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公平与效率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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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效率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The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Reform in China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Equity and Efficiency

黄文丽

Huang Wen Li

西北师范大学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括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西北师范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西北师范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

□公开□保密(____年____月)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应遵守此协议)

签名:导师签名:日期:

201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和税率级次做了调整,但这只是个税改革的起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还有很多不够完善之处,需要进一步深入改革。本文从个人所得税的两大主要功能出发,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个人所得税做出功能定位,并通过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从公平和效率角度分析个人所得税对经济的影响,通过分析得出结论: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更注重其收入调节功能,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对贫富差距的调控作用。本文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为导论。导论里介绍了文章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创新点及研究方法。并重点对该论题的国内外相关研究做出综述,国外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税收原则及最优税制的研究,国内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以及税制改革的研究。

第二部分为我国个人所得税运行现状分析。包括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水平、个人所得税收入来源结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历程,以及现阶段个税制度存在的缺陷。

第三部分为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个人所得税既有组织财政收入功能,又担负着调节收入分配的重任,而如何对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做出合理的定位,影响着个税的改革方向。

第四部分为公平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探讨。主要通过实证分析研究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节效应,得出结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不显著,应进一步加强。

第五部分为效率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探讨。主要研究个税对经济产生的影响,具体体现为对储蓄、投资以及劳动供给的影响。得出结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社会总产出的负面影响不大。

第六部分为结论及对策建议。根据前几部分的分析得出结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并针对当前我国个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方向。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公平效率改革

Expense deduction of personal income tax is raised and rate grade is adjusted, but this is just the start of tax reform,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n China has many defects which needs further adjustments. From two main functions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function orienta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is made according to actual situation of china. We analyze the impact on the economy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from efficiency and fairness with the standard analysis and empirical analysis. The conclusions are made as follows: At present we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regulatory function of personal income tax. 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six charters: The first charter is introduction which includes the selected topic significance, the innovation, research methods and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relevant research.

The second charter is the operation situa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which includes the income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the structure of personal income tax ,the reform process and defects of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The third charter is the function orienta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Personal income tax has both organization fiscal revenue function and adjusting income distribution function, the reasonable position of the income tax function decides the tax reform direction.

The fourth charter is individual income tax discussion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equity. The conclusion is that regulation effect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is not significant.

The fifth charter is individual income tax analysis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efficiency. The research is about the influence of saving and labor supply. The conclusion is that negative effect on output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is not significant.

The sixty charter is conclusions and recommendations. “fairness is first,then efficiency ”is the direction of reform, and the recommendations about perfecting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s put forward based on correlative analysis before.

Keyword: Personal income tax;Equity;Efficiency;Reform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I I 第一章导论 (1)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1)

1.2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3)

1.3研究思路和方法 (9)

1.4论文的创新和难点 (10)

1.5研究方法 (11)

第二章我国个人所得税运行现状分析 (12)

2.1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水平 (12)

2.2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 (13)

2.3我国个人所得税所经历的改革 (14)

2.4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缺陷 (15)

第三章个人所得税的功能 (18)

3.1组织财政收入功能 (18)

3.2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19)

3.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 (20)

第四章公平原则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探讨 (22)

4.1公平的内涵 (22)

4.2我国收入分配现状 (22)

4.3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分析 (24)

第五章效率原则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探讨 (27)

5.1个人所得税与储蓄投资行为 (27)

5.2个人所得税对劳动供给的影响 (29)

5.3 个人所得税对经济效率的影响 (30)

第六章结论及对策建议 (32)

6.1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 (32)

6.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 (33)

结语 (37)

参考文献.......................................................... I II 致谢............................................................. V I 硕士阶段发表的论文................................................ V II

第一章导论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1.1.1选题背景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它自1799年诞生于英国以来,在200多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不仅在地域范围上从欧洲扩大到北美洲、大洋洲、亚洲、南美洲和非洲,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而且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也迅速增加,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确立了主体税种的地位,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过程。

1993年我国开始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合并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并实行分类课征模式。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迅速发展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和地方第二大税种,在调节收入分配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个人收入多元化地不断发展和贫富差距地不断拉大,个人所得税在实践过程中暴露出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例如分类课征模式、税率设计、费用扣除标准的设置等己经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的需要,影响了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免征额1600元。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并将工薪收入九级累进税简化为七级累进税。

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是个人所得税具有的两大基本职能,近年来我国政府主要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所以组织财政收入是当今经济工作中重要的任务之一,而个人所得税被公认为能够通过加强征管而增收潜力最大的税种,理当发挥其积极作用。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和货币化程度较低等原因,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税基数量有限、个税总收入收入较少。据世界银行1992年的一项统计,个人所得税在高收入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大多在40%以上,在中等收入国家的比重基本为10%--20%,在低收入国家中的比重

则在6%--10%,而近几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也不过才

达到6%--7%之间。这固然受总体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制,但也与税制设计和税收征管有很大关系。因此,加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力度,强化税收功能,必然会为我国目前紧张的财政问题提供良好的解决之道。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调节收入差距的主要手段,在我国目前个人收入调节体制尚未健全,社会保障税尚未开征、财产税制很不完善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能力最强的税种。收入差距一直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障碍,公平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有力保障。国民收入分配问题关乎社会和谐,关乎民生冷暖,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深层问题。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从2000年开始,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而且呈不断上升趋势,2010年基尼系数突破0.5,超过国际预警线。收入差距过分拉大,不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阻碍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分配公平是大众的愿望,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所在。个人所得税作为调配社会收入再分配的主要工具之一,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不仅可以有效的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而且对国民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国个人所得税从1980年实行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到2010年其收入规模已达到4837.17亿元,但从收入差距持续增大、贫富悬殊越来越严重的现实情况看,我国现行的

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的效果难以令人满意。

1.1.2选题意义

对于任何一个特定税种而言,公平和效率是其必须要遵从的两大原则。公平和效率本身就是矛盾的,现实世界中有时满足了公平却会损害经济效率,而如果满足了效率又可能出现某种程度的不公平,对于个人所得税这一特定税种来说,其实施和改革的基本取向应该以公平还是效率为主也成为了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是否存在一个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能够兼顾公平和效率则是现代税收理论研究的一个难点,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1、理论意义

从从公平与效率视角下研究个人所得税,分析当前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以及税制中存在的不足,有利于实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理论的拓展与税收征管理论的拓展,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理论研究向积极方向进展,为我国税制改革奠定理论基础,有利于贯彻和体现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进一步为我国改革的方针和政策提供借鉴依据,对实现我国经济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指

