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一、转让方所应缴的税费

1、营业税

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

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契税

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3%税率征收契税。

6、印花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受让方所应缴的费用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公司交税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2001年—2003年实交税金 情况的说明 ******政府: 三年来,我公司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我公司2001年-2003年经营和纳税情况向各位领导具体汇报如下: 一、我公司2001年完成产值8496736.73元,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264902.1元,所得税152941.26,实交营业税金及附加335721.87元,所得税339515.42元。多交营业税金及附加70819.77元,所得税186574.16元。 二、2002年完成产值8442473.90元,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263274.22元,所得税151964.53元,实交营业税金及附加462289.23元,所得税207370.72元。多交营业税金及附加199015.01元,所得税55406.19元。 三、2003年完成产值10849573.33元,应交税金及附加334643.71元,所得税195292.32元,实交税金及附加620527.40元,所得税205569.43元。多交营业税金及附加285883.69元,所得税10277.11元。 四、累计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862820.03元,所得税500198.21元;实交营业税金及附加1418538.50元,所得税752455.57元;多交营业

税金及附加555718.47元,所得税252257.36元。 五、1.1999年5月农业开发办借款210000元,支付1999年度所得税1419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0元。 2.1999年6月农业开发办借款50000元,支付1999年6月所得税5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000元。 3.2000年10月企办室借款28000元,支付2000年营业税金及附加40000元。 4.2000年10月农经站借款100000元,支付2000年度所得税5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000元。 5.2004年1月高速借款100000元,支付2004年度所得税8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0000元。 尚欠款多交税备注 改制欠款140000.00 555718.47 营业税金 财政所28000.00 252257.46 所得税 土地所30000.00 高速公路100000.00 合计298000.00 807975.93 ********公司 二○一○年二月九日

公司交税情况说明

公司交税情况说明 篇一:纳税自查报告范文 篇一: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10 年度自查报告 我公司与2011 年4 月12 日至2011年5月10日对公司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2009 年1 月—2011 年12 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纳税异常情况说明

纳税异常情况说明 1纳税异常情况说明 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成立于年月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是年月日。经营范围:,公司于年月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年月份被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经贵局核查,一年以来,税负率只有%。导致税负率低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的成本就是原材料液氨,占总成本的%,期间费用及其他费用占成本的%。而目前受国际石油天然气提价的影响,xxx产品的购入成本从年月到现在一直攀升,每吨比去年要高出近%;而销售的xxxx产品因受到规模企业的低价打击,价格确一直没有上涨,本公司的销售价也只能以比行业较低的售价出售,利润空间非常小,目前处于亏损边缘。这样公司产品的增值空间很小,从而导致了税负率低。目前公司正在和客户协商提高 1 销售价格,尽最大可能提高售价,从而来提高税负率。 恳请税局领导鉴于实际体谅企业难处为感~ 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2纳税情况说明(税负率低) 致: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 2 我公司东莞市大朗荣钲五金加工厂,于20XX年1—7月份共申报的销售收入为663780.55元,已缴税款8482.00元,税负率1.28%,税负率偏低的原因如下:因为最近五金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较大的关系,我司在价格较低时预购了一部份五金材料存放备用,导致出现在1—7月份所申报的税负率会偏低的情况。因材料

是预购的,在后续几个月内不会再采购太多,税负率会续步上升,确保在2个月内会达到税局的要求。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漏报收入或其他异常情况。 特此说明~ 东莞市大朗荣钲五金加工厂 3 20XX年9月15日 3增值税纳税人异常申报情况说明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20XX年1-8月的增值税纳税情况,发现部分企业存在零负申报异常,特提出风险提示,请自行下载《增值税纳税人异常申报情况说明》,于10月25日前完成自查及反馈,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联系方式详见短信内容。 4 XXXX 年月日 5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企业因经营发展之需要,常通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达到融资的目的。在土地转让过程中,涉及比较核心的问题则是税收问题。本所将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所处理的一 些重要问题进行了相应整理,现将税费问题提示如下: ?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所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涉税分析 出让方 1. 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 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 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I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 税金扣除。 L.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 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6?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 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受让方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 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土地过户涉及的税费问题

