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国务院2004年1月9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决定》明确指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生产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3、在2010年国务院发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七项工作中提出:全面开展安全达标。要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AQ/T9006—2010,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5、2011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此阶段有选择性的要求有重点危险性大,规模企业首先做推广示范标准化达标;之后陆续要去严格。

6、2011年5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提出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7、2013年1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8、2017年4月1日开始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工矿商贸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55号)中要求:对未开展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实施重点指导和监管,对其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以执法推动企业主动创建。

工贸行业规范

1、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2、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

3、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

4、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

5、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烧结球团);

6、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

7、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8、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9、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0、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钢);

1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炼铁);

12、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煤气);

13、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4、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5、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6、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7、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8、仓储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9、商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0、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1、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2、造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3、有色重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4、有色金属压力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5、调味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6、服装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7、酒店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8、酒类(葡萄酒、露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9、石膏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30、饮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国务院2004年1月9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决定》明确指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生产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3、在2010年国务院发2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七项工作中提出:全面开展安全达标。要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2010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AQ/T9006—2010,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5、2011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此阶段有选择性的要求有重点危险性大,规模企业首先做推广示范标准化达标;之后陆续要去严格。 6、2011年5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提出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号:SM-ZD-45008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3.2 副经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总要求 4.1.1 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和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的氛围。

4.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本单位其它区域有监督监护的责任义务。 4.2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4.2.1在纵向管理方面,必须贯彻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的原则。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思想、责任、工作三到位。凡是由于职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安全设施、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齐、不全、不清;设备严重失修、蛮干、超负荷;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造成伤亡事故的,首先要追究各级领导的责任。 4.2.2经理(或相当于经理)的职责 4.2.2.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

安全法律法规案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分析1 案例一 花炮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造成事故案 【案情】 某县花炮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0多人死亡,其中在校中小学生10多人,不在校的未成年人2人,还有1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事故的经过是,2000年初,属于乡镇企业的某县花爆厂,接到一笔大规格爆竹(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品种)的生产订单。因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订单,业主采取增加加工费等方法,吸引一部分未经任何教育、培训的人员到厂务工。事故发生当天,配药工李某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火药磨擦起火,引起爆炸。且由于该厂生产的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大规格爆竹,车间内当日存放的成品和半成品及原料火药量严重超标,直接爆炸源引发周围堆放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料接连爆炸,导致严重人员伤亡。 【评析】 引发这起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从花爆厂方面查找原因:首先,该厂违法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大规格烟花产品; 其次,是配药工在配药时急于赶任务,违反操作规程,磨擦起火引起火药爆炸; 再次,根本原因在于该厂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表现在: (1)厂房位置、结构等不符合危险物品厂房选址及结构造型的规定,安全设施如安全窗、安全出口等无法达到案例疏散的要求,各有药工

序、库房布局不合理,特别是危险工序与人员密集型的插引线工序混杂,集中在一个狭窄的场地内,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定的“小区布置、小型分散、库房分离、操作隔开”的原则。 (2)业主重效益、轻安全,为追求经济利益,非法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花爆产品,为赶任务,完成订单,只重生产,不管安全,置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组织其在危险厂房内冒险生产。 (3)该厂生产管理十分混乱,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从业人员未经任何教育和培训,即上岗从事危险性工作。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该厂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胡干蛮干,见利忘义,要钱不要职工的命。 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因此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石。生产经营单位要想安全生产,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安全产生条件,这些安全生产条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安全生产法》第16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花爆厂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为获取经济利益冒险蛮干,导致特大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补充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 教学要求: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3、了解安全生产主要法律制度。 4、理解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 5、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重点:1、掌握我全生产方针。 2、掌握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教学难点:1、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调预防为主。 2、从业人员的权利。 3、正确贯彻事故追究制度。 课时分配:本章共用2课时,第一、二节用1课时,第三节用1课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学习专业知识以前,首先学习一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新授: 第一节我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这在《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 新中国建国之初,我国就明确提出实行劳动保护政策。即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 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1987年1月26日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劳动法(草案)》规定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年颁布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既是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的最高准则。 二、在工作中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生产方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的容: (1) 方针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人的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人的生命权是人的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只有劳动者的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生产才可能顺利进行。 (2) “安全第一”,是相对于生产而言的,即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得生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 3 —