导意义。

研究个人所得税对经济的影响,有助于从宏观角度来研究我国的税制。税收不仅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还应该发挥其自身的调控功能。对个人所得税经济效用的分析,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税收理论分析,使税收制度改革与经济阶段性相吻合,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现实意义

个人所得税自运行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取得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税制建设的滞后和税收征管乏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与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甚至阻碍经济的发展,同时偷税漏税现象相当普遍,严重影响的了个人所得税的效率。在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理论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比重还较低、调节收入分配力度较弱、税种归属不规范、税制缺乏公平价值取向的情况下,通过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和广泛研究其他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并且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对现行的不合理制度进行改革,加快完善税收征管方式就显得尤其重要。因此,从公平与效率视角下探讨个人所得税问题,构思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制度,具有重大而迫切的现实意义。

1.2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1.2.1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对税收原则的一般性研究始于英国的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和法国的布阿吉尔贝尔(Boisguillebert),初步形成于亚当?斯密,并确立了以平等、确实、便利、节约为代表的征税原则。西斯蒙第是法国研究税收理论方面的又一杰出代表,他提出了国家征税的量的界限,即对穷人要免税,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对富人也不能重征,以避免出现资本外逃;同时也提出了国家筹集收入的质的界限,即国家任何时候都要以轻税为目标。瓦格纳(Wagner)被视为税收原则理论的最终完成者,在继承前人普遍认可的一般性原则的同时,还将社会政策的目标纳入征税的原则之中,使得税收理论趋于完善。

从公平角度来探讨个人所得税,外国学者主要侧重于个人所得税的税基选择上。德国人乔治?香兹(Georg Schanz,1896)提出,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一定时期内的所得,不仅包括货币收入,还包括各种形式的实物收入;(2)一定时期内拥有的财产的增值。这一理论被美国经济学家引入,

提出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基这一概念,丰富了个人所得税的理论基础。从西方学者的研究中,我们可知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来源,应为各种不同形式的收入,只有规范好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才能拓宽税基,促进个税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关于税收效率的探讨,最早出现在经济学家斯密在《国富论》中,斯密提出了税收的四大原则:公平、准确、便利和最少征收费用,其中便利和最少征收费用便是对税收效率的一种阐述。斯密提出,政府征税必须要实现其效用的最大化,减少其征收费用以及效率的损失。李嘉图最早提出个人所得税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他认为政府对工资所得课税会导致利润的损失,最终影响资本的形成。萨伊沿袭李嘉图的观点,认为政府对个人所得课税是将个人的福利转移到官员身上,造成资源的浪费,对社会总产出有负面影响。早起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征收个人所得税影响生产积极性,对资本形成不利。西方学者对个人所得税的经济效率主要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丰富了个人所得税效率的相关理论,也给当今研究起了借鉴作用。

关于最优税制的设计,兰姆塞(Ramsey,1927)从效率的角度考虑了税收问题,他认为最优税收应使得税后消费者消费的各种商品量同比例地减少,这样税收的扭曲效应才能最小。戴蒙德和米尔利斯(Diamond and Mirrlees,1971)对兰姆塞模型作了改进,得出较为让人信服的结论:公平与效率对社会福利的提高都产生影响,最优税制的设计应该兼顾公平与效率。米尔利斯(Mirrless)以征税当局与纳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为前提假设,颠覆了传统的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理论,提出了最优所得税税率应该是“倒U型”的看法,即边际税率随收入先上升后下降。Stern在考虑所得税对劳动供给影响的基础上,结合负所得税设想,提出了一种固定边际税率的线性所得税模型。他认为,劳动的供给弹性越大,边际税率应该越小。同时,他在设定一些假定的前提下,计算出要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边际税率应为19%,并否定了累进税率应随着收入递增最后达到100%的结论。

在个人所得税税制研究方面,西尔文?R.F.普拉斯切特(1993)提出在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中,将应税收入划分为资本收入和劳动收入两个部分,对部分所得先分类征税。而后对全部所得征收一个较低的附加税,解决综合税制对税制和征管条件要求严格,分类税制过于宽松的问题。这为当今个人所得税从分类所得制过度到综合所得制提供理论基础。伯纳德(2005)指出,大多数最优税的文献中都忽视了税收的横向公平,对最优税的理论研究应考虑到现存税制、政治约束

和税收征管成本等因素。

西方学者从税收的基本原则出发,提出税收的主要功能,并构建最优税制模型,为个人所得税的最优税制设计提供理论基础。西方学者从公平角度出发,分析如何界定个人应税所得才能保证税收的公平性;用定性分析的方法,提出征收

个人所得税可能对效率造成的损失。

1.2.2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1、关于个人所得税功能的研究

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是个人所得税具有的两大基本职能,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究竟主要发挥怎样的功能,是理论界争论的一个主要问题。

刘尚希、应亚珍(2003)在分析个人所得税的财政收入功能和收入调节两大功能时,得出结论:由于个税总量、征管水平和纳税意识的限制,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节功能发挥的空间不大,认为我国现阶段应将组织财政收入作为个税的首要功能,所以,在税制的改革中应更注重其收入功能。

而其他的绝大部分学者都把调节功能作为其首要功能,刘丽坚(2006)认为,在当今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个人所得税应实现“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体、兼顾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定位。认为当前收入差距过大,并呈现不断加速的态势,对我国的基尼系数处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甚至超过的观点已无争议,在社会保障制度、转移支付制度以及财产税、遗产税作用既定条件下,个人所得税首先必须要重点发挥其调节功能,并不断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张伟(2002)通过对国民收入分配中税种参与的研究,指出在初次分配中,间接税直接参与对原始收入的分配,并成为政府收入的主体,具有为政府组织收入的特征;在再次分配中,直接税参与企业和家庭初次收入分配后的分配,并构成政府转移支付的一部分,具有调节收入的功能。

李光龙(2002)认为,要解决我国目前社会分配严重不公的现实,必须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分配功能,并围绕这一原则进行缜密的制度设计,把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职能定位于收入分配。

董再平(2005)指出由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形势严峻,不宜过分强调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功能而弱化起调节效果,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为了解决目前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的问题,应把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首先放在调节收入分配问题上

刘丽坚(2006)从我国个人所得税职能作用的发展过程,论证了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个人所得税“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体,兼顾筹集财政收入”的

