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为加强XX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全体业主、使用人均自觉遵守。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

遵守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如出现失火、失窃和其他刑事案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业主装修房屋,应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房屋装修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于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报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业主违规装修房屋或防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专有部位、自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维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管理,按照《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相邻业主的关系。凡属人为损坏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行为人负责修复或赔偿,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因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及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由业主单独或共同维修、养护承担责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的,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专有建筑面积分摊筹集资金。

维修业主专有部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各相邻方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人为阻挠。因阻挠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同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规约和物业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和义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业主下列行为:

擅自改变房屋基础、承重结构和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及布局等。

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对房屋的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安装影响房屋结构或周围环境的动力设备。

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暖、排水、通风、通讯等公用设施。

在建筑物、构筑物、楼梯、走廊、通道等处乱挂、乱贴、乱画,擅自安装护栏、晒衣架。随意停放车辆,乱抛垃圾,乱堆杂物。

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攀折花木。

排放或存放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发出超出规定标准的噪音。

乱设摊亭。

聚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

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四、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各项费用,业主转让物业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十五、使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六、业主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确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和道路的畅通。十七、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互爱,和睦共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十八、因违反本规约或不遵守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而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九、业主、使用人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规定交纳的其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或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滞纳金,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业主委员会就表决事项向全体业主送达书面征求意见书,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告知业主反馈意见投放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二十一、本《业主管理规约》对本物业区域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使用人更换时,本规约继续对新的业主、使用人有效。

二十二、业主违反本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业主违反本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依据本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本规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二十五、本规约已于年月日经全体业主投投表决通过生效。

XX小区业主大会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服务就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重要形式, 就是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形势要求、方便社区患者获得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得有效方法, 就是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走入社区, 走进家庭, 不断满足辖区居民、特别就是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得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病床服务与管理, 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根据卫生部《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有关规定, 结合天津市及我区家庭病床现状, 我局组织拟订了《家庭病床服务规范》, 旨在规范家庭病床服务流程及项目, 为社区患者提供安全、规范、连续、便捷得家庭病床服务。 2014 年7 月20 日附件: 《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家庭病床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 准规定了家庭病床服务得定义、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与管理要求等。 2 定义家庭病床服务就是指对需要连续治疗, 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得患者, 在其家中设立病床,由指定医护人员定期查床、治疗、护理, 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得一种基层医疗服务形式。家庭病床服务对象就是居住在辖区内提出建床需求, 且符合家庭病床收治范围得 3 收治范围家庭病床得收治对象应就是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与护理得患者。具体包括: 诊断明确, 需连续治疗得慢性病患者, 因行动不便, 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 并经医师, 确认病情稳定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 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与治疗, 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 其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得非危、重症患者, 需连续观察与治疗, 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者。处于疾病终末期需姑息治疗, 并经医师确认适合家庭病床治疗得患者。 4 服务机构与人员 4、 1 原则上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具备开设家庭病床资质得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 4、 2 从事家庭病床工作得医生、护士, 应具有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质, 并具有2 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能独立工作。 4、3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床数量应与其配备得医师、护士数与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 以保证家庭病床服务质量。 5 服务项目 5、1 服务项目应为适宜在家中开展得诊疗服务, 其提供应以安全有效为准则。应就是 在家庭中医疗安全能得到保障、治疗效果较确切、消毒隔离能达到要求、医疗器械能拿到家庭使用、非创伤性、不容易失血与不容易引起严重过敏得项目。 5、 2 检查项目一般有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三大常规检查、心电图、测血糖、抽血化验等。 5、3 治疗项目一般有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输液、皮下注射、换药、褥疮护理、导尿、吸氧、康复指导、护理指导、针灸、推拿等。 6 常用器材配置 6、 1 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应装备有适应工作需要得小型、便于携带得诊断、检查、治疗得器材与必要得通讯设备。家庭病床服务应配置出诊包、急救箱(含常用急救药品)。出诊包主要包括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手电筒、压舌板、注射换药器材及与所开展服务项目相关得器材等。 6、 2 各种器材应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7 建床 7、1 患者(或家属)提出建床申请。医疗务机构根据收治范围与患者情况确定就是否建床。确定予以建床得, 应指定责任医师与护士。 7、2 责任医师、护士详细告知患者(或家属)建床手续、服务内容、患者及家属责任、查床及诊疗基本方案、收费与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等注意事项, 给予家庭病床建床告知书(附录A)。责任医师或护士指导患者(或家属)按规定办理建床手续, 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书(附录B)。 7、3 责任医师首次访视应详细询问建床患者病情, 进行生命体征与其她检查, 并作诊断,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2