(安全生产)、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 门的责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该部门安全生产员全面负责, 各部门必须把安全管理放在各项生产经营管理的首位。 3、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 产全面负责;对外劳务队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实行“谁发包,谁管理”的原则。 4、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每位职工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负责安全生产, 禁止各种违章现象。 一、公司领导(法人) 1、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动接受国家监察、行 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领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领导,在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 的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切实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各 项工作的首位。 3、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和职工危害的整改措施,不断改进职工劳动条件。 4、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会议,总结研究部署生产工作,做出相应的决 策,并督促组织实施。 5、主持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生产主管 1、协助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对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 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和监督各部门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 准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之间的关系。 4、组织领导安全评价工作,审批生产系统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贯彻执行。 5、经常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制定 解决办法,组织实施。 6、如生产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工作,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拟定 整改措施,对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三、经营主管 1、对经营物资工作的安全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和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审批经营物资系统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执行,对所购销的所有物资均 须符合安全要求。 4、经营物资系统如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拟定整改 措施,对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四、设备、基建主管 1、对主管设备、基建系统的安全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和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 召开设备、基建系统的安全会议,及进一步研究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法律法规案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分析1 案例一 花炮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造成事故案 【案情】 某县花炮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0多人死亡,其中在校中小学生10多人,不在校的未成年人2人,还有1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事故的经过是,2000年初,属于乡镇企业的某县花爆厂,接到一笔大规格爆竹(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品种)的生产订单。因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订单,业主采取增加加工费等方法,吸引一部分未经任何教育、培训的人员到厂务工。事故发生当天,配药工李某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火药磨擦起火,引起爆炸。且由于该厂生产的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大规格爆竹,车间内当日存放的成品和半成品及原料火药量严重超标,直接爆炸源引发周围堆放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料接连爆炸,导致严重人员伤亡。 【评析】 引发这起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从花爆厂方面查找原因:首先,该厂违法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大规格烟花产品; 其次,是配药工在配药时急于赶任务,违反操作规程,磨擦起火引起火药爆炸; 再次,根本原因在于该厂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表现在: (1)厂房位置、结构等不符合危险物品厂房选址及结构造型的规定,安全设施如安全窗、安全出口等无法达到案例疏散的要求,各有药工

序、库房布局不合理,特别是危险工序与人员密集型的插引线工序混杂,集中在一个狭窄的场地内,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定的“小区布置、小型分散、库房分离、操作隔开”的原则。 (2)业主重效益、轻安全,为追求经济利益,非法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花爆产品,为赶任务,完成订单,只重生产,不管安全,置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组织其在危险厂房内冒险生产。 (3)该厂生产管理十分混乱,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从业人员未经任何教育和培训,即上岗从事危险性工作。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该厂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胡干蛮干,见利忘义,要钱不要职工的命。 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因此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石。生产经营单位要想安全生产,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安全产生条件,这些安全生产条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 因此,《安全生产法》第16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花爆厂根本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为获取经济利益冒险蛮干,导致特大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版) 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二)使用液氨制冷的行业领域。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行业领域。 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大家知道,现在从中央、国务院一直到基层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个部门,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所以请大家记住:“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在我们的大脑里要永远绷紧这根弦。人命关天,切不可以掉以轻心。 下面,我给大家首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部法律共七章九七条,于2002年的1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简单地说,这部法律提出了立法目的、基本方针、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四种监督方式、四个责任对象、监管部门四种职权和五种义务、三种处罚方式、三八种违法行为、从业人员八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安全生产”一词中所讲的“生产”,是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以盈利为目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努力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但生产经营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绝不能以牺牲从业人员甚至公众的生命安全为代价。事实上,如果不注重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不但给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生产经营者自身也会遭受损失,甚至会受到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甚至因此破产,还谈什么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保证生产安全,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责任,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生产经营者自身利益负责。同时,国家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也必须运用国家权力,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 任,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贯彻 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3.2 副经理: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各级、各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3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总要求 4.1.1 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和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的氛围。 4.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本单位其它区域有监督监护的责任义务。 4.2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4.2.1在纵向管理方面,必须贯彻行政第一领导负责制的原则。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思想、责任、工作三到位。凡是由于职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

安全法规案例分析

《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课程大作业 安全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名称: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监督过失行为的分析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劳安12-2班 成绩评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系 二○一四年十一月制