职能定位。

2、关于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作用的研究

个人所得税调控是政府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我国学者对个人所得税调节国民收入分配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罗昌财(2003)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率进行了测算,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结构的改变,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结构和征管难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率偏低,调节功能难以发挥。

岳树民(2003)认为,个人所得税调控的对象具有特定的指向,它只能针对纳税人,对于非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支持的范围和普遍性受到限制。且个人所得税支持的规模只能以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额为限,支持的规模与力度也受到限制;而个人所得税的有效性又依赖于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或税制调整带来的税负变化的敏感性,以及纳税人对税负变化的对策行为。

刘尚希、应亚珍(2004)认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不仅没有能够缩小已经形成的分配差距,反而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这种差距,并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缺乏调节功能主要是由累进税率所引起。

张文春(2005)通过规范分析认为,各国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能力有很大的差异,在发展中国家所发挥的作用比在发达国家中小得多。

张斌(2006)认为,由于征管环境的制约,以货币收入作为个人所得税基的征管方法,无法对以实物形式存在的福利和职务消费等个人实质性收入征税,而且,分类征收、源泉扣缴、统一起征点的征税模式无法根据纳税人赡养负担等因素进行调整,反而加重了低收入居民的税负。

饶茜、房永房(2007)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对经济总量的贡献作用逐渐减弱,对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促进作用在逐渐增强。

王亚芬、肖晓飞和高铁梅(2007)通过计算我国城镇居民税前收入、税后收入和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基尼系数,计算各个收入阶层的平均税率及建立计量经济模型等多角度分析了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及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

潘理权(2007)认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体系无论在对收入的调节上,还是在税制的设计上,无不显露出公平的缺失。因此,必须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从而建立以公平为基准的个人所得税体系。

刘小川、汪冲(2008)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地区间个人收入差距的调节功能发挥不足,而这主要缘于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较为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工薪

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制在调节地区间收入差距方面已经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而经营性所得与财产性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地区分布中存在较为严重的功能紊乱,这表明经营性所得与财产性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中还需要做一些重大的调整。

3、关于个人所得税对经济增长作用的研究

陈艳艳(2001)提出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种,不仅可以调节收人分配差距,更可以调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国民收入逐渐向个人倾斜,国家税收将更多地依赖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对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也越来越大。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税收制度的调整,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形成经济稳定增长的内在机制。

徐琳、施金龙(2004)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现状,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揭示了个人所得税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及个人所得税对消费、储蓄、投资、劳动力供给的影响。并且建议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以提高个人所得税收入比重,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经济增长效应。

4、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建议的研究

我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03)在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与财税调节》的调查报告对中国当前收入分配状况进行了总体评价,提出了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费用扣除额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税基并降低税率,以保护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消费扩张等观点。在税制改革上,大多数观点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目标应放在减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上。

在税制模式的选择上,韩国荣(2001)提出现阶段我国个人收入差距仍在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杠杆,应该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综合税制在这方面的功能虽然发挥得较为充分,但由于我国现阶段税收管理水平尤其是公民纳税意识与这一税制的要求相距甚远,因而尚不具备实施的现实可行性,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较之于分类税制,不仅调节的力度要大,而且更具合理性。大家都比较认同的观点是在我国应先采用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在条件成熟之后再采用综合所得税制。高培勇(2008)认为,应下定决心,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加快实现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转轨。在纳税单位选择上,杨斌(2004)认为,有必要将以个人为单位申报改为以家庭为单位,因为个人申报制不能顾及家庭的税收负担,有违公平;确定扣除额仍应坚持采取综合定额扣除的办法。综合扣除额应根据收入水平中等偏上家庭年实际收入额来

确定并实行指数化调整,使之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对于费用扣除,师佳英(2002)在提出规范费用扣除的标准和办法。费用扣除应分两部分:一是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二是“生计费”。前一部分的费用扣除只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正常和必要的费用,不同时具备这两点,不能予以扣除。这是确定费用扣除的准则和基本前提。对于“生计费用”的扣除,各国均按照家庭成员的构成规定扣除标准。进一步改革的措施应是:按照负担能力原则,根据纳税人的婚姻状况、赡养人口的多寡、年龄及健康状况、所处的地区等分别确定生计费用扣除额。同时也应体现中国人口政策和贯彻计划生育政策,对抚养一个子女的给予一定扣除额,随着社会的发展,赡养老人的费用扣除问题也应予以充分考虑。孟红(2002)提出在确定费用扣除标准时为避免物价水平与人们收入水平的影响应借鉴美国的做法在我国实行费用扣除指数化制度。朱青(2003)就我国个人所得税中费用扣除标准进行了分析,认为免征额的规定应当保持全国统一,但可以通过在税法中增加个性化的分项费用扣除或税收抵免等办法解决对低收入人群的照顾。郝硕博(2004)认为,在费用扣除方面应允许各地有所差别,但要规定全国统一的指标测算方法。汤贡亮,陈守中(2005)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调整进行了定量测算。

税率税档方面,刘尚希(2003)建议我国实行单一税,因为它具有较多优点,比如税制简单,有利于降低直接税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以及减小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相比较而言,累进税制存在高边际税率不利于民间投资、诱导偷逃税、因征管能力不足加剧纵向不公平以及在实践上有违横向公平等缺点。对于税率的确定则要考虑到财政收入的需要、适宜人群税负的稳定性以及中高收入者对税负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刘佐(2003)指出,税率方面需要研究的问题有三个:一个各类所得是否同等对待?而是税率如何设计?三是税率水平多高为宜?现行的分项征收制易引起税收歧视和税负不公,进而产生漏洞。他建议将各种所得按同一税率表纳税。税率表的级次可定为5~6级,且不赞同单一税。

在税收征收管理上,饶海琴(2001)对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健全掌握纳税收入情况的相关制度;二是实行税收信息网络化管理;三是优化服务,加强宣传;四是强化税收审计制度;五是有效执行处罚制度。李永贵(2005)针对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推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其次,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最后,实行双向申报制度。认为这样可以提高征税效率和减少漏税现象。

汤贡亮和周仕雅(2007)认为,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首先需要解决的

重点和难点是税基这个基础性因素,并建议逐步拓宽税基,适当降低税率,不断加强征管,创设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税基界定、监控体系。

常秀芬(2008)的主要观点是我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流失严重,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而且会影响到税收体系的内在弹性,加大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通过对国内外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流失以及治理的研究总结,找出适合我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流失的治理对策。

石坚(2009)分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模式转换的社会条件,健全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建立个人所得税交叉稽核系统的税收征管条件。