土地过户涉及的税费问题 问:根据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资产重组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若出现评估增值,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假如出现评估增值,但企业仍按原价入账,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企业合并、分立等过程中发生的房地产权属转移是否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问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业务问题问答>的通知》(青地税函[2009]47号)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房地产,不征收原合并各方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合并后的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合并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房地产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派生方、新设方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分立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股东将持有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合并时,被合并方将房地产转至合并方时,被合并方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务及公司情况说明

税务及公司情况说明 尊敬的XX税务局领导: 您们好! 首先感谢您们阅读来信,烦扰之处,尚请见谅。 我是XX省XX市XX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我叫XXX。今日致信,旨在向您们就我司在经营期间的经营行为和税务缴纳等相关情况,作详细情况说明。 以下是具体情况: 我公司自注册登记以来,一直守法经营,严格按照我国《税法》等法律规定向国家纳税,积极履行公民义务,为国家和XX地区的经济建设和财政收入作出应有贡献。众所周知,受国家经济结构宏观调整影响,我国当下经济发展缓慢,银根紧缩,申请贷款困难,各行各业的资金周转链条也备受影响。最终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政府间的资金往来(工程结算)都无法按期结算和拨款。我司同样也是大环境下的受害者之一。 在此情形下,我司在2017年至2019年在XX工程项目所预支的砂石款额迟迟未能回笼。但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经营,相应的管理费一直照常支出。所以,未能及时收回的砂石款额缺口直接导致了我司资金周转链条断裂,公司财务入不敷出,根本无力向贵局缴纳税款。就此事给贵局和各位领导带来不必要的困扰,我们深感抱歉,在此向您们致以诚挚的歉意。 据我司财务统计,一直到XXXX年XX月XX日为止,我司欠贵局税额共计90多万元,所欠滞纳金30多万元。尊敬的各位领导们,这样的局面也是这是我司所不愿看到的,着实是无奈之举。为了尽快向贵局补缴税款,我司一直积极四处筹集资金。到目前为止,已全额补缴相应税款及违约金。 另外,我司一直严格恪守国家及税务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并且十分重视管理工作的调整和升级,力争制定出科学配套的公司管理机制。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尽管我们付出了许多努力,我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依然还要许多不妥之处。就公司的内部管理问题,日后我们一定会积极联系公司股东,切实解决相关问题。 以上就是本人此番致信所要说明的全部情况,绝无半句假话。请各位领导相

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

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中有一种是土地出让,同时土地出让也是土地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涉及到较多的手续,同时当事人还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那么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土地出让涉及哪些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二、土地出让需要哪些材料 用地单位审报材料齐备后,由具体承办人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转让双方签定转让合同。需报材料: (一)转让方提供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函原、复印件; 2、原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3、上交税务局土地增值税证明复印件;

2018-2019-国税局的公司经营情况情况说明范本-范文模板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国税局的公司经营情况情况说明范本 篇一:给税局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尊敬的**地税所领导: 我公司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经 营范围:农业技术的开发;成立日期:201X年3月18日; 我公司自201X年成立以来,一直照章纳税。由于经营的是农业技术的开发,此经营范围经营周期较长,故一直还没有收益。公司也未开通网上申报系统。一 直以来都是每月前往大厅报税。201X年12月份在前往大厅报税时,大厅工作 人员说我公司税务系统中已属于非正常状态,不能正常报税。在跟专管员反映 情况后,专管员给予了查询,查询原因为单项税种营业税未申报,但是我们每 个月的纳税申报均在大厅,并且有交税成功的发票。在和专管员说明情况后, 专管员签字后先申报待随后查明原因。201X年元月份到大厅申报201X年12月 份税费时,仍然是非正常状态。由于此情况特殊,专管员签字后先申报纳税,,然后写以情况说明递交领导申批处理。材料于201X年元月20日左右已提报, 但是至今问题尚示解决。希望贵领导核实情况后,尽早给予解决为盼! **公司 201X年3月31日 篇二:国税自查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石家庄鑫城电器有限公司,位于正定县恒山西路,注册资本201X万元,成立于201X年7产品等的加工销售,钢材的销售,现有职工50余人。 我企业201X年实现收入6946万元,实现利润316万元,上交增值税税金97286.72元,企业所得税46865.03元,城建税11076.36元,教育费附加6645.8元,地方教育费附加4430.52,印花税21850.2,元,房产税15269.76元,土地税102888.4元,工会经费9723.5元,残疾人保障金5748.93元。