版本A修改状态0 名称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页数1/5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博兴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百信弘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内所有使用公司邮件系统的员工。 第二章规定说明 1、行为准则 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应尽的一切义务。 1.2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1.3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商业和业务机密;若公司员工私自将公 司机密泄漏,则公司有权立即调岗、辞退。 1.4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对 于恶意破坏公司公共财产行为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破坏行为严重者公司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5 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1.6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1.7 员工在工作期间,一律使用普通话,禁止使用方言。 2、工作态度 2.1满怀激情的投入到工作中,勇于面对竞争与挑战。 2.2对待工作应敬业爱岗,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对自己的工 作全面负责。 2.3对待合作,同事间应互相配合,不能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待人接物态 度谦和,以获得公司同仁的支持和客户的支持。

版本A修改状态0 名称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页数2/5 2.4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公 司领导工作调动与安排。 3、工作环境 3.1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保持办公场所、会议室、洽谈室 及卫生间的整洁。 3.2办公区域严禁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场所。如被发现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 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 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4 保持通道、楼梯口的清洁,不乱扔纸屑、烟头、茶渣。 3.5下班时最后离开的员工应注意关好所在区域的门窗,关闭空调、引水机、 电灯等公用设施。 4、工作纪律 4.1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 环境的安静有序。 4.2员工上班期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 岗位。 4.3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原则上不得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4.4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不得进行虚伪的和隐 瞒事实的汇报、报告。 4.5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其他职业,也不得由经营自身业务的行为。 4.6除业务上的目的,不得使用公司设备,物品,不得损坏、丢失、粗暴使 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和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的物品。 4.7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在公司内丢失或损坏。其责任与风险有个 人承担。

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维护玫瑰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制定本管理规约,对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郑州市玫瑰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长江中路105号 物业类型:住宅、商用 建筑面积:162000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郑大南路 西至:金海农贸市场 南至:二七消防大队 北至:长江中路 第五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发电设备、太阳能、鱼塘、健身器材、树木花草等所用的共用设施。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六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八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九条业主因按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合同。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能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南京市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建立物业区域内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 称:。 (二)座落位 置:。 (三)物业类 型:。 (四)业主总户 数:。 (五)总建筑面积(平方 米):。 (六)物业管理区域(区域四界及附图) 东 至:; 南 至:; 西 至:; 北 至:。 (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1、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主体结构、抗震结构、共用门厅、共用通道、

共用楼梯间、户外墙面、屋 面、、、等。 2、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避雷设 施、、、等。 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车库、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围墙、给排水管道、水箱、水泵、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智能化设备、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 房、、、等。 以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与《商品房销售合同》有不一致的,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为准。 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业主的权利: (一)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主自治活动; (三)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参加筹备组,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对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监督本小区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的收支情况; (十)依法协助物业共同制止与管理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等影响和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直至提起诉讼;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业主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做好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将本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并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转让物业,应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三)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的共用水、电等能耗分摊费。