梁万泉(2010)分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的几个难点,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所产生的弊端,从分类向综合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不足和征管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

1.2.3国内外相关研究比较及评价

西方学者对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研究,从部分向综合发展,从税收的一般理论出发,重点一直在公平与效率问题和税制模式的效应方面上,此外对税务管理和纳税遵从等问题的研究也有进展。这些观点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选择以及如何兼顾公平效率,减少逃税都有很大的意义。我国学者在个人所得税的研究中,围绕个人所得税的主要功能、个人所得税经济调节效果作出分析,主要侧重于对个人所得税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的研究,对于有助于增加个人所得税公平性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也提出了很多建议,但是关于个人所得税效率问题研究尚未完整。

1.3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主要采用规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分析法,从公平与效率视角出发,通过对个人所得税基本理论的阐述和主要功能的界定,结合个人所得税与收入分配、经济效率的规范与实证分析,得出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重点,剖析税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根源,提出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

1.4论文的创新和难点

1.4.1创新点

从公平和效率两个不同的视角分析个人所得税对经济的影响,在研究个人所

得税的收入调节作用时,将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障作为比较,分析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效果的大小。

在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措施建议中,提出了通过税收支出,把部分税款用于因为突发灾难而造成经济压力的纳税人,这样更能体现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

于民”的本质。

1.4.2难点

在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节功能的实证分析中,需要用到各年份的基尼系数。而目前国家统计局没有公布各年份的基尼系数,关于基尼系数的测算方法也有很多种,如何得到较为准确的数据是本文的难点之一。

在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建议中,只是在理论上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能否用于当今国情中,在执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障碍,也是本文的难点之一。

1.5研究方法

1、文献法。通过查阅中外文献研究资料,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功能,了解国内外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

2、规范分析法。利用消费储蓄理论和劳动力供给函数理论,分析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居民投资、储蓄以及劳动供给的影响。

3、实证分析法。通过对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分析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城镇化率对基尼系数的影响。

第二章我国个人所得税运行现状分析个人所得税是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

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799年诞生于英国以来,迄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我国于1980年颁布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迄今有30多年的历史。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起步的时间比较晚,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由1980年的16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6054亿元,个人所得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迅速的税种之一,2011年,个人所得税收入第一次超过消费税收入,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在部分地区已升级为第二大税种。虽然个人所得税收入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但是由于基数小,占税收总收入的份额较小。同时,个人所得税收入中绝大部分来源于工薪阶级的收入,而其他类型的收入所占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说明个人所得税对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的调控力度不足。

2.1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水平

2.1.1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偏低

从国际比较看,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总体中的比重依然偏小,目前我税制结构设计偏重于间接税,税率相对较高。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在199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仅仅为1.42%,至2002年上升达7.12%,此后开始下降,近几年稳定在6%-7%之间。201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6054.09亿元,虽然同比增加了25.2%,但占税收收入的比例仅为6.7%,相比之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占到税收总收入的60%以上,而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高达40%-60%的水平,拉美和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比重最低也在10%左右。国际经济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

个人的收入水平逐年在增加,个人所得税将成为国家财政收入主要组成部分。

2.1.2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GDP比重偏低

就世界范围来看,在1980年个人所得税占GDP的平均比重为10.4%,此后一直维持在10%左右;就具体的OECD国家来看,丹麦和瑞典个人所得税占GDP 的比重较高,分别为25.6%和15.8%,斯洛伐克和韩国的比重较低,分别为3.2%和3.3%;而我国,2011年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仅为1.28%,虽然自1994年的0.15%增加到2011年的1.28%,但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具体数据见表2-1

表2-1:1994年-201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

年份GDP(亿元) 个人所得税(亿元)个人所得税占

GDP比重(%)1994 48197.90 72.70 0.15

1995 60793.70 131.52 0.22

1996 71176.60 193.20 0.27

1997 78973.00 259.93 0.33

1998 84402.30 338.61 0.40

1999 89677.10 413.66 0.46

2000 99214.60 659.64 0.66

2001 109655.20 995.26 0.91

2002 120332.70 1211.78 1.01

2003 135822.80 1418.03 1.04

2004 159878.30 1737.06 1.09

2005 184937.40 2094.91 1.13

2006 216314.40 2453.71 1.13

2007 249529.90 3185.58 1.28

2008 314045.40 3722.31 1.19

2009 340506.90 3949.35 1.16

2010 401513.00 4835.54 1.20

2011 471564.00 6054.09 1.28

数据来源:中国税务年鉴

2.2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等所得项目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工资、薪金所得税收入占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主要部分,构成个人所得税的只要税源。从个人所得税的分项目收入看,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城镇居民,且工资性收入是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从表2-2中可以看出:工薪薪金所得为个人所得税最主要的征税项目,而且在近几年其地位越来越重要,个人税收总收入的一半以上都是来源于工资薪金所

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近年来也呈上升趋势,成为第二重要的征税项目。据财政部税政司统计,2008年工资薪金所得税为2240.65元,占个人所得税的比例高达60.2%。从表中可以看出,1998年8月30日我国恢复对利息征税,工资薪金所得税在1999年至2000年间有个明显的下降,而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税所占的份额有明显的提高,由此可见利息税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贡献最大。2008年10月我国停止征收存款利息税,这样2008年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比重将下降,工薪阶级所得一头独大的局面将更为严重。

表2-2:1996-200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单位:%)项目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工资薪金所得46.41 47.74 49.70 52.70 42.86 41.23 46.36 52.32 54.13 55.50 52.57 个体生产经营所得35.53 35.20 32.98 29.00 20.12 16.07 15.29 14.15 14.18 14.15 13.6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24 5.54 5.98 6.80 28.70 34.94 31.72 26.96 25.64 24.54 27.16 劳务报酬所得 2.84 2.64 2.60 2.80 2.09 1.90 1.87 1.98 1.99 2.09 2.00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5.64 5.50 5.15 4.70 3.19 2.70 1.95 1.79 1.56 1.32 1.25 偶然所得 1.11 0.80 0.96 1.50 1.29 1.66 1.67 1.51 1.28 1.07 1.17 财产转让所得0.08 0.06 0.06 0.11 0.14 0.17 0.14 0.30 0.32 0.47 1.34 财产租赁所得0.61 0.40 0.30 0.46 0.31 0.20 0.16 0.19 0.21 0.20 0.24 稿酬所得0.13 0.10 0.10 0.20 0.14 0.12 0.11 0.13 0.13 0.11 0.10 特许权使用所得0.06 0.03 0.02 0.06 0.02 0.02 0.05 0.03 0.03 0.02 0.03 其他所得 1.35 2.00 2.10 1.20 1.14 0.71 0.34 0.27 0.20 0.21 0.24 数据来源:中国税务年鉴