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的增值税汇总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区别对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增值税税率为10%。具体到实务操作中,仍需区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征免税及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也应区别对待。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案例1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款1000万元,2016年4月取得转让收入2220万元,如何计算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销项税额=2220÷(1+10%)×10%=220(万元) 案例2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款1000万元,2016年4月取得转让收入2220万元,如何计算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销项税额=2220÷(1+10%)×10%=220(万元) 问题:上述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可否扣除土地价款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这里并未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扣除土地价款计算销售额。认为应当全额计算纳税。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案例3 承案例1,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1月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款1000万元,2016年4月转让取得收入2220万元,如何计算增值税?

营改增后土地转让双方应交税费

营改增后土地转让双方应 交税费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出让方: 一、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二、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十五条(二)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以上规定,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如果你出售的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则可以选择按购销差价依5%计算增值税。比如土地使用权购入500万元,现在卖1550万元,则应纳增值税=(1550-500)/ (1+5%)*5%=50万元。 三、随征城建税(城市7%、县城5%、农村1%)和教育费附加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 四、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但是,如果不能提供扣除项目的金额和凭证,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由省级地税局确定。 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 因此,土地使用权出售,就是财产所有权转让,应按出售价格依%计算缴纳印花税

公司情况说明书格式范文

公司情况说明书格式范文 (一)情况说明书格式 1、标一题部分:某某公司申请发票增量的申请 2、台头部分:某某国税局 3、本企业基本情况:成立日期、认定一般纳税人日期、法人、财务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注册资金、主要经营项目。 4、本企业最近几个月的收入、税金、税负情况; 财务核算情况,是否按时纳税。 5、本企业发票的核定情况,以及最近几个月的发票使用情况;特别是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 6、本企业申请发票增量的理由:有无大笔定单或合同,根据现有核定情况无法满足实际要求。 7、提出申请,根据我企业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发票增量。 8、落款:某某公司 9、日期: (二)公司情况说明书范文是什么 基本情况: xx灯饰是有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于2011年6月11日在该局登记注册为私营个体户企业注册地址为:xxx市xxx栋xxx室,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灯具进行投资及策划(法律法规允许的项目)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2万元,法定代表人:xx。 企业现有员工xx人,平均年龄xx以上岁,其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xx人,不包括兼职电工及装饰公司设计师(数名)。 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为灯具项目投资与生产,包括以自有资金投资生产、收购二手灯具、销售主营家具灯,工程灯,商业灯等产品,企业现主要项目投资与经营,产品主要销售给xx州8各县及101个乡镇以批发形式为主,目前有宣恩,利川,来风,及恩施市内业务员采用了二择一法在这其中找出最优秀的经销商合作、大小已供

货42家,装饰公司在xx大小均为170多家,现有20家装饰公司与我们合作,预计2013年发展到40家以上,另外我们还和建材有合作关系如:木材,地板,油漆。墙纸,等等。并由加工企业制造成终端产品包括:led水晶灯,羊皮灯,欧式灯,现代蜡烛灯,中国风系列家具照明及led灯饰系列,可定做特殊灯具,大型工程灯。 2、行业展望: 目前从国际市场看,灯具可供量相对稳定,贸易变化不大,但是随着世界范围内环保意识增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限制和禁止灯具出口过的国家日益增多,从长远看,国际灯饰市场供应会趋紧。 从国内产销现状看,灯具消费增长速度加快,供需矛盾日益尖锐。进入 80---90年代后,灯具供应量呈下降趋势,但消费却增长很快,弥补市场缺口主要靠进口,且进口量逐年增大;从消费结构看,主要集中在建筑、装饰、家具制造、,约占需求总量的75%左右;从国内产销发展趋势看,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加工产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灯具需求将不断增长,市场缺口会进一步扩大;从恩施市场随着房地产行业发展来看灯具市场目前至少还有十年可造性。 经营业绩介绍: 我司灯具产品主要销售给恩施8个县级101个乡镇,交割均采用两种交收方式:一货到付款,二,店面交易,截止2012年10月28日,我企业销售成熟灯具产品每个月约900盏,每个月销售收入约140000万元人民币,实现利润35300余万元。 未来三年内,我司灯具可销售的成熟灯具约近10800盏,预计销售可达1370400人民币,预计利润约28万元。企业成立至今,资产结构一直稳健正常,均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因此相对稳定。针对本年度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新年度拟加强内部管理,增加外部沟通,激励员工等具体措施来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扩大企业的业务范围。 总之在2012年至2013年企业以着王者风范,钻石品质的口碑,认真总结发展经验,进歩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加强品牌的战略,技术创新,产业延伸,扩大企业规模,快速把企业做大做强。 xxx办事处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税费问题的法律分析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税费问题的法律 分析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关税费问题的法律分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进行法律分析。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出售的方式转让需要缴纳的税费 1、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属于营业税的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的一种,所以应该缴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额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即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3]16号文件《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凭证上开具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率为5%。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应纳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1-7%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增值额扣除项目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4、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签订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

申请注销情况说明

关于XXXXXXXXXXXXXXXX公司申请 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况说明 XXX方税务局: 说明企业申请注销的原因 一、企业注销基本情况 名称、识别号、类型、法人、股东占比、地址、经营范围情况。 XXXXX因XXXX原因,根据X年X月X日XXX决议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已经与X年X月X日在XXX国家税务局办理注销完毕。 二、涉及地方税费事宜情况说明 (一)流转税及附加 1、XXXX年(分年度) 根据XXXX资料,营业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地方教育附加应缴、应减免(依据)、已缴、应补退情况(2016年4月30日前)。 根据XXXX资料,增值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应缴、应减免(依据)、已缴、应补退情况。 2、XXXX年略 3、XXXX年X月X日略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各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及变化情况。 1、生产经营期情况(分年度) (1)XXXX年 根据XXXX资料,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税款、应减免(依据)、已缴、应补退情况 (2)XXXX年X月至X月 略 2、清算企业所得税情况

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税款、应减免、已缴、应补退情况。 (三)房产税 应税房产、分年度从价计征、从租计征应缴、应减免(依据)、已缴、应补退情况。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税土地、分年度应缴、应减免(依据)、已缴、应补退情况 (五)车船税 应缴、已缴、应补退 (六)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注意:《财税〔2003〕158号》、另外如有未分配利润,应注意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印花税 鉴定为核定征收情况,准确表述各个税目 (八)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情况 (九)社保费及其他规费缴纳情况 是否有欠费 (十)其他涉税情况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一、转让方所应缴的税费 1、营业税 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xx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契税 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3%税率征收契税。

6、印花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受让方所应缴的费用 1、xx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网上开具指南

“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网上开具指南 一、开通自然人涉税服务网办税权限 纳税人网上涉税事项的办理,首先需要到全市任一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开通自然人涉税服务网办税权限。需携带的资料如下:(1)《自然人申请采用“网上办税(费)”方式的声明》;(可网站下载打印或到税务局柜台索取) (2)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原件; (3)如果是委托办理,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登录网页以及“个税业务”菜单介绍 1、登录网页 如果是新开通自然人涉税服务网办税权限的纳税人,第一次使用时需更改初始密码。 (1)登录“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5782893.html, ,点击页面左上方“个人办税” (2)录入证件号、密码、验证码。 (3)登录成功。强烈建议登录后先登记下手机号码。以后万一忘记密码,可以通过手机快速找回,不需要再跑办税厅。 2、“个税业务”菜单介绍 自然人涉税服务网功能菜单全部集中于网页的左侧,共分四 大模块:“个税自行申报”、“个税业务”、“社保业务”、“其它”,其中与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有关的模块是“个税业务”。“个税业务”有三个子菜单,分别为:

(1)“个税明细申报查询”,主要用于查询并下载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包括报税的“收入额”、“应入库税额”、“入退库日期”、“扣缴单位名称”; (2)“个税纳税情况证明开具”,主要用于查询、下载、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该证明打印后,使用人可以通过手机扫描证明上的二维码,进行证明查验。 (3)“证明开具情况查询”主要用于查询一段时间内开具了几次证明的详细情况。 三、个税纳税情况证明开具及查验 1、个税纳税情况证明开具: 填写好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查询,网页即跳出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表。点击网页下方的“进入打印”,在新的网页点击“打印”。 2、个税纳税情况证明的查验: 通过手机扫描“纳税情况证明”右下方的二维码,可进入验证页面。在页面上输入身份证件号码、文书编号后6位数(在“纳税情况证明”的右上方),以及附加码,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左侧操作栏,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到和上图一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

土地转让涉及税费分析

土地转让三种方式税负比较 2009-5-27 来源: 中国税务报作者:周新标 部分开发商中标得到土地以后,因诸多方面原因,无法完成房地产开发,需要对手中的土地进行转让。另一方面,也有很多有实力的开发商没有得到土地,希望从其他房地产公司得到土地,开发房产出售。现就土地转让中各项税负进行分析。 A房地产开发商手中有N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有一块地M地块在福州市,原地价款4000万元,其余契税及出让印花税等不计,公司期间费用为零。现该地块市价8000万元,A公司欲以8000万元价格转让M地块给B公司,下面就A公司与B公司的土地转让运用不同的转让方式对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计算,以选择最优节税方案(暂不计土地过户的印花税)。 直接办理土地交易转让 1.营业税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A公司应缴营业税,应缴营业税为(8000-4000)×5%=200万元。 2.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A公司应缴土地增值税,其中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为4000+200=4200万元,土地增值额为8000-4200=3800万元,增值率为3800÷4200=90.48%,因此应缴土地增值税3800×40%-4200×5%=1310万元。 3.企业所得税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A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 (8000-4000-200-1310)×25%=622.5万元。 4.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福州地区的税率为3%,因此B公司应缴契税8000×3%=240万元。 综上计算,如采用土地直接转让交易,A公司与B公司共需缴纳税款 200+1310+622.5+240=2372.5万元。 生地变熟地后再办理交易转让 A公司将M地块进行开发整理,投入建设费用10万元。 1.营业税营业税同方式一,营业税额为(8000-4000)×5%=200万元。 2.土地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骉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骍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

转让旧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

新房、旧房的区分标准 旧房是指已建成并办理房屋产权证或取得购房发票的房产以及虽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但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关于新建房与旧房的界定问题指出:新建房是指建成后未使用的房产。凡是已使用一定时间或达到一定磨损程度的房产均属旧房。使用时间和磨损程度标准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地方税务局具体规定。 转让旧房如何确定扣除项目的三种情形 计算转让旧房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三种情形,三种情形下税负的高低即是纳税人纳税风险与纳税规划要权衡的主要标志。 (一)按照评估价格确定扣除项目 财税字[1995]48号文规定: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其中,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对于能提供评估价格的,已缴契税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 (二)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情形 根据财税[2006]21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5%的基数。即转让旧房不能提供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三项:一是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实际上包含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第六条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两部分);二是加计扣除金额(加计扣除金额=购房发票所载金额×5%×购买年度起至转

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税费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涉税分析 出让方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l 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l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 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受让方 1.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3.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土地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 一、转让方所应缴的税费 1、营业税 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 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契税 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3%税率征收契税。 6、印花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受让方所应缴的费用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按一定的税率按年缴纳。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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