家庭病床相关制度

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一、家庭病床的分类 (一)医疗型:以收治老年性疾病、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二中晚期肿瘤等病种为主体。 1、诊断明确或基本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病人,由于住院困难且需连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2、长时间治疗、住院花费较高、病情允许在家庭治疗的病人; 3、年老体残,行动不便,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病人; 4、需予以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中晚期肿瘤病人; 5、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二)康复型:心血管疾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康复期,可能或已经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残疾),根据病情需进行以社区康复治疗为主的病人。 (三)综合服务型:以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单一、长期卧床、适宜家庭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为主要对象。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开展心理卫生、营养膳食、功能锻炼、疾病防治、家庭医学保健知识指导,培训家属掌握必要的护理知识,作好家庭生活护理,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二、服务内容及收治对象 (一).服务内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查床、基础护理、输液、注射、输氧(含雾化)、换药、拆线、导尿(含膀脱冲洗)、灌肠(含保留灌肠)、鼻饲、一般穿刺、物理降温、针灸、拔罐、刮莎、中药泡洗治疗、B超检查、心电图检查、临床检验及标本采集、医疗康复、心理咨询治疗、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等。(二)、收治对象 1、病情适合在家庭医疗的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2、出院后恢复期仍需治疗、康复的患者。 3、老弱病残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患者。 4、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部分妇产科、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患者。 5、晚期肿瘤需要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患者。 对在门诊看病困难而不需要住院的长期慢性病人,要搞好出诊,可不建床。 三、管理规范 (一)建床条件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员工行为,体现员工良好精神风貌,创建良好的工作秩序,塑造优秀的企 业文化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3.职责:人事部、行政部、工会负责员工日常行为的规范管理。 4.员工道德行为规范 4.1基本道德行为准则: 4.1.1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4.1.2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服从指挥,接受监督; 4.1.3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热爱企业; 4.1.4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重他人,关心同事; 4.1.5尊重知识,崇尚科技,学而不厌,勇攀高峰; 4.1.6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热忱服务,礼貌待客; 4.1.7精诚团结,务实高效,锐意创新,追求卓越。 4.2职业道德规范: 4.2.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对于公司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 员工应通过正当的渠道反映。 4.2.2严守公司的秘密。员工应保管好业务资料,保护好公司的一切技术成果和知识 产权,不以任何形式盗窃、泄露公司的秘密和向外传播公司书面、电子资料。 4.2.3员工应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克己奉公,以公司、集体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好 个人、集体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不以权谋 私、贪污腐化、损公肥私、敲诈勒索、行贿受贿、虚报瞒报,不得私自经营与 公司业务有关的职业和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 4.2.4不得超过职权私自向客户、他人做出业务方面的口头承诺,书面承诺必须获得 上级和公司的批准,做出的有效承诺必须履行。不得有任何欺骗公司的行为。 4.2.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照操作规程与标准,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与目标,主 动汇报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得推诿塞责,隐瞒工作问题 与缺失。 4.2.6尊重他人职权,服从上级领导、指挥与监督,服从业务部们和人员的工作指导, 积极配合审计、稽查部门开展工作。一般情况下,原则上不得擅自越职越权, 不得越级指挥,越级汇报。 4.2.7工作中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发挥各种资源的 最大效用。爱护公共设施、办公作业设备、花草树木,注意维护好公共卫生和

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为加强XX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全体业主、使用人均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 理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遵守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 定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 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 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如出现失火、失窃和其他刑事案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业主装修房屋,应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

饰装修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房屋装修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对于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报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业主违规装修房屋或防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 主负责。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专有部位、自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七、维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管理,按照《济南市住宅专项 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八、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 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相邻业主的关系。凡属人为损坏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行为人负责修复或赔偿,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九、因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 权益时,及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由业主单独或共同维修、养护承担责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的,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专有建筑面积分摊筹集资金。

某住宅小区业主临时公约

安徽省某住宅小区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条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交付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收房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小区栋室 物业类型:住宅房

建筑面积:m2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平台、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楼梯间照明、消防设施、避雷设施、楼宇电子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网络系统、广播电视系统、管道液化气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小区大门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应按原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修行为,遵守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部2002年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制订的《某小区住宅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一)。 第十三条因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某小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规定》(详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家庭病床管理制度三篇

家庭病床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一、家庭病床主要为所辖地段区域内的病员提供方便。 二、收治对象包括可以在家庭治疗无危险的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老弱残疾去医院治疗有困难的病员和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但又需要继续进行康复治疗的病员。 三、收住办法: (一)门诊医师根据就诊者的病情确定需要建床者,或出院病员需康复治疗者,可联系建立家庭病床。科室安排医师对建立家庭病床的病员进行体格检查,办理登记手续。 (二)建立“家庭病床一览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建床日期、住址。撤床后立即注销。 (三)医护人员按时到家庭病床家查房(每周1~2次)、治疗,并向病员亲属交待注意事项,以取得病员亲属的密切配合。 四、建立家庭病床病历,按“入院记录’”格式要求填写,每次查房或进行治疗后应记病程记录。护理人员按医嘱进行治疗。 五、护理人员应认真执行医嘱,严格执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加强责任心,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家庭病床病员需做各种检查,如化验、X 线等,可由负责医师开写申请单,病员直接来医院交费或记帐后到有关医技科室做检查。