另外,我国各地区间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的差异很大,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较好的地区主要为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较快的地区主要为经济增长相对较快的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和地区GDP成正比关系。

2.3我国个人所得税所经历的改革

按照“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从199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确立至今,费用扣除标准经历了三次调整,2005年10月27日,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2007年12月

个人所得税毕业论文

容提要 这三大分项收入的占比结构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以此为基础,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分项收入占比结构 Abstract system can not adapt to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the analy sis and research of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items of income, is an important consideration i n strengthening the regulating func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is also an urgent need to promote the smooth personal income tax levy by the classification to the classification and integrated levy reform. In this paper, based on 2014-2016 basic data of China's personal inc ome tax wage income tax revenue, operating income property income tax revenue, tax revenue a nd growth, respectively, calculated analysis of the three sub revenue structure and discusse 目录 一、引言 (1)

个人所得税开题报告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二级学院商学院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学号 选题题目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1 选题目的及意义 1.1:选题目的: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问题研究,一直以来就是社会人士关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经济也在快速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随之而来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问题,然而我国现在的征收管理制度并不是很完善。所以其研究的目的是想要找到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找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1.2: 选题意义: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由于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增强纳税意识,树立义务观念;过大聚财渠道、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所以,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分配过分的差距能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从而改善国民所得分配不均的程度,均衡了社会成员的收入,使收入高低悬殊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即起到促进社会公平又缩小贫富差距。 1.3:现状分析: (一)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依然淡薄 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应纳税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这个规定有利于通过税源扣缴个人所得税,从而从源头上控制个人所得税流失。但其负面影响是将个人所得税流失责任更多地归咎为扣缴义务人,导致我国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过多地依赖支付单位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工

个税改革(论文

编号:浅析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 专业: 姓名: 准考证号: 考试地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正文┉┉┉┉┉┉┉┉┉┉┉┉┉┉┉┉┉┉┉┉┉┉┉┉ 3 1.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地位以与历史沿革┉┉┉┉┉┉ 3 2.中国个税法律实践面临的问题┉┉┉┉┉┉┉┉┉┉┉┉┉ 5 2.1分项所得税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2.2税率设计不合理,工薪族成为纳税主体 2.3累进税率级数过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 2.4起征点设定不合理 2.5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手段落后 3.国外个税改革特征与经验┉┉┉┉┉┉┉┉┉┉┉┉┉┉┉ 8 3.1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转换 3.2扩大个人所得税税基 3.3降低最高税率,减少税率分级 3.4缩减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 3.5个人所得税指数化 4.中国个税法律改革的取向┉┉┉┉┉┉┉┉┉┉┉┉┉┉┉ 10 4.1选择和确立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 4.2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率档次 4.3在个人所得税减免、扣除政策的规范与统一上,也应该有更合理的设计 4.4建立操作性强,且行之有效的税收征管方 注释┉┉┉┉┉┉┉┉┉┉┉┉┉┉┉┉┉┉┉┉┉┉┉┉ 14

摘要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由于立法之初的经验、条件所限,个人所得税立法与征收等方面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中国个人所得税立法的概念和发展沿革入手,剖析了当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所面临问题,并在分析国外个人最新所得税改革经验基础上,提出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取向的一些建设性意见。 关键字 个人所得税,个税改革,综合税制,个税起征点,个税征管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论文)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山东财经大学2013级财政税务班,学号 姓名:李晗

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国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个人所得税改革迫在眉睫,结合所学财政税务知识,浅谈一下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明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不仅能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而且在调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且其地位在不断上升。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回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30年历程,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税制正在不断走向完善。在1986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至今个税法已经进行了数次修改,在其中,特别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成为了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它有效的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了通货膨胀,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正视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合理, 经济成分逐渐呈现多元趋势,国家公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多样化,并且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者人群不断地分散和扩大、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和隐蔽。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我认为,其局限性有: (一)以个人为征收单位存在不足。当前,我国个税以个人为征收单位与以家庭为实际支出单位之间的不一致、不同步,国人的实际收入与支出往往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仅以个人为单位的税制,对于双收入家庭与单收入家庭会造成明显区别与不公。另外,原有的所得税制度仅仅考虑了收入端,完全依据收入大小确定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忽视了不同收入者的正当支出差异。例如:家庭需要抚养的儿童与老人数量,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等。原来的所得税制度都没有作必要的考虑与扣除。 (二)分类税制显现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学员姓名黄玲玲学号20081320050735 入学时间2008年秋季 指导老师樊炜职称高级讲师 试点学校南通广播电视大学海门分校

目录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少单位的纳税支出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少个人自身的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现状分析 (二)原因分析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一)工资薪金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二)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三)稿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四)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五)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文章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思考(财政学论文)

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些思考姓名:邹亚男学号:1110970 专业:环境工程 摘要:我国自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从整体上看,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仍存在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现象严重等问题。同时,个人所得税是新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强劲的税种之一,尽管其在我国组织财政收入调节个人分配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增强,但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总体中的比重仍然偏小,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中作用发挥仍存在较大差距。所以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势在必行,本文就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建议提出一些思考。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建议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及发展 1、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其中涉及对个人所得征税的主要是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开征。 2、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3、1986年9月,针对我国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4、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税法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删去,而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6、2002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7、2003年7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布了一份名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建议改革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适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同时对中等收入阶层采取低税率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涵义 1、个人所得税定义 个人所得税为法律规定,自然人应向政府上缴的收入的一部分。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 2、纳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分析论文

个人所得税分析论文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公平缺失问题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于**年9月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其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收入差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势的变化,个人所得税制在其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未曾预见到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削弱了税种设置的效率,甚至违背了该税种最初设计的本意,未能体现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水平的有效调节。20*年的税制改革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轻了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一定程度缓解了社会贫富的差距。但是由于此次改革只是“微调”,没有对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依然存在公平缺失问题,主要表现在横向不公平和纵向不公平两大方面。 (一)横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第一,有多个收入来源和收入来源较单一的两个纳税人,收入相同缴纳不同的税收。所得来源多的人分别按不同税目多次扣除免征额,可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涉及税目单一的人却因扣除金额少要多纳税。如一人工资2.600元每月,另一人则每月有1.600元工资再加1000元的劳务报酬,前者需要纳税,而

