内容,应在接到发包方保修通知后7日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保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采暖系统漏水漏气、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承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当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件》和其他有关规定。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三篇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三篇 篇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合同编号: 承包人(全称):常州市天宁区市政绿化养护管理处订立时间: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 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 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①本工程承包人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 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②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 的工程、设施损坏。 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 下: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

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 安全防范措施;并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 方案经发包人组织审核后由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通知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在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义务保修,并对造 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范文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范文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她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1) (2) (3) 2 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与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6)其她项目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的安全与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 6 其它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质量保修书模板

工程质量保修书模板 Template of project quality warranty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工程质量保修书模板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发包人(全称):首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金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证首贵谷脚农场道路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 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毛石挡土墙、砼路面、排 水等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担所承包的全部工 程内容。 2、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为5(伍)年; 最新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最新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 2.挡土墙工程为5(伍)年; 3.砼路面工程为3(叁)年; 4.路基排水泄洪工程为3(叁)年; 5.其他约定: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的事故(如基础沉陷、挡土墙发生破坏危及车辆及行人安全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

工程质量保修书范本77596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 (2) (3) 2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 (6)其他项目年。

3 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 6 其它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舟山银誉房地产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浙江银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虾峙镇沙峧移民安置小区三期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本工程承包人负责的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5_年; 3.装修工程为__2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2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1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保修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返还一半,另一半保修金在满二年后返回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最新】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XXX 承包人(全称):XXX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XXX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XXX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XXX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

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XXX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XXX 承包人(公章):XXX 地址:XXX 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委托代理人(签字):XXX委托代理人(签字):XXX

工程质量保证书范本

工程质量保证书 由我方负责施工的许昌市东城区水务局许昌市东城区消火栓维修更换工程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一、项目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二、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三、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辅材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用户的监督下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在报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投运。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六、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七、所有设备按规范要求及有关技术文件进场开箱。经业主设计、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方可就位。安装设备过程中须有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旁监,并签字确认所有数据计入资料存档。 八、建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凡是与业主、设计单位I、监理。总包单位的会议纪要、谈判纪要、技术核定。工程联系单等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九、开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必须向技术工程师进行详细全面的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全面了解、熟悉、掌握所承担工程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和质量验收依据、评定标准。 十、保证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 十一、本次工程免费提供三年质保,自工程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十二、在系统质保期内乙方将派技术人员对整个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向甲方提供系统维护和管理文档。 十三、质保期内工程发现质量问题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若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但提供优惠服务。 十四、在保修期外,若与上述内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进行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及产品更换费用。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样本)

附件12-5: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样本) 发包人(全称):旷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承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围和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围包括本工程中的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构筑物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设施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约定的其他项目。 2.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以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且以发包人确认的首次集付时间为保修期日期开始计算时间。保修期限为: 2.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议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 限 2.2屋面防水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卫生间、其它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阳台和外墙的防渗漏(包括台 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 年; 2.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 年; 2.4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 年; 2.5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 个采暖期、供冷期; 2.6建筑节能工程为5 年。 2.7其他项目的免费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它未列明的项目质量缺陷保修期均为2 年。 2.8承包人所维修项目如在维修工作完成后六个月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 包商保修,不受上述保修期的限制。 2.9其他约定:

由承包人自制或采购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包括发包人指定品牌和限价的材料及设备等)的保修期,应按、行业、地、生产企业的要求和产品说明等执行。未按设计、规标准等施工出现质量缺陷,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 2.10如上述有关保修期的规定或约定相互之间有差异,则承包商应无条件按较长的日 期和较格的保修责任执行。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人员安排 3.1.1保修期,发包人负责质量保修工作的管理部门为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 物业服务企业。发包人在该管理部门设置专人负责对保修工作的管理,建立保修 档案,并视情况委托其他单位或自行对保修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发包人保修联系 人的姓名及联系式在保修期起算日前书面通知给承包人,如有调整,发包人应 于调整后及时通知承包人。 3.1.2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和物业服务企业时,承包人向发包人书 面明确一名承包人维修经理,并经发包人同意和认可。承包人维修经理担任本工 程保修工作的总负责人,有权代表承包人全权处理与保修工作有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责任的区分、费用的确认、违约金的认可、保修工作的实施等所有面。 承包人维修经理所签署的所有文件和单据等均视为承包人的最终意见,承包人不 得再提出任异议。 3.1.3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调整、更换所有与保修工作有关的人员。 如有调整和更换须提前三天书面报送发包人,并说明调整和更换的原因、新的联 系式及工作安排等,经发包人同意后可执行。如因联系中断,发包人有权雇 请第三完成,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从其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1.4在保修期,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维修中心或事先约定并经发包人书面同 意的地点集中办公。承包人在保修期间的所有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费 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1.5保修期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按发 包人要求组织维修队伍,维修人员的工种应齐全,具体的人数和施工机械及工器 具须满足维修工作的需要,同时承包人必须准备一定的维修材料或可靠的货源, 确保维修工作得以及时、准确的进行实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2 责任认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