七、医务人员根据病情需要办理撤床、转院手续.并做好月、季、年度统计报告工作。

篇二: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一、家庭病床的分类 (一)医疗型:以收治老年性疾病、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二中晚期肿瘤等病种为主体。 1、诊断明确或基本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病人,由于住院困难且需连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2、长时间治疗、住院花费较高、病情允许在家庭治疗的病人; 3、年老体残,行动不便,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病人; 4、需予以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中晚期肿瘤病人; 5、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二)康复型:心血管疾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康复期,可能或已经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残疾),根据病情需进行以社区康复治疗为主的病人。 (三)综合服务型:以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单一、长期卧床、适宜家庭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为主要对象。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开展心理卫生、营养膳食、功能锻炼、疾病防治、家庭医学保健知识指导,培训家属掌握必要的护理知识,作好家庭生活护理,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二、服务内容及收治对象 (一).服务内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查床、基础护理、输液、注射、输氧(含雾化)、换药、拆线、导尿(含膀脱冲洗)、灌肠(含保留灌肠)、鼻饲、一般穿刺、物理降温、针灸、拔罐、刮莎、中药泡洗治疗、 B超检查、心电图检查、临床检验及标本采集、医疗康复、心理咨询治疗、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中创云投基金管理员工行 为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办公区域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创云投基金管理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规定说明 1、行为准则 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应尽的一切义务。 1.2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1.3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商业和业务;若公司员工私自将公司泄 漏,则公司有权立即调岗、辞退。 1.4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对 于恶意破坏公司公共财产行为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破坏行为严重者公司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5 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1.6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1.7 员工在工作期间,一律使用普通话,禁止使用方言。 2、工作态度 2.1满怀激情的投入到工作中,勇于面对竞争与挑战。 2.2对待工作应敬业爱岗,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对自己的工 作全面负责。 2.3对待合作,同事间应互相配合,不能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待人接物态 度谦和,以获得公司的支持和客户的支持。

2.4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公 司领导工作调动与安排。 3、工作环境 3.1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保持办公场所、会议室、洽谈室 及卫生间的整洁。 3.2办公区域严禁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场所。如被发现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 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的卫 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4 保持通道、楼梯口的清洁,不乱扔纸屑、烟头、茶渣。 3.5下班时最后离开的员工应注意关好所在区域的门窗,电脑、空调、饮水 机、电灯等公用设施。 4、工作纪律 4.1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 境的安静有序。 4.2员工上班期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 岗位。 4.3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中聊天。原则上不 得用公司打私人。 4.4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不得进行虚伪的和隐 瞒事实的汇报、报告。 4.5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其他职业,也不得由经营自身业务的行为。 4.6除业务上的目的,不得使用公司设备,物品,不得损坏、丢失、粗暴使 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和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的物品。 4.7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在公司丢失或损坏。其责任与风险有个人 承担。 4.8 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发生冲突,员工不得与管理监督人员发生冲突和争 执,如有异议可向本部门领导进行汇报,有部门领导之间沟通协商解决。

怎样正确处理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与纠纷1

怎样正确处理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与纠纷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管理,对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服务的有偿活动。 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己经发展成为市场化、企业化经营和社会化、专业化管理的一种新型的服务业,并被视为现代城市中的朝阳行业。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形象产生很大的负面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在纷繁复杂的日常生活中,物业管理服务纠纷也呈现出更加复杂化、多样化、当事人群体化、敏感程度高、处理难度大的特点,矛盾纠纷的类别也从单一化、同质化向多元化、多质化等演进。产生物业管理纠纷的原因也越来越复杂。 一、业主定义、权利、义务 (一)业主定义 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在实际生活中分为自然人业主和非自然人业主。自然人业主是指拥有房屋的个人,非自然人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主体是自然人以外的主体,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如公司、工厂、企事业单位等。 (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的义务 1.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如何正确处理业主之间矛盾与纠纷 (一)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 业主缺乏自律且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 1.业主缺乏自律管理意识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 为维护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 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二)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三)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时至次日上午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七)使用电梯,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不得有下列行为:(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病床管理规范