后者则无需纳税。这迫使纳税人将收入化整为零,或偷税漏税以减轻负担,寻求公平。 第二,因来源不同导致同一性质不同收入项目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乙两人,甲每月获得工资薪金所得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1.600)x15%-125=535元,乙该月获得劳务报酬所得也是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x(1-20%)x20%=960元。可见,甲乙两人取得数量相同的劳动性质所得,但由于适用税率不同,导致两者的应纳税额也不同。 第三,收入相同的纳税人因所得性质不同缴纳不同的税收。例如,甲月工资收入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600)x30%-3,375=11.145元,乙彩票中奖5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x20%=10.000元。甲的工资所得与乙的中奖所得数额相同,因分别适用9级累进税率和20%的比例税率而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第四,同为利息所得,对存款利息、股票分红、企业债券利息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对财政部门发行的债券和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也是一种不平等的做法。 第五,同为中国的纳税人,本国居民与外国居民因适用的费用扣除额不同(本国居民扣除额为1.600元,外国居民扣除额为4.000元),缴纳不同的个人所得税。 (二)纵向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个人所得税论文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探讨 目录 目录 ...................................................................... I 摘要 (1) 一.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 (1)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1)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1)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1) 三、个人所得税存在的缺陷 (2) (一)税制模式不合理 (2) (二)税率设计有待优化 (2) (三)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 (2) (四)个人实际收入难确定 (3) 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3) (一)建立分类制与综合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3) (二)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 (3) (三)制定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 (3) (四)建立健全的个人所得税制 (3) 五、总结 (4) 参考资料 (5)

摘要:社会经济在不停地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相应的国家也在一直完善着个人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事我国政界、学界、和公众讨论的焦点。有一些缺陷仍需要被重视。个人所得税被视为调控资本市场、储蓄和消费关系的政策工具。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发展,缺陷,建议 一.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所谓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和地区依据国家税务标准,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征收的各项应该交税的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根据我国税务法规定,每位公民都有合理避税的权利,都应尽合理纳税的义务。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有11大类。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中国的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额的港澳台的同胞和所有的外籍人员。 征税范围及其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担经营所得等的税率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规定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适用的是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余大致都是适用比例税率,分别是: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适用的比例税率为20%。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已有35余年的发展历史。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1980年9月颁布,这是我国的新中国第一部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税法,从此以后,我国便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新的税务发颁布,标志着新中国税法制度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税务体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愿意。并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800元。一直到现在,经过了35余年,同时经历了很多次改革。 1999年8月份,全国开开始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2006年1月1日起,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了1600元。2007年8月份,把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额的适用税率由20%调减到5%。2008年3月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调到了2000元;2011 年三月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到了5000 元。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对我国的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的贫富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情况下,导致沿海与内地、南方与北方、东部与西部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2011年6月份,将工资、薪金的起征点提高到 3500元,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硕士论文范文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硕士论文范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个人所得税的论文篇一:《浅析个人所得税流失》内容摘要:个人所得税在现代税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肩负着调节收入差距的重任。然而,目前个人所得税却被公众认为是税收流失最严重的税种,不仅使财政收入损失巨大,而且还加剧了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破坏了税收调节贫富不均的作用,不利于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的发展。本文试图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能找到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诚信纳税 一、个人所得税研究的背景与依据 个人所得税不仅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更肩负着调节收入差距的重任,国家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的转移支付功能,让高收入者多纳税以缓解社会贫富不均,在再分配领域调节贫富差距,使个人所得税发挥着收入“调节器”和“安全阀”的作用。然而,事实证明,我国个税在实际执行中发现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大量非工薪高收入者甚至是超级富豪逃避了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占国家总税收收入比重较低;个人所得税流失规模大大超过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速度。

以上例子可以说明: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主要来源于对工资薪金的课征,以工资、薪金取得收入者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负担者。相反一些高收入者利用“灰色收入”避税,致使个人所得税大量流失。因此,我国税收流失现象十分严重,它不仅已经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而且还会误导政府经济决策,造成收入分配的失控,这都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税法的权威性与实施效果,不利于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的发展。要想使税收流失为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我们要尽量把税收流失控制在一定的最佳规模上,使之最小程度地影响国民经济。因此,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治理个税流失,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矛盾,既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个人所得税流失的现状 个人所得税流失本质是违背政府立法意图而导致个人所得税收收入难以按预期收归国库的行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朝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方向迈出了重要步伐,市场机制在收入分配领域日益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国民收入总体分配格局不断趋向合理,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总体上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效率提高。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的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由1600元修正为2000元。针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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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O c.t 2010 第12卷第5期Journal o f Shanx iF inance and Taxation Co llege Vo.l 12No. 5 税收与企业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及改革路径 覃丹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太原030009) 摘要: 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了临界值0. 4, 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的瓶 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 就是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让其充分实现劫富济贫的功 能,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从体系设置方面和税收征管方面都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要合理设置税收体系, 加强监管。 关键词: 和谐社会; 个人所得税; 改革 中图分类号: F810. 424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8- 9306( 2010) 05- 0026- 03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 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 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和谐社会的发展中, 必然 要求有秩序井然、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体系使人民 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谐社会中, 人与人之间 是平等的社会关系, 这不仅要求横向公平, 同样要求 纵向的公平, 只有体现公平, 才能称为社会主义的和 谐社会。而效率与公平的博弈与权衡一直是困扰人 们的问题, 也是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 题, 如何能兼顾二者, 使人们在最大限度追寻公平的 基础上谋求高效率, 是社会实现和谐发展的关键。 共同富裕的理论鼓励先富者, 希望先富者帮助后富 者实现共同富裕, 但是现实是先富的人或地区越来 越富, 把后富的越甩越远。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 过临界值, 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 的瓶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 就是完善现行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让其充分实现! 劫富济贫?的 功能,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介绍 所得税制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 象的一类税, 而根据纳税人存在形式的不同又可以 将所得税分为两类: 一类为个人所得税, 包括对自然 人的综合收入、专业收入等征收的税; 另一类是企业 所得税, 包括对企业的经营利润、资本利得所征收的 税。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 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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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分析论文个人所得税论文 中国个人所得税“十二.五”期间改革问题研究摘要:分析了中国当前热议的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问题,针对个税调节的局限性,提出完善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措施,通过扩大居民纳税人和征税所得的范围,建立与综合税制相匹配的个税申报制度,为纳税人设立独立的税号,进一步完善税前费用扣除标准等,来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并积极推进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收入分配 两会期间,引起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的当属中国的居民收入分配问题。在对中国的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其原因深入分析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调节作用,成为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热点问题。 一、个税制度的缺陷制约了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个人所得税是世界上税制体系中开征最为普遍的税种,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除了取得收入任务之外,它还担负的特殊任务,就是调节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差距,相对而言,就中国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看,后一方面的功能显得更为重要。世界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收入分配体制、结构的变化,收入分配差距会因为市场竞争和制度的缺陷而逐渐拉大,如何利用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达到社会公平,成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