对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监督过失行为的分析 12劳安班 【案情经过】 2005年8月7日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1] 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广东省政府严令全省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组织120名矿工下井作业。大兴煤矿主井东翼四煤-400米石门以东150米附近小断层发育,煤质松散易塌落,-290米水平以下在生产过程中煤层均发生过严重抽冒,在此情况下,仍大量出煤,超强度开采,致使防水安全煤柱抽冒导通了水淹区,造成上部水淹区的积水大量溃入大兴煤矿,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井下123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00多万元。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大兴煤矿证照不全,违法生产,严重超能力超强度开采,在防水煤柱托梁发生大规模抽冒后不采取措施,组织工人冒险大量出煤;地方安全监管、煤炭、国土资源部门的主管人员对大兴煤矿长期超强度开采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知其证照不齐,不仅没有依法查处,并违规为其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存储许可证;主管安全生产的黄槐镇政府未能发现和制止该矿在停产期间的偷采行为,兴宁市和梅州市政府不仅没有督促有关部门对大兴等非法煤矿依法取缔,而且放宽验收标准,致使该矿应关闭而未关闭。 另外,这起事故的背后还存在兴宁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保护身为人民警察的曾云高从事非法经营煤矿活动、兴宁市党政机关多名干部在曾云高开办的企业中投资入股、个别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等诸多违纪违法问题。 【法律问题】 1、本案例中是否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本案例中广东省兴宁市安监局副局长赖新泉、煤炭局副局长陈桂浪、李振权、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及与本事故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介绍 (一)基本概念: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及配套法规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8、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9、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安全生产法》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是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六是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制度。 七是损害赔偿制度。 八是行政责任追究及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制度。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8日以国务院302号令的形式发布关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主要内容: (1)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 (2)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审批部门及人员对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和查处责任。 (3)明确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于2004年1月13日以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实施。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1)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范围: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该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属于特许许可,而不是前置许可。 (3)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条件:共13条。国家局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具体化。 (4)安全生产许可的程序。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内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作出分类标准。 冶金 (02) 有色 (03) 建材 (05) 机械 (07) 轻工 (24) 纺织 (42) 烟草 (45) 商贸 (46) 冶金行业 一、炼铁:指用高炉法、直接还原法、熔融还原法等,将铁从矿石等含铁化合物中还原出来的生产活动。 二、炼钢:指利用不同来源的氧(如空气、氧气)来氧化炉料(主要是生铁)所含杂质的金属提纯活动。 三、黑色金属铸造:指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四、钢压延加工:指通过热轧、冷加工、锻压和挤压等塑性加工使连铸坯、钢锭产生塑性变形,制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的钢材产品的生产活动。 五、铁合金冶炼:指铁与其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组成的合金生产活动。 有色行业 一、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指通过熔炼、精炼、电解或其他方法从有色金属矿、废杂金属料等有色金属原料中提炼常用有色金属的生产活动。 (一)铜冶炼:指对铜精矿等矿山原料、废杂铜料进行熔炼、精炼、电解等提炼铜的生产活动。 (二)铅锌冶炼 (三)镍钴冶炼 (四)锡冶炼 (五)锑冶炼 (六)铝冶炼:指对铝矿山原料通过冶炼、电解、铸型,以及对废杂铝料进行熔炼等提炼铝的生产活动。 (七)镁冶炼 (八)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二、贵金属冶炼:指对金、银及铂族金属的提炼活动。 (一)金冶炼:指用金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金)、废杂金提炼黄金的生产活动。 (二)银冶炼:指用银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银)、废杂银提炼白银的生产活动。 (三)其他贵金属冶炼 三、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指钨钼、稀有轻金属、稀有高熔点金属、稀散金属、稀土金属及其他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活动,但不包括钍和铀等放射性金属的冶炼加工。 (一)钨钼冶炼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及内容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与内容 要素一:目标 1、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2、文件: 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3)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检查、监测记录 5)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与考核 要素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制度: 1)安全管理机构及配备(包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其它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等) 2)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安全资质考核合格证书的情

3)安全管理人员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制度 4)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2、文件: 1)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2)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文件 3)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每季度1次,会议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有未完成项要有整改措施) 5)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所有从业人员等,均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6)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生产、安全、技术等部门、各班组、各岗位等,均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7)安全生产责任书 8)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及考核结果、实施情况 9)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权限培训及记录表 10)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 要素三:安全生产投入

1、制度: 1)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2)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制度 2、文件: 1)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2)安全生产投入科目及使用台帐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财务科目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6)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台帐 7)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及凭证 8)工伤保险缴纳台帐及凭证 要素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制度:

2020年(安全生产)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于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各部门第壹负责人是该部门安全生产第壹负责人,对该部门安全生产员全面负责,各部门必须把安全管理放于各项生产运营管理的首位。 3、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对外劳务队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实行“谁发包,谁管理”的原则。 4、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每位职工必须于各自的岗位上负责安全生产,禁止各种违章现象。 壹、XX公司领导(法人) 1、为XX公司安全生产第壹负责人,对全XX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动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领导和督促XX公司各部门领导,于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切实实把安全生产放于各项工作的首位。 3、负责审批XX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和职工危害的整改措施,不断改进职工劳动条件。 4、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会议,总结研究部署生产工作,做出相应的决策,且督促组织实施。 5、主持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生产主管