家庭病床管理规范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家庭病床管理规范 一、家庭病床的分类 (一)医疗型:以收治老年性疾病、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二中晚期肿瘤等病种为主体。 1、诊断明确或基本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病人,由于住院困难且需连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2、长时间治疗、住院花费较高、病情允许在家庭治疗的病人; 3、年老体残,行动不便,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病人; 4、需予以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中晚期肿瘤病人; 5、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仍需继续观察治疗的病人。 (二)康复型:心血管疾病等老年性疾病的康复期,可能或已经遗留后遗症(功能障碍或残疾),根据病情需进行以社区康复治疗为主的病人。 (三)综合服务型:以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单一、长期卧床、适宜家庭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为主要对象。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开展心理卫生、营养膳食、功能锻炼、疾病防治、家庭医学保健知识指导,培训家属掌握必要的护理知识,作好家庭生活护理,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二、服务内容及收治对象 (一).服务内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查床、基础护理、输液、注射、输氧(含雾化)、换药、拆线、导尿(含膀脱冲洗)、灌肠(含保留灌肠)、鼻饲、一般穿刺、物理降温、针灸、拔罐、刮莎、中药泡洗治疗、B超检查、心电

图检查、临床检验及标本采集、医疗康复、心理咨询治疗、营养膳食指导、疾病预防指导和健康保健知识指导等。 (二)、收治对象 1、病情适合在家庭医疗的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2、出院后恢复期仍需治疗、康复的患者。 3、老弱病残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患者。 4、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部分妇产科、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患者。 5、晚期肿瘤需要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患者。 对在门诊看病困难而不需要住院的长期慢性病人,要搞好出诊,可不建床。 三、管理规范 (一)建床条件 1、建立家庭病床的病员是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签约病人,建有个人健康档案。 2、建立家庭病床须由患者或家属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建床要求,并填写申请表。 3、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在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时须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 4、建立家庭病床双方应签定建床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建床原因、服务模式、医务人员责任、病人及家属的责任、查床及诊疗基本方案、收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等。 (二)建床指征

公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编辑日期: 版本号: 编撰人: 批准人: 制度编号:

一、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准则,建立公司的企业形象,完善企业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订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 内容: 第一条 着装要求:员工着装标准(包括胸卡、胸徽)是工作服必须保持熨烫平整、干净。一般着装规范: 1、要求正装(男士:浅色衬衣,深色西裤,不得穿运动鞋和旅游鞋;女士不允许穿牛仔裤、运动鞋和旅游鞋) 2、员工在每周的正式上班时间内,必须按上述规定着装。每周末,视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可允许穿工作便装。下述类型的服装可视为工作便装:带领T 恤衫和便裤。牛仔衣、短裤、紧身衣裤、运动鞋之类的服装和鞋类不可作为工作便装,不适合办公时穿着。 3、在接待客户时必须着职业服装,着装要求是在对外交往中,如会见客户、政府官员、来访者,体现职业气质所必不可少的。 4、接待客户时的衣着仪表要求 (男性) 5、接待客户时的衣着仪表要求 (女性) 在进入公司前请确认: 头发是否妨碍工作 妆画得是否过于浓艳 是否有头皮屑 服装是否得体 饰品是否过于华丽 服装是否整齐 甲是否修整好了 (指甲油是否过于浓艳) 鞋是否干净 牙齿上是否有异物 第二条 吸烟规定:为营造安全、舒适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建立企业形象,吸烟需要到指定的吸烟区。 1、在有禁烟桌牌标志的区域严禁员工吸烟。 2、有吸烟习惯的员工到指定吸烟区吸烟。公司提倡公用办公室禁烟。