重要目标。在中国市场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个人所得税在功能发挥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个人所得税的立法意图就很难实现。问题集中表现为: (一)调节能力弱化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能够课征的实际上是劳动力的工资薪金部分以及以工薪所得、股息红利等以货币形式表现的部分。对于企业家及高管的年薪制、股权激励机制、职务津贴制、职务消费制等,要及时、足额课征比较困难。实际上,能够课征的也只是纯工薪阶层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所得部分,对企业家及高管和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收入者的调节则名存实亡。加之减免优惠过多,有些征收、宽免界限划分不当。例如生计费用的扣除标准,未能按照物价指数和医疗、教育等费用的提高而相应调高。使得如何调节过高收入者和便于中等收入者,照顾低收入者,缺乏有效的措施。对于居民纳税人的收入而言,当前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隐性化特征,居民收入除工资收入(含奖金)外,还普遍含有工资制度外收入,包括货币、非货币、实物等形式的各种名目的补贴收入、福利收入,其突出特点为数额大、增长快。加上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采取列举项目征税,没有列举的项目不征税。例如工资薪金,工资薪金一般包括两部分,即:一是国家规定的工资,二是单位发的各种补贴。一般而言,税法只对第一部分的工资部分课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居民个人收入来源多样化,个税征收采用征税项目列举法的制度缺陷显得尤为突出。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来源:360期刊网更新时间:2010-10-1 点击数:88 论文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根本问题 论文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已成为各收入阶层关注的焦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因为目标定位不准确,征收模式未能适时调整,致使税负确定、税率设计不合理、税制复杂,难以征僻,偷逃严重,渊节无力。本文对目标功能定位、征收模式选择、税率设计、征收管理这些个人所得税的根本问题做了一些探讨。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以来,收入增长异常迅速,1980年不足l7万元,1985年突破l亿元,1989年突破l0亿元,1995年突破100亿元,2000年达到660亿元,为我国所有税种中增长最快,最具潜力的税种,在聚集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在运行中日益暴露出的税制设计本身和征管方面的许多问题,也正严重阻碍着其功能的更大发挥,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 一、目标功能定位 个人所得税的目标功能定位是指一国个人所得税在某一时期应主要发挥什么样的功能作用,这是设计和改革个人所得税的首要问题。个人所得税有聚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两大功能,因此,一国个人所

得税的目标功能定位又有三种选择: (1)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只对少数高收入者进行特殊调节;(2)以聚集财政收入为主,对大多数人进行普遍调节;(3)同时兼顾聚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对中等以上的收入阶层进行调节。对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的争论正好形成以上三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是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因为我国日益增大的GDP、GNP总额和个人所得在GNP最终分配中份额的不断上升,表明_『居民个人的纳税能力日益增强,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应在解决财政困难,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中更有作为;日益扩大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又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必须在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按第一种目标功能定位进行税制设计,必然规定较高的起征点,这便相应降低了高收入者的应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从而将弱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由于个人所得税收人总额减少,政府没有足够财力转移支付以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反而会加速贫富分化,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用开征社会保障税或提高社会保障税税负的手段解决问题,则由于社会保障税的普遍征收和比例税率的累退性,必然增加中低收入者的负担,这比累进的个人所得税更有碍公平,这一切正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目标背道而驰。事实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就因为目标功能定位瞄准高收入阶层,以公平收入分配为目标,便过分强调区别对待,为此选择了分类征收模式。将个人收入划分为l1个类别,设计了税负不同、形式各异、扣除有别的税率进行征收,结果使税制异常复杂,加之征管基础制度不完善,

个人所得税论文

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 摘要:个人所得税以其聚财和调节个人收入的独特功能备受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青睐。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成为各界非常关注的热点。今年两会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就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做相关研究工作, 使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又一次成为全国谈论的热点话题。自1981 年以来,我国个税的起征点已经经过多次的调整,特别是2005 年以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极为频繁。最新的个税起征点方案已经在2011 年6 月30 日出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不仅关系到每个公民,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本文就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的原因、弊端以及对其的改革与完善进行浅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升原因弊端改革及完善 一、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因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密切的一个税种,无论是纳税的主体还是纳税的对象,与其他税种相比都有着极大的广泛性。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例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 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其它个人所得。课征个人所得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得为政府税收的重要来源,所以,对所得课税就是从源课税,税源失漏较少,政府所得征收到的税收较多。因此,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2、为达成社会公平的目标。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西方许多国家劳资对立等社会问题丛生,实施分类所得税制,可重课于财产所得,轻课于勤劳所得;实施综合所得税制,可重课高所得者,而轻课低所得者。二者都能对均平所得一达到社会公平的目标有所助益。 3、存有自动稳定机能税收的自动稳定机能,又称之为内在稳定功能。说的是税收可以不经过税率的提高,既可与经济运行自动匹配,并借助这种作用对经济发生调节作用。 4、避免资源配置的扭曲。税收的有差别征收,会引起商品之间相对价格的改变,是资源由生产效率的部门转移到生产效率较低的部门,这样,效率降低的部门就称之为超额负担。这种因课税而产生的后果通常称之为资源配置的扭曲。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会改变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因此,常常被认为不会引起资源配置的扭曲,也不会产生超额负担。因此,个人所得税比起商品劳务税,更能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所以,综合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原因,可以发现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财政收人的重要来源, 又是调节个人收人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客观情况变化, 个人所得税制度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其存在的缺陷, 因此, 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进一步加大税收对个人收人分配的调节力度十分必要。