1、协助总经理负责主持XX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对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和监督各部门执行国家和XX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 4、组织领导安全评价工作,审批生产系统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且负责督促贯彻执行。 5、经常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经验和存于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组织实施。 6、如生产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工作,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且拟定整改措施,对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三、运营主管 1、对运营物资工作的安全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和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国家和XX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审批运营物资系统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且负责督促执行,对所购销的所有物资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4、运营物资系统如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且拟定整改措施,对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四、设备、基建主管 1、对主管设备、基建系统的安全负主管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和督促所属部门执行国家和XX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且定期召开设备、基建系统的安全会议,及进壹步研究安全管理中存于的问题。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安全生产)2020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

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内容,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作出分类标准。 冶金 (02) 有色 (03) 建材 (05) 机械 (07) 轻工 (24) 纺织 (42) 烟草 (45) 商贸 (46)

冶金行业 一、炼铁:指用高炉法、直接还原法、熔融还原法等,将铁从矿石等含铁化合物中还原出来的生产活动。 二、炼钢:指利用不同来源的氧(如空气、氧气)来氧化炉料(主要是生铁)所含杂质的金属提纯活动。 三、黑色金属铸造:指铸铁件、铸钢件等各种成品、半成品的制造。 四、钢压延加工:指通过热轧、冷加工、锻压和挤压等塑性加工使连铸坯、钢锭产生塑性变形,制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的钢材产品的生产活动。 五、铁合金冶炼:指铁与其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组成的合金生产活动。

有色行业 一、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指通过熔炼、精炼、电解或其他方法从有色金属矿、废杂金属料等有色金属原料中提炼常用有色金属的生产活动。 (一)铜冶炼:指对铜精矿等矿山原料、废杂铜料进行熔炼、精炼、电解等提炼铜的生产活动。 (二)铅锌冶炼 (三)镍钴冶炼 (四)锡冶炼 (五)锑冶炼 (六)铝冶炼:指对铝矿山原料通过冶炼、电解、铸型,以及对废杂铝料进行熔炼等提炼铝的生产活动。 (七)镁冶炼 (八)其他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二、贵金属冶炼:指对金、银及铂族金属的提炼活动。 (一)金冶炼:指用金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金)、废杂金提炼黄金的生产活动。 (二)银冶炼:指用银精(块)矿、阳极泥(冶炼其他有色金属时回收的阳极泥含银)、废杂银提炼白银的生产活动。 (三)其他贵金属冶炼 三、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指钨钼、稀有轻金属、稀有高熔点金属、稀散金属、稀土金属及其他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活动,但不包括钍和铀等放射性金属的冶炼加工。 (一)钨钼冶炼 (二)稀土金属冶炼 (三)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及内容

精心整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与内容 要素一:目标 1、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要以文件形式发布); 2 1) 2) 3) 4) 5) 1 1) 2) 3)安全管理人员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制度 4)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2、文件: 1)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2)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文件

3)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每季度1次,会议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有未完成项要有整改措施) 5)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所有从业人员等,均要以文件形式发布)6) 7) 8) 9) 10) 1 1) 2) 3) 4) 2 1)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2)安全生产投入科目及使用台帐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4)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财务科目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6)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台帐 7)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及凭证 8)工伤保险缴纳台帐及凭证 要素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制度: 1 2 3 4 5 6 7 2 1 2 3 4 5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考核记录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符合性评价评审记录8)制度发放记录 9)制度执行记录 10)制度培训记录

11)制度考核记录 12)制度发布文件 13)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布文件 14)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 15)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 16 17 告 18 19 1 2 1 2 3 4 5)“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台帐、记录(包括培训教材、讲义、讲稿、培训人员签到、培训考试考核结果等) 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台账 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培训合格证、台账、档案 8)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教育与生产技能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常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231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基础 常识(正式版)

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常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安全生产总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配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要求,本着“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基本技能,提升安全生产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安全管理 1、安全因素:人和物是两个基本的安全管理对象,只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作用时,才会发生生产事故。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事故的内因条件,是安全

管理最大确定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安全事故的外因条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 事故预防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出发点,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归宿点;“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是企业员工应遵循的日常行为准则。 2、管理原则 综合管理原则:齐抓共管、建立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主管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 否决权原则:施工、生产否决(不安全不生产、

安全员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法律法规》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1—40题,每题2.0分,共计80分)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B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30 B.15 C.10 D.7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且情况严重的,应当( C )。 A.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B.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C.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D.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由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 D )签字后实施。 A.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 B.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 C.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D.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其意外伤害保险费由( A )支付。 A.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单位 B.作业本人 C.作业人员所在的工程项目部 D.作业人员所在的劳务分包单位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 D )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A.建设工程承包合同B.监理大纲 C.项目管理规范 D.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在工程建设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理人员要实施( C )监理。 A.巡视 B.检查 C.旁站 D.平行检验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未经( B )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A.业主代表 B.总监理工程师 C.项目经理 D.专业监理工程师 8、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 A )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 D.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9、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 C )。 A.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和材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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