3、公司严禁任何人吸游烟(即禁止手上有点燃的香烟时走动)。 4、公司召开各种会议时规定禁烟。 5、违反的员工将处罚50元/次,经理及以上人员处罚100元/次。 第三条应答电话 1、应答电话时不允许超过三声,应答时必须报出公司名称:“您好,龙骑天际”或根据情况报出部门名称。电话转接时必须回答对方:“请您稍等”之后转接。没有马上接电话时,请先说“您好,让您久等了”。 2、为保证办公室的工作环境,员工应尽快应答电话,如不在位置上请周围的员工代接电话应答时,代接员工应先自报姓名,应答或转接电话,一定要尽力帮助对方。切记你代表的是龙骑天际,第一形象十分重要。打电话的人会根据你接电话的语言及态度做出判断。 3、提示: 1)应答电话要精神振作,声调悦耳; 2)对方留言时,要正确记下对方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认真记录5W1H(5W1H—何时、何地、谁、干什么、为什么;何种方式),并且要重复。 3)如同事离开办公桌,要替他应答电话; 4)如自己离开办公桌,要告诉秘书或同事,或在桌上留言,讲明去何处及估计何时回来。 第四条工作场所礼仪 1、上班进入公司内,初次与同事、主管相见,要礼貌热情点头致意,并率先问候:“早上好!”或“你好!”,声音要清晰洪亮。 2、下班离开前,要礼貌与同事道别,问候“再见!”或“明天见!”。 3、日间办公时间出入,与公司领导、同仁相遇要礼貌点头致意,并问候“你好!”。 4、国内外客户与外宾参观来访时,行进间相遇,应停留侧立礼让先行,并微笑点头致意,问候“欢迎光临”或“您好”等;如正在岗位工作状态,微笑点头示意后应立即投入工作,不得无理观望、议论,或东张西望,要体现出应有的礼貌修养与工作投入感。 5、欲与别人谈话时,请先征得对方同意:“对不起,打扰您一下。可以吗?”或“可以占用您一点儿时间吗?”。交谈时态度要亲切、礼貌,谈话声音要清晰、小声。谈完后请不要忘记说“谢谢!”。 6、进入其他办公室沟通或请示、报告,一定要先轻轻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内;出入行走及开关门亦要动作轻。 7、办公时间,不要谈论与工作无关事宜,特别是不要和其他人谈论公司内部人事或其他机密;严禁到其它办公室随意走动闲聊;严禁在办公时间放音乐干扰他人。 8、维护安静、严肃的工作气氛,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大声喧哗、高声叫人、吵闹。休息时间请不要忘记可能还有别的同事在工作。 第五条办公室管理规定 1、办公桌面可摆放电脑、电话、资料架(夹)、必要的办公文具、茶杯。放置必须整齐、美观、安全,不得摆放个人物品。 2、抽屉、文件柜须按大小、常用与否、类别等分类建档管理,保持其整齐、清洁。 3、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任意摆放,须锁藏在抽屉里。 4、每天下班前,必须整理桌面、抽屉。将一天所使用的文具、资料等归回原位。 5、每月整理一次抽屉、文件柜。一个月以上使用一次的物品、资料,放置在抽屉里。 6、每季度最后一天,定为“清理日”。将保留物和舍弃物清理出来。保留物按规定存放;舍弃物及时处理掉,其中保密资料必须严格处理、销毁。 7、每天上班,必须对办公桌桌面进行清洁。维持桌面干净无尘,电话、文件柜、文件架(夹)、电脑等的表面清洁;每一位员工对自己的办公区域的用品、桌面、地面清洁负责。 8、不得在禁烟区吸烟。不允许在办公室内吃零食。 9、接听电话、接待来客时应言行得体。交谈声音不宜过大,以免干扰他人办公。不在公司打私人电话。原则上不得在办公区域接待来客。 10、离开座位时,请先把椅子放到桌子下面。 11、各部门经理对维持其部门办公区域的办公环境和本管理规定的落实负责,人力资源部对此管理规定的

业 主 管 理 规 约

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公约社区大法> 为加强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规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本规约、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按法规和本规约制定的管理规定,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居住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物业。业主邻里相互尊重、关心、帮助,互谅互让、和睦相处。 二、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义务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赋予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小区内日常物业管理中的进出来访登记、进出搬迁放行登记、车辆进出查验登记、住户档案管理、住宅装修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的权利,并对此承担共同遵守履行的义务及责任。 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要在家中放置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将此类物品存放到银行保管箱,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业主家中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的保管及管理责任。 六、装修房屋时,应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管理规定》、《小区室内装修指南》及有关物业装修的规定,并事先告知物业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如有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七、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如:毗连房屋内渗漏水),或有碍外观统一、小区观瞻的(如:空调外挂设备不按指定位置安装,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告牌或标语等),按规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整改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整改;拒不进行维修整改的,由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整改,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业主不得人为阻挠维修整改,因阻挠维修整改造成物业及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九、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规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七日内,将本房屋出租情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附件1: 临时管理规约 为了加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在使用、经营、出让其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条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 第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第二章业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六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四)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六)按照规定交存或者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使用和维护 第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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