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收入·消费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年第30卷第4期(总第456期) 1?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2008年起征点调整至2000元后,大部分职工的收入仍在免征额以下,上调免征额对可支配的增加及消费作用不大。2011年首次调整税率结构,提高低阶层的支配收入,同时扩大了税率级距,总的来说,2011年的个税改革在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考虑到住房、医疗、教育等被市场性消费取代,对消费刺激作用有所弱化。2018年我国开始了第4次重大个税改革,主要呈现5大特点。一是将个税起征点调升至5000元/月;二是减税呈现向中低收入倾斜的特征,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三是将分类征收过渡为“小综合”所得征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此项政策被认为是我国个税改革现代化进程的一大突破;四是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距,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等,多管齐下减轻中等收入国民的税收负担;五是增加反避税条款。 回望我国个税改革历史,个税征收方式逐步由分类税制转型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向发达国家个税制度进一步靠拢。同时,个税改革让更多中低收入群体获益,有利于促进消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是65%的个税来自占个税缴纳群体80%的中低收入者,而占个税缴纳群体20%的高收入者,占有银行存款总量80%的比例,其缴纳的个税比例却不到税收收入总量的10%。如果把这些因素联系起来分析,不难得出正是广大的中低收入者在支撑个人所得税收,他们正成为巨大的税负基数的贡献者。 2?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2.1?不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是为了平衡居民收入,维护均衡,但现行的个税制度却不能完全体现这一初衷。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课税时忽略了家庭总收入以及个人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以及地区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产生了税收不公平现象。 首先,我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作为单位,忽略了家庭总收入。然而家庭是消费的主要单位,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将直接决定家庭成员生活水准。所以,不加区别地对社会成员征纳同额个税,这在形式上是公平的,但却忽略了家庭之间的差异,造成了实质上的不公平。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开拓了人们的思路也创造了很多新兴就业机会,居民收入来源趋于多样化。2018年个税改革以来,由于特许权使用费、稿酬、劳务报酬并入综合所得,取得上述收入的多为专业型人才或创新创业者,对这部分人才征收过高的税收不利于创新创业。而真正的高收入人群并不在综合所得范围内,他们更多的收入来源于资本利得,比如股权转让、股息红利收入等,这部分收入个税税率是20%,而劳动收入最高边际税率高达45%,这显然不合理。 最后,全国税收起征点仍然一致,这就意味着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个税起征点和三线、四线城市仍处于同一起跑线上。中国地区收入差距非常之大,北京的收入可能和偏远地区的收入差距非常明显。从3500元到5000元,对北上深广是个不太明显的数字,但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又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变化。起征点的“一刀切”不能反映税收的区域公平性。 2.2?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存在不足 首先,大规模自然人自主申报难度巨大。自主申报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则,征税人需求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征税申报。对个人收入实行综合课征,需要结合纳税人自主申报才能实现。在现行纳税人自主申报制度下,每年进行申报的人数不过数百万人。而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大约每年有1亿人,且随着收入增长和劳动人口的增长,纳税人数还在逐年增长。在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后,如此庞大的纳税人群体,如果都要纳入自主申报的范围,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要求和纳税人承受能力都将是严峻考验。 其次,征管信息系统和社会配套制度建设欠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需要掌握纳税人详细收入、支出等涉税信息,虽然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在征管水平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上都有所提高,然而距离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的征管要求仍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在征管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上进展缓慢,需要进一步完善。除了税务部门征管能力建设之外,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管还需要社会配套制度的建设,包括现金管理、财产登记、纳税服务等,然而我国在这些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实践都有所欠缺。?(下转71页) 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吴?丹 (西安科技大学 高新学院,陕西 西安 710109) [摘 要]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国内外个税实践经验来看,其具有缩小贫富差距,刺激消费的作用,恰当的个税改革能够将经济从投资拉动型转向消费带动型,在当前我国经济缺乏增长动力的现实条件下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首先对个人所得税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自主申报;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8-12-18 -62-

个人所得税论文

安阳工学院ANY ANGGONGXUEYUAN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说的纳税人。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在合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赋税,文章介绍了什么是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与原因分析,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的涉税项目的筹划。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研究很少。税务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税务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税务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于是税务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原因分析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

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 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我国对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工资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税收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差一元,但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不公平的发生。增加薪金能增加个人的收入满足其消费的需求,但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把个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必须的福利待遇,照样可以达到其消费需求,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方法有: 均衡收入法 个人所得税通常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假如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就越高,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所以,纳税人在一定的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不能大起大落,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例如,某公司职工每月工资1500元,该公司取平时发放工资,年终根据业绩实行嘉奖的薪酬管理方法。假如该职工年终当年(12月份),取得奖金6000元,则该职工全年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500+6000)—1200】×20%—375=725元。而如果该公司将年终奖按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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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论文 浅析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改革 专业: 姓名: 准考证号: 考试地区: 工作单位: 联系:

名目 摘要┉┉┉┉┉┉┉┉┉┉┉┉┉┉┉┉┉┉┉┉┉┉┉┉ 2 关键词┉┉┉┉┉┉┉┉┉┉┉┉┉┉┉┉┉┉┉┉┉┉┉┉ 2正文┉┉┉┉┉┉┉┉┉┉┉┉┉┉┉┉┉┉┉┉┉┉┉┉ 3 1.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地位以与历史沿革┉┉┉┉┉┉ 3 2.中国个税法律实践面临的问题┉┉┉┉┉┉┉┉┉┉┉┉┉ 5 2.1分项所得税制不适应经济进展的需要 2.2税率设计不合理,工薪族成为纳税主体 2.3累进税率级数过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 2.4起征点设定不合理 2.5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手段落后 3.国外个税改革特点与体会┉┉┉┉┉┉┉┉┉┉┉┉┉┉┉ 8 3.1由分类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转换 3.2扩大个人所得税税基 3.3降低最高税率,减少税率分级 3.4缩减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 3.5个人所得税指数化 4.中国个税法律改革的取向┉┉┉┉┉┉┉┉┉┉┉┉┉┉┉ 10 4.1选择和确立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 4.2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减少税率档次 4.3在个人所得税减免、扣除政策的规范与统一上,也应该有更合理的设计 4.4建立操作性强,且行之有效的税收征管方 注释┉┉┉┉┉┉┉┉┉┉┉┉┉┉┉┉┉┉┉┉┉┉┉┉ 14

摘要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由于立法之初的体会、条件所限,个人所得税立法与征收等方面专门多深层次的问题随着经济的进展逐步暴露出来,本文从中国个人所得税立法的概念和进展沿革入手,剖析了当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所面临问题,并在分析国外个人最新所得税改革体会基础上,提出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取向的一些建设性意见。 关键字 个人所得税,个税改革,综合税制,个税起征点